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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申请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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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者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经办

人联系电话手机企业总人数(与肥料有关):人。其中,管理人员:人;技术人员:人;工人:人营业执照

号有效期发照机关企业性质注册资金流

动资金二、产品信息产品通用名称产品商品名称

注册商标□文字□图形有效期商标来源□注册

□受让执行标准号标准备案号备案机关设计

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投产日期产品剂型□

颗粒□水剂□粉剂□其它:外观申请正式登记产

原临时登记证号有效期(累计)产

标 1 N+P2O5+K2O≥有机质≥ 2

N+P2O5+K2O≥有机质≥ 3 N+P2O5+K2O≥有机质≥

4 N+P2O5+K2O≥有机质≥

5 N+P2O5+K2O≥有机质≥三、原料、辅料及生产工艺概述原

料原料名称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来源 1

2

3 4

5

料名称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来源

生产工艺概述及工艺流程简图:

主要生产设备设备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购入时间

主要检验设备

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

1、肥料登记申请书3份□

2、营业执照1份□

3、企业法人代码证1份□

4、生产许可证和明细(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应提交)1份□

5、考核报告(原件)1份□

6、近期质检报告(原件、3个月内)1份□

7、标识标签样张1份□

8、质保体系证书或委检协议(原件;取得许可证的除外)1

份□

9、企业简介1份□

10、有资质单位的毒理试验和产品安全性田间试验报告(原件;复混肥、掺混肥不做)1份□

11、配方师资格证(配方肥)□

1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原登记证(临时转正、临时续展、正式续展提供)□

14、其它

注:以上材料除原件外一律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要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

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对资料不真

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法律责任。

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审查意见

负责人:(盖章)

月日有关处室意见

负责人:(盖章)年月日审批机关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临时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登记资料 境内企业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标准、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境外及港、澳、台企业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产品质量保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 此外,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产品特点、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 2)资料要求 ?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 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 ?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 ?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 限固体产品)等。 ?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 ?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 ?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 ?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 ?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含养分种类)、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登记证号(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 ?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 ?肥效小区试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有机肥料项目简介(立项备案申请)

有机肥料项目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有机肥料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xxx科技发展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 魏xx (四)公司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 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 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 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我们将不断超越 自我,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功能齐全,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一个 让客户满意,对员工关爱,对社会负责的创新型企业形象!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

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较高的员工素质,在职员工约600人,80%以上为技术及管理人员,85%以上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公司主要客户在国内、国外均衡分布,没有集中度过高的风险,并不存在对某个或某几个固定客户的重大依赖,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商数量众多,在采购方面具有非常大的自主权,项目承办单位通过供应商评价体系与部分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优良的品质是公司获得消费者信任、赢得市场竞争的基础,是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设立了品管部,有专职质量控制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管理目标以及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相关的策划、实施、监督等工作。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与服务创新为根本,以持续研发投入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基础,继续在细分领域内稳步发展,做大做强,不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保持企业行业领先地位和较快速发展势头。 上一年度,xxx科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88.51万元,同比增长13.37%(2580.56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有机肥料生产及销售收入为18415.8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4.13%。

常用肥料的国家、行业标准参考

常用肥料的国家、行业标准参考 肥料种类产品标准名称标准编号 氮肥硫酸铵GB535--1995 氯化铵GB/T946--2008 农业用碳酸氢铵GB3559--2001 氨水HG1--88--81 硝酸铵GB2945--1989 尿素GB2440--2001 磷肥普通过磷酸钙GB20413--2006 重过磷酸钙GB21634--2008 钙镁磷肥GB20412--2006 肥料级磷酸氢钙HG/T3275--1999 钾肥农用硫酸钾HG/T3279--1990 氯化钾GB6549--2011 农业用硝酸钾GB/T20784--2006 硫酸钾镁肥GB/T20937--2007 微肥硫酸铜(农用)GB437--2009 农业用硫酸锌HG3277--2000 肥料硼砂GB/T537--1997 复合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10205--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9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GB/T10510--2007 磷酸二氢钾HG2321--1992 有机肥料有机肥料NY525--2012 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肥料NY227--199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 根瘤菌肥料NY410--2000 固氮菌肥料NY411--2000 磷细菌肥料NY412--2000 硅酸盐细菌肥料NY413--200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Y481--2002 生物有机肥生物有机肥NY884--2012 控释肥料控释肥料GB/T4215--2011 叶面肥料微量元素叶面肥料GB/T17420--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17419--1998 冲施肥料水溶性肥料HG/T4365--201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10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1429--2010 含腐殖酸水溶肥料NY1107--2010

