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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海运危险品运输事故及违章行为案例

第二章 海运危险品运输事故及违章行为案例
第二章 海运危险品运输事故及违章行为案例

第二章海运危险品运输事故及违章行为案例

第一节海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导致的船舶燃烧、爆炸等事故案例

案例一:“韩进宾夕法尼亚”轮爆炸事故

2002年11月,建造不到一年的第五代集装箱船“韩进宾夕法尼亚”轮在印度洋海域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因火势凶猛,船员不得不弃船逃生,船东从新加坡调来救助力量,经过数天抢救方将大火扑灭。

“韩进宾夕法尼亚”轮V005W航次由天津新港开出,前往欧洲。船上共装有危险货物142TEU,其中烟花(1.4类)危险货物99TEU由上海港出运,主要积载于第一至第三货舱甲板。据审核,所有危险货物积载和隔离未发现问题。

11月11日该轮在印度洋,左舷第四货舱起火并发生两次爆

炸,一名船员严重灼伤后死亡,另有一名船员失踪,后证实死

亡。

15日,燃烧已无法控制,当扩散到船员生活区前与舰桥之

间六舱甲板处时,发生了剧烈爆炸,爆炸产生的火球直径达300

米,伴随着浓密的灰色烟雾和刺眼的银光,将甲板舱盖板和甲

板上积载的40英尺集装箱炸出船外,六舱余下集装箱和船员生

活区、舰桥、机舱受损严重。

大火持续燃烧了三天后被扑灭,但被烧的集装箱仍在冒着

烟。由于灭火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水,导致“韩进宾夕法尼亚”

轮半沉于海中。

火灾、爆炸造成船上四舱、五舱、六舱及三舱一半位置所

载集装箱货物被毁,全船大约有50%集装箱受损,损失金额高

达五千万到一亿美元,船舶严重受损报废。

在本次事故中,起火爆炸原因没有查明,但据推测,最有

可能的因素是:船上四舱载有未申报的5.1类危险货物“次氯

酸钙”,在受赤道日照、高温影响下,产生发热氧化反应,导致

货物燃烧。

海事部门提醒:海运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承运人及代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海事部门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手续,如实申报相应货况、船况、积载等信息。以避免由于瞒报危险货物等行为给承运船舶带来运输风险及燃烧、爆炸等事故,保障船舶安全。

案例二:“华顶山”轮火灾事故

2003年5月25日,“华顶山”轮在上海龙华吴泾关港码头装载142个集装箱,开往厦门港。在厦门港停靠后,驶往广州黄埔港航行途中,于5月28日发生燃烧事故,舱内所装

载的货名为“氧化铁”的货物发生燃烧,实际所装的货物为危险货物“保险粉”。“华顶山”轮最后沉没。

“华顶山”轮本航次航线为上海-厦门-广州,由上海龙华吴泾关港码头启程。27日抵达厦门港,卸货后驶往广州黄埔。此时,船上舱内载有已申报的危险货物过硫酸钠、甲基丙烯酸、过氧化氢,分装在3个20英尺的集装箱。

28日天开始亮,船员发现2号货舱前部10BAY处冒出

像蒸汽一样的白烟,有一股难闻的味道。船长命令船舶返

厦门港,并向厦门海事局报告。进港途中,“华顶山”轮

货舱冒烟由白色转变为灰黑色并有火星出现。1238时,“华

顶山”轮1号舱内发生爆炸。

次日上午,“华顶山”轮抵达3号锚地。经全力施救,

火势基本得到控制。

经现场勘查、化验、调查,证实申报品名为“氧

化铁”的集装箱实际装载货物是俗名“保险粉”,

学名“连二亚硫酸钠”,属国内危规4.2类,易自

燃物质。该事故的起火原因是违规运输保险粉,在

装箱运输过程中遇相对湿度大,包装箱体破损,吸

入湿气,使保险粉吸水,分解聚热产生自燃而引起

的火灾事故。

海事部门提醒: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禁止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案例三:C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托运6.1类危险货物案件

2007年6月18日, 上海海事局发现拟由“B”轮某航次出口至印度的货名为“M-NITRO CHLORO BENZENE”(中文名称为“间硝基氯化苯”)存在隐瞒危险货物性质运输的情况。经过核对《国际危规》,查明“间硝基氯化苯”(UN编号1578),属于6.1类危险货物,为《国际

危规》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列明的危险货物,但该

票货物并未向海事部门办理危险货物申报。海事部门随即对上

述集装箱实施了开箱查验,并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开箱查验结果发现上述集装箱内所装为整箱货,货物为铁

桶包装,包装显示货名为“M-NITRO CHLORO BENZENE”,没有

粘贴危险货物标志,共计80桶,总计20吨。

托运人“C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向承运人说明托运货

物危险性质,并以普通化工品名义,办理此单危险货物托运手

续,应对危险货物瞒报事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而相关的代理、承运人未根据品名对货物性质进行确认、审核,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海事部门提醒:托运人在托运前对所托运货物危险性质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并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货物的危险性质。相关代理、承运人也应根据品名对货物性质加以审核,严防瞒报危险品装船运输,危害承运船舶安全。

