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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研究

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研究
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研究

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

研究

——基于破窗理论和金融生态环境理论视角

李彬彬

2012-11-15 10:13:08 来源:《金融与保险》2012年第9期

一、引言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经营的行政干预备受诟病。然而,近年来山东省多个县(市)政府采取土地置换甚至直接购买的方式帮助农信社处置不良贷款。地方政府为何一改强制农信社放贷支持当地企业的“传统”而变为以“真金白银”支持农信社发展呢?笔者通过深入调研发现,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始于2002年的本轮农信社改革从根本上修复了农信社的“破窗”,地方政府对农信社新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无法再推诿责任;二是银行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地方不良率过高将直接导致下一步的贷款投放受限并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所以地方政府有及时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动力。本轮改革央行是“花钱买机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则是“花钱买环境”。

二、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例

山东省D市11家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以下简称“农联社”)在本轮改革中共获得央行专项票据资金支持7.55亿元,2008年已全部兑付。改革后该市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并完善,股本实力不断壮大,资产质量大幅提高,支农能力明显增强。但部分县农联社受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影响,不良贷款出现反弹,个别县联社不良率过高,甚至导致所在县的区域不良率整体上升。为及时化解风

险,该市农联社系统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整体处置不良资产。截至2010年末,共有7家县(市)农联社由当地政府采取土地置换或由财政下属公司直接购买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16.35亿元,而2010年末该市11家农联社(农合行)股本金余额为16.72亿元,相当于政府出资重建了全部信用社。下面我们以L县农联社为代表做深入研究。

(一)不良率高企,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恶化:L县政府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的背景

2004年L县农村信用社通过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3141万元。但由于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其不良贷款额逐年增加,同时存款增长缓慢,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均突破监管部门要求。截至2009年末,该社存贷比高达102.34%,不良贷款额98386万元,不良率60.24%,资本充足率为-18.26%。不良贷款长期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L县农信社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桎梏。由于L 县农信社长期以来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被银监会列为山东省农信社系统唯一一家高风险重点关注单位。

贷款不良率是衡量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L县农联社不良贷款额占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达88.58%,不良率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7.2个百分点,严重影响了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L县政府“花钱买金融生态环境”

为清收、盘活不良贷款,L县农信社于2010年3月至6月末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百日会战”,累计清收、盘活不良贷款8500万元。但这种方式对于接近

10亿元不良贷款摊子而言,可谓杯水车薪。

为快速大幅处置不良资产,L县农联社对不良贷款分布、成因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于2010年6月2日向山东省农联社D市办事处和L县政府上报了《关于整体处置不良贷款工作可行性分析报告》。L县委、县政府为帮扶L县农信社尽快摆脱历史包袱,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意用39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9250万元,出台了《L县人民政府关于整体处置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的意见》,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评估手续及土地使用证。2010年8月份,经省农联社同意,L县政府以395亩商用开发用地使用权集中置换农联社不良资产59250万元(详见表1、表2),同年8月底完成调账工作。

置换后,L县农联社与县政府签订《不良贷款委托管理处置协议》,其59250万元不良资产产权归县政府,由其委托县联社进行清收和管理,收回的本金用于冲减置换的资产,利息作为联社收益;L县联社对置换取得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等权利,单独核算,逐年摊销,计划每年摊销3234万元,预计15年摊销完毕。

(三)不良资产置换取得的初步成效

1.快速实现监管指标达标,促进辖区金融生态环境改善。通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不良贷款政策,L县农联社监管指标得到明显改善,经营包袱得以减轻。2010年9月末,L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25817万元,较6月末减少59637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16.74%,较6月末下降27.2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达到45.92%。提高33.38个百分点,风险覆盖能力明显提升。资本充足率达到5.84%,较置换前提高18.38个百分点,可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同时,L县整体不良率也大幅下降。

2.信贷投放能力明显提高。不良资产置换后,L县农联社贷款不良额与不良率双降,经营压力大为减轻,信贷投放空间得到扩展。2010年7~9月份新增贷款19017万元,在货币政策趋紧,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有所收紧下,农联社贷款大幅增长,成为当地信贷投放的新亮点。2010年L县4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仅增加5032万元,同比少增58419万元。而农信社由于轻装上阵,信贷投放大幅增长,贷款增加59263万元,占全县贷款增量的6

