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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霞教学案例5A_unit6_Doing_housework_教学案例

胡可霞教学案例5A_unit6_Doing_housework_教学案例
胡可霞教学案例5A_unit6_Doing_housework_教学案例

游戏让你的学生成为英语课堂真正的主人

——唤醒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丹徒区西麓中心小学胡可霞

教学内容:

牛津小学英语5A unit6 Doing housework (C)教学片断设计

教学过程:

1. T: Look at the blackboard. Read after me . What are you doing ?

Ss: What are you doing ?

2. T: Let’s play a game . You can ask your deskmate or your friend what are you doing ? (设计意图:提高对知识的再现率,为学习新知识埋下伏笔。同时,通过课前的对话,热身活动,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以轻松活泼的形式开始。)

S1: I’m singing . What are you doing ?

S2: I’m playing the guitar. What are you doing /

S3: I’m swimming . What are you doing ?

S4: I’m riding a bike .W hat are you doing ?

…….

3. T: Who can tell me how to add ing ?

(让学生说说余下的该如何加ing.)

S1: 第一排直接加ing.

S2: ,…..

T: Look at this word” dance”. How to add ing ?

T: (1)一般直接加ing

(2)一个元音加一个辅音,双写最后一个字母加ing

(3)不发音的e,去e加ing

4. T: Look at the blackboard. Read after me.

Standing/ sitting/ jumping/ sleeping

Ss: standing/ sitting/ jumping/ running……

5. T: Let’s say a chant.(设计意图:通过游戏及增强了记忆,又获得了快乐,同时又让学生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观察,做到心中有数。)

What are you doing ? I am running.

Running, Running, I’m running.

What are you doing ? I am jumping .

Jumping, jumping , I am jumping .

……

Ss: What are you doing ?

I am jumping .

Jumping, jumping, I am jumping .

What are you doing ?

I am running.

Running, running, I am running.

S1: ……

S2: ……

教学反思:

1.游戏激趣,营造氛围。游戏是提高学生英语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的有效方法之一。游戏感染学生,调动学生的情绪,游戏中的句子又能为新课学习作铺垫,自然导入新课。

2.趣味游戏,巩固掌握。寓学于乐,让学生轻松、快乐、高效地学习,是我们的追求。游戏,是我们的好帮手之一。因此,我在本课设计了play a game, say a chant二个游戏。第一个旨在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养成静听、细看、敢说的良好学习习惯;第二个旨在考验学生的听力;最后让学生在游戏竞赛中熟练认读动词的现在分词。

为您的孩子们搭建起英语学习的桥梁

——支架式英语教学案例

丹徒区西麓中心小学胡可霞

教学内容:

牛津小学英语5B unit1 A PE lesson (B)教学片断设计教学过程:

出示台历,进行练习

S1: What day is it today?

S2: It‘s...

根据实际情景,询问当天部分的课程。

T: What lessons do you have in the morning?

S: We have ...(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会用英语说的部分用汉语回答,从而让学生明白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是什么)

T :(帮助学生,指着课程表,一一新授学科名称)Let me see, We have

Chinese, English, Maths, Science.

T: What lessons do you have in the afternoon?

S: We have ** and **

Work in pairs:

S1: What lessons do you have in the morning?

S2: We have...

Practice

1) 教师利用自制的课表进行连锁操练:

A:What day is it today?

B: It’s Thursday.

A: What lessons do you have in the morning?

B: We have┅

B: What day is it today?

C: It‘s Friday.....

2) 师利用投影进行有意义的操练,图文结合。

3)利用挂图,生生问答,检查表演

教学反思:

根据支架式教学的定义,支架式教学应当为学习者建构对知识的理解提供一种概念框架,这种框架中的概念是为发展学习者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所需要的,为此,事先要把复杂的学习任务加以分解,以便于把学习者的理解逐步引向深入。根据五年级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已有的智力发展水平,我设计了“以学生实际在校生活为背景。”先利用台历问:What day is it today?(前面已经学过)再问:What lessons do you have in the morning?让学生根据班级的课程表学习今天要学的有关单词和句子。然后,利用教师课前做好的课程表进行师生间的问答,学生利用课程表进行同桌问答。最后,检查表演。”的框架,让学生随着老师所创造的最邻近发展区,一步一步地向新的更高的水平发展。

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doc 11页)

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学科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产品质量法 【出处】民商法网刊2010年第3期总第51期 【摘要】随着欧盟消费者保护统一T动的不断深入,欧盟消费者保护法在广告、格式合同、担保责任、网络消费和庭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国应该借鉴欧盟消费者保护指令的先进做法,尽决制定相关消费交易准则,确保消费者对商业交易的信心,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关键词】欧盟指令;消费者保护;最新发展;启示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前言自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保护法”)于1993年10月颁布以来,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诉讼和非诉案件急剧增加。据报道,199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总计达425,008件,是10年前的75倍。这些投诉涉及到质量、价格、虚假广告、假冒商品、计量和欺诈骗销等问题。其中,欺诈骗销案件上升幅度最大,为上一年的137.9%。在这类案件中经常适用的就是消费者保护法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第49条,其条文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正是这一规定在近几年里大大地激励了被称作“打假运动”的反欺诈斗争。适用这一规定的案件大量出现。在街头巷尾、新闻媒体、法院、大学课堂和政府机关,这些案件成了人们议论纷纷甚至争论不休的对象。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保护领域的一个热点。当然,这仅仅是开始。要使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得到更有效地运用并促进消费者保护立法进一步发展,有一些法律

