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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利息计算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天数×日利率=本金×月数×月利率

税后利息=利息×80%

天数计算=月×30天+另头天数(如4月24日即为144天)

利率表示法:%代表年利率,‰代表月利率,万分比代表日利率。

1、活期储蓄存单:按实际存期有一天算一天,大小月要调整。现行日利率为每天0、2元。

例:2006年2月18日存入的活期存单一张,金额为1000元,于06年05月08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解:(158-78-1)天×0、1万×0、2元×80%=1、26元

2、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A、提前支取按活期存单的计算方法计算。

B、到期支取的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

C、过期支取的利息=到期息+过期息(到期息参照B,过期息参照A)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80%

例:※2006年03月16日存入一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50000元,于2006年9月3日支取,利率为2、25%,问应付给储户本息多少?

解:实付息=(273-106+4)天×5万×0、2元×80%=136、80元

本息合计=50000+136、8=50136、80元

※ 2001年6月16日存入五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20000元,利率为2、88%,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实付息=20000×2、88%×5年×80%=2304元、

※ 2003年01年27日存入三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12000元,利率2、52%,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实付利息为多少?

解:到期息=12000×2、52%×3年=907、2元

过期息=(196-57+1)×1、2万×0、2元=33、60元

实付利息=(到期息+过期息)×80%=(907、2+34、08)×0、8=752、64元、

3、利随本清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活期存单一样,按头际天数有一天算一天。逾期归还的,逾期部分按每天3/万计算。(现行计算方法就是按原订利率的50%计算罚息)

※例:某户于2006年2月3日向信用社借款30000元,利率为10、8‰,定于2006年8月10日归还,若贷户于2006年7月3日前来归还贷款时,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213-63+0)天×(10、8‰÷30)×30000元=1620元、

※例:某户于2005年10月11日向信用社借款100000元,利率为9、87‰,定于2006年5月10日到期,

贷户于2006年6月15日前来归还贷款,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160+360-311+2)天×100000元×(9、87‰÷30)+(195-160+1)天×100000元×(9、87‰÷30×1、5)=6941、90+1776、60=8718、50元

4、定活两便利息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三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六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超过一年的整个存期都按一年期利率打六折算。日期有一天算一天、

例:某存款户于2005年3月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分别于2005年8月4日、2005年9月15日、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储户支取时分别能得多少利息?(三个月利率为1、71%,半年利率为2、07%,一年利率为2、25%)

解:2005年8月4日支取时可得利息=(244-91+3)天×(1、71%÷360)×10000元×60%×80%=35、57元、2005年9月15日可得利息=(285-91+4)天×(2、07%÷360)×10000元×60%×80%=54、65元、

2006年6月16日支取时可得利息=(196+360-91+7)天×(2、25%÷360)×10000元×60%×80%=141、6

0元、

定活两便的公式中可以进行简化:

一年以上的实付利息=存期天数×本金×0、3/万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实付利息=存期天数×本金×0、276/万

三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实付利息=存期天数×本金×0、228/万

5、活期存折户、贷款按季结息:

发生日期存入金额支取金额余额天数积数

2006.01.10 50000 50,000 26 1300,000

2006.02.05 10000 40,000 9 360,000

2006.02.14 45000 85,000 15 1275,000

2006.03.01 60000 25,000 20 500,000

积数合计:3,435,000

应付利息:68、7 利息税:13、74 实付利息:54、96

6、零存整取利息计算:采用月积数办法计算

零整一年的到期实付利息=月存本金×78×月利率×80%

零整三年的到期实付利息=月存本金×666×月利率×80%

零整五年的到期实付利息=月存本金×1830×月利率×80%

例:2005年1月1日存入200元零存整取的存款,问到期能支取应实付多少利息?(假定一年期零整利率为1、98%)

解:实付息=200×78×1、98%÷12=25、74元

7、存本取息利息计算:存本取息的取息日、到期日均为开户日的对日。开户时按约定存期与分次支取利息的期次,预先算出每次应取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次支取的利息=(本金×存期(月)×月利率)/支取利息次数

储户在支取日未取利息时,以后可随时支取,如特殊情况需提前支取时,以实存期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实行差额支付,已付利息超过应付利息的差额在本金中扣回。

例:2004年2月20日存入三年期存本取息5000元,并约定每月取息,于2004年7月1日办理提前支取,假如客户每月均到网点办理取息,问应付储户本息合计为多少?(利率1、89%)

解:已付利息=(5000元×36个月×1、89%÷12)÷36期×80%×已支4期=25、2元

提前支取应实付利息=(211-80)天×0、5万×0、2元×80%=10、48元

可得本息合计=本金+实付利息-已付利息=5000+10、48-25、2=4985、28元

8、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利息计算:

到期应付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以本金)÷2×存期(月)×月利率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分期支取中如有逾期或提前支取,其逾期或期满后逾期支取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例:如某户98年10月5日存整存零取三年期3000元,月利率3、975‰,约定每半年支取本金500元,到期支取时实付利息就是多少?

