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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以安监部2009年下发《工作票制度》为基础,对该《工作票制度》部分内容做了细化和补充,重新修订工作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工作票包括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清理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及相关考核办法。

第三条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单位对本制度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章检修工作票

第四条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加强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的联系,从而保证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各部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执行检修工作票。

第五条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通用部分

1.1凡涉及对工艺设备进行停电、停气(汽)、停风、停水、停油操作的检修作业,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除现场设专人监护外,还必须含有对相关电源开关、气(汽)阀、水阀、断油阀专人监护,悬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警示牌,以防外人操作开关或阀门。(注:所指‘外人’是非工作票涉及的人员,以下同。)

1.2凡涉及工艺设备,在不停电、不停气(汽)、不停风、不停水、不停油条件下进行检修作业的,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除现场监护人外,专人对相关电源开关、气(汽)阀、水阀、断油阀现场进行监护,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以防外人操作开关或阀门。

1.3将主体设备上主体部件进行脱离本体,并且拆除后在现场地面维修的工作,必须开具工作票。将部件移至室内维修时可不开具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室内人员作业安全和维修技术,设专人对电动工具、大锤等主要工器具的检查和使用监护,确保工器具规范、安全使用。

1.4在检修工作中,需使用辅助设备或工具(如电焊机、气割、吊车、升降车、升降平台或其它起重工具等)进行作业的,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必须含有专人对辅助设备或工具的检查和正确使用的监护。

1.5在高空(高度在距地面2米以上设备或平台)、高温、高粉尘、强磁场、强电场、高湿、高噪音、弱光线的环境中检修作业,例如:

原料分厂多功能机组和与之配套的滑线、车间照明、轨道及各车间起重设备高空环境,供料净化筒仓各级平台,原料车间内的高温和强磁场环境,各车间冷却塔高湿环境,空压站的高噪音环境。其它分厂厂房内光线较弱的场所。

以上场所进行各项检修作业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协作的内容。1.6进入箱体、容器或管道内检修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必须含有先通风的内容,并在进口设有专人监护,根据实际情况对容器内氧气含量进行检测,并时刻与实地检修人员保持联系,监护人员必须保证检修人员时刻在视线范围之内。这类工作中检修负责人、监护人(一个或多个)必须使用对讲机沟通。

1.7、存放于生产车间、现场或靠近运转设备的备用设备(如母线提升框架、移动空压机、循环水泵等)的维修,必须开具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工作区域的安全监护,外人或车辆禁止进入检修区域。存放在非生产车间、现场,并且附近无运转设备、不牵扯带电操作的维修工作可以不开具检修工作票,但必须具备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并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8 对独立的电气系统或工艺设备电气部分维修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要含有跟随监护人进行监护,如果为高空作业(如桥式起重机),除跟随监护人外,还要安排现场地面监护人。

1.9对带电的配电柜、控制柜进行保养、清扫时,必须开具工作票,安全措施中除正常的设专人监护外,如果供电涉及到公用系统,必须有针对突然停电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1.10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或安技处、分厂直属班组)共同参与一项工作,如:槽大修车间吊运槽上部结构,必须由参与工作的主要车间签发一张总的检修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所属安技科科长或以上领导许可,相关车间安全监护人员全部到位,专人现场指挥,各参与工作人员联系通畅。

1.11点检工作不需开具检修工作票,但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相关安全规程和制度。点检前相关运行人员离开设备,点检负责人将设备断电,点检工作监护人负责各安全措施实施;有遥控器的由监护人收回并妥善保管。点检工作遵循“只检查,不维修”的原则,主要是指多功能机组、绝缘天车、及其它桥式起重机。检查完毕后,需对设备的功能、动作、安全设施等送电调试的,必须由点检负责人负责停送电,负责调试工作安全进行,工作过程由点检监护人和检修负责人负责安全监护。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点检负责人汇报至班组长,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检修任务,开具检修工作票进行设备消缺。点检、维修时间内,设备操作工或其他运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点检或维修工作,更不允许私自送电、开动设备。只能与点检维修现场负责人协调,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一切非正常程序的不利于人员、设备安全的指令。

1.12有专门维修、加工场所的单位,如车队车辆检修区,电焊班工具制作区、各车间自己所指定的检修基地或检修室,在这类场所维修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相关安全规程和制度,有专门监护人监护工作人员安全操作,有带领整个维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的操作安全和维修技术。1.13、对工艺设备实施的检修,需要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隔离、断电、消压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须开具检修工作票。

2、铝业四公司以下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

2.1压力管网系统阀门、压力表的安装、检修、更换工作;

2.2空压站空压机空气滤清器的清洗、更换及空压机的维修工作;

2.3法兰、管路、液压阀、气动阀、电磁阀等阀门的渗漏处理(槽上部检修可根据情况填写工作任务单进行工作);

2.4水泵、油泵、风机、电机、空调机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5在机组检修期间,某个系统辅助设备的停送电工作;

2.6在容器内、管道上进行的焊接工作;

2.7其它分厂内部认为应该执行工作票的检修工作。

2.8其他未规定的车间无法确定是否开工作票的,车间先向分厂安技科申请,经分厂安技科同意后方可工作。

第六条在发生故障情况下或夜间必须进行临时抢修工作时,经当班值班干部或设备所属车间主任允许,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录在运行交接班记录内。事后12小时内,检修班长或主任、运行班长或主任及值班干部必须将故障发生原因及处理的详细经过,记录在安技科《设备抢修登记簿》中。

第七条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签发工作票

1.1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1.2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1.3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

1.4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票许可人)签名或盖章。一张工作票涂改不得超过两处,并保证票面清洁。

1.5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

1.6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写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1.7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班长。

1.8运行班长审查发现问题,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则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2、接收工作票

2.1工作票送交和接收的时间

①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班长。

②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小时送交运行班长。

2.2工作票的审查和签收

①由运行班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

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

作票。

③运行班长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

登记,若此工作时间较长当班无法完成,运行班长必

须将此工作票交于下一班,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登记

好。

3、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3.1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班

长在适当时候布置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

全措施。

3.2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班长,经运行

班长了解执行情况无误后,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

手续。

4、工作许可

4.1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

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

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这项规定必须认真执

行。

4.2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

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

工作负责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

项。

4.3工作负责人对照自己持有的一份工作票检查安全

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

4.4两份均有双方签字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留存一

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许可开工的凭证。

4.5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开始工作

5.1二次工作许可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

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

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以后,工

作负责人方可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进入工

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任务分配情况、工作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

作人员交代清楚以后,方可发出开始工作的命令。工

作班成员在得到开始工作的命令后,方可按照分工到

设备、系统上开始进行工作,在工作负责人发出开始

工作的命令以前,工作班成员不得擅自在设备、系统

上开始工作。

5.2开工后安全措施原则不允许变动

①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

方变动安全措施。

②如确实需要变动安全措施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

方同意。

③安全措施变动后,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④工作重新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安全措施变动情

况、分工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

楚后,方可下达重新开工命令。

6、工作监护

6.1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履行好本人安全职

责。

6.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的离开和变更

①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

的人员临时代替。

②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

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

变更手续。

③临时代替工作负责人的人员或变更以后的工作负

责人都应履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7、工作延期

7.1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

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2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班

组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7.2两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

手续。

7.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

发工作票。

8、重新签发工作票

8.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8.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