难忘的泼水节案例

《难忘的泼水节》教学案例 孟宪辉 本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温情的感人故事。“一年一度的泼水节”被傣族人民视为最美好、最吉祥的日子,是傣族人民最为隆重的节日。而1961年的泼水节,又是傣族人民最幸福、最难忘的一个泼水节。那是因为敬爱的周总理和边疆人民共同欢庆了这个富有民族情趣的泼水节。共和国总理的到来,使傣族人民沸腾了,人们“敲起象脚鼓”“在地上撒满了凤凰花的花瓣”燃放着一串串喜庆的花炮,迎接敬爱的周总理。周总理兴致勃勃的换上傣族服装,“笑容满面地来到人群中”,他同傣族人民一起敲鼓跳舞,手拿银碗与人们互相泼水祝福,同庆盛大的民族节日。 在教学中我抓住“火红火红”一词,让学生感受傣族人民当时的心情就像火红火红的凤凰花一样;抓住体现周总理慈祥和蔼的神情“笑容满面”一词理解总理的和蔼可亲。在良好的语言环境氛围中,让学生有感情地读课文,细细品味文中的词句,再联系之前对总理的认识,让学生在读文中不知不觉地感受到了总理和傣族人民的那份真挚的感情。 案例:学习第三自然段,感受傣族人民的那份热情 1、当傣族人民知道周总理要来和他们一起过泼水节时,他们是用哪些方式来迎接周总理的?请大家自由读读课文的第三自然段,边读边在书中做上记号。 2、组织交流、汇报。 3、重点体会:四面八方、撒满、一条条、一串串、欢呼。 4、指导朗读。(想象:你仿佛看到了什么?) 提出和探问题:当傣族人民知道周总理要来和他们一起过泼水节时,他们用哪些方式来迎接周总理的? 质疑再探:赶来”改成“走来”意思一样吗?(不一样。“赶来”有急切的意思,泼水节是傣族人民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人们都愿意到最热闹的地方来欢度节日,最重要的是他们听说敬爱的周总理要来参加今年的泼水节,人们早就想亲眼看一看周总理,能和总理一起过泼水节是多么幸福啊!大家唯恐来晚了赶不上和总理一起联欢,所以起了大早,急急赶来。) 接着请三个学生朗读第三自然段,请其他学生一边听,一边想象:“仿佛看到了什么?”读书的三个孩子都能抓住“四面八方、撒满、一条条、一串串、欢呼”来表现。 板书设计:11、难忘的泼水节 泼水祝福 周总理←-------------→傣族人民 幸福难忘,亲如一家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一、造成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 (一)概述 《消法》第七章规定了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与此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原则规定了经营者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这里将重点阐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 (二)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民事赔偿 《消法》对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以外,这些责任形式主要有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所谓其他重大损失,实际上是其他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例如,因空调漏电引起火灾,烧毁了房屋和家具,空调制造商就应给受害者再造一幢原样的房子、一套原样的家具。如果无法恢复原状也可以按照现行价格将房子和家具折为现金赔偿。如果被烧毁的房子是间饭馆,空调制造商还须赔偿饭馆停业的经济损失。 (三)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指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得不到收入,误工日期应按其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等认定。其赔偿标准可依照受害人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4、其他费用这包括去医院所支付的交通费、根据伤情而必须支付的营养费等。营养费应根据医生的诊断而定,对于不需要特殊营养的,所支付的营养费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造成消费者残疾的赔偿 造成消费者残疾的,除赔偿上条所列几种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以下费用: 1、残疾者生活自助器具费这是指受害者购买功能辅助性器具的费用,如假肢、轮椅、助听器等。 2、生活补助费这笔费用的补偿,应根据残疾后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和原来收入减少的情况来确定。一般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残疾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是其他法律没有规定而由《消法》新增加的赔偿费用。不管残疾轻重如何都应支付这笔费用,支付数额和办法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处理机关决定。 4、受害人扶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用这里所指的被扶养人,是指事实上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排除了与受害人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关系而本身有生活来源的人。 (五)造成消费者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以下费用: 1、丧葬费这是指安葬死者所支付的费用。丧葬费应以死者当地当时一般丧葬所需的费用标准来确定。 2、死亡赔偿金只要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就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当然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由经营者向受害人的亲属支付的这项费用,具有慰抚的性质。 3、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六)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法律责任 《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承担以下几种形