解:实付利息=(3000+500)÷2×36月×3、975‰×80%=200、34元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法完整版

2017-04-15 导读:关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息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如果不谙其中计算原理,可能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自然带给当事人的结果也会大相径庭,故为方便且快捷掌握其中要点,本文从如下三个角度对利息的算法进行了总结。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

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利息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 储蓄存款利率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 1 计算公式 储蓄存款利率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 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0,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1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 ÷360=日利率. 2 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3 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比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如果收利息税再×(1-5%) 本息合计=本金+利息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是:应计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已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 PS:存期要与利率相对应,不一定是年利率,也可能是日利率还有月利率。 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二、利率的换算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计息起点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存期的计算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五、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外币储蓄存款利率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实行原币储蓄,原币计息(辅币可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其计息规定和计算办法比照人民币储蓄办法。 4 贷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贴现利息的计算题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 不带息票据不需要算到期值他的面值就是到期值带息票据要算到期值 (2)带息票据的贴现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面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贴现率×票据期限/12)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月数/12 贴现实际所得额=票据面值-贴现息 【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 贴现利息=10000x90x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元就是贴现利息。 一公司于8月15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面值1000000贴现率2.62%,签发于上年的12月30日,到期日为10月29日,贴现息如何计算? 16(16-31日)+30(9月)+29(1-29日)=75天 贴现息=1000000x 75x(2.62%/360)=5458.33 〔例〕2004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 x(1+6×6% /12)=10 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 +30 +31 +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103 00 x 8% x 144/360=329.60(元)

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公式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一、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自治区政策变动增加的投资,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弥补一般自然灾害和解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补偿部分而预留的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依据分年度投资表)的百分率计算。 初步设计阶段为5%~8%。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年限、以资金流量表的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物价变动趋势发布的年物价指数计算。 注意:价差预备费系按开工至竣工的合理建设工期和固定物价上涨指数计算的。现在编制规定中的算法没有包括编制年至工程开工年这段时间的物价上涨因素。如果当年编制概算,当年工程开工,则第一年价差预备费应为零,将开工第二年作为第一年。

计算公式为: ∑=-+=N 1 n 1]n P) Fn[(1E 式中: E ──价差预备费; N ──合理工期; n ──施工年度; Fn ──建设期间第n 年的静态投资; P ──年物价指数。 二、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编制规定中的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公式是按完整年度年利率(即每年计息一次)考虑的,与实际工程年度有时会有所差异,但在概算阶段一般认为是可以的。若需要较精确融资利息,可将(1)开工年的借款额按实际月数平均,根据月利息计算。(2)竣工年的借款额按实际月数平均根据月利息计算,前面所有借款额之和根据月利息计算,最后求和。(3)中间其他各年正常计算。注意要与经济评价一致。 计算公式为: ]i S )b F 21b F [(S 1n 0m m n n n 1m m m N 1n ∑∑∑-===+-= 式中: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一)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一) 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欢迎到无忧财务 具体计算方法 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 确定存期: 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 例如: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天数为:3×360(天)3×30(天)9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这种方法既适合用于存款时间都是当年的,也适用于存取时间跨年度的,很有实用价值。 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利息计算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天数×日利率=本金×月数×月利率 税后利息=利息×80% 天数计算=月×30天+另头天数(如4月24日即为144天) 利率表示法:%代表年利率,‰代表月利率,万分比代表日利率。 1、活期储蓄存单:按实际存期有一天算一天,大小月要调整。现行日利率为每天0.2元。 例:2006年2月18日存入的活期存单一张,金额为1000元,于06年05月08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158-78-1)天×0.1万×0.2元=1.58元 2、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A、提前支取按活期存单的计算方法计算。 B、到期支取的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 C、过期支取的利息=到期息+过期息(到期息参照B,过期息参照A)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80% 例:※2006年03月16日存入一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50000元,于2006年9月3日支取,利率为2.25%,问应付给储户本息多少? 解:实付息=(273-106+4)天×5万×0.2元=171元 本息合计=50000+171=50171元 ※2001年6月16日存入五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20000元,利率为2.88%,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实付息=20000×2.88%×5年 =2880元. ※2003年01年27日存入三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12000元,利率2.52%,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实付利息为多少? 解:到期息=12000×2.52%×3年=907.2元 过期息=(196-57+1)×1.2万×0.2元=33.60元 实付利息=(到期息+过期息)=(907.2+34.08)=940.08元.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它是根据什么法条的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讲讲相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

