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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涉警舆情处臵与公安维稳工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地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危机频频发生,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必须把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加强涉警舆情处臵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负面舆情性突出。每一起涉警舆情无一例外的是,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特别是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打着“客观”的旗号,选择性报道,不断用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负面新闻刺激公众神经,致使公安负面舆情愈演愈烈、愈发突出。

(二)社会关注性突出。公安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决定了其易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尤其是在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行使

公权的公安机关,一举一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哪怕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案),也可能因为公安机关涉于其中而成为大众的看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三)传播广快性突出。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格局,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快速便捷。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1.3亿台,各种网站130万个,论坛100万个,博客400万个,网民2.6亿人。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是信息的传播者,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瞬间就能通过一点扩散开来,受众群体迅速膨胀。

(四)热点炒作性突出。由于涉警信息社会和公众关注程度高,极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引发“舆论风暴”。特别是在网上,身份的匿名性、言论的自由性、传播的即时性、跟贴的盲目性,加剧了炒作的轰动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借机发难、借机发泄,恶炒热炒公安,负面舆情不断。致使一些“个案”被泛化,负面效应无限放大,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这样的网上网下转化事例,近几年不在少数。

二、当前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高。深入分析近年来一些重大涉警舆情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同志没有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认为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聊不足为奇,重视不够、反应迟缓、应对失当;还有的领导自身信息化水平不高,又不主动学习,对互联网知之甚少,网上斗争意识淡薄,导致一些不起眼的事件被网络和别有用心的人加以炒作,引发事态扩散,造成不良影响,损坏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缺乏与媒体合作的意识。公安机关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上过于谨慎,在基层更是敬而远之,面对媒体的采访,既使是正面的,也是“不说或少说”,生怕落入记者的采访圈套,人为将媒体与公安关系对立;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对媒体负面报道的突发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麻痹、侥幸、推诿、无所谓等思想;执行公安新闻宣传纪律不够严格,不能及时掌握负面报道的相关信息,不能主动与媒体开展良好合作,丧失了处臵的最佳时机;对负面报道缺乏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不善于与媒体和记者打交道,导致引导不够及时、控制不够有力,有的甚至因处臵失当导致炒作升级,事态扩大。

(三)涉警舆情引导手段单一。当前,面对网络负面信息公安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信息公开发布不真实或避重就轻,结果适得其反,加剧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对立面。也有部分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响应,或者官样文章、语焉不详,从而起到推

波助澜的作用,网上谣言满天飞,等到产生一定社会后果再去干预时,由于缺乏公信力,不仅费力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

(四)反应速度较慢。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反应时间与舆情传播速度极不相称。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没有及时跟进,出让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丧失了处臵先机。由于网络等传播速度极快,短短一两天时间舆情就会爆炸扩散,引发舆情危机,因时再仓促应战,往往错过了最佳时机,丧失了工作主动权。

三、提高涉警舆情处臵能力对策

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网上舆情,要坚持“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总原则,统筹谋划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做到案件事件处臵与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进行,努力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一)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民警认为与媒体打交道是公安宣传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由此也造成了许多基层民警在应对涉警舆情等突发事件时反应迟缓、危机公关意识缺位。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思想观念上充分认识到舆情与警情同样关系到社会稳定,在工作摆布上切实做到把舆情应对与警情处臵同样对待,在组织领导上真正实现把舆论引导与其他警务工作同样重视。

(二)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强大舆论力量和聚合放大效应,加强与知名网站的合

作,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态势,迅速制订应对之策,用事实真相回应网民关注,用权威信息稳定群众情绪。同时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积极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提供宣传信息和采访线索,热情主动地为媒体和记者提供服务,建立起与新闻媒体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当舆情危机事件发生时,主动向媒体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满足其对公安新闻素材的需要,同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减少流言和谣言的传播及其负面影响的扩大,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三)健全涉警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臵机制。舆情处臵贵在“快”字。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抓好引导和控制涉及稳定、涉及公安、涉及形象的敏感舆情和负面报道工作,必须坚持发现在早、处臵在小、预防在先、控制有力,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把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舆情、已经出现的负面苗头和炒作动向,应及时向当地党政、宣传部门报告,根据客观需要,制订舆论引导对策,迅速采取有效的封堵、删除和正面引导等干预措施,把炒作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存在的负面舆论,应端正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负面报道形成后,要直面问题和失误,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和后续整改措施,主动引导舆论朝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防止蓄意炒作。发现负面报