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

将工作票收回时。

8.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

条件时。

8.4延期手续已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

8.5如果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

围时。

9、检修设备试运

检修设备试运行的几种情况:

9.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

作。

9.2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要启动检修设备

时,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工作现场,必须把所有的安全

措施撤除,对设备恢复送电。在试运行中发现问题需

要进行处理时,需要布置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手

续,实质上和工作前送交工作票、运行布置安全措施、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是相同的,只是使用原来的工作票

而已。如果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

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0、工作终结

10.1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的工作

①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

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②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

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0.2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①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

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②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

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

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或设备变动记录簿上

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③运行班长(或作业长)根据收回“已执行”工作票,

按照计划确定是否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10.3已执行工作的检查保存

①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②每月(上月18日-下月17日)各分厂安技科将对工

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作出合格率评价,于每月18

日将统计结果上交设备科。

③工作票应保存3个月。

第八条“三种人”的条件及应负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或由主任提出经厂主管

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

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门考核,主

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班长签发本班组所管辖的设备系

统,且同其它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是公用系统

和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

应具备的条件:

(1)悉设备系统及性能;

(2)熟悉安全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

分;

(3)掌握人员的安全技术条件;

(4)了解检修工艺。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2、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班长及以上级别领导担任,能

够布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相关设备哪些有压力、

高温、毒性和爆炸危险等。

3、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一般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

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应具

备以下条件:

(1)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

(2)掌握检修设备的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3)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工作负责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

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九条考试合格,经分公司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名单应以书面形式公布。

各分厂每年必须组织“三种人”进行一次考试,考

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取消“三种人”

资格。

第十条工作票监护人职责及要求:

(1)、熟知本岗位安全隐患点和危险源。

(2)、熟知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熟知检修工作所需工具的正确操作规程。

(4)、能清晰辨认检修现场的安全隐患点。

(5)、必须保证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从始至终严格执

行,检修工作完毕后监督清点人数,及工器具的数量。

(6)、对检修人员的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动作及行为必

须及时的严厉制止。

(7)、对于高空作业的,要做好地面行人的指挥及与

运行人员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票中“必须执行的安全措施”一栏的

填写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

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泄

压、断油等。

2、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

的措施。

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

措施。

4、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由工作票

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安排执行,执

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中由执行人打勾并

签字确认。凡是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应注明“检

修自理”。

第十二条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

的填写

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扩

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3、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由工作

许可人填写并安排执行,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

填写“无补充”执行栏中填写“无执行”。

第十三条本文所指工作票为机械类工作票,动力分

厂(车间)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运行操作票

第十五条为了规范职工操作,避免因误操作而造成

的设备及人身事故,各分公司必须执行运行操作票制

度。

第十六条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1、需要改变流程的操作;

2、大型设备的启停操作;

3、公用系统的投入与解列;

4、铝业四公司以下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

4.1空压站空压机、供料净化除尘系统等这类设备的

起停;

4.2各原料配电室配电柜、原料槽停送电作业。

4.3各类风机、冷干机、水泵的启停及切换操作(包

括罗茨风机、供料风机、循环水泵等)。

4.4空压机由空压机岗位人员(已定岗)进行操作,

供料净化除尘系统应由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其

它操作应有本岗位已定岗人员进行操作或直接由负

责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

4.5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将操作票操作步骤进行“标

准化”,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本文所指操作票为机械类操作票,动力分

厂(车间)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原料槽的停送电作业用《原料槽停送电操

作票》,其他操作用《铝业公司运行操作票》。

第四章清理工作票

第十九条在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时,为了保证安

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各

分厂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清理工作票。

1、所有料仓、压力容器、管道、收尘器、大型风机、

等设备清理工作必须执行清理工作票。

2、供料净化车间大型氧化铝料仓、除尘器等设备到

了清理周期或堵塞时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告(含安全措

施),由分厂安技科和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铸造混合炉炉衬清理、阳极中频炉炉衬清理、各

车间循环水池清理必须开具清理票。

4、原料车间原料槽清理必须开具清理票,其安全措

施必须含有专人对氧气、乙炔、移动空压机、气动风

镐等相关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监护。

5、阳极车间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等设

备清理时开具清理票。

6、各车间厂房制动梁、轨道的清理,以及高空平台、

建筑物顶面或侧部、厂房顶面,及0.5米以上深度的

地坑内清理杂物时,要开清理票,现场工作负责人与

监护人必要时采用对讲机沟通。

7、进入料仓、压力容器、收尘器、清理前,由车间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起全面检查安全措施是否

已全部落实。确认已停电挂牌、停水、停汽、停料后

才允许进入清理。

8、清理一台设备开一次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的全

部准备及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9、遇到特殊及紧急情况,车间电话申请,所属分厂

安技科长或厂长批准后可先进行清理工作,同时补办

工作票,但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

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0、车间内部清理不影响生产的小型槽罐或管道时,

由班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批准即可执行。

11、清理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车间验收合格后交付生产使用。

12、杜绝对正常运转的设备进行清理。

13、其它分厂内部认为应该执行清理票的工作。

第五章动火工作票

第二十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

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的各个级别的明火作业。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

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

作票

第二十一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

1、动火工作票在修设备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

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

行动火作业。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

行检修工作票规定。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

作业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

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

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

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

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

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

人独自进行。

5、动火工作票编号在分厂内部由安技科自行编制后

下发各车间并做好发放纪录,动火工作票编号不能和

检修工作票编号混编。

6、动火工作力争当天结束。如特殊情况需要连续几

天进行动火,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

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

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7、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喷灯、设炉

生火或检修作业时,可能激发火花,动火工作均须办

理动火工作票。如油区、油库、天然气站围墙外50

米范围内、油系统、运输和储油容器、油变压器上,

SF6断路器上、用油设备、机组各轴承上,乙炔容器,

有可能经加热后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

器、电缆夹层、电缆沟内,易燃性粉尘较大的场所等。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违章动火:

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

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可

燃气罐存放区域。

9、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

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

都应有所区别。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

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所以根据危害程度,

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第二十二条动火工作票的级别划分:

动火级别一般可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危险

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

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如: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油泵、油管、主

油箱、主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

锅炉本体等区域。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电焊、气焊、

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

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一级动火作业。从事动火

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2、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主控室、

电气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库房内部、油泵房

内、油库围墙以内,天然气管道、油管道5米以内、

锅炉房内、易燃易爆容器周围5米以内、各部门小型

油库内、制粉系统、皮带间内。

3、三级动火区是指一、二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

位、场所,禁止明火区域。除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

外50米以内的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工作必须由动火单位的班长(如班长不

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

技科审核,厂长批准,安技处长和分公司总经理协同

公司消防保卫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共同拟定,批准后方

可执行。

2、二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

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

审核,厂长批准,安技处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三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

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分厂安技科审核,

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动火工作票执行程序

1、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由动火单位班组长担任,消防

监护人应由车间特指定的专人担任。

2、动火工作票审批后,由工作负责人按《安规》要

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经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签字方

