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字体大中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6]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

第四条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

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第五条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第二章任职回避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 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第三章公务回避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规范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权限 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 员工入职 4.1 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 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4.2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 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 (4)人体检健康证明; (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4.3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内部人事档案。 4.3.1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4.3.1.1 必备档案 除以上4.2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3.1.2 补充档案 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4.3.2 归档要求 具体如下: 4.3.2.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4.3.2.2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内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4.3.2.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4.3.2.4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4.3.2.5此人事档案为公司内部建立的档案, 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4.4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监理单位的选择和管理 第3条工程部组织选择并确定监理单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需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第4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具备同类工程阶段的监理经验或全过程监理经验。 3.具备与该工程所包括的设计、土建、安装、装修全部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全面进行“三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业主与实施方以及实施方之间)和安全文明施工。 4.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 5.具有完成该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经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或审核标底的能力。 6.具有编写符合规程、规范的竣工资料的能力。 第5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具体如下。 1.监理单位应能独立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委托的全部监理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 2.能按时提交该项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 3.符合该项目总监成员和其他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与人才网络要求。 4.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应能满足该项工程的全部专业要求,监理单位需提交“随工程进度监理人员上岗直方图”和“监理机构设置框图”。 5.报送为该项工程监理任务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其中注明自身能提供的部分)。 6.提供准备用于本项工程监理工作的各种主要监理表格,如向业主提供的报表格式、

【项目管理】钉钉考勤相关管理规定

钉钉考勤有关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钉钉软件对员工出勤、请销假的管理,促进项目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化,现就钉钉注册、考勤和请销假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明确负责人: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未配备党(工)委书记的,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具体业务负责人,同时明确一名具体业务人员为钉钉管理员,负责钉钉后台运行与管理。4月1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员工注册钉钉手机号码应与协同办公平台一致,如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注册,激活,并及时通知本单位钉钉管理员进行考勤组调整。如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打卡错误的,按旷工处理。 3、考勤时间: (1)机关执行标准工时制, 工作日每天上下班打卡各一次 上午08:30前上班打卡有效,超时记为迟到。 下午17:00后下班打卡有效,提前记为早退。 公差期间需打卡,每天一次,打卡时间不限。 (2)管理部(项目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自行决定考勤班次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班次如下:A 每天规定时间早晚两次打卡;B每天不定时间打卡一次。因项目部施工现场限制,可根据项目部工区分布,设置

多个有效考勤地点,方便职工打卡。 (3)因员工原因遗忘打卡,且本人正常出勤,应在当天告知钉钉管理员,按照请销假流程进行补卡审批。由钉钉管理员最后补卡,未正常打卡,未在有效时间内补卡的,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除公差外,其余假期均不需打卡,未进行公差流程审批的外勤,均视为无效出勤。公差、休假流程见附表1。无论是否需要报销路费,公差、休假均应进行请销假流程。未经请销假流程批准而离开单位、无正常有效打卡记录情况均视为旷工,停发工资,停缴社保,旷工超过15天,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如公差、休假计划有变,行程延长时,可重新提起请销假审批流程,延长天数。行程缩短时,应须告知本单位钉钉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将已批准的公差、休假审批单取消,重新发起流程审批。费用报销时须将审批单(行程延长的应打印两份)进行打印,作为报销附件。如车票与出差日期不符的,不予审核报销车票。 6、各类假期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人资(2016)##号:《########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请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图片,病假结束需附医院出院证明。 7、内部人员调动的考勤,调动人员需在5日内完成调动,调入调出单位劳资员在接到公司调令后,及时通知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无特殊理由,超过5日未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旷工。 8、助勤人员的考勤由助勤所在单位负责,执行助勤单位的考勤打卡规定。机关派驻所属单位的工作组成员,助勤当日纳入派驻单位考勤组管理。 9、钉钉考勤打卡情况作为核计员工工资薪酬依据。对没有打卡记录,无有效考勤依据的员工不能核发工资,出现一次违规,业务经办人给予警告处分,出现两次违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0、钉钉系统已录入人员,各单位管理员无权自行从本单位删除,接到公司调令后,通知公司钉钉系统管理人员完成单位调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事业单位领导人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体现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五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六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第七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开发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过程要求 2.1工程施工阶段管理要求 2.1.1监理例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1.2技术交底: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在内部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应全部参加,对施工工艺、标准、作法进行统一,以便使甲方要求真正贯彻到施工第一线且在检查验收时有统一的标准。监理应审核交底内容,旁听交底会,留存交底记录,并监督执行情况。 2.1.3材料设备进场: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1.4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验收,监理验收通过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所有隐蔽工程监理应全数参加验收。 监理通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