道与事实不符,则要迅速查清原因,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把真相公之于众,以正视听,避免激化矛盾。同时,启动维权机制,严惩刻意炒作、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网络评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增强自身对网络舆论的敏锐性,对网上涉警信息进行甄别,及时发现、查封、堵截、屏蔽、过滤和清除有害信息,引导广大网民,确保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处臵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深入推进涉警舆情处臵常态化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负责、定期听取舆情汇报、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等制度,将舆情处臵工作与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挂钩。对组织指挥不力,导致涉警舆情处臵出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督促各级领导真正把涉警舆情处臵摆上重要位臵。建立健全专门的舆情处臵工作目标考评管理体系,不仅要考核发布信息审查把关是否严格,涉警舆情信息分析是否准确、上下反馈是否及时,制度机制建设是否到位等日常基础性业务情况,还要考核负面涉警舆情特别是舆情危机的实际发生率、控制率、消除率,以严格的考评督促各单位把舆情引导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推进常态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现实斗争。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既是公安机关了解和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的最前沿阵地,又是社会和公众发掘涉警舆论信息的主要对象。对基层单位进行涉警舆情引导工作考评,要以“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涉警舆论信息产

生”为目标,突出“负面涉警信息少、收集上报及时、实时监测到位、前期处臵得体”四项工作,将负面涉警舆情控制在基层、消除在基层。

关于加强互联网涉警舆情引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互联网涉警舆情引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媒体作用逐渐加强,“躲猫猫”等网上涉警舆情事件频发,公安机关动辄成为网上炒作的负面典型,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成为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网上涉警舆情的源头是网下发生的涉警事件,是互联网言论自由、传播快速的特点放大甚至扭曲了事实的真相,才会形成危害我们公安机关形象的负面舆论。涉警事件可以预防,但不能预知。涉警事件发生后,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危机公关,正确应对网上舆论,塑造公安机关正面形象,是当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涉警舆情事件的特点 一是新闻网站易于将涉警事件作为“卖点”。主流媒体、网站及网民对网络涉警事件关注度持续较高,部分新闻网站将涉警事件信息作为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点击率的重要手段。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全国网络涉警舆情事件数量明显增加,仅网上流传的涉警报道及帖文就达900余篇。部分网站还开设专门的“法治”版块,对涉警舆情事件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是部分新闻网站乐于将涉警事件炒成“热点”。部分新闻媒体热衷于追踪涉警事件,参与炒作,推波助澜。个别网站对涉警事件及相关新闻报道、转载热情极高,特别是针对恶性涉警个案,一些地方媒体频频派出记者,深挖内部信息,专访当事人,进行追踪报道,随后将网民的评论以新闻形式报道,周而复始,推动炒作不断升温。 三是利益相关方倾向于将涉警舆情当作“支点”。涉警事件当事人及利益群体常常借助互联网进行舆论造势,给公安机关施压,试图提高与公安机关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实现自身的利益目标。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现身说法”,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影响力,能够迅速转变网上舆论导向。 四是广大网民习惯于将涉警事件当成“看点”。据CNNIC统计,上网浏览新闻仍是我国广大网民的主要网上活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日常获取的信息量极大,使得网民上网浏览新闻只选择感兴趣的查看。而涉警事件正是除与自身利益相关信息之外最能引起兴趣的一类新闻,因此点击率一直居高不下,各种评论观点纷至沓来。 二、互联网涉警舆情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是涉警负面舆情高发的背景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分配结构日趋复杂,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引起很多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对党和政府不满,造成群体性事件多、刑事案件多、不稳定因素多。而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职,必然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一线,容易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理解甚至敌视。与此同时,公安工作涉及面广、窗口单位多,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使公安民警的一举一动完全处于群众监督之下,工作中出现的小瑕疵很容易被放大,一旦发生涉警事件,公安机关立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也让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观点和意见,让各种情绪自由发泄,必然造成偏见和不满肆意横飞,也必然造成部分受过打击或因公安执法活动而利益受损的网民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公安机关进行攻击、污蔑,甚至虚构情节,编造谣言,以达到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目的。 (二)部分公安民警自身存在问题,是造成涉警舆情事件的根本原因。近年来,总体上说公安民警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执法为民理念不牢,法制意识淡薄,存在特权思想,导致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形象。互联网匿名隐身的特点,让群众找到可以任意发泄不满的空间。于是公安机关的问题被放大、活动被歪曲、形象被丑化。一旦有媒体披露警方执法行为存在问题,或确实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网民的批评、攻击性言论就会铺天盖地而来。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我省“六警察打死一社会青年事件”等,无论事实真相如何,网民先入为主认