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3、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利率表示方法和利息的计算方法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利息计算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天数×日利率=本金×月数×月利率 税后利息=利息×80% 天数计算=月×30天+另头天数(如4月24日即为144天) 利率表示法:%代表年利率,‰代表月利率,万分比代表日利率。 1、活期储蓄存单:按实际存期有一天算一天,大小月要调整。现行日利率为每天0.2元。 例:2006年2月18日存入的活期存单一张,金额为1000元,于06年05月08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158-78-1)天×0.1万×0.2元×80%=1.26元 2、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A、提前支取按活期存单的计算方法计算。 B、到期支取的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 C、过期支取的利息=到期息+过期息(到期息参照B,过期息参照A)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80% 例:※2006年03月16日存入一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50000元,于2006年9月3日支取,利率为2.2 5%,问应付给储户本息多少? 解:实付息=(273-106+4)天×5万×0.2元×80%=136.80元 本息合计=50000+136.8=50136.80元 ※ 2001年6月16日存入五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20000元,利率为2.88%,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实付息=20000×2.88%×5年×80%=2304元. ※ 2003年01年27日存入三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12000元,利率2.52%,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实付利息为多少? 解:到期息=12000×2.52%×3年=907.2元 过期息=(196-57+1)×1.2万×0.2元=33.60元 实付利息=(到期息+过期息)×80%=(907.2+34.08)×0.8=752.64元. 3、利随本清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活期存单一样,按头际天数有一天算一天。逾期归还的,逾期部分按每天3/万计算。(现行计算方法是按原订利率的50%计算罚息) ※例:某户于2006年2月3日向信用社借款30000元,利率为10.8‰,定于2006年8月10日归还,若贷户于2006年7月3日前来归还贷款时,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213-63+0)天×(10.8‰÷30)×30000元=1620元. ※例:某户于2005年10月11日向信用社借款100000元,利率为9.87‰,定于2006年5月10日到期,贷户于2006年6月15日前来归还贷款,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160+360-311+2)天×100000元×(9.87‰÷30)+(195-160+1)天×100000元×(9.87‰÷30×1.5)=6941.90+1776.60=8718.50元 4、定活两便利息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三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六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超过一年的整个存期都按一年期利率打六折算。日期有一天算一天. 例:某存款户于2005年3月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分别于2005年8月4日、2005年9月1 5日、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储户支取时分别能得多少利息?(三个月利率为1.71%,半年利率为2.0 7%,一年利率为2.25%) 解:2005年8月4日支取时可得利息=(244-91+3)天×(1.71%÷360)×10000元×60%×80%=35.57元. 2005年9月15日可得利息=(285-91+4)天×(2.07%÷360)×10000元×60%×80%=54.65元.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实例演示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实例 活期存款 话说水母要开始找工作了,带着以前攒下的Money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那天是2010-1-2,到了后就立即去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和存折,存了10,000元(活期存款1元即可开户)。这个就是活期存款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总算找到工作了,时间也走到2010-2-3,要开始上班了,一高兴于是取了3,000块钱好好的逛了下商场。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水母也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份工资5,000元,工资直接打到办的银行卡上的。 背景介绍完了,从上面大家应该能看到活期储蓄很灵活,随存随取,于是疑惑也来了:我这卡里的钱一会多一会少的,利息怎么算啊?不用着急,既然有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银行采用的是一种叫积数计息法的方法,所谓积数计息法就是按照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计息的方法。积数计息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活期储蓄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日利率×年利率÷360。 0日结息,因此我们只计算到2010年3月20日营业终了,银行该付给我们的利息。(2010年3月20日适用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36%)。由于在活期储蓄过程中,有过存取钱的记录,因此分为表格中的几个区间,累计计息积数就是各个区间计息积数的和,因此从2010·1·2~2010·3·20,获取的利息总共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320,000+252,000+120,000)×(0.36%÷360) =6.92元

