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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问题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关键的问题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关键的问题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原文出处】重庆行政 【原刊期号】20063 【原刊页号】14~16 【分类号】D4 【分类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0611 【作者】常樵 【作者简介】常樵,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摘要题】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 如果以组织形式作标志划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那么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大体经历了人民公社、家庭经营两个阶段,现在到了进行组织创新,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阶段。 形式 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提出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他还引用李先念同志的话说,“这是一个大思想”,但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 看来,农业农村的集体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发展方向是明确的。问题是组织化的形式。用什么方式把农业农村农民纳入一定的组织体系中?目前看,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即我们通常简单说的“企业+农户”、“企业+公司(协会)+农户”。这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等契约方式联结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基地,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为组织体系内部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吉林的德大公司是个大型禽产品加工企业,2004年即已形成集粮油种植、种禽繁殖、饲料生产、食品和油脂加工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联结省内7个县市、61个乡镇、6000多个养鸡农户,同时与8个县市、20多个乡镇、31万多个农户签订了大豆生产合同。现在吉林省分别依托玉米、大豆、禽牧、长白山特产等资源优势构筑了粮、牧、特等龙型企业群。大家对这种组织形式比较有共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专业协会、合作社型。专业协会是农民自愿结成的较为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在吉林省有各种各类专业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意见》(甘政办发〔2015〕1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集中培育10个以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5个在主板上市,5个以上在新三板上市,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创建重点 以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企业实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建标准 (一)经济实力强。在我省注册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特色优势明显、成长空间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70%以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贷款;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二)科技含量高。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企业建有研发机构,能开展自主研发,具有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有全国著名(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发展潜力大。企业产权明晰,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 (四)带动能力强。通过建设原料生产基地、领办合作社或订单生产,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合作社和农户的数量应达到1500户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 四、工作措施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正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2007-04-21 农学论文 内容摘要:我国农村在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经营形式下,大量分散和独立生产经营的农户如何实现与大市场的联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作者是依据我国农村的社会生产现状提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建议和措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加强政府对农业宏观调控的需要。一般认为,农民”组织化”程度至少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和协作的程度,它体现了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其二是农民作为劳动者和集体经济主人的社会化组织水平,它反映着农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农民组织化问题。农民组织化水平,与农业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一样,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状况的重要标志。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发达市场国家的农业发展史表明,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变化大都经历了以农民家庭私人农场为基础的横向与纵向联合的阶段,即随着生产和市场的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对我国而言,之所提出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一问题,基本上缘于如下动因:首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体制因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巨大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初选择的自发性特征以及缺乏必要的经验积累和约束机制,具体实施过程中,集体资产分割和集体积累流失严重,从而弱化了集体统一经营的能力,在许多地方双层经营其实只不过是家庭经营的孤军奋战,这不能不说是造成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的一重要原因。其次,从人民公社制组织形式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双层经营组织形式并非一种逻辑的选择,而是现实的回归。不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合理配置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利于农村的稳定、利于农业的发展、利于新农村建设、利于农民增产增收,因此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化;新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10.14025/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292682.html,ki.jlny.2015.24.033 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农民为主体成员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的,由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利用者,共同组织的,完全自愿的组织形式,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是对农村经营体制和

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适应,是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其组成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模式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分散生产、经营,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处于分散状态,属于单打独斗的小农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在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而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可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资源及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合作社的形成则极大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的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利于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布局的形成;三是合作社的形成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在产前、产中、产后都服务到位,在生产技术推广、组织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与市场紧密联系,促进农产品的高产、优质、高效,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的原则 2.1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原则 前提是农民的家庭承包关系不变,虽然农民加入合作社,但是对于生产经营仍有自主权,家庭财产关系仍然不变,合作社完全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同时也依法维护家庭及个人的财产权力。