可动火,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

监护人必须全过程在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终结时,由

工作负责人履行相应的手续,动火作业转移时,应重

新签发动火作业工作票,对于不能一次连续完成的动

火作业,比如大修期间需要间断性动火作业的,工作

负责人或动火执行人在每次重新动火前,必须通知消

防监护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布置后再

开始动火作业。

第二十五条动火工作票应用圆珠笔或中性笔填写一

式两份分别由消防监护人与动火工作负责人各执一

份,并保存三个月以上。票面不得任意涂改,如有涂

改则应将原票作废并从新填写并在工作票的上加盖

“作废”章。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动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

1、消除现场可燃物。

2、对电缆、电线、传输信号电缆、输油管道等相关

易燃易爆物体进行有效隔离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

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

3、对盛装油品的容器要使用碱液浸泡、冲洗、并用

蒸汽吹扫,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惰性气体换

置之后,必要时使用油气浓度探测仪器测定容器内的

油气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然物气体爆炸下限

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油气取样检测

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

动火作业结束后。

4、容器内施工时要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

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

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

6、高空作业时要考虑火花对地处物体的影响并做好

安全防护措施;

7、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

足够的灭火器材。

8、动火工作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

9、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

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

完料静、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签

字确认。

第六章注意事项

1、工作票应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

写一式两份,运行、检修各执一份,并保存三个月。

2、工作票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涂改则由工作票签发

人改正后签字确认,但一张工作票上不得超出2处改

动,否则应将原票作废并从新填写并在工作票的上加

盖“作废”章。

3、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

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的

交接班记录簿内。

4、工作票中提到的“专人”、“监护人”及工作票的

“三种人”在签字栏的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

5、对构不成开具以上四种票据的工作,必须有组长

级或以上人员在场负责工作现场技术和安全,且设有

专门安全监护人。

6、工作进行中,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均不得中途离

开现场,如特殊情况下,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需要暂

时离开工作现场的,先将该工作中止,经签发人和许

可人允许后,方能离开现场,等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回归原位后,再开工。工作负责人要将离开和归位时

间及人员姓名同步写入工作票。除工作负责人和监护

人之外,其它参加工作人员如要暂时离开现场,经工

作负责人允许后方可离开,由工作负责人将离开人的

离开和归位时间及姓名同步写入工作票。严禁两张工

作票上出现同一工作人员或随意调换工作现场。

7、执行工作票需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三种

人签字时,如有规定的签字人由于其它原因不能签

字,需该签字人的上一级领导签字负责。比如工作许

可人原则上是运行车间主任,当主任不能签字则由安

技科长签字负责,科长不在由厂长签字负责,如都因

事都不能签字,该工作签发人或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汇

报安技处,由安技处另作安排,不得私自开工。

8、工作票内容涉及的设备、开关、阀门或部件名称

编号清楚,任务明确、地点具体。

9、工作票在未办理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不准送电

或操作设备、辅机或其它工作范围内设备、设施。

10、已执行的工作票自工作终结时间起12小时内,

需在工作票终结时间处盖“已执行”章,作废和未执

行的工作票需在4小时内盖章。

11、除以上四种票外,公司原《抬母线作业票》、《电

解槽停送电操作票》、《槽上部工作任务单》、《设备缺

陷单》仍严格执行。

11、对讲机使用注意事项

11.1、需要使用对讲机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监护

人(一个或多个)必须配带对讲机,其他工作人员以

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配带。使用前要对对讲机做好

充分检查,确保电量充足,通讯正常,确定使用频道,

杜绝与其它单位混用同一频道。

11.2讲话人要用普通话,并保持不低于两次重复讲话

内容,受话人在领会讲话人语意后,要不低于两次重

复回复,确保沟通良好。

11.3、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各对讲机要注明携带人。

第七章工作票填写要求

1、工作票中第3项“参加工作人员”规范

1.1四个人及以下根据实际人数对应填写:XXX (、

XXX 、XXX、XXX)

1.2四个人以上填写:XXX 、XXX 、XXX、XXX

1.3、该栏无需填写共几人。

2、工作票中第6项“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规范

2.1需拉开的电源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正在检修,

禁止合闸”标示牌;

2.2需打开或关闭的阀门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操

作”标示牌;

2.3拉开的电源开关、取下的熔断器、打开或关闭的

阀门,名称一定要具体、详实,有双重名称(名称和

编号)的一定写明双重名称。

2.4各项措施语句要通顺,语言要简练。

2.5各项安全措施填写完毕,安全措施栏空余行大于

等于两行,填写终结符,应从第一空行起顶满两行做

结;空余一行,终结符占一行;无空行,可以不填写

终结符。

3、工作票中第7项“措施执行情况”规范

3.1每一项有检修负责人监护完成的措施执行完毕

后,用“√(负责人签名)”确认。

3.2每一项有运行许可人安排运行人员完成的措施执

行完毕后,用“√(许可人签名)”确认。

3.3需由检修工作人员个人完成的安全措施(如:劳

保用品穿戴,安全带佩戴等),注明:“检修自理”。

3.4所有“措施执行栏情况”栏中“√”和签名必须

在该项措施的结束行中。

4、工作票中第8项“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

的规范

4.1运行人员不进行措施补充,填写“无补充”。

4.2运行人员进行措施补充,必须分项详细写明所需

补充的措施。

5、工作票中第9项“补充措施执行情况”规范

5.1第8项“无补充”,第9项对应填写“无执行”。

无需检修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签字确认。

5.2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措施补充后,需检修负责人监

护完成的措施执行完“√(许可人签名)”确认。

5.3补充安全措施填写完毕,安全措施栏空余行大于

等于两行,填写终结符,应从第一空行起顶满两行做

结;空余一行,终结符占一行;无空行和“无补

充”措施,不需填写终结符。

6、工作票中第15项“允许恢复工时间”的规范

现场清理完毕后约5-10分钟运行人员准备试机,填写

此项(填写此项的时间与14项的时间间隔约5-10分

钟)

7、“作废、未执行、已执行”章的加盖规范

7.1工作票填写过程出现问题,工作票尚未做措施许

可工作前,在该票“工作票号”上,加盖“作废”字

样章。

7.2工作票填写正确,工作票尚未许可开始工作前,

由于某种原因,不予许可该项检修工作,在该工作票

第4项工作内容栏“工作内容”上,加盖“未执行”

章。

7.3检修工作已终结,在该工作票第14项工作终结时

间“日_时_分”上,加盖“已执行”章。

9、工作票中,设备编号、时间、签名、关键字(如:

拉、合、投、切等)不得进行涂改。

第八章考核细则

1、应开具工作票的工作没有开具工作票即开工,或工作票没开好提前开工,均属于无票作业,考核工作负责人安全奖50%,许可人、班长、主任安全奖30%,安技科检修安全工艺员、科长安全奖20%,对危害较大的工作无票作业连带分厂厂长10%,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撤职处理。

2、票面填写安全措施严重错误或遗漏,考核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许可人各100元每项。

安全措施填写不详细的如:未将需关闭阀门编号写清,考核工作票负责人50元每项。

安全措施中未进行打钩、签名的。考核该项安全措施的执行人、工作票负责人各50元每项。

3、工作中对安全措施执行不力或不执行的,由检修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200元每项,许可人100元每项,监护人100元每项;由运行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200元每项,负责人100元每项,运行相关监护人员100元每项。超过两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将中止工作,由签发人、许可人重新完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重新执行安全措施后再开工,否则视为无票作业。工作中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未到位即开工,考核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安全奖各20%。

