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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

均田制
均田制

均田制

发展

北魏

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

1、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

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丁牛(4岁以上)每头受露田30亩,一户限4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2、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20亩,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桑田

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区,男子每人另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3口一亩,奴婢5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

3、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

买过所足。”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

4、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11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70的不还所

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

5、地狭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区迁徙受田;地广的地方,居民不许无故迁徙,可

随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6、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职分田),离职时移交后任官。地

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北齐

北齐继续推行均田制,大体上与北魏相同,但也略有变化。取消了受倍田的规定,不过一夫一妇的实际受田数仍相当于倍田,北魏对奴婢受田没有限制。北齐则按官品限制在300人至60人之间。另外还规定了赋税。北齐一般从年18岁起受田,北齐所授露田男子80亩,妇人40亩,丁牛60亩,每户限4头;另投桑田或麻田20亩。

均田制在北齐时就有所破坏,常见有土地买卖的现象。

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年)规定,官人永业田与其品级相适应,自诸王以下至都督,多至百顷,少至四十亩。以此同时,内外官按其品级高低授给职分田(职田),多至五顷,少至一顷。内外官署还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免除妇人和奴婢、部曲的租调,也取消了他们的授田。“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

多者至一百顷,少者至四十顷。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并课树以桑榆及枣。

其园宅,率三口给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癣田,以供公用。”

隋制十八岁为“丁”,二十一岁为“成丁”。成丁便可授田并课役,六十岁则还田,隋所授之露田桑田皆如北齐之数,但狭乡每丁仅20亩。而贵族官吏有受田之优待,永业田可多至百顷,职分田五顷。故隋之均田己略为变质。

唐已明确规定,妇女一般情况下不授田,奴婢及丁牛不再受田。因授田面积不足,在需要依耕的狭乡地区也不再加倍授田。唐代还规定,凡迁徙及贫无以葬者得出卖永业田,狭乡迁到宽乡者得卖口分田(即北魏的露田),这就扩大了土地买卖的范围。

1、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

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

2、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受永业田一百顷递降至五顷。职事官从一品到

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勋官从上柱国到

云骑、武骑尉,受永业田三十顷递降至六十亩。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

3、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许出卖永业

田。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

瓦解编辑

至唐中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空前盛行,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转

化为私有土地,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稀少,政府已无地授田。同时,唐政府对原来授田的农民横征暴敛,农民不堪忍受,或纷纷逃亡,或出卖土地而投靠贵族官僚地主为佃客。

“丁口滋众,盲无宋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两税法颁布,均田制瓦解。

评价编辑

历代对均田制的评价都是相当正面,但实际实行中始终是容纳了土地私有,并未主观上强行征用当时地主等私有土地,而是将官田分而民用,故有史家评称均田制乃地主经济中的一种折冲。而且均田制实行,先决条件是朝廷需有大量土地掌握在手中。北朝时承接了五胡十六国战争频繁造成大量人民丧生,产生大量荒地,令朝廷能利用这些荒地对农民进行授田。但随著经济之壮大,荒地越来越少,朝廷能用来授田的亦逐渐不多,加上朝政的逐渐日趋腐朽黑暗,均田制在武周末年形同虚设,与此非无关系。

研究

性质

学术界看法不一,主要有两种说法:

1、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2、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

