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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DG/TJ08- -2011

2011上海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1】号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共分7章,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充电设施接入电网要求、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验收要求、公共停车设施设置充电基础设施导则。

主编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参编单位: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次

1 总则 (5)

2 术语 (6)

3 一般要求 (9)

3.1 总体要求 (9)

3.2 标准体系框架 (9)

3.3 设备要求 (10)

4 充电设施接入电网要求 (12)

4.1 谐波 (12)

4.2 计量 (12)

4.3 基本要求 (13)

5 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14)

5.1 选址要求 (14)

5.2 用地面积及基本配置 (15)

5.3 供电系统 (15)

5.4 安全原则 (17)

6 充电设施的建设验收要求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土建工程 (19)

6.3 通风专业 (20)

6.4 电气工程 (20)

6.5 消防、安防验收及防雷检测 (21)

7 公共停车设施设置充电基础设施导则 (25)

7.1 一般原则 (25)

7.2 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25)

引用标准名录 (27)

本规范用词说明 (29)

条文说明 (3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5)

2 Terms (6)

3 General Regulation (9)

3.1 Overall Regulation (9)

3.2 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9)

3.3 Equipment Requirements (10)

4 Access Network Requirements of Charging Facilities (12)

4.1 Harmonic Wave (12)

4.2 Measurement (12)

4.3 Basic Requirements (13)

5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Requirenments (14)

5.1 Site Selection (14)

5.2 Land Area and the Basic Configuration (15)

5.3 Power Supply System (15)

5.4 Safety Principles (17)

6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Inspection (19)

6.1 General Regulation (19)

6.2 Civil Engineering (19)

6.3 Ventilation (20)

6.4 Electric Engineering (20)

6.5 Fire, Security and Mine Inspection (21)

7 Guidelines of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for Public Parking Facilities (25)

7.1 General Principles (25)

7.2 Principles of Charging Facilities Configuration (25)

Explanation of the Words in the Specfication (27)

Explanation of Clauses (30)

1 总则

1.0.1 为促进上海市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整体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活动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从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建设工程总承包等类型的招标代理活动。

1.0.3招标代理活动按工作程序可划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五个阶段。

1.0.4 招标代理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EV

主要为用于在街道和高速路上使用而生产的、由电动机推进的车辆,电动机的驱动电流来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

[GB/T 18487.1-2001,定义3.1]

2.0.2充换电站 EV charging station

采用电池更换方式或由非车载充电机(至少2台以上)及若干交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供给的场所。

2.0.3非车载充电机 off-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等可充电的储能系统提供直流电能的设备。

2.0.4车载充电机 on-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将公共交流电网标称电压值的电能变换为直流电并给车载储能系统(如动力蓄电池等)充电的装置。

2.0.5交流充电桩 charging spo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只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2.0.6供电系统 power-supply system

为充电设施的运行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的总称。

2.0.7监控系统

对充电设施的设备运行状态、图像信号、参数配置等进行实时采集,实现站内设备的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2.0.8计量系统

在充电设施及电动汽车内安装的用于进行电能贸易结算的计量装置。

2.0.9谐波 Harmonic

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2.0.10谐波含有率 Harmonic Ratio (HR)

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2.0.11总谐波畸变率 Total Harmonic Ratio(THD)

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2.0.12电能表 watthour meter

计算仪表的一种。计量有功(无功)电能数的一种仪器。

2.0.13多功能电能表 multifunction watthour meter

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除计量有功(无功)电能外,还具有分时、分方向需量等两种以上功能,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的电能表。

2.0.14智能电能表 smart meter

由用户交费对智能IC卡充值并输入电表中,电表才能供电,表中电量用完后自动拉闸断电,从而有效地解决上门抄表和收电费难的问题,同时,用户的购电信息实行微机管理,方便进行查询、统计、收费及打印票据等。

2.0.15电能关口计量点 energy tariff point

指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以及用电企业之间进行电能结算的计量点。

2.0.16仪表准确度等级 measuring instrument accuracy class

满足旨在保证允许误差和改变量在规定限值内的一定计量要求的测量仪表和/或附件的级别。

2.0.17大型充换电站 (一级充换电站) Large EV charging station

配电容量不小于5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数量不少于6台,为2辆大型车或4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具备对中、小型充电站换电电池的配送能力。

2.0.18中型充换电站 (二级充换电站) Middle EV charging station

配电容量不小于1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数量不少于4台,为1辆大型车或2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

2.0.19小型充换电站 (三级充换电站) Small EV charging station

配电容量不小于1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电机数量不少于2台,为2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

2.0.20充电机效率 Charging Efficiency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2.0.21充电区 Charging Area

在充换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2.0.22谐波 Harmonic

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3 一般要求

3.1 总体要求

3.1.1本标准规定了上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体系框架与一般要求,适用于上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应符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的要求。

3.1.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应满足上海市电动汽车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特点与实际需要,体现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兼顾可行性与前瞻性。

3.1.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之间应相互协调、衔接配套,形成有机整体。

3.1.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应制定安全要求。

3.1.6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应符合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要求,有利于职业健康。

