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原文出处】重庆行政

【原刊期号】20063

【原刊页号】14~16

【分类号】D4

【分类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0611

【作者】常樵

【作者简介】常樵,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摘要题】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

如果以组织形式作标志划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那么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大体经历了人民公社、家庭经营两个阶段,现在到了进行组织创新,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阶段。

形式

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提出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他还引用李先念同志的话说,“这是一个大思想”,但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

看来,农业农村的集体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发展方向是明确的。问题是组织化的形式。用什么方式把农业农村农民纳入一定的组织体系中?目前看,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即我们通常简单说的“企业+农户”、“企业+公司(协会)+农户”。这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等契约方式联结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基地,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为组织体系内部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吉林的德大公司是个大型禽产品加工企业,2004年即已形成集粮油种植、种禽繁殖、饲料生产、食品和油脂加工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联结省内7个县市、61个乡镇、6000多个养鸡农户,同时与8个县市、20多个乡镇、31万多个农户签订了大豆生产合同。现在吉林省分别依托玉米、大豆、禽牧、长白山特产等资源优势构筑了粮、牧、特等龙型企业群。大家对这种组织形式比较有共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专业协会、合作社型。专业协会是农民自愿结成的较为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在吉林省有各种各类专业

协会近6000个,约占全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60%多。其中长岭县双龙乡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会员达到万余人,涉及全县13个乡镇及周边10多个县市区,协会对会员实现“五统一”服务,即统一提供蔬菜新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种植标准、统一销售,蔬菜不仅行销省内、国内,还有一部分远销朝鲜、韩国等地。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共有的一种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更为明确,合作方法多样,分配方式灵活。吉林省农村有专业合作社1700多个,占全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18%以上。最具代表性的是榆树市弓棚子镇。该镇通过建立农机合作社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和机械统一作业的矛盾。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就业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一部分人饲养生猪,一部分人从事运输、销售,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特色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产品销售从省内扩大到省外乃至全国,平均每天运输生猪2000多头。

三是股份公司型。这是较高水平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公司采取股份制,具体操作上,可将原有的集体资产经过权威机构评估,折价入股,集体资产可作为集体股参股,也可平均分配到农户个人名下,农民可以资金、土地、机械、劳动等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吉林省辉南县金川镇坦平村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村干部牵头兴办的农民股份公司。村集体以山林、预留地入股,村干部带头以土地和资金入股,带动村民以土地自愿入股。目前公司利用山林和林缘坡地,发展林下参、林下天麻、五味子等药材1000多亩,年收入超过50万元,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分红,实现集体农民双增收。小岗村农民的新一轮合作采用的就是股份制公司形式。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民营庄园。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买断等方式,建立农业庄园或园区,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种、养、加、销等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吉林省长春的可达公司,农安县伏龙泉镇的龙泉山庄,东辽县的白泉科技示范园区等。这是一种资源特色鲜明的新型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特点是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都较高。最近,在吉林省扶余县又出现了全国首例用企业资金与农民土地经营权融合组建的股份公司。今年4月10日,扶余县政府与吉林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绿集团)在扶余县共同签约,建设“绿色乡约新村”项目。该项目由吉绿集团投入资金,扶余县三骏乡投入土地,在乡约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以自己承包的土地为资本出资,与企业资本融合,成立“吉林省乡约村企业发展股份公司”,使土地实现科学流转、机械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农民成为公司股东,绝大多数农民成为公司的产业工人,具有部分资产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

四是围绕生产经营的服务组织。如劳务输出组织、培训组织等等。吉林省榆树市光明乡的劳动力服务中心,分别在长春、吉林、延吉等大中城市设立了5个办事处,还在哈尔滨、大连、沈阳等城市设立几个代办处,在乡内11个村分别设立了服务站,同时实现微机联网,进行劳务信息的搜集和发布,通过劳动服务中心输出的人员约占全乡输出人口的55%,劳务输出收入约占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7.3%,输出的打工人员遍布国内9个省区68个大中城市,还进入日本、韩国、俄罗斯并继续向国际扩展。至于见诸报端的河北承德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订单,采用订单培训,变农村劳动力的无序流动为有序转移,实现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惊人一跃则是更为成功的办法。

