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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北京2016版)

人力-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北京2016版)
人力-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北京2016版)

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2016版)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维护普天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章考勤与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

1.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公司员工实行定时与不定时考勤制度。实行定时考勤制度的员工上下班应分别进行考勤登记。

2.正常情况下定时考勤,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遇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在异地办公的公司员工,亦需按公司要求进行考勤,填写《X 公司月份考勤报表——(驻外)》(见附件3)

3.实行不定时考勤制度员工的岗位范围、考勤办法等另行制定。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公司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考勤统计结果作为本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为保证考勤统计的正确性,员工应保证每天上班、下班各记录考勤1次,对于因公出或休假引起的非正常出勤,应及时填写请假单,相关领导应及时审批。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1日(或人力资源部临时通知的时间)下班前汇总考勤。

3.本办法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各类假期:

公假:因公共原因或按有关规定不能出勤,而申请的假期。

病假:因本人自身原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申请的假期。

事假:因员工私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而申请的假期。

年休假:带薪且按工作年限不同而休假时间不同的假期。

工伤假:符合国家及地方因工负伤规定情形的假期。

婚假:符合国家及地方结婚规定,并已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的假期。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身故,需料理后事,而申请的假期。

产假与陪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的休假为产假;按有关规定,男员工因妻子生育需要照料而申请的假期为陪产假。

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至孩子1岁期间为哺乳期,此时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可定时申请1小时的专项假期。

4.员工应如实填写考勤结果。对故意谎报、隐瞒缺勤、代他人考勤的员工,一经发现将给予本人及部门审核领导通报批评,并扣具体责任人每次20%的月岗位津贴,同时扣部门审核领导每次

10%的月岗位津贴;凡出现故意漏考勤(包括迟到或早退时不考勤等情况)或代人(请人)考勤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扣双方当事人每次20%月岗位津贴,发现3次以上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5.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对因病、事等各种原因(包括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不能正常按时上下班的,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程序。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于当日上午10时前以电话方式请假并获批准,且在事后一天内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公、因私外出时,应及时按请假程序报批,对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行为按旷工处理。

6.员工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时,应及时填写请假单,并按请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休假。具体如下:

(1)审批权限

①因公外出:7天以内(含7天)经过一次审批(指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审批,以下同),7天以上还需经过二次审批(指经过一次审批后再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②A类假期(特指病假、事假、年休假、公假等)的审批权限

2天以内(含2天)假期需要经部门经理审批即可;2天以上的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病假、公假所需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B类假期(特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陪产假等)需经总经理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销假

请假员工最迟必须在假期结束后一天之内到本部门考勤员处销假。员工休假结束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没有办理续假手续的,部门考勤员应于假期结束后的次日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工卡管理

1.每位员工只有一张工卡,作为员工门禁、公司用餐等的唯一凭证。

2.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将发一张临时工卡给新员工,待新员工领取正式工卡时归还临时工卡。

3.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卡。

4.在丢失或损坏工卡时员工自己付费,费用标准为30元/张。离职员工请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工卡交还人力资源部。未交还的,应在财务部交纳赔偿金500元现金。

第四章公假与待遇

第六条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可作为公假处理:

1.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

2.经批准,参加国家、地方、普天股份或公司组织的疗养、休养的。

3.凭学校书面通知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4.国家法律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公假假期。

第七条公假期间所有待遇保持不变。

第五章年休假假期与待遇

第八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应在合理安排工作的情况下休年休假,员工年休假期间的所有待遇保持不变。

第九条年休假的假期期限,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一条享受年休假的几点说明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的假期统计范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假时间为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到期未休完的假期自动清零,原则上不能滚入下一年合并计算。每年1月份,公司核定员工当年的年假天数;

3.年休假的假期经履行请假批准手续后,可一次或多次休完。年休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原则上,年休假单次申请最长不超过10天。

4.员工申请休事假的,应首先冲抵当年年休假;