涉警舆情培训心得体会

涉警舆情培训心得体会 孟建柱部长指出:“做好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是公安机关应对各种复杂局势的挑战,完成艰巨繁重的公安保卫任务的迫切需要,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需要。”由此可见,做好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我对涉警舆论事件以及与之相关的新闻发布、媒体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收获颇丰。作为本所的新闻媒体管理员,通过学习,我认为在今后的涉警舆情处置工作中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第一,及早预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工作越到位,处置工作就越主动。络舆情的初期阶段,由于参与互动人数少,谣言成份不多,人们尚未了解有关情况,此时及时进行引导和应对,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一旦遇有重大或突发敏感案件,在舆情的萌芽或初始阶段,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才能加强掌控力,掌握处置主动权。 第二,定性准确。准确定性是成功处置的前提。

要在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并准确判定事件性质,根据事件不同的起因、性质和类型,把好“脉”、找准“病”、开好“方”,才能为舆情引导与应对提供正确方向和科学依据,从而增强事件处置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反映敏捷。涉警络舆情出现后,要充分遵循其传播规律和特点,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回应社会、媒体和民的关切,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讲明真相、第一时间把握话语权,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警负面报道的应对与解答,做到先声夺人、先发制人,确保事实走在谣言前面,消除公众对事件的合理想象与过度解读,减少遏制恶意炒作、失实炒作的空间,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防止形成炒作的焦点与热点。 第四适度慎言。面对汹涌的上舆情,处置时要把握媒体需求和公众心理,讲究处置分寸和尺度,把握报道节奏和力度,头脑冷静,稳住阵脚,留有余地,感情用事,不盲目冲动,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知道的不说,不清楚的不讲,发布信息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统一口径,对一些尚未调查清楚的事实,不能想当然发表意见,防止随意表态、夸大其词,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特别是涉及重大、敏

涉警舆情处置预案

三川派出所涉警舆情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化解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结合本锁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涉警网络舆情,即日起成立涉警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舆情导控员和网络评论员为信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 二、开展涉警舆情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各类案件全部纳入风险评估体系,经办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对经办的案事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涉警上访、矛盾激化、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事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对可能引发涉警上访、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事件、涉众型案事件,社会关注的案事件,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对不同环节的重点案事件给予关注。 三、建立舆情预警、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办理、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警舆情案事件,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

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信息员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涉警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密切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 四、发挥公安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审稿、投稿、网评、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构建公安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合力,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公安队伍新风貌、公安工作新业绩和公安改革新措施,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某市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某市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涉警网络舆情处置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各地工作开展不尽相同,但整体上仍处在摸索时期。某市公安机关在公安实践中,对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建立了一些制度机制,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对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缺乏重视 某市公安机关一些领导及民警不够重视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常常忽略负面舆情的处理,负面舆情敏感意识存有较大提升空间。因为隐蔽性和虚拟性是网络中的显著特征,所以,网络舆情认识上,绝大部分的公安民警都有待提升,以致涉警网络负面舆情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难以得到及时处理。一方面,多数公安民警的思维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求,还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对网络涉警舆情敏感性和关注度的欠缺,使得对负面舆情影响力评估失准,面对网络负面舆情往往不知所措;另一方面,一些公安民警在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态度上缺乏积极性,远见性差,预防工作没有做到位,舆情处置意识不够。比如在某幼儿园幼童牙齿脱落事件中,正因为处警单位及民警对此事舆论走势缺乏前瞻与远见,错失此事负面舆情预防的最佳时机,以致在此事后续发展中公安机关被舆论牵着走,一些谣言及质疑随之而来。如果基层公安局机关及民警能够重视涉警网络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提高负面舆情处理意识,那么某市相当一部分涉警事件不会发展成涉警网络舆情。 2、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机制不够完善 当前某市各级公安机关虽然在公安实践中建立了一些机制来应对处置涉警网络舆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应对较大规模涉警网络舆情之时缺少兼具统一与完善特征的有效机制。一方面,公安机关各单位还不擅长负面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没有充足的行之有效应对经验 和方法。当涉警负面舆情出现时,公安机关各单位往往各自行事,缺乏统一部署,各单位联动效果差。另一方面,部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和处理中的决策能力不够,在爆发性与突发性负面舆情面前很是被动,没有在思想上做好充足的准备,无法从容的面对大众和媒体,以致引发了各种质疑。比如,某派出所辅警仪容不断涉警负面舆情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领导缺乏联动协作意识,并没有第一时间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作出回应,而是选择删帖处理。此不但没有平息舆情,反而将该事件推向舆论中心,使公安机关形象严重受损。 3、涉警网络舆情处置中存在“三怕” 在处置涉警网络舆情过程中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存在怕曝光、怕媒体、怕和群众打交道的心理,处置起来缩手缩脚,严重影响应对效果。第一是怕曝光,一旦发生涉警事件涉事单位首先想到的不是回应群众质疑而是遮遮掩掩,试图满混过关,这样更挑起了公众质疑心理,最终酿造了适得其反的结果。其次是怕媒体,由于公安机关面对媒体时态度与行为上过于谨慎和消极被动等,无形之中和媒体形成了对立关系,基层这种情况往往更加突出,导致媒体报道失实甚至存在恶意扭曲。第三是怕和群众打交道,舆情危机形成后,由于有些涉事单位怕和群众打交道,缺乏社情民意获取渠道不能正面回应群众质疑和关心,往往导致人们对民警产生误解和偏见,舆情危机愈发突出。如在处置王某兰被诈骗案的网络舆情事件中,由于

