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doc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doc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doc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doc

附件10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一、公司章程变更以下条款:

1.第XX条变更为:第XX条……

2.第XX条变更为:第XX条……

……

二、公司章程新增以下条款:

1.第XX条……

2.第XX条……

……

三、公司章程删除以下条款:

第XX条、第XX条…予以删除。

……

四、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条款的序号(适用于序号变动情形)。

XX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申请日期:X年X月)

关于申请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承诺(范本)

本公司及本人对本次提交的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决定;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三、本公司承诺的其他事项(如有):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同意,将其在XXXXXXX公司的万元全部股权,依法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方式:乙方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XXXXX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 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XXX将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万的股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对此表示无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转让事宜由XXX、XXX自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转让协议,协议要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新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2012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由XXX、XXX组成。 二、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公司监事的职务,其他公司机构不变。 三、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 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比例时间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X 2009年11月30日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 2009年11月30日 四、通过新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章程内容的确定 (一)章程应记载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七项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缺少上述任何一项都将会影响章程的效力。

(二)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的事项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是公司章程的任意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制定人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记载,但是缺少上述内容不会影响章程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相关条文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对下列事项作出约定: 1、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包括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股东会(定期和临时)会议的通知、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4、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

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 程重要条款的批复(2015)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深证局许可字[2015]9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5.07.28 【实施日期】2015.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深证局许可字〔2015〕97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书》(华泰联合字 [2015]7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

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附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深圳证监局 2015年7月28日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一、公司章程变更以下条款: 1. 第三十三条变更为: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 第三十七条变更为: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召开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 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治企,现对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原第一章第十一条修改如下: "本章程所称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修改如下: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平 等地位,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应特别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quot; 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充 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 权利;" 补充:"(九)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民事诉讼或其它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删除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条。 七、章程原第四章增加第二节"控股股东",含章程原第四十一条,并增加九条,原第二节"股东大会"顺延为第三节。第二节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2、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1】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兰山区*****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成立新的股东会由***、***组成 二、公司出资情况变更为: 三、其他事项不变,通过章程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2】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

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上海市[]。 转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主持人: 记录人: 出席会议股东:、、。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共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 4、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为监事 5、委托---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 6.…………。(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表决通过上述变更事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程序

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 四、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章程的特征。 六、公司章程的性质。 七、新《公司法》规范下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八、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修改。 九、新《公司法》:让更多人当老板。 十、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十一、附件:新《公司法》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章程条款序号是什么

章程条款序号是什么 章程条款序号是什么 公司章程现在都有数码编号。是有唯一性的。主要为防止伪造。 一个正规管理的公司应有相关《文件编写规定》要求。法律没有这个规定。国家只有相关的一些标准进行指导性参考。不是强制性规定。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号。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为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注: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013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因此,注册资本最低可以为“1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注:20**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的限制,也取消对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因此,股权可以全部用非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期限可以为100年甚至更久。 但是,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况下,股东认缴的出资仍需要实缴,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认缴的出资额不可任性。此外,自20**年3月1日起,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再要求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 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 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 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1】 l 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l 其他要求: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

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l 获得文件:无 公司章程基本知识【2】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3】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

制定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条款

制定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制定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示范条款 1.5.1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5.2 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释] 也可以以如下备选条款自行设定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 1.5.2-A 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B 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C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3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任命及解除,[董事会/股东会]可以随时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一切与本条款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注释]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命及解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在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某一特定股东任命及解除。 1.5.4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在新法定代表人产生后[30]日内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74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 Exampl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fter Equity Transf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区别点之一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注重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要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第138条);偏重于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采取了允许股东自由转让的态度(《公司法》第138条)。有学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公司,天平另一边的砝码(人合性)已经去掉,限制股东自由转让股份便没有任何道理了。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推论必须有两个前提作为支持: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合性;第二,章程对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限制了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然而这两点都是有争议的[2]46。 这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采取的“原则限制,例外自由”的态度相对应,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可以认定《公司法》采取了“原则自由,例外限制”的规则呢?如果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第142条)、以及转让场所的限制(第139条)、转让对象方面的限制(第143条)来看,对上述结论似乎并不会有太多争议。但是,如果仅从一般股东要实施的普通的对外