同案不同判

一、“同案不同判”概述及典型案例 “同案不同判”是通俗的说法,指上下级法院之间、不同法院之间、不同庭室之间乃至不同法官之间,对一些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作出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与之类似,还有同罪不同刑、同刑不同执、同事不同制、同命不同价等表达,都是对于司法领域“同等情况不同对待”的具体概括和表述。“同案”主要是指同类案件,判断标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诉讼标的种类相同或相近;二是法律构成要件事实相同或相近。如果两个诉讼标的或法律构成要件事实基本相同的案件,裁判结果主要方面不一致甚或相反,即属于“同案不同判”。尽管“同案同判”作为司法基本原则被普遍接受,但放眼我国司法现状,“同案不同判”在不同层级法院、不同地区甚至同一个法院的不同庭室,甚或在很短的时间段里相同庭室的不同法官之间还是普遍存在的。 典型案例如许霆案和与之高度一致的何鹏案。2006年4月21日,许霆在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只被扣1元。之后,许霆共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2008年,法院最终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许霆的犯罪所得173826元。此前的2001年3月2日,云南的何鹏在ATM机上查询余额时发现卡面余额有百万元之多,遂于当晚和次日分215次取款429700元。2002年,云南省高级法院以盗窃罪判何鹏无期徒刑。 许多人都认为两案是比较典型的“同案”-- 同是针对ATM机,同是恶意透支,同构成盗窃罪,同是数额巨大,甚至一审都同被判处无期,然而其最终判决结果的差别是“极其巨大”的-- 一个被从无期改判为五年,一个被继续维持无期。再如,前年,成都孙伟铭醉驾案造成4死1重伤,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醉酒驾车致6死7伤的三门峡交通肇事案司机王卫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连续发生的相似案件,量刑却存在较大差异。民事案件方面,如王海打假索赔系列案,打假名人王海因购买假货,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双倍赔偿,在天津市两个区法院得到两次完全不一样的判决。一个法院以王海是知假买假不属消费者为由,驳回了其双倍赔偿的请求;而另一个法院却支持了王海的诉讼请求。同样的事实,得到的是两种不同的判决,法院的判决到底有没有确定性,难免不引起人们的质疑。 此外,“同案不同判”现象还较为突出地体现于一些系列案件中。例如,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被挂靠公司是否就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实践中至少出现了三种处理方式:安徽、河南、山东、江苏和内蒙等地法院主张应由被挂靠人和挂靠人对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天津、福建和辽宁、河南部分地市的法院认为被挂靠人仅在收取该车辆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河北、吉林部分地区的法院则主张被挂靠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美国著名法学家本杰明﹒卡多佐曾指出:“如果有一组案件所涉及的要点相同,那么各方当事人就会期望有同样的决定。如果依据相互对立的原则交替决定这些案件,那么就是一种很大的不公。”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代社会基本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适用平等要求法律适用机制和适用效果统一。正因为如此,同等情形同等对待,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设计案例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设计案例龙源期刊网.cn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设计策略作者:周蓉来源:《新课程·教师》2014年第07期如何使小学语文阅读课堂的学习成为有效学习,而不仅仅只是形式化的呢?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勤于课前,精心设计课堂教学环节小学语文阅读课堂教学设计的策略有哪些呢?下面就我的一些初步的做法与大家进行探讨,如有不对之处,敬请指正一、精心钻研教材,根据学情找准合作探究点1.教师精心钻研教材,找准探究点设计课堂教学探究环节前,教师应把文本自身蕴含的知识、情感、价值观和编者编排意图弄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教材,抓住教材的重难点,结合学生的心智特点,找准合作探究点2.以小组为单位,引导学生课前预习在我们的语文课堂学习时,经常会发现课堂教学时间不够针对这种情况,我校语文老师就提出引导学生搞好课前预习预习时以小组为单位,由小组长组织进行可以是自读,可以是互读,也可以是抽读,学生在预习时可以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工具书……这里的关键是要通过合作以强带弱二、设计合作问题紧扣目标,由易到难,体现思维层进性我们的语文阅读教学一般按“四读”模式来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完全可以贯穿于“四读”模式之中,使二者融为一体那我们在教学环节设计问题时,也可以依据“四读”模式层层推进,合作探究的问题紧扣教学目标由易到难,体现思维的层进性问

题的设计要注意:问题数量一次不宜超过三个,且梯度适宜一般情况下,一组问题力求突破一个目标问题呈现时语言简明,思维指向明确,条理性强让学生一目了然,关键词句用鲜亮颜色标识出来1.读题环节设计情境导入读题,学生依据课题质疑问难,小组内讨论归纳,确定课堂教学目标2.自读环节设计小组互助学习扫清字词障碍,读通课文,理清文章的脉络,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小学语文阅读有效教学案例上传:刘颖更新时间:2012-5-3019:44:33小学语文阅读有效教学案例《语文课程标准》强调阅读“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荷花》这篇课文描写了夏日公园里一池荷花盛开时的情景以及“我”沉浸在此景中,与荷花融为一体的感受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描写了荷花的清新美丽,展现了一幅各具姿态、色彩明艳,活生生的水中荷花的画面,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感情因此,在本课的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学生通过朗读、想象去感受、体验和理解荷花的“形”之美,“神”之美,从而让学生体会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本课的教学目标是:(1)会认3个生字,会写12个生字能正确读写“荷花、挨挨挤挤、莲蓬、饱胀、仿佛、衣裳、翩翩起舞、蜻蜓、随风飘动”等词语(2)能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自己喜欢的部分,积累优美语言(3)理解课文内容,感受荷花的美丽,培养爱美的情趣和热爱大自然的感情(4)体会作者丰富的想象、学习边阅读,边想象画面的读书方法[教