3.1.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应符合产品通用互换的要求。

3.2 标准体系框架

3.2.1电能供给模式

1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模式分为整车充电模式和电池更换模式,见图1。

2 整车充电模式分为非车载充电机为整车电池充电和交流充电桩通过车载充电机为电池充电。

3 电池更换模式是由电池更换设备更换电池,非车载充电机直接集中为电池充电。

图1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模式

3.2.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体系框架

1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体系应建立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电网接入准则及规范要求,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充电设备接口要求,充换电站建设规范,充换电站验收要求,对于公共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桩的建设要求。

2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体系框架见图2。

图2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体系框架图

3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体系中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和充电设备接口要求主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内容执行,上海地方不再另行编写地方标准。

3.3 设备要求

3.3.1充电设备

1 充电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和交流充电桩。

2 充电设备的一般要求参见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3 电动汽车与电源连接的一般要求参见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 / 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4 电动汽车与充电机(站)连接的一般要求参见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的基本要求。

3.3.2充电设备接口要求

1 充电设备设施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应相互匹配、统一,应执行国家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

2 充电设备接口的通用要求参见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20101108)。

3 充电设备交流接口的尺寸要求参见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二部分交流充电接口(征求意见稿20101108)。

4 充电设备直流接口的尺寸要求参见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三部分直流充电接口(征求意见稿20101108)。

5 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的通信协议要求参见发改委发布的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

6 车载充电机与交流充电桩的通信协议要求参见发改委发布的电动汽车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交流充电桩之间的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

3.3.3其他说明

关于GB50156-2010加油加气站扩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征求意见稿,其关于“与加油加气站共建的充电站,电池充电设备与电池更换设施的安装位置应距离危险性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外不小于3m,距离柴油设备外缘不小于3m,危险性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见

GB50156=2010”的内容将在正式批准后做相应规定。

4 充电设施接入电网要求

3.0.1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的要求,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应列入当地电网规划。

3.0.2 电测量及电能的计量应遵照《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 号1996年10月8日开始实施)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4月17日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

4.1 谐波

4.1.1谐波考核应符合以下规定:

1谐波监测点应为充电设施接入点。

2考核应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4549-1993及《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17625.6-2003等标准的规定。

4.2 计量

4.2.1电网和充电设施之间的计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交流充电桩和中、小型充电站,网供计量可采用低压计量。

1)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48-2000的规定,应配置三相四线多功能双向计量电能表,仪表准确度等级为有功1级和无功2.0级。

2)电流互感器等级应为0.5S级。

2 对于大型充电站,网供计量可采用高压计量。

1)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的规定,应配置三相三线多功能双向计量电能表,仪表准确度等级为有功0.5S级和无功2.0级。

2)电压互感器等级应为0.2级,电流互感器等级应为0.2S级。

4.2.2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用户之间的计量结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用户之间的计费结算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 号 1996年10月8日开始实施。)

电能计量装置应根据电能关口计量点的位置及充电设备的额定电流选取。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交流充电桩应选用智能电能表,安装在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之间。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宜采用交流电能计量表在交流侧计量。

4.2.3充电基础设施电能的计量应由电网公司统一负责。

4.3 基本要求

4.3.1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原则上利用已有配电设施,采用单相供电,当已有配电设施无法满足容量要求时,可进行增容改造。

4.3.2大型充电站以具有特殊意义的中、小型充电站供电电源原则上采用两路电源,确保充电站供电可靠性。

4.3.3充电设备选型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 18487.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 18487.2、《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 18487.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GB 20234等)的规定。

4.3.4大、中型充电站必须具备现场安保监控、充电设备运行工况监控等功能。

4.3.5充电设施应具备通过CAN或工业以太网与充电监控系统通信,应上传通讯协议规定的充电机与电网相关的基本信息(功率、充电电流等),非车载充电机应具备接受并执行电网的遥控指令。

5 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5.1 选址要求

5.1.1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站址交通便利,同时符合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实施。

2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该考虑设备对配网电能质量和地区配电容量裕度的影响,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和建设密切结合,满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

3 集团及大型公共停车场可以改建为电动汽车充电站。

4 充换电站位置的选择,应考虑:

1)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2)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3)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4)应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保持至少10米间距。

5)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5.1.2大型充换电站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大型充换电站站址优先选择在郊区或市区郊区结合区。在城市中心区建设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以建设大型充电站。

2 大型充换电站站址宜选择交通枢纽地段附近。

3 最近的大型充换电站站址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km。

5.1.3中型充换电站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中型充换电站距离最近的大型充电站应不小于5km。

2 最近的中型充电站之间的距离约为5km。

5.1.4小型充换电站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小型充换电站距离最近的大/中型充电站的距离应不小于3km。

2 最近的小型充换电站之间的距离约为3km。

5.1.5交流充电桩建设应结合社区、商务楼宇、地铁换乘站等的停车场建设。

5.2 用地面积及基本配置

5.2.1大型充换电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m2;

2 配置独立的电池充电储存房和电动汽车换电房,其中电动汽车换电房应容纳2辆大巴或4辆小车的停放区域、电池架及充电设备区域和换电机器人工作区域;