3.12%,同比多增42222万元,增量是上年的3.48倍。

三、本轮农信社改革彻底修复农信社“破窗”,绐地方政府积极处置农信社不良资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国经济改革已经历30多年,农村金融改革也走过了30余年历程。在此期间,农信社的改革一直在自我否定中不断推进,前期历次改革均未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地方政府与农信社的关系,多年来大家普遍的感受就是其干预农信社经营,

将其视为自己的“钱袋子”和“取款机”,强制其为不符合信贷标准要求的企业发放贷款,从而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那为什么2003年开始的本轮改革之后,地方政府会突然180度大转弯,从行政干预转为置换收购农信社不良资产呢?前期改革为何次次失败,而本轮改革又是抓住了哪个症结从而获得成功呢?笔者在对农信社改革历程进行反复研究之后,基于心理学“破窗理论”找到了答案。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简要回顾

1.改革之初的定位隐患。农信社改革之初,国家对其的定位为其后来历次改革失败埋下了隐患。197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把其交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的报告,同意将农信社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将其交给农业银行管理。

2.农行管理期间一系列不彻底的改革。1984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农业银行通过县联社来领导农信社。198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信用社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同时又强调“接受农业银行领导”。农信社处于独立经营与接受农行领导并存的尴尬局面。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将农村信用社联社从中国农业银行中独立出来,办成基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到1995年底,全国已有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50219个,县级联社2409个。

3.合作制规范与整顿。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6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

工作,对其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199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央行文件,要求“组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自律组织,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1999年,央行提出“逐步组建农村信用社地(市)联社”,“建立省级信用合作联社或协会”。至2000年,全国共组建65家地(市)联社,6家省级联社和5家省级信用合作协会。

(二)历史问题和所有者缺位是历次改革均未解决地方政府干预的根本原因

经过25年的改革,农信社的问题可谓越改越多,金融机构能有的问题它全存在: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没完善,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没理顺,管理职权和责任不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风险大。自1994年开始全国农信社连续10年亏损,2002年当年亏损58亿元,历史亏损挂账近1500亿元。截至2002年末,全国农信社资不抵债额高达3300多亿元,资本充足率为-8.45%,资本净额为-1217亿元,不良贷款5147亿元,不良贷款占比达36.93%,其中,地方政府干预问题越来越严重。本轮改革之初,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指出,农信社历史包袱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问题,也有经营管理的问题,还有经济体制的问题,外部干预也是重要原因。这个问题为何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呢?我们以心理学的“破窗理论”来进行解释。

1.“破窗理论”的基本解释。多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一项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放在街区,其中一辆把车牌摘掉,并且把顶棚打开,结果这辆车一天之内就给人偷走了;而另一辆摆了一周也无人问津,后来他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还有一个被称为校园里的“破窗现象”:班里新来了一个留级生,由于他的勤奋努力,使得原本想混日子的同学受到震动,学习气氛开始转好,有时老师反复强调的重点,有的人或许不以为然,但是他的一句话“这个内容会考到”,便会立即引起高度重视,留级生的话比老师的还有效!这说明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破的玻璃,能有效阻止“破窗现象”于萌芽状态。

2.政策性“破窗”屡屡出现,导致地方政府对农信社行政干预积重难返。农信社在农行管理期间,由于农行实行总行和地方双重领导,导致农信社在地方行政指令下被动发放了较多支持乡镇企业、“三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贷款;农信社脱离农行时又被划入了大量农信社认为不应由其承担的不良贷款;清理农村基金会和整顿城市信用社时又并入农信社大量不良资产。这些政策性的“破窗”给农信社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一提起坏账,很多人第一个反应就是违规放贷,但就农信社而言,早期不良贷款很大一部分都是政策造成的。农信社是服务弱势群体的,很多业务都是赔钱的,而且维持那么大规模的基层网点,自身消耗比较大。特别是在农行管理时期,农信社一直以服务农村金融业为己任,从没有计较过收益上的

得失,哪里有金融需要,哪里就有农信社,最终形成了大量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认为农信社就是“钱袋子”和“取款机”,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进行行政干预,导致大量“干预性”不良贷款。

3.“所有者缺位”使农信社缺乏及时修复“破窗”的机制。在农信社几十年的改革历程中,始终没有建立一个破窗能被及时修复的机制,这就是“所有者缺位”。在其改革历程中,第一阶段强调农行的领导,第二阶段强调合作性,但实际上农信社真正的出资人“社员”从未真正参与管理,甚至没有基本的管理知情权,这就导致严重的“所有者缺位”,也就是所谓的“产权不清晰”。一个偌大的资产过万亿的农信社系统搞来搞去产权都不清晰了,地方政府怎么会不干预其经营呢?因为这个单位没有“主人”,也就导致出现问题后没有人及时出来要求改正,缺乏及时修复“破窗”的机制。