论涉警网络舆情的窘境与引导策略

论涉警网络舆情的窘境与引导策略 【摘要】互联网在发挥信息共享、舆论监督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不容小觑:一些谣言和杂音肆意泛滥,不时掀起社会剧烈震荡。如何化解涉警网络舆情的窘境并进行有效的引导,使和谐的网络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当前公安信息化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网络;涉警;舆情;处置 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舆论的影响无处不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情绪的走势。与此同时,公安工作的独特性、敏感性和强烈的刺激性,极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易发的态势下,涉警网络舆情往往处于群众舆论的风口浪尖,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面对新情况,公安机关必须学会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掌控规律、积极探讨对策,杜绝各种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传播和蔓延。 涉警网络舆情问题的产生 所谓涉警网络舆情,就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社会突发事件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观点的总称,是网民立场和利益诉求与警方在网络上的互动反映,反映出一定时期网民对涉警舆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是涉警网络舆情产生的宏观原因。在实现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演变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民主意识和政治诉求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借助互联网发表看法、倾诉心声、呼吁民主的诉求日渐高涨,中外思想的碰撞、交流与对峙也日趋激烈,人人都不由自主地编辑、上传、扩散舆情,并使之不断发酵,使得涉警网络舆情逐渐网络化、常态化和公开化。毋庸置疑,当今社会转型加速,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借助互联网平台制造的舆情事件显著增加。据《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显示,“2010年,社会民生类舆情事件和涉法涉警类舆情事件各占事件总量的11%,并列舆情事件类型的第四位,而2009年这两类事件的比例都为13%”[1] 。虽然近年来舆情总量有所下降,但涉警类舆情相对数量依然居高不下。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公安工作特殊的政治性、敏感性是涉警网络舆情产生的直接原因。毫无疑问,公安工作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往往成为众矢之的:一是公安工作关乎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与其说群众关注公安工作,倒不如说关心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网民时常以爆料新、奇、险的眼光来审视公安工作,久而久之,公安工作便成为猎取鲜活新闻素材的代名词,逐渐成为新老媒体长期追踪报道的热点。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定团结的中流砥柱,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正是由于他们日常与群众的联系最为直接、最为实际、最为紧密,绝大多数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或服务群众中,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但少数民警偶尔无意间存在服务不周、执法不严、素质偏低等现象,加之后期处置不妥,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煽动,甚至网络炒作,致使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质疑声不绝于耳。综观新世纪以来引发社会轩然大波的涉警舆情事件,大多数涉警舆情事件的导火索与公安机关在执勤、服务等时的具体行为有关。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强作为现象导致案件中的受害者心理失衡、

关于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做好涉警舆情应对 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梁 伟 发 摘 要 公安舆论引导是党的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机关做好新形势下涉警舆情引导工作,对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 谐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工作,要围绕“转变观念、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把握 主动”的工作思路,做到转变观念,提高应对涉警舆情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及时应对,加快建立 和完善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机制;讲究策略,不断提升涉警舆情处置水平。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涉警舆情 应对 公安舆论引导是党的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涉警舆论引导工作,对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涉警问题炒作汹涌的态势,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和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任务还十分复杂和艰巨,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转变观念、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把握主动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涉警舆情应对工作,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应对涉警舆情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前沿,传媒发达,竞争激烈,各家媒体千方百计抢新闻、炒新闻,特别关注炒治安、炒公安。境外媒体对广东更是高度关注,敌对势力频频插手,极力造谣滋事、煽动蛊惑,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被媒体炒作达九个月之久,2005年的汕尾“红海湾事件”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大肆炒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媒体的涉警负面报道达201篇次,网上涉警负面舆情98起。特别是“东莞大批儿童被拐卖”、“广州交警拒绝遭抢者求助”、“广州黄埔区涉警交通事故”等多起涉警炒作事件的发生,对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与此相比,一些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认识还不到位,在涉警舆情处置上存在着怕、捂、拖、虚等错误观念:怕,就是怕记者、躲媒体,面对媒体不愿说、不敢说、不会说;捂,就是捂着不说或语焉不详;拖,就是推诿拖拉,不愿负责、不敢负责;虚,就是面对质疑心虚,不讲实话,企图蒙混过关。这些 作者职务: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涉警舆情培训心得体会