王海现象

王海打假纪事 2005-01-05 00:00:00 ■1995年 3月,王海在北京第一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尝试购假索赔,但受挫(8个月后获赔)。 10月,王海再次进京尝试购假索赔,一周之内获赔8000元。 11月,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社会上开始了对“王海现象”的讨论,致使《消法》深入人心,并促使有关单位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等系列活动,大型商场的假货普遍明显减少。 12月,因为在消费者打假中起了带头作用,王海成为第一位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奖金5000元)的获得者。 ■1996年 3月,王海化装后粉墨登场,参加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第一期节目,讨论“谁来保护消费者?” 12月,接受希望集团刘永行先生10万元赞助后,王海与中国青年报社合作,注册成立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海公司)。 ■1997年 9月,王海在报纸上首次开办《王海忠告》专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警示信息和消费维权知识,帮助消费者避免权益受损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1998年 6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此间在上海举行的“构筑21世纪的中国”座谈会上,王海与克林顿夫妇对话,克林顿称王海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7月—11月,打击性病游医,王海派人在合肥、长沙、成都、太原、重庆等地调查、揭露了性病游医诈骗患者钱财的黑幕,同时王海亦向国家卫生部举报了这些违法行为。年末,卫生部下文对各地游医进行取缔,。 12月,王海在中央电视台《20年,20人》、《东方时空,流金岁月》节目里公开亮相。 ■1999年 3月,王海状告天津伊势丹厕所乱收费胜诉。 6-11月,在大连、西安、太原、天津、任丘等地调查、检举、揭露津成公司制售伪劣电线的违法行为。 ■2000年 9月,王海在西安发现津成销售伪劣电线的线索:“试飞院”在职工住宅建设中,购买并使用津成电线,因质量问题,从而拆装换线受到18万多元经济损失,2000年“3·15”前后,“试飞院”与津成达成协议,津成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试飞院”10万元,总计17 万多元。 ■2002年 协助北京大兴工商局取缔了北京最大的造假酒窝点,该窝点年产约2000万元假酒。 在西安协助60多位消费者退掉了有质量问题的房子。 ■2003年 代理北京水清木华园的业主反败为胜打赢了业主延期支付物业管理费交纳违约金 的案子,将霸王合同约定的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降到日万分之二。

职业道德考卷B(1)

安宁公司2016年职工技能竞赛 烧结工职业道德考试试卷(B ) (原标准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总分:100分 * * * * * * * 一、 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择正确答案的代号填入 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以下哪一部分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五爱”的范畴(C )。 A 、爱劳动 B 、爱科学 C 、爱党 D 、爱人民 2、孔子在“论语”中说:为人师者应当“诲人不倦”。这句名言至今仍在中国广泛流传说明了(C )。 A 、职业道德的广泛性 B 、职业道德的历史继承性 C 、职业道德的限定性 D 、职业道德的社会性 3、“统治阶级有统治阶级的道德,被统治阶级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这句话说明了(C )。 A 、道德的时代性 B 、道德的普遍性 C 、道德的阶级性 D 、道德的抽象性 4、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应该以(A )为本。A 、职工 B 、企业 C 、经济效益 D 、领导 5、企业经营的指导思想、经营方针和经营战略,称为(A )。 A 、企业经营之道 B 、企业形象 C 、企业制度 D 、 企业文化 6、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更关注(D )。A 、商品 B 、质量 C 、价格 D 、品牌 7、在一个人的社会交往中,对其影响最为广泛的是(C )。 A 、家庭范围内的交往 B 、公共场合的交往 C 、职业交往 D 、非职业交往 8对企业职工职业道德的重视和培训主要由契约老板来实施,国家和政府并不直接干预,这显示了(C )。 A 、私有制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 B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经验的特点 C 、现代资本主义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 D 、 所有市场经济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 9、职业道德直接影响政府和国家形象的社会是(D ) A 、传统农业社会 B 、资本主义社会 C 、市场经济社会 D 、社会主义社会 10、勤俭自强指的是(A ) A 、勤劳节俭和自主自强 B 、勤劳节俭 C 、自主自强 D 、艰苦朴素 11、提倡爱岗敬业,提倡“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实质上就是提倡(A ) A 、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B 、等价交换的原则 C 、无偿劳动的原则 D 、铁交椅和铁饭碗的思想 12、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在一生中苦恼会面临多次的职业流动和岗位选择,在这种情况这,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神是(A ) A 、爱岗敬业的精神 B 、自由自主的技术 C 、个人主义的精神 D 、拜尽主义的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姓 名: 班 组 : 岗 位:

二年级语文《难忘的泼水节》教学设计改进案例(最新版)

人教版小学语文二年级《难忘的泼水节》教 学设计改进案例 班级情况: 全是农村孩子,课程思维的宽度得到了限制,但大多数同学都能积极投入教师的各项口令当中来。 教材: 《难忘的泼水节》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二年级下册第三组的第三篇课文。课文紧扣“难忘”记叙了1961年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到云南西双版纳的黎明城,和傣族人民一起过泼水节的事,体现了周总理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设计理念: 本组课文以歌颂家乡,歌颂祖国为主题。根据教材特点,本课教学宜运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主要采用创设情境、诵读感悟的方法,阅读时图文结合,读中感悟,在理解内容,感受泼水节的欢乐场面的基础上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体会美好情境,获得情感体验,完成学习任务。 教学目标 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感受傣族人民和周总