5.员工在申请休假时,应首先将上年度结转的年休假休完,再申请休当年年休假。

6.各部门领导应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休年假,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各部门在年假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将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员工名单及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报公司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员工跨一个年度休假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7.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自愿放弃的,其未休的年休假不能转入下年年休假,公司也不再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

8.对于在某年内的累计工作跨10年或跨20年的员工,其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或满10年不满20年前后的月份数及对应的年假天数进行加权分段计算。{如:至某年8月累计工作满10年的员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为[5*8+10*(12-8)]/12=6.7天,则此员工当年的年假天数为7天}。

第六章病假假期与待遇

第十二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执行原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行停工医疗期(以下简称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制度,也可称病假。员工申请病假应以个人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有效证明,员工持非定点医院证明申请休假的,公司可以要求其提供病历、诊断证明、药品明细或要求其在规定的医院进行复诊,并有权对其休假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医疗期期限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

2.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在公司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公司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8个月;在公司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

第十四条医疗期自员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具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照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照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

的按照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照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照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照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五条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适当工作,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对特殊情况下员工医疗期的几点说明:

1.医疗期满,对确因连续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经人力审核、公司工会和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可酌情延长其医疗期。

2.对患有精神病、癌症、瘫痪等严重疾病的员工,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3.员工在医疗期内的部分病假时间可用年休假予以抵扣(但医疗期仍按照实际病假天数进行累计计算)。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医疗期内)的待遇

1.员工当月病假少于15天(含15天)的,每个病假工作日扣月岗位津贴的3%;病假大于15天且小于30天(含30天),每个病假工作日扣月岗位津贴的4%。若病假时间不足半天的,以0.5个工作日计算。具体扣发公式为:扣发金额 = 月岗位津贴 *X% (即按病假天数的不同而比例不同)* 病假天数(以0.5个工作日为计算单位)

2.员工在连续2个月内累计病假天数超过45天的,则自第3个月起至医疗期满或累计病假少于5天(含5天)的月度时止,每个病假工作日扣6%的月岗位津贴,扣发金额超出100%月岗位津贴额度的部分则从月基本工资中抵减,具体计算方法同上。

3.在医疗期内,若员工当月的薪资标准低于北京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北京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医疗期自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人力资源部应对享受医疗期的员工核定医疗期期限,并书面通知相关员工。

第七章事假假期与待遇

第十九条员工因家庭、个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时,可以申请事假。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事假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且单次申请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超时限休假,须经公司专项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休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若事假时间不足1天的,按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计算。

第八章婚假、产假、陪产假和哺乳假假期与待遇第二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按公假待遇处理,且假期连续计算(含公休日)。

1.员工应在登记结婚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在办理请假手续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员工公出及假期申请单》后;因各种原因未休或未能休满的,均不能补休。

2.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前登记结婚的,不能申请休婚假。

第二十二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育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产假98天及生育奖励假30天,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

1.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可根据医嘱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原则上按公假处理,每次时间不超过0.5天。

2.女员工生育属非自然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为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1胎即增加15天产假。

3.参加北京市或当地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或陪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或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未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或陪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公司生育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若生育津贴低于按“每个休假工作日扣4%月岗位工资”后核算的月收入数额,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第二十三条女员工休哺乳假期间原则上按公假待遇处理。

1.女员工休哺乳假时,可以选择比正常上班时间晚1小时到岗或比正常下班时间早1小时离岗,且一经选定不能变更。

2.哺乳假应按天执行,不得累积时间集中休假;因各种原因应休而未休的,不作为加班。

第二十四条员工婚假、产假(含围产保健检查假期)、陪产假和哺乳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出假期(或小时数)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员工申请产假等长期假期时,各部门应根据休假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工作紧急程度、休假时间的长短等及时组织工作交接。

第九章丧假假期与待遇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死亡需料理后事,可以申请享受丧假3天(另外,视路程远近可适当给予路程假,最长不超过2天,假期连续计算)。

第二十七条员工丧假期间的待遇,按公假待遇处理。若员工丧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出假期按照事假处理。

