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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采掘衔接管理规定

井工煤矿采掘衔接管理规定
井工煤矿采掘衔接管理规定

井工煤矿采掘衔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衔接管理,落实层级责任,提高采掘衔接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保证矿井正常采掘衔接,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

1.矿井负责采掘衔接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对矿井采掘衔接计划负主体责任。矿井采掘衔接计划制定必须遵守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政策、安全规定,必须保证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正常接替,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年度生产工作安排。

2.矿长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中长期衔接规划,负责矿井大中衔接的落实,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开拓、准备进尺计划。

3.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采掘衔接计划的制定,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生产矿长配合,在每年九月底前制定矿井下一年度采掘衔接计划。每季度对“四量”关系、衔接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确保“四量”关系符合规定要求。

4.矿井生产矿长负责采掘衔接计划的落实,按照采掘衔接计划组织生产,结合现场条件合理部署队伍,在人员配置、设备配备、生产工艺、工序配套、队伍建设及正规循环作业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单进水平,完成计划任务。

5.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各区域公司生产处是矿井采掘衔接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采掘衔接计划的审查、指导服务、监督考核工作。

二、编制原则

1. 采掘衔接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煤炭行业的有关技术政策和安全规定。

2. 采掘衔接计划编制必须以技术合理、经济效益好为准则。不仅要考虑本年度的衔接安排,更要考虑到今后五年、十年乃至整个矿井服务年限内的采掘战略

部署。

3. 合理开发煤炭资源,集中生产;严格遵守开采程序,优化巷道布置;薄厚煤层、不同煤种要合理配采;保持采掘平衡,建立正常的采掘比例。

三、编制依据

1.矿井总体规划、采区设计及储量。

2.集团公司规定的矿井计划任务和要求。

3.矿井各采区工作面的生产能力。

四、编制要求

1. 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四量”要求: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3~5 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开采期限一般为12 个月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4~6 个月以上;瓦斯抽采量一般为 6 个月以上。

2. 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道不少于50m,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m,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3. 采区必须形成永久排水系统和独立的进回风系统,方可进行顺槽施工;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三个月的“坑透”、钻探、巷探、打瓦斯抽放钻孔、整理巷道和工作面的准备时间。

4. 编制出的采掘衔接要明确提出本矿采区(水平)、工作面接替较为紧张的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的工程量。

5. 编制的采掘衔接,除列表及文字叙述外,同时附1:5000 采掘平面图(单线、双线均可)并分年度用不同颜色标记在图上。

6. 各区域公司、矿井必须制定采掘衔接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制度考核落实,强化现场组织。对制定的采掘衔接计划不落实或随意变更,造成采掘衔接失调的矿井,集团公司将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五、编制内容

1. 矿井各生产采区(水平)的剩余储量、可采储量、“四量”状况。

2. 矿井现生产采区(水平)的可采储量、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接替采区(水平)可采储量、采区生产能力、首采工作面形成系统所需要的开拓巷道量、准备巷道量、回采巷道量、瓦斯抽采量和预计掘出时间。

3. 分别编制采、掘队组的衔接计划及产量、进尺计划安排情况。

4. 开拓、准备进尺构成及计划安排情况。

5. 对矿井现有生产格局及队伍摆布情况具体说明。

6. 分析矿井、采区生产能力,提出影响矿井、采区生产能力的制约因素和解决办法,如采掘能力、通风能力、供电能力、运输能力等。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超大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汇编 (中册)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本安办公会议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安全管理公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制度(增加矿领导、中层干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风险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安全评审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矿建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三违”及未遂事故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本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员工互相监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采掘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顶板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矿井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小绞车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配件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井下设备停电检修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停送电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斜坡道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8.人车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Word版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ge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继平、彭霞、卫修君、于励民、田子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0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 1005 矿用分站 MT/T 100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 100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监测井下人员位置,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煤矿技术管理体系 (1)

【说明】本条规定了煤矿安全标准化的技术保障。 一、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1.技术管理范围 (1)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3)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4)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6)工程质量管理。 (7)机电设备管理。 (8)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9)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总工程师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 管理的领导核心。 (2)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3.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 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 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第 2 页共 2 页

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保障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和 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安 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 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我 矿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现制定“白芨沟矿本质安全 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是:实现神华 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三级矿井;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 故;消灭各类重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消灭A类“三 违”,B类C类“三违”逐年下降;最终实现安全管理零 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安全检查零死角、设备运行零故