这些新的组织形式未必十分完备,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但是它们为在新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指示了方向,提供了思路。

1. “三农”的组织化首先是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的组织化。

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首先是适应生产活动而确定的。农业生产活动的组织是整个“三农”组织化的基础和依托。要按照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的发展规律确定

劳作组织形式。从长远看,农业要想有较大的发展再上新的台阶,需要走精准农业和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靠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的品质、效益和总量。用我们常用的通俗说法讲,即是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的发展。将农业流程分解成若干环节,每个环节类似于工业生产的一个车间。以环节为基础建立农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加速农业经济内部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分工分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分离营造新的独立产业,壮大二、三产业。农业生产过程可分为产前、产中、产后,又有种子、农机、农药、技术、培训等服务,现在又有标准、科研、开发、环保、法律、国际贸易、信息等的需要,再加上生产生活日益发展丰富扩大,包括人的精神需求增长的需要,从农业中分离独立新的产业潜力与空间是很大的,相应地必然会推动产业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 运用经济方法把农业农村农民组织起来。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组织起来来源于农民的自觉自愿,而不是上级的要求。二是用利益原则将农民联结成一个共同体,而不是用行政方法将大家组合成一个组织。湖南娄底市双峰县农民王运芳和他的“万人合作社”很能说明问题。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总社以乡镇为单位、下辖16个联社,联社以下大体以3个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分社,遍布全县的三级机构有220个分社,7个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村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合作社通过“户联网”联系方式和相关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手机、家庭电话,形成了地缘、人缘和信息网,成为一个覆盖全县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每户每年缴纳会费50元,还支付相应的技术、承包服务费、中介流通服务费。此外,科技、农业部门下拨的少量引导资金,市县赋予的农资和种植经营权的收入,使合作社资金颇有节余。社员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社员”可以获得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协调贷款、提供种苗、技术服务和市场销售渠道等,项目失败能获得赔偿或有保底收入标准,让农民强烈感受到,这个组织与其共担风险甚至是“保赚不赔”,还帮助联系销售,符合农民“合伙做赚钱生意”的需求。举例说,会员按合作社要求改种水果,合作社不但提供为期3年的小额贷款贴息,而且一亩田每年还倒贴300斤稻谷,一补3年;挂果之前,从种苗到技术服务全部免费,挂果后农民再付种苗款,合作社按收益参与分成;如不挂果按每株30元给予赔偿,如发生冰冻等灾害,合作社免费补种。长期制约农民投入、技术、风险保障等问题,桩桩都有了着落。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和股份公司型的组织形式,靠经济利益原则链接组织的特征则更为一目了然。安徽小岗村最近成立的股份制农贸公司,虽然也是由分到合,但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合,有本质的不同。如学者评论,这次合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的股份制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而且绕开了土地私有化这个难点,是地道的中国特色的解决办法:表面上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他们对土地的处置,实际上与土地所有人没有太大的两样。

3. 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型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质自治组织。任务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其经济职能的主要内容就是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要求中的第一条就是“生产发展”。这就确定了村级组织必须把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内容。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影响农村发展的最根本的症结还在农村经济,它是改变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素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必然要求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级组织建设作出相应调整。这种调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特点更突出。工作内容更精中于经济发展,工作量上大量处理经济事务。二是综合服务的特点更突出,而不再是单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即承担经济职能和服务职能两大特点更显著。村级组织作为农村经济的组织者、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和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应当成为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引领者,是农村各类新经济组织的结点。农民的大量民主要求是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而生,或者说根本是其经济利益的政治表达,村级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活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系愈紧密,愈能更好地代表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也愈有利于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 变党组织按行政隶属关系设置为按经济活动组织关系设置。