第二节海运危险货物积载隔离违章行为案例

案例一:“瑞克麦斯热那亚”轮载运危险品集装箱积载违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案2005年3月5日,“瑞克麦斯热那亚”轮载运集装箱过境上海港,其中载有3箱联合国编号为3341的4.2类危险品“二氧化硫脲”,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该批货物应装载于甲板,而船方却错误地将之载于舱内。

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由于该货物

为“强还原剂”,在100度以上强烈放热分解,释放大

量的氧化硫、氮、等气体,通常认为,须储存在干躁

洁净,通风条件良好,室温30度以下的空间内。《国

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明确规定该货物只能积载在甲

板上。在上海海事局检查人员的要求下,船方进行了

倒舱,将原来积载在1舱内的该三箱货物移到了甲板

上。后该轮离开上海港驶往青岛,在连云港附近海面

与韩国籍船舶发生碰撞,导致船头及一舱着火,由于三箱4.2类危险品已移至甲板上,避免了这三箱危险品在船舱内遇热闷烧可能导致的船体爆炸等恶性后果。

经过调查了解,由于该轮危险货物适载证书表明1号舱内可装1-9类一般危险品,船方在本航次中将三箱4.2类危险品“二氧化硫脲”装载在船舱内,未发现该轮危险货物适载证书备注栏中说明对于一些特殊货物须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积载这一特别条款。从而导致了此次违章行为的发生。

危险品集装箱的正确积载关系到承运船舶及货物的安全航运,其要求高,规定严,应严格执行。本案中如不是在上海港及时纠正了该轮4.2类危险品集装箱的错误积载行为,在船舶发生碰撞后一号舱内着火可能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正确的积载,对于保障船舶的运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中由于该轮船公司、船员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还存在欠缺,认为适载证书上规定4.2类危险品可装载舱内便是泛指所有的4.2类危险品,忽视了特别要求从而导致违章行为的发生。

海事部门提醒:船公司、船员应加强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船上的大副等负责货物的积载隔离事务管理的人员更应熟知不同类别货物的积载要求。对于各种危险货物的积载要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根据每一种具体货物的不同特性,规定了不同的积载要求。船方对危险品集装箱配载时应严格遵循特别规定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进行危险品集装箱的配载。

UN No.

(1)

正确运输

名称(PSN)

(2)

类别或

小类

(3)

积载与

隔离

(16)

特性与注意事项

(17)

3341

二氧化硫

4.2

积载类

D

白色至淡黄色结晶粉末.几乎无味.强还原剂,100℃以上时

强烈放热分解,释放大量的氧化硫、氨、一氧化碳、二氧化

碳、氧化氮和硫化氢气体。50℃以上长时间的暴露以及潮湿

的情况下明显分解。粉尘刺激皮肤、眼睛和黏膜。

案例二:“心明”轮载运危险品集装箱积载违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案2008年1月11日,“心明”轮载运集装箱进上海港,其中载有1箱联合国编号为1830的8类危险品“硫酸”(含酸量超过51%),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该货物应装载在甲板上,而船方却将其装在船舱内。

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该危险品在船上的积载为C类积载,对于钢桶适用B类积载,而申报显示船方将这集装箱积载在了船舱内,并未说明其包装材料。

经调查,该箱货物的装货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错误认为该货物的包装为金属桶,致使船长同意将其置于舱内,以致积载不符要求,

在时下航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一些航运单位为了各自的经济效益,多装快运,有些港口的装货港人员即便知晓《国际危规》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隔离规定,也会置安全于不顾,唯恐因遵循有关隔离规定而不得已甩箱等。同时他们也在潜意识中把集装箱当成保险箱,箱体看成舱壁。认为即使积载不当,也不见得实际上真会出事故,或被监管机构查等,导致了危险货物集装箱积载隔离违章事例的出现。

海事部门提醒:船公司及船岸有关人员应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意识教育,熟悉不同货物的积载要求,严格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积载。

UN No.

(1) 正确运输名称

(PSN)(2)

类别或小类

(3)

包装类

积载与隔离

(16)

特性与注意事项

(17)

1830 硫酸,含酸超

过51%

8 Ⅱ

积载类C。对于

钢桶,适用积

载类B。

无色,油性液体,混合物相对密

度在1.41至1.84之间。遇潮时,

对大多数金属有强腐蚀性。灼伤

皮肤、眼睛和黏膜。

积载类B和C的要求参见上一案例。

案例三:“高丽上海”轮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隔离违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案2006年9月13日,“高丽上海”轮载运危险品集装箱进上海港,其中装有一箱联合国编号为2014的5.1类危险品“过氧化氢”,一箱联合国编号为2789的8类危险品“乙酸”,两类危险品之间隔离违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

上述二个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位置相邻,而根据《国际海

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5.1类危险品与8类危险品的集装箱

应在船上至少隔开一个箱位,该轮的积载情况违反了《国际海

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

经过调查了解,由于装货港操作失误,导致上述危险品集

装箱积载错误,从而造成了隔离违规。

从被查处的本案及近年来其他类似案件的查处,我们发现

绝大部分隔离违章案件都与第5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误载箱

位有关。船方往往对标以爆炸、易燃等字样类别的物品容易望文识危,比较重视。而对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则掉以轻心,对其随处搭配。其实该类中许多物质具有与其它有关物质强烈的化学反应性或自发地分解性及助燃性。事实上,查阅《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积载隔离表我们不难发现,除爆炸品外,国际危规对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与其它有关类别物质的隔离要求最多也最为严格,而很多船公司、船员都没有重视这一点。因而要求船公司、船员加强第5类危险品与其他类危险品积载隔离的重视,才能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承运船舶的安全。

