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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区级人民政府有能力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的镇(街)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事发地镇(街)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

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区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负责建立相关专业的指挥机构以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制订、管理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2.1区安委会职责

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本预案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

(3)必要时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持。

区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及9个安全生产分委员会,各分委

会负责协调所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2.2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督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4)综合监督、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评估分析一般事故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相关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牵头组织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6)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和监督检查。

(7)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分委会(设有)办公室对照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本领域内的工作。

2.3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的新闻发布、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

(2)公安分局:负责道路交通、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等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消防大队:负责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任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等的抢险救援工作。

(4)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牵头负责油气输送管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运输除外)、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任务;经区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区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保障;指导、督促区直管国有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督促区直管国有企业建立完

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预案培训与演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区直管国有企业做好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直管国有企业在事故灾难应对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行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它特种设备等;组织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事故、交通工程建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8)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林业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海洋与渔业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等工作。

(9)区教育局:指导、检查、督促所辖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牵头负责协调各类学校发生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10)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旅游安全等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设施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2)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根据事故救援需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协调污染物回收和处置工作。

(13)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区气象局:负责根据事故救援需要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

(15)市电业局对接办:负责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6)区民政局:负责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组织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及事故善后处置等工作。

(1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职工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18)移动通信、联通通信、广电网络各分公司、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各类事故应急需的通信保障。

(19)水务集团管理所:分别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救援所需供水保障。

(20)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2.4专家组及职责

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和部门应急救援职责,抽调相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与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事故调查。

2.5各镇(街)职责

各镇(街)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所属辖区镇(街)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需要成立本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开设之前)。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6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积极的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对工作。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受灾难威胁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做好自救

工作,协助政府部门(机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3.预防与应急准备

3.1监测与预警

(1)区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及镇(街)应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及监管领域(部门和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进行风险分级,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效的监测监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并定期检测、评估,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认为可能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规定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2)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事故灾难信息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加强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联系,及时获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相关部门和单位发现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及时通报镇(街)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并同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的,区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3)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区级预警和镇(街)区级部门级预警。区级预警由区政府或授权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发布并适时解除。镇(街)、区级部门级预警由镇(街)区级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发布并适时解除。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或者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尤其是台风、暴雨、寒潮、雷击、滑坡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及在本行政区域(部门和行业)内连续发生多起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外地发生有特别影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同一原因造成多起事故时,根据上级指示、气象预报、或者以往预防事故的经验,区政府(责任部门)及各镇(街)可采取召开会议、下发预警通知、约见、群发短信、网上公告等方法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出预防措施和要求,必要时采取专项检查、治理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2预防与应急准备

(1)区安委会办公室设立24小时隐患举报电话,接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报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本行政区域及监管领域(部门和行业)内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定期进行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或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

人和应急预案,按期整改销号。

(2)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应制定并完善本部门、本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应急保障各项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有关法规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订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处于良好、可用状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法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教育,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立即研究应对方案,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事态严重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上报区政府。

(4)在区政府或授权区安委会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后,区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①组织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评估和预警工作,

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

②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③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集结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所需的物资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④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⑤不能保证安全的,应报请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立即整改、局部停产或撤出人员、全部停产等紧急措施。

3.3信息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辖区镇(街)及安监部门、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事发地镇(街)、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处理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处理,并在1个小时内负责对口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2)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

息后,应当立即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区安委会办公室接到镇(街)及有关部门转来的事故灾难信息后,应立即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对事故灾难发生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提供事故发生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5)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如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区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区侨务外事办、区台办,上报市直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6)如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委宣传部通报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Ⅰ级、Ⅱ级、Ⅲ级、IV级:

(1)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时分别启动I、Ⅱ级响应,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发地镇(街)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发生的事故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请求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支援。

(2)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响应,事发地镇(街)应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超出本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区政府应立即请求市政府协调支持,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启动Ⅳ响应,事发镇(街)应迅速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区安委办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安委办。

4.2应急处置

4.2.1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应急处置

进入Ⅳ级以上的响应时,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以下处置:

(1)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2)加强与事发地镇(街)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派出有关人员,通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按照区安委会领导的指示,组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和专家现场研究应急救援方案。

(4)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专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待命,或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指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5)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