转让股权行为出发,在公司法没有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限制股东的对外转让行为呢?或许,基于公司自治的理念,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似乎不能被完全否定,但如果结合现行《公司法》的结构以及立法目的、股东设立公司的期待等问题加以考虑,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关于现行《公司法》立法体系的两个假设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一种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观点是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开型公司 和封闭型公司。对于前者,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宜认可公司限制股权转让的章程规定;对于后者,则应该尊重公司自治,分具体情况考虑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对于公开型公司而言,资本的流动性本身就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它之所以要成为公开型公司的原因之一,因此对于其会利用公司章程限制公众投资者转让股份的假设本身是缺乏说服力的。即使公开型公司的公司章程设置了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其本身也必然有其设置规则的合理性依据,也是一种公司自治,不应将其是否公开作为判断标准。涉及公司分类的问题,往往都与公司组织形式分化的根由相通,按照道格拉斯·诺斯教授的观点,组织形式的形成、变异以及衰退,现在得进行整体经济分析,而不仅仅是一些个别的描述性分析[3]。据此,笔者认为,对于是否应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应该将问题首先放置于公司法的整体结构中去分析。 (一)假设一:公司立法对公司分类存在缺陷

公司章程变更说明

公司章程变更说明 经2006年8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特将公司章程进行下列变更: 1(第一章第一条公司名称由原来的“贵阳飞跃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众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第四章第五条本公司股东由原来的:“龙雪松、陈勇、李康”变更为“龙雪松、蒲强、张程军”。 3(第六章第八条本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由原来的: “一、龙雪松,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006年1月10日前全部出齐。 二、陈勇,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2006年1月10日前全部出齐。 三、李康,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2006年1月10日前全部出齐。” 变更为: “一、龙雪松,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06年8月15日前全部出齐。 二、蒲强,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06年8月15日前全部出齐。 三、张程军,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2006年8月15日前全部出齐。” 4.第八章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原来的: “一、本公司股东会由龙雪松、陈勇、李康共同组成。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利机构。

三、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法定代表人龙雪松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变更为: “一、本公司股东会由龙雪松、蒲强、张程军共同组成。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利机构。 三、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法定代表人张程军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第八章第十六条执行董事由原来的: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经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龙雪松为执行董事。” 变更为: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经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张程军为执行董事。” 6(第八章第十七条监事会由原来的: “一、本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陈勇、李康2人组成,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由监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变更为: “一、本公司依法设立监事,由龙雪松担任,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特此说明~ 股东签字: 贵阳飞跃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年月日

内资公司变更流程

内资公司变更流程 1、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一、公司章程变更以下条款: 1.原公司章程第一条变更为: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参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2.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变更为: 第四十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变更为: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挪用公司资金; (三)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

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十)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变更为: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五)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及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5.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变更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应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对监督公司合规运作负有勤勉尽责义务。董事应及时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合规检查报告、年度合规报告等,发现公司治理和内部风险控制方面的缺陷、公司存在可能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规嫌疑时,提醒经理层予以关注。 董事应当对年度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注明意见和理由。 董事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报告,以备查阅。 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变更为: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范文1】 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同一行政辖区): 1.。 2.。 3.。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具体经营项目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 第六条:具体经营项目:(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股东变更后的章程修改程序

股东变更后的章程修改程序 1.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3.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热门城市:鄂尔多斯律师衡阳律师银川律师临沂律师柳州律师叙永县律师三亚律师南充律师涪陵区律师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会遇到股东增加、建设、变更等情况出现。一些股东会对原有章程提出异议,决定修改。那么股东变更后的章程修改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相关资料,就关于修改章程的细则与流程为大家做个简要的解读。希望您能喜欢。 股东变更后的章程修改程序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法定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进行通过两个步骤: 1)修改公司章程;2)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贵公司因卫生许可证到期需要重新认领,从而引起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的变更,就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依照上述两个步骤进行。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通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股东会享有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该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十七届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 1、现行章程中的经理、副经理拟一律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2、现行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助理及董事局秘书、财务处处长。 拟修改为: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及董事局秘书。 3、现行章程第十三条中: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 热电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防腐保温服务;旅游、展览、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许可范围的广告业务;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首饰)、音像制品、保健食品的销售。 拟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展览;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首饰)、保健食品的销售;热电供应、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音像制品销售(只限分支机构)。 4、现行章程第十八条中: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拟修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现行章程第四十二条(十三)为: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拟修改为:审议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6、现行章程第四十二条后拟增加两条,分别为重新调整序号后第四十 三条、第四十四条,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局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授权由公司董事局以提案方式提出,由股东大会以决议方式作出。授权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原则,授权范围和期限应明确具体。 第四十四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事项,股东大会可以对公司董事局进行授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范 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360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 of Amendments to Bylaws for Equity Chang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1】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兰山区*****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成立新的股东会由***、***组成 二、公司出资情况变更为: 三、其他事项不变,通过章程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2】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上海市[]。 转让方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 受让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主持人: 记录人: 出席会议股东:、。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共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 4、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为监事 5、委托---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 6.…………。(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表决通过上述变更事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