理一起过泼水节的幸福和快乐。 2、对周总理和人民心连心有一定的认识,对傣族人民的泼水节有初步感受。 教学重点: 了解周总理和傣族人民一起过泼水节的情景,体会他们之间心连心的深情厚谊。 课前准备: 多媒体课件,课文插图,师生收集有关泼水节的资料和周总理的相关资料及各民族风俗习惯资料。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启发谈话,导入新课 1.师:我们的祖国边疆辽阔,有56个民族,你知道哪些少数民族? 随学生回答“傣族”教师板书。 2.师: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人民在每年的清明节前后,有一个盛大节日,这一天,傣族人民互相泼水,互相祝福。这就是“泼水节”。(板书)

3.在“泼水节”前面板书“难忘的”,齐读课题。说说读了课题有什么疑问? 二、细读课文,体会感悟 1.指名读课文第一自然段。 说说你读懂了什么? (1)理解“火红火红”“一年一度”。 告诉学生:傣族是我国云南省的少数民族。每年过一次盛大的节日──泼水节。泼水节就是他们的新年, 在农历4月中旬(傣历的六、七月份),历时三、四天。过节的时候,人们换上最漂亮的衣裳,敲着鼓, 跳着舞,不分男女老少都互相泼水祝福。 (2)播放傣族泼水节的影片。感受节日欢快的喜庆气氛。(3)带着喜悦读一读这一段话。 2.指名读第二、三、自然段。 (1)看看今年的泼水节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用“因为……所以……”说一说原因。 (2)傣族人民是怎样欢迎周总理的? 默读课文第三自然段,画出有关句子。 (3)交流、感悟。 ①句子1:人们敲起象脚鼓,从四面八方赶来了。 抓住“四面八方、赶”字体会人们急着迎接周总理的心情。

(八年级语文教案)《大自然的语言》反思性案例分析

《大自然的语言》反思性案例分析 八年级语文教案 【案例背景】 在新课程实践中,教师不但是课程的实践者、课程的改革者、更应该是带领 学生做课程资源的开发、创造者。 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这样告诉我们:在人的心理深处,都有一种根深 蒂固的需要,这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明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烈。”让我们给学生多一些参与机会;多一点参与的空间;更多一次实现需要的满足! 【教材分析】 这一教学内容,是在初中语文八年级第四单元说明文单元中,这一单元明确要求学生注意说明的顺序和方法;要学会默读,有一定的速度;注重观察、讲究科学精神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 【教学情景】 一、教学目标 1、了解物候学的内容、意义、规律和发展前景等有关知识,培养学生对自然科学的兴趣

2、学习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由浅入深、从具体到抽象的一般规律来安排文章顺序的方法。 3、掌握举例子、打比方等说明方法。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物候现象和物候学的说明;物候现象决定因素的说明。 说明顺序的条理性,语言的生动准确,说明方法的恰当。 2、难点:说明顺序的条理性,语言的生动准确,说明方法的恰当。 三、教学设想 全文用一个课时进行教学。先引导学生分析课文,从总体上把握课文的内容和结构。再引导学生对课文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和研究,以进一步掌握本文的说明方法和语言特点。 四、教学过程 1、导入:一年有几个季节?(生)春、夏、秋、冬。 出示一年四季不同的画面。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就是大自然告诉我们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具神韵,大自然以它独特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它丰富多彩的内涵。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篇关于物候学知识的说明文一《大自然的语言》(板书文题和作者)

《消费者保护法》讲义

消费者保护法(教学参考资料) 一、前言 自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保护法”)于1994年1月颁布以来,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诉讼和非诉案件急剧增加。消费者保护法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第49条,其条文如下: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正是这一规定在近几年里大大地激励了被称作“打假运动”的反欺诈斗争。适用这一规定的案件大量出现。在街头巷尾、新闻媒体、法院、大学课堂和政府机关,这些案件成了人们议论纷纷甚至争论不休的对象。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保护领域的一个热点。 二、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有关案例 1.王海打假案 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大厦,又买了10副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偿200元,但拒绝对后10副给与任何赔偿,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空子”。王还感到愤怒。他相信自己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决心继续战斗。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到北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王海的举动被新闻