3 单车换电时间应不大于8min;

4 应设立监控、维护、电池检测综合管理区域,位置和面积根据现场地形和环境合理分布;

5 配置电池管理系统和换电监控系统;

6 应设置独立的客户服务区域,包含客户服务受理和充换电结算。

5.2.2中型充换电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 m2;

2 配置电动汽车换电房,应容纳1辆大巴或2辆小车的停放区域、电池架及充电设备区域和换电机器人工作区域;

3 单车换电时间应不大于8min;

4 应设立监控、维护、电池检测综合管理区域,位置和面积根据现场地形和环境合理分布;

5 应设置独立的客户服务区域,包含客户服务受理和充换电结算。

5.2.3小型充换电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 m2;

2 配置电动汽车换电房,应容纳2辆小车的停放区域、电池架及充电设备区域和换电机器人工作区域;

3 单车换电时间应不大于8min;

4 应设置独立的客户服务区域,包含客户服务受理、充换电结算和监控。

5.2.4企业内部改扩建的充换电站参照5.2.1, 5.2.2及5.2.3。

5.3 供电系统

5.3.1供电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交流充电桩:采用低压220V供电方式;

2 大型充换电站:采用双路电源的高压供电方式。

3 中型充换电站:采用单路电源的高压供电方式。

4 小型充换电站:应采用低压供电方式。

5.3.2基本电气应符合《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5.3.3供电系统一次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交流充电桩

交流充电桩采用单路单相220V电缆(沟体埋设)供电。

2 大型换电站

1)大型换电站双电源宜采用10kV供电,当不具备10kV双电源供电时,其中一路可采用0.4kV供电。

2)大型换电站的供电容量应满足站内充换电、动力、监控、照明、办公等用电的要求,并留有一定裕度。大型换电站原则上采用电缆引入站内,宜采用沟体或穿管敷设。

3)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时,10kV侧母线可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0.4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4)采用一路10kV电源和一路0.4kV电源供电时,0.4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两路电源之间应可靠联锁。

5)充电机不宜与站内其它设备共用同一回0.4kV出线。0.4kV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宜采用TN-S系统。

3 大型充电站

1)大型充电站可采用两路10kV电缆(沟体埋设)供电,设置至少2台专用配电变压器。

2)电源采用10kV双路常供。10kV侧采用两组单母线接线方式,不设分段开关。高压柜采用真空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或环网柜,设进线柜、计量柜、母线设备柜、出线柜。0.4kV 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设备采用抽屉柜,每段设进线柜、有源滤波无功补偿柜、出线柜,两段母线之间设分段联络柜。低压每路出线带交流计量装置。

4 中型充换电站

1)中型充换电站采用单路电源供电。主供电源采用10kV电缆(沟体埋设)供电,也可采用0.4kV低压电缆(沟体埋设)供电;备用电源采用0.4kV低压电缆(沟体埋设)供电。

2)主供电源采用10kV高压供电方式:电源采用10kV单路常供。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高压柜采用真空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或环网柜,设进线柜、母线设备柜、出线柜。低压采用双路进线,单母线接线方式,设备采用抽屉柜。每段设进线柜、计量柜、有源滤波无功补偿柜、出线柜、低压备用电源进线柜。备用电源和主供电源之间采用可靠联锁。

3)主供电源采用0.4kV供电方式:采用双路进线(一主一备),单母线接线方式,设备采用抽屉柜。设进线柜(带计量)、有源滤波无功补偿柜、出线柜,备用电源进线柜(带计量)。备用电源和主供电源之间采用可靠联锁。低压每路出线带交流计量装置。

5 小型充换电站可采用单路0.4kV电缆(沟体埋设)供电,并采用户外供电箱。

5.3.4供电系统二次配置原则

1 10kV侧可采用微机保护。

2 对电气设备采用简易自动化监控系统,对各间隔的电流电压电量等电气参数可以做到当地显示和信息远传,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三遥”(遥信、遥测、遥控)。

5.3.5交直流系统

1 充电机以外的站内工作电源可由0.4kV母线独立供电。

2 若高压开关采用真空断路器,应配置直流系统,直流系统需配至少20Ah蓄电池。

5.4 安全原则

5.4.1一般安全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充电站应有便于监控室、办公室及充电区工作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

2 充电站的电池区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3 充电站室内可能出现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应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器。

4 充电站应为安全和操作提供足够的照明,并配备事故应急照明系统。

5.4.2配电设施安全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低压配电系统要防止雷电、电磁干扰、操作过电压等对弱电设备的影响,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和《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1的规定。

2 为防止雷电沿电源引入线对低压配电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宜在主开关的电源侧与接地端子之间装设电涌保护器。

5.4.3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非车载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的安全功能应符合《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18487.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T 18487.2、《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 18487.3和《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 19826的规定。

2 交流充电桩

非车载充电机的安全功能应符合《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18487.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T 18487.2和《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 18487.3的规定。

6 充电设施的建设验收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承建充换电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

6.1.2充换电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文件。

6.1.3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取得有效的检定证书,或经校准满足要求;站内安装、使用的计量器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应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6.1.4使用产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充换电站中所使用的产品应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