4.破窗重重的农信社。由上可知,政策造成了“破窗”,而“所有者缺位”使破窗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这就使地方政府以及农信社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认为这就像一辆玻璃破碎、顶棚打开、拆掉车牌放在街区无人要的旧汽车,自然不会得到认真的管理,所谓“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那管理体制又怎么能够理顺、管理职权和责任又怎么会明确呢?这些“破窗户”给地方政府造成的无序感觉使得违规干预甚至违法干预在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滋生,最终导致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农信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实只有一部分是前期政策造成的,另一部分则是因历史问题没得到解决而被浑水摸鱼形成的。

(三)彻底修复“破窗”和建立及时修复机制是本轮改革后地方政府主动承担农信社不良贷款责任的根本原因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要使农信社摆脱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需要抓住两个关键点:一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问题,彻底修复“破窗”;二是明晰产权,建立破窗及时维修机制。而2003年开始的本轮改革正是抓住了这两个关键,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1.一揽子解决历史问题,“破窗”被完全修复。前文已经提到,本轮改革之初,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指出,在农信社历史包袱产生的诸多原因中外部干预是重要原因。据此,对农信社的损失,中央分摊一半,地方和农信社承担另一半,采取央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国家财政补贴、减免所得税和营业税等方式,一揽子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全部历史遗留问题。这就使农信社的“破窗”被完全修复。

2.花钱买机制,“破窗”及时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前文我们提到,产权不清晰是农信社的症结所在,这次改革对于农信社产权制度实行了根本性的突破,不再强调“合作性”,而是要把农信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型地方金融机构。而且,央行给予农信社专项票据支持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发行、兑付双考核,用央行副行长易纲的话说,叫做“花钱买机制”,要求农信社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只有达到了央行的考核标准,专项票据才能够发行和兑付。这就促使农信社初步建立了“破窗”及时修复机制。

3.交由省政府管理,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机制长效性。本轮改革在农信社体制上有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明确提出将农信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国家监管机

构实施监管,农信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这样做,有利于农信社的长远发展。一是农信社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不能割裂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也有责任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管理和支持;二是随着金融形势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省级政府已经具备了管理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能力,交由地方政府管理,有利于明确管理责任,也有利于为农信社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当然,省政府对于农信社的管理只能是间接的、宏观的,不能直接干预农信社的业务经营活动。

(四)“破窗”修复,地方政府对农信社新增不良贷款具有及时处置的压力

本轮改革结束之后,农信社前期不良已经“一揽子”解决,通过花钱买机制使“破窗”及时修复机制初步建立,更重要的是通过将管理权交由省级政府负责,明确了管理责任。对于农信社新增的不良贷款,不可能再由中央财政或央行来埋单,而只能由地方财政进行处置。在这种背景下,由于省委省政府对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在人、财、权等方面有较强的控制权,省级财政不会代县政府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而且一旦某县农联社不良率过高引发风险,还可能受到上级政府的问责,所以地方政府有及时处置农信社不良资产的压力。

四、金融生态环境对信贷投放的影响使地方政府有协助农信社及时处置不良资产的动力

(一)上级政府考核压力是推动地方政府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的重要因素

央行行长周小川(2004)提出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以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衡量地方发展环境的重要指标,并被众多地方政府列入政绩考核体系。而贷款不良率又是反映金融生态环境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所以地方政府对农信社贷款质量尤为关注。

以L县所在的D市为例,该市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参谋推动下,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2005年和2007年D市政府先后颁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2008年正式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考核内容。2009年又将金融工作列入年终单项考核,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力度。2007-2010年,市政府连续4年召开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题会议,营造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在考核压力下,地方政府积极优化当地金融生态环境,而降低贷款不良率则成为当务之急,由于县域内只有农联社为法人机构,且其不良贷款最终将由地方财政负责,所以县政府对于及时处置其不良资产具有较强的积极性。