第十章工伤假期与待遇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时,公司将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北京市相关社会保险部门为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第二十九条在北京市相关社会保险部门认定工伤期间,公司先参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核定受伤员工停工医疗期,并书面通知受伤员工。

第三十条在北京市相关社会保险部门出具工伤认定批复意见后,对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其事先核定的停工医疗期自动转

为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对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其停工医疗期间的待遇按照北京市停工医疗期及公司病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工伤员工(包括工伤认定期间的受伤员工)就工伤部位去北京市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工伤医院就医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选派专人陪同就医。

第三十二条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待遇、管理、复工程序等均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组织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员工应予配合。

第三十四条京外工作的员工发生工伤时参照当地工伤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在员工申请休息工伤假期时,各部门应根据休假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工作紧急程度、休假时间的长短等及时组织工作交接。

第十一章加班与待遇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的加班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后员工从事公司安排的与本岗位职责相关工作,且有加班考勤记录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加班管理适用于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时限。

第三十八条下列情形不认定加班:

1.员工本人负责的正常工作任务未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2.未履行报批程序,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3.遇法定休假日或其他重要情况,按国家或公司有关办法进行倒休后仍需出勤的休息日。

4.员工在加班期间从事与加班工作内容无关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加班申请流程为:由加班申请部门事先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2)报给本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再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最终报送给公司总经理批准,确认为加班。

第四十条加班待遇

1.员工加班后可申请补休,填写《员工公出及假期申请单》(附件1)履行审批程序,不能补休的可申请发放加班工资。

2.《加班申请单》与加班考勤核对一致后,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唯一依据;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其他假期及管理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或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出差30天及以上的(含工程出差和技术出差),给予2天补休;连续出差两个月及以上者(含两个月),给予4天补休。员工返回公司后且无紧急任

务的,须在三个月内完成补休假(按累计统计补休假的须在所统计时间截止的下一个季度内休完),否则视自行放弃休假待遇。有紧急任务不能休假的可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期至半年内休完。

第十三章迟到、早退及其处理

第四十二条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含)内到岗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含)内离岗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0元。每个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3次。

第十四章旷工及其处理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则视为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在岗的;

2.员工晚到岗或提早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且未及时请假的;

3.每个考勤周期内,迟到及早退超过三次的;

4.各类假期已休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5.伪造请假理由,开具虚假证明,骗取假期的;

6.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后,在劳动关系处理期间擅自不上班的。

第四十四条旷工时间在2小时(含)内的,计为旷工0.5天;大于2小时的,计为旷工1天。

第四十五条员工在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员工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将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事假、产假和陪产假超过20天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相应降低其绩效奖金基数。具体办法见公司相关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公司实习、返聘、借调与劳务人员的考勤、请假或休假等事项参照本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有关协议执行。

第四十八条如本办法中的条款与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新颁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不符,按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员工公出及假期申请单

2.加班申请单

3.X公司月份考勤报表

4.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

5.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附表1:

员工公出及假期申请单

填写时间年月日

附表2:

附件3:

X公司年月份考勤报表

备注:如有倒休请在此注明原因,倒休原因为:

部门领导审核:考勤员:

-18-

附件4.

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编号:

公司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的考勤检查中,发现您不在工作岗位,请您收到本告知单后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以确认您的返岗时间,确保您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害。

确认返岗时间后,为保障您的权利与利益,请您按以下流程办理申诉:

一、离岗理由:因公外出□具体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因私外出□具体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具体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以下请您部门领导填写

1、事先已知会领导□事后补充说明□其它□

2、部门领导对该员工的申诉是否认可:认可□不认可□

3、部门领导意见部门领导签字:

三、完成以上一、二步骤后,请将此告知单交至人力资源部。若人力资源部在三天内未收到您的有效申诉,将按旷工0.5天至1天进行考勤检查记录。

考勤检查异常情况记录单编号:公司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考勤检查工作中,发现___________部的____________不在工作岗位,并在其工作岗位上留臵了《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该员工已于_____月____日______时以______(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联系人力资源部,确认______点返岗。