障、员工操作零“三违”、安全生产零事故的本质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 第四条本办法施行的依据是《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神华标准”)和神宁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第五条矿成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副总,机关各科室科长,基层各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地面生产服务单位队(科、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4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 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时、准确统计入升井人员 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提供准确的井 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和矿井生 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 《神东安监〔2011〕4号》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 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

委施工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人员统计职责 第五条矿井所有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 第六条矿井新分配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须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煤矿技术管理方案体系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技术管理体系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二0一四年月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 (八)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九)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十)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总工程师对我矿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长:王德忠(总工程师)

副组长:樊鹏飞(通风副矿长兼通风科长)贾永伟(机电副矿长)庞水缸(采煤副总兼生产技术科长)王晓东(通安副总)郝洪玮(机电副总) 成员:康金魁(调度主任)李国平(安全科长)浦运清 (机电科长)梁振宏(地测科长)李国平(安全科长) 生产系统各科室副科长及技术员。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 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质量管理,提高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的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全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质量第一责任者,各级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3.生产技术部是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结合生产技术部人员少,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对矿内各采掘工程实行设计、质检、监理分片包干负责制,即指定专人负责某一区域采煤或掘进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除每月二次的全矿性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外,还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重大问题必须汇报或请示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矿主管领导。 4、在全矿建立一个完善的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各采掘单位和外委施工队必须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和保质量为自觉行动。外委队必须“三证齐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否则

不准承担本矿工程。已进入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5、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煤炭部2010年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评定标准》、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采掘队和从事大柳塔矿井巷工程的外委队和个人。 第二章、采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采煤队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二、生产办生产组采煤工程师负责全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配合采煤队解决采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三、《大柳塔矿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主要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修定而成,综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顶板管理(此项总计15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100mm/m(按采高计算)。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每点得0.5分,共计5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西山煤电煤矿技术管理体系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 技术管理体系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各级技术管理责任。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总工程师对我矿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长:阴永生(总工程师) 副组长:赵鸿生(安全矿长)薛泽龙(生产矿长) 李争春(机电矿长)张聪华(通风副总) 侯金魁(地测副总)弓金保(防治水助理) 成员:武文浩(生产技术科长) 苏永峰(调度主任)苏云军(调度主任工程师) 李永峰(安全科长)岳保祥(机电科长) 张聪华(兼通风科长)谭祯涛(质量办科长) 侯金魁(兼地测科长)高尚(基建科长) 生产系统各科室副科长及技术员、干事等。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 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技术管理的决定和规定。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新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长) (机电科长) 下设三个业务组:监控组机电组设备维修组 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全面领导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常务副组长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工作。 监控组: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监测各分站数据的上传并定时对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机电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电源和线路安装和维修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管理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时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人员管理系统值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监控值机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市级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上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 三、值班人员班中必须保证双人双岗,24小时轮岗值班,严禁空班漏岗。 四、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机人员必须做到监控主机专机专用,不得从事非监控工作的其它活动。 五、监控人员班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擅自做主或迟报漏报。 六、监控人员班中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按规定上传有关数据,做到记录真实,上传及时。 七、值机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班清楚明了,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人员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观察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二、监控人员每班必须和井口考勤人员核对入井人数,并上报调度室。 三、监控员监测人员超时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马上和井下核对查明原因,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四、井下分站出现故障或人员定位识别卡发生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填入故障登记表。 五、维护人员应遵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对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空班脱岗。

三百子煤业采掘管理制度

三百子煤业采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三百子煤业井下采掘作业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用部分 1、严禁采掘工作面超定员生产,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规定。 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矿、工区8小时连续现场跟班,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3、采掘工作面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二、采煤部分 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 2、采煤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3、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5、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6、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 7、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8、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在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9、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初撑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在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0、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11、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空顶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2、采煤工作面初采前,必须进行探水工作,以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13、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掘进部分 1、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内容及审批符合规定要求。井巷施工过断层等地质构造、与巷道贯通及遇其他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巷修措施;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3、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4、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净化风流和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 5、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以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煤矿技术管理体系

技术管理体系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调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调查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 (八)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九)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总工程师对我矿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主任 瓦斯防治中心副主任 机运管理中心主任 水害防治中心主任 成员:技术科长机运科长 执行科长监控主任 生产系统各科室副科长及技术员。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科、矿井水害防治中心、机运管理中心、瓦斯防治中心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 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调查、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标准版) (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 (1)未戴安全帽的; (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

救器不完好(过期)的; (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 斯报警仪的; (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 (5)穿化纤衣服的; (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 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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