(二)金融机构区域限批政策是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根本因素

近年来金融机构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对于地方贷款不良率高度关注,特别是对于县域金融环境,更是纷纷予以评级和排名,将指标较差的区域列为“高风险区”,在信贷审批上程序严格,甚至个别行还实行了“区域限批”政策,也就是对不良率过高的县域不予审批新增贷款。这一做法对地方政府触动极大,因为一家银行的不良率可能导致多家银行均不再放贷,直接影响当地整个经济发展。从这一角度出发,假如当地农信社不良率过高,地方政府就有及时协助处置的动力,而且地方政府还积极协助其他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

五、几点启示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正是由于本轮农信社改革中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并将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才使地方政府真正断绝了“浑水摸鱼”、“搭车干预”的做法,并不得不承担起协助农信社处置不良资产的责任。而各界对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视又使地方政府有了主动为农信社处置不良资产的动力。这两点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金融体制甚至经济体制以及进一步深入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大有启示。

一是改革要找到症结所在。正如农信社前期改革所示,争论停留在“民办”还是“官办”,农行管理、央行管理还是行业自律,其实都没有抓住所有者缺位的症结。

二是改革要从症结入手,彻底解决历史问题,将“破窗”完全修复,不留隐患。正如本轮改革所示,将历史遗留问题一揽子解决,使农信社管理和经营层再不可能以此为借口经营不善,地方政府再也无法借机干预其经营。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保证一旦再次出现“破窗”能够及时修复。本次改革将农信社管理权移交省级政府,为农信社发展优化了环境,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利于其长期科学发展。

四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激励机制。以D市为例,正是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对县(市)的考核,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正是金融机构针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区域限批”政策,才使地方政府有了帮助农信社处置不良资产的动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3-06-05 | 阅:1 转:26 | 分享 修改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 2008-10-20 15:40:13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保全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第四十五条第三、第四、第五款分别认定的贷款类别。 第三条用央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以及其他不良资产清收管理参照此 办法执行。 第四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有效运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标准 第五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第六条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形式净收回。清收的标准

为: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收回的抵债资产当即变现,全部或部分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七条不良贷款盘活是指通过对企业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或通过借新还旧等形式,使贷款形态由不良转为正常。不良贷款盘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务主体合格,社企关系正常; (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盈利能力较强,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 (三)企业按时支付当期利息,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如有新增贷款,企业必须按时还本付息; (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 (五)属于周转性贷款; (六)符合有关贷款操作规定和审批程序,并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额欠款不适用盘活的形式清收。 第八条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一部分或全部丧失的 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保全的标准为: (一)原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了合格的承贷主体; (二)原担保手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贷款或原不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重新办理了合格有效的担保手续; (三)原已失去诉讼时效的贷款重新恢复了诉讼时效。 第九条以资抵债是指在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依法或协议取得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资产,用于抵偿借款人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以资抵债的具体程序、办法和标准等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组织形式 第十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组织形式包括岗位清收和责任清收。 (一)岗位清收是指农村信用社设置专门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岗位,配备专门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人员,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的现金清收、盘活、保全、接收抵贷资产等项工作。岗位清收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1、委托集中清收(以下简称“集中清收”)。即由县联社成立或指定专职机构接受辖内信用社委托,通过协商、或依法提起诉讼等手段,集中负责辖内信用社委托的,除信用社自行清收以外的所有不良贷款的现金清收、盘活、保全、接收抵债资产等项工作的行为。 2、自行组织清收(以下简称“自行清收”)。即由信用社自行负责信贷质量相对较好,清收难度不大,或不良资产数额不大,清收费用较低,以及逾期贷款的现金清收、盘活、保全、接收抵债资产等项工作的行为。实行一级法人的县联社组织的不良贷款清收属于自行清收性质,但应参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非参数统计分析