《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提交情况:

1、该员工已于_____月_____日提交有效《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

2、截止____月_____日未收到该员工的有效《考勤检查异常情况告知单》

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意见:

如有必要:

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工会意见:总经理批示:

附表4:X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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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根据XX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规定了员工考勤的制作、提报、审核、存档,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同时针对使用指纹考勤引起的考勤方式的变更,对考勤管理制度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以及规定了员工休假的种类、适用范围、休假手续及准假权限。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人事行政中心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考勤数据的提取使用。 3.2 每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考勤员应每月月底将上月考勤表经审核签字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报送者,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漏报、随意涂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给予考勤员2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的负激励。 3.4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制度。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在规定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如遇突发事件确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请假。 4.内容 4.1 迟到、早退 4.1.1 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1.2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负激励,当月累计三次(含)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同时给予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4.1.3 员工因指纹发生变化考勤机无法正常识别时,须当日向人事行政中心申请重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5月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 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本办法,负责直属部门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3.2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元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4 内容和要求 4.1 考勤管理 4.1.1 作息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的限制,可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4.1.2 工作时间 1)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各经营单元可依据具体生产情况自行调整工作时间。2)公司高管工作时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生产、经警、后勤服务、营销、售后等岗位,可依据其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 4.1.3 打卡制度 1)员工出、入工作园区皆需打卡,员工须佩带员工身份卡并由本人打卡。 2)未佩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须在工作区门卫登记,详细真实记录本人上、下班时间。 3)经警需严格督察未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进行登记。并整理出当日的登记人员表格,连同登记本的复印件在次日中午前发送给人力资源部。 4)虽已出勤但未打卡且未进行登记者,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其中:全天无记录者,计事假1天; 全天记录只有一次者,计事假半天。 4.1.4 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含)以内打卡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2)员工乘公司班车上班,因班车原因未能按时打卡,不计迟到。

2011-12-19发布2012-07-11修订发布 2012-07-11实施 4.1.5 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未经请假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4.1.6 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准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30分钟以上未归者为旷工。 2)0.5~4小时以内不上班者计旷工半天;4小时(含)以上不上班者计旷工1天。 4.1.7 考勤管理实施 1)公司使用SAP HR考勤系统对员工考勤进行管理,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2)请假、出差、外出办事(超过2小时)须提前在OA中走审批流程(请假、出差、外出办事流程分别见附件3、5、6),流程结果将自动记录到SAP系统中,未事前申请者考勤系统将出现考勤异常。3)员工需及时在OA的“人力资源自助平台”中对考勤异常进行反馈。无OA账号的员工,由部门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代为反馈,交相关领导审批。 4)每月4日为上月考勤异常反馈截止日期,对所有考勤异常应审批办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SAP 系统将按制度扣减缺勤薪资。 5)委派人员由所在经营单元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并于每月4日前将考勤异常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6)旷工1天及以上的,员工的直接主管须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将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7)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每月对考勤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处罚。 4.1.8 违纪处罚规定 4.1.9 违纪处罚的连带管理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直接主管处以罚款50元/次: 1)同一员工每月迟到2次或以上;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重庆山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第二版) 为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 公司目前试行大小周末轮换休息制度。大周末为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两天休息;小周末为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打卡上下班,第一次打卡上午上班,第二次打卡中午下班,第三次打卡下午上班,第四次打卡下午下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安排,期间为带薪假。 、婚假( 天)、产假( 天)为带薪假。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 、病假 ①、病假应由本人或家属电话请假,身体康复后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员工生病未住院的,应附购药发票或医院证明。 ②、员工生病住院的,应附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和《住院通知单》。 、事假 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书面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 天以内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天以上 天以内的的事假各部门主管同意以后由经营部审批, 天以上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经营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将请假凭证交经营部备案。 、婚假、产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管理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考勤应如实记录,经营部负责监督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时,已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回来打卡,返回后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并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休假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他劳动用工关系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特殊规定外,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部是人力资源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及同业的情况,对上下班的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条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打卡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工作部,并在事后到总经理工作部及时补办请假等有关手续。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考勤管理人员应如实做 好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将其归档。