活期存款的利息实在是太低了,大家就不用太纠结这个东西,大概知道怎么算的就行了,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息,还是采用下面介绍的几种方式。 零存整取 随着工作稳定下来,每个月都有了固定的收入,为了迫使自己攒点钱,水母于2010-3-1去银行办理了零存整取业务,和银行约定每月存入2,000元,存期一年。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每个月水母都要去银行存入2,000元,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中间可千万别忘记去存了,要不然变成活期就亏大了。 零存整取的开户方式和活期相同,只是在开户时需与银行约定每月存储金额和存期,零存整取每月五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存期一般分:一年、三年和五年;零存整取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具体利率标准按利率表执行。零存整取最重要的在于坚持,每月需要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可于次月补存,但次月未补存者则视同违约,到期支取时对违约之前的本金部分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下面我们来看看零存整取的利息怎么个算法,活期储蓄的时候采用的是一种叫做积数计息法的算法,活期储蓄使用的是日积数法,零存整取采用的是月积数法,相对活期的计算要简单的多,下面是计算公式: 零存整取计息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按照这个算法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算出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的零存整取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78、666和1,830。转眼间一年时间过去了,水母来银行取钱了,我们来算算有多少利息(2 010年3月1日适用的一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为:1.71%) 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2,000×78×1.71%÷12 =222.30元 整存整取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水母的一年期零存整取也到期了,本金和利息一共是24,222.30元,目前也不急着用这些钱,怎么才能获取更多的利息呢,查了下银行业务发现定期的利率比较高,于是水母在2011-3-1去办理了整存整取业务,存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_银行管理 存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欢迎到无忧财务 具体计算方法 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 确定存期: 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 例如: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天数为:3×360(天)3×30(天)9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这种方法既适合用于存款时间都是当年的,也适用于存取时间跨年度的,很有实用价值。 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方法_银行管理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利息计算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天数×日利率=本金×月数×月利率 税后利息=利息×80% 天数计算=月×30天+另头天数(如4月24日即为144天) 利率表示法:%代表年利率,‰代表月利率,万分比代表日利率。 1、活期储蓄存单:按实际存期有一天算一天,大小月要调整。现行日利率为每天元。 例:2006年2月18日存入的活期存单一张,金额为1000元,于06年05月08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158-78-1)天×万×元×80%=元 2、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A、提前支取按活期存单的计算方法计算。 B、到期支取的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 C、过期支取的利息=到期息+过期息(到期息参照B,过期息参照A)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80% 例:※2006年03月16日存入一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50000元,于2006年9月3日支取,利率为%,问应付给储户本息多少? 解:实付息=(273-106+4)天×5万×元×80%=元 本息合计=50000+=元 ※2001年6月16日存入五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20000元,利率为%,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实付息=20000×%×5年×80%=2304元. ※2003年01年27日存入三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12000元,利率%,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实付利息为多少? 解:到期息=12000×%×3年=元 过期息=(196-57+1)×万×元=元 实付利息=(到期息+过期息)×80%=+×=元. 3、利随本清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活期存单一样,按头际天数有一天算一天。逾期归还的,

银行利息计算方式

银行利息计算方式 篇一:银行利息的规定及计算方式(自己整理) 银行利息的规定及计算方式 一、银行利息的规定 (一)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00,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 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6、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7、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8、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史上最详: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一览|2017

史上最详: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一览|2017 文|梁玉茹;摘自|无讼阅读导读:关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息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如果不谙其中计算原理,可能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自然带给当事人的结果也会大相径庭,故为方便且快捷掌握其中要点,本文从如下三个角度对利息的算法进行了总结。▌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

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 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参考法条:‘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3、双方约定不明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2)除自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与实习 实 验 报 告

目录: 实习题1 ————P3-5 实习题3 ————P6-12 实习题5 ————P12-17

实习题一 1.用2种不同的顺序计算10000 2 1 1.644834 n n- = ≈ ∑,分析其误差的变化。 一实验代码 n从小到大 #include #include void main() { float sum=0; int n=1; while(n<=10000){ sum=sum+(float)1/(n*n); n++; } cout<<"n由小到大时所得结果为:"< #include void main() { float sum=0; int n=10000; while(n>0){ sum=sum+(double)1/(n*n); n--; } cout<<"n由大到小时所得结果为:"<