北魏均田制及其经济思想

北魏均田制及其经济思想 北魏均田制产生的两个原因: 一是北魏统一后,国家有大量的荒地,长年征战使得土地荒芜严重,从而给均田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先期条件,均田制的实行必须有土地比起其他朝代中所存在的严重土地兼并问题自然是好多了。 二是但是的社会上产力相对底下,农民的生活水品基本不能自足,社会上流民较多,长年的战乱,使得经济下滑儿政府即国家要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不得不采用均田了,这样才能使得经济快速的从战乱中恢复过来 当然,北魏的统治者是北方的鲜卑族,从其当时的少数民族思想意识形态上也有关系。均田制的内容: 均田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授田对象及数量,土地产权,种植对象,征课数量等四项 一授田对象及数量 农产:男子15岁以上露田40亩,倍田40亩,桑田20亩,麻田10亩 女子,妇女露田20亩,倍田20亩,麻田50亩 官吏:公职田依官衔分 奴婢从良 二土地产权 农产:露田无所有权,身死或满60岁,必须归还官府,桑田私有 奴婢授田,耕牛授田无所有权,随有无以还受 官吏授田属于公职田,本人无所有权,离任移交 三种植对象 规定露田种植谷物,桑田种植桑树和一定数量枣树,榆树 四征课数量 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帛一匹,栗两旦”,15岁以上未婚的,4人出帛一匹,奴婢8人出帛一匹,耕牛20头出帛一匹 均田制的发展过程 一开始阶段 由公元485年李安世提出并被孝文帝采纳,针对当时国家占有的土地面积远大于地主占有量,以及相对低下的社会生产力这一条件下出台的,符合当时的社会大背景 流民,奴婢这一社会最底下阶层都能有得自己的土地,这一点极大的给予了人性化的考虑,尊重人权,这是中国封建历史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缓和了封建专制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二发展,繁荣阶段 隋文帝统一后,颁布了开皇新令沿袭了后齐之制,分永业田与露田及公职田,并采纳了高颖的轻徭薄赋来争取大量的劳动力,并在开皇十年下令:凡年五十,免役收庸,即允许五十岁以上的人纳布或绢来代役,使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有所增多,从而缓和了阶级矛盾,而且也由于轻徭薄赋的原因,使得荫蔽在世家大族庄园下的依附农民有机会出来耕种均田,这就是所谓的“浮客悉自从于编户” 又到公元609年隋炀帝时期“诏天下均田”,改革了豪强大族利用奴婢授田而多占土地的弊端,进一步使得人口从依附中解脱出来,并立分居,各立户籍,不得合产,使政府剥削对象增多,兵源扩大,财源拓宽,王权加强。 三衰退期 唐王朝在建国之初,攻克后的土地基本上都分给了随其在太原起兵的6万多将士,作为永

湖北地级市经济排名

2008中国内地经济区城市GDP排名前二十(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1、上海市 13698亿10.4%沪01中国经济中心依然领先 2、北京市 10488亿10.3%京01第二个过万亿的城市,首都的转型是成功的 3、广州市 8212亿12.5%粤01副省级中最高 4、深圳市 7950亿12.3%粤02计划单列中最高,特区中最高,深港一体化将推动其继续更好的发展 5、苏州市 6800亿13.3%苏01地级市中最高,外资集中地 6、天津市 6300亿15.4%津01环渤海中心城市 7、重庆市 5120亿16.6%渝01依然是中西部唯一进全国十强城市,在直辖市中最低,发展速度惊人 8、杭州市 4970亿12.2%浙01 随着长三角沪宁杭的继续融合,杭州的地位将继续保持 9、青岛市 4480亿13.5%鲁01山东的经济中心已经拉开了和省会济南的距离 10、无锡市 4460亿13.1%苏02今年增速放缓了一点 11、佛山市 4450亿16.5%粤03国务院点名批评的经济结构不合理,该慢下来,好好打好基础 12、武汉市 3960亿15.1%鄂01中部崛起效果显现 13、宁波市 3940亿11%浙02 14、南京市 3930亿13%苏03 15、沈阳市 3880亿16.5%辽01 16、大连市 3810亿17%辽02直逼省会沈阳经济发展相当快 17、成都市 3785亿10.4%川01受地震影响增速减缓,排名继续下滑,预计将被东莞超过 18、东莞市 3730亿14.1%粤04 19、烟台市 3630亿14%鲁02 20、唐山市 3550亿13.4%冀01