由于农业农村农民经济活动组织形式的变化及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再按过去行政隶属关系设置党的组织,安排党的活动,既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也不利于党的工作深入群众,容易造成经济、党建两张皮,在农村应当变党组织按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为按经济活动的组织体系设置。农民在实践中已经创造了新的形式。比如说在新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建立农村专业支部,设置格局和党员管理权限同所在新经济组织覆盖面不同而不尽相同。如果新经济组织规模大影响大,跨乡镇发展,党员人数又多,还可考虑设置乡镇产业党委。有的将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党小组设置在产业大户周围,党员示范岗建立在致富项目上。还有的提出,在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行业协会支部,进行宏观指导等等,促进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谐发展。同时对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作了更加确切的定位,把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服务、促进、引导和监督”上,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依法经营,关心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关注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把服务和扶持的功能充分体现出来,消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想依靠党组织发展壮大,又怕过多的党务工作影响其工作的矛盾心理。转变工作方式,变大包大揽、命令指令等行政方法为政策引导、民主管理、党员模范作用等形式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条件

首先,生产力组织形式的变化是生产力发展跃上新台阶的要求、标志和信号。提高“三农”的组织化程度实质是农村生产力发展到新阶段的组织回应。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决定生产力的组织形式,这是提高“三农”组织化程度的首要前提。既然我们意识到已经到来的组织变革,积极推动这场变革,就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上下功夫,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运用现代科技催生农业变为密集型和可控型产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促其走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社会化的大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设现代农业并促进其在更大范围内分工分业,与工业化、城市化对接。

其次,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历史上,许多新生事物的“第一次”面世并非都来自甚至绝少来自领导的指令、智者的聪慧,绝大部分都是来自生产第一线、社会实践第一线的群众的首创。这方面例子不胜枚举。自然科学和社会领域皆是如此。土地承包、乡镇企业、小城镇、农业产业化、村民自治等重大改革,都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现在农村出现的龙头企业带农户、专业协会、合作社、各种类型的股份制公司、依托产业链某环节建立的服务组织等新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也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据需要创造出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它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共同将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众多的新问题,以往的经验和理论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必须从新的实践中寻求解决的

新思路和对策。这就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新实践、新方法、新经验、新观点。“三农”的组织化就属于这样的问题。虽然群众在实践中已经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但今日中国社会变革的过程远未结束,深度和力度也未必都是我们现在所能理解得了的,“三农”的组织化尚在继续发展中,更不可能定型。究竟怎样提高“三农”的组织化程度是一个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探索不断解决的问题,绝不是某些人关在屋子里想出来的。所以,我们要特别留心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生事物,善于从中看到希望,把握未来。事实证明,社会生活从来不乏创造,缺少的是人们的发现和对新生事物的敏感、关怀。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三农”组织化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三农”组织化是广大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作出的自主选择,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但这不意味着政府减轻甚至没有责任,只充当旁观者和追随者角色。相反,由于政府是最具公共性、全民性的组织,在社会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其职能的普遍性、强制性、代表性和系统性等特点,确定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主导作用。中央提出要正确把握两个“趋向”,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也是对政府而言,政府在“三农”组织化中的主导作用在这里是显而易见的。发挥主导作用不是包办代替,更不是强迫命令、一刀切。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原文出处】重庆行政 【原刊期号】20063 【原刊页号】14~16 【分类号】D4 【分类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0611 【作者】常樵 【作者简介】常樵,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摘要题】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 如果以组织形式作标志划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那么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大体经历了人民公社、家庭经营两个阶段,现在到了进行组织创新,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阶段。 形式 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提出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他还引用李先念同志的话说,“这是一个大思想”,但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 看来,农业农村的集体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发展方向是明确的。问题是组织化的形式。用什么方式把农业农村农民纳入一定的组织体系中?目前看,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即我们通常简单说的“企业+农户”、“企业+公司(协会)+农户”。这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等契约方式联结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基地,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为组织体系内部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吉林的德大公司是个大型禽产品加工企业,2004年即已形成集粮油种植、种禽繁殖、饲料生产、食品和油脂加工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联结省内7个县市、61个乡镇、6000多个养鸡农户,同时与8个县市、20多个乡镇、31万多个农户签订了大豆生产合同。现在吉林省分别依托玉米、大豆、禽牧、长白山特产等资源优势构筑了粮、牧、特等龙型企业群。大家对这种组织形式比较有共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专业协会、合作社型。专业协会是农民自愿结成的较为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在吉林省有各种各类专业