4、工作进行中,监护人或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现场而工作仍正常进行的,考核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安全奖各20%,视工作的危害程度对主任及相关管理干部连带考核50-200元。

5、工作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二次延期未重新开具工作票的,考核工作票负责人200元,工作票许可人100元,签发人100元。

6、未办理终结手续即将设备交付运行的,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许可人200元。终结手续办理但相关人员未签字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考核工作负责、许可人、签发人各50%每次。

7、签字不合格、票面污浊不清、字体潦草难于辨认、填写格式错误每次每处考核责任人50元。

8、工作票登记不及时或盖章不及时的,考核工作负责人、班长各50元。

9、实际检修工作中,监护人员已提醒但外人仍强行进入的每人次考核100元。

10、工作中为应付上级检查对工作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工作负责、许可人、签发人各100% ,并给予撤职处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五条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通用部分

1.1凡涉及对工艺设备进行停电、停气(汽)、停风、停水、停油操作的检修作业,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除现场设专人监护外,还必须含有对相关电源开关、气(汽)阀、水阀、断油阀专人监护,悬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警示牌,以防外人操作开关或阀门。(注:所指‘外人’是非工作票涉及的人员,以下同。)

1.2凡涉及工艺设备,在不停电、不停气(汽)、不停风、不停水、不停油条件下进行检修作业的,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除现场监护人外,专人对相关电源开关、气(汽)阀、水阀、断油阀现场进行监护,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以防外人操作开关或阀门。

1.3将主体设备上主体部件进行脱离本体,并且拆除后在现场地面维修的工作,必须开具工作票。将部件移至室内维修时可不开具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室内人员作业安全和维修技术,设专人对电动工具、大锤等主要工器具的检查和使用监护,确保工器具规范、安全使用。

1.4在检修工作中,需使用辅助设备或工具(如电焊机、气割、吊车、升降车、升降平台或其它起重工具等)进行作业的,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必须含有专人对辅助设备或工具的检查和正确使用的监护。

1.5在高空(高度在距地面2米以上设备或平台)、高温、高粉尘、强磁场、强电场、高湿、高噪音、弱光线的环境中检修作业,例如:

原料分厂多功能机组和与之配套的滑线、车间照明、轨道及各车间起重设备高空环境,供料净化筒仓各级平台,原料车间内的高温和强磁场环境,各车间冷却塔高湿环境,空压站的高噪音环境。其它分厂厂房内光线较弱的场所。

以上场所进行各项检修作业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协作的内容。1.6进入箱体、容器或管道内检修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必须含有先通风的内容,并在进口设有专人监护,根据实际情况对容器内氧气含量进行检测,并时刻与实地检修人员保持联系,监护人员必须保证检修人员时刻在视线范围之内。这类工作中检修负责人、监护人(一个或多个)必须使用对讲机沟通。

1.7、存放于生产车间、现场或靠近运转设备的备用设备(如母线提升框架、移动空压机、循环水泵等)的维修,必须开具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含有工作区域的安全监护,外人或车辆禁止进入检修区域。存放在非生产车间、现场,并且附近无运转设备、不牵扯带电操作的维修工作可以不开具检修工作票,但必须具备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并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8 对独立的电气系统或工艺设备电气部分维修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要含有跟随监护人进行监护,如果为高空作业(如桥式起重机),除跟随监护人外,还要安排现场地面监护人。

1.9对带电的配电柜、控制柜进行保养、清扫时,必须开具工作票,安全措施中除正常的设专人监护外,如果供电涉及到公用系统,必须有针对突然停电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1.10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或安技处、分厂直属班组)共同参与一项工作,如:槽大修车间吊运槽上部结构,必须由参与工作的主要车间签发一张总的检修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所属安技科科长或以上领导许可,相关车间安全监护人员全部到位,专人现场指挥,各参与工作人员联系通畅。

1.11点检工作不需开具检修工作票,但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相关安全规程和制度。点检前相关运行人员离开设备,点检负责人将设备断电,点检工作监护人负责各安全措施实施;有遥控器的由监护人收回并妥善保管。点检工作遵循“只检查,不维修”的原则,主要是指多功能机组、绝缘天车、及其它桥式起重机。检查完毕后,需对设备的功能、动作、安全设施等送电调试的,必须由点检负责人负责停送电,负责调试工作安全进行,工作过程由点检监护人和检修负责人负责安全监护。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点检负责人汇报至班组长,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检修任务,开具检修工作票进行设备消缺。点检、维修时间内,设备操作工或其他运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点检或维修工作,更不允许私自送电、开动设备。只能与点检维修现场负责人协调,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一切非正常程序的不利于人员、设备安全的指令。

1.12有专门维修、加工场所的单位,如车队车辆检修区,电焊班工具制作区、各车间自己所指定的检修基地或检修室,在这类场所维修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相关安全规程和制度,有专门监护人监护工作人员安全操作,有带领整个维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的操作安全和维修技术。1.13、对工艺设备实施的检修,需要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隔离、断电、消压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须开具检修工作票。

2、铝业四公司以下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

2.1压力管网系统阀门、压力表的安装、检修、更换工作;

2.2空压站空压机空气滤清器的清洗、更换及空压机的维修工作;

2.3法兰、管路、液压阀、气动阀、电磁阀等阀门的渗漏处理(槽上部检修可根据情况填写工作任务单进行工作);

2.4水泵、油泵、风机、电机、空调机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5在机组检修期间,某个系统辅助设备的停送电工作;

2.6在容器内、管道上进行的焊接工作;

2.7其它分厂内部认为应该执行工作票的检修工作。

2.8其他未规定的车间无法确定是否开工作票的,车间先向分厂安技科申请,经分厂安技科同意后方可工作。

第六条在发生故障情况下或夜间必须进行临时抢修工作时,经当班值班干部或设备所属车间主任允许,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录在运行交接班记录内。事后12小时内,检修班长或主任、运行班长或主任及值班干部必须将故障发生原因及处理的详细经过,记录在安技科《设备抢修登记簿》中。

第七条工作票的执行程序1、签发工作票

1.1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

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1.2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

签发人审核。

1.3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

1.4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

工作票许可人)签名或盖章。一张工作票涂改不得超

过两处,并保证票面清洁。

1.5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

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

待。

1.6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写一张总的工作票,工

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

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1.7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工作票应由

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班长。

1.8运行班长审查发现问题,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

重要遗漏,则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2、接收工作票

2.1工作票送交和接收的时间

①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班长。

②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小时送交运行

班长。

2.2工作票的审查和签收

①由运行班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

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

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

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

作票。

③运行班长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

登记,若此工作时间较长当班无法完成,运行班长必

须将此工作票交于下一班,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登记

好。

3、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3.1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班

长在适当时候布置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

全措施。

3.2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班长,经运行

班长了解执行情况无误后,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

手续。

4、工作许可

4.1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

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

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这项规定必须认真执

行。

4.2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

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

工作负责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

项。

4.3工作负责人对照自己持有的一份工作票检查安全

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

4.4两份均有双方签字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留存一

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许可开工的凭证。

4.5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开始工作

5.1二次工作许可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

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

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以后,工

作负责人方可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进入工

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任务分配情况、工作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