20、唐山市 3550亿13.4%冀012008年湖北各市GDP排名 1. 武汉 314 2.00 15.6%. 2. 宜昌 820.90 15.0%. 3. 襄樊 785.46 1 4.0%. 4. 荆州 519.63 12.4%. 5. 孝感 480.79 14.6%. 6. 黄冈 473.74 14.4%. 7. 黄石 466.68 16.4%. 8. 荆门 420.08 12.8%. 9. 十堰 411.42 16.4%. 10. 咸宁 284.92 15.1%. 11. 随州 257.62 13.9%. 12. 恩施 210.35 6.3%. 13. 鄂州 208.71 15.8%. 14. 仙桃 190.40 12.2%. 15. 潜江 156.63 14.5%. 16. 天门 151.48 15.5%. 17. 神龙架 6.95 9.9%

电大公共行政学小抄名词解释

1.公共行政学: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在这里公共组织主要是指政府,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2.公共行政环境: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3.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一定的环境中,逐步形成的全体公共组织成员所共同信奉和遵守的价值观,并支配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组织文化在政府也可以称之为公共行政组织文化,在企业则称之为企业文化。组织文化包括组织观念、法律意识、道德感情和价值观等。) 4.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5.市场失效:市场失效是指因为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并且不能解决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的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6.行政体制: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7.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体制是指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8.行政区划体制: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部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9.完整制: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0.分离制:分离制又称多元领导制,是指一个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的各个组织部门或同一组织部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1.首长制:首长制又称独立制、一长制或首长负责制。它是指行政首长独自掌握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其管辖的公共事务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完全负责的公共组织类型。 12.层级制:层级制又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13.机能制: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14.行政领导者:行政领导者是指在行政系统中有正式权威和正式职位的集体或个人。 15.委任制:亦称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6.考任制:考任制是指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7.行政领导权力:行政领导权力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式和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18..行政领导责任: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9.人事行政:人事行政是指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20.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劳动人口的总和。它可分为现实的人力资源和潜在的人力资源两部分。 21.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22.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23.危机决策:是指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胆预测,做出决定的过程。 24.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25.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的总和。 26.行政控制:行政控制指行政领导者运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按照目标规范衡量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调节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27.行政协调: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28.法制监督:法制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29.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在公共论坛的言论空 间中所抒发的舆论力量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等不当行为的监督与制约。 3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一般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 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2.标杆管理: 标杆管理是指公共组织通过瞄准竞争的 高目标,不断超越自己,超越标杆,追求卓越,成为强中之 强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 33.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全员 参与的、以各种科学方法改进公共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对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管理,以获得顾客满意为目标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制度。 34.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 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35.行政改革:行政改革是指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环境,或者高效公平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力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 36.政府再造: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 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2 1.4原始资料:均田制

原始资料:均田制 (太和)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 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 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 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于分虽盈,没则还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数。不足者,以露田充倍。 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亩,依法课莳榆、枣。奴各依良。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 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入还分。 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诸麻布之土,男夫及课,别给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奴婢依良。皆从还受之法。 诸有举户老小癃残无授田者,年十一已上及癃者,各授以半夫田;年逾七十者,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者,虽免课亦授妇田。 诸还受民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卖买奴婢牛者,皆至明年正月乃得还受。 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了种莳。役有土居者,依法封授。 诸地狭之处,有进丁受田而不乐迁者,则以其家桑田为正田分,又不足不给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减分。无桑之乡,准此为法。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唯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 诸民有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以为居室,奴婢五口给一亩。男女十五以上,因其地分,口课种菜五分亩之一。诸一人之分,正从正,倍从倍,不得隔越他畔。进丁受田者,恒从所近。若同时俱受,先贫后富。再倍之田,放此为法。 诸远流配谪、无子孙及户绝者,墟宅、桑榆尽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给其所亲;未给之间,亦借其所亲。 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