经济法课程心得体会

经济法课程心得体会 之前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事情符合规定,哪些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对于经济法,我更是一知半解。当得知学习《经济法》这个课程以后,我原以为这门课就是告诉我们经济法的有关条例,一定很非常枯燥。但是,学了这门课以后,我了解到很多关于经济法的知识,也觉得非常的有趣。 这门课里,在程老师的讲解中,他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案例,使我们听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学完这门课以后,我深化了对法律模糊不清的印象,明确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在诸多的经济法条文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着深刻的印象。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而消费者是消费的主体;在经济法学上,消费者是是在经济运行中与政府和企业并列的三大主体之一;在法学上,消费者是消费权益保护最重要的主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力及该权力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应有的效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在商业界里,总会发生很多买假索赔甚至是知假买假再索赔的案件。而针对这种现象,1993年10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便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确立的“1+1”赔偿制度。正是因为这种“1+1”赔偿制度的存在,才引发了以王海为代表的一些人,知假买假,通过诉讼索赔,获得收入,新闻媒介称为“王海现象”。 首先,王海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种观点认为,王海购买商品是作为索赔的物证,并以取得双倍赔偿为最终目的,由此可知,王海“疑假买假”、“以假索赔”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商业经营行为。在这一商业经营行为中,“买假”是投资,“索赔”是获利。王海的这种商业经营行为没有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因而是一种非法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王海将他怀疑有假的商品买回后就对该商品拥有了所有权,他“以假索赔”是行使所有权的合法行为。再者,商品的最终消费者不一定必须是购买者,商品的购买者有权将该将该商品或自用或赠与他人或用于索赔,他人无权干涉。 对于这个问题,以索赔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可见,作为消费者,一要有为生活消费需要的目的;二是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三必须是自然人。王海们以获双赔为目的,“知假买假”显然不具备消费者的三个要素,牵强附会地“打擦边球”,认为消费者除生产者、经营者以外的人,硬将他们纳人消费者范畴,这种做法不仅与法律规定不符,也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王海们不是消费者是一回事,应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又是另一回事。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看,王海们的行为有利于实

《简简单单教语文》心得

《简简单单教语文》心得 黄兰碰 一直以来,我都困惑,怎样才能教好一年级语文课呢?每次上课之前,我便考虑做什么样的课件,哪里可以表演,哪里可以“小组合作”,哪里可以拓展、发散,哪里可以有“多元解读”,总是想着如何让我的语文课堂精彩活泼。一味地追求“新颖,时髦。”的确在课堂上学生表现积极,涌跃举手,你一言,我一语,可热闹了。可是,一到考试,学生的成绩总是不尽人意。为何?今天听了何老师的讲座《简简单单教语文》后,恍然大悟。我们的语文教学应“大道至简”,返朴归真,努力实现“简简单单教语文,完完全全为学生,扎扎实实求发展”的教学理想。今天,何老师的讲座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将语文化繁为简,那么怎样做才能达到“简简单单教语文”的理想境界呢?我认为: 一、教学目标要简明──简明而不失品位 阅读教学最忌浮光掠影、蜻蜓点水般地“眉毛胡子一把抓”。教学时,教师应把握“三个维度”和阅读教学的阶段目标,依据课文的特点与单元训练重点,彻底解决一两个切实需要解决的阶段目标,拟定简明的教学目标。 如陈旖旎老师教学《葡萄沟》时,她的教学目标是:(1)理解课文内容,知道葡萄沟是个好地方;(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两个教学目标的设定,既符合了阶段目标,又整合了“三个维度。” 二、教学内容要简约------简约而不失精彩。 陈老师上《葡萄沟》这一课时,抓住课文的最后一句话:“这真是个好地方!”做切入点,既抓住了教学重点,又直奔主题,化繁为易,事半功倍。课堂的教学时间是有限的,学生的学习精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就需要教师深入研读教材和教学内容,发现那些学生真正需要的、有用的东西,以充分发挥教材的价值。 三、教学指导要简要──简要而不失到位 教学中,当学生的理解出现偏差时,教师要“引导”;当学生思路不清,理解肤浅时,教师要“开导,教师应努力追求指导得恰当,指导得明白,指导得科学,使指导的内容具有提示性、启发性和示范性。如陈老师讲到《葡萄沟》“五光十色”这个词与“五颜六色”的区别时,她就先引导学生用“光”来组词。 四、教学方法要简便──简便而不失高效 陶行知指出:“凡做一事,要用最简单、最省力、最省钱、最省时的法子,去收最大的效果。”是的,虽然说“教无定法”,但“贵在得法”,教师应努力追寻最简便、最有效的教学方法。 例如,教学《难忘的泼水节》时,陈老师在激趣导入后,首先让学生自读课文,要求学生在读的过程中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借助拼音,然后用小组合作形式认读生词,再把词放进句子中去读,最后是读一段课文。让这些生字词不断地出现,以不同方式的认读来记住这些字词,而不是死记硬背,或是单调乏味地重复认读。 简简单单的语文课堂,应是简明而不失品位,简约而不失精彩,简要而不失到位,简便而不失高效的。语文教学追寻的简简单单,其实就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返朴归真。这种“简单”是对是对冗繁的语文课堂的一种“清洗”,是对语文学习本质的一种回归。我想,文品高了,人品高了,教品自然会高。什么样的教师就会有什么样的磁场,什么样的深度就会有什么样的课堂。

