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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教基教[2013]4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8.29

【实施日期】2013.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

标准(修订)》的通知

(桂教基教〔2013〕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评估标准》。本次修订《评估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辩证的人才观、质量观,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规范管

理、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学习、研究《评估标准》,总结办学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切实加强学校的管理和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目前,全区共有普通高中450所,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32所,仅占普通高中总数的2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通过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未建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县(市),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尽快建成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人口大县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要创建2所以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有特色化办学基础的学校,要积极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方向发展。

三、加强对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动态管理。我厅将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依据新修订的《评估标准》对申报和已获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5年组织一次复查评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取消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用于评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

二、申请评估的普通高中,办学时间应在3年以上,符合《评估标准》规定的条件,

通过自治区级“卫生学校”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三、《评估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量化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100个,内容涵盖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各个方面,主要突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内涵建设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践;综合定性考核主要内容为校容校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声誉、辐射作用等。

四、《评估标准》实行1000分制。其中量化权重900分,定性权重100分。量化一级指标及权重具体是:办学思想(80分)、环境条件(140分)、班子队伍(120分)、学校管理(130分)、课程实施(120分)、教育科研(80分)、办学规模与质量(90分)、办学特色(70分)、示范作用(70分)。定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优良、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六等,优秀的权重为100分,优良的权重为90分,良好的权重为80分,较好的权重为70分,合格的权重为60分,不合格的权重为零分。

五、“扣分要点”所规定的扣分标准只在该三级指标中实施,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六、在验收评估过程中,学校总评得分达900分以上(含900分)为达标。在一级指标中,有一项得分未达本项总分60%者,则不得通过验收评估。

七、有以下任何一项即一票否决,不能通过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

(一)政府没有兑现示范性高中立项建设时的资金投入承诺,没有按政策规定拨给学校经费的,有平调、挪用、截留学校资金的;

(二)学校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如:办“校中校”、乱收费、使用非法出版物等;

(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发生重大违法案件;

(四)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不达标;

(六)专任教师学历和中级、高级技术职称未达标;

(七)现有班级少于30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少于1500人;

(八)没有按编制部门规定的标准,配足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缺编率在10%以上;

(九)近三年整体教学质量连续下滑,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成绩达不到所在设区市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教基教[2013]4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8.29 【实施日期】2013.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 标准(修订)》的通知 (桂教基教〔2013〕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评估标准》。本次修订《评估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辩证的人才观、质量观,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规范管

理、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学习、研究《评估标准》,总结办学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切实加强学校的管理和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目前,全区共有普通高中450所,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32所,仅占普通高中总数的2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通过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未建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县(市),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尽快建成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人口大县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要创建2所以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有特色化办学基础的学校,要积极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方向发展。 三、加强对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动态管理。我厅将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依据新修订的《评估标准》对申报和已获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5年组织一次复查评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取消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用于评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 二、申请评估的普通高中,办学时间应在3年以上,符合《评估标准》规定的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区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区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优秀本科生研究生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教外办[2016]22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2.29 【实施日期】2016.0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区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的通知 (宁教外办〔2016〕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高等教育培养质量和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外向型优秀人才,现就支持我区高校与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支持我区高校与国外高校实施校际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等形式的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2016年计划安排500万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学生赴国外学习。

二、专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赴国外项目学生缴纳的学费,其中半学年项目学生资助4万元,一学年项目学生资助7万元,如有剩余可用于学生的国际旅费补助。学生在外其余费用由学校和学生按比例分担,学校分担比例不低于50%。 三、项目支持经费由学校按照与国外高校签署的学生联合培养协议和方案进行申报,并填写项目资助申报书。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的立项。 四、项目立项后支持经费由教育厅拨付学校,学校统一交付国外合作高校。项目学校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并接受教育厅对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2016年各学校项目申报截至时间3月25日,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书、与国外签署的合作协议、学生联合培养方案、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学生选拔办法等。2016年立项项目学生最迟于2017年1月底前派出。 阿拉伯语专业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另行安排。 附件:宁夏高校与国外高校学生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附件 宁夏高等学校学生赴国外联合培养 项目申报书 申报学校:

广西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广西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题目名称:南宁监狱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研究 一、课题来源,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选题的研究意义、目的,参考文献 (一)课题来源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我国国情,我国的监狱一直是监狱与企业、农场的统一体。在监企合一体制下,监狱经费、警察的奖金福利待遇直接与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挂钩,罪犯劳动生产是维持监狱运转的重要手段。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监狱执法的公正性、行刑效率都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出现“妥协执法”现象,偏离了监狱的根本职能。为了加快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XX年司法部实施监狱体制改革,把监狱企业和监狱分离之后,监狱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就被切断。监狱职能的单一化,监狱警察的专业化,使监狱能集中精力履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基本职能。监狱彻底摆脱生产组织管理、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布场开拓等原本属于企业的工作,真正成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改造罪犯的场所,而非“生产基地”。监狱经费的“全额保障”,监狱警察发放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就可实现监狱警察的刑事执法职能与市场经济利益原则脱钩,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罪犯的工作中去。“罪犯”也终于变回到“服刑人员”的角色,连称谓都随之变更。可以