作人员交代清楚以后,方可发出开始工作的命令。工

作班成员在得到开始工作的命令后,方可按照分工到

设备、系统上开始进行工作,在工作负责人发出开始

工作的命令以前,工作班成员不得擅自在设备、系统

上开始工作。

5.2开工后安全措施原则不允许变动

①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

方变动安全措施。

②如确实需要变动安全措施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

方同意。

③安全措施变动后,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④工作重新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安全措施变动情

况、分工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

楚后,方可下达重新开工命令。

6、工作监护

6.1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履行好本人安全职

责。

6.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的离开和变更

①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

的人员临时代替。

②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

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

变更手续。

③临时代替工作负责人的人员或变更以后的工作负

责人都应履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7、工作延期

7.1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

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2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班

组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7.2两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

手续。

7.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

发工作票。

8、重新签发工作票

8.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8.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

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

将工作票收回时。

8.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

条件时。

8.4延期手续已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

8.5如果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

围时。

9、检修设备试运

检修设备试运行的几种情况:

9.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

作。

9.2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要启动检修设备

时,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工作现场,必须把所有的安全

措施撤除,对设备恢复送电。在试运行中发现问题需

要进行处理时,需要布置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手

续,实质上和工作前送交工作票、运行布置安全措施、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是相同的,只是使用原来的工作票

而已。如果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

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0、工作终结

10.1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的工作

①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

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②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

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0.2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①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

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②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

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

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或设备变动记录簿上

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③运行班长(或作业长)根据收回“已执行”工作票,

按照计划确定是否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10.3已执行工作的检查保存

①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②每月(上月18日-下月17日)各分厂安技科将对工

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作出合格率评价,于每月18

日将统计结果上交设备科。

③工作票应保存3个月。

第八条“三种人”的条件及应负的安全责任

2、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班长及以上级别领导担任,能

够布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相关设备哪些有压力、

高温、毒性和爆炸危险等。

第九条考试合格,经分公司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名单应以书面形式公布。

各分厂每年必须组织“三种人”进行一次考试,考

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取消“三种人”

资格。

第十条工作票监护人职责及要求:

(1)、熟知本岗位安全隐患点和危险源。

(2)、熟知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熟知检修工作所需工具的正确操作规程。

(4)、能清晰辨认检修现场的安全隐患点。

(5)、必须保证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从始至终严格执

行,检修工作完毕后监督清点人数,及工器具的数量。

(6)、对检修人员的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动作及行为必

须及时的严厉制止。

(7)、对于高空作业的,要做好地面行人的指挥及与

运行人员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票中“必须执行的安全措施”一栏的

填写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

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泄

压、断油等。

2、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

的措施。

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

措施。

4、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由工作票

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安排执行,执

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中由执行人打勾并

签字确认。凡是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应注明“检

修自理”。

第十二条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

的填写

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扩

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3、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由工作

许可人填写并安排执行,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

填写“无补充”执行栏中填写“无执行”。

第三章运行操作票

第十五条为了规范职工操作,避免因误操作而造成

的设备及人身事故,各分公司必须执行运行操作票制

度。

第十六条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1、需要改变流程的操作;

2、大型设备的启停操作;

3、公用系统的投入与解列;

4、铝业四公司以下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

4.1空压站空压机、供料净化除尘系统等这类设备的

起停;

4.2各原料配电室配电柜、原料槽停送电作业。

4.3各类风机、冷干机、水泵的启停及切换操作(包

括罗茨风机、供料风机、循环水泵等)。

4.4空压机由空压机岗位人员(已定岗)进行操作,

供料净化除尘系统应由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其

它操作应有本岗位已定岗人员进行操作或直接由负

责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

4.5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将操作票操作步骤进行“标

准化”,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本文所指操作票为机械类操作票,动力分

厂(车间)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原料槽的停送电作业用《原料槽停送电操

作票》,其他操作用《铝业公司运行操作票》。

第四章清理工作票

第十九条在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时,为了保证安

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各

分厂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清理工作票。

1、所有料仓、压力容器、管道、收尘器、大型风机、

等设备清理工作必须执行清理工作票。

2、供料净化车间大型氧化铝料仓、除尘器等设备到

了清理周期或堵塞时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告(含安全措

施),由分厂安技科和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铸造混合炉炉衬清理、阳极中频炉炉衬清理、各

车间循环水池清理必须开具清理票。

4、原料车间原料槽清理必须开具清理票,其安全措

施必须含有专人对氧气、乙炔、移动空压机、气动风

镐等相关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监护。

5、阳极车间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等设

备清理时开具清理票。

6、各车间厂房制动梁、轨道的清理,以及高空平台、

建筑物顶面或侧部、厂房顶面,及0.5米以上深度的

地坑内清理杂物时,要开清理票,现场工作负责人与

监护人必要时采用对讲机沟通。

7、进入料仓、压力容器、收尘器、清理前,由车间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起全面检查安全措施是否

已全部落实。确认已停电挂牌、停水、停汽、停料后

才允许进入清理。

8、清理一台设备开一次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的全

部准备及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9、遇到特殊及紧急情况,车间电话申请,所属分厂

安技科长或厂长批准后可先进行清理工作,同时补办

工作票,但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

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0、车间内部清理不影响生产的小型槽罐或管道时,

由班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批准即可执行。

11、清理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车间验收合格后交付生产使用。

12、杜绝对正常运转的设备进行清理。

13、其它分厂内部认为应该执行清理票的工作。

第五章动火工作票

第二十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

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的各个级别的明火作业。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

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

作票

第二十一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

1、动火工作票在修设备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

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

行动火作业。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

行检修工作票规定。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

作业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

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

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

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

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

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

人独自进行。

5、动火工作票编号在分厂内部由安技科自行编制后

下发各车间并做好发放纪录,动火工作票编号不能和

检修工作票编号混编。

6、动火工作力争当天结束。如特殊情况需要连续几

天进行动火,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

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

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7、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喷灯、设炉

生火或检修作业时,可能激发火花,动火工作均须办

理动火工作票。如油区、油库、天然气站围墙外50

米范围内、油系统、运输和储油容器、油变压器上,

SF6断路器上、用油设备、机组各轴承上,乙炔容器,

有可能经加热后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

器、电缆夹层、电缆沟内,易燃性粉尘较大的场所等。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违章动火:

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

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可

燃气罐存放区域。

9、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

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

都应有所区别。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

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所以根据危害程度,

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第二十二条动火工作票的级别划分:

动火级别一般可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危险

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

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如: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油泵、油管、主

油箱、主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

锅炉本体等区域。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电焊、气焊、

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

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一级动火作业。从事动火

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2、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主控室、

电气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库房内部、油泵房

内、油库围墙以内,天然气管道、油管道5米以内、

锅炉房内、易燃易爆容器周围5米以内、各部门小型

油库内、制粉系统、皮带间内。

3、三级动火区是指一、二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

位、场所,禁止明火区域。除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

外50米以内的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工作必须由动火单位的班长(如班长不

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

技科审核,厂长批准,安技处长和分公司总经理协同

公司消防保卫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共同拟定,批准后方

可执行。

2、二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

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

审核,厂长批准,安技处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三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

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分厂安技科审核,

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动火工作票执行程序

1、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由动火单位班组长担任,消防

监护人应由车间特指定的专人担任。

2、动火工作票审批后,由工作负责人按《安规》要

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经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签字方