4. 设2 2 11 N n j S j == -∑ ,已知其精确值为1/2(3/2-1/N-1/N+1)。 1)编制按从大到小的顺序计算Sn 的程序; 2)编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计算Sn 的程序; 3)按两种顺序分别计算S1000,S10000,S30000,并指出有效位数。 一,实验代码 从小到大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main() { double sum=0; int k=2,N; cout<<"请输入N 的值:"<>N; while(N>=k){ sum=sum+(double)1/(N*N-1); N--; } cout<<"从大到小的顺序计算的值为:"<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main() { double sum=0; int k=2,N; cout<<"请输入N 的值:"<>N; while(k<=N){ sum=sum+(double)1/(k*k-1); k++; } cout<<"从小到大的顺序计算的值为:"<

利息的计算方法

利息的计算方法 3.利息的计算方法 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单利法和复利法两种。 1)单利法 单利法是指只对本金计息,不对利息计息的方法。因此,每期的利息是固定不变的。其计算公式为: F= P (1 + i ?)(3-1) 式中 F—第n期期末的本利和; P—本金; i —计息期单利利率; n—计息期。 单利法虽然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但仅是对本金而言,即“利不生利”,而没有考虑每期所得利息再进人社会再生产过程从而实现增值的可能性,这是不符合资金运动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单利法未能完全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应用上有局限性,通常仅适用于短期投资及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项目 2).复利法 复利法就是对利息也计息的方法,即由本金加上先前周期中累计利息总额进行计息,也就是利上加利。所“利滚利”就是复利计算的意思。 其计算公式为: F= P (1 + i) n, F,P,i,n的含义同单利计算公式。 从以上的公式可以看出,单利计息贷款与资金占用时间之间是直线形变化关系,利息额与时间按等差级数增值;而复利计息贷款与资金占用时间之间则是指数变化关系,

利息额与时间按等比级数增值。当利率较高、资金占用时间较长时,所需支付的利息额很大。所以,复利计息方法对资金占用的数量和时间有较好的约束力。目前,在工程经济分析中一般都采用复利法,单利法仅在我国银行储蓄存款中采用。 4.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 利息通常是按年计算的,但在实际应用中,计算利息的周期与利率周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有时计算复利的次数会多于计息期数。这样就出现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比如,计算复利时,有时是一年计息一次,有时是半年计息一次,或每季度、每月计息一次。 由于计息周期的不同,同一笔资金在占用的总时间相等的情况下,其计算结果是不同的。 所谓名义利率是指计息周期的实际利率乘以一个利率周期内的计息期数所得的利率周期利率。如月利率为1%时,年利率为1% x12= 12%,该年利率称为“名义利率”。他没有考虑年内计息周期间的复利影响。通常所说的利率周期利率都是名义利率。 所谓实际利率是指利率周期和计息周期一致时对应的利率。如年利率为 12%,按年计息时,年利率=12%称为实际利率”实际利率又叫有效利率。 例题某人在银行存款100元,按月利率1%计算复利,按月计息,则一年后 的本利和为: F= P (1 + i) 12= 10 000 x (1 + 1%) 12= 11 268.25(元) 则其年利率= 12 .68% 12.68%考虑了年内复利影响,是考虑年内计息周期月与月之间的复利影响的年利率,是“实际利率”。 在进行方案的经济比较时,若按复利计息,而各方案在一年中计算利息的次数不同,则就难以比较各方案的经济效益。因此,就需要将各方案的名义利率换算成实际利率,然后再进行比较。在工程经济比较中,一般都以实际利率为准。

银行利息的规定及计算方式(自己整理)

银行利息的规定及计算方式 一、银行利息的规定 (一)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00,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 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6、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7、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8、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9、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 二、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

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法则概要 【说明】根据不良资产操作的实践需要,整理本概要。概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1-2 二、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2-3 三、合同逾期后的利息计算……………………………………………3-4 四、逾期违约金的计算…………………………………………………4-5 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5-6 每一部分主要由计算常/变量(主要是利率的确定)、计算公式(基本相同)和计算依据(央行规定及司法解释)三部分组成,争取做到简介明了、有理有据。对尚未找到明确依据的问题,笔者的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见下文。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表一是各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 (表一) 序号项目名称计息方法 1 公司贷款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2 贸易融资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3 零售贷款 4 等额本金还款法逐笔计息法(公式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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