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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的税收影响分析

转让定价的税收影响分析
转让定价的税收影响分析

转让定价的税收影响分析

[摘要] 转让定价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规避税收的一种重要手段,转让定价的方法有很多,其最一般的方法是利用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来进行避税。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利益影响:严重削减了我国税收收入,侵害了我方投资者、合资者和合作者的利益,使我国国际收支恶化,使我国的相关民族产业处于竞争的不利地位等。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税收规制势在必行。

[关键词] 转让定价;税收影响;分析

一、引言

伴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的日益深入,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成为跨国企业集团以及各国税务机关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企业来说,转让定价可作为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集团总体税负的工具。而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转让定价则涉及到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因此,各国税务机关都纷纷通过制定相关法规以及进行转让定价调查等方式来对转让定价问题进行监管。

二、转让定价的概念及其理论模型分析

(一)转让定价的概念及其税务流程

居于研究角度的不同,不同学者对转让定价的定义阐述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通过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转移资源或义务的关联交易价格。转让定价已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一种常见方法,转让定价的方法有很多,其最一般的方法是利用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来进行避税。

如表1所示,正因为不同国家公司(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的不同,导致跨国公司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转让定价,转让定价的税务流畅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A和B企业是关联企业,它们同属于一个跨国集团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从整个集团企业内部出发,A企业因所在国的税率较高,为逃避高税率所带来的税收负担,其以较低的价格向低税率国家B公司转移资源或义务,相反以较高的价格向低税率国家B公司吸收资源或义务,使跨国集团的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二)转让定价的理论模型分析

利用美国经济学家赫希雷弗尔在1956年提出的边际分析方法,假设Q跨国集团只拥有在甲国的A母公司和在乙国的B子公司,且Q集团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A母公司占有B子公司60%以上的股权,能够对其进行控制。现在假设A母公司主要生产中间产品,并且大部分销售给B子公司,B公司用进口来的中间产品进一步加工成产成品,并且销售给A母公司。这就产生了转让定

转让定价税制差异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一)

转让定价税制差异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一) 本文通过对世界上几十个国家转让定价税制的比较分析,找出其中差异,以期为研究和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制提供参考与借鉴。 各国转让定价税制差异的比较与分析 通过对转让定价税收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发现,各国转让定价税制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差异: 1、关联关系主体范围的界定不同。按照各国关联关系主体界定范围的宽窄,可以划分为四种情况:①少数国家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个人。如加拿大将关联企业的认定拓展大个人,即关联自然人,将所有被血缘、婚姻或养育关系联结起来的个人均认定为有关联的人。英国也将个人实体纳入到关联企业界定的范围。②多数国家把范围限于企业与企业之间,如美国、荷兰、挪威、丹麦、印度、韩国和中国等。③个别国家的范围仅限于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如日本。④有些国家则缺乏统一标准。如比利时在关联程度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把最终的认定权留给了法庭,法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事实和具体条件,来决定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来认定企业的关联关系。也有一些国家赋予税务行政长官以更大的决定权限,如澳大利亚,在很大程度上,由税务机关直接负责认定企业间的关联关系。 2、关联关系认定的具体标准不同。这主要体现在对股权比例设定的差异上,如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控股比例达到50%,挪威等为30%,德国、西班牙为25%,葡萄牙规定仅为10%,便构成了关联企业,而我国规定股权比例为25%. 3、对避税地关联关系处理不同。有的国家对境内企业与设立在避税地的企业进行交易也按关联企业对待,如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税务主管当局曾开列各自认定的避税地名单,并规定了相应的税收政策。我国税法及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与避税地企业业务往来均按关联企业认定,只是规定了与设立在避税地的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可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及追溯期限问题。 4、纳税人履行具体的报告义务不同。各国税法对纳税人规定了多种多样的报告义务,对纳税人在所得税申报书中的信息披露纳税人员海外公司间受控交易的详细情况;日本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海外公司的详细情况说明;韩国要求纳税人说明所选转让定价方法以及选择的原因,纳税人与关联企业进行跨国交易的时间表和海外关联企业的损益表概要;澳大利亚要求申报书说明交易类型、交易金额、相关国家、文件准备和所用定价方法;墨西哥税务申报书需要包括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损益表,必须有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文件准备和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证明。而法国、比利时、奥地利、德国等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关联企业所申报的内容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相比较少,我国税法对内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如何进行申报则没有明确规定。 5、转让定价案例的选择标准不同。要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受转让定价税制制约,除对业务范围的一般规定外,有的国家根据现有的经济基础和产业发展程度对业务范围作出了特殊规定,如美国、英国、挪威等国就在其税法中专门订立有关石油产业的条款,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特定转让定价条款,一些国家还在一般税收制度中订立有关金融行业的特定法规。而我国税法没有作出特殊规定,只规定了选择重点调查审计对象的一般原则和每年实际调查审计的面一般不应少于被选定重点调查对象的30%. 6、考虑功能可比分析因素范围有所不同。美国1994年新的转让定价调整规则(以下简称美国规则)和OECD转让定价指南中,有关功能性可比分析的内容还包括风险分析和商业策略分析,而我国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1)风险分析方面。美国规则将风险分析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确定受控交易之间的可比性程度时,必须对两项交易中会影响价格或利润的主要风险进行比较。美国规则提出要考虑的相关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与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败相联系的风险、金融风险、贷款和收款风险,产品责任风险、与财产、机器和设备所有权相关