海事部门提醒:在装货过程中,船舶应该严格按照危险货物积载要求进行积载,此外,船上负责积载的人员应该熟悉危险品集装箱的积载要求,加强对危险品积载的重视。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相应的描述如下:

案例四:“MAGNAVIA”轮载运危险品集装箱未按规定加以隔离案件

2006年3月23日,“MAGNAVIA”轮上载有3个过境的8类危险品集装箱,其中两个集装箱装载于050886和050686贝位,

装载的是8类危险品物质“固体氢氧

化钠(烧碱)”,联合国编号为1823;

另一个集装箱装载于030684贝位,装

载的是8类危险品“丙烯酸”,联合国

编号为2218。“危险品一览表”中明确

要求“固体氢氧化钠”必须与酸类物

质“隔离”,而实际上该船所载的“固

体氢氧化钠”与“丙烯酸”仅满足“远离”的隔离要求,与国际危规的隔离要求不符。

在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的要求下,“MAGNAVIA”轮立即将2个装有“固体氢氧化钠”的集装箱从原来的5贝位移至13贝位。

海事部门提醒:船舶负责积载隔离的人员不仅要检查危险品集装箱的隔离是否符合IMDG隔离总表的要求,而且要关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特殊载运要求,在编制集装箱配载方案时,要明确每种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应急措施与特殊载运要求,确保积载隔离符合公约要求。

UN No.

(1) 正确运输名称(PSN)

(2)

类别或小类

(3)

包装类

积载与隔离

(16)

特性与注意事项

(17)

1823 氢氧化钠,固体的8 Ⅱ积载类A。与

酸类“隔离”。

白色易潮解的丸、片、团或硬块状物

质。与氨盐类反应,放出氨气。遇潮

时,对铝、锌和锡有腐蚀性。灼伤皮

肤、眼睛和黏膜。与酸类剧烈反应。

第三节海运危险货物未依法办理申报手续案例

案例一:“以星阿特莫斯”轮违反危险品申报规定案

2008年5月30日,“以星阿特莫斯”轮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进上海港,由于船公司信息传递问题,未办理两箱2.1类未经清洗的危险货物罐柜的进港申报。

经过调查了解,由于装货港某代理的工作疏漏,在发送给其他港口代理的船图上没有标明上述集装箱为危险品集装箱。

曾经装运过危险货物而未经彻底清洗的可移动罐柜等船用载货容器应按照装有危险货物的船用载货容器运输,这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多起类似事故表明,船方往往对此类危险货物罐柜缺乏足够重视,在船上随意摆放,造成积载隔离不符要求,按照普通货物要求运输,造成未办理危险货物申报手续等违规行为。

海事部门提醒:未经彻底清洗的可移动罐柜柜等船用载货容器应按照装有危险货物的船用载货容器运输,这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船方对此类危险货物罐柜应该足够重视。另外,货运代理应加强责任心,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案例二:“伊朗KM”轮载运危险品集装箱隔离违反国际危规且未如实办理危险货物申报手续2005年5月19日,“伊朗KM”轮第578W航次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拟进上海港。当天上午,该轮上海港代理--上海XH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向海事部门发送了该轮进港的危险品申报电子报文,海事申报审核人员发现船上有一箱8类危险品“过氧化氢水溶液”(箱号为TGHU4046305)未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进行积载,未装于甲板上,遂未批准该轮进港。

下午该轮代理又来办理危险品进港申报,并说明在其与该轮上一港代理联系后证实上午申报的情况有误:箱号为MLCU4769152的集装箱内是未装过危险品的空罐,是由于装货港工作人员的疏忽,误算作危险品,在船代提供了有关船公司的书面确认说明的情况下海事部门为其办理了申报手续,并通知该船拟靠泊的辖区海事处上船核实该箱危险货物的实际情况。

5月19日深夜,该船靠外高桥二期码头,海事处的执法人员立即上船检查了这箱货物的实际情况,发现箱号为MLCU4769152的集装箱内装有5个曾装运过联合国编号1838的8类危险品的钢瓶,总计重量8.76吨,但船方无法提供清洗证明,根据船方提供的集装箱清单及装货港发货人提供的危险货物申报单显示该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应按8类危险品运输。执法人员当即告知船方,要求在开航前调整涉案集装箱货物的积载位置,以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

后经调查了解,由于船公司伊朗装货港代理及船方存在疏忽,导致该集装箱装在了甲板以下。被我局发现积载违章后,该轮船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此箱货物的大连收货人进行了联系,得知箱内装有5个新的未装运过危险品的空罐,在未得到伊朗装货港和公司总部确认的情况下,据此信息向海事部门提供了该箱货物为非危险品的书面声明。后经检查,确认该箱货物

实为危险品。

由于该轮有关方对装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信息流通不畅,对危险货物申报缺乏足够重视,从而导致了该船最终申报的信息与实际装载情况不符,且有关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规定积载。

