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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规定

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规定
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虫类鼠类等有害生物对产品的污染,并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域内及周边环境的防虫防鼠、灭虫灭鼠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灭虫、灭鼠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3.2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杀虫灭鼠活动并检查验证效果。

4.程序内容

4.1 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制订“鼠笼、灭虫灯使用位置图”,确定鼠笼、灭虫灯的

位置并进行标识及编号,定期进行灭鼠、杀虫检查并作报告。必要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消杀工作外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的虫害进行防治。

4.2防治措施

4.2.1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蜘蛛网要及时清除,车间内部废弃物每日清理,废弃物

桶每日清洁干净。

4.2.2设备组负责维护生产区内所有门窗的牢固,在安装设备或水管时,周围墙

壁如果造成裂缝或空洞要及时修补。通风口需有防虫设施。

4.2.3在工作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门窗,装有纱窗的除外。

4.2.4生产车间做好防鼠工作,排水系统畅通,排水口安装网罩,以防老鼠钻入。

4.2.5 生产区的员工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洗手设备,卫生设施保持清洁,不孳

生蟑螂及蚊蝇。

4.2.6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厂,防止虫害滋生。

4.2.7车间门窗及其他进出料口有防蝇、防虫和防尘设施。

4.2.8在卫生检查时,要检查纱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的状态并记录。

4.3控制措施

4.3.1厂区内不准饲养家畜及宠物。

4.3.2在厂区和生产生产区设置灭鼠点,在灭鼠点设置粘鼠胶或捕鼠器,每周定

期维护、检查及清洁。

4.3.3车间内不得使用药物消杀,采用放置粘附式灭虫灯方式。

4.3.4每月对灭鼠和灭虫的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4.3.5每季度对虫害鼠害做监控,每年公司办公室对虫害鼠害控制趋势进行分析。

4.3.6突发虫害鼠害时,办公室及时联系专业消杀公司治理,并对此期间的产品放行前过行虫鼠害污染状况检查。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未联网计算机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第八条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二)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三)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五)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附赠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贴有“销售许可”标记。 第十四条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十六条在非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没有违法所得的,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暂行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天津市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本实施细则对“六个百分之百”在各阶段的治理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有效提高扬尘治理效果。 二、工作内容 1、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效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障碍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工管科派专人配合北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扬尘整治工作,施工现场设立防尘员,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防尘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100%湿法作业,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100%密闭运输,6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科室日常行政管理序列,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养护管理及病虫害防治

三,种植后的管理、养护措施 俗话说“三分种、七分管” ,表明了养、管的重要性。养护与管理是一项经济性的工作,即一年四季均要进行,又是一项无休的周期性工作,但施工后头几年养护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使栽植的园林植物不仅能成活、生长,而且以长得更好、更美,就必须根据这些植物的生物学特征,了解其生长发育规律,并结合当地的具体生态条件,制定一套符合实情的科学的养护措施,这样方可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相反,只栽不管,各种植物半死不活,处于病态,枯焉状态,不仅起不到应有的绿化功效,而且大煞风景,不不栽还难看。 (一)、种植后树木、花卉、草坪的养护措施计划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将进行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如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垃圾清运、杂草清除等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工程竣工后,成立专业养护士管理组; 2、对管理组配备剪草机、修枝剪、打药机、疏草机、打孔机等专业园林工具; 3、进入夏季以后对管理苗木每周浇水二次,确保管理地段内无杂草,保证园林的景观效果; 4、在管理期内,普追肥一次,并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8 %以上,确保苗木生产旺盛,长势良好。 具体养护方案如下: 乔灌木的养护管理 1.灌水与排水 水分是植物体基本组成,植物体重量的40%-80% 是水分,树叶的含水量高达80% ,树木体内的一切活动都是在水的参与下进行的。水能维持细胞膨压,是枝条伸直,叶片展开,花朵丰满、挺立、鲜艳,园林植物充分发挥其观赏效果和绿化功能。