2 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产品应有厂家提供的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

3 采用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厂家、产地证明、商检证明,中文说明书和操作手册。

6.2 土建工程

6.2.1充换电站建筑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物内外侧装修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

6.2.2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 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高、低压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6.2.3变压器室、高低配电室、充电机室、监控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上述场所的门宜采用甲级防火门。

6.2.4充换电站各房间应设置防止雨进入室内的措施。

6.2.5充换电站各房间应设置防止小型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6.2.6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室门口,宜加装高度为600 mm的挡板。

6.2.7室内电缆沟,应采取防渗水、排水措施。

6.2.8当配电室、监控室、充电机室的长度大于7 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的两端。

6.2.9监控室地面宜采用不产生静电或尘埃的材料,也可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活动地板或水磨石地面。

6.2.10充换电站屋面应采取隔热、防水措施。

6.2.11充电机室、监控室的窗户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以保证电气设备工作的清洁度要求。

6.2.12监控室不宜与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毗邻布置,如毗邻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6.2.13充换电站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2 非燃或难燃介质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 低压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6.3 通风专业

6.3.1充换电站的机械排风应优先选用低噪音通风装置。

6.3.2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

6.3.3变压器室、配电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在进出风口宜加装空气过滤器。

6.3.4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

6.3.5通风百叶窗应加装可拆卸的金属防尘网。

6.3.6配电室、变压器室、监控室、充电机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6.3.7监控室温度宜控制在18 ℃~25 ℃范围内,温度变化率每小时不宜超过±5 ℃;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5%~75%之间,在任何情况下无凝露产生。

6.4 电气工程

6.4.1充换电站各功能区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并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的要求。

6.4.2额定电流不大于16A 的低压电器设备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小于等于16A)》GB 17625.1 的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XX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推XX 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XX市发改委关于印发XX市2019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发改能源字〔2019〕X号)和《XX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将充电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和供给,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XX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全县争取建成各类充电桩XXX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XXX个,自用桩XXX个),建成3个以上示范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新建直流快充桩5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15根以上;新建直流快充桩10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20根以上),满足超过42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底,累计完成规划布局公共充电站1座,

各类充电桩1575个(其中公交车80个、环卫车10个、公务车21个、公用桩68个、城际充电桩16个、自用桩1380个),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三、充电桩建设模式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三类。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居民用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为其私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交环卫、园区等内部场所建设,为特定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文体场馆停车场、商业超市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国省道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四、配置要求 根据《XX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布局,我县各类用途的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如下: (一)新建建筑充电设施

基于嵌入式系统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设计

2012年8月15日第35卷第16期 现代电子技术 Modern Electronics Techniq ueAug .2012Vol.35No.16 基于嵌入式系统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设计 范晓燕1,丁立波1,马河祥1,张文会2 (1.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南京 210094;2.河南远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河南济源 454650 )摘 要:交流充电桩是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主要设备之一。在此以基于Cortex-M3内核的微处理器为核心,结合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μC/OS-Ⅱ,完成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设计与实现。对系统各个硬件模块的原理和结构进行了描述,并详细阐述了应用软件的任务优先级安排和各任务之间的关联性设计。该交流充电桩工作稳定、计量准确、操作简单、安装布设方便, 系统的可扩展性强,且已通过相关机构鉴定。关键词: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嵌入式系统Cortex-M3;μ C/OS-Ⅱ中图分类号:TN911-34;TM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3X(2012)16-0178- 03Design of AC charging  point for electric vehicles based on embedded systemFAN Xiao-yan1,DING Li-bo1,MA He-xiang1, ZHANG Wen-hui 2 (1.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210094,China;2.Henan Yuanda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Co.,Ltd.,Jiy uan 454650,China)Abstract:AC charging point is one of the main devices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This paper completes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C charging point,for which a microprocessor based on Cortex-M3as the core is adopted and aembedded real-time operating systemμC/OS-Ⅱis combined.The principle and structure of each hardware module are de-scribed in detail.The arrangement of priority and interconnection design of each task of the application software is elaborated.The test results show that the AC charging point has the features of stable operation,accurate measurement,simple manipu-lation,convenient installation and good scalability .Keywords:electric vehicle;AC charging point;embedded system;Cortex-M3;μ C/OS-Ⅱ收稿日期:2011-02- 26 汽车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但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传统燃油汽车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电动汽车凭借其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优势,已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电动汽车要想得到快速广泛的普及,便捷高效的电能补给网络建设是重要的前提之一。充电系统为电动汽车运行提供能量补给,是电动汽车的重要基础支撑系统,也是 电动汽车商业化、 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1 ]。交流充电桩是指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 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2 ]。1 总体方案设计 本文研制了一种落地式交流充电桩,外观如图1所示,该交流充电桩安装方便,使用简单,可布设于充电站、 停车场等室内或室外场所。1.1 功能需求分析 首先,作为电动汽车电能补给装置,系统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向车载充电机可靠地输出高质量的交流电能,同时保障操作人员及设备的电气安全。其次,准确的电能计量及收费是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满足 分时段多费率的使用要求。最后,一个友善的人机接口界面及便捷的操作流程设计,能够给用户留下愉快的使用体验,从而使产品更容易为市场所接受。1.2 模块化结构设计 根据交流充电桩的功能需求,对系统进行了模块化设计, 包括交流输入控制模块、交流输出控制模块及中央管理模块,如图1所示 。 图1 交流充电桩结构框图 各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 )交流输入控制模块。实现交流电能的计量,交流供电控制,电气安全防护等。(2 )交流输出控制模块。实现充电电缆连接判断,与车载充电机进行通信。 (3)中央管理模块。实现人机交互、用户身份识别、计量收费、数据管理和通信、交流输入/输出模块控制,以及故障诊断等功能。