354 《商场现代化》2007年4月(中旬刊)总第500期 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是发放贷款。贷款的质量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不良贷款率的高低。为了对某市农村信用社的目前不良贷款结构的基本状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进一步研究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对策,笔者先后在该市的不同地区选取六个有代表性的农村信用联社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围绕着不良贷款的变化展开的。下面是选取的六个县从2001年到2005年的不良贷款率。(单位:%) 我们把六个县看作六个区组,农村信用社在这五年时间每年都采取新措施降低不良贷款率,所以我把这五年当成五种处理。每个县这五年的时间里都有下降趋势。我们运用Page检验,看是否存在下降趋势。原假设为五种处理的位置参数是相等的,H0:x1=x2=x3=x4=x5; 备择假设为H1:x1>=x2>=x3>=x4>=x5。各观察值的秩如下表:构造P统计量,P=1*29+2*23+3*15+4*16+5*7=219 因为我们是检验是否单调递减。查Page表可得,在a=0.05的时候。临界值是291,d=6*5*(5+1)^2/2-291=249,当P(P<=249)=0.05,因为所计算出来的P值为219<249,所以P(P<=219)<0.05.所以我们拒绝原假设,认为这五年来不良贷款率存在递减的趋势。由此我们知道,农村信用社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降低了不良贷款率。 一、不良贷款率的情况1.不良贷款比率较低的原因分析 (1)直接收回不良贷款。由于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部门层层下达清收不良贷款任务,县联社分解到各基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净压缩任务,信用社再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经过信贷人员的清收直接收回部分历年发放不良贷款,是不良贷款的数量减少,降低了不良贷款比率的一个原因。但是,从调查的结果看,直接收回陈年的不良贷款不多,说明通过直接收回不良贷款来降低比例的力度是有限的。 (2)借新还旧减少不良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银发〔2000〕303号)规定,贷款符合“四个条件”即: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借款手续;贷款担保继续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可以进行盘活。由于农村信用社目前还实行期限管理的贷款“四级”分类,导致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减少不良贷款,从而掩盖的贷款的真实形态,这种的现象占一定的比例。 (3)呆账核销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通过以经营效益,通过核销不良贷款,实行账销案存保留追溯权,也是当前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主渠道之一。 (4)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由于国务院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央提出扶持政策,因此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这也是近两年来,降低不良贷款的主要因素之一。 2.不良贷款率下降原因分析 (1)从客观上的分析,除了上述四点原因产生不良贷款比率下降的客观原因外,导致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还有一个是信贷规模的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规模壮大,农村信用社也不断加大信贷规模,增加新的贷款投入,在总贷款中不良贷款不变的前提下,不良贷款占比也随之下降。 (2)从主观上讲,由于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不 良贷款措施不断加强。基层农村信用社相应做出依法清收、责任清收、岗位清收,以及奖励清收等措施。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全市各个县的不良贷款率与上年相比全都下降,而且现在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 二、对策与措施 1.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和办法,盘活现有不良贷款 (1)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指通过法院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依法清收的对象是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依法清收可以有效改善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2)责任清收。责任清收是指能够确定具体责任人,并负有终身清收责任的贷款。不良贷款谁发放的就由谁去收回,不能收回 贷款要追究放贷员的责任,做到贷款发放“包放、包收、包资金安全”。这种规定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3)岗位清收。岗位清收是指信贷人员对包片辖区内负有岗位清收责任的贷款。岗位决定责任,你在什么岗位上就要承担什么责任,不管不良贷款是不是你发放的,你都有责任收回。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信贷员的责任心和收回不良贷款的紧迫感。 (4)奖励清收。奖励清收是指信用社拿出专项费用设立清收盘活不良贷款集体和个人奖项,奖励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员工。奖励清收可以切实调动所辖单位和员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积极性。 此外,农村信用社还可进行不良资产保全。对一时难以收回的贷款逐一落实债权,必要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如果不良贷款在两年内不催收,担保人就不承担责任,因此必须在两年之内对其进行催收,农村信用社可采取半年就催收一次的办法以保全信贷资产。 2.建立切实可行责任追究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1)明确信贷岗位的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信贷员责任心,从源头上控制贷款风险。 (2)严格信贷损失的赔偿制度,凡是对贷款造成损失的,对相关信贷员应有一定的经济处罚, 并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分级全额追究审批人员的贷款损失赔偿,体现了责权利对应的关系。 (3)实行信贷责任的终身追究制度,防范信贷人员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及杜绝违反贷款操作规程,以贷谋私。 总之,农村信用社要严格管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和办法,盘活现有不良贷款;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良性循环,实现了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非参数统计分析 周 婧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财经论坛

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研究

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例 研究 ——基于破窗理论和金融生态环境理论视角 李彬彬 2012-11-15 10:13:08 来源:《金融与保险》2012年第9期 一、引言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经营的行政干预备受诟病。然而,近年来山东省多个县(市)政府采取土地置换甚至直接购买的方式帮助农信社处置不良贷款。地方政府为何一改强制农信社放贷支持当地企业的“传统”而变为以“真金白银”支持农信社发展呢?笔者通过深入调研发现,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始于2002年的本轮农信社改革从根本上修复了农信社的“破窗”,地方政府对农信社新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无法再推诿责任;二是银行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地方不良率过高将直接导致下一步的贷款投放受限并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所以地方政府有及时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动力。本轮改革央行是“花钱买机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则是“花钱买环境”。 二、地方政府置换收购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例 山东省D市11家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以下简称“农联社”)在本轮改革中共获得央行专项票据资金支持7.55亿元,2008年已全部兑付。改革后该市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并完善,股本实力不断壮大,资产质量大幅提高,支农能力明显增强。但部分县农联社受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影响,不良贷款出现反弹,个别县联社不良率过高,甚至导致所在县的区域不良率整体上升。为及时化解风