说,监企分离从体制上解决了困扰监狱多年的职能模糊、职能移位、职能多元化问题,是监狱重新找回基本职能、履行根本职能的最有力举措。但是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监狱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没有科学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绩效考评方法单一、绩效考评和绩效工作没有很好实现衔接、监狱警察工资一刀切,监狱警察工作缺乏动力、工作没有积极性,改造罪犯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提高、仍然过于重视生产。 目前,对监狱警察的考核依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考核标准也只是定性地做了些说明,考核内容大体相同,没有体现不同类不同层次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因此,考核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一方面缺乏评价实绩的客观标准,从而使注重实绩这一考核原则变得模糊,另一方面,对干警的考核仍以定性的居多,而定量的太少,政治性评价的作用仍然很大,这样就给划分等次带来很大困难。南宁监狱虽然是XX年才建立的,但是由于其配置的警察主要还是从原系统内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南宁监狱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缺乏合适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导致所有的狱警工资一刀切,对先进人员缺乏适当的激励;同时由于缺乏合适的绩效考核导向,监狱狱警的工作还是过于重视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而不是思想改造,没有达到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因此不管是对南宁监狱还是其他监狱而已,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设置科学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区普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 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5.14 【实施日期】2015.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宁教工委办[2015]20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全区各学校选拔推荐,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决定对马天成等110名三好学生、强虎等50名优秀学生干部和宁夏大学物理电气信息学院2013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班等21个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加强学习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希望

全区高校大学生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对标定位、比学赶超,加强理论学习、学业发展、作风养成,成为新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典型事迹,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唱响主旋律、弘扬新风尚,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聚集更加强大的正能量。 附件:1.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名单 2.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5月14日附件1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名单(110名) 1、马天成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穆旋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3、李璐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 4、李巨洋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5、冯嘉慧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 6、于佳丽宁夏大学葡萄酒学院 7、韩丹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8、黄晨宇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语言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设计)题目:近十年来网络流行语的语言学分析 2、选题目的和意义; 目前关于网络流行语的现象研究方兴未艾,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探讨。总体来看,研究者的定量研究多于定性分析;多从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和审美学的角度进行评析;对其产生的原因的认识比较全面;对其后果和影响的分析比较客观;提出的对策建议也比较理性和宽容。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网络流行语的生成方式,使用情况等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有的网络流行语研究中缺少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还需要我们本着科学的态度进行认真、深入和细致的整理和研究。 选题目的:网络流行语作为流行语的一支,以独特的风格和迅猛地传播速度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它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力求运用语言学的理论,对网络流行语进行归纳和总结,使网络流行语在规范中发展。 选题意义:希望通过研究,使我们对网络流行语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同时针对网络流行语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网络流行语健康发展。逐步丰富和拓展网络流行语的研究领域,激发我们对网络流行语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3、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文献和理论观点综述: 1、研究文献: [1]曹起.网络流行语的语音变异分析[J] .辽宁工学院学报,2006,8;32. [2]陈建伟.网络流行语研究[D].广西:广西大学,2008. [3]陈一民.语言学层面的网络流行语解读[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08,11:96. [4]李润生.网络词汇的造词法探析[J]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 [5]伍铁平.普通语言学概要[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180. [6]陈勇力.网络时代的新“语言”[D] .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03. [7]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12. [8]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29. [9]邓文彬.网络语言的定位与规范问题[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01. 2、理论观点综述: 网络流行语的研究是现代汉语语言研究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它具有和其他领域的流行语一样的基本属性,又具有独特语言学领域的特色。 关于网络流行语的问题,目前学术界有不同的界定标准。比如有的学者所言,“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和发展变化都不以个体的意志为转移, 是社会集体意志的产物”,这是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论述的;还有研究者从语言中的修辞角度进行解释,网络流行语的各级语言单位在修辞手段应用上呈现出许多独到的修辞特点:有的则是从审美观点出发,指出网络流行语适应时代发展,更加迫求文明、美感和高雅。综上所述,网络流行语作为一种新的语言形式,泛指在网络传播中所应用和触及到的一切语言,对人们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也引起学者的重视。 本文主要是从网络流行语的概念和发展入手,借鉴先前研究学者的经验,在语言学的基础上更加全面的对网络流行语进行归纳和总结。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1.2012年3月围绕选题收集材料。 2.2012年4月撰写初稿。 3.2012年5月修改完成。 主要研究内容: 一、网络流行语的概述 (一)网络流行语的概念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 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教党发[2013]185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中共贵州省委 【发布日期】2013.05.22 【实施日期】2013.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黔教党发〔2013〕18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小康的“中国梦”,基础在教育。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直接影响贵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委)“六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两加一推”主基调、