第七条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薪酬,也不享受福利待遇。 3、员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迟到或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50元,单月累计扣款不超过该员工应发工资的20%。 3、员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含10次)者,公司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上下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勤的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 第九条公休假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和星期日属公休假日。 第十条法定休假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春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员工出勤、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原则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公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及外派人员探亲假,且出勤记录与薪资挂钩。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考勤管理 2.1 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应熟悉本办法并严格按各项规定执行,以保证考勤信息的准确、真实。 2.2 考勤实行指纹刷卡制,信息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的考勤机刷卡签到/签退。 2.3 员工每日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上班刷卡和一个下班刷卡记录,记录不全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如员工忘记打卡需通知前台,到、离岗时间需在当日到前台签到或签退,同时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以便月底统计查询,到、离岗时间以签到、签退时间或到、离岗时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2.4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刷卡者,需及时填写《公出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前台留存,每月考勤结束后统一由前台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如遇到临时性工作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履行手续,应先电话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回到公司的当日补齐手续。未经批准外出或没有完整的打卡记录且未履行《公出单》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如出现突击补签《公出单》的现象,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接收。 2.5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而且未请假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员工迟到或早 退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者,罚款10元;员工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者,罚款20元。 2.6 员工无故旷工连续三天(含三天)或累积旷工五天(含五天)者,一律视为自动离职, 公司有权解 除劳动合同,做开除处理。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处管理,健全劳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管理处与员工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每月考勤期间为自然月,考勤登记表需部门各成员签名确认。 (四)党群综合部为管理处考勤管理部门,各部门于每月月初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填写好的考勤表交到党群综合部。 (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或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旷工的,视为严重违反管理处规章制度行为,管理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条假期规定 (一)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男员工休陪产假的,当年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4、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年休假在自然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三)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休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3、员工需到外地办理结婚事宜的,按休假批准权限,经批准,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往返路程假1-3 天。 4、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四)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时,可给予3天丧假。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与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职员考勤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全体职员,特殊岗位管理办法由各部门自行制订,但必须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定义 2.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岗者为迟到。 2.2早退:工作时间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3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 4管理内容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总时间为40小时。 4.1.2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制,上下班刷卡记考勤;员工须于每天上午上班前及下午下班后各刷卡一次;业务人员每天9点必须打卡,下午下班允许不打卡,但必须提交《每日工作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抽查业务人员拜访记录,一经查不属实,将按旷工一日处理。 4.2.2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刷卡,忘记打卡必须写《签卡审核单》,经直接上司签字后有效,但一个月不能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按10元/次罚款。 4.2.3下列情况可免予刷卡: ——特殊岗位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可免予刷卡。依本条免刷卡者仍需遵守公司上班时间上班; ——因公出差者; ——请休假并经核准者。 4.2.4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按1元/分钟予以处罚;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视同旷工。 ——员工旷工一天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以2天的工资标准给予负激励; ——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试运行期间,上班签到) 4.2.5员工因公出差1天以上,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部门内存档备查。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表》并依相关权限核准后由人力部门存档备查,违者按旷工论处。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模板)

001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XXX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特批可以不参加考勤的除外)。 三、考勤基本规定 (一)作息时间 早上9:00分至中午12:00分 下午13:00分至18:00分 (二)轮休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六为门店员工轮休时间。每天的轮休在不影响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原则上安排一名员工休息,由店长负责安排。 2、星期二至星期五为营销部员工轮休时间。轮休由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安排。 3、星期六为公司本部员工固定休息时间。 4、公司有大型活动、培训学习,休息时间以公司统一