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20 世纪70 年代末期,中国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创立了一种全新的农村经营组织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30 多年的演变,至今已经释放了巨大能量。正是依靠这种制度变迁,才使得大多数农民告别了饥饿,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道路。但是由于改革的不配套,同时也遗留下了不少问题,如农业生产规模过于狭小导致生产经营成本过高、农民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农民就业不充分、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缓等等。这些问题与改革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过低有着密切的关联。农户家庭经营构成的“小农经济” 在开放的农业环境中难以抵抗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又必须在“谁来养活中国” 的疑问中寻求新的突破口。这是促进中国乃至世界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为正如美国农民学家丹尼尔?托尼所说“即使在当代发达工业国家,‘农民与农民的子孙' 仍然构成人口的多数,而在中国,他们可以说构成了人口的全部” 。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形成自己的组织,有利于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更好地捍卫自身的权益,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谈三个问题: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二、国外农民组织化情况及我国农民组织化现状;三、提高农民组织建设的思考。 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组织作为一种社会集合体, 为了满足自身运作的要求,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准

则。组织是人类社会整合度较高的一类群体。农民组织化中的组织主要是指经济组织,是一种集功能性团体和制度安排于一体的静态实体与动态实体活动过程统一的经济组织。 农民组织化是组织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将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传统职业特征的农民转变为有组织进入市场与社会,并且能够获得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现代农民的过程。农民组织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 1、农民组织化是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的过程。传统农民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职业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是与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受生产经营环境、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走向生产机械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同时,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有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的权益的要求。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逐步高级化的过程。 2、农民组织化是一定的组织主体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状态。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即农民进入市场是依托一定的组织的,而这种组织又能够增加其成员的收益,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在我国,农民从事生产与经营呈现出分散化、低效率的特征;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并未大面积地用于农产品分级、包装、仓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电力在农业和农村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公路网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性 (1) (一)农民市民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1) (二)农民市民化还直接关系到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1) (三)农民市民化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2) 二、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 (2) (一)户籍制度和就业政策的限制 (2) (二)社会保障制度缺失 (2) (三)农民工自身素质的限制 (3) (四)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3) 三、农民工市民化的解决对策 (3) (一)放宽户籍制度 (3) (二)完善社会保障 (3) (三)提高农民工素质,培养农民工新市民意识 (4) (四)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4) 参考文献 (4)

摘要: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社会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农民工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趋势在增强,所谓农民工市民化,指的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的推动,让农民离开土地和家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家产业,其身体、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这一趋势的出现,使农民工问题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我觉得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接下来主要探讨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性 (一)农民市民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我国现阶段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我国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但农民增收的效果不明显。农村劳动力过多,人均支配的土地资源太少,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无疑是最根本原因。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现阶段在乡镇企业不可能更有效吸收大规模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剩余劳动力根本出路在于向城市转移,变农民为市民。这样一方面使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能够依靠城市非农产业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农民市民化大幅度减少农民,把闲置的土地资源适度集中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才能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获取更多的收入。所以依靠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来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发展的出路之一。 (二)农民市民化还直接关系到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当前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仍然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又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农民向城市转移,变农民为市民,又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乃至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只有把大多数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在城镇中获得稳定的职业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经济落后和贫困问题;只有把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商业中来,才能实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与意义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与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是一个新生概念,它是伴随着国内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对规模化经营需要不断提高而产生的。“农业产业化”的说法一出生就带有浓厚的泥土气息,是人们从实践中提炼总结的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产业目标,然而这也是众多学者从词语词义角度对“农业产业化”提出诸多异议的根源。早在1999年,国内学者郑林在《产业化的含义与“农业产业化”概念的辨误》一文中,就对农业产业化的涵义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农业产业化”是对产业化的误用,存在逻辑上的问题。孔繁来则撰文从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角度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相关论点,他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一个“面向市场的根本问题”,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标,是有其深刻的道理的”。 在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对农业产业化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但本意大体一致,均表现出了对市场的关注。这与我国农村地区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所表现出的农业抗风险能力低、土地产出效率低、农民对农产品议价能力低等背景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农业产业不断发展成熟,很多地区开始走规模化、特色化农业道路,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特别是随着乡村旅游、乡村休闲度假及现代农业

的深入开发,农业分工更趋细致,区域化特征愈加明显,特别是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整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新理念作为我国在新世纪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这些都为农业产业化的涵义注入了新的内容。