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及土地问题

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及土地问题 土地制度具体地体现了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和阶级关系,是我们掌握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重点。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沿革 原始社会时期土地、房屋、牲畜为公有,社会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平等地生活。在春秋以前的奴隶社会,我国实行的是上地国有制度,即井田制。井田制既是一种土地规划制度,又是剥削关系。它在商朝时已经存在,西周时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进一步推广。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士”,把土地整理成较为整齐的方块田,阡陌纵横,像井字形状。受封的诸侯臣下一一奴隶主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这种制度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产物,是与当时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春秋后期,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大量井田之外的荒田得以开垦而成为私田。奴隶劳动的积极性降低,采取各种方式反抗。奴隶主也纷纷破坏井田制,使之趋于瓦解。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主人的土地所有权,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战国时的商勒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进一步确立了地主土地私有制。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就土地占有形态而言,我国封建社会同时存在着国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农土地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在这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占绝对支配地位的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自战国始,地主阶级对土地的经营(兼并)规模不断增大。西汉后期,土地兼并的情形十分严重,贵族、官僚、大地主占有大量良田沃土,广大农民却“无立锥之居”。到东汉后期,豪强地主势力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控制大部分土地。北朝大地主占有大量肥沃土地;唐朝后期,皇室、贵族、大地主和寺院大量兼并土地;明朝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出现了大量“庄田”等。这些都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表现。这种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中国长期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历朝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一直不占主要地位,但它却如汪洋大海。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贵族自已垦荒种地,获得了小块土地的私有权,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制经济一样,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我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其中均田制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实施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并且效果比较突出。新莽实行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屯田制在中国许多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元、明和清初,尤以明朝典型。明朝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民屯是组织部分无地农民包括降民和罪犯从“狭乡”移往“宽乡”屯种。民屯与一般垦荒不同,屯田农民是官家的佃户,屯田效果明显。 均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封建政府处理战后荒地的办法,其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的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均田制实行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农民必须交纳租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均田制主要在北魏、隋、唐时期实行。从实行的情况看,它们都不触动地主阶级的利益;都是为恢复生产、增加政府收入、巩固封建统治;都把分配的士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要在农民年老或人死后归还政府,一部分可以传给子孙;受田农民都必须向政府缴纳税调,服摇役和兵役;都在不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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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盗传必究 一、名词解释 1.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 2.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部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3.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4.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5.市场失效:是指因为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并且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6.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7.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8.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9. 管理幅度:是指领导机关或领导者直接领导下属的部门或人员的数额。 10.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11.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12. 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 13. 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4.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15.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16. 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有关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有关规定的通知 (鄂教基[2006]18号) 各市、州、县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近年来,个别地区教育书刊发行部门违反省里关于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规定,擅自征订发行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辅资料,在全省造成较坏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编写、审查、准入、选用、发行制度,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秩序,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1〕34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和“两业”选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05〕7号)精神,现就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建立教材、教辅资料审查制度。在我省正式编写、出版、发行,供省内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地方课程教材,受教育部授权委托的国家课程教材及必要的教学辅助材料,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实行用书市场准入制度。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都必须经过国家和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由我厅编入《湖北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方可进入中小学校征订范围。其他任何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任何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征订。 三、实行教学用书选用制度。市州教育局成立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学校成立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专家、教师、家长、纪检监察等方面代表组成,教材选用采取委员会投票制度,原则上按得票多少来决定各学科选用的教材。 四、实行教学用书发行渠道归口管理制度。在国家实行教材发行招投标之前,中小学教科书由新华书店负责发行;《课堂作业》、《寒(暑)假作业》按照“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育书刊发行部门负责发行,市(州)、县(市、区)监督。 五、建立教辅资料跟踪评价制度。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对我省流通的中小学教辅资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引导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选用。对违规非法出版和质量低劣的教辅资料,勒令停止使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根据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代收的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经费,要一律纳入学校的大财务管理,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执行。学校在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中所得回扣要明折入帐,要让利给学生或者资助贫困生。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中所得回扣未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直接用于发放教职工奖金和劳