肥料登记申请书填报要求

农业部肥料登记申请书填报要求 产品代码 企业临时登记申请被受理后,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将在登记数据库中为每个受理产品编录产品代码。产品代码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数据库管理重要检索信息,也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网上登记信息发布的识别信息。企业可以通过网上信息查询产品代码,及时了解产品登记的进展情况。企业在登记联系(包括补充资料、邮寄样品、后续登记申请)时,应申明或标明产品代码。 生产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按照营业执照填写,经营范围应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生产和销售。生产地址:企业生产厂房所在地。如果多个生产地点,请如实填写。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电子信箱:这些都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与企业联系的重要信息,被录入保存于登记数据库中。请企业务必填写准确、详实,确保通讯联系畅通。职工总数及人员情况:按照企业合同聘用人员填写。固定资产总值、生产用地面积、生产用地权限(自有或租赁)、生产用地租赁期(起止日期):按照企业所能出具的相关文件填写。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按照企业现有生产设备填写。 境外企业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为境外企业在中国设立或委托的、经工商注册的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代理范围:指境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代理机构的授权或委托的权限内容,涉及登记、进口、包装、销售等。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电子信箱:这些都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与企业联系的重要信息,被录入保存于登记数据库中。请企业务必填写准确、详实,确保通讯联系畅通。(注:境外指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下同。) 产品及技术要求 产品通用名称:请按照农业部“肥料登记目录及通用名称要求”填写,目录未列出的请空缺。产品商品名称:请按照农业部“肥料登记商品名称限用词库”填写,没有商品名称的请空缺。执行标准:请选择“执行强制性标准”或“执行企业标准”,若选择执行强制性标准,请注明标准号。产品形态:请选择“水剂”,或“粉剂”,或“颗粒”,或“其它”,若选择其它,请注明形态。产品外观:请详细描述产品的颜色或杂色、均匀度、杂质等外观。技术要求:请按产品所含成分如实填写。土壤调理剂产品技术要求仅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成分栏中填写。申请书中未列出的,请在空栏中填写。注意水剂产品应按法定计量单位g/L的值填写。境外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获准登记许可的时间:请如实填写。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准登记许可的情况:指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在非生产国或地区获准登记许可的情况。 生产工艺及原料 产品工艺流程描述:请如实、详细填写产品工艺流程,限150字。原料或添加剂名称:指生产该产品所用的原料和添加剂明细。规格或成分说明:指原料或添加剂的生产规格或成分含量。配料比例:指生产该产品各种投料的百分比,加和应为100%。主要生产设备:指生产该产品的主要生产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生产单位。

农业部最新肥料登记标准及流程【最新版】

农业部最新肥料登记标准及流程 2015年9月2日,农业部公告第2287号发布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等行政审批服务标准,4项《标准》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同日,农业部第2291号公告发布了基于上述4项标准有关要求的《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并行。二者都符合要求的,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方予以受理。 现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4项标准和《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新用户注册流程说明》等6项新规一并集结于后。希望全行业腐植酸肥料生产企业,依照农业部肥料登记新标准和流程,及时组织腐植酸肥料产品登记,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2.《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 3.《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 4.《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 5.《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 6.《新用户注册流程说明》 附件1: 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NY/XZSP TG 302.57-2015) 1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审批内容

2.1 申请人的资质。 2.2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3 产品是否安全、有效。 2.4 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2.5 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2.6 试验数据与结果和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可信。3审批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3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3.4 《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有机肥料产品的登记管理