涉警舆情培训心得体会 涉警舆情培训心得体会 孟建柱部长指出:“做好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是公安机关应对各种复杂局势的挑战,完成艰巨繁重的公安保卫任务的迫切需要,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需要。”由此可见,做好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我对涉警舆论事件以及与之相关的新闻发布、媒体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收获颇丰。作为本所的新闻媒体管理员,通过学习,我认为在今后的涉警舆情处置工作中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第一,及早预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工作越到位,处置工作就越主动。网络舆情的初期阶段,由于参与互动人数少,谣言成份不多,人们尚未了解有关情况,此时及时进行引导和应对,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一旦遇有重大或突发敏感案(事)件,在舆情的萌芽或初始阶段,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才能加强掌控力,掌握处置主动权。 第二,定性准确。准确定性是成功处置的前提。要在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并准确判定事件性质,根据事件不同的起因、性质和类型,把好“脉”、找准“病”、开好“方”,才

能为舆情引导与应对提供正确方向和科学依据,从而增强事件处置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反映敏捷。涉警网络舆情出现后,要充分遵循其传播规律和特点,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回应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关切,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讲明真相、第一时间把握话语权,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警负面报道的应对与解答,做到先声夺人、先发制人,确保事实走在谣言前面,消除公众对事件的合理想象与过度解读,减少遏制恶意炒作、失实炒作的空间,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防止形成炒作的焦点与热点。 第四适度慎言。面对汹涌的网上舆情,处置时要把握媒体需求和公众心理,讲究处置分寸和尺度,把握报道节奏和力度,头脑冷静,稳住阵脚,留有余地,感情用事,不盲目冲动,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知道的不说,不清楚的不讲,发布信息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统一口径,对一些尚未调查清楚的事实,不能想当然发表意见,防止随意表态、夸大其词,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特别是涉及重大、敏感、疑难的案事件舆情时,更加需要强调认真严谨的态度,如果在真相没有调查清楚前,就急于对事件定性,草率发布(案)事件信息,不但不利于舆情引导,反而会引发公众更多的质疑和不满。

涉警舆情处置预案

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化解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涉警网络舆情,即日起成立涉警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政委担任,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舆情导控员和网络评论员为信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网安大队,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舆情导控员负责本科所队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二、开展涉警舆情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各类案件全部纳入风险评估体系,经办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对经办的案事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涉警上访、矛盾激化、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事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对可能引发涉警上访、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事件、涉众型案事件,社会关注的案事件,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对不同环节的重点案事件给予关注。 三、建立舆情预警、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办理、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警舆情案事件,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信息员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涉警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密切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 四、发挥公安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审稿、投稿、网评、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构建公安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合力,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公安队伍新风貌、公安工作新业绩和公安改革新措施,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浅议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浅议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2013年06月05日 08:10:23 ?作者:程宝清 ?【字号大中小】【留言】【打印】 近年来互联网作为国际上公认的“第四媒体”,以其特有的优势比其他传媒的发展更为迅速,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信息的集散地。网络舆情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大,甚至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参考。面对汹涌浪潮般的网络舆情,如何及时分析预警,主动、有效地应对和妥善处置,切实提升自身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安机关必须深入研究和对待的现实问题,对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特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在与社会各阶层的长期接触中极易被置于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任何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负面信息,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网络环境下这种负面消息都有可能成为舆情风暴,导致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受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的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发性 一方面,具体的舆情危机往往是突然发生的,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能成为点燃舆情危机的导火索,这种突发性往往是官方所难以提前预见的,其产生的后果也往往很严重。另一方面,舆情危机从生成到消除是一个累计渐进的过程,各种危机要素在此过程中进行着量变到质变的转换。 (二)偏差性 就舆情信息本身来说,都有实际发生的舆情事件为背景或根据,具有一定客观实在性。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有些人甚至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上传一些误发或虚假的涉警舆情信息。不了解真相的群众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宣泄这种情绪化、偏差性的言论,通过讨论一呼百应,产生共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破坏性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往往会引发社会大众和公安机关及警察在观点甚至是行动上的剧烈冲突。进而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阻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引发警民对抗的群体性事件,进而导致人民对社会正义与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四)隐蔽性