险,该市农联社系统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整体处置不良资产。截至2010年末,共有7家县(市)农联社由当地政府采取土地置换或由财政下属公司直接购买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16.35亿元,而2010年末该市11家农联社(农合行)股本金余额为16.72亿元,相当于政府出资重建了全部信用社。下面我们以L县农联社为代表做深入研究。 (一)不良率高企,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恶化:L县政府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的背景 2004年L县农村信用社通过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3141万元。但由于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其不良贷款额逐年增加,同时存款增长缓慢,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均突破监管部门要求。截至2009年末,该社存贷比高达102.34%,不良贷款额98386万元,不良率60.24%,资本充足率为-18.26%。不良贷款长期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L县农信社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桎梏。由于L 县农信社长期以来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被银监会列为山东省农信社系统唯一一家高风险重点关注单位。 贷款不良率是衡量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L县农联社不良贷款额占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达88.58%,不良率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7.2个百分点,严重影响了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L县政府“花钱买金融生态环境” 为清收、盘活不良贷款,L县农信社于2010年3月至6月末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百日会战”,累计清收、盘活不良贷款8500万元。但这种方式对于接近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篇一: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一般只有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才可能得到信用借款。这种信用借款一般都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如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和补偿性余额等。 信用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人承诺: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关于置换核销贷款排查清理的报告

关于置换核销贷款排查清理的报告 根据省联社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行立即行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了工作时间表,坚持同起步、有侧重、分阶段的原则安排三项整治自查排查工作。至6月30日,辖内各经营机构完成了置换核销贷款的自查工作;7月10日前总行成立五个督导组完成了阶级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我行置换核销贷款排查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在参加省联社在巢湖召开的“半汤会议”后,我行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合规风险部,负责三项整治活动的组织、推动、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制定了《三项整治活动方案》、《三项整治活动实施细则》、《“三名”贷款专项整治宣传方案》、《三项整治活动应急预案》,要求置换核销贷款排查清理、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借名、假名、冒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并及时总结,经营机构负责人向总行出具承诺书等。 (二)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 为使我行的三项整治活动工作推进更快,让全员了解上级文件政策,知悉活动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我行层层召开

了动员会议。总行层面,于6月22日召开了全行三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支行班子成员,部门经理、副经理和小组办公室成员均参加了会议;经营机构层面,会后也纷纷召开了动员会议,全员领会三项整治活动精神,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部署落实近期相关工作等。 (三)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联系人制度。 根据省联社关于建立三项整治活动旬报制度的要求,我行根据各经营机构实际岗位状况,确定信贷会计或主外副行长为主联系人,公布联系电话按旬报送报表、阶段工作小结和工作信息等,以正式文件予以确定。同时,根据省联社要求,我行设立了举报电话三部,分别是合规风险部、审计稽核部和纪检监察室的办公电话,还公布了三项整治活动举报邮箱,由专人管理,每日登录查询。 (四)督促贯彻落实整改,制定督导方案。 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及时掌握各经营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总行制定了《三项整治活动督导方案》,由行领导亲自带队,并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包片分组,对全行三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经督导检查,各经营机构人员分工明确,都贯彻落实了活动要求,并层层签订了承诺书,负责清理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经营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置换、核销贷款阶段性全面清理排查情况向总行出具承诺书。 (五)加强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为加强舆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资金的安全性差,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良性发展,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瓶颈”。 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信用社对在农村信贷市场上的角色转变还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导致对风险控制的认识不足。企业的融资方式单一,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县级以下信贷市场全面收缩,信用社成为贷款的主力军,企业的贷款风险也主要转移给信用社,信用社为了争取客户,占领市场,风险控制退居次席,一些贷款的发放不是建立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还款能力上,而是建立在企业和行业一时的表面繁荣上。二是一些行政行为的干预也造成了不良贷款的形成。作为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农村信用社,为了处理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只能被动地接受一些行政指令向客户贷款,如前几年乡镇企业大发展时,信用社向他们的贷款较多,现在乡镇企业大多因管理不善、经营不当而倒闭,从而给信用社造成了资产损失。再如前几年一些村或村干部为完成农业税费任务,从信用社贷款垫缴农业税费,现在由于人员变动频繁,债务无法落实形成不良贷款。三是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特别是近几年,县级以下的中小企业转体改制较多,造成贷款无法落实,特别是有些企业恶意逃废信用社债务,从而形成不良贷款。四是农业经济效益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清偿能力较低,致使不良贷款产生。五是信用社存在重发放,轻管理,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现有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及信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场意识、风险意识不强,放人情债、关系债时有发生。六是信用社为了追求利润,没有真正按贷款用途所需的周转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签订的期限较短,也是造成不良贷款的一个因素。 对策:一、做好信贷资产风险防范工作,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完善信贷管理