(1)灌溉时期用人工方法向土壤内补充水份为灌溉。保持地上、地下部分水分平衡,促发新根,保证成活,必须经常灌溉,使土壤处于湿润状态,在5-6 月气温升高、天气干旱时,还需对树冠和枝干喷水保湿,此项工作与清晨或傍晚进行。 (2)次数和灌水量 1)灌水次数:植株一年中需灌水的次数,因种类、地区和土质而异。 2 )灌水量:耐干旱的种类灌水量少些,反之则多些,灌水时做到灌透,切忌仅灌湿表遇大风易刮倒。灌透的意思是浇灌到栽植层,但又不可过量。灌水以土壤中达到田间持水量的60%-80% 最合适。 (3)灌水方法灌水前做到土壤疏松,灌水后用于土盖之后在进行中耕,切断土壤毛细管,减少水分蒸发。 (4)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如不及时排出,对植株生长会严重影响。这是因为土壤积水过多时,土壤中严惩缺氧,此时,根系只能进行无氧呼吸,会产生和积累酒精,使细胞内的蛋白质凝固,引起死亡。 (5)排水方法:利用自然坡度排水,即安排好0.1%-0.3% 的坡度。 2,施肥栽植的各种园林植物,尤其是木本植物,将长期从一个固定吸收养料,即使来源肥力很高的土壤,肥力也会逐年消耗而养活,因此应不断增加土壤肥力,确保所栽植旺盛生长。 3、中耕除草 1)中耕是采用人工方法促使土壤表层松动,从而增加土壤透气性,提高土温,促进肥料的分解,有利于根系生长。 2)中耕还可以切断土壤表层毛细管,增强空隙度,经减少水分蒸发和增加透水性。 3)中耕深度依栽植物及数龄而定,浅根性的中耕深度易浅,深根性的则宜深,一般为5cm 以上,结合施肥则可加深深度。 4)除草要本着“除草、除小、除了”的原则。初春杂草生长时就要除,但杂草种类繁多,不是一次可除尽的,春夏季要进行2-3 次,防止骠草结籽。 4、整形与修剪整形与修剪是园林植物栽培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很情趣的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84923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王云祥 副组长:单继军 成员:杨凯、董安粉、李振达、潘爱民、赵斌、杨柏乐、李永红、郭聂、季章华、钱寅生、顾文忠、丁健 四、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范了DXC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的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旨在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DXC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2)防病毒工具:是指为防止病毒的入侵和危害而使用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企业版防病毒服务器、客户端及各种组件、各类网关型防病毒软件、硬件防火墙、单机版防病毒软件、病毒专杀工具和与防病毒有关的系统补丁等。 3.2缩写 无 3.3分类 1)按寄生方式病毒分为:引导型病毒、文件型病毒和复合型病毒。 2)按破坏性分为:良性病毒和恶性病毒。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计算机病毒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杀结合”的原则。 5.2基本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a)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b)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c)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d)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4)所有计算机设备应经信息科技部同意后接入相应的内部工作网或互联网,严禁私自接入。 5)内部工作网与互联网应进行物理隔绝。 6)所有工作用机必须由信息科技部门统一管理,部署安装指定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对于未安装防病毒软件或安装其他防病毒软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所有员工在使用介质交换信息时,应认真进行病毒预检测。 8)未经信息科技部同意,严禁擅自在工作用机上从互联网下载、安装、使用各类文件或程序,对由此引起的计算机病毒感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经同意下载的软件,使用前需认真进行杀毒。 9)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数据存放在工作用机上,禁止在工作用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 10)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做好重要数据、文档的备份,防止因病毒或其他因素造成系统无法恢复而导致重要数据、文档的丢失。 11)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应及时向信息科技部报告、并保护现场,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为了落实扬尘管理目标,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杨序彬同志为组长,质量部,材料部等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 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 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 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 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7、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 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体采取下列措施: (1)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

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虫类鼠类等有害生物对产品的污染,并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域内及周边环境的防虫防鼠、灭虫灭鼠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灭虫、灭鼠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3.2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杀虫灭鼠活动并检查验证效果。 4.程序内容 4.1 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制订“鼠笼、灭虫灯使用位置图”,确定鼠笼、灭虫灯的 位置并进行标识及编号,定期进行灭鼠、杀虫检查并作报告。必要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消杀工作外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的虫害进行防治。 4.2防治措施 4.2.1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蜘蛛网要及时清除,车间内部废弃物每日清理,废弃物 桶每日清洁干净。 4.2.2设备组负责维护生产区内所有门窗的牢固,在安装设备或水管时,周围墙 壁如果造成裂缝或空洞要及时修补。通风口需有防虫设施。 4.2.3在工作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门窗,装有纱窗的除外。 4.2.4生产车间做好防鼠工作,排水系统畅通,排水口安装网罩,以防老鼠钻入。 4.2.5 生产区的员工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洗手设备,卫生设施保持清洁,不孳 生蟑螂及蚊蝇。 4.2.6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厂,防止虫害滋生。