有机肥料产品的登记管理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规定,我国进入流通领域的肥料采取登记管理制度。有机肥料生产单位应到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有机肥料产品到其它省份进行销售,应在该地区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生产企业,应当到农业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农业部于2009年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发[2009]2号),进一步规了肥料登记管理工作。通知明确,申请复混肥料(包括配方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产品登记的,应提交肥料登记申请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等登记资料,免交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有机肥料登记证的申请与多数其它肥料产品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可以免交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报告。 但是,通知也进一步严格了有机肥料的质量管理。通知要求,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请登记肥料产品的安全性把关,严格检测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床土调酸剂产品中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对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床土调酸剂产品,省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安排产品毒理学试验和产品安全性田间试验。不符合安全性指标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登记。 下面将与有机肥料有关的登记一般要求叙述如下。鉴于农业部

明确要求有机肥料不需要提交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报告,叙述中将不再涉及肥料效应田间试验部分。 一、肥料登记证申请者的资格 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境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二、肥料登记类型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①临时登记; ②正式登记;③续展登记;④变更登记。 三、登记资料要求 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一)临时登记 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肥料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3份)及肥料样品。 1.生产者基本概况 首次申请肥料登记,应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料。 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境产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 国外产品,提交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以及企业符料生产质量管理规的证明文件和在其它国家登记使用情况。这些证明文件必须先在企业

Q_JHY 001-2019含菌有机肥企业标准

ICS? Q/JHY 伊宁县金华宇有机肥厂企业标准 Q/JHY 001—2019 含菌有机肥 2019-11-01发布2019-11-10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伊宁县金华宇有机肥厂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伊宁县金华宇肥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平 本标准批准人:韩淑会 本标准于 2019 年 11 月 01 日首次发布。

含菌有机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菌有机肥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动物畜便、矿源腐植酸为主要原料,添加微生物菌剂,经过充分发酵后,制成的含菌有机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与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 884 生物有机肥 NY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机肥 以动物畜便、矿源腐植酸为主要原料,经过充分发酵后,添加微生物菌剂,制成的含菌有机肥料。 4 要求 4.1 外观:颜色为黑色,颗粒或粉状,无明显异物 4.2 含菌有机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项目技术指标 总养分(N+P2O5+K2O)(以烘干基计)的质量分数,% ≥ 5.0 有效活菌数(cfu),亿/g ≥0.2 有机质(以烘干基计)的质量分数,% ≥4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0 酸碱度(pH) 5.5-8.5

生物有机肥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范肥

生物有机肥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范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HFHJQB 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标准 生物有机肥料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8日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L.I-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则》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产品是:微生物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字2014年10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志付赵守福周玉琢花似虎 本标准有效期三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肥料登记表格

肥料登记申请书 (非微生物肥料产品) 申请单位:(公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制

肥料登记资料目录 申请肥料产品登记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境外申请人提交外文资料的,应同时翻译成中文): 1. 非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 2.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4. 生产企业考核表: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登记生产企业考核表,并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5. 产品安全性资料:产品安全性风险较高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对土壤、作物、水体、人体等方面的安全性风险评价资料。 6. 产品田间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交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或效果试验,并附由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供试样品检测报告。 7. 产品执行标准:针对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 8. 产品标签: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9. 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产品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资料等。 10. 肥料样品:应提交同一批次的肥料样品2份,每份样品不少于600克(毫升),颗粒剂型产品不少于1000克。 11. 若需开展抗爆性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9000克的样品;或开展包膜降解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1000克的包膜材料。 12. 国外及港、澳、台生产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2)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肥料登记流程及表格(2013年全)

肥料登记资料表 一.证明性文本资料: ①企业工商注册证: 工商局增项 一:所需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代理人证明》,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核对);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新的经营范围; 6、原公司章程。 二、增项流程: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8、拿以上资料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9、变更后15天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后营业执照、税务变更表格、股东会决议、新场所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注:肥料先经环保局批准。(配方肥可在北京当地的机关审批,生物有机无机肥等含微生物的肥料必须到农科院批准),再填写申请报告按申请项目填写,等工商局核定。在哪注册就在哪进行登项办理。 ②委托加工办理流程:

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P17-P27) 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授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一、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二、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都为法人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各自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生物有机肥料项目申请报告范本参考(立项申请)

生物有机肥料项目申请报告 规划设计 / 投资分析

生物有机肥料项目申请报告 该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计划总投资15409.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127.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70%;流动资金3282.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30%。 达产年营业收入23891.00万元,总成本费用18440.86万元,税金及附加257.04万元,利润总额5450.14万元,利税总额6458.92万元,税后净利润4087.61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371.32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35.37%,投资利税率41.91%,投资回报率26.53%,全部投资回收期5.27年,提供就业职位465个。 报告根据项目工程量及投资估算指标,按照国家和xx省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对拟建工程投资进行初步估算,编制项目总投资表,按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固定资产借款利息等列出投资总额的构成情况,并提出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值以及与之相关的测算值。 ......

生物有机肥料项目申请报告目录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项目概况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二、产业政策分析 三、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五章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第六章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五、特殊环境影响 第七章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附表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附表2: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

解读有机肥料新标准

解读有机肥料新标准 新版有机肥料标准(NY 525-2012)已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能让广大肥料生产者和销售者充分学习、领会2012版有机肥料标准。本文将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作以简要的比较解读,为生产、流通领域的工作者提供一点参考。 旧标准对有机肥料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然而,随着有机肥料市场的壮大,旧标准的部分指标限值已经滞后于有机肥料行业的发展。为此,农业部组织了专家在综合科研院所、企业、流通商、肥料用户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旧标准的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修改,制订出了NY 525-2012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增强了对有机质和总养分含量的要求,放宽了对有机肥的水分含量和酸碱度的要求,同时也对大肠杆菌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而在肥料的质量安全方面,新标准严格了重金属含量的限量指标。 一、新旧两版有机肥料标准的主要差异。 (一)新标准放宽了质量指标的要求。 新标准将有机肥料的水分含量由≤20%放宽至≤30%,酸碱度(pH)由5.5~8.0放宽为5.5~8.5。对水分含量和酸碱度要求的放宽是为了满足企业和用户在生产和应用的要求,由于旧标准对水分要求严格,生产企业不得不增加了成粒后继续烘干这个环节,产生了不必要的能耗。虽然新标准水分含量有所增大,高水分也容易滋生肥料中杂菌,而新标准对蛔虫卵和大肠杆菌值指标没有变化,保证了质量,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对生产企业来说,仍需对有机肥原材料和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总之,新标准结合实际地对有机肥水分的放宽,一方面可以做到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在保证产品合格的情况下给肥料

中有益的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二)新标准重新定义的技术指标。 有机质含量是有机肥料关键的技术指标,其含量决定了肥料的商品性。然而无论是企业还是质检部门在实际的肥料检测工作中,对有机质的检测方法一直有争议,给肥料生产配方和指导施肥带来不便。新标准选择GB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为有机质测定方法,增加了氧化校正系数 1.5,新标准对有机质含量检测的重新定义,与GB18877-2002一致,解决了存在的争议,有利于对有机肥的质量控制。 (三)新标准严格要求的技术指标。 有机肥的总养分含量低是有机肥难以取代化肥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有机肥中的总养分含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由于有机肥原料来源多样,容易带来重金属污染。因此,新标准一方面提高了有机肥的养分含量要求,将总养分(N+P2O5+K2O)含量从≥4.0%提高至≥5.0%;另一方面,对有机肥中的重金属含量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制(见表1) 表1有机肥中重金属的限量标准对比(mg/kg ) Cd Pb Hg Cr As (旧标准) 3.0 100 5.0 300 30 (新标准) 3.0 50 2.0 150 15 二、新标准对有机肥料行业发展的影响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有机肥行业产生重要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强调了肥料企业的环境责任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节能减排、转变经济