最新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练习题(一)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光关乎农民的身体健康,也是农民能否摆脱贫苦,实现小康的重要一环,政府重视农村实施医疗合作是(D)。 A.履行经济职能 B.履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 C.履行文化职能 D.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2.村委会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均需报请(B)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3.下列关于“现阶段农民素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工业化提升、城市化提速,农民不能很好地适应劳动就业和城市生活的要求 B.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加快技术进步,农民不能很好地适应转移就业的要求 C.农民学习能力差,素质提高缓慢 D.越来越多的年龄较轻、素质较好的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劳动者群体素质下降、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缺乏优质人力资源支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4.要实现农民“精神文化”的脱贫奔小康,国家必须()。 ①提高农民的物质消费水平 ②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③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活动 ④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 D.①②④ 5.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指出,在解释农业产量的增长差别时,土地的差别是最不重要的,物质资本的质量差别是相当重要的,农民的能力差别是最重要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生产,舒尔茨的观点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不再需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②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③要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与科学素质 ④要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多项选择题 6.下列属于农业的是( )。 A.观赏花卉种植 B.家禽养殖 C.花蛤养殖 D.农家院观光 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 B.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人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 C.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人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意见》(甘政办发〔2015〕1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集中培育10个以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5个在主板上市,5个以上在新三板上市,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创建重点 以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企业实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建标准 (一)经济实力强。在我省注册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特色优势明显、成长空间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70%以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贷款;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二)科技含量高。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企业建有研发机构,能开展自主研发,具有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有全国著名(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发展潜力大。企业产权明晰,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 (四)带动能力强。通过建设原料生产基地、领办合作社或订单生产,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合作社和农户的数量应达到1500户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 四、工作措施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2007-04-21 农学论文 内容摘要:我国农村在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经营形式下,大量分散和独立生产经营的农户如何实现与大市场的联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作者是依据我国农村的社会生产现状提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建议和措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加强政府对农业宏观调控的需要。一般认为,农民”组织化”程度至少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和协作的程度,它体现了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其二是农民作为劳动者和集体经济主人的社会化组织水平,它反映着农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农民组织化问题。农民组织化水平,与农业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一样,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状况的重要标志。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发达市场国家的农业发展史表明,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变化大都经历了以农民家庭私人农场为基础的横向与纵向联合的阶段,即随着生产和市场的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对我国而言,之所提出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一问题,基本上缘于如下动因:首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体制因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巨大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初选择的自发性特征以及缺乏必要的经验积累和约束机制,具体实施过程中,集体资产分割和集体积累流失严重,从而弱化了集体统一经营的能力,在许多地方双层经营其实只不过是家庭经营的孤军奋战,这不能不说是造成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的一重要原因。其次,从人民公社制组织形式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双层经营组织形式并非一种逻辑的选择,而是现实的回归。不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合理配置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利于农村的稳定、利于农业的发展、利于新农村建设、利于农民增产增收,因此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化;新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10.14025/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2811645.html,ki.jlny.2015.24.033 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农民为主体成员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的,由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利用者,共同组织的,完全自愿的组织形式,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是对农村经营体制和

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适应,是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其组成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模式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分散生产、经营,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处于分散状态,属于单打独斗的小农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在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而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可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资源及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合作社的形成则极大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的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利于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布局的形成;三是合作社的形成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在产前、产中、产后都服务到位,在生产技术推广、组织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与市场紧密联系,促进农产品的高产、优质、高效,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的原则 2.1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原则 前提是农民的家庭承包关系不变,虽然农民加入合作社,但是对于生产经营仍有自主权,家庭财产关系仍然不变,合作社完全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同时也依法维护家庭及个人的财产权力。