调研报告:关于当前涉警舆情特点分析及处置对策

调研报告:关于当前涉警舆情特点分析及处置对策信息化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人人都是媒体、个个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已经来临。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 (一)“面对面”传播,速度之快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速度,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速度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二)“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 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

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 (三)“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 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 (四)“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 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呆板性”认识 工作中,部分民警甚至有的科所队长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思想上存在着“谣言不攻自破”、“真相总会大白”的认识误区,对舆

处置涉警网络舆情的方法

处置涉警网络舆情的方法 当前,我们舆论引导面临的最大挑战在网络舆情引导。一些影响较大的事件都是通过网络热炒起来的。在出现突发事件和涉警事件后,我们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走向,除第一时间公布真相,抢占话语权,及时跟进掌握走势外,还可以根据网络和网民的特点选择以下几项方法加以引导: 一是转移法。不断主动放出一些新信息、新的新闻点,转移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围魏救赵。 二是分解法。将舆情一边倒变成两方争论。利用我们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发帖、跟帖,提供证据,反向炒作,将网民瓦解为两派,形成对立,混淆视听,降低负面舆论的效力。比如哈尔滨的警察打人,所谓的非常六加一,浑水摸鱼,一会说成富家子弟,一会放出一段视频,是被打死的林姓男子掂着砖满处追着这六个人打。 三是釜底抽薪法。突发事件和涉警事件的当事人,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舆论风暴的漩涡,一定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确保当事人沉默封口,不参与炒作,媒体没有了采访对象,受众失去了关注焦点,可有效限制负面舆情的升级和扩散。

四是借力法。平时主动结识、培养一批网上知名的版主和意见领袖等,届时可让他们站出来帮警方说话,干扰主流舆情的形成,起到以网制网的效果。 五是封闭法。这也是上述方法失效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即通过党委宣传部们和公安网监部门,直接删除网上炒作的新闻和帖子,并强行叫停所有网站的继续炒作行为。 什么是即时通信? 即时通信(IM,Imstant Message),是一种可以让使用者在网络上建立某种私人聊天室的实时通讯服务。而且,现在不少IM软件还集成了数据交换、语音聊天、网络会议、电子邮件的功能。除了文字外,在频宽充足的前提下,大部份IM服务还提供了视讯通讯的能力(视频聊天)。目前,国内最为流行的即时通讯软件是QQ、MSN、UC等。

关于“舆情引导”的思考

关于“舆情引导”的思考 “舆情引导”作为一种可以影响大众思维,推动公安事业和公安工作前进的巨大社会力量,越来越为各级公安机关所重视。面对涉警事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涉警舆情引导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新形势下涉警舆情规律特点 随着转型期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在通讯传媒日益现代化、网络化的今天,涉警舆情呈现出新变化。 (一)负面舆情性突出。每一起涉警舆情无一例外的是,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特别是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打着“客观”旗号,选择性报道,不断用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负面刺激公众神经,致使公安负面舆情愈演愈烈、愈发突出。 (二)社会关注性突出。公安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决定了其易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尤其是在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行使公权的公安机关,一举一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哪怕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案),也可能因为公安机关涉于其中而成为大众的看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三)传播广快性突出。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格局,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快速便捷。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1.3亿台,各种网站130万个,论坛100万个,博克400万个,网民2.6亿人。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是信息的传播者,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瞬间就能通过一点扩散开来,受众群体迅速膨胀。 (四)热点炒作性突出。由于涉警信息社会和公众关注程度高,极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引发“舆论风暴”。特别是在网上,身份的匿名性、言论的自由性、传播的即时性、跟贴的盲目性,加剧了炒作的轰动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借机发难、借机发泄,恶炒热炒公安,负面舆情不断。致使一些“个案”被泛化,负面效应无限放大,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这样的网上网下转化事例,近几年不在少数。 二、当前涉警舆情引导存在的问题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pdf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地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危机频频发生,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必须把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涉警舆情处置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负面舆情性突出。每一起涉警舆情无一例外的是,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特别是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打着“客观”的旗号,选择性报道,不断用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负面新闻刺激公众神经,致使公安负面舆情愈演愈烈、愈发突出。 (二)社会关注性突出。公安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决定了其易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尤其是在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行使