安排为准。 (三)固定上班时间 1、星期一和星期天,两天为公司本部、各门店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2、星期一、星期六和星期天,三天为营销部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四)例会、学习时间 星期一上午9:OO分为公司周例会时间。 下午14:00分为公司全体员工集体学习、技术培训时间。在公司没有统一安排学习、技术培训的情况下由部门、门店为单位自行组织。 (五)、考勤要求 (1)公司实行考勤机管理,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2)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考勤,没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考勤记录但无公司直属领导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在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情况也都必须签到。 (4)忘签到/签退:在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间点具备签到、签退条件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而忘记签到、签退的员工,必须及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补签申请表》(表一),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上班时间及打卡管理规定 1、公司办公人员上班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2、公司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天上班4次打卡制度,统一使用钉钉软件打卡。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40前打上班卡;上午下班打卡12:00-12:30;下午14:10前打上班卡;下午18:00后打下班卡。 3、公司副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不参与打卡管理,但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外出办事需交代部门(或前台)备案管理。 4、员工上班时间延迟打卡(上午08:11-09:00,下午14:11~14:30),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打卡(上午09:00后,下午14:30后)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均视为事假处理。下班时间提前打卡(上午12:00前,下午18:00前),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均视为早退处理。 5、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罚10元;第二次扣罚30元,第三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迟到则增扣20元,以此类推。扣罚金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因公司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均视为出勤状态。外出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得到批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外出应提前向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并得到批准,

并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7、员工本人(含管理层人员)确实在公司上班,因忙于工作(培训、会议等)错过上午下班打卡,或下午上班打卡的情况,由本人在钉钉APP填写补卡申请,申请必须在缺卡当天填写提交(超过缺卡当天24:00后提交的补卡申请均视为无效),且需要在申请中填写两位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岗的员工姓名为证。如事后有查清该申请有假,申请补卡人与两位证明人均按当次迟到或早退扣罚处理,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8、为了让新进公司员工有适应使用钉钉打卡的习惯,每位新进公司员工有一周的适应期,适应期内漏卡申请可以暂时不需要同时两位公司员工证明。适应期自入职当天开始计算。一周后按本制度正常打卡规定执行。 四、旷工 1、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外出手续或申请,上班时间无故超过一小时以上未到岗,下班时间无故提前一小时以上早退,均按旷工半天处理。 2、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外出手续或申请,当日无故未在岗时间累计在四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涂改、骗取休假证明休假,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4、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或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缺勤期间按旷工处理。 5、旷工按天数扣罚薪资,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做辞退处理,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请假管理规定 1、事假:指因私事员工本人(含管理层人员)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的事假应在休假前1天申请,经部门经理(或董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出勤纪律,确保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方式 1、顺河街220号、公司总库房采取考勤机打卡的方式计勤; 2、其他办公地点采取点名的方式计勤。 3、每周一至统一路店参加早会时考勤。 四、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7:50;下班时间夏季为17:30,冬季为17:00。商场值班按商场作息时间执行。 午餐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超过45分钟的外出须向上级主管口头请假。 考虑到实际情况,事业部总经理可对本部午休时间临时调整。 五、考勤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员工应于7:50在指定地点准时打卡或点名考勤。 2、每周六、周日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公司统一安排的节假日值班,由值班经理负责考勤。 3、上班开始后一小时内到者,按迟到处理;一小时后到者,按缺勤处理;一天未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员工休假 本公司员工休假可分为:休息日休假、节假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