【最新】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 模板

借款合同 (联社)阿信借字(20XX)第号 借款人(全称):XXXX 贷款人(全称):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XXX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XXX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XXX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XXX自XX年04月01日起至2012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

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学生黄远其 学号0926781613027 专业经济管理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县苏区黄布田心小组1号 邮政编码517400 指导教师熊大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目录 摘要 (4) 前言 (5)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5)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5) 1.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 (6) 2.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6) 2.1利率的不合理 (7) 2.2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7) 2.3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8) 3.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相关建议 (8) 3.1合理的利率水平 (8)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 (10) 3.3加强监管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2)

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摘要 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原因,而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破解中国农户贷款难题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文章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障碍,对策

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清晰)

***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清收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省联社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五级分类)的后三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以及央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和已核销的呆账贷款。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联社规章制度。 第四条联社负责全辖基层社不良贷款管理制度的制定,不良贷款清收、风险化解的指导和检查,对不良贷款进行监测、分析和考评。 第五条基层信用社负责对本社不良贷款管理、清收、监测、电子台账日常维护、完善,并根据电子台账格式建立“八个逐笔”手工台账,即:逐笔落实债务主体、逐笔落实

原责任人、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逐笔落实管理责任人、逐笔落实督办责任人、逐笔落实清收方向和方式、逐笔明确五级分类形态、逐笔分解落实清收任务。具体要求: 1.逐笔落实债务主体。逐笔对债务主体进行认定,要保证每笔贷款债权真实有效,要取得并保管近2年的有效债权确认证明文件,如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债权确认书、承债协议书、公安司法认定材料等。债务人落实有困难或落实不了的,要逐笔说明情况,追责到人,以信用社为单位汇总上报联社。 2.逐笔落实原责任人。原责任人分为贷款借据载明的贷款发放时的经办人、审查人、审批人,以贷款借据载明的相关人员为准。借据未登记相关人员的,联社将组织人员逐笔确认相关责任人,责任人不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而改变责任。 3.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清收责任人是负责清收不良贷款的直接操作者,是直接负责该笔贷款清收的人员,应由信用社主任、副主任、信贷员担任,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4.逐笔落实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是基层社主任,负责领导、支持清收责任人开展工作。 5.逐笔落实督办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是联社领导班子包片责任人,不良贷款清收实行督办责任制,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分片逐笔落实督办责任,负责督导该笔贷款的清收工作,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金融观察 农信村社不用良贷款的成因及策 对高向 波摘要本:文通阐过农村信用社述良不贷款的现,状出改提进农村用社信不贷 款良中存问题在的要性重通。过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流程分的析发现农村,用社信 内有部理混管乱、款信用借境恶环劣、地政策方干、预款贷审核不格严几等个突问 出题.针对目农村前信用社不贷良款中存在的题进问研行究,出一些提农村信 社不良用款贷在存问题改的对进策。关键词:村农用信社不良贷款对 策着随我国济经速的发展高,村信农用也社逐渐展发来起作,为中国农村金 融制的体标志,农村信社的用用作支是持业农开发农业与术技实的施。整个村 农用信社过通向外贷款在展农村发经济占据重要位置。着因农村信为社的用款贷对 象贷款方与式在存(3建)贷款立审核小组,贷对人的信款记用、家庭录收支 情况、资用途金行调进查判,贷断款人是有否力能偿还款贷经,过步审初批后将合 格,的款名贷单提上级管交人员进行理终。审()4确明用信社各部的门职。能特 性殊,村信用农:}土比起其他业在收企贷出回项上存在着款很大 险风,经调过,查为农因信村用社的融体制存在问题,所金以农村信社用的 款贷收回临面很着挑大战,这个问容题影响农村易信用的社健康发、阻碍农展村步,进针农对信村社贷用中的问题款行进析与分研究,提出改进策对变刻得不缓容。 一 (三建)立完善业的务行执与信贷问责制度。明确各部与员工的职门责对贷,款工流作程实行子监电控,了解并记贷录款人息,信贷成款功,后切关密贷款人的财 务动 态,注发现可能造不成贷良的情款况时针对情,况进行研究,上向 级提交份详细一的分报析告建立。降低不良贷的款激约束机 、 励农村信 用不良社款贷的成