公权的公安机关,一举一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哪怕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案),也可能因为公安机关涉于其中而成为大众的看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三)传播广快性突出。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格局,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快速便捷。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1.3亿台,各种网站130万个,论坛100万个,博客400万个,网民2.6亿人。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是信息的传播者,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瞬间就能通过一点扩散开来,受众群体迅速膨胀。 (四)热点炒作性突出。由于涉警信息社会和公众关注程度高,极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引发“舆论风暴”。特别是在网上,身份的匿名性、言论的自由性、传播的即时性、跟贴的盲目性,加剧了炒作的轰动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借机发难、借机发泄,恶炒热炒公安,负面舆情不断。致使一些“个案”被泛化,负面效应无限放大,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这样的网上网下转化事例,近几年不在少数。 二、当前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

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 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 摘要: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应对与处理一直以来都是公安机关所关注的重点对象,在网络新媒体时代,如何正确处理与应对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我国对于涉警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的增加,对于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应对与处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具有突发性、传播速度快,很容易使公安工作陷入困境,我国在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应对与处理中还存在某些问题,我们必须尽快采取策略给予应对,以保障我国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本文在阐述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概念及特点的基础之上,探讨了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中的问题,并提出了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希望给其他研究者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涉警网络舆情,负面舆情,处置,网络舆情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言论与观点,网络已经成为民众诉求表达的重要平台。源于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不免会有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自己对于公安机关的看法,他们自然也就成为了社会矛盾转移与激化的对象,被网络推到了社会关注与评论的风口浪尖上,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对于公安机关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这些年来的“我爸是李刚”,“杨佳袭警案”等诸多的涉警网络负面舆情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公众的视线,这些负面舆情影响之大,曾一度让公

安工作陷入很大的困境。探究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对于公安工作的开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与现实意义。[1] 一、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基本概念及其产生 (一)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基本概念 所谓涉警网络舆情,就是民众通过网络平台对公安机关以及人民警察介入的社会事件发表的与之有关的言论、持有的态度以及情绪的综合,其反映的是民众对于警方在所涉及事件处理方法与态度的诉求与意见。而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就是涉警网络舆情中的一些负面情绪,而这种负面情绪对于公安工作的影响达到某种程度后,便有可能形成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使公安工作的开展陷入困境。[2] (二)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产生 在互联网主导的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民众具有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言论、意见以及情绪的自由,网络已经成为民众诉求表达的主要阵地。现阶段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这是网络舆情产生的背景。网络的普及使得民众通过网络发布言论与诉求变得方便与快捷,网络舆情日益趋于常态化。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直接与民众接触,直接产生摩擦的工作特点,这是涉警网络舆情产生的根源。此外,我国公安机关个别的一些不正当行为以及不规范执法等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导致网民在网上曝光与声讨,从而促进了涉警网络舆情的产生。 二、涉警网络负面舆情的基本特点 在网络新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负面舆情也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涉警网络负面舆情具有传播直接性,现代网络的普及使得

浅谈如何做好公安机关舆情引导

浅谈如何做好当前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型通讯工具、方式的出现,在极大方便人们联络沟通的同时,也为社会舆论提供了新的平台,其开放性、便捷性、互动性的特点吸引了广大受众群体,使得网络舆论对社会治安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近两年来,一些社会案事件在网络等推手作用下,迅速成为社会焦点,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当前公安机关的舆情引导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报纸、电视等传统传媒,轻网络等新型媒体。当前,公安机关对舆论宣传工作高度重视,依托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在维护公安机关形象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对网络等新型媒体缺乏足够认识,面对负面舆情,“捂盖子”、“不表态”,被动应付,贻误战机,丧失了网络阵地,给公安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二)社会舆情引导手段单一。当前,面对网络负面信息公安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不仅不能够降低舆论热度,消除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引发媒体炒作事件。也有部分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响应,从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等到产生一定社会后果再去干预时,由于缺乏公信力,不仅费力大、成本高,效果也不明显。 (三)反应速度较慢。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反应时间与舆情传播速度极不相称。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没有及时跟进,丧失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和处置先机。 二、舆情引导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上不重视。一些公安机关缺乏对舆情引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没有看到虚拟网络与现实社会治安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部分群众在网络发表言论、表达自己的意见无关紧要,不会引发社会治安问题。也有部分民警将网上舆论看作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为网上言论是吹毛求疵,往往存在抵触心理,认识上不到位必然导致工作上的缺失。因此,部分公安机关尚未将舆情引导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而是认为可有可无,一旦面对网络风暴,手忙脚乱,力不从心,不知该如何应对。 (二)组织上不健全。目前,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没有一个具体负责单位。从表面上看,宣传、网监等警种都承担部分职能,但都不全面。宣传部门往往偏重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对网络等新型媒体舆情引导不够;网监部门只局限于网上有害信息的巡查,缺乏引导手段。一旦遇到涉及本地、本单位的负面信息,往往是被动删除,不但起不到预期效果,反而可能火上浇油。 (三)机制上不完善。由于没有主管机构,在涉警负面舆情初始阶段,网监部门只能向上级汇报,由本局临时抽调人员负责处置,再等有关单位调查后进行回应。而网上舆论从初始阶段到高潮阶段往往只有一两天时间,战机稍纵即逝,当网上舆情造成严重后果时公安机关往往尚未开始动作。另外,对可能引发严重治安问题的非警务网络舆情,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如何建立与相关单位的协作机制、何时介入尚无规范的操作指南。三、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把舆情引导纳入公安机关“规定动作”。舆情是群众反映自身意愿、表达个人诉求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社会民意的风向标。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做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涉警舆情处臵与公安维稳工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地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危机频频发生,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必须把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加强涉警舆情处臵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负面舆情性突出。每一起涉警舆情无一例外的是,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特别是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打着“客观”的旗号,选择性报道,不断用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负面新闻刺激公众神经,致使公安负面舆情愈演愈烈、愈发突出。 (二)社会关注性突出。公安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决定了其易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尤其是在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行使