综上所述,我们将农业产业化定义为,区域农业在地区土地流转与土地整理的基础上,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规模化经营为途径,以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为支柱,以产业立体化、土地集约化、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新技术引进、劳动力改造、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形成有机结合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利益联盟,最终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制和组织经营形式。 二、农业产业化的意义 1.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一家一户单独经营不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是规模化和市场化,其重要目标是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通过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一方面拆院并院,流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业企业生产,防止企业建设侵占耕地资源;另一方面流转耕地,实现土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基地、农业公司集中,化零为整,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村地区种养殖业的专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水平。与此同时,土地流转所释放出的农村劳动力可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参与农业企业的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发展现代农业要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也要靠改革和制度保障。建设现代农业,不仅要发展农业生产力,也要注重农业组织制度创新,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更好地利用资源,促进要素流动,调动农民积极性。 农村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功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容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我国农业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依然很低,农产品的竞争力与国际竞争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目前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机制还不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利益联结机制还有待完善。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分别仅占35%和13%;农业生产特别是畜牧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还不高,生猪规模化饲养仅占43%。应根据种植业、养殖业等不同产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探索引导农户进入市场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首先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必须坚持不刮风、不动基础,坚持自愿,保护农民利益,依法进行。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阶段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15万多个,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2363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成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普遍高出20%~50%。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还要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一村一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龙头企业只有在服务农户、致富农民、与农民利益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再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也需要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农村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农民的服务需求。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调查报告 ——基于对鄂巴蜀农民工的调查 摘要:农民工市民化对于统筹城乡和谐发展,解决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弊端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本调查报告基于对鄂巴蜀农民工的调查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表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社会认同体制性遗忘 改革开放以来,从东部沿海开始,第二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第三产业对工人和服务人员的极大需求与农村劳动力过剩,种地收入较低的现实催生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截至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达到14533万人。同时,农民工内部也出现了代际更替,80年之后出生的外出农民工,通常我们也将其称为‘新生代农民工’”[1]。农民工在为城市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同时,却与城市居民在身份、地位和权利上存在着很大差距,这种差距埋下了农民工反社会心理的隐患,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研究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民工市民化的含义 市民化问题是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化加速的进程中产生的,最初出现的是“农民市民化问题”,“农民市民化是指在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借助于工业化的推动,让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交际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2],这种表述没有囊括农村的闲置劳动力(无地可耕的农民),以及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因而不能直接阐释“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本文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分析是基于郑杭生老师的定义,“是指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 Farmer 或Cultivator) 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Peasant) 在向市民( citizen) 转变的进程中, 发展出相应的能力, 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3]这样,在分析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由农业生产活动转变为非农生产过程中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转变,还要充分联系农民工的户籍问题。 2、研究方法 2.1调查对象 本次的调查对象是:来自湖北省黄冈市与钟祥市,四川三台县和重庆潼南县共计75名农民工,其中黄冈市14名,钟祥市25名,三台县28名,潼南县8名。前三地的农民工的情况,均为同学在自己家乡就近统计调查所得,潼南县的农民工全部是出生于80年代后期的新生代农民工。 2. 2资料收集方法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75份,回收75份,有效问卷65份,问卷有效率为86.7%,问卷的调查数据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进行了汇总与分析。为了弥补问卷调查的不足,在潼南县的同学,对5位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深入的访谈,以期对他们融入城市的过程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2. 3基本情况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X〕6号精神,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X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 532 提升行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农副产品加工业为目标,充分利用农产品资源优势,坚持新型工业化理念,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强力推进规模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到201X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8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5亿元以上的5家,1亿元以上的20家,5000万元以上的30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0个以上、绿色食品60个以上,创省级名牌农产品2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 1个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由18%提高到35%以上;建立10个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界首、太和