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1.5监理月报:监理单位应每月上报《监理月报》报甲方审核。《监理月报》中反映的问题,甲方要求监理敦促承包商予以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2.1.6施工质量检查:实行施工班组(劳务)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专检→监理专人检查→甲方抽检,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合工程管理部质量检查小组进行感官质量检查。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监理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将结论形成。 2.1.7施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整改令,施工单位上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项目部要求监理负责每周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与工程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有成本增加,报成本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2.1.8进度计划:项目部把编制的项目总控计划交监理单位分别下发到每个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对整个工程完成时间节点进行细化,其细化后的施工计划报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检查其计划在项目总控计划范围内是否科学合理,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一经审定,严格按此计划执行。 2.1.9进度款的支付: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节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精神进行审查,到达支付节点且质量合格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按合同审查形象进度、工程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部,再由项目部审查交公司进行审批支付。 2.1.10工程变更:由甲方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对变更进行评估,并严格监督工程变更的实施和参与工程量的核实。 2.1.11信息管理:监理单位应做好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工作,负责将甲方书面文件按要求传送至各相

考勤管理制度.(2020最新)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二、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2.打卡制度 ①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②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③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④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人事部门考勤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

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加班管理 ①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②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内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员工关怀管理办法(最终)-精选

员工关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激发员 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员工在繁忙的工作中充 分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关爱,与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全员性关怀项目和其他群体关怀 项目,分别从法定节假日关怀、员工健康关怀、员工生日关 怀、员工重大家事关怀、员工家庭温馨关怀、女员工关怀、少数民族关怀、外地员工关怀等八个维度全方位开展员工关 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恒丰金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 工。 第二章全员性关怀项目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关怀 每逢重要(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节 假日,对全体员工进行关怀慰问。 (一)关怀措施:公司领导以短信方式向全体员工表示 节日祝贺;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全面落实节假日放假制度; 按照公司福利费用发放相关文件规定在每个节日向在册员 工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

(二)责任部门:短信发送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实 施,发送内容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核; 节假日放假及慰问品、慰问金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配合行政部门按照相关办法实施。 第五条员工健康关怀 (一)关怀措施: 1、每年进行员工健康体检。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开展身 体体检。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并根据体检 结果,向公司和员工本人反馈健康信息。 2、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健身活动。公司办公室牵头, 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各项体育及健身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公司会根据在册员工数量,对公司办公室 下拨文体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仅限用于各次活动的组织及奖 励。 (二)责任部门:公司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行政部 及其他各部门配合。 第六条员工生日关怀 (一)关怀措施: 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在生日之际,公司均发送一条祝福短信,在员工生日当天,为员工及家属各送上一张生日贺卡, 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分公司印制统一形式的生日贺卡。贺卡上有分公司 对员工的祝贺词和总经理的亲笔签名。

监理单位管理方案.docx

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为强化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第三方监管作用,确保监理单位“四控、三管、一协调”有效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与集团总部、区域管理中心和项目公司的沟通交流及监管联动机制,促进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监理单位与中燃集团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工程技术部集合集团工程建设管控要求制定了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一、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思路 1、2016财年集团工程建设主体思路 中燃集团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广泛的项目布局,下属项目公司已超600家,拥有300多个城市燃气项目,同时在城市燃气业务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车船燃气、LPG、分布式能源等多领域齐头并进的局面。 (1)工程管理模式 集团为满足发展需要,制定了“战略管控在总部、管理重心在区域、落实执行在项目公司”的管控方向,并不断通过简政放权、深化变革,积极推动这一管理模式落地。集团工程技术部做为专业职能部门,本着加强内部管控和强化专业服务的原则,通过内外两条线的工作推进,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满足集团发展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做为第三方监管力量,应当成为集团工程技术部工程建设管理有力的助手。 (2)工程建设特点 2016财年,国内经济增长乏力,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燃气在这一大环境下也受到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集团提出了“三跨”、“4G”、“六扫”的大市场观战略,深挖市场潜力,大力开发乡镇市场及老居民用户,因此,常规燃气工程建设中点供项目、散户安装比率将大大提高,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大提升,风险点明显增多。 2、监理单位招标整合的目的