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20 世纪70 年代末期,中国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创立了一种全新的农村经营组织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30 多年的演变,至今已经释放了巨大能量。正是依靠这种制度变迁,才使得大多数农民告别了饥饿,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道路。但是由于改革的不配套,同时也遗留下了不少问题,如农业生产规模过于狭小导致生产经营成本过高、农民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农民就业不充分、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缓等等。这些问题与改革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过低有着密切的关联。农户家庭经营构成的“小农经济” 在开放的农业环境中难以抵抗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又必须在“谁来养活中国” 的疑问中寻求新的突破口。这是促进中国乃至世界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为正如美国农民学家丹尼尔?托尼所说“即使在当代发达工业国家,‘农民与农民的子孙' 仍然构成人口的多数,而在中国,他们可以说构成了人口的全部” 。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形成自己的组织,有利于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更好地捍卫自身的权益,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谈三个问题: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二、国外农民组织化情况及我国农民组织化现状;三、提高农民组织建设的思考。 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组织作为一种社会集合体, 为了满足自身运作的要求,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准

则。组织是人类社会整合度较高的一类群体。农民组织化中的组织主要是指经济组织,是一种集功能性团体和制度安排于一体的静态实体与动态实体活动过程统一的经济组织。 农民组织化是组织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将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传统职业特征的农民转变为有组织进入市场与社会,并且能够获得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现代农民的过程。农民组织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 1、农民组织化是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的过程。传统农民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职业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是与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受生产经营环境、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走向生产机械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同时,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有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的权益的要求。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逐步高级化的过程。 2、农民组织化是一定的组织主体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状态。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即农民进入市场是依托一定的组织的,而这种组织又能够增加其成员的收益,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在我国,农民从事生产与经营呈现出分散化、低效率的特征;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并未大面积地用于农产品分级、包装、仓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电力在农业和农村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公路网

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专题复习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专题复习 一、背景材料 我国农业的现状——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仍然比较脆弱,农业进展速度仍然相对滞后 (1).农业的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与劳动生产率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抗灾难能力差。 (2).我国农产品供给尤其是粮食供给处于差不多平衡但偏紧的状态 (3).农业生产面临着可耕地少、人口多的具体国情,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这是我国农业进展最大的制约因素 2.重视进展农业的必要性: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经济进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 (2).农业基础地位是否牢固,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进展,也是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能否保持独立自主地位的大问题。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在经济进展的任何时期,农业的基础地位都不能削弱,而只能加强。 什么缘故讲粮食是基础的基础? (1).这是我国的差不多国情决定的,

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头等大事,要解决那个问题,必须立足国内。 (2).随着工业生产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副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消费要求会越来越高,其中绝大部分是靠粮食转化。 (3).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着可耕地少、人口多的国情,更要注意粮食生产。.进展农业的具体措施——走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进展道路 (1).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差不多政策。 |稳定差不多政策,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要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落实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给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针对阻碍农村进展的体制性因素,进一步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一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三是探究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方法,加大国家对农业特不是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的力度。 [⑵.关键是进展农业科学技术,把农业、科技、教育三结合起来,才能推动农业的现代化。 ⑶.增加对农业的物质投入资金投入。 ⑷.积极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相结合。 ⑸.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农村经济进展新的增长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 ⑹.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大力进展乡镇企业。 5.如何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与意义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与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是一个新生概念,它是伴随着国内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对规模化经营需要不断提高而产生的。“农业产业化”的说法一出生就带有浓厚的泥土气息,是人们从实践中提炼总结的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产业目标,然而这也是众多学者从词语词义角度对“农业产业化”提出诸多异议的根源。早在1999年,国内学者郑林在《产业化的含义与“农业产业化”概念的辨误》一文中,就对农业产业化的涵义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农业产业化”是对产业化的误用,存在逻辑上的问题。孔繁来则撰文从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角度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相关论点,他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一个“面向市场的根本问题”,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标,是有其深刻的道理的”。 在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对农业产业化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但本意大体一致,均表现出了对市场的关注。这与我国农村地区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所表现出的农业抗风险能力低、土地产出效率低、农民对农产品议价能力低等背景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农业产业不断发展成熟,很多地区开始走规模化、特色化农业道路,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特别是随着乡村旅游、乡村休闲度假及现代农业

的深入开发,农业分工更趋细致,区域化特征愈加明显,特别是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整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新理念作为我国在新世纪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这些都为农业产业化的涵义注入了新的内容。