4.2.7车间门窗及其他进出料口有防蝇、防虫和防尘设施。 4.2.8在卫生检查时,要检查纱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的状态并记录。 4.3控制措施 4.3.1厂区内不准饲养家畜及宠物。 4.3.2在厂区和生产生产区设置灭鼠点,在灭鼠点设置粘鼠胶或捕鼠器,每周定 期维护、检查及清洁。 4.3.3车间内不得使用药物消杀,采用放置粘附式灭虫灯方式。 4.3.4每月对灭鼠和灭虫的效果进行统计并评价。 4.3.5每季度对虫害鼠害做监控,每年公司办公室对虫害鼠害控制趋势进行分析。 4.3.6突发虫害鼠害时,办公室及时联系专业消杀公司治理,并对此期间的产品放行前过行虫鼠害污染状况检查。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87-94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 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

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干净、整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材料堆放整齐。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车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等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

鼠害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鼠害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1. 目的与编制依据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虫害、鼠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保障产品质量与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质量手册》(××公司,2008) 《环境手册》(××公司,2008) 2. 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防治虫害、鼠害的管理职责和实施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虫害、鼠害防治工作的管理。4. 职责 4.1 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为公司防治虫害、鼠害的职能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组织虫害、鼠害防治措施和改进措施的制订,并监督其落实,检查操作记录。 4.2 行政部为防治虫害、鼠害的另一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的虫害、鼠害防治和清洁卫生检查。生产部、中试部、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财务部(仓库)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室内虫害、鼠害的防治。

4.3 质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和修订,行政部、生产部、设动部、财务部(仓库)、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环部”)等相关部门参与。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质保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 5.术语 5.1 虫害 飞行类或爬行类昆虫进入办公、生产和仓储区域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5.2 鼠害 鼠类或其他小型动物(鸟类、蛇类、猫、狗等)进入办公、生产和仓储区域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5.3 公共区域 厂区道路、绿地、综合楼、门卫室、生产和仓储建筑物周边室外区域。 6.虫害防治 6.1 公共区域虫害防治 6.1.1 行政部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消除蚊蝇孳生地,并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消除卫生死角,保障厂区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1)。 6.1.2 行政部负责联系有合法资质的卫生防疫专业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员对公共区域定期喷洒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并做好杀虫剂喷洒记录(见附件2)。喷洒频率见下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滤等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在维修、保养汽车等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具体包括: 1、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包括未使用完毕残留附着在机油桶中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2、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废机滤、及废抹布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管理和协调。任命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开展和实施公司危险废物的各项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按危险废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危险废物泄漏的隐患。包装物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上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日期及重量等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七条危险废物送至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时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详细填写危险废物入库种类、数量、日

防病毒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业部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营业部所有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和设备。包括:内网、办公网和互连网,服务器、工作站和网络设备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营业部由信息技术岗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防病毒系统的整体安全规划和安全策略; 2)负责制定防病毒系统的升级计划,并有效实施; 3)负责营业部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预警工作; 4)负责防病毒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工作包括:防病毒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监控、维护、版本升级和病毒代码库更新等。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营业部所有联网计算机必须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后不得自行关闭和卸载,对擅自卸载或不按规定使用防病毒软件的人员,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安装防病毒客户端软件的电脑,须记录相关原因。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对所有客户端的杀毒软件进行管理和监控,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和配合。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关闭或退出。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暂停客户端运行者,应经信息技术部同意方可执行; 第六条如发现病毒,相关使用人应立即上报,及时联系信息技术部人员对感染机器进行有效的隔离,清除病毒的后检查其最近使用过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以免漏杀,未清除病毒的计算机不得入网; 第七条对因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营业部负责人及公司信息技术部报告; 第八条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禁止在计算机上装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盗版软件等;第九条禁止从Internet网络随意上下载程序、数据,以及外来程序和文档。如确实需要,应当先进行病毒检测后使用。在网上发布的文件文档,发件人应主动用查病毒软件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收件人发现病毒,应立即杀毒,并通知发件人; 第十条不得打开可疑的或陌生人发送来的邮件及附件,必要时直接删除;对认定为清除不了含有病毒的文件,信息技术部有权直接删除,以防病毒扩散、蔓延。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指施工场地泥地裸露,以及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房屋拆除、建筑土方作业、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工作,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督促施工单位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 (三)闲置3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闲置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 第六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一)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二)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虫害管理考核管理办法