可动火,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

监护人必须全过程在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终结时,由

工作负责人履行相应的手续,动火作业转移时,应重

新签发动火作业工作票,对于不能一次连续完成的动

火作业,比如大修期间需要间断性动火作业的,工作

负责人或动火执行人在每次重新动火前,必须通知消

防监护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布置后再

开始动火作业。

第二十五条动火工作票应用圆珠笔或中性笔填写一

式两份分别由消防监护人与动火工作负责人各执一

份,并保存三个月以上。票面不得任意涂改,如有涂

改则应将原票作废并从新填写并在工作票的上加盖

“作废”章。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动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

1、消除现场可燃物。

2、对电缆、电线、传输信号电缆、输油管道等相关

易燃易爆物体进行有效隔离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

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

3、对盛装油品的容器要使用碱液浸泡、冲洗、并用

蒸汽吹扫,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惰性气体换

置之后,必要时使用油气浓度探测仪器测定容器内的

油气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然物气体爆炸下限

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油气取样检测

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

动火作业结束后。

4、容器内施工时要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

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

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

6、高空作业时要考虑火花对地处物体的影响并做好

安全防护措施;

7、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

足够的灭火器材。

8、动火工作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

9、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

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

完料静、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签

字确认。

第六章注意事项

1、工作票应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

写一式两份,运行、检修各执一份,并保存三个月。

2、工作票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涂改则由工作票签发

人改正后签字确认,但一张工作票上不得超出2处改

动,否则应将原票作废并从新填写并在工作票的上加

盖“作废”章。

3、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

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的

交接班记录簿内。

4、工作票中提到的“专人”、“监护人”及工作票的

“三种人”在签字栏的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

5、对构不成开具以上四种票据的工作,必须有组长

级或以上人员在场负责工作现场技术和安全,且设有

专门安全监护人。

6、工作进行中,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均不得中途离

开现场,如特殊情况下,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需要暂

时离开工作现场的,先将该工作中止,经签发人和许

可人允许后,方能离开现场,等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回归原位后,再开工。工作负责人要将离开和归位时

间及人员姓名同步写入工作票。除工作负责人和监护

人之外,其它参加工作人员如要暂时离开现场,经工

作负责人允许后方可离开,由工作负责人将离开人的

离开和归位时间及姓名同步写入工作票。严禁两张工

作票上出现同一工作人员或随意调换工作现场。

7、执行工作票需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三种

人签字时,如有规定的签字人由于其它原因不能签

字,需该签字人的上一级领导签字负责。比如工作许

可人原则上是运行车间主任,当主任不能签字则由安

技科长签字负责,科长不在由厂长签字负责,如都因

事都不能签字,该工作签发人或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汇

报安技处,由安技处另作安排,不得私自开工。

8、工作票内容涉及的设备、开关、阀门或部件名称

编号清楚,任务明确、地点具体。

9、工作票在未办理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不准送电

或操作设备、辅机或其它工作范围内设备、设施。

10、已执行的工作票自工作终结时间起12小时内,

需在工作票终结时间处盖“已执行”章,作废和未执

行的工作票需在4小时内盖章。

11、除以上四种票外,公司原《抬母线作业票》、《电

解槽停送电操作票》、《槽上部工作任务单》、《设备缺

陷单》仍严格执行。

11、对讲机使用注意事项

11.1、需要使用对讲机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监护

人(一个或多个)必须配带对讲机,其他工作人员以

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配带。使用前要对对讲机做好

充分检查,确保电量充足,通讯正常,确定使用频道,

杜绝与其它单位混用同一频道。

11.2讲话人要用普通话,并保持不低于两次重复讲话

内容,受话人在领会讲话人语意后,要不低于两次重

复回复,确保沟通良好。

11.3、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各对讲机要注明携带人。

第七章工作票填写要求

1、工作票中第3项“参加工作人员”规范

1.1四个人及以下根据实际人数对应填写:XXX (、

XXX 、XXX、XXX)

1.2四个人以上填写:XXX 、XXX 、XXX、XXX

1.3、该栏无需填写共几人。

2、工作票中第6项“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规范

2.1需拉开的电源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正在检修,

禁止合闸”标示牌;

2.2需打开或关闭的阀门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操

作”标示牌;

2.3拉开的电源开关、取下的熔断器、打开或关闭的

阀门,名称一定要具体、详实,有双重名称(名称和

编号)的一定写明双重名称。

2.4各项措施语句要通顺,语言要简练。

2.5各项安全措施填写完毕,安全措施栏空余行大于

等于两行,填写终结符,应从第一空行起顶满两行做

结;空余一行,终结符占一行;无空行,可以不填写

终结符。

3、工作票中第7项“措施执行情况”规范

3.1每一项有检修负责人监护完成的措施执行完毕

后,用“√(负责人签名)”确认。

3.2每一项有运行许可人安排运行人员完成的措施执

行完毕后,用“√(许可人签名)”确认。

3.3需由检修工作人员个人完成的安全措施(如:劳

保用品穿戴,安全带佩戴等),注明:“检修自理”。

3.4所有“措施执行栏情况”栏中“√”和签名必须

在该项措施的结束行中。

4、工作票中第8项“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

的规范

4.1运行人员不进行措施补充,填写“无补充”。

4.2运行人员进行措施补充,必须分项详细写明所需

补充的措施。

5、工作票中第9项“补充措施执行情况”规范

5.1第8项“无补充”,第9项对应填写“无执行”。

无需检修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签字确认。

5.2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措施补充后,需检修负责人监

护完成的措施执行完“√(许可人签名)”确认。

5.3补充安全措施填写完毕,安全措施栏空余行大于

等于两行,填写终结符,应从第一空行起顶满两行做

结;空余一行,终结符占一行;无空行和“无补

充”措施,不需填写终结符。

6、工作票中第15项“允许恢复工时间”的规范

现场清理完毕后约5-10分钟运行人员准备试机,填写

此项(填写此项的时间与14项的时间间隔约5-10分

钟)

7、“作废、未执行、已执行”章的加盖规范

7.1工作票填写过程出现问题,工作票尚未做措施许

可工作前,在该票“工作票号”上,加盖“作废”字

样章。

7.2工作票填写正确,工作票尚未许可开始工作前,

由于某种原因,不予许可该项检修工作,在该工作票

第4项工作内容栏“工作内容”上,加盖“未执行”

章。

7.3检修工作已终结,在该工作票第14项工作终结时

间“日_时_分”上,加盖“已执行”章。

9、工作票中,设备编号、时间、签名、关键字(如:

拉、合、投、切等)不得进行涂改。

第八章考核细则

1、应开具工作票的工作没有开具工作票即开工,或

工作票没开好提前开工,均属于无票作业,考核工作

负责人安全奖50%,许可人、班长、主任安全奖30%,安技科检修安全工艺员、科长安全奖20%,对危害较大的工作无票作业连带分厂厂长10%,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撤职处理。

2、票面填写安全措施严重错误或遗漏,考核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许可人各100元每项。

安全措施填写不详细的如:未将需关闭阀门编号写清,考核工作票负责人50元每项。

安全措施中未进行打钩、签名的。考核该项安全措施的执行人、工作票负责人各50元每项。

3、工作中对安全措施执行不力或不执行的,由检修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200元每项,许可人100元每项,监护人100元每项;由运行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200元每项,负责人100元每项,运行相关监护人员100元每项。超过两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将中止工作,由签发人、许可人重新完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重新执行安全措施后再开工,否则视为无票作业。工作中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未到位即开工,考核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安全奖各20%。