综上所述,我们将农业产业化定义为,区域农业在地区土地流转与土地整理的基础上,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规模化经营为途径,以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为支柱,以产业立体化、土地集约化、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新技术引进、劳动力改造、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形成有机结合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利益联盟,最终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制和组织经营形式。 二、农业产业化的意义 1.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一家一户单独经营不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是规模化和市场化,其重要目标是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通过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一方面拆院并院,流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业企业生产,防止企业建设侵占耕地资源;另一方面流转耕地,实现土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基地、农业公司集中,化零为整,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村地区种养殖业的专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水平。与此同时,土地流转所释放出的农村劳动力可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参与农业企业的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发展现代农业要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也要靠改革和制度保障。建设现代农业,不仅要发展农业生产力,也要注重农业组织制度创新,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更好地利用资源,促进要素流动,调动农民积极性。 农村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功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容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我国农业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依然很低,农产品的竞争力与国际竞争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目前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机制还不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利益联结机制还有待完善。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分别仅占35%和13%;农业生产特别是畜牧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还不高,生猪规模化饲养仅占43%。应根据种植业、养殖业等不同产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探索引导农户进入市场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首先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必须坚持不刮风、不动基础,坚持自愿,保护农民利益,依法进行。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阶段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15万多个,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2363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成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普遍高出20%~50%。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还要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一村一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龙头企业只有在服务农户、致富农民、与农民利益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再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也需要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农村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农民的服务需求。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X〕6号精神,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X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 532 提升行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农副产品加工业为目标,充分利用农产品资源优势,坚持新型工业化理念,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强力推进规模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到201X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8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5亿元以上的5家,1亿元以上的20家,5000万元以上的30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0个以上、绿色食品60个以上,创省级名牌农产品2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 1个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由18%提高到35%以上;建立10个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界首、太和

农副产品加工业走廊,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1.粮食加工。重点发展小麦、稻米、薯类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到201X年,实现粮食加工产值60亿元。 (1)小麦加工: 优先支持发展食品专用粉、营养强化面粉、预配粉,重点开发绿色面粉、有机面粉。加强小麦及其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小麦深加工,鼓励发展小麦胚芽油、麸皮制品、戌聚糖等深加工产品。建立以太和为中心的100万亩绿色食品小麦原料生产基地和小麦制粉加工基地。滤布厂重点扶持阜阳快乐面粉、太和六本食品、三泰面粉等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延长产业链。争创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5家,省级品牌农产品2个。 (2)稻米加工: 大力开发精米加工新产品,发展免淘洗米、营养强化米生产,综合利用米糠、稻壳资源,发展米制食品工业化生产。在现有颍上南照大米市场基础上建立以南照为中心的稻米精加工基地。重点扶持海泉粮油、管仲贡米、八里河大米等龙头企业,努力打造管仲贡米、南照大米、八里河大米品牌。争创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1个,省级名牌农产品2个。 (3)薯类加工: 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加工工艺,提高薯干、淀粉、粉条、粉丝等传统产品加工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方便粉丝、薯条等高档产品,积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库 经济导刊902011 / 03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且分散度高,这些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三农”问题中的难题之一。各地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等组织,为解开这一难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自愿组建的合作组织,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各类植保队、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公司空前活跃。2009年,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2.4万个,带动1亿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64万个,实际入社农户2100多万。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向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 不再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对生产服务、 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等功能的需 求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有力的金 融支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 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 场信息,以及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他们需 要有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 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产品就能打出品牌, 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使我国的农业产业从劳 动密集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 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为满足农民市场 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 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 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 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 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 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 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 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以下几点:一 是合作经济组织不会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 关系;合作社、协会在组建方式上,不搞土地、 农具等财产入社,不触动农户的经营自主权; 二是退社自由;三是专业性强;四是可以突 破社区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专业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后,将给农民带 来诸多利益:一是农民经营风险降低。专业 合作社组建后,农民由分散走向联合,由单一变为“团队”,由““提篮小卖””成为合作经营,个体风险大大降低。二是农民科技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得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生产资料,扩大生产规模,使农民向耕作机械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迈进,并通过集聚生产要素,实现了产供销、贸工农各环节的有机结合,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三是优先享受贷款扶持政策 。在合作社入了股的成员,又相应在债务上承担了互相联保的义务,与一家一户相比,其偿债能力、信用程度优势明显。四是农民及时得到科技培训。科技部门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并定期开展有农村特色的文化活动,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转变,培育造就了懂知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该有3个管理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董事会,由农民选举产生,负责管理集体资产。第二个层次是监事会,负责监督审查经济活动的。第三个层次是聘用的经理人。这3个层次中,真正代表农民的资产所有的应当是董事会,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或者由社员集体选举以后更换;法人是董事长,要负责这个合作社里的所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农业生产,组织化,农业合作组织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文 | 柴富成