对“王海现象”的再思考

对“王海现象”的再思考 “王海现象”一词源于山东人士王海在各地频繁地买假索赔活动,是指人们知假买假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其损失。该现象的产生使一直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有机会向经营者“报复”,着实大快人心。加之,新闻媒体频频报道知假买假索赔成功的案例,并授予知假买假者以“打假英雄”的称号,使“王海现象”盛极一时。司法在对待“王海现象”上,态度也不尽统一,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2004年3月15日,媒体披露某地人民法院明确表示对于知假买假进行索赔的“王海现象”不予支持[①]。这又一次引起了社会对于“王海现象”的关注和探讨。本文试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立法宗旨出发,再次分析“王海现象”的利与弊。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立法宗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向经营者支付价金购买商品或服务,经营者收取价金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在买卖过程中所体现的似乎是自愿、公平、平等的关系,完全可以由民法中的债法进行调整,无需国家公权利的介入。但事实上,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买卖关系中,由于经营者处于强势,两者难于做到平等相待,因此,需要国家进行干预。 在市场中,经营者进行营业活动,对其所从事的行业拥有的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凭的仅仅是日常的生活经验。经营者掌握着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质量、功效的重要信息,而消费者在购买时仅能从外观、包装、广告等间接方面推定商品或服务优劣。在这种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显然处于弱势地位,经营者为了营利,常常会故意向消费者传递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将假冒伪劣商品出售给消费者,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如过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经营者的各种欺诈行为,长此以往,将导致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不信任,导致消费者不敢在市场上消费,从而削弱国民的购买力,最后还会导致社会总需求下降,社会总供给过剩。根据供求关系的规律,企业由于需求的减少,企业产品的库存就会增加,企业将不得不缩小生产规模。甚至停产待业,使得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状态, 减缓社会再生产的运行过程,最终阻碍经济的发展。基于上述原因,国家公权力介入,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规定经营者要为其欺诈行为对消费者负赔偿责任。立法者考虑到仅采用传统民法对损失采取的“补偿”原则,对经营者的惩戒作用不大,因此,采用了各国通用的惩罚性原则,即双倍返还。 可以说这一原则是通过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砝码,来迫使经营者诚实经营,减少和杜绝欺诈,以实现在供求平等的基础上,加速社会再生产良性运行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 二、对知假买假者的合理定位 推进和保障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是我国所有法律的共同任务,一般说来,维护社会再生产的良性运行,即打击那些危害市场次序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的主体是政

《难忘的泼水节》教学案例

《难忘的泼水节》教学案例 一、学情分析 小学语文第四册《难忘的泼水节》是一篇讲读课文,课文热情洋溢地叙述了1961年周总理在西双版纳同傣族人民过泼水节的情形,表达了周总理和人民群众心连心的深厚情谊。总理的满面笑容、傣族人民的兴奋与喜悦在作者饱满的激情中淋漓尽致地得以展现。有感情地朗读是本课教学重点,教学中要让学生多层次、多种形式反复地读课文,从而感受到周总理和傣族人民一起过泼水节时的热烈场面和人们的兴奋心情。可是,周总理的时代离现在的少年儿童有一定的时间距离,学生不容易理解周总理和人民之间的那份无法言明的感情,对课文的理解大打折扣。我揣思着:对小学生而言,“情”的感染更有效于“理”的说教。所以,我以“情”为契机,利用情绪的感染性特征,让学生在“情感”中学习,并以此加以实践,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案例分析 <教学片段一> “我不知道哪个是周总理了?” 《难忘的泼水节》学生读得入情入境,是很不容易的。这样的课文对现在二年级的学生一般来说很难有学习的兴趣,课堂能达到这个效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情感投入,教师的情感感染了学生,使学生逐步走近周总理。 请看这一片段: “周总理真的来了,同学们看见了吗?老师把周总理请到我们的课堂(出示课件),你能说说他的穿着吗?”

“在课文中找到相关的句子勾画出来读一读。” 学生反复读,读通顺。 “当你看到周总理这一身打扮,有什么感觉,如果你就是傣族人民,你看到周总理这身打扮有什么感觉?” 生:周总理穿的是傣族的衣服。 生:如果不看这篇课文,我就不知道哪个是周总理了。 师:是啊,周总理穿着打扮和傣族人民一模一样,和傣族人民融为一体了。他不仅跟大家打招呼,而且一起和大家欢快地舞蹈。谁再来读读这段话。 <反思>我在这个片段的教学中抓住学生发言中的精彩点引导学生读进去,学生读通了周总理外貌描写的句子,我并没有停留在这一浅层次的阅读上,“当你看到周总理这一身打扮,有什么感觉?”如此一问,把学生置身到泼水的人群中了,激起学生思维的火花,让学生真正去体验语言文字,走进语言文字里边去。学生首先发现这身衣服和傣族人民穿着是一样的,紧接着学生“如果不看这篇课文,我就不知道哪个是周总理了。”这一感受,很可贵,学生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周总理就是傣族人民的一员,教师自然地总结提升学生的认识,这样的读书学习才是真正地读进去了,又读出来了。 <教学片段二> 读中悟“情” 这篇讲读课文,作者在遣词造句上既生动又形象,课文中很多词语都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教学中,我注意抓住每段中的关键词语,在语句环境中品词析句读文,使学生在读文中体会这种深厚的感情。 师:人们如此的喜欢周总理,他们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迎接周总理的呢?