海事部门提醒:船公司、船员应加强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船上的大副等负责货物的积载隔离事务管理的人员更应熟知不同类别货物的积载隔离要求。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申报、制单、传递、配载、审图、查询、确认、装船、积载等诸相关环节上有关人员要按规定、时限等全面、仔细、严格地运作、把关,确保货物信息与实际状况相符,从而保障集装箱船危险品箱柜的安全、顺利运输。

危险品运输[全套]安全标准化文件资料全

从事标准化撰写工作多年,2012年开始做道路运输行业安标,做了500多套,这是烟花行业安标资料,共享达标快乐,QQ 124043884 1安全目标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副本 3.安全生产目标定期考核 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 5.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6.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 7.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长期) 8.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9.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计划进度表 10.文件审批表 11.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2.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13.安全生产年度规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14.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表 15.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文件汇编 16.安全目标考核表201206

17.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 18.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2管理机构和人员目录 19.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20.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 21.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2013 22.安全专题记录 23.会议签到表 24.安全会议纪要1 25.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26.安全生产小组会议纪要 27.公司管理人员信息表 28.设置安全生应急管理小组通知 3安全责任体系目录 29.安全目标责任书 30.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2013及责任制分管 3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3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33.2012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34.公司文件

35.各安全责任职责 36.一岗双责制度 37.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38.2013责任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39.安全生产部署 40.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 41.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表 4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4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44.公司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清单1 45.公司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清单2 46.最新公司文件清单20120717 4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8.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49.规章制度评审检查表 5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手写) 51.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发放记录表(手写) 52.规章制度执行记录 53.安全例会制度 5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2014年杜邦公司美国休斯敦化工厂泄漏事故致4死1伤2014年11月16日消息:世界第二大化工公司、美国杜邦公司位于休斯敦东南拉波特地区的工厂,15日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5名工人直接暴露于有害气体甲硫醇中,造成4人死亡、1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杜邦公司发言人伍兹(Aaron Woods)证实,15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斯特朗路厂区一个储存甲硫醇的存储罐阀门失效,造成甲硫醇大量泄漏。 工人和紧急救援人员6时左右控制住了泄漏,但已有5名工人暴露在有害气体中。其中4人在厂区内死亡,1人被送往附近的星海假日医院,伤情不会危及生命。在化学品溢出时,4名死亡员工之一曾下落不明。 杜邦拉波特厂区约有320名雇员,“这是该厂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泄漏事故。”伍兹表示,“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这些员工”。 拉波特应急管理协调员萨格斯(Jeff Suggs)指出,泄露的甲硫醇为无色有害易燃气体,有一股臭鸡蛋或臭鱼的难闻气味,通常用于天然气添加剂、保护农产品蛋白质的合成剂或杀虫剂。今次泄漏出的甲硫醇不会对附近社区构成危害。 休斯敦西南地区的密苏里市、糖城和罗森伯格市均有居民报告闻到刺鼻气味,警方认为这也是约60公里外的杜邦公司工厂当天化学品泄漏导致。 美国有毒物质与疾病登记署(ATSDR)记录显示,人体直接暴露于甲硫醇中会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皮肤或眼睛炎症;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及不同程度的麻醉;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 2014年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正是这个特别重大的爆炸事故为这个全国县级“首富”城市蒙上一层重重的阴影。 4日,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根据暴露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对事故作出判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了相关责任人员。 哪些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调查组总结了5点原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昆山市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吴神飞说,约两个月前曾接到该企业火警,当时是放在室外的泡沫夹芯板发生燃烧。而一位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士也表示,这家企业污染大、技术含量不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许多年轻人不愿意干。 调查组指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面对近3000家企业,在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仅设了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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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三:2007年上海太平洋燃气有限公司加油站“11.24”发生爆炸事故 (23) 事故四:1984年墨西哥城“11. 19”液化石油气站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25) 事故五:2003年广州市人和液化石油气站“6.21”爆炸事故 (27) 事故六:1997年北京东方化工厂“6.27”油罐爆炸事故 (28)

危险化学品物流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危险化学品物流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姓名:陈晨,专业班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31,学号:3130514012 摘要:化学品物流是化工物流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大部分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处理过程中如果违背科学规律,其危险性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构成极大威胁。近年来,我国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中毒和火灾等事故时, 对厂外人员、设施等的破坏性效应更加明显, 易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的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这对吸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 预防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距离; 事故案例; 分析 1 危险化学品物流概述 内容: ①危化品基础知识 定义: 危险化学品泛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严格地说,危险化学品特指符合有关化学品分类标准的化学品。 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 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或等于50℃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 气体;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1.4℃时,气体的绝 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汽压力大于274kPa的液化 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 大,致使容器破裂,气体泄漏、爆炸等。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报告

9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9.1.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9.2 适用范围: 东营利友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9.3 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9.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9.3.2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9.4 安全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9.4.1事故分类: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即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又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转弯碰撞等。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即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由于我国公路交通主要是混合交通,因而这类事故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单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等的翻车和坠落事故。例如,车辆由于行驶速度太快,或车辆左右转弯或掉头时所发生的翻车事故,以及在桥上因大雾天气或因机器失灵而产生的机动车坠落的事故等。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水泥杆(灯杆、交通标志杆等)、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 6)爆炸事故 爆炸指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因碰撞等原因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事故。行驶过程中由于轮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应理解为爆炸。 7)火灾事故 失火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车辆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人为原因如吸烟、明火、违反操作规程等;车辆的原因如碰撞、泄漏、静电、发动机回火或排气管过热,并且其遇有可燃物,电路系统漏电产生火花等。 8)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注意保存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 案例汇编 (2017年)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