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资中县农业局魏杰)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县农业产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的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正在逐步建立,一批产业化企业正在发展壮大,促进和带动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农业产业化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不大,产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农业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实力不强,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科技含量不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弱;三是同一产品品名多,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国内外知名品牌;四是农业产业企业与基地及农户利益衔接不够紧密;五是农业产业化基地“散乱小”,既形不成规模,又未按标准化生产。 关键词:环境、农业产业化、农产品。 近年来,我县结合本地实际,以“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模式,农业产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的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正在逐步建立,一批产业化企业正在发展壮大,一批无公害特色农产品正在研发,我县无公害特色农产品生产进入了全面加快发展的新时期,促进和带动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农业产业化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不大,产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农业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实力不强,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科技含量不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弱;三是

同一产品品名多,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国内外知名品牌;四是农业产业企业与基地及农户利益衔接不够紧密;五是农业产业化基地“散乱小”,既形不成规模,又未按标准化生产。 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县农业发展环境不优,产业化发展氛围不浓,产业扶持政策不够,政府主导不力,县场拉动不强,农业产业化管理部门技术指导和监管不够,跟踪服务不足。 环境是发展的宝贵资源,环境是竞争的砝码。一个地方环境的优劣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快慢,关系到对外的整体形象。我县虽是人口大县,却是财政穷县,经济弱县,其他兄弟县曾这样评价过资中,“你们是捧着金碗要饭”!为什么其他地理位置远不如我们优越的县在经济上却能把我们远远抛在后面?!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的环境太差!作为一名涉农部门的中层干部,虽然自身能力有限,但只要我们涉农工作者都能舍个人小利,顾全局大利,树立“人人都是服务环境,处处维护资中形象”观念,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齐心协力构建优化环境浓厚氛围,就能在全县建立和营造一个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服务环境。 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首先要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工业反哺农业、项目资金和信贷要支持农业企业”新的发展思路,为农业

黄文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精)

黄文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 民抗风险能力 面对充满竞争、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对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冲击,千家万户各行其是、单打独行,分散生产、分散买卖的农民,在发展生产中处于“见子打子”的盲目状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无所适从的被动地位,缺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难以把握长远的生产发展方向,难以维护自己的市场交易权益,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农民,在汪洋大海的市场中更加“沉浮不定,漂摇欲坠”。 要改变农民的这种状况,只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变千家万户各行其是、单打独行的分散生产、分散销售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销售,才能增强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在发展生产中变盲目为自觉,在市场竞争中变被动为主动,在市场汪洋大海中把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 农民的组织化,从社会管理层面来看,农民属于乡(镇)、村党政组织管辖,农民的言行举动,都置于乡(镇)、村党政组织的管理之下,这方面,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高。所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主要是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组织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随之解体,生产组织由大集体变为小家庭、小农户。以户为生产,销售单位的组织方式,具有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活力,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农产品供给短缺的背景下,与小市场的矛盾并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产品供给的充裕,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是以户为单位生产、销售、维权的农户势单力薄,缺乏规模化生产、社会化销售、群体化维权的力量,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生产方面,有好销售的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时,一家一户又不能批量的生产出来,满足不了大宗交易的需求;在销售方面,一家一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又是自产自销,自找市场,零星交易,有的经销商到村寨收购农产品,压级压价,农户自知吃亏,也只能卖;在维权方面,一家一户在生产、销售中遇到侵权行为,又形不成群体维权的力量。由此可见,面对市场的种种冲击,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需要建立的是农民生产、销售、维权活动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是发展农业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分工为基础的产物,有社会分工才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题及答案(一) 1、“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一直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自1982年起至2012年1月1日共发布了14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 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下面哪项不是重点方面()。 A.农村的电网建设 B.乡村道路建设 C.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设D.农村沼气建设 3、《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年3月1日新《农业法》正式实施,对原法做了较大调整、充实和完善,新增了()章 A.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B.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C.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D.农民权益保护 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A.市级县级 B.县级市级 C.县级县级 D.市级市级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该法规定有()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业产业化主要表现在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主导产业规模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农户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我镇是传统的农业大镇,为实现由农业大镇到农业强镇的转变,要以强化农业基础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发展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规模效益,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要围绕实现产业化目标,我认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出成效来。 1、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在搞活流通上下功夫。农业产业化成败的关键在市场,必须“贸”字当头,“销”字开路,努力开拓市场。利用姜博会等等载体,宣传“生姜大王、大王生姜”品牌,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订货会,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销售,积极与大中城市建立稳定的供销纽带,使产品有较稳定的销路,真正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 2、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加速农产品的转化增值。龙头企