(6)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7)现场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8)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2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

进入Ⅳ级以上的响应时,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派出人员参加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必要时,出动专业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

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申请组织协调。

4.2.3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地镇(街)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单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不论事故的影响范围、事发地镇(街)(包括村居)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处置,边处理边报告,不得隐瞒、拖延、贻误救援时机。

4.3指挥和协调

(1)事故应急救援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必要时,由区安委会主任或者指派有关人员直接指挥协调。在区安委会派出或指定现场指挥人员之前,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

(2)当国家、省、市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时,服从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相关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迅速、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事发地镇(街)及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救援现场。

(4)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按照安

全生产监管职责,参与或者直接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本系统和其它参与部门应急力量对本领域(行业)事故实施应急救援,派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会同有关专家完善应急救援方案,根据救援需要成立相关专业救援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组织事发单位和事发地镇(街),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记、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做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4紧急处置

(1)当事故灾难现场事态出现或者可能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2)本区行政区域内、跨镇(街)的影响较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跨本区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特别重大的紧

急处置方案,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通过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5医疗卫生救助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根据应急救援事态发展,区政府可向市卫生局提出请求,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器材进行支持。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负责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通过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协调支持。

4.6.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有: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7警戒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事发地公安机关及事发单位保卫机构组织实施: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现场警戒封闭,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活动;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负责交通管制,进行人员、车辆疏导和分流等工作。

(4)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它刑事、治安案件。

4.8社会动员

区政府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4.9监测评估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

影响,为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10信息发布与通报

IV级以上响应的事故信息分布,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起草信息分布内容,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I级、Ⅱ级、Ⅲ级响应的信息发布还应分别报请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11应急结束

4.11.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应急终止: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2)遇险人员获救或部分失踪人员经全力搜救、确认无生还希望。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

4.11.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区级人民政府有能力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的镇(街)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事发地镇(街)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各突发灾难应急预案

基本指导思想: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学校内所有房屋周边道路,都能通行消防车。学校所有楼房通道与周边道路安全畅通,便于校内师生员工及时疏散。 学校各层楼面都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这些设施设备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处于有效使用期内。学校内建立形成消防水管线系统,在适合地点设有消防栓,校内消防通道畅通。’ 应急组织的职责: 1、学校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1)人员组成: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应急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教研组长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各带班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①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责任人:分管总务后勤的后勤部长。 ②社会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③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责任人: 各班主任。 ④学生意外事故及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责任人:副校长 ⑤在突发安全事故中因学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人:教师 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各校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 保持联系。 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 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 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 运行情况。 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方向的村区内,西边面临,北边面临,东边面临,南边为。营业面积平方米,安全出口处。现从业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负责人人,是一家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设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损失扩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

方案,组织现场的抢险救灾。 4.2.1.2按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 份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受灾和处理情况。 4.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 及对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2.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4.2.2.3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制; 4.2.2.4负责受伤容易的治疗跟踪。 4.2.2.5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4.2.3. 4.2.3.1 协助抢险救灾的现场应急指挥; 4.2.3.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所需要物资的准备。4.2.3.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3.4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理赔。 4.2.3.5 4.2.4 综合部 4.2.4.1负责自然灾害中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 事故情况的咨询。 4.2.4.2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2.4.3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救助工作。

中学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学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我校师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制订了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西热甫.艾依提 副组长:张荣利阿布拉江张俊霞 成员:萨达提古丽艾山江谢峰阿迪力米克热依 伊力哈木曾勇叶远聪各年级组长宿管员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三、应急处理措施 1、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 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 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居问题。 (5)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各种灾害应急预案

各种灾害应急预案 地面灾害包括触电、电火灾、油库火灾、木材场火灾、矸石山滑坡、引用水中毒、放射源泄露伤害、选煤厂煤仓瓦斯煤尘燃烧和爆炸、选煤厂粉尘危害事故、氧气瓶等高压容器爆炸、电梯轿箱坠落、吊车坠物、高空坠物、员工餐厅投毒及中毒事故、地面交通运输事故、人身事故、暴风雪及暴风雪灾害、地震等。“矿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在上述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因内容较多,这里只在组织、预防和处理上进行讲述。 一、总则部分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晓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成员由总工程师、副矿长、安监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矿调度主任及采掘、通风、安监、机电、地质测量、武装部、运输、供应科、行政科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矿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 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器材,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入井许可证。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以及其它领导及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