MB3C6M1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控制主板说明书

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 MB3C6M1充电桩控制主板对外接口说明书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MB3C6M1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控制主板说 明书 版本: 日期:2015-9-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在没有得到本公司书面许可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本书(软件等)的一部分或全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资料和出版物)进行传播。 内容如有改动,恕不另行通知。 Copyright by Shenzhen Increa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document is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No part of this document may in any form or by any means (electronic,mechanical,micro-copying,photocopying,recording or otherwise) be reproduced,stored in a retrieval system or transmitted without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Shenzhen Increa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地址: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77 栋Address:Shenzhen Increas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uilding 77 in Majialong Industrial Zone,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邮编:518052Postal 51805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 统一标准,通用开放。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完善有关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的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健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的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二、加大建设力度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选址问题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选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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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的发展及其充电桩的选址问题 设计者: 指导教师: 摘要 节能减排是我国政府强力推进的重大举措,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的强制实施,大大缓解了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和资源压力,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应运而生,为我们日常出行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也为我们生存的环境创造了绿色无污染的行驶。 在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的同时,电动汽车充电桩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场兴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以上海市为例,针对市民对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看法以及现有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否能被充分利用展开,对上海市市民进行问卷调查,汇总并统计数据,利用Excel绘图来形象反映电动汽车行业的前景以及拥有电动汽车的市民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分析得出上海市现有充电桩的位置明显不合理而导致其利用率低的结论。 为使电动汽车充电桩得到合理利用,我们在已有充电桩的基础上,采用0—1规划及覆盖的数学模型对充电桩的位置进行分配,采取动态调整与静态增设的方法,使目标函数(即对上海市规划后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利用率)最大,以便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调研背景 1.1节能减排的大力推行 自然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人类生存之本。如今发展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 我国现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能源需求仍在急剧增长,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一时难以改变;同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工业产业结构中占很大比例,且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减排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技术市场调研报告(DOC)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技术市场调研报告 博能上饶客车谢晏 1考察基本情况 此次出差用时4天,马不停蹄的跑了很多公司,主要是集中在电子电力产品发展迅猛的深圳,了解充电设备原理、结构;了解充电站的建设、运营;了解电动汽车核心部件的发展应用。收获颇丰,基本认识了新能源汽车充电从设备到运营的一系列环节,针对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的集成化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和感受,感叹深圳的发展远远走在了中国的最前端。 1.1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2015年3月24日——3月27日 1.2考察组成员 考察人员6人,分别为:姚杰谢晏于秀勋娄伟杨谢龙黄锋华 1.3考察厂家 此次考察的厂家有:科陆电子,欣锐特,奥特迅,汇川技术,盛弘电气,易事特,泰坦科技 1.4考察的主要目的 1、考察电动车充电设备有哪些,主流厂商主要是在生产什么;充电设备的结构,现今的发展情况。 2、考察主要几个电气设备厂商,现今巨量资金投入新能源充电领域的运营状态,运作手法、方向。 3、了解充电站的建造,主要有几部分构成,具体投资状况,充电设备厂商在充电站建造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盈利。 4、拜访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汇川在国内自动化控制领域处于老大的地

位;了解其公司的发展,主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重点了解给宇通供的五合一控制器产品。 2厂家基本情况 2.1第一天 出差第一天拜访了科陆电子,欣锐特。 科陆电子,主要的产品是电能表,在此基础上慢慢繁衍出智能控电、储能、新能源充电、风能太阳能并网的产品供应及整体解决方案,发展很快。在考察的几个公司新能源充电方面显的最为专业。他不仅能提供专业的充电设备,还具备电力设施施工总承包资质(EPC),可以全权进行充电站的建设。 新锐特,主要产品是DC/DC、车载充电机、便携式充电机。DC/DC、车载充电机市场占有率基本达到70%,蓝海华腾、汇川的DC/DC都是采购它的。便携式充电机,结构尺寸小、功率大,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是一个研发型公司,具备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实力,公司董事具备多年的研发经历,和深圳市多家电子电力公司关系不错,具备师徒关系。 2.2第二天 出差第二天拜访了奥特迅,汇川技术。 奥特迅,主要产品是生产直流电源,是大型直流设备整体方案解决商,直流操作电源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今年巨资进入新能源充电领域,可以提供整个充电站建设所有设备,土建施工,具有自己的设计院,具备电力设施施工总承包资质(EPC)。和上海普天,南方电网长期合作,具备深圳充电站的独家经营资质。 汇川技术,主要产品变频器、PLC、伺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个性化解决方