教学案例:王海打假案

教学案例:王海打假案 【案情】 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大厦,又买了10幅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偿200元,但拒绝对后10副给予任何赔偿,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空子”。王海感到愤怒。他相信自己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决心继续战斗。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王海的举动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他被多数普通百姓甚至被许多经营者当做英雄加以赞誉,同时也使制假售假者感到震惊。1996年初,王海到转战中国南方,在许多大商场买假索赔。但是,商家白眼相向,地方政府漠然处之,使他不得不无功而返。其中的教训,正如一些法律工作者总结的,在于没有运用法律诉讼的武器;仅仅借助于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压力是不够的。1996年11月,王海在天津的一家法院成了胜利者。他紧随何山诉乐万达商行案(详见下文)之后,状告伊势丹有限公司销售电话有欺诈行为。结果,他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获得了加倍赔偿。但王海的诉讼行为并不是每次都能取得胜利,有些地方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有些地方则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问题】 消费者知假买假,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什么王海打假的同类案件在不同的法院会做出完

难忘的泼水节教学案例

《难忘的泼水节》教学案例 一、问题分析 小学语文第四册《难忘的泼水节》是一篇讲读课文,课文热情洋溢地叙述了1961年周总理在西双版纳同傣族人民过泼水节的情形,表达了周总理和人民群众心连心的深厚情谊。总理的满面笑容、傣族人民的兴奋与喜悦在作者饱满的激情中淋漓尽致地得以展现。文章图文并茂,紧扣“难忘”二字展开,内容突出“景难忘”“人难忘”“情难忘”。有感情地朗读是本课教学重点,教学中要让学生多层次、多种形式反复地读课文,从而感受到周总理和傣族人民一起过泼水节时的热烈场面和人们的兴奋心情。可是,周总理的时代离现在的少年儿童有一定的时间距离,学生不容易理解周总理和人民之间的那份无法言明的感情,对课文的理解大打折扣。我揣思着:对小学生而言,“情”的感染更有效于“理”的说教。所以,我以“情”为契机,利用情绪的感染性特征,让学生在“情感”中学习,并以此加以实践,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二年级学生对泼水节的来历、周总理与人民的关系了解不多,课前应布置他们搜集有关的资料,提高搜集、处理和筛选信息的能力。 二、案例分析 <教学片段一> 借史激“情” 要想让学生对周总理有更深刻的理解,从周总理的待人处事等细节入手,使学生被周总理的人格魅力所感染。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因此,上这篇课文之前,我先利用活动课为学生们介绍了有关周总理的故事。在事迹里,描述周总理从小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到参加革命后表现的沉着,机智,乐观的精神;从新中国成立后总理奔走于大江南北到他叱诧于国际外交风云中,为中国人民不屈不挠地争取外交独立做出的贡献。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总理赫然出现在学生的眼前,学生在观看记录片的同时,在情感上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感染。明白了周总理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人的尊敬,也就明白为什么傣族人民能和总理一起过泼水节会感到如此幸福。这为学生理解课文的思想感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学片段二> 情感互动 《难忘的泼水节》学生读得入情入境,是很不容易的。这样的课文对现在二年级的学生一般来说很难有学习的兴趣,课堂能达到这个效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教师的情感投入,教师的情感感染了学生,使学生逐步走近周总理。 请看这一片段: “周总理真的来了,同学们看见了吗?老师把周总理请到我们的课堂,你能看图说说他的穿着吗?” “在课文中找到相关的句子勾画出来读一读。” 学生反复读,读通顺。 “当你看到周总理这一身打扮,有什么感觉,如果你就是傣族人民,你看到周总理这身打扮有什么感觉?” 生:周总理穿的是傣族的衣服。 生:如果不看这篇课文,我就不知道哪个是周总理了。 师:是啊,周总理穿着打扮和傣族人民一模一样,和傣族人民融为一体了。他不仅跟大家打招呼,而且一起和大家欢快地舞蹈。谁再来读读这段话。 <分析>教师的语言贴近学生,满怀激情,富有感染力,善于抓住学生发言中的精彩点推波助澜,学生读书的热情能不高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平时作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平时作业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2分) 1、()是消费者问题产生的首要前提。 2、1891年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组织()在美国纽约宣告成立,提出了()的口号。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规范。 4、所谓消费者权益就是消费者包括()和()。 5、人身安全权包括消费者的()和()。 6、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鉴别和()。 7、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换得()的商品或者服务。 8、消费者损害赔偿仅发生在()领域。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消费需求和消费品在消耗中所起的作用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将消费分为()。 A、国家消费 B、个人消费 C、生产消费 D、生活消费 2、按职业标准不同,可以将消费者分为()等等。 A、工人消费者 B、农民消费者 C、知识分子消费者 D、公务员消费者 3、美国的消费者运动最初选择了以争取洁净食品和()为运动目标。 A、药品 B、住房 C、交通 D、通信 4、1928年()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民间消费者教育机构——消费者研究所。 A、法国 B、美国 C、英国 D、德国 5、我国的消费者运动起步较晚,开始于20世纪()代初期。 A、60 B、70 C、80 D、90 6、消费者为()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保护法保护。 A、生产需要 B、生活需要 C、个人需要 D、家庭需要 7、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8、消费者权利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总统()提出的。 A、华盛顿 B、肯尼迪 C、林肯 D、布什 9、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是()。 A、安全权 B、知悉权 C、请求权 D、自由选择权 10、消费者的选择权利是由()的准则决定的。 A、市场竞争 B、法律 C、法规 D、国家行为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消费者 2、消费者保护法 3、消费者权利 4、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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