令;召集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调度室人员定位系统终端显示的监控数据实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保健站站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行政科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及来矿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 武装部部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事故现场附近设专人警戒,并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 、信息报告与处置 各类事故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是在事故发生前大都有预兆发现,根据现场出现的预兆,现场作业人员要及时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首先采取直接处理,并同时汇报矿调度。现场无法处理时,现场人员要妥善避灾。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矿井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报警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doc

LOGO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word版)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综合应急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特制订太仆寺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42令)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__〕2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内安监应急字〔20__〕133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重新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仆寺旗境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3.1 特别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3.2 超出事发地应急处置能力, 或需要由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3.3 旗政府领导认为需要旗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旗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 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4.2 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在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协调下, 各安委办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 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 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建立和完善

冶金灾难应急预案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 预防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与报告 3.2 预警行动 3.3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4.3 指挥与协调 4.4 现场紧急处置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5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解释部门

7.4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规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冶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爆炸、火灾、高炉垮塌、中毒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7.1响应分级标准);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冶金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冶金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冶金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冶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必须要按照施工特点和操作规程约束施工人员,但是还有少数施工人员违反规定操作。加上天气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紧张而快速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施工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抢救,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施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预案小组机构 1.1.建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事故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1.2.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 1.3.通讯联络小组:由资料员和保卫人员担任。 1.4.技术支持小组:技术负责人和各施工队技术人员。 1.5.抢险抢修小组:由生产负责人带队和施工员、各施工队施工员 1.6.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施工队后勤人员。 1.7.后勤保障小组:仓库管理员和施工队料具管理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按照物体打击应急预案中分工职责方式进行编写) 2.1.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1.1在不受到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控制指挥,决定是否存在事故的扩

大因素,必要时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和紧急情况的记录安排。 2.1.2复查和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和发展过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1.3指挥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事故伤害者得到及时救护和重视。 2.1.4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1.5在事故状态结束后,解除对受影响点的恢复。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1.6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疾病,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指示,进行封闭式管理。 2.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2.1预测事故的发展态势,确定其发展过程,减少损失和人员伤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救护。 2.2.2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地点。避免事件的扩大。 2.2.3发生疫情后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定期消毒、测体温、封闭式管理。 2.3通讯联络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2.3.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3负责应急过程的方案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系。 2.3.4发生疫情后,协助领导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现场情况。 2.4.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将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危机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一Ⅳ级。 1、特别巨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巨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巨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巨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巨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大凡事件(Ⅳ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处置措施 l、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干警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干警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张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配合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严重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公安报告。(2)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用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科学抢救,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4、校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校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 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师生和亲属情绪。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发生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Ⅲ级以上响应条件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7.2);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县(市、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4 第 2 页共 2 页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险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有关行业和部门配合、指导、协助作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预案的第一响应人,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作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以及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已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套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

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人员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首先要从组织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见下表):

3.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长: 应急小组副组长: 应急小组成员: 4.应急组织人员职责、义务: 4.1 组长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发生事故后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 4.2 组长义务:协助上级领导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好相关事故的一切后果。4.3 副组长职责、义务:打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公安巡警110)并负责招待援助车辆及人员;协助各相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及集体财产,并协助领导处理一切相关事故。 4.4 组员负责配合组长组织人力合理救护,并保护好现场。 5、各项应急措施预案: 具体附后: 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1.目的 为使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2.突发事件的类型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4〉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破坏。 6〉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8〉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范围;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地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挡)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的,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4.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保证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雨、火灾、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法》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 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 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雷电、火灾、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全公司成员及生产班组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高松副总指挥:刘玉福 救护队队长:李岩峰

救护队副队长:李向吉张桂波孙伟 现场安全监督:赵永安 物资供应:高明楠 物资管理储备:吕辉 综合管理:郭景文 汽车司机:鲁忠魁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公司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消防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安全部门主管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EHS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和政府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机构。 3.2预警行动 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实行有差别的分级响应分级响应 4.2指挥和协调 EHS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区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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