4、工作进行中,监护人或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现场而工作仍正常进行的,考核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安全奖各20%,视工作的危害程度对主任及相关管理干部连带考核50-200元。

5、工作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二次延期未重新开具工作票的,考核工作票负责人200元,工作票许可人100元,签发人100元。

6、未办理终结手续即将设备交付运行的,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许可人200元。终结手续办理但相关人员未签字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考核工作负责、许可人、签发人各50%每次。

7、签字不合格、票面污浊不清、字体潦草难于辨认、填写格式错误每次每处考核责任人50元。

8、工作票登记不及时或盖章不及时的,考核工作负责人、班长各50元。

9、实际检修工作中,监护人员已提醒但外人仍强行进入的每人次考核100元。

10、工作中为应付上级检查对工作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工作负责、许可人、签发人各100% ,并给予撤职处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气工作票管理制度Word版

电气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动力二厂电气类工作票的签发,办理和终结的实施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动力二厂各装置电气类作业的检修工作。 2 职责 2.1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2.1.1 必须由各专业工艺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签发,也可由动力二厂批准的授权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2.1.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1.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2 工作许可人职责 2.2.1由运行班长担任,也可由动力二厂批准的授权人员担任。 2.2.2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2.3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2.2.4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2.2.5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 充。 2.3 工作负责人职责 2.3.1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 任。 2.3.2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见习期员工、初级工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2.3.3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3.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2.3.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 已知晓。 2.3.6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3.7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2.3.8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2.4专责监护人 2.4.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规定了北疆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1.2本办法适用于北疆发电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对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及管理。 1.3 本办法依据《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编制。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1.3条各规程规定。 2 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安健环室负责全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 各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负责本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实施操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工作票操作票的格式 3.1.1 工作票包括: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A)、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B)、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C)、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D)、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E)、热控工作票(附录F)工作联系单(附录G) 3.1.2 操作票包括:倒闸操作票(附录H)、热机(机械)操作票(附录I)、电气倒闸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J)、热机(机械)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K)、电厂热机检修工作停送电联系单(附录L)、定期切换试验卡(附录M)。 3.1.3 工作票、操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附录N、O) 3.2 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人安全职责 3.2.1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1.1 工作必要性。 3.2.1.2 工作是否安全。 3.2.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2 工作负责人职责 3.2.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2负责组织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电力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 公司属各单位: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修订版已经下发,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执行《细则》的基础上,对电气工作票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试行),并于即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补充规定(试行)有建议请随时与安监处联系。 一、工作票的执行 1、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必须执行网公司新下发的工作票格式。 2、应用计算机系统生成的工作票按程序传递,开工前在变电站打印一张,确认工作票1至7项后,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名后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办理工作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变电站不保存纸质工作票,变电站计算机中工作票的许可开工时间、地线号、工作票延期、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等,由工作许可人进行录入后转为历史票。 3、手填电子版工作票仍执行两张,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各保存一张,并在签发编号后加“手”字。 4、变电站第一种总工作票、变电站第一种分工作票、变

电班组作业票,只在多单位、多班组进行的春检预试工作中执行。总工作票中“单位”填写秦皇岛电力公司,“工作班组”填写参加工作单位;工作班人员只填写各分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总工作人数应按实际参加工作人数填写,可在许可完分工作票后填入总工作票)分工作票中工作班人员只填写各班组作业票中工作负责人,班组作业票中填写各班组人员。分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附在总工作票后,一份由分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收执,班组作业票一式二份,一份附在分工作票后,一份由班组作业票中工作负责人收执。 5、同一单位工作范围涉及到两个以上班组的工作,执行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及变电班组作业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各单位有权担任多班组工作负责人担任,所有参加工作班组使用变电班组作业票。班组作业票一式二份,一份附在工作票后,一份由班组作业票中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负责人不得兼任班组作业负责人。 6、单班组的工作执行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7、检修工作中需要其他单位配合拆、装接线的工作,使用工作票单位应提前与配合单位联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前由变电班组作业票作业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填写配合工作人员姓名,配合工作人员在班组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单签名,变电班组作业负责人对其安全负责。

动火工作票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 一、动火工作管理规定 l、动火工作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动火工作票不准使用。 2、动火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要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 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安环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运行人员收执。 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 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7、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8、已执行的动火工作票均应在票的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每月 统一收回保存三个月。 9、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 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10、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站人员按动火等 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或残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二、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运行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 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与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与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与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HHCPTJ—YW—04—1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思想理念,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规范设备检修程序,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各种误操作,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 2 电气工作票安全管理 2.1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电气工作票标准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执行。 2.2 电气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 2.3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2.3.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2.3.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2.4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4.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4.3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2.4.4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5.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5 维护检修单位在发电厂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时,检修单位工作

负责人按规定填写工作票,由发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签发(或发电厂授权检修单位签发,具体名单发电厂另行公布),运行部门许可,并对执行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检修单位对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检修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范围内设备的安全措施保持正确性负责。 2.6 其他检修单位直接承包发电厂工作,需要停用设备或应做安全措施时,也应执行本制度,其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运行部门许可。 2.7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仅限修改一处,用一横线划去错字处,并在修改处旁签名。 2.8 工作票中的检修设备名称应统一规范,超过二个设备及以上,并且属同一主设备或系统内的设备,可采用简写形式,即自第二个设备起省略主设备名,但其他名称不能省略。 2.9检修工作内容的填写应简单明确,能反映出检修工作的目的。2.10工作票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和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2.1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2.12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2.13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臵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并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预定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臵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当工作内容附有试验工作时,工作票上应盖有“试验工作,内部联系”字样,试验期间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 2.14一般情况下,第一、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交运行人员。临时工作,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开始当天直接交给运行人员。节日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规范、统一工作票的使用和填写,提高工作票的质量和合格率,特制订本规定。 1.2 工作票是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或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书面依据,也是明确安全职责,保证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 1.3 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以及在变电站内从事绿化等非电力生产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运行、检修、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1.5本规定若与上级规程和要求相抵触,以上级要求为准。 1.6 本规定解释权属江苏省电力公司安监部。 2 种类和使用 2.1 工作票的种类: (1)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2)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3)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4)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5)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6)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 (7)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8)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2.2 其他 (1)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2)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3)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工作任务单。 2.3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a)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35 110 220 50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5.00 (b)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d)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相关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使之符合现场实际,保证检修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 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三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 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 意事项。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适合。

第四条工作许可人职责 (一)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 符合现场条件。 (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四)对工作票中所列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 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五条值长(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六条工作班成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三章工作票种类及适用围 第七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接口头、命令。第八条工作票种类包括光伏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光伏电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光伏电站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光伏电站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等。 第九条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改造、试验和安装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十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第十一条填用光伏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包括: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认真贯彻执行,使操作票和工作票的填写及执行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 第二条凡在发电厂和变配电所(站)的电气设备上、在电力线路上、6kV电动设备、双电源馈线的电缆线路及电力变压器上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参照电力行业“电气操作票,工作票执行规定”的条款,结合我公司电气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二章倒闸操作票制度 第四条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1、编号 操作票各生产单位自行编号,每张操作票一个编号,每个编号由四部分组成,如:RD-2014-05-001,解释为:RD热电厂(各单位代号)-2014年(年代号)-05 五配(配电室代号)-001 第一份(按签发顺序编号)。操作票由各单位统一印刷,生产车间到厂部领取,各车间要建有操作票登记台帐(车间主要是指:热电厂各值及其他单位机电车间或维检车间)。 2、操作开始时间和终了时间 操作开始时间:指一个操作任务首项即将操作的时间。 操作终了时间:指一个操作任务最后一个操作项目已操作完结时间。