前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共同编制了《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本汇编共收集、整理了17起典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针对事故教训吸取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建议,希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一反三,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汇编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征求了多位专家意见,在此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本汇编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录 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4)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2.12”较大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 (8)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 (12)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较大爆燃事故 (19) 河南济源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4.28”较大爆炸事故 (24) 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29) 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炸较大事故 (36) 内蒙古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6.27”较大爆炸事故 (41) 青海盐湖工业公司化工分公司“6.28”较大爆炸事故 (46) 江西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7.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0)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较大燃爆事故 (55)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24”较大窒息事故 (59) 湖北省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公司“11.11”较大中毒事故 (62)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18”中毒事故 (65)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 (71) 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 (77)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较大火灾事故 (85) 典型事故一

最新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般处置措施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般处置措施 一、爆炸品运输 1、灭火方法:爆炸品通常有效的灭火方法是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而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沙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引起由燃烧转化为爆炸。对有毒性的爆炸品,灭火人员应带防毒面具。 2撒漏处理: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运输 1.灭火方法:遇有火情应迅速扑救。首先,应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地带;对着火的气瓶应用大量雾状水浇在气瓶上,使其冷却。在火势尚未扩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进行扑救。 2.撒漏处理:发现气瓶漏气时,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场所,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身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向气瓶倾泼冷水,使之降低温度,然后再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在紧急情

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湿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再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单位进行抢修处理。 三、易燃液体运输 1.灭火方法 易燃液体中的大部分品种的密度小于水,且不溶于水,一旦发生火灾。用水扑救时因水会沉在燃烧着的液体下面,并能形成喷溅、漂流而扩大火灾。另外,易燃液体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较大,而其燃点又较低,能使温度降低到其燃点以下。因此,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等灭火器。 2.撒漏处理 易燃液体一旦发生撒漏时,应及时以沙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处处理。覆盖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更主要的是如果液体浮在下水道、河道的水面上,其火灾隐情更严重。 在销毁收集物时,应充分注意燃烧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必要时应带防毒面具。

危化品事故案例

危化品案例分析 前言:大多数化学品是有害的,所出现的安全事故遍及化学品的所有流通过程,即生产过程、储存过程、装卸过程、运输过程、使用过程以及处置过程等等。这些化学品由于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特别的加以防护,但有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思想认识不够,科学知识缺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等原因,致使出现大量安全事故,造成了国家和个人的巨大损失,这是血的教训,我们必须加以牢记,以防类似或其他事故的再次发生。下面就结合典型安全事故,结合流通过程,进行一下案例分析。 案例一生产过程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9月,江苏某化工厂,在合成苯并三氮唑时,操作人员误操作(未关闭某阀门),致使升压后中压合成釜中的700kg物料(水、亚硝酸钠)被压人酸化釜。后又将中压合成釜反应产物压人酸化釜,并与以后正常反应的3批产物混合送人蒸馏釜进行蒸馏。车间负责人黄某在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物料开始回流,压力回升并向临界点逼近,并且罗氏真空泵停运;黄某一边通知机修工到现场检修,一边增开备用真空泵;但压力仍不断上升,机修工往窗外看,发现水冲泵出来的都是气体,回头看蒸馏釜上的压力表已接近正压,达到临界点;操作人员打开泄压阀后,黄某迅速组织车间人员撤离车间,在最后一个人撤出车间约10m时发生爆炸。厂房的屋顶被炸飞,蒸馏塔塔身部分撕裂飞出约400m。此次爆炸由于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死亡,仅有1名操作工在撤离过程中受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 1、操作失误,未关闭合成反应釜的放料阀,致使物料乱混发生反应,真空泵停运,而操作人员慌忙打开排空阀泄压,进而引起苯并三氮唑分解爆炸。 2、使用不安全设备,在没有经过安全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蒸馏装置上的防爆泄压装置,致使具有突然分解爆炸的苯并三氮唑蒸馏装置上无泄压装置;真空泵与蒸馏装置之间未设置单向阀,空气会倒人蒸馏设备。 3、苯并三氮控生产工艺技术和设计缺陷,中压反应釜至酸化釜的物料输送管道无视盅;作业人员无法观察管道内物料状况;苯并三氮唑的提纯采用真空蒸馏工艺,危险性较大,苯并三氮哩在真空蒸馏时能发生分解爆炸。 4、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真空蒸馏苯并三氮唑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合成操作失误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 5、车间负责人黄某对现场工作指导错误,中压釜物料发生泄漏后,仍指挥继续生产,在下午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也未提出对中压釜物料发生的泄漏事故采取处置措施,晚上仍然指挥对该批物料进行蒸馏。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对苯并三氮唑真空蒸馏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较差。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1、改进苯并三氮唑生产工艺,改现有真空蒸馏工艺为结晶、分离、干燥工艺,消除苯并三氮哩真空蒸馏时发生爆炸的隐患。 2、在中压合成釜与酸化釜之间的物料管道上安装视盅,防止物料泄漏。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制。 4、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标准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 处理(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3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标准 版) 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较为频繁,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往往都很恶劣。因此,从业人员懂得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爆炸品 灭火方法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撒漏处理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灭火方法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易燃液体 灭火方法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灭火方法根据易燃固体的不同性质,可用水、砂土、泡沫、二