税收计量经济学论文

我国税收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本文是在参考了多个关于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观点的基础上,对影响我国自1988年至2007年的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选取的自变量有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零售商品物价水平。然后,收集了相关的数据,利用EVIEWS软件对计量模型进行了参数估计和检验,并加以修正。得出结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零售商品物价水平三者均对我国税收收入有很大影响。 【关键词】: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零售商品物价水平税收计量思考 一、研究的目的要求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也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决定税收,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的一般原理。这几年来,中国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甚至“超速增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科学地对税收增长进行因素分析和预测分析非常重要,对研究我国税收增长规律,制定经济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1978-2008年的31年间,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314045亿元,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财政收支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1978年为519.28亿元,到2008年已增长到54223.79亿元,31年间平均每年增长16.76%。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研究影响中国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以及预测中国税收未来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转让定价案例分析:转让定价税收筹划的三要素

所有的筹划都要一定的目的,筹划的目的肯定不是让我们的税越交越多,而是越交越合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使用合适的方法做支撑,三者汇总起来是筹划的三要素。我们具体看一些案例。这几个案例只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每个集团的应用模式不同,要考量实际的商务模式不一样,要擅于合理运用亏损的问题,我们让亏损企业开始做研发服务,他们原来有研发服务放在某一个地方,后来研发服务主要是人的服务,可以移到亏损公司来。在大陆可以做加急扣除,支付研发服务费,并且未来会拥有无形资产的一方,你花一块钱可以按1.5元在账上进行列支。我做一个规划能实现两个用途,第一是让亏损企业进行研发服务,可以弥补亏损;第二让另一家支付研发费,可以在他的企业做150%的加计扣除。在现在的领域里一个事情达到两个目的的筹划是非常可喜,这是一个模式变化变量。 我们看下一个案例,我们在香港应该有很多香港的企业模式模型。我们在大陆有生产商,开票销售做出来的东西卖给香港公司,两者是关联方,香港把货开票到其他的关联方、第三方,发票是走大陆、香港、海外,物流从生产商运到用户,和香港公司完全没有关系。香港跟大陆不一样,香港有特别的税制,大陆是25%,香港是16.5%,在香港交税,可以说公司在香港做,不是在中国做买卖。我在香港交税是应该的,你是生产,我做其他,销售、打广告,所以香港的利润比较好一点。差一点的是我在中国买,我卖给美国、欧盟,很多东西不是在香港做,只是安排货运。很小的东西在大陆做,香港只是发单,所以我在香港不交税,这是可以的,香港税务局说你很精明,他可以给你免税。如果同一个东西,如果给你研究转让定价,你可能跟税务局说只在中国生产,利润比较小。我不在香港做的,你在哪里做?因为你在中国还是美国?哪个国家的税都比香港要高,审计报告里有销售、利润,但没有税。香港是免税,但是报告里税是没有的。 我们回到最原本的概念,转让定价一方是香港,一方是中国。在香港、中国都有利润,税务机关不一定会妥协,哪怕你两边都有利润。何况像以前很多企业做的情况,我有一大笔利润,在中国、香港都没有,我在双方逗留的情况下可能有争议,在中国的时候我偷偷告诉税务局,这是香港做的事,和我无关。世界上哪有凭空有一点利润,但不可能全世界一分钱的税都不交。以前可能有,现在全世界都带讲信息交换、情报交换,特别是中国和香港这么特殊的关系,我们有CEPA,在这种信息交换会更为强烈一些。以后不管什么样的筹划,如果你产生的利润没有在任何地方交过税,这肯定有很大的问题。这个例子可以让大家衍生更大的转让定价问题。 以上内容摘自《GTS第三届两岸三地转让定价高峰论坛会后研究报告》 免责声明: 本报告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本报告所载的观点和判断仅代表我们的客观分析,并不构成任何建议或实际的结果,我们也不保证当中的观点和判断不会发生任何调整或变更,本报告所涉及的资料来源及观点皆被GTS高顿税务峰会认为可靠,公司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高顿税务峰会(GTS),中国权威高端税务分享平台。平台汇聚权威政府官员、专业税务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以及本土大中型上市公司的财税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在上海、北京、深圳、