虫害防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一.服务规范要求 1.工作人员应端正仪表礼仪谦逊,规范工装、持证上岗。 2.不迟到和漏缺作业服务,不随意吸烟、吐痰、吃零食,禁止酒后作业。 3.尊重客户不与客户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遵守理解客户的需求需要。 4.不喧哗和随意跑动、急走,自觉维护客户正常的办公秩序环境。 5.不私自翻阅和动用客户区域的文件、资料、财物,不随意透露客户的相关信息。 6.尊重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理解并执行甲方或甲方客户提出的任何虫害防治工作的建议要求。 二.防治作业内容 1.虫害防治使用的所有药物必须符合国家、郑州市的规定要求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禁止使用对人员、环境、动物的有害药物。 2.制定《虫害防治服务计划》方案提交甲方确认,并列明防治消杀器具、药剂投放分布等具体信息并及时更新。 3.防治服务作业应配有作业服务单记录作业服务的类别、措施、方法、目的、效果以及消耗使用的药物器具等,服务单应及时经甲方确认。 4..建立防治消杀药剂原料安全数据,严格按照药剂规范要求投放使用。 5.防治消杀作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影响客户并加强自身防护。 6.防治作业完成应对药物、器材、器皿、包装品等进行清理和统一回收处理。 7.药剂类使用应采取复配和交替原则,减少单一用药带来的虫害的抗药性、辨识性;各类药剂饵料器材等应确保到位率、覆盖率、保留率。 8.防治合同期内,单幢楼宇或同一单位客户投诉单种虫害二次以上的,视为当月防治工作不合格,投诉二次的视为严重不合格。 9.防治合同期内,卫生部门检查虫害防治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的处罚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违约条款 1.考核评分 考核分值≥85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值=70~85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5%;考核分值=60~70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0%;考核分值<60分的终止合同。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3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

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1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2.1 施工围挡 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结构多孔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

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1.5米,每天8:00、14:00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加强围挡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工地围挡(围墙)安全、整洁、美观。 2.1.4 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2 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2.2.1 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石方应采取覆盖措施。石膏粉、水泥、腻子粉等易起尘物料,应采用专用仓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鼠害防制的器械、药物、防鼠灭鼠操作程序、检查技术及控制标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鼠害预防和控制的行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3 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一)~ (五)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SN/T1123 溴甲烷、硫酰氟帐幕熏蒸处理规程灭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全国爱卫办 【1997】 第5号文)3术语解释 3、1 鼠害防制采取环境治理、物理器械和药物灭鼠、设置防鼠设施等措施控制鼠密度与鼠害的发生。 3、2 鼠迹指鼠觅食、啃咬、排泄、行走等活动时留下的各种鼠咬迹、足迹、鼠粪、尿迹、鼠道、鼠洞及鼠道油迹等痕迹。

3、3 慢性鼠药是指毒性作用缓慢的灭鼠剂,主要是指抗凝血类灭鼠剂。 3、4 急性鼠药指毒性作用快,潜伏期短的灭鼠剂。 3、5抗凝血灭鼠剂指通过抑制维生素K1环氧化物还原酶阻止肝脏生产凝血酶原,破坏血液的凝固功能,造成鼠类出血死亡的一类灭鼠剂。 3、6第一代抗凝血灭鼠剂为香豆素类和茚满二酮类衍生物,其特点是鼠类需要连续几次取食后累积中毒死亡。 3、7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均为香豆素类衍生物,一次取食即能达到毒杀的目的。 3、8 熏蒸剂指用于密闭环境杀灭鼠类和鼠体外寄生虫的毒气。 3、9 摄食系数指在有选择的条件下,鼠类对毒饵与无毒的基饵(和毒饵的基饵相同)的摄食量之比,摄食系数≥0、3表明毒饵适口性好,≤0、1表明毒饵适口性差。 3、10 前饵在使用急性灭鼠剂时,投毒饵前,投放与毒饵的基饵相同而无灭鼠剂的饵料,让鼠自由取食,提高鼠类对所投放毒饵的取食率。 3、11 新物反应指鼠类对环境中新出现的物质具有警觉反应,表现为对新出现的物质多次反复探索的过程。 3、12 回合式投毒指在投放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时,首次投毒后隔1周再补投1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8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51号令--《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0426) 2001-11-25 23:08: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2000年4月26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未联网计算机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

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第八条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二)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三)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五)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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