北魏均田制

北魏均田制研究 戴轶群 1.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背景和原因 晋统一天下仅仅晏安十一年便再次陷入战乱之中,八王之乱、永嘉之祸,然后便是五胡乱华,“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于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1]。不断的战争和屠杀使得生灵涂炭,中原萧条,百姓流离失所,真正又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北方的鲜卑族拓跋氏入主中原后面对的是一片断壁残垣和萧索破败,大量的荒地上任凭兔走雉飞,杂草丛生。虽然人烟稀少,土地荒废,但是也使得北魏能够将这些无主土地收归国有,为均田制的推行提供了客观的条件。 而到了孝文帝拓跋宏在位时,更是产生了实行均田制的迫切需要。据正史记载,对于均田制的讨论始于北魏当时的给事中李安世。[2]李安世在向朝廷写的上疏中陈述了当时北魏社会稍事稳定后流民回迁过程中出现的占地纠纷。李安世提到当时的强宗豪族“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肆意侵占土地,造成了对原有土地所有者的争端不断,“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连纪不判”,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对此,李安世建议土地的占有和开发应当贯彻“力业相称”的原则,使得占有土地的数量和拥有劳动力的数量相称。李安世事实上提出了实行均田制的建议,力图“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3]这可以说是北魏均田制的先声。然而均田制的推行,必然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史书记载的李安世的上疏实际上也应该是不止一篇的。 北魏政府之所以会非常重视李安世的建议,并且大力支持推行均田制,是因为这对其统治来说意义重大。具体来说,北魏实行均田制有三个考虑的原因: 1、实行均田制能够使土地和劳动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发展农业生产,恢复和保护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对于十六国时期北方经济的沉重打击,要恢复和发展生产,推动国力的强盛,必须要大力扶植小农经济。而这关键和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农民能够附于土地之上进行劳作。 2、实行均田制能够有效地遏制豪强地主和鲜卑贵族的土地兼并和荫占人口,从而使国家扩大税收收入和徭役。魏晋时期世家大族势力膨胀,逐渐形成了拥有自己的武装和完整的生产体系的割据势力。在这种大家族之下,大量的农民为了躲避徭役而隐匿和依附于此,从而一方面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也对中央政府构成了威胁。所以,北魏政府必然要通过均田制来削弱和约束大贵族的势力和占田趋势,理清户口从而保证税收收入,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3、实行均田制能够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冲突。在长期的战乱,繁重的徭役和日益肆无忌惮的土地兼并下,农民的不满和反抗情绪日益高涨,阶级矛盾尖锐,起义不断会爆发。当时“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4],所以北魏要维护其统治,必须要果断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2. 均田制的内容 2.1内容 北魏的均田制是在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颁令实施的,诏令“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孝文帝在诏书中明确表态要改变“富强者并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城区面积,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本年征用土地面积,城市人口密度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 态势,客观反映当前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湖北省城区面积指标分析 (3) 一、湖北省城区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区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湖北省城区面积占全国城区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湖北省城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湖北省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湖北省城区面积同全国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湖北省建成区面积指标分析 (7) 一、湖北省建成区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建成区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湖北省建成区面积占全国建成区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湖北省建成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湖北省建成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建成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

1.委员会制 委员会制是指在公共组织中,由两个人以上掌握决策权和指挥权,按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的公共组织类型。 2.层级制 层级制又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3.机能制 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 4.战略管理 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是指对公共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全局的、长远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以及资源调配做出的决策和管理艺术。 5.政府再造的含义 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政府再造就是用企业化体制取代官僚体制,即创造具有创新习惯和持续改进质量能力的公共组织和公共体制,而不必靠外力驱使。 企业家政府是政府再造的重要内容。企业家政府是指具有企业家精神的行政管理者,用企业的管理方式,以低成本高产出为目标,敢于冒风险、敢于创新、敢于打破僵化官僚体制,取得高绩效的政府。