影响税收的因素分析

影响税收的因素分析一、前言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来源于经济,但又作用于经济,因为经济的增长能带动税收的增加,而税收又能为政府筹集必要的资金,而且还可以通过改变和调整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对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研究税收增长的影响因素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从影响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出发,实证分析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的原因。 二、数据的收集与录用 本文选取数据为1985—2011年27年各项税收(Y)、财政支出(X1)、国内生产总值(X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3),如下表: 表1、1985—2011年27年各项税收、财政支出、国内生产总值、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年度各项税收财政支出国内生产总 数 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亿元) 1985 2,040.79 2,004.25 9,016.04 4,305.00 1986 2,090.73 2,204.91 10,275.18 4,950.00 1987 2,140.36 2,262.18 12,058.62 5,820.00 1988 2,390.47 2,491.21 15,042.82 7,440.00 1989 2,727.40 2,823.78 16,992.32 8,101.40 1990 2,821.86 3,083.59 18,667.82 8,300.10 1991 2,990.17 3,386.62 21,781.50 9,415.60 1992 3,296.91 3,742.20 26,923.48 10,993.70 1993 4,255.30 4,642.30 35,333.92 14,270.40 1994 5,126.88 5,792.62 48,197.86 18,622.90 1995 6,038.04 6,823.72 60,793.73 23,613.80 1996 6,909.82 7,937.55 71,176.59 28,360.20 1997 8,234.04 9,233.56 78,973.03 31,252.90 1998 9,262.80 10,798.18 84,402.28 33,378.10 1999 10,682.58 13,187.67 89,677.05 35,647.90 2000 12,581.51 15,886.50 99,214.55 39,105.70 2001 15,301.38 18,902.58 109,655.17 43,055.40 2002 17,636.45 22,053.15 120,332.69 48,135.90 2003 20,017.31 24,649.95 135,822.76 52,516.30 2004 24,165.68 28,486.89 159,878.34 59,501.00 2005 28,778.54 33,930.28 184,937.37 68,352.60

分析影响宏观税负的原因

对影响宏观税负因素的分析 【摘要】宏观税负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经济因素;经济体制、公共产品提供等政府职能范围;财政收入结构;税种和税率、税收优惠等税制结构已经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宏观税负经济水平税制税收征管 一、概念界定 宏观税收负担是指国民经济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通常用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与同期国民经济总量之比来衡量。具体来说,是指税收收入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民收入(NI)的比值。考虑到口径的统一性,笔者将以税收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为衡量标准,来分析影响宏观税负的因素。 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应税收入*实际征收率)/GDP 宏观税负的影响因素 宏观税负的高低体现了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分配中集中程度的大小,也表明政府社会经济职能及财政职能的强弱。因此,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较多,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因素 1、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一个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最根本因素。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内部各种社会经济主体的联系越为复杂,这就要求国家有雄厚的财政收入来调控社会经济。同时,宏观经济总量越大,也使得整个社会和国民的税收负担能力大大增强,税收来源更为丰富,税基更为宽泛。实证分析也表明,宏观税负的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呈正相关关系。 2、产业结构 宏观税负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产业结构的调整直接造成税源结构和税基大小的变化,从而对税收收入的来源结构产生影响。比如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是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要比重,税收也相应地主要来自于这两个产业;在发达国家,可能第三产业比重较大,税收也主要来自于该产业。从另一角度看,在现行我经济结构和税收制度下,第二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尤为突出。若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上升,宏观税负就越低;反之,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越大,宏观税负就越高。由此可见,产业结构的发展级次以及由低向高的变动趋势,与宏观税源的增长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3、其他经济结构 除产业结构外,一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构成、以及产业结构、企业结构、技术结构等的不同也将导致宏观税负各有差异。 (二)国家职能范围 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数额必然受财政支出需要的影响,而财政支出的多少则取决于一国政府的职能范围。国家职能范围越大,政府的开支越多,必然要求提高宏观税负水平以增加财政收入。反之,国家职能范围越小,政府的支出越少,需要的税收收入也越少,宏观税负水平就可能降低。

