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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本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本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单位(公章):报送人:签收人:年月日

类型农村集体土

地征用、流

房屋

拆迁

城乡建

设管理

土地、山

林、水利、

资源权属

环境

保护

村务管理劳动社保医疗卫生

交通

事故排

本月数量

类型学校教育房产物业

维权产品

质量安全

经济合同

金融借贷

人身

损害

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村矿纠纷排

本月数量

类型企业改制行政执法诉前调解涉法涉诉

案件管

理中心

信访事项农资纠纷

重特大

疑难纠纷

其他排

本月

数量

备注:1、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因素的,酌情按主要因素归类,不重复统计;2、各级组织如有新的突出矛盾纠纷类型需要单独统计的,可在空格处填写;3、此表电子版及复印件盖章后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至新绛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发送该表时,主题应当表明单位及表格名称。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

附件1 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年月日 小计婚 姻 家 庭 邻 里 经 济 债 务 宅 基 地 换 届 选 举 土 地 征 用 坑 农 害 农 民 族 宗 教 城 市 拆 迁 水 库 移 民 退 伍 军 人 劳 动 保 障 干 群 关 系 环 境 保 护 涉 法 涉 诉 行 政 执 法 拖 欠 工 资 企 业 改 制 集 资 证 券 其 他 当月 排查数 与上月比(+ -)% 调处数 与上月比(+ -)% 累计 1月份以来排查数与去年同期比(+ -)% 1月份以来调处数与去年同期比(+ -)% 注:当月调处数包含累计未调处本月调处数;与上月同比=(本月数-上月数)÷上月数;累计同比的计算方法与上月同比相同;本表格上报和留存。

附表2 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类报表 年月日 单位 婚姻 家庭邻里 经济 债务 宅基 地 换届 选举 土地 征用 坑农 害农 民族 宗教 城市 拆迁 水库 移民 退役 军人 劳动 保障 干群 关系 环境 保护 涉法 涉诉 行政 执法 拖欠 工资 企业 改制其他总数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排 查 调 处

附表3 月份未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分解台帐 年月日 序号单位类型涉及 人数 主要问题 包案领导及 职务 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是否督办 注:表中类型填写:婚姻家庭、邻里、经济债务、宅基地、换届选举、土地征用、坑农害农、民族宗教、城市拆迁、退役军人、劳动保障、干群关系、环境保护、涉法涉诉、行政执法、拖欠工资、企业改制、水库移民、集资证卷、其他。本表格上报和留存。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样本

按照自治区和市、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体部署, 镇党委、政府决定从5月27日开始, 由镇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 分别采取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 下称”三驻”) 的方式, 集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 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为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 一) 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村组织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 二)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社会矛盾问题, 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 做到标本兼治、 统筹兼顾。 ( 三) 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 抽调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

题隐患; 又要着眼长远,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三、工作目标 经过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坚决把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查清查实, 坚决把 凸显的矛盾纠纷及时予以化解, 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社会矛盾 的产生, 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坚决把改进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切实维护好全镇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四、工作重点 ( 一) 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如土地纠纷、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 转退安置和融资纠纷等问题。 ( 二) 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和问题。 ( 三) 排查化解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 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 ( 四) 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五、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 一) 任务分解 1. 驻村工作。由郭永林镇长负责, 组织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各包村领导要亲自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帐

衡阳县岘山乡矛盾纠纷排查台帐 序号类别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注:“类别”用代码表示(1)土地山林水面承包经营;(2)土地征用;(3)农民负担;(4)水库移民;(5)村务公开;(6)债权债务;(7)计划生育;(8)医疗卫

生;(9)干部作风;(10)涉法涉诉;(11)民间纠纷;(12)其他。 衡阳县岘山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总台帐 报表时间:2008年月目 序号 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解情况化解情况问题 类别 涉及重点人员 发生 时间 发生 地点 诱发原因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 全 化 解 部 分 化 解 尚 未 化 解 责任 单位 调解人 姓名 责任 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 单位 责任领导 职务姓名职务姓名

注:“类别”:用代码表示(1)土地山林水面承包经营;(2)土地征用;(3)农民负担;(4)水库移民;(5)村务公开;(6)债权债务;(7)计划生育;(8)医疗卫生;(9)干部作风;(10)涉法涉诉;(11)民间纠纷;(12)其他。 衡阳县岘山乡予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台帐 序号问题类别发生时间涉及人数重点人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化解时间期限

注:“类别”:用代码表示(1)土地山林水面承包经营;(2)土地征用;(3)农民负担;(4)水库移民;(5)村务公开;(6)债权债务;(7)计划生育;(8)医疗卫生;(9)干部作风;(10)涉法涉诉;(11)民间纠纷;(12)其他。 衡阳县岘山乡矛盾纠纷排查诉求事项台帐 序号姓名问题发生地点诉求主要问题 核实结果结案情况 解决时间处理意见尚存遗留问题 合理 部分 合理 不合 理 是否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自查自纠报告.doc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情况 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开展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

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力做好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公安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逐人建立台账,将重点人员录入公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建立动态管控等级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定期走访了解现实表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人员身份信息、违法犯罪记录、敏感物品购销、寄递物流信息、出行信息等进行比对碰撞,对社交媒体信息数据加强监测,研判可疑轨迹动向,跟进稳控处置。 上一篇: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下一篇: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自查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

附件 1
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
婚 小 计 姻 家 庭 邻 里 经 宅 济 基 债 地 务 举 用 农 教 迁 民 人 障 系 护 诉 法 资 制 券 选 征 害 宗 拆 移 军 保 关 保 涉 执 工 改 证 他 届 地 农 族 市 库 伍 动 群 境 法 政 欠 业 资 其 换 土 坑 民 城 水 退 劳 干 环

涉 行

拖 企


排查数 当 月 与上月比(+ -)% 调处数 与上月比(+ -)% 1 月份以来排查数 累 计 与去年同期比(+ -)% 1 月份以来调处数 与去年同期比(+ -)%
注:当月调处数包含累计未调处本月调处数;与上月同比=(本月数-上月数)÷上月数;累计同比的计算方法与上月同比相同;本表格 上报和留存。

附表 2
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类报表

单 位 婚姻 家庭 排 查 调 处 邻里 排 查 经济 债务 宅基 地 换届 选举 土地 征用 坑农 害农 民族 宗教 城市 拆迁 水库 移民 退役 军人 劳动 保障 干群 关系 环境 保护 涉法 涉诉 行政 执法 拖欠 工资

企业 改制

其他 总数 调 处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调 排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处 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调 解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构建基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平安四方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设置 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法庭、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城管、工商、税务以及工、青、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

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 “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 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社区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 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 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 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 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 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2日、27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2日

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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