企业家政府重视政府的成本效益,重视创新与改革,强调利用市场机制和竞争,强调对执行者授权,主张顾客导向,主张放松规制。 6.目标管理的涵义和特点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目标管理的特点是以人、工作和成果为中心的现代管理方法。 7.行政规章的含义 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简称规章。 8.事前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9.行政评估的含义 行政评估是指对行政执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包括行政执行过程评估和行政执行效果评估两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行政评估主要是指行政执行效果评估。 10.行政领导权力的概念 行政领导权力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式和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 11.完整制 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建设教育强省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章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五)明确政府职责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三章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九)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十)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十二)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第五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统筹 (十四)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十五)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六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八)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十九)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七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二)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二十三)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第八章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四)促进特殊教育发展 (二十五)支持发展民族教育 第九章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二十六)加快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七)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二十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二十九)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推进民办教育改革 (三十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章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二)提高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三十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三十四)增强湖北教育国际影响力 第十一章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十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十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三十七)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三十八)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三十九)加强教育教学专家培养 第十二章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四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四十一)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 (四十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四十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三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十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四十五)开发特色教育资源 (四十六)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章推进依法治教 (四十七)完善教育法规规章 (四十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十九)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切实加强教育督导 第十五章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五十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五十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实施

农业科技史话(上)_均田制

北魏到唐前期的一种土地制度。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三百年。 均田制的内容 骨耜北魏颁布的均田令由其前期实行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是当时北方人口大量迁徙和死亡,土地荒芜,劳动力与土地分离,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的产物。其主要内容是:十五岁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或两倍授给,以备休耕,是为“倍田”。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将露田还官。桑田为世业田,不需还官,但要在三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榆、枣树。原始陶器上的麻布印纹不宜种桑的地方,则男夫给麻田十亩(相当于桑田),妇人给麻田五亩。家内原有的桑田,所有权不变,但要用来充抵应受倍田份额。达到应受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受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受额部分,可以买足。贵族官僚地主可以通过奴婢、耕牛受田,另外获得土地。奴婢受田额与良民同。耕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一户限四头。凡是只有老小癃残者的户,户主按男夫应受额的半数授给。民田还受,每年正月进行一次。在土地不足之处,有满十五岁成丁应受田而无田可受时,以其家桑田充数;又不足,则从其家内受田口已受额中匀减出若干亩给新受田者。地足之处,居民不准无故迁徙;地不足之处,可以向空荒处迁徙,但不许从赋役重处迁往轻处。土地多的地方,居民可以随力所及借用国有荒地耕种。园宅田,良民每三口给一亩,奴婢五口给一亩。因犯罪流徙或户绝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陶猪圈石斧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但首先授其近亲。地方守宰按官职高低授给职分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不许买卖,离职时移交于接任官。 均田制与赋役制密切联系。均田令公布后,北魏又制定了新的租调制。均田农户除丁男负担征戍、杂役外,一夫一妇出帛或出布一匹(四丈),粟二石。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其租调都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以上内容,各朝有过若干变动。北周主要是取消倍田之名,应受额改为一夫一妇一百四十亩,单丁一百亩;受田年龄改为十八岁成丁受田,六十五岁年老退田。赋役负担改为一夫一妇纳调绢一匹、绵八两(或布一匹、麻十斤),牛耕(甘肃)租粟五斛,单丁减半。十八至五十九岁丁男一年服役三十日。北齐河清三年(564)重新颁布均田令,规定邺城三十里内土地全部作为公田,按等差授给洛阳刚迁来的(原来从代京迁洛阳的所谓“代迁户”)鲜卑贵族官僚和羽林、虎贲;三十里以外、一百里以内土地按等差授给汉族官僚和兵士。一百里以外和各州为一般地区,应受田额与受田、退田年龄大致与北周同。奴婢受田人数按耙地(甘肃)官品限制在三百至六十人之间。赋役负担,一夫一妇之调与北周同,租为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奴婢则为良民之半。隋代开皇二年(582)令,丁男、中男的永业、露田受田额与北齐同。补充内容中突出的一点是官人永业田与品级相适应,自诸王以下至都督,最多授给一百顷,最小四十亩。此外,内外官按品级高下授给职分田(职田),最多五顷,最少一顷。内外官署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赋役负担以一夫一妇为一床,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第二年减为二丈),绵三两。单丁及奴婢、部曲、客女按半床纳租调。丁男每年服役三十日(第二年减为二十日)。隋炀帝杨广即采桑(甘肃)位,免除妇人和奴婢、部曲的租调,大概也同时废除了他们受田的制度。 唐代均田制,在隋代基础上,明确取消了奴婢、妇人及耕牛受田,土地买卖限制放宽,内容更为详备。综合武德七年(624)令、开元七年(719)令、开元二十五年令等记载,主要内容为: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见丁中),各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老男、笃疾、废疾