最新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是指Ⅹ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及分支行,以下简称信用社或贷款社)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信用社在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信用社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五条贷款担保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本办法所称贷款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社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情形,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信用社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办法所称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抵押人)不转移对本办法规定可以接受抵押的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社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贷款社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贷款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出质人)将本办法规定可以接受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移交贷款社占有或者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向贷款社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社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物折价或者以贴现、拍卖、变卖质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使用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的,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2、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手续简单,方便灵活。 3、适用对象范围 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友情提示:具体业务详情请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 二、农户联保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联保贷款是由社区居民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联保小组由居住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农村信用社根据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联保小组的代偿能力,核定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限额,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相同。对单个联保小组成员的最高贷款限额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当地居民收入和需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应等状况确定。联保协议有效期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联保协议期满,经农村信用社同意后可以续签。在联保协议有效期内,借款者本人在原有的贷款额度内可周转使用贷款。联保贷款期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

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辖内经营单位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办事处也可设臵不良资产管理岗。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书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也开始实行贷款政策,方便了农村的经济周转,同时也满足了银行的资金流动要求。 但是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主要看你本人及家庭的信用状况和资产情况以及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保障等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种类有担保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你可以根据你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 担保贷款只要个人有充足的贷款理由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还款来源,由银行认可的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作为借款担保人,担保人可以是多个,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即可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质押贷款就需要借款人及质押物所有人均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即可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抵押贷款要借款人及抵押物所有人均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抵押物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符合贷款条件,办理相关的个人贷款抵押手续,银行即可办理相关个人贷款手续。 农村个人贷款的申请书面格式: 贷款申请书 xxx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因本人姓名从事 xx 行业,现目前要在 xxx 购回一批 xxx ,急需资金 xxx 万元,现已自筹资金 xxx 万元,尚欠 xxx 万元。故向你社申请贷款 xxx 万元,借款抵押物用本人坐落在 xxx 的土地(或房产),使用面积 xxx 平方米(土地(或房产)证号:)评估 xxx 元,作贷款抵押(详见评估报告书)。贷款期限 xx 个月,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感 ! 申请人:年月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总结(共15篇汇总)

第1篇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交流 非现场监管工作交流 §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 二、从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被监管单位的异常变化,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 三、按照年度工作重点,作好重点和难点工作。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一)根据省局强化不良资产监管,着力化解信用风险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信用社授信风险监测的通知》。要求各联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不良贷款、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和大额贷款以及关联方交易和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授信监测台账,建立了不良贷款、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大额贷款以及关联方和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授信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对50万元以上存量不良贷款及新发生20万元以上不良贷款,按月逐户逐笔监测,按季进行考核。下发了《关于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完成2007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目标的通知》。将不良双降等目标进行了分解,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确保完成2007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目标。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40.3亿元,占比281%,余额和占比分别较年初下降27亿元,93个百分点,分别完成计划的784%和726%。其中环翠区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下降79亿元,占比下降126个百分点,分别完成全年下降计划的138%和126%。 (二)建立了分局与省联社威海办事处监管与经营分析会议制度的规则。进一步推动了监管与被监管的互动与交流,及时、全面掌握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情况,加强监管政策传导。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三)根据省局强化合规监管,增强审计稽核作用的要求,制定《信用社内部审计报告制度》。要求各联社审计稽核部门每2年要对辖内分支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对联社高管人员的年度审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将审计报告及日常专项审计报告上报分局,至6月末收到省联社威海办事处及环翠区联社审计报告6份,实现资源共享,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将作为采取监管措施的参考资料。 二、从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被监管单位的异常变化,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 (一)通过参加联社贷审会发现环翠区联社继续向原超比例大户增加授信,并发生新的超比例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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