施工工程项目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2 .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勤。超过5 人的部门,可由部门指定考勤员,并由考勤员负责。5 人以下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3 .考勤工作要点: ( l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作息时间,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勤情况; ( 2 )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凭证; ( 3 )及时汇总上报考勤结果,并记人个人档案; ( 4 )每月2 日汇总前月考勤。 4 .考勤日期为上月26 日~本月2 5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时间每个工作日8 : 00~ 12 :00、14 :00~ 19 :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勤记录: ( 1 )迟到、早退: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的5 分并扣除日工资的50 % ;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 2 )旷工: l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 而n 未到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2 )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矿工一天扣除绩效考核中的10 分,另扣除一日上资。 ( 3 )出差: l )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考勤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出差返回应及时到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考勤员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 .请假、销假 ( l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为准; l )病假: 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可请病假。 2 )事假: 因私事须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 2 )批准权限 l )一般后勤管理人员请假3d 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 2 )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副经理、技术人员休假3d 以内,报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所属企业经理、公司部门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d 内由主管副总经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市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市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公司制度文件,规范化项目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监理规范》等,特指定本细则: 一、制度管理 1、会议材料汇报制度 1.1提交时限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实行定时汇报制度,监理周报要求每周五下午3点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监理月报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提交纸版数量由工程部确定,汇报材料模板由工程部下发给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部提供的监理周报、监理月报、节点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计划的模板按时提交,其中周计划附在监理周报后,月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相应附在监理月报后,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2填写要求 监理周报必须按照填写要求填写,格式及其分类严禁更改,遇有疑问,可询问资料员及主管工程师。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3深度要求 监理周报内容必须详实,每周项目主管工程师将会对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周报进行审核,当主管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在周报上面没有体现,将对监理单位进行以下处罚: 1.3.1、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小于或等于5条,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1.3.2、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大于5且小于或等于10条,第一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2、监理规划、细则及资质资料提交 2.1、监理单位在施工图下达后15日内,工程开工之前编制监理规划、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及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展编制相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5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2.2、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填写项目监理机构核查表,并备齐人员资料于2日内上报工程部,其中总监年龄不得大于50岁,并持有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年龄不得大于55岁,50岁~28岁所占比重不得小于60%,最大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条件良好,工程部将按照合同对进场人员进行审查,如发现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要求进场,每缺一人(总监和总监代表除外)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直至按照合同要求人员全部进场,且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到场,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同意,自行更换工程部将对监理公司处以10000元人民币处罚,有权建议公司解除合同,监理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要求每周总监必须驻场处理日常工作不得少于5天,工程部将对监理单位人员,特别是总监进行每日签到制度,工作日每缺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处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勤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勤 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设工程项目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项目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项目的正常施工,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 二、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 2、项目部不按具体工作时间制定上下班时间(保证每日工作时间8小 时),考勤时间以项目施工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处理 (1)未经批准,不打指纹的,作旷工处理; (2)开会迟到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作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作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且无请假手续的,超过1小时(含1小时),作早退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作旷工处理; (4)在没有办请假手续时1天内未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5)上班期间外出办私事,超过1小时(含1小时),作早退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作旷工处理。 4、凡违规参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相应合同条款处理。 三、考勤办法 1、每天到项目部一楼前厅指纹考勤机考勤一次。 2、漏打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必须有书面说明)。 3、项目管理要认真监督考勤,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随时检查或抽查各单位人员是否在岗;考勤负责人每月导出考勤数据生成报表上报领导和建设单位。 4、特别提醒:考勤时考勤机有任何异常,须到项目管理部书面签到,否则视同未到岗。 四、请假规定: 1、假日放假时间以项目管理、建设单位确认时间为准。 2、请假须如实告知请假理由,并安排好本职工作代理人。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1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第二章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

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3第三章编辑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第三条所列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以外的亲属和其他来往密切的亲属,本人或代表其所在单位与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时,企业领导人员应申请公务回避。企业领导人员无法回避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ZR- ZR-GCJS-B017-2015(V1.0)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2016-03-11发布 2016-04-1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6) 第四章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6)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7)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8) 第七章奖励与罚则 (9)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一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11) 附件二监理单位考核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工程监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中燃集团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燃集团控股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包括中燃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四条名词和术语 1、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2、监理:监理单位受项目公司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过程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4、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5、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6、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7、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8、工程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