2018年肥料登记及续展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肥料登记及续展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肥料登记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品中的有效菌与提供的斜面纯菌种不一致: 截止到2018年7月28日,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共受理137个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申请,经我中心对产品进行检测、菌种鉴定及安全性风险评估,发现影响登记的共性问题是产品中的有效菌与提供的纯菌种斜面不一致,如产品有效菌为枯草芽孢杆菌,而菌种斜面鉴定为解淀粉芽孢杆菌或其它菌属,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极可能产品是采购的,企业自身对产品质量和菌种无法控制。 2、缺少田间试验样品的检测报告: 产品登记,在提交田间试验报告的同时,也需要提交该试验样品的检测报告。这就要求对产品进行田间试验以前,需要将不少于500g(或mL)样品寄(或送)至检测中心进行产品质量检测。 目前我中心共收到此类委托样品120多个,部分企业对产品中的菌种名称不能够十分确定的,我中心已将正确的菌种名称和安全等级告知了企业,在以后产品登记时就不会出现有效菌与提供的斜面纯菌种不一致的情况了。 二、续展登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年度检测报告: 从2016年开始,所有登记产品都需要进行年度检测,一些企业对该项要求不知情,致使在续展登记时无法提交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年度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 主要体现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不具有检测资质,或检测报告不规范,影响产品的续展登记。 近期越来越多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被退回,企业重新将样品送到微生物肥料质检中心进行检测,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服务理念,我中心加班加点对产品进行检测,但还是有一些产品错过了续展日期。 建议企业每年将产品送至我中心做产品年度检测,不要等到年度报告不符合要求后再送检至我中心。年度检测只需要一个批次的样品,检测费用合理,例如:单一菌种的菌剂,全项检测费用2800元(含重金属检测),详见中心网站“收费标准”。 3、无法提供委托检验协议: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考核时,由于企业无法提供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的检测协议,致使无法顺利通过生产企业考核。 有意向与我中心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企业,可从中心下载“委托检验协议书”,并与业务办公室联系,商讨具体事宜。

精致有机肥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范

HFHJQB 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标准 精制有机肥料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8日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L.I-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则》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产品是以禽畜粪便、秸秆和腐植酸等有机物为原料,经发酵、除臭、制粒、干燥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字2014年10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志付赵守福周玉琢花似虎 本标准有效期三年

精致有机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致有机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的产品是以禽畜粪便、秸秆和腐植酸等有机物为原料,经发酵、除臭、制粒、干燥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610.1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砷斑法) GB7959-1987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T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 GB8172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有机肥料organic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0)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有机肥料临时、正式登记证申请办法

有机肥登记证相关办法 (临时登记证与正式登记证)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5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38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61号)。 二、审批条件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登记产品; (二)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质监部门备案通过的企业标准; (四)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有效。 三、审批内容 (一)省级登记的肥料种类为:有机肥料类是执行NY525-2011的有机肥料 (二)经检测合格需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办理临时登记,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一年,最多可以两次续展。 (三)在获得临时登记证后,经试销可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五年。 (四)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临时登记须在失效前2个月内申请续展,临时登记续展有效期一年;正式登记须在失效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正式登记续展有效期五年。 (五)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产品名称和企业名称等不涉及产品质量的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有效期至原有效期满。 四、审批程序及审批时限 (一)审批程序 1.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申请。 2.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受理后进行审查及生产企业考核后作出决定。 3.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决定批准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相应肥料登记证。 (二)审批时限 肥料正式(临时)登记的审批时限为12个工作日;肥料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按照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的时间不在办理时限之内。 五、提交资料目录 (一)临时登记证 1、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 2、企业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出具的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4、有关部门出具的环境安全评价报告; 5、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企业基本概况、人员岗位职责、设计和生产规模、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产品标签样式,应符合GB 18382的规定要求(包括使用说明书):(1)产品通用名称。(2)产品商品名。(3)肥料登记证号(预留位置)。(4)产品技术指标,有效成分的名称和含量,有机肥中的有机质含量应单独标明,不得与其他养分指标相加)。(5)产品执行标准号。(6)净含量,(7)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8)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9)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储存要求,与其他物质混用禁忌,(10)使用说明,按申请登记的内容简述安全有效的使用时期、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8、产品合格证样式; 9、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三个月以内的样品检测合格报告(有机肥产品检测报告中须有重金属、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等项目 10、对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有机肥产品,应提交产品安全性田间试验报告。 11、符合要求的检验室和检验设备照片、检验人员技术培训证件,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需提交与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协议,按肥料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12、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水溶有机肥料企业标准2020版