农副产品加工业走廊,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1.粮食加工。重点发展小麦、稻米、薯类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到201X年,实现粮食加工产值60亿元。 (1)小麦加工: 优先支持发展食品专用粉、营养强化面粉、预配粉,重点开发绿色面粉、有机面粉。加强小麦及其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小麦深加工,鼓励发展小麦胚芽油、麸皮制品、戌聚糖等深加工产品。建立以太和为中心的100万亩绿色食品小麦原料生产基地和小麦制粉加工基地。滤布厂重点扶持阜阳快乐面粉、太和六本食品、三泰面粉等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延长产业链。争创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5家,省级品牌农产品2个。 (2)稻米加工: 大力开发精米加工新产品,发展免淘洗米、营养强化米生产,综合利用米糠、稻壳资源,发展米制食品工业化生产。在现有颍上南照大米市场基础上建立以南照为中心的稻米精加工基地。重点扶持海泉粮油、管仲贡米、八里河大米等龙头企业,努力打造管仲贡米、南照大米、八里河大米品牌。争创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1个,省级名牌农产品2个。 (3)薯类加工: 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加工工艺,提高薯干、淀粉、粉条、粉丝等传统产品加工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方便粉丝、薯条等高档产品,积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库 经济导刊902011 / 03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且分散度高,这些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三农”问题中的难题之一。各地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等组织,为解开这一难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自愿组建的合作组织,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各类植保队、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公司空前活跃。2009年,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2.4万个,带动1亿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64万个,实际入社农户2100多万。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向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 不再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对生产服务、 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等功能的需 求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有力的金 融支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 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 场信息,以及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他们需 要有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 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产品就能打出品牌, 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使我国的农业产业从劳 动密集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 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为满足农民市场 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 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 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 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 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 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 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 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以下几点:一 是合作经济组织不会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 关系;合作社、协会在组建方式上,不搞土地、 农具等财产入社,不触动农户的经营自主权; 二是退社自由;三是专业性强;四是可以突 破社区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专业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后,将给农民带 来诸多利益:一是农民经营风险降低。专业 合作社组建后,农民由分散走向联合,由单一变为“团队”,由““提篮小卖””成为合作经营,个体风险大大降低。二是农民科技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得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生产资料,扩大生产规模,使农民向耕作机械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迈进,并通过集聚生产要素,实现了产供销、贸工农各环节的有机结合,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三是优先享受贷款扶持政策 。在合作社入了股的成员,又相应在债务上承担了互相联保的义务,与一家一户相比,其偿债能力、信用程度优势明显。四是农民及时得到科技培训。科技部门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并定期开展有农村特色的文化活动,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转变,培育造就了懂知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该有3个管理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董事会,由农民选举产生,负责管理集体资产。第二个层次是监事会,负责监督审查经济活动的。第三个层次是聘用的经理人。这3个层次中,真正代表农民的资产所有的应当是董事会,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或者由社员集体选举以后更换;法人是董事长,要负责这个合作社里的所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农业生产,组织化,农业合作组织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文 | 柴富成

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资中县农业局魏杰)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县农业产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的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正在逐步建立,一批产业化企业正在发展壮大,促进和带动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农业产业化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不大,产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农业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实力不强,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科技含量不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弱;三是同一产品品名多,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国内外知名品牌;四是农业产业企业与基地及农户利益衔接不够紧密;五是农业产业化基地“散乱小”,既形不成规模,又未按标准化生产。 关键词:环境、农业产业化、农产品。 近年来,我县结合本地实际,以“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模式,农业产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的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正在逐步建立,一批产业化企业正在发展壮大,一批无公害特色农产品正在研发,我县无公害特色农产品生产进入了全面加快发展的新时期,促进和带动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农业产业化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不大,产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农业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实力不强,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科技含量不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弱;三是

同一产品品名多,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国内外知名品牌;四是农业产业企业与基地及农户利益衔接不够紧密;五是农业产业化基地“散乱小”,既形不成规模,又未按标准化生产。 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县农业发展环境不优,产业化发展氛围不浓,产业扶持政策不够,政府主导不力,县场拉动不强,农业产业化管理部门技术指导和监管不够,跟踪服务不足。 环境是发展的宝贵资源,环境是竞争的砝码。一个地方环境的优劣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快慢,关系到对外的整体形象。我县虽是人口大县,却是财政穷县,经济弱县,其他兄弟县曾这样评价过资中,“你们是捧着金碗要饭”!为什么其他地理位置远不如我们优越的县在经济上却能把我们远远抛在后面?!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的环境太差!作为一名涉农部门的中层干部,虽然自身能力有限,但只要我们涉农工作者都能舍个人小利,顾全局大利,树立“人人都是服务环境,处处维护资中形象”观念,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齐心协力构建优化环境浓厚氛围,就能在全县建立和营造一个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服务环境。 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首先要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工业反哺农业、项目资金和信贷要支持农业企业”新的发展思路,为农业

黄文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精)