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策略

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策略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策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使境内外企业面临新的税收环境,也让税务部门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问题。通过对新形势下转让定价避税手段进行剖析,对加强并扩大反避税的力度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 所谓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指有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产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时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根据双方意愿,制定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以实现避税。转让定价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的策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转移,以此避税;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以此避税;其涉外企业利用国内不熟悉国际行情避税,诸如:高价进,低价出,转移利润规避税收;抬高进口设备价款,从中避税;利用投资者身份承包工程,任意抬价,从中获利。 2、关联企业间通过增加或减少利息的方式转移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作为关联企业间的一种投资方式,贷款比参股有更大的灵活性。 3、关联企业间劳务提供采取不计收报酬或不合常规计收报酬方式,根据“谁有利就倾向于谁”原则,转移收入来避税。如:在所得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为低税负企业承担费用;在营业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无偿为低税负企业提供服务。 4、关联企业间通过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缺乏可比性,很难有统一标准。因而,与其他转让定价方式相比,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更为方便、隐蔽。如:将技术转让价款隐蔽在设备价款中,规避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用工程承包应纳的税收避税,将劳务费用向材料价款转移,将包工包料工程分订两个合同,规避材料应纳税税款。 5、通过对固定资产租赁租金的高低控制;利用国家之间折旧规定的差异;售后租回,将投产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回使用,买卖双方对同一设备都可享受首年折旧免税,承租方还可享受租金扣除的优惠,以此转让定价,影响利润,进行避税。 6、利用关联间关系费用承担来转让定价。如企业的广告性赞助支出通过关联企业来支付,由关联企业承办本应由自身企业主办的各种庆典、展销活动等,最后通过资产置换或债务豁免、长期占用预付货款或预收账款形式来弥补。 7、连环定价法。即参与转让定价的关联企业不是单个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而是延伸到境内几家关联公司之间,经过多次交易,把最后环节因转让定价的避税成果分摊到各中间环节,从而掩盖转让定价的实质。即所谓的“两头在外”或“一头在外”的公司,从而使连环定价避税更显隐蔽性。 二、判断转让定价避税的相关标准

四川省税收影响因素分析

四川省税收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税收是我省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有很大的作用。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来自于很多方面,从生产总值,财政支出,进出口总额,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职工工职总额这五个方面进行研究,得出税收与这五者的关系,为现行政策提供参考。本文对我省自1990年至2009年的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选取的自变量有生产总值、财政支出、职工工职总额,进出口总额、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然后,收集了相关的数据,利用EVIEWS软件,采取逐步回归,异方差检验等对模型进行影响因素进行筛选,用最小二乘法对计量模型进行了参数估计和检验,并加以修正。得出的结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等是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 。 关键词:税收收入,财政支出,职工工职总额,生产总值,最小二乘法,逐步回归,异方差检验。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高速增长,1978-2009年的31年间,我省生产总值增长到14151.28亿元,一跃成为全国经济大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省的财政收支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省的税收收入2009年已增长到886.6725亿元,31年间平均每年增长8.858%。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族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研究影响我省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以及预测中国税收未来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二、模型设定 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有很多,为了全面反映四川税收增长的全貌,我们选用“四川财政收入”

中的“各项税收”(即税收收入(Y))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税收的增长;选择“生产总值(X1)”作为经济整体增长水平的代表;选择“财政支出(X3)”作为公共财政需求的代表;选择“职工工职总额(X2)”作为员工工资水平代表,选择“进出口总额(X4)”作为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水平,选取“居民人均消费水平(X5)”作为居民消费的代表。另外,由于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比较多,在本文中我们就选取以上五个变量作为分析。设定模型为, Y=β0+β1X1+β2X2+β3X3+β4X4 +β5X5 +u 其中,Y—税收收入;X1—生产总值;X2—职工工职总额;X3—财政支出,X4—进出口总额,X5—居民人均消费水平。 三、样本数据的选 本课题以《四川统计年鉴1990-2010》为资料来源,使用了1990-2009年四川的生产总值、职工工职总额、财政支出、进出口总额,、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等作为研究对象。

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我国税收收入影响因素 的实证分析 姓名:杨玉婷 班级:0331404 学号2014210992

目录 1. 引言 (2) 2. 文献综述 (2) 2.1. 国外的相关研究 (2) 2.2. 国内的相关研究 (3) 3. 建立模型 (4) 3.1. 变量 (4) 3.2. 数据 (4) 3.3. 描述性分析 (5) 3.3.1. 税收收入虽年份变化的关系图 (5) 3.3.2. 税收收入与各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图 (6) 3.3.3. 模型 (7) 4. 模型的参数估计与统计检验 (8) 4.1. 参数估计 (8) 4.2. 拟合优度检验 (9) 4.3. 显著性检验(t检验) (9) 4.4. 总体显著性检验(F检验) (9) 5. 模型的计量经济检验 (10) 5.1. 多重共线性检验 (10) 5.1.1. 简单相关系数检验法 (10) 5.1.2. 辅助回归法 (10) 5.1.3. 逐步回归法修正模型 (11) 5.2. 检验模型的异方差 (14) 5.2.1. 图形法 (14) 5.2.2. White检验 (15) 5.2.3. 加权最小二乘法修正异方差 (15) 5.3. 模型的自相关检验 (17) 5.3.1. 图形法检验自相关 (17) 5.3.2. 自相关DW检验 (18) 5.3.3. 自相关问题的修正 (19) 6. 结论和启示 (21) 6.1. 模型的最终形式 (21) 6.2. 启示 (21) 7. 参考文献 (23)