公权的公安机关,一举一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哪怕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案),也可能因为公安机关涉于其中而成为大众的看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三)传播广快性突出。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格局,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快速便捷。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1.3亿台,各种网站130万个,论坛100万个,博客400万个,网民2.6亿人。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是信息的传播者,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瞬间就能通过一点扩散开来,受众群体迅速膨胀。 (四)热点炒作性突出。由于涉警信息社会和公众关注程度高,极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引发“舆论风暴”。特别是在网上,身份的匿名性、言论的自由性、传播的即时性、跟贴的盲目性,加剧了炒作的轰动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借机发难、借机发泄,恶炒热炒公安,负面舆情不断。致使一些“个案”被泛化,负面效应无限放大,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这样的网上网下转化事例,近几年不在少数。 二、当前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浅谈新媒体时代下公安交警部门处置涉警负面舆情的方法

浅谈新媒体时代下公安交警部门处置涉警负面舆情的方法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得互联网的普及率极大提高,另一方面也促使各类自媒体平台不断发展,继微博、微信社交平台后,诸如抖音、快手的短视频平台也深受网民喜好。基于庞大的网民数量和各类开放的自媒体平台,传统由官方主导的话语权不断被削弱,网民的声音逐渐增加,且传播力不断增强,社会舆论环境愈发复杂。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管理、服务中任何细小的疏忽或失误都有可能导致舆情危机发生,随时可能被置于负面舆论的风口浪尖,继而对交警队伍形象和交管工作带来被动和不利。如何有效应对涉警负面舆情,提升交警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是当前公安交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涉警负面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是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直接性。通过论坛、移动客户端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二是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加上一种情绪化的表达,就可以激发和影响一片舆论;三是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虚拟网络会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予以宣泄。 公安民警身处一线,工作在基层,广泛接触群众,时刻处理各种案事件和矛盾纠纷,容易成为网络舆情聚焦的对象。因此,公安民警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恪尽职守、谨言慎行、依法履职,切不可疏忽大意,因自己言语或行为不慎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涉警负面舆情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因素:一是民警执法的随意性较大。基层交通警察队伍庞大,且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索、拿、卡、要,在态度上存在冷、横、硬、推,在执法上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都为网络聚焦、放大、炒作提供了素材和卖点,容易引发涉警负面舆情;二是民警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技能。大部分民警面对媒体记者,“不会说、不敢说”和“随便说、说不准”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遇到媒体记者采访负面消息时,不是主动及时与记者沟通交流,而是千方百计搪塞、阻扰记者,或者态度粗暴拒绝采访,想通过“捂”、“压”、“盖”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丧失了化解问题、主动引导的有利时机;三是群众诉求信访渠道不畅。一些基层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有效解决,迫使部分群众被动地“挤压”到网络世界中,以网络负面舆论的方式来表达民意。 (二)客观因素:一是部分媒体的社会责任缺失。部分媒体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为了经济利益,对涉警新闻特别是负面新闻十分关注,有的热衷于所谓“群体效应”而进行负面炒作;有的为所谓“吸引眼球”、“扩大卖点”而偏离客观公正要求进行不实报道;二是网络舆论缺乏有效监督。众所周知,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公众依托社交类网站、百度贴吧、微博微信等各种虚拟社群抒发意见,表达诉求具有隐蔽性、随意性,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民有空前的话语权对媒体新闻进行跟帖评论,使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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