黄文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 民抗风险能力 面对充满竞争、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对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冲击,千家万户各行其是、单打独行,分散生产、分散买卖的农民,在发展生产中处于“见子打子”的盲目状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无所适从的被动地位,缺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难以把握长远的生产发展方向,难以维护自己的市场交易权益,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农民,在汪洋大海的市场中更加“沉浮不定,漂摇欲坠”。 要改变农民的这种状况,只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变千家万户各行其是、单打独行的分散生产、分散销售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销售,才能增强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在发展生产中变盲目为自觉,在市场竞争中变被动为主动,在市场汪洋大海中把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 农民的组织化,从社会管理层面来看,农民属于乡(镇)、村党政组织管辖,农民的言行举动,都置于乡(镇)、村党政组织的管理之下,这方面,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高。所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主要是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组织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随之解体,生产组织由大集体变为小家庭、小农户。以户为生产,销售单位的组织方式,具有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活力,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农产品供给短缺的背景下,与小市场的矛盾并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产品供给的充裕,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是以户为单位生产、销售、维权的农户势单力薄,缺乏规模化生产、社会化销售、群体化维权的力量,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生产方面,有好销售的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时,一家一户又不能批量的生产出来,满足不了大宗交易的需求;在销售方面,一家一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又是自产自销,自找市场,零星交易,有的经销商到村寨收购农产品,压级压价,农户自知吃亏,也只能卖;在维权方面,一家一户在生产、销售中遇到侵权行为,又形不成群体维权的力量。由此可见,面对市场的种种冲击,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生产、销售活动、维护经济权益的组织化程度,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需要建立的是农民生产、销售、维权活动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是发展农业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分工为基础的产物,有社会分工才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业产业化主要表现在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主导产业规模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农户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我镇是传统的农业大镇,为实现由农业大镇到农业强镇的转变,要以强化农业基础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发展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规模效益,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要围绕实现产业化目标,我认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出成效来。 1、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在搞活流通上下功夫。农业产业化成败的关键在市场,必须“贸”字当头,“销”字开路,努力开拓市场。利用姜博会等等载体,宣传“生姜大王、大王生姜”品牌,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订货会,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销售,积极与大中城市建立稳定的供销纽带,使产品有较稳定的销路,真正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 2、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加速农产品的转化增值。龙头企

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强弱和牵动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规模和成效,它能带活农村,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规模化的基地生产相对集中起来,形成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的生产经营,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效地联合起来,成规模、上批量、创名牌、争效益。一是膨胀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对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像泰禾、玉苑森信等,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扶持其尽快壮大、扩张。二是争取招商引资建立新的龙头企业。通过合资、独资、合作等形式,引进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三是利用我镇现有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联合舰队,增强抗御风浪的能力。 3、加大基地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叫响“生姜大王”品牌,做大“大王生姜”产业,充分利用“天蓝地绿水清居佳”的环境优势,大力建设无公害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发展独具特色的主导产业。重点抓好生姜大蒜产业,对开发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板栗、核桃等林产品,进一步扩大规模,事先向质量、效益、规模型转变。基地建设要改变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小、门类杂、经营分散的状况,立足于资源优势,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区域经济,搞好主导产品的系列开发,形成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要积极培植一批重点乡村和专业大户,作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作者: 南开大学程同顺黄晓燕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摘要]本文试图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作一简要综述。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这些研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的必要性上达成了共识,但在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如何对待"两社"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 中国近些年来对于农民组织化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相当不少,根据我们涉猎的资料归纳,这些研究大体上围绕着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它们分别是: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关于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关于如何对待"两社"等。其中在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上,研究者们达成了一致的共识,而在后三个方面则还存在一定的分歧。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 20世纪 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 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关于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 最近的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集中在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水平,主要侧重的是提高农民建立、参加经济组织的水平。关于这方面研究的论文非常多,在此无法-一列出篇目。与论文相比较,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门著作不算太多,主要有:秦柳方等主编的《中国各种经济合作社》,张晓山所著的《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魏道南、张晓山合著的《中国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探析》,牛若峰、夏英主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概论》等;论文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的《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李惠安主编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等。 另外,其他很多有关农业经济的著作中都有关于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相关论述。赵昌文在其专著《农业宏观调控论》的第5章中把"引导和组织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作为中国农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之一,他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动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实现政府意志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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