各类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汇总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日期:2011年10月11日 16:16:36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近几年发生的典型危化品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近几年发生在全国、省、市的典型危化品行业安全事故案例: 1、“8.12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65人死亡,760多人受伤,68亿损失。时间:2015年8月12日23:30,此次事故原因是:危化品仓库硝化棉高温自燃着火引燃附近的硝酸铵造成爆炸,进而引爆周边的其他危险爆炸物,造成特大爆炸事故。 2、“2.28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2012年2月28日,是因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提高反应釜伴热导热油温度、导热油泄露着火后处置不当,导致反应釜内硝酸胍达到爆炸点爆炸,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 3、“11.28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泄露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8.11.28日,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卡滞倾斜导致氯乙烯大量泄露,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误操作导致泄露扩大,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公路及对面的海泊尔化工,遇到高温加热炉发生闪爆事故。造成24人死亡,21受伤。 4、“11.22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是一起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黄岛至潍坊的输油管道黄岛段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7.5亿损失。 5、“5.1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苯罐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原因:2018年3月,上海赛科公司发现编号为75-TK-0201苯罐(内浮顶罐)呼吸阀排放VOC超标,检修后VOC仍然超标,判断浮盘密封泄漏,并安排清空检修。4月19日,对该苯罐倒空作业并加盲板隔离,蒸罐、氮气置换至5月1日。5月2日,打开储罐人孔进行检查,5月3日至7日检查浮盘密封损坏情况,发现约1/4浮盘浮箱存在积液。5月8日,上海赛科公司组织上海埃金科公司、浮盘浮箱厂家确认超过1/2浮盘浮箱存在积液,决定拆除更换浮盘浮箱。5月9日,上海埃金科公司将疑有积液的浮箱全部打孔,并将积液用泵排至另一苯罐。5月10日起,组织进行拆除浮箱作业。5月12日13时15分,上海埃金科公司安排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接受浮箱的传出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另有1名上海赛科公司操作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15时33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故,较大安全事故。 6、“6·5临沂金誉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是指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临沂市临港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一液化气罐车在装卸作业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重大安全事故。 7、“7.16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液化烃球罐爆炸事故”,2015年7.16日,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储运车间违规进行倒罐作业,在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监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遇点火源引起着火爆炸,无人员伤亡。 8、“7.29东营神驰化工着火事故”,2017.7.29神驰化工一储罐平台上检修动火,下面隔油池未做安全防护,火星掉落引燃隔油池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9、“7.31山东金岭新材料苯胺项目爆炸事故”,2017年7月31日13时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胺项目硝基苯生产装置发生爆炸,造成1人轻微伤、直接

危险品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因货物包装不良引起的爆炸沉船 [案情介绍] 案例一我国远洋轮“龙溪口”载货航行至印度洋时,第二舱突然爆炸起火,之后危及其他舱口。由于来势凶猛已经无法施救,船长不得已下令弃船,该轮于第二天沉没。 事后展开调查,根据货运报表及积载图分析,最大的可能是第二舱二层柜上装载的四十余桶铝银粉自燃所致。 案例二1988年7月1日11时26分,415次旅客列车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9人受伤,一列车厢完全损毁,两列车厢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以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事故调查,事故原因是旅客贺某私自携带易爆物品铝粉造成的。贺某是广东省某市的一家饲料公司的采购员,6月份在外出办公时,从某地化工商店购买了铝粉300克、铜粉50克,准备带回家自用。7月1日,贺某从河北省高邑火车站乘上由北京开往平顶山的415次客车。铝粉和铜粉与尼龙化纤面料的衣服混装在同一提包内。旅途中尼龙化纤织品磨擦产生静电火花,导致铝粉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 铝银粉,又名银粉、铝粉,呈银白色,生产铝制品的工厂都少不了它,铝银粉又广泛应用于颜料、油漆、油墨、烟花、冶金、化工等产品之中。也可以作为加气剂,用作多孔混凝土制品的原料。一般来说成型的铝块,只有在明火点燃时才会燃烧。但铝粉就不同了,只要有一颗小小的火星溅落,都可以引起燃烧。当空气中悬浮着铝银粉时,危险性就更大,在每立方米的体积中如果有40克铝银粉悬浮,就生成爆炸的条件。铝银粉还能与水发生反应,如果是大量的水与铝银粉接触,这种反应倒不会发生;怕就怕铝银粉处于