1.引言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基于税收分配广度和深度的发展,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作用也越来越显著,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济。对税收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加以分析,有助于我们运用政策工具对税收结构进行优化,从而使税收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为了研究影响中国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以及预测中国税收未来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将数据挖掘应用于税收预测中,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的记录和与之相关的各种数据的分析,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以及Eviews软件,对税收收入情况进行了预测。并对各预测模型进行了实验结果的对比分析,得出双对数预测方法较简单回归预测方法能更好地进行税收收入预测,从而更好地指导税收计划的完成,为科学地建立税收计划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并为税收计划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2.文献综述 2.1.国外的相关研究 国外学者关于税收收入影响因素的研究涉及了很多方面。如在经济增长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方面,有的文献表明,经济的发展会使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这就需要国家征集更多的收入来发展公

转让定价降低税负

转让定价降低税负 案例: 某家电子仪器公司生产的一种配件单位成本为2.3元,零售环节利润每个为0.5 元,当时该种配件的定价为3.9元。该公司的生产量为120万个。根据以上情况,该 公司生产配件的年利润为:(3.9-2.3-0.5)×120=132万元。销售企业出售该配件 的年利润为:0.5×120=60万元。当时公司所在国对生产企业、零售商业规定的税 率不同。表一是对零售商业规定的税率,表二是对生产企业规定的税率。 表一 利润收入税率 5万元以下 5% 5万元-15万元 10% 15万元-30万元 20% 30万元-45万元 25% 45万元-50万元 33% 50万元以上 40% 表二 利润收入税率 5万元-10万元 5% 10万元-25万元 10% 25万元-60万元 20% 60万元-80万元 25% 80万元-110万元 40% 110万元以上 54% 在正常情况下,生产厂家按照其实现的利润,根据税率计算为: (132-110)×54%+(110-80)×40%+(80-60)×25%+(60-25)×20%+(25-10) ×10%+(10-5)×15%=37.63万元 总税负水平为37.63/32×100%=28.5% 零售企业应当交纳的税额为: (60-50)×40%+(50-45)×33%+(45-30)×25%+(30-15)×20%+(15-5)×10%+5 ×5%=13.65万元 总税负水平为:13.65/60×100%=22.8% 分析: 上面是该公司与商业零售企业无关联的情况下各自纳税额的情况。事实上,该电子仪器公司与销售公司是有关联的,它们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因此,该公司可 以不采用上述的纳税方式,而是将公司的单位利润调低0.5元,将销售公司的利润提 高0.5元。这样,电子仪器公司的配件定价仍为3.9元,但利润由原来的1.1元变为

考验中国税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每年挪走300亿(一)

考验中国税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每年挪走300亿(一) 转移定价此起彼伏 所谓转移定价,是指由关联各方之间在交易往来中人为确定的价格,纳税人按低于成本、高于正常市价确定的内部价格成交,以减轻税负,转让定价法是国际商务中非常流行的税收筹划,也是税务部门重点调查的对象。 小许监控的浦东那家企业不仅以极高或极低的价格进行交易,还采取了一些其他手段转移利润,比如该公司每年向其在国外的母公司支付一笔数额可观的“中国大陆市场产品调查费”,具体数额是根据该公司实现利润情况浮动,利润高则收费高,利润低则收费就低。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这项劳务是在国外发生的,不征营业税,但是以中国大陆的市场调查又如何在国外完成呢?”小许说,该合资企业有庞大的销售队伍,负责产品市场销售,又何须其母公司为其代劳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用这种形式将利润从合资企业转移到境外。 无独有偶。4月上旬,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又遇到一个正在进行当中的实施转移定价案例。《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入股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这家在上海的中美合资公司,是在延缓投资期间实施转移定价,母公司以极低的价格购入中国合资公司的产品,出售后把高额利润作为资本追加到国内的合资公司中,最终达到控股的目的。 截至4月,位于上海的这家公司(简称为“D公司”)将开始生产了。该公司系一家合资公司,合同中约定双方的股权各为50%。在成立合资公司的时候,中方以资金、厂房等入股,而美方以专利技术入股。外方要取得50%的股权,于是在咨询顾问的帮助下,设计了这样的一个中外双方可以接受的方式,公司成立之初,中方拿出一部分资金,美方拿出技术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但资金并没有全部到位。而后,合资公司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产品以极低的价格卖给美方母公司,而后美方以市场价格在国际市场销售,其销售差价得到的利润作为资本再追加到中国的D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中、美母公司把D公司的所有注册资本到位。同时,合同中也约定了D公司产品在国内的用途。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中方认为该技术长远带来的效益将大于短期内该公司的亏损,对中方母公司的产品贡献也很大。”一位知情人士说。 转移定价伴随开放政策而生,斯时政府为了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诱以税收优惠政策。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方面,对外商作为投资进口或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以及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均可按规定申请免税。 “这就意味着,跨国公司在选择转移定价策略时,可以不考虑或较少地考虑进口税收对转移定价机制的影响,而在向我国政府缴纳所得税的问题上,可以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张文骥教授在1995年就对此做了专项研究。 从税务机关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跨国公司正是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其转移定价机制中渗进了许多人为的避税因素。 “应该说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行为非常普遍,严重性程度各有不一。”张文骥教授对记者说,“跨地区、跨国的转移定价必然存在,问题是滥用了,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张文骥说。因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造成的税收损失到底有多大,税务部门也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处苏晓鲁处长曾算过一笔账: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地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三分之一经营不善是客观原因,百分之六十以上非法性亏损,虚亏实盈。这种算法非常粗略。”张文骥教授和一些税务人员指出,我们国家当前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吸引外资,所以对外资限制最低。