电动汽车充电桩说明书

河南龙源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目录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说明书 一、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关于1 1.2安全提示1 1.3设计依据1 二、LYQCZ/AC车充交流智能充电桩2 2.1产品概述2 2.2原理及接线图3 2.3主要功能特点3 2.4正常使用条件4 2.5技术指标4 三、操作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交流智能充电桩操作4 3.1.1 系统功能概述4 3.1.2 充电操作4 (1)按金额充4 (2)按电量充10 (3)自动充方式10 3.1.3 异常处理15 (1)异常刷卡15 (2)密码修改17 3.1.4 系统管理18 (1)管理参数设置18

(2)系统时间设置21 (3)电表信息查看23 3.1.5 帮助25 四、运行与维护25 五、包装、运输及储存25 5.1包装25 5.2运输25 5.3储存25 六、售后服务及订货须知26 6.1售后服务26 6.2订货须知26 附Ⅰ:接线连接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Ⅱ:土建基础图 (65) 附Ⅱ交流充电桩形式试验报告0 一、概述 1.1关于 本说明书对LYQCZ/AC-5/220-A车充交流智能充电桩进行了阐述和说明,请用户在开箱后首先认真阅读理解,并妥善保管本说明书以备查阅。 本公司保留对说明书修改的权利,并有权不进行另外通知。 1.2安全提示 安装和使用本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和条例,确保相关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设备开通之前, 请务必确认设备是否接地良好, 以避免触电造成人员伤亡; 所有使用的工具其不必要裸露的金属部分应做好绝缘处理,以防裸露的金属部分触碰金属机架,造成短路; 在任何情况下切勿自行改装、加装和变更任何部件; 确保本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稳定,设备的使用环境应尽可能地保持清洁、恒温和恒湿,本设备不得在有挥发性气体或易燃环境下使用; 设备通电前请务必确认输入电压、频率、装置的断路器或熔丝及其它条件都已符合所订规格。 1.3设计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产品的引用而成为该产品的设计标准。 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12325-2003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谐波电流的限制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表时间:2018-08-22T10:33:09.09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作者:刘畅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动汽车的数量逐渐增加,在国家层面对于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高。在本文中,首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挑战进行了概述,并对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动汽车的数量逐渐增加,在国家层面对于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高。在本文中,首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挑战进行了概述,并对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1.引言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我国电动汽车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然而,电动汽车的普及离不开相应的充电设施。在当前阶段,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样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电动汽车生产商、部件供应商及消费者三者间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彼此间相互依存,形成了产业内的竞争局面。二是电动汽车生产商需要面临其它节能减排产品的巨大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产业间的竞争压力。因此,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 现阶段,电动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其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成本及相应的补贴政策的缺失使得项目的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此外,一个更让人痛心的事情就是已有的充电站使用效率不高及经常出现闲置。对于消费者来说,电动汽车的里程问题、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使得消费者不敢购买电动汽车,进而使得电动汽车的市场推广始终处于一种缓慢的状况中。因此,电动汽车充电困难和充电站闲置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电动汽车的普及和推广,因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十分迫切的任务。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经营特性 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分为非经营性、准经营性和经营性三个类型。项目的属性决定其投资主体、运作形式及筹资途径,此外,项目的可经营或经营系数可以通过政策的更新来实现改变,也就是说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只是不同条件下呈现的不同状态。因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可以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实现相互转化的(见图1)。举个例子,假如电动汽车的充电费用与普通的电价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充电站充电不需要花费其它的费用,这就使得充电站变成了一种非经营性项目。此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充电市场需求、收费定价制度、充电技术、融资机制和政策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充电基础设施的经营性。 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的挑战 3.1充电设施数量比较少 虽然近年来,在我国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中电动汽车得到了比较迅速的发展,但是,在中西部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数量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大多数电动汽车充电桩均是以私人的形式建设的,没有形成规模化与体系化。因此,就很难使当地电动汽车的充电需要得以满足。 3.2投资回报比较低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在实际建设的初期必须要对大量的资金进行投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充电设施建设相关的鼓励政策相继发布,使得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开展,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为当地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了方便。现阶段,我国电动汽车尚未得到普及,因此,大部分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利用效率普遍偏低,从而使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得不到较大的回报。