2016年湖北省各市中考数学试卷汇总(13套)

文件清单: 2016年武汉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荆州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荆门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黄石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十堰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咸宁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江汉油田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扫描版,含答案) 湖北省孝感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宜昌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襄阳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鄂州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及答案(解析版)湖北省随州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黄冈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2016年武汉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实数的值在() A.0和1之间B.1和2之间C.2和3之间D.3和4之间 【考点】有理数的估计 【答案】B 【解析】∵1<2<4,∴,∴. 2.若代数式在实数范围内有意义,则实数x的取值范围是() A.x<3 B.x>3 C.x≠3 D.x=3 【考点】分式有意义的条件 【答案】C 【解析】要使有意义,则x-3≠0,∴x≠3 故选C. 3.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a·a2=a2B.2a·a=2a2 C.(2a2)2=2a4D.6a8÷3a2=2a4 【考点】幂的运算 【答案】B 【解析】A.a·a2=a3,此选项错误;B.2a·a=2a2,此选项正确;C.(2a2)2=4a4,此选项错误;D.6a8÷3a2=2a6,此选项错误。 4.不透明的袋子中装有性状、大小、质地完全相同的6个球,其中4个黑球、2个白球,从袋子中一次摸出3个球,下列事件是不可能事件的是() A.摸出的是3个白球B.摸出的是3个黑球 C.摸出的是2个白球、1个黑球D.摸出的是2个黑球、1个白球 【考点】不可能事件的概率 【答案】A 【解析】∵袋子中有4个黑球,2个白球,∴摸出的黑球个数不能大于4个,摸出白球的个数不能大于2个。 A选项摸出的白球的个数是3个,超过2个,是不可能事件。 故答案为:A

公共行政学作业3答案

公共行政学作业3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行政监察管辖:行政监察管辖,是指对某个监督对象确定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实施监督和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对哪些特定监督事项有权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2、招标性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的或一定范围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主体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商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3、标杆管理:是指一个组织瞄准一个比其绩效更高的组织进行比较,以便取得更好的绩效。 4、行政诉讼:所谓行政诉讼,就是公民或法人对行政机关或行政工作人员就违法行政行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俗称“民告官”。 二、单项选择题 1.整个行政执行过程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最为关键的阶段是( C )。 A.协调阶段 B.总结阶段 C.实施阶段 D.准备阶段 2.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案件,需要给予处分的,由( D )给予处分。

A.检察机关 B.行政监察机关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D.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 3.国家预算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A )。 A.中央预算 B.县级预算 C.省级预算 D.市级预算 4.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B )天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A.15 B.30 C.45 D.60 5.批准是一种约束力较强的( A )监督方式。其内容包括:要求监督对象报送审批材料、审查和批准(含不批准)三个基本步骤。 A.事先 B.事中 C.事后 D.全面 6.从20世纪( C )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开始进行行政改革,然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实行市场化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行政改革。 A.50 B.60 C.70 D.80 7.为了解决在实施决策的过程中出现的而一时又难以查清原因的问题的决策方案,称为( D )。 A.积极方案 B.追踪方案 C.应变方案 D.临时方案 8.行政决策体制的核心( D )。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 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 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 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名词解释 1.具体行政环境 具体行政环境也叫组织环境,是指具体而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公共组织、行政行为和组织凝聚力的公共组织的内部与外部环境的总和。 2.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在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手中,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有决策、指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5.行政决策参与 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6.行政协调 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7.行政诉讼 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法律制度。 8.目标管理 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 9.公共行政 是指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这里公共组织是指政府,因此也可以说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10.地方行政体制 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11.层级制 又称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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