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强弱和牵动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规模和成效,它能带活农村,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规模化的基地生产相对集中起来,形成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的生产经营,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效地联合起来,成规模、上批量、创名牌、争效益。一是膨胀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对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像泰禾、玉苑森信等,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扶持其尽快壮大、扩张。二是争取招商引资建立新的龙头企业。通过合资、独资、合作等形式,引进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三是利用我镇现有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联合舰队,增强抗御风浪的能力。 3、加大基地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叫响“生姜大王”品牌,做大“大王生姜”产业,充分利用“天蓝地绿水清居佳”的环境优势,大力建设无公害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发展独具特色的主导产业。重点抓好生姜大蒜产业,对开发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板栗、核桃等林产品,进一步扩大规模,事先向质量、效益、规模型转变。基地建设要改变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小、门类杂、经营分散的状况,立足于资源优势,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区域经济,搞好主导产品的系列开发,形成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要积极培植一批重点乡村和专业大户,作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作者: 南开大学程同顺黄晓燕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摘要]本文试图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作一简要综述。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这些研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的必要性上达成了共识,但在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如何对待"两社"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 中国近些年来对于农民组织化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相当不少,根据我们涉猎的资料归纳,这些研究大体上围绕着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它们分别是: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关于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关于如何对待"两社"等。其中在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上,研究者们达成了一致的共识,而在后三个方面则还存在一定的分歧。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 20世纪 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主要问题模板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主要问题,持续保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十五”期间阜宁县的三农工作势头良好,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农业增效成果显著,农村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就此进行了专门调研,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十五期间三农工作的主要成效 1、农民增收取得历史性突破。预计20xx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4250元,比九五期末增长965元,年递增5.29%。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性扶持。自20xx年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中央、省、市、县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来扶持农业、反哺农民,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由20xx年的1.95亿元(人平240元)减少到20xx年0.42亿元(人平56元)。累计发放三项补贴5101万元,其中种粮补贴4021万元、良种补贴700万元、农机补贴380万元。二是种植业增势明显。20xx年种植业产值8.42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20xx年增13%。三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收入增长较快。“十五”期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职业中介服务成效显著。新增劳务输出48031人次,新增劳务收入约1.09亿元。至十五期末全县已转移农村劳动力20.17万人,农民外出劳务收入12.11亿元。四是林牧渔业量效双增。全县20xx年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5亿元,农民来自林牧渔业的人均收入达1200元。 2、农业增效成果显著。首先,农业经济持续增长。20xx年全县粮食播种面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 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关于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 最近的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集中在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水平,主要侧重的是提高农民建立、参加经济组织的水平。关于这方面研究的论文非常多,在此无法-一列出篇目。与论文相比较,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门著作不算太多,主要有:秦柳方等主编的《中国各种经济合作社》,张晓山所著的《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魏道南、张晓山合著的《中国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探析》,牛若峰、夏英主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概论》等;论文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的《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李惠安主编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等。 另外,其他很多有关农业经济的著作中都有关于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相关论述。赵昌文在其专著《农业宏观调控论》的第5章中把"引导和组织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作为中国农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之一,他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动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实现政府意志与目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