Q/511402MRL 企业标准 Q/511402MRL 004-2020 水溶有机肥料 2020-06-10发布 2020-06-25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目前尚无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 特制此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有效期内如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自行作废。

水溶有机肥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有机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氮磷钾、有机质、微量元素、为主要成分制成的水溶有机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569-200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170-2010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T 1977-2010 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NY/T 1976-2010 水溶肥料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NY/T 1974-2010 水溶肥料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2010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NY/T 1979-2018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签及标明值判定要求 NY/T 1973-2010 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的测定 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3 要求 3.1外观:本产品固体形态为松散粉剂或均匀颗粒,无可见机械杂质。 3.2水溶有机肥料应符合表1规定。

关于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的说明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关于肥料登记的有关说明 一、登记管理和资料受理机构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告工作。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 二、登记申请者资格 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 1、中国境内企业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包括“三资”企业生产产品。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 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其生产企业设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仅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在提供产品资料、试验要求、受理审批等方面有别于国内产品。 三、农业部肥料登记范围 1、免于登记产品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包括: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氯化铵,碳酸氢铵,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高浓度复合肥(含那些? )单一微量元素肥等的标准怎样定?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登记产品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这些登记肥料产品只限在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的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登记机构备案。 复混肥厂的注册标准是50万元?

新版有机肥标准 NY 的解读及思考 王宗抗

新版有机肥标准解读及思考 王宗抗1,罗树生1,2,汤敏叶1,付新霞1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公司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广东深圳 518105;2.华南农业大学,广州 510642) 摘要:有机肥料现行标准(NY 525-2002)经过近10年的执行,目前已经有很多规范已经滞后于有机肥行业的发展趋势,最近,相关方面在总结有机肥行业的生产、流通和应用环节的经验的基础上,对旧标准进行修订,制定了新版有机肥料标准(NY 525-2012)并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或推行),为更好的让广大肥料生产者和销售、购买使用者充分学习、领会2012版有机肥料标准。本文将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作以简要的比较和探讨,为企业生产、流通等领域的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有机肥料,标准 有机肥料是一类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肥料,近年来随着有机农业的兴起,越来越受市场重视。长期以来,有机肥料的质量标准主要受NY 525-2002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约束,旧标准对有机肥料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然而,随着有机肥料市场的壮大,旧标准的部分指标限值已经滞后于有机肥料行业的发展。为此,农业部组织了专家在综合科研院所、企业、流通商、肥料用户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旧标准的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修改,制订NY 525-2011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推行。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增强了对有机质和总养分含量的要求,放宽了对有机肥的水分含量和酸碱度的要求,同时也对大肠杆菌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而在肥料的质量安全方面,新标准严格了重金属含量的限量指标(1、2)。本文将就两版有机肥料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对有机肥行业发展的影响略作一些解读,希望能够为相关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有机肥料买卖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有机肥料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 基础上,就有机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标的、规格、数量、 价格第二条交付时间、数量及价款第三条质量标准选择下列第项标准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4协定标准有机质≥_________?总养分≥__________?游离水分≤___________值_________?颗粒直径__________?长度__________?或?粉状_____________大肠杆菌及蛔虫死亡率等无害化指标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第四条交付方式选择下列第项方式1送货2自提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承担_______________。 装卸费承担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选择下列第项方式1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乙方在甲方交货后________天内验收。 3其他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质量有异议双方可委托_________部门抽样检测。 第六条价款支付1付款金额及期限第一期____________;第二期 _____________;第三期____________;第四期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项方式1现金2转账3支票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1经验收数量不足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数量,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 可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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