潮湿的环境中,缓慢地吸收水份,就会发生化学反应,放出氢气,并产生热量,其危险性就极大。 正因为铝银粉有这些特性,所以在投入运输前要经过涂层处理,在铝银粉颗粒外涂油脂或石蜡。经过涂层处理的铝银粉,属于危险物品第四类的易燃固体,联合国编号为1309,在《国际海运危规》中,有关特性和注意事项内,特别注明:“……如果用油或腊进行处理,则在常温下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是指不会发生与水反应放出氢气的危险性。但即便如此,涂层处理过的铝银粉,还是容易与酸类和苛性碱发生反应,与氧化剂也容易化学反应而引起爆炸,因而必须与这些物质严加隔离。 “龙溪口”轮载的铝银粉,是经过涂层处理后,用金属桶包装。根据事后调查证实,这个包装的密封程度没有达到国际上认定的标准。由于容器密封不良,潮气侵入桶内,舱内的温度又比较高,致使桶内铝银粉所涂的油脂熔化。裸露的铝银粉吸入空气中的水份之后,产生化学反应,这时候的铝银粉就成了未经涂层处理的物品,属第四类中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品”。联合国编号为1396,在《国际海运危规》的“积载与隔离”栏内特别注明:“仅能在干燥气候下装载,舱内应具有机械通风。避开生活居住处所”。铝银粉在当时这种情况下不断地与空气中的水份发生化学反应,放出氢气,并积聚热量;热能又不断地加快这种化学反应的发生,致使越来越多的氢气聚集在船舱内。在船舱这种特定的条件下,猛烈爆炸更会引起一系列的更强烈的反应,足够使一条万吨巨轮覆灭。 [案例评议] “龙溪口”轮沉没事故,起因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广泛接触的金属铝的粉末,令人扼腕。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无法回避,也无法掩盖。这一

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和危险品泄露事故及其分析

危险品泄露事故 案例 2004年1月24日10:00左右,在某路段发生特大汽车追尾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一辆运输车上装载的有毒化工原料泄漏。事故发生在某高速公路自北向南方向路段距某市14 处,4辆汽车相撞。其中一辆面包车上3人当场死亡;一辆运输车被撞坏,车上2人死亡、1人受伤,车上装载的15 t四氯化钛开始部分泄漏。四氯化钛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有刺激,挥发快,对皮肤、眼睛会造成损伤,大量吸入可致人死亡。事故现场恰逢小雨,此物质遇水后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该市有关领导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消防人员及附近群众200余人,对泄漏物质紧急采取以土掩埋等处置措施。 事故分析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应符合要求,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等运输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2)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在车辆上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 (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4)车厢应有防止摩擦打火的措施。 (5)槽、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齐全的安全设施及附件。 (6)运输车辆应有防止电火花和导除静电设施。 (7)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设置危险物品标志。 (8)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 (2)运输工具、车辆必须符合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托运剧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等应经过相应培训,持证上岗。 (5)必须配备押运人员,运输车辆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下。 (6)不得超装、超载。 (7)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有关人员须了解所承运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 (8)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9)严禁超速行使,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中途停车住宿或无法正常运输,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剧毒化学品运输途中出现意外,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山东省危化企业 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事故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车号为鲁P-01568的20吨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押运员谢甲文在关闭灌装阀门过程中,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王伦芝吩咐押运员谢甲文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后经鉴定该装置失灵),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2时09分,莘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迅速组织抢险和群众疏散。聊城市及相邻县的公安消防部门也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参加救援。现场救护队员组成了救人、堵漏、器材供应、供水、救援保障和现场警戒六个小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时30分,共解救遇险人员102人,疏散群众2000余人。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15人死亡(其中当时死亡13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度中毒2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万元。 液相连接导管突然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山东峄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尿素厂“9.15”液氨泄漏事故 山东峄化集团金乡尿素厂尿素车间五楼氨冷凝器的下液管至缓冲槽之间的法兰短管(Φ108*4,短管长度为110毫米)曾于2002年7月31日、8月22日两次出现漏点,发生泄漏,均组织人员进行了“注胶堵漏”处理。9月13日,发现该漏点又发生泄漏,经反复研究,于 9月15日7点多钟开始实施堵漏,由于现场液氨泄漏较重,抢修人员均带滤毒罐式防毒面具,穿皮衩裤、橡胶靴、雨衣。9时许,发生液氨泄漏。作业现场五人徐新立、李志奎、张建国、李忠良、张福全被紧急送往金乡县第一人民医院。徐新立、李志奎、张建国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18日,李忠良抢救无效死亡。10月12日,张福全抢救无效死亡。现场5人全部死亡。 山东峄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租赁经营原金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品事故案例