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因素分析

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因素分析 ——国内生产总值 ——财政支出 ——零售商品物价水平 班级:金融4班 学号:1320 姓名:薛月强

摘要: 本文是在参考了多个关于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观点的基础上,对影响我国自1993年至2012年的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选取的自变量有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零售商品物价水平。然后,收集了相关的数据,利用EVIEWS软件对计量模型进行了参数估计和检验,并加以修正。得出结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零售商品物价水平三者均对我国税收收入有很大影响。 关键词: 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零售商品物价水平税收计量思考 一、研究的目的及变量的选取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也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决定税收,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的一般原理。这几年来,中国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甚至“超速增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科学地对税收增长进行因素分析和预测分析非常重要,对研究我国税收增长规律,制定经济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具体分析各要素对提高我国税收收入的影响大小,选择能反映我们税收变动情况的“各项税收收入”为被解释变量(用Y表示),选择能影响税收收入的“国内生产总值(用X1表示)”、“财政支出(用X2表示)”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用X3表示)”为解释变量。表1为由《中国统计年鉴》得到的1993—2012年的有关数据。 表1 税收收入模型的时间序列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 为分析各项税收收入(Y)随国内生产总值(X1)、财政支出(X2)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X3)变动的数量的规律性,可以初步建立如下三元对数回归模型:lnY= β0+ β1 lnX1+ β2 lnX2 + β3 X3 + u i 确定参数估计值范围 由经济常识知,因为国内生产总值(X1)、财政支出(X2)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X3)的增加均会带动税收收入的增加,所以国内生产总值(X1)、财政支出(X2)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X3)与税收收入应为正相关的关系,所以可估计0<β1<1 ,0<β2<1, 0<β3<1。 二、参数估计 利用Eviews软件,做lnY对lnX 1、lnX 2 、X 3 的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2) 表 2 Dependent Variable: LNY Method: Least Squares Date:4/26/14 Time: 17:32 Sample: 1993 2012 C LNX1 LNX2

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有

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有 (1)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变化的影响最大,其系数估计值为1左右,这说明财政收入增长率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变化率之间呈1对1的关系,财政收入超收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变化高度相关;(2)财政支出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系数估计值分别为0.9和0.6左右,这说明基于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具有刚性,通常计划本身安排就比GDP增长速度要高,实际执行时又会超额完成,所以财政支出具有很高的收入弹性,甚至超过GDP的收入弹性很多;(3)全社会商品零售额变化率的系数估计值为0.1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的影响最差,其系数估计值为0.06左右,这说明消费的收入弹性较高,而投资的收入弹性较低; (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系数估计值分别为0.15和0.40左右,这说明居民收入越高,消费能力越强,同时意味着其工作积极性越高,创造出的财富越多,这些因素都能带来财政收入的更快和持续增长。 《计量经济学》报告 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分析 金管0202 穆兰 ◆前言 本篇报告我们主要是要来研究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之所以研究这一问题,是因为,财政收入对于国民经济的运行及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财政收入是一个国家各项收入得以实现的物质保证。一个国家财政收入规模大小往往是衡量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其次,财政收入是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宏观调控的首要问题是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问题,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包括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上的平衡两个层次的内容。财政收入的杠杆既可通过增收和减收来发挥总量调控作用,也可通过对不同财政资金缴纳者的财政负担大小的调整,来发挥结构调整的作用。此外,财政收入分配也是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合理分配的主要工具。 在我国,财政收入的主体是税收收入。因此,在税收体制及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会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随着经济衰退而下降。 ◆理论背景 我们从财政收入的部门构成来分析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从国民经济部门结构看,财政收入又表现为来自各经济部门的收入。财政收入的部门构成就是在财政收入中,由来自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收入所占的不同比例来表现财政收入来源的结构,它体现国民经济各部门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和服务业等部门。其中工业和农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最大。 第一,农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财政收入的基础。这样说并不是从农业直接为财政收入提供的数据来分析,而是基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来认识