从值班员接到调度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全部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后填写终了时间。 3、电气设备操作状态分类 (1)运行状态:隔离开关(开关手车)和断路器已经合闸,使电源和用电设备连成电路,设备是在运行中。 (2)热备用状态:指某设备(如变压器)由于断路器的拉开已停止运行,但断路器两端的隔离开关仍接通(或开关手车仍在工作位置),设备一经合闸即可运行。 (3)冷备用状态:指某设备所有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已拉开(或开关手车在试验位置)。 (4)检修状态:指设备所有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及控制回路全部拉开(或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外,二次插头已取下),并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及装设好接地线,即设备有人工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①开关手车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所处的三种位置,即工作位置、试验位置、检修位置(断开位置)。 a工作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内,一次插件(动、静触头)已插好。 b试验位置 开关手车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触头)在断开位置。

QD-GD-AS-03-003工作票管理规定2011.6.29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制度管理控制表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加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的管理,规范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的程序,避免在检修过程中因失误而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保证电力生产中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工作票管理工作。 (三)本管理规定引用和参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相关规定制订。 (四)本管理规定包含公司工作票的格式、生成、审核及执行过程中的检查、考核等规定。 (五)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缺陷处理、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主要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等。凡在生产现场的设备及其系统进行安装、检修、试验、调试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六)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安监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公布生效。 (七)工作票有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内容执行。 (八)工作票办理应在黔东公司MIS系统工作票模块中进行,MIS系统故障时,经值长同意,可以采用手工填票方式办理。 (九)符合中电投《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第41条和第42条规定的项目,必须办理相应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十)任何时候办理工作票都必须同时填写危险点控制程序卡,继电(热工)保护回路检修作业还必须填写《继电(热工)保护安全措施票》。厂内所有电气主设备(发电机、主变、锅炉、汽机、启备变、高厂变)继电(热工)保护的整定值修改,重大检验工作的安全措施票由生产副总或总工审批,其他由生技部专业主管审批。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7057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 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work safety ticke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工作票管理组织规定(工作许可人)

第十三章工作票管理(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作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公司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公司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作票the work ticket 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包括: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一级明火作业票;二级明火作业票。 3.3工作许可人the work approver 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值长担任。工作许可人应能够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部门批准的工作许可人名单应书面公布,并报公司备案。 3.5热力系统the thermodynamic system 热力系统指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及输灰出渣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3.6危险源点分析票the dangerous source analyzing list 危险源点分析票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能有效保证人身安全,针对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由此制定出预防措施,并填写在“危险源点分析票”上,这是一项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措施。 3.7停电联系单the power off ticker 停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需要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因热力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将依据停电联系单做为此项安全措施执行的凭证。 3.8送电联系单the power on ticker 送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完成后,需要值班人员撤消安全措施或恢复送电,将依据送电联系单做为恢复送电己执行的凭证。 3.9一级火票the first class fire ticket 一级火票指在点火油库围墙内及其油系统;1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本体和充油电气设备大修时5m以内;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沟道;各种承压设备;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3.10 二级火票the second class fire ticket 二级火票指在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变压器本体,充油电气设备的大修以外的使用明火;110kV变电站、各类仓库;主控室、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以及所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4 职责 4.2 工作票许可人的职责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1.doc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1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设备运行和检修的有序进行,强化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工作票的管理,做到明确责任,规范作业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神华集团选煤厂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制订了煤炭筛分厂工作票管理的部门和职责,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监督以及工作票的样式及使用流程。 第三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工作票指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第四条筛分厂作业范围内工作票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筛分厂所属范围。 筛分厂所属各部室、班组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生产调度部、安质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监督管理,综合部负责工作票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综合部建立、健全工作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票制度档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筛分厂工作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生产调度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编制并对工作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安质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参与工作票相关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工作票内容 第十条第一种工作票内容 (一)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二)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三)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五)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领导申请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六)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6.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6.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操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填写要求、检查 6.2操作票使用规定 (1)为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倒闸操作时应填写操作票和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 (2)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车间领导的命令(机械操作应根据值长通知),值(班)长组织,受令人复诵无误后;并将操作命令的内容和时间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上。 (3)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不得使用事先印好的典型操作票进行操作。 (4)操作票填写以后,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名,然后交值(班)长审核签名方可开始操作。 (5)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是顶岗人员,其中监护人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担任。 (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履行监护复诵制并按顺序操作,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打手势,监护人认为正确后方可操作。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盖“已执行”章并及时更改模拟图,装拆接地线应记录

在装拆接地线登记簿内。 (7)已填写好的操作票,在操作过程中因故没有操作的项目应打“×”,由于外界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监护人或操作人应向值(班)长或运行车间发令人汇报终止项目,由值(班)长在该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签名;该票作为已执行的操作票统计。 (8)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和操作项目,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9)操作票由各部门统一编号并顺序使用,已填写的因各种原因而未执行和填写错误的操作票按作废处理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上“作废”章,由值(班)长在该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签名。 (10)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进行,但应在监护下进行操作并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上。 ①事故处理; ②断开或合上开关的单一操作; ③断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6.3操作票填写要求 (1)操作票应用蓝、黑的钢笔或圆珠笔按统一操作术语、统一格式和设备双重称号(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错漏字的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修改时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作“v”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

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工作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704 工作票制度 Work ticke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发电厂各分场及多经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主任、副主任,多经各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各工程处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各分场主任、多经总公司经理提出的各专业工程师,检修班组(厂、队)班长、技术员签发本专业、本班组(厂、队)所管辖设备系统的工作票。 (3)工作许可人应由各分场运行主任、工程师、运行值长和各专业运行正副班长担任。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厂安监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总工程师批准后的文件形式书面公布人员名单

报厂部备案,各分场、多经总公司、值长等有关部门发给副本备查。 (5)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4)了解检修工艺。 (6)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7)工作许可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正确地将生产设备、系统投入(停止)运行或投入(退出)备用。(系统指为:汽、气、水、油、烟、风、冲灰放灰等)。 2)正确确定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保障人身、设备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3)严格审批工作票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内容及运行补充内容。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汇编)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条款要求.杜绝无票作业.防止发生误操作及人身设备事故.同时为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组织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工作票、操作票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件责任查处、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五条动力分厂根据本制度编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统筹管理.对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合适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优良。(建议按照GB 26860-2011编写)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撤.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票 1.操作人的安全责任:正确地填写操作票.操作中负责复诵票.操作 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2.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审核操作票.对操作程序和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操作中负责唱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3.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再次审核操作票.对其正确性和必要性及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负责;对操作人、监护人能否胜任操作任务负责.监督操作人、监护人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操作亲自监护。 第七条已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由动力分厂统一保存.至少保存6个月。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工作票种类 木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 2、工作票填用范围 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

作票。 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使用动火工作票。 3、工作票的使用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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