正是因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投资回报比较低,因此,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3.3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为了使电动汽车行业得以长足发展,国家专门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地区政府未对相应的简化流程进行制定,也没有对相应的鼓励办法进行出台。在执行政府文件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单位不予配合,甚至存在大多数的投资者不敢在这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除此之外,现阶段,在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体制不健全,认识片面等问题。 3.4市政规划协调问题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实际建设期间会对一定规模的土地进行占用,同时也会对公共停车场、电力等各个方面的原因进行涉及,这就有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的发展前景与典型设计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的发展前景与典型设计 发表时间:2018-08-01T11:11:26.94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0期作者:谭森林[导读] 摘要: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必要配备设施,充电站的设计功能十分繁杂。 (深圳市湘升电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518118)摘要: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必要配备设施,充电站的设计功能十分繁杂。本文主要对典型充电站的设计范围和充电桩的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旨在为相关部门、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充电桩;充电站;典型设计;WTW 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政府倡导节能减排的口号持续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现状之下,我国人民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度明显上升。与此同时,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目的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利的因素制约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充电桩的管理和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1.充电桩发展现状 截止到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充换电站可累计达到890座,有超过3.2万个交直流充电桩,直接为超过13万的电动汽车提供了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充电实施和电动汽车的比例约为1:4,正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有关部门统计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在近年来的生产量,结果显示我国在最近一年共生产新能源汽车22.5万辆,相比往年有了很大的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不断增加,充电桩建设的问题显得特别重要 [1]。 2.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典型设计 2.1 规模及选址 充电站在布局和设计上应结合多种因素进行考虑,并充分利用给排水、交通、供电等公共设施。在充电站选址时最好选择与城市道路相近的区域,不适宜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交叉路口以及市中心等位置。应结合城市的电网规划和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的考虑,在满足供电要求的同时,选择的场所排除具有浓烈腐蚀性气体和多尘的区域,如果必须要选择在这些场所,则要选择将充电站建设在下风口的位置,尽量远离污染。另外,在具有强烈的震动的场所中不适宜建设充电站。 2.2 典型设计范围 2.2.1配电系统的设计 根据充电场站的面积与充电汽车的电池负荷计算确定系统的总容量,采用单母线的供电方案进行系统的接线,合理利用环保节能的变压器获取优质电源,采用树干式输配电的方式供电到充电桩。 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动力配电箱、充电桩、电力电缆等设备是组成供配电系统的主要工具。安全、经济、合理、环保选用供配设备能保证整个供配电系统的可靠。 2.2.2 充电系统设计 充电机的选择设计根据电动汽车的性能、参数、电池容量来决定,可采用交流慢充和直流快充两种充电方式;根据车位布置和汽车充电接口选择双枪或单枪充电。可采用读卡器和人机界面操作来实现充电;也可采用手机APP、手机微信支付来实现充电;更可以采用全自动充电模式,插枪后走人,用后台管理和手机远方控制来实现充电。 2.2.3安防系统的设计 安防系统主要包括硬盘录像机和摄像头组成,主要是实施对站内的关键区域的监控。安防系统主要考虑到充电站的电气设备、关键设备安装地点以及监视周围环境等,满足系统安全生产的监控条件,且具有安全警卫的功能。 2.2.4通信系统设计 结合充电站介入系统方案,充电站应建设光缆路由。如果到充电站的直达光缆路由无法实现,可以与现有光缆的网络情况相结合,利用其它光缆,实现两者之间的迂回连接。工程中涉及到的光缆、通路等具体的铺设方式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再实施。 2.2.5土建及消防系统的设计 按照功能的不同可将充电站划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是配电设备区域、充电车位区域、充电设备区域。配电设备区域根据场地规划许可采用建设配电房或安装预装式箱式变电站的方案;充电车位区域根据充电汽车及场地合理布置;充电设备区域可根据场站要求建成立式和挂式。电缆敷设可分别采用电缆沟和预埋管两种方式敷设。 在设计充电车位区域时应充分考虑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避免发生火灾。在场地出入口设置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停车场的疏散要求。在监控室内设置消防控制器和烟感探头、以及火灾报警系统。在配电室及充电站按标准配置灭火器,砌筑消防沙池等。 2.2.6照明和防雷接地系统 充电站照明可选用节能环保、质量可靠的LED光源。采用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方式来控制照明。配备应急照明灯,保证备用供电时间在一个半小时以上。应急照明设备要采用不易燃烧的材料制作,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 在建筑物顶部设置避雷带,以防止雷击。采用TN_S系统用于低压配电设置,以水平接地体为主设置主接地网,同时以垂直接地体为辅。所有不带金属外壳的电气设备和车棚立柱都应可靠接地,全站内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3.关于充电桩未来发展的设想 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已经不仅限于技术的问题,也体现在观念的转变上。按照车辆排放情况来看,不管是什么样的发电方式,电动汽车确实有效减少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电动汽车相比汽油汽车,具有更高的能源和车轮效率,因此,电动车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这也预示着将会投入更多的充电桩建设。 在建设充电桩的过程中,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包括工程、电网和充电设备,尤其是在建设大型的充电站时,需要与国家电网展开合作,以便获取更稳定的电能。充电桩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智能化,充电桩在第一时间获得电力部门的最新电力价格信息,并根据电力部门发布的信息为用户提供如何用最经济的方式对车辆进行充电。如果电力部门出现了电力供给紧张的情况,利用智能化的充电桩乐意将电动汽车电池内的点亮反向传送给国家电网部门,缓解国家电网部门的用电紧张情况。实现电网部门和电动汽车之间的电量互相转换,满足两者的用电需求,促进供电压力的缓解。