伤假、事假和特别休假。有关休假安排、审批按如下规定执行:(一)休息日休假 原则上,公司每周休息一天。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轮休休息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节假日休假 1、每年元旦(1月1日)、春节(除夕、初一、初二)、清明(4月4、5、6日其中的一天)、端午(农历5月初5)、五一(5月1日)、十一(十月1、 2、3日)为固定节假日。 2、元旦、五一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1月1日、1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5月1日、5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 3、清明、端午不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清明节、端午节各休息一天,本周休息日照常休息。 4、元旦、五一、清明、端午按以上规定休假,若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人员值班由各事业部提前自主安排。 5、春节、十一长假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请示董事长决定如何休假,并通知各部门。各事业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假期值班表报至人事助理。另,春节休假应由人事助理提前组织确定假期值班经理,以确保假期内慰问值班员工、及时处理紧急工作及生产安全。 6、传统民俗节日:元宵节、中秋节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1—2小时下班。具体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临时通知。 7、法定节假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请假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做好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确保公司有序高效运营,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勤及休假对象为****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核算考勤资料和日常考勤稽核。 第四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考勤情况监督及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五条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日休息;如周六下午本岗位工作已完成,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后可提前下班。 (二)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午休时间11:30~13:00,下午13:00~17:00。 (三)周日及法定假日公司安排人员值班,在值班日对未履行工作安排的,给予书面警告, 罚款200元。 (四)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作息时间如有变动或遇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法: (一)考勤实行上班/下班打卡登记制,每人每工作日(含加班)应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工作日上、下班未打卡者给予每次罚款20元。 (二)员工打卡考勤机提示信息有误、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等原因未能打卡时,打卡者须即 刻与人资部取得联系,未取得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除因工作性质及特批无须打卡之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上下班须打卡。 (四)对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的,须至综合部门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人资部进行不 定期检查,未登记或登记不实者给予书面警告,每次罚款100元。 (五)出差员工/驻外员工由人资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擅自离岗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六)如有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异常考勤情况时,当事人须办理申请与审批手续或登记,并同时到人资部备案。对违反本条的给予书面警告,每次罚款200元。 (七)如有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异常考勤情况时,当事人应进行考勤(打卡);有审批 手续,无打卡记录的,每次罚款20元。 (八)对伪造上报考勤记录、谎报考勤数据等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每人每次 罚款200元。 第七条非正常考勤 (一)工作日上班前因公外出未打卡的,如因工作紧急前一日未能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事 毕到岗当日及时登记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并即刻打卡。 (二)工作日因公外出17:00前不能返回公司的,须于次日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三)非正常考勤签批须每次签批,不得积累至整月签批。 (四)因接待客餐离岗时间22:30以后,次日可休息1小时;如因工作加班超过24:00点,次日可休息半日;到岗时须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或同时提供加班审批单,经主管副总经理审 批后生效。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用工环境,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 第二条:考勤内容 1、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在九点以前报到,算出勤一天;九点以后,十三点以前算出勤半天;十三点以后报到,不计出勤;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6、若因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经部门主管或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7、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经部门主管或负责考勤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手续; 8、工作时间: (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正常生产,所以作息时间暂定为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班时间为下午13:00-17:00,公休日为星期六、星期日。待生产(工作)需要时再作调整。 (2)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全额薪金假期:即元旦、春

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妇女节。 (3)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指纹考勤机(考勤机设在公司门卫处),具体考勤时间按考勤机系统时间为准;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外出办理业务,须填写《外出单》,每月对因公未及时到岗等其他原因的,各部门需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岗: A.8:40分钟后到岗为迟到; B、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C、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D、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论。 (5)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 A、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B、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C、超过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论。 (6)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B、擅离职守30分钟至6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C、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 第三条:月考勤须知 1、迟到/早退的处罚: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守则.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休假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的编制、修订、解释、宣传、处罚、检查、监督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负责人,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宣传、督导工作; 3)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并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尽职尽责出勤工作。 二、工作时间 三、考勤办法 1、员工上下班实行钉钉打卡,即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各打一次卡。 2、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秉承尊重事实的宗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负责人有作弊现象,发现一次,从当月绩效中负激励50远。 四、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1、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后3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 早退:下班时间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脱岗:上班时间30分钟内不在工作岗位为脱岗。 旷工:1)上班时间30分钟后、半天以内到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下班时间30分钟前、半天以内下班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3)未经请假而脱岗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岗的,按旷工整天计算;