在华避税案例分析

在华避税案例分析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业,在世界五百强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总部设在美国。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经过 两次增资,注册资本高达2000万美元。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令 人感到蹊跷的是,它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企业财务报表显示,除个别年度微利外,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 但是,从M公司所处的行业看,北京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2%以上,而这家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8%。调查发现,这家公司 累计亏损巨大,并不是因为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差,而是因为利润的 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作为提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 特许经营费用,也就是说中国子公司利润需至少超过目前的一半以 上方能盈利。在进行了大量论证后,我国税务部门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终获得了美方的承认。最终,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 共计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 增加税收1亿多元。 案例1:在某避税港注册的A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资人在另一避税港注册C公司,C公司以低价回购A 公司,继而又以高价转让给另一家在相同避税港注册的D公司,而 获利收入主要来自B公司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升值,本应向中国 缴纳税款却最终无法收回。 案例2:某跨国公司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全球营运或财务中心 等机构,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缴纳服务费,再通过总部制定的方法 将利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但这种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国子 公司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税收减少,这从本质上也是一种利润转移。 案例一:河北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营产品的内销价格为71 元/箱,但出口价格仅却为36元/箱;山东一家制药公司通过境外母 公司直接定价的方式,将出口产品单价定为比国内同类产品平均价

中国转让定价税制发展的历程以及存在不足

中国转让定价税制发展的沿革以及存在不足 转让定价作为一种企业经营管理工具,产生于20世纪前半叶的美国企业之中。转让定价问题在发达国家中已受到政府的广泛重视,国外关于转让定价税制问题的研究成果也较多。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的法律制度起步比较晚。 我国第一个针对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制定转让定价税务管理规定的是深圳市政府。1987年,深圳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深圳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其中涉及了转让定价与反避税方面的内容。但是真正促使反避税调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是在1987、1988年间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 1990年,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第一次反避税调查,调查的主要地点是对外开放的前沿福建省和广东省。此次调查发现当时我国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避税方式,第一种以福建的台商投资为主,第二种以广东的港澳投资为主。这个阶段,企业多设置多套账簿,且企业的经营极不规范,稳定性较差,主管税务机关很难真正掌握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对此,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税收征收管理。这个阶段,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的法律依据不足,反避税管理的具体方式方法较为简单,税收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 1991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完整地引进了转让定价税制。1995年至1998年,税务机关及财政部相关部门对反避税工作进行调整。至此,从立法层次角度,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管理的立法框架已基本形成。此后,税务机关开始了具体的反避税管理工作。 1998年至2005年,反避税调查、调整仍是一种广义的反避税管理,很多地方是按照传统经济的做法,每年对各地方下发一定的指标,如广东200户,福建150户等,这种模式实际是计划经济的做法。各地方的反避税工作仍缺乏征管经验,并且在具体操作分配方面也存在问题。 2005年,税务机关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反避税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转让定价审计立案、结案(包括以前年度未结案件)均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自此,我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管理工作逐渐规范。 随着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办法等文件规范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的具体实施。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是建国以来特别纳税调整最具系统性的规定。随后,国家税务总局还下发了《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国税函〔2009〕72号)等诸多文件。众多规定的颁布与实施,为实现全国反避税调查工作在新企业所得税实施阶段的顺利过渡提供有力的保障,并与税收征管法等共同形成反避税法律框架和管理指南,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遵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2010年开始,为了提高转让定价管理的水平,加强反避税的力度和效果,税务机关在各地积极开展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的抽查工作,全面了解同期资料准备和管理情况,促进同期资料管理的规范和统一。 在未来的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工作中,税务机关将会“扩大调查行业广度,提高案件调整力度”,这对企业关联交易过程中的经营行为合规性以及转让定价过程的程序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大对反避税数据库的投入,为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提供更加合理的经济分析基础,进一步提高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工作的科学性。转让定价管理与同期资料准备在今后将成为存在各种投资企业、控股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常规性义务。以同期资料的检查和管理为基础,税务当局对转让定价调整和反避税调查的工作也将面临新的发展,中国转让定价的实施将迈向新的历程。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分析要点和例文-(1)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点 一、纳税人的本期情况(指分析期限内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纵向对比。主要是对纳税人的产值、销售(经营)收入、对外投资、成本(费用)、利润(收益)、资产、负债、职工(用工)人数、工资、税款等指标的本期数与上期数以及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横向对比。主要是将分析对象的税负与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分析,如果分析对象的税负偏高或偏低,则要分析其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原因分析 (一)纳税人本身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对外投资的增加或减少,经营状况的好或坏等方面因素对税源的影响。纳税人本身引起税源变化的因素必须是正在形成(发生)或者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可以形成(可能发生)的。 (二)税收政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正在执行的税收政策和新出台的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就要实施的税收政策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如正在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或者新的税收政策将减少(增加)纳税人的计税金额等。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国家有关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如原油价格的波动),自然环境(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 三、未来发展趋势及税收预测。