(完整版)基于STM32F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控制系统设计

基于STM32F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控制系统设计0 引言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不断加深,石油资源的日趋枯竭以及大气污染、全球气温上升的危害加剧,各国政府及汽车企业普遍认识到节能和减排是未来汽车技术发展的方向,发展电动汽车将是解决这两个难题的最佳途径。我国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标准来扶持和规范电动汽车的发展。但要实现电动汽车大面积普及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在最近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草案中指出将以纯电动汽车作为主要战略取向。有关专家指出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存在三大瓶颈问题:一是标准的缺失,二是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三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的有序推进。本文所研究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作为充电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对于推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介绍 交流充电桩,又称交流供电装置,是指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办公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人机交互操作界面及交流充电接口,并具备相应测控保护功能的专用装置。交流充电桩采用大屏幕LCD彩色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可选择定电量、定时间、定金额、自动(充满为止)四种模式充电,具备运行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充电分时计量、历史数据记录和存储等功能。充电桩的交流工作电压(220±15%)V,额度输出电流(AC)为32 A(七芯插座),普通纯电动轿车用交流充电桩充满电大约需要6~8 h,充电桩更适用于慢速充电。交流充电桩一般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账务管理模块四部分组成。根据安装方式的不同,桩体可分为落地式和壁挂式两种。落地式充电桩适合在各种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进行地面安装;壁挂式充电桩适合在空间拥挤、周边有墙壁等固定建筑物上进行壁挂安装,如地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2015109

附件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

目录 一、前言 (1) 二、发展基础 (1) 三、问题挑战 (3) 四、需求预测 (5)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六、发展目标 (8) (一)总体目标 (8)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1)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2) 七、重点任务 (14) (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4)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6)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17) (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18)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19) 八、保障措施 (20)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2015-2020年。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

7KW交流交流充电桩说明书

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KW交流充电桩使用手册 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首自信7KW交流充电桩。 本手册主要介绍了首自信7KW交流充电桩的特点、组成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与维护等。 安装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手册。 请妥善保管此使用手册,以备查阅。若遇问题请与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驻当地办事处联系。 保修事项: 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承担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设备故障的免费维修。 在保修期内,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由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决定。 由技术更新引起的产品功能、性能的变更,不包含在本手册内。 安全标志说明: 注意安全标志:表示有危险。它提示我们注意操作步骤、不正确操作就可能导致 产品受到损坏或损毁,只有在完全理解并满足所指条件时,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当心触电标志:表示设备带有危险电压。它提示我们操作时要注意,不正确操作 可能导致触电危险。 电击伤人标志:不要触摸带电元器件;维修模块时请关闭机器开关,用断路保护 器,断路开关等断开模块输入电源。 爆炸器件可至伤害标志:当充电机加电时,失效元件可能发生爆炸或导致其它元 件爆炸。在保养充电机时,应戴面罩,穿长袖衣服。

目录 安全标志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产品特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使用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具体功能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交流充电桩外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技术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具体操作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充电操作流程框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触摸屏操作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储运与维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包装、运输及储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动汽车充电桩发展历史

电动汽车充电桩发展历 史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2067892.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修建充电站和小型充电桩等设施,也可以把现有一些分布过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电站。这种充电站外形类似加油站,但投资成本仅为普通加油站的10%,并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日本情况 在日本,与各汽车厂商产生密切伙伴关系的是日本最大电力公司东电。不久前,它成功开发大型快速充电器,使得充电时间大大缩短,进一步提高了日本普及使用电动车的可能性。东电指出,每10分钟完整充电,所能行驶的路程是60公里。为了方便驾驶人上街时也能充电,就必须通过一项大型的基础设备建设工程来推动。与此同时,东电也宣布基于“环保”、“经济”等考虑,将引进3000辆电动车作为营业、服务用途。 每设立一个充电器所需费用是400万日元。该公司准备在日本的超市停车场、便利店及邮政局等公共场所内陆续建设充电器设备。使得人们在下车购物,办事时就可让汽车补充电源。日本汽车业界认为,电动车适合都市型驾驶,预计只要充电基础设备齐全,很快就会被一般消费者接受。 欧洲各国情况 法国资助电动汽车及其零部件长期创新,以法国电力公司为主导电力公司每年编制1.1亿以上法郎预算(占该公司营业收入0.05%),投入电池、充电器的研发,在巴黎设有几百个充电器,凡重要停车场都设有充电器,配置电动汽车充电的专用插头。 德国也规划在5年内免除电动汽车税及重量税;企业研制电动汽车可享受5年免税大部分充电站(68%)完全免费,少部分收取充电费或停车费。 我国现状 日产汽车与中国工信部建成合作关系。日产汽车将为工信部提供电动汽车发展的相关信息,制定包括电池充电网络建立和维护、促进电动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综合规划。武汉将成为日产汽车在国内推行其零排放汽车计划的首个试点,今后武汉必须沿用日产的标准,这将确立日产在电动车竞争中的主导地位。 7月14日据深圳传来的消息,未来该市可能会采购比亚迪30辆双模电动车作为出租车。根据此前比亚迪的介绍,这款F3双模电动车的百公里耗电为16度,大约为9元。比亚迪一位负责人士表示,比亚迪已经在深圳建设一批充电桩来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但是范围只限于深圳主城区附近。 安徽省地方性政策也指出,未来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一律购买安徽省产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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