4)缺卡且未提交考勤补卡申请的按旷工计算,上午缺卡按旷工半天处理,下午缺卡按旷工半天处理,上、下午均有缺卡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每月最多允许2次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在此范畴内免受考核。超出范畴的员工迟到、早退或脱岗,发现一次负激励20元,月度内累计出现三次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月度累计出现五次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3、因忘打卡、考勤机故障、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的,在事后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理级(含)以上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打卡说明单》最迟可在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补签完成,超过三个工作日补签《未打卡说明单》的,每次负激励20元,未补签的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不得以未打卡为由填写未打卡《未打卡说明单》,一经查出,可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因个人原因忘打卡,每月最多只有两次补签《未打卡说明单》机会,超过次数每次负激励20元; 6、员工月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三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五天)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五、加班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也要求员工为了公司及个人竞争的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请加班。 2、加班的定义:因工作需要,按公司规定程序申请并批准通过的,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称为加班。不属于加班的情形:工作日与节假日换休的;实行弹性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的延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各种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以及出差期间的延时工作。 3、加班审批:加班需提前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遇到临时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加班申请流程的,必须于48小时内提交加班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审批流程申报加班的,视为无效;虚报、谎报加班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加班必须打卡,加班确认以打卡记录为依据。 4、调休规则:员工在正常工作日调休需提交调休申请。调休以半天为最低计算单位。调休

XX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样式

北京首信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2020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2020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一、目的 (3) 二、范围 (3) 三、职责 (3) 四、考勤规定 (3) 五、考勤异常及处理情况 (4) 六、休假管理 (5) 1.休假种类 (5) 2.法定节日 (5) 3.带薪年假 (5) 4.探亲假 (6) 5.病假 (6) 6.事假 (7) 7.婚假 (7) 8.产假 (7) 9.丧假 (7) 10.调休 (8) 11.工伤假 (8) 12. 公假 (6) 13.员工正常请假流程: (8) 14.部门负责人正常请假流程: (8) 15.如遇紧急情况临时请假流程: (9) 七、附则 (9)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为员工工资核算、福利发放和绩效考评等提供必要依据,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xxxx有限公司的所有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 三、职责 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及休假结果的统计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责任人,要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加班等情况,并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勤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 2.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员工考勤管理。 3.员工必须按照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1)实际上班时间晚于正常上班时间但不足30分钟的,记为迟到一次。 (2)下班刷卡时间早于正常下班时间但不足30分钟的,记为早退一次。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足120分钟的,加记一次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达到12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 (3)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不含3次)的,每次扣除20元,以此类推。 4.加班管理 (1)早上08:30以前到岗的时间属于正常上班行为,不计算加班时间。 (2)计算加班时间的最小单位为0.5小时。 (3)员工延时工作加班,原则上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36小时。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保障靖远县新力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定义 3.1迟到: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3.2早退:指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3旷工:指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工作程序、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的工时制度。在公司特殊时期(例如投产前或者抢修设备、应急时期)公司全体员工暂时不执行此工作时间。 4.1.2日工作时间: 公司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4.1.3多班制工作时间

三班制:白班8:00~16:00,小夜班16:00~24:00,大夜班00:00~8:00。 两班制:工作时间按白班和小夜班执行。 4.1.4生产车间如遇特殊情况须变动工作时间的,应书面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变动。 4.1.5三班制、两班制的考勤单位,实行轮休。 4.1.6经车间(作业区)批准,加班加点的应作好时间、事由、批准人的记载并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可给予相等时间的补休。补休应在3个月内休息完。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实行上下班刷卡(刷指纹)或登记考勤表制度。 4.2.2考勤表的登记,以生产车间或作业区、部室为单位,真实记录员工出勤 情况。 4.2.3考勤员一般由车间主任、部室负责人或指定原则性强、工作作风正 派、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考勤员必须将考勤情况按规定的考勤符号逐日如实填写。各种假别须凭批准的请假单或休假单,请假单或休假单须附在考勤表后。 4.2.4考勤表和考勤符号由公司综合行政部统一制定。 4.2.5考勤情况每月末由考勤员在考勤单位内公布,接受被考勤人的监督后, 再汇总签字,上报车间(作业区、部室)主管领导人审查签字,次月初由车间(作业区、部室)报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对车间(作业区、部室)上报的考勤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后作为薪酬计算的依据。 4.2.6考勤表由考勤和发放工资的单位长期保存,作为考核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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