通过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预测分析,可以预计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增加应纳税额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或者应纳税额可能减少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 分行业税收分析举例(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业 某企业2006年上半年累计完成税收总收入2845万元,比去年同期1920万元增收925万元,增长48%。 该企业上半年累计完成货运量6,40万吨,与去年同期的6,04万吨相比增加36万吨,上升6%,其中:内贸货运量为4,94万吨,同比增长1.5%;外贸货运量为1,46万吨,同比上升24.2%。虽然运价下滑,平均单位收入为52.4元/千吨海里,比去年同期减少收入5.6元/千吨海里,但货运量增加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5%,缴纳营业税3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 然而,由于油价上涨对航运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燃料成本已占总成本的44%,燃料平均消耗单价预计达319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860元,增长38%,对企业经营利润产生较大影响。1-6月份完成企业所得税5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 2006年全球航运市场仍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市场运能供大于求的矛盾会进一步显现和突出。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基本处在供求平衡的局面,但集装箱运力的投放自2005年下半年起将比较集中,运

转让定价反避税政策:跨境股权转让及受益所有人认定

跨境股权转让及受益所有人认定 中国的反避税政策主要有几个区域,一个是转让价格,二是跨境股权转让,第三是滥用税收条款。 在这里举一个很简单的案例——间接股权转让,从图片可以看到税收问题,下属机构上面有一个母公司,母公司跟下属公司所在的州是不同的,这是一个祖母公司。母公司是由祖母公司持有、控制的,如果下属公司的股东想要给一些利益母公司,他们有两个选择,一是母公司能够直接卖给下属公司的参与者,二是祖母公司把它卖给母公司的参与者。

讨论的问题是谁有这个权利测试税收的收益,母公司的收益是多少,他们应该交多少税收。从国际税收法律的角度看跨境转让的税务是怎么处理的,从中国国内税务架构下是怎么立法的,有哪些问题是没有解决的。怎么从国际转让的问题上处理这些问题。国际法律的基础是主权权力,每个州的主权权力,这是关系到国际税务的,很重要的一点是国际税法的原则跟跨境股权转让税收相关,这跟某个州的收入有关,也跟不在这个州的公司有关。也许国家出一些政策,要以国家的政策为主权权力,从国际税务的原则而言,反映在经合组织里,这些税务的转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决策和起草国家税务法律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通常而言国际界定边界的税务对中央政策产生抗拒,这涉及到间接的股权转让,这是额外地界税务局的抗拒,对抗拒的主要争辩点是这个州怎么从税收中获得收入。有些国家在间接股权转让方面不收取盈利,但是在特别的案例中会有,有一些国家像澳洲、加拿大,他们不提倡在某个企业不处于本州,因为他们的间接股权转让而收取一些收入。这里都是间接股权转让,如果你看经合组织的关于税收转让的第13条,里面谈到直接股权税务处理关键。对所在州的出售者收受一些费用,他们有特别的权力,他们会把税务权分摊到原产州,这是关于间接股权转让税收方面,联合国在税务转让方面具有一些兼容性。在跨境股权转让方面,要分配好税务权。在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法的原则方面,也要找到一个平衡。之前谈到经合体和联合国两个税务转换的模型,里面谈到跟税法有关的问题。如果中国国内的法律,里面提到间接股权转让的收税政策,2009年发布了国税函698号文,可以看到政府发布这个文件里面会要求提到间接股权转让做的规定,但没有提到只有间接税收,如果发生逃税避税的情况,我们就会应用到这个政策。 国税函698文件提供了如果实现某些条件以后,可能会发生税务争议的问题,如果发生法律架构的争议,或者缺乏合理的商务目标、逃避税责任、经济状况。在此基础上,如果只有间接转让,它涉及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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