危化品案例分析 前言:大多数化学品就是有害的,所出现的安全事故遍及化学品的所有流通过程,即生产过程、储存过程、装卸过程、运输过程、使用过程以及处置过程等等。这些化学品由于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的伤亡与财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特别的加以防护,但有些单位与个人,由于思想认识不够,科学知识缺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等原因,致使出现大量安全事故,造成了国家与个人的巨大损失,这就是血的教训,我们必须加以牢记,以防类似或其她事故的再次发生。下面就结合典型安全事故,结合流通过程,进行一下案例分析。 案例一生产过程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9月,江苏某化工厂,在合成苯并三氮唑时,操作人员误操作(未关闭某阀门),致使升压后中压合成釜中的700kg物料(水、亚硝酸钠)被压人酸化釜。后又将中压合成釜反应产物压人酸化釜,并与以后正常反应的3批产物混合送人蒸馏釜进行蒸馏。车间负责人黄某在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物料开始回流,压力回升并向临界点逼近,并且罗氏真空泵停运;黄某一边通知机修工到现场检修,一边增开备用真空泵;但压力仍不断上升,机修工往窗外瞧,发现水冲泵出来的都就是气体,回头瞧蒸馏釜上的压力表已接近正压,达到临界点;操作人员打开泄压阀后,黄某迅速组织车间人员撤离车间,在最后一个人撤出车间约10m时发生爆炸。厂房的屋顶被炸飞,蒸馏塔塔身部分撕裂飞出约400m。此次爆炸由于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死亡,仅有1名操作工在撤离过程中受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 1、操作失误,未关闭合成反应釜的放料阀,致使物料乱混发生反应,真空泵停运,而操作人员慌忙打开排空阀泄压,进而引起苯并三氮唑分解爆炸。 2、使用不安全设备,在没有经过安全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蒸馏装置上的防爆泄压装置,致使具有突然分解爆炸的苯并三氮唑蒸馏装置上无泄压装置;真空泵与蒸馏装置之间未设置单向阀,空气会倒人蒸馏设备。 3、苯并三氮控生产工艺技术与设计缺陷,中压反应釜至酸化釜的物料输送管道无视盅;作业人员无法观察管道内物料状况;苯并三氮唑的提纯采用真空蒸馏工艺,危险性较大,苯并三氮哩在真空蒸馏时能发生分解爆炸。 4、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真空蒸馏苯并三氮唑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合成操作失误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 5、车间负责人黄某对现场工作指导错误,中压釜物料发生泄漏后,仍指挥继续生产,在下午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也未提出对中压釜物料发生的泄漏事故采取处置措施,晚上仍然指挥对该批物料进行蒸馏。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对苯并三氮唑真空蒸馏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较差。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1、改进苯并三氮唑生产工艺,改现有真空蒸馏工艺为结晶、分离、干燥工艺,消除苯并三氮哩真空蒸馏时发生爆炸的隐患。 2、在中压合成釜与酸化釜之间的物料管道上安装视盅,防止物料泄漏。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制。 4、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报告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报 告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9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适用范围: 东营利友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9.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9.3.2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9.4.1事故分类: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即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又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转弯碰撞等。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即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由于我国公路交通主要是混合交通,因而这类事故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单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等的翻车和坠落事故。例如,车辆由于行驶速度太快,或车辆左右转弯或掉头时所发生的翻车事故,以及在桥上因大雾天气或因机器失灵而产生的机动车坠落的事故等。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水泥杆(灯杆、交通标志杆等)、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 6)爆炸事故 爆炸指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因碰撞等原因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事故。行驶过程中由于轮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应理解为爆炸。 7)火灾事故 失火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车辆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人为原因如吸烟、明火、违反操作规程等;车辆的原因如碰撞、泄漏、静电、发动机回火或排气管过热,并且其遇有可燃物,电路系统漏电产生火花等。 8)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系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损毁、装置或管道爆裂等。 9.4.2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案例及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案例及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案例及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化学品泄漏事故频频发生,近期: l10月7日中午11时许,上海奉贤区原上海山河精细化工厂发生氯气泄漏事故。有40多名群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周边的许多庄稼被熏死。 再回顾这几年的相关新闻: l湖北孝感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30人中毒; l广州天河区一辆载有几十桶约十几吨高毒化学品巯基乙酸的货柜车被另一货柜车撞上,两桶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包括广深高速出入口在内的附近多个路口大塞车,数百名群众因封路而耽误回家; l邯郸市铁西化工区的河北新丰农药化工公司由于储气罐阀门老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三氯化磷泄漏事故。有40人中毒; l南沙区一电路板厂,车间内几名工人在配制溶剂时误将盐酸当成其他化学品使用,造成有毒气体泄漏,11员工受伤住院。附近居民40人中毒住院; l德国巴斯夫公司设在英国中部米德尔斯伯勒市附近的一家化工厂发生有毒化学物质己二胺泄漏事故,导致37人受伤。其中3人被己二胺严重灼伤。 l。。。。。。 本周小文章与各位分享的是: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及泄漏物处置。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措施 在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常常发生一些意外的破裂、倒洒等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 第 2 页共 6 页

简单、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下面介绍一下化学品泄漏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疏散与隔离 在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这时一定要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 二、切断火源 切断火源对化学品的泄漏处理特别重要,如果泄漏物品是易燃品,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的各种火源。 三、个人防护 参加泄漏处理人员应对泄漏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征有充分的了解,要于高处和上风处进行处理,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要用水枪(雾状水)掩护。要根据泄漏品的性质和毒物接触形式,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伤亡、中毒事故。 1.呼吸系统防护 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呼吸系统侵入人体,应根据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防护器具。对于泄漏化学品毒性大、浓度较高,且缺氧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送风式长管面具等。 对于泄漏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毒物浓度在一定范围内的场合,可以采用防毒面具(毒物浓度在2%以下的采用隔离式防毒面具,浓度在1%以下采用直接式防毒面具,浓度在0.1%以下采取防毒口罩)。在粉尘环境中可采用防尘口罩。 2.眼睛防护 为防止眼睛受到伤害,可采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安全防护面罩等。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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