“四化同步”主战略,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取信于民。 二、目的意义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和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抓好行风建设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行风作风的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教育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治教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四是廉洁调研、务实调研,不搞走马观花和蜻蜓点水式的调研,轻车简从,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五是深入开展“四帮四促”、“帮联驻”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力戒衙门作风,严禁吃拿卡要。六是切实做到精文简会厉行节约。大中型会议原则上开视频会,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开。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少发文,发短文。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七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在工程招投标,图

吉林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流程使用手册 1、申报人登录 1.1打开登录界面 申报人打开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者火狐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上输入系统登录网址(http://210.47.0.215:8080/eduxm/index.jsp),点击回车,就可以打开登录界面。 1.2项目负责人注册 点击“项目负责人注册”,注册项目负责人账户。

项目负责人注册页面如下,完善项目负责人信息,点击“注册”。 项目负责人注册成功后,经学校管理员审核通后,打开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系统。 2、项目申报 2.1进入申报 用户登录系统后开始申报项目,流程如下:进入系统申报界面,展开“项目申报管理”,点击“项目申报”。

2.2找到项目类 找到自己要申报项目所在的项目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申报界面。 2.3开始申报 点击“申报”按钮,开始申报。

点击“申报”按钮后弹出项目申报界面,开始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其中成果形式为多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根据项目类信息自动生成,不能更改,一级学科为系统管理员生成项目类时所选取的一级学科,预算总和等于申报总额和自筹总额之和,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2.3.2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保存成功之后点击“负责人”,进入负责人信息填写界面,填写负责人个人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点击“项目成员”,点击“添加”,填写项目成员信息。 其中可通过成员“排序”中的数字改变成员间的显示次序,并可对成员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可多次点击“添加”,继续添加项目成员,直至将所有成员添加完成。 2.3.4添加负责人承担项目信息 完成后点击“负责人承担项目”,点击“添加”。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向各系院提供一个系院管理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首页(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156934882.html,),点击“云南毕业生服务网”。 4.学生登陆点击首页右上方“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图标进入上报系统页面,选择你所在学校名称进入学生登陆页面(登录前先阅读“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输入学号及密码(都是学号),登陆学生信息管理页面。录入推荐表、基本情况和深入了解的信息,信息填写完之后保存和上报到班主任。 5.学生电子档案上报完成后由班主任审核学生推荐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完整后班主任审核(打勾)并上报到院系。 7.院系审核(打勾)后把数据传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点击院系、班级页面,查看院系及班级上报审核情况,审核(打勾)后上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8.各级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自己的管理页面后对各自内容进行修改。 9.学生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后,能修改自己的资料及密码(学生用户名为学校代码+学号,密码为用户名,登陆后可自行修改)。 注:①手机号码必填。系统会自动发送一条包含教师或学生的短信息到教师或学生手机上。教师信息有:学校、专业、班级、用户名、密码。学生信息有:学校、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密码。教师和学生的密码可登陆后自行修改。②各级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长度为6—12位,数字、字母均可。③如有疑问,请致电:0871--5121759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王敏、吴炜老师。 必须11月10号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 楚雄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项建设_十三五_自治区重点专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项建设"十三五"自治区 重点专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教高办[2015]109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0.30 【实施日期】2015.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项建设"十三五"自治区重点专业的通知 (宁教高办〔2015〕10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宁教办函〔2015〕3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论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决定立项建设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群”等35个重点专业(群)和宁夏理工学院“电子商务”等4个培育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引导高校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

构,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重点专业项目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日常管理,并结合学校实际给予一定配套经费,保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各高校要组织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修改和论证,进一步明确目标思路,细化具体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任务,并将修改论证后的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含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备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至nxgjchu@https://www.wendangku.net/doc/156934882.html,) 三、“十三五”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5年,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机制。按照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要求,我厅每年10月下旬对重点专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资助建设,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暂停拨付下一年度50%的经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正式予以认定。 附件:“十三五”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十三五”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发〔2010〕21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 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统筹规划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十二五”期间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区以推进“两基”攻坚、职教攻坚、危房改造为重点,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出生率下降、进城务工人口增多,城乡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不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偏小等状况,影响着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已经成为我区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贯彻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用 户 手 册 2012年3月

目录 1、登录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部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4、教职工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1单个添加教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2批量导入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5、用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6、角色管理(权限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1、登录系统 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平台,点击“系统管理”子模块,进入系统管理子系统,可在右侧“工具”处修改密码,也可选择“帮助”查看系统操作说明。如下图所示: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 顶级系统管理员进行平台参数信息设置、微代码管理、异常数据处理以及日志管理。各下级教育局仅可查看。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平台参数设定】根据自身需求维护好各项参数信 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系统服务配置】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微代码管理】可选择子系统,维护类型和微代码 类型,对具体微代码进行维护。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日志维护】可查看任意时间段平台的操作记录, 便于信息查询和责任追究。 3、部门管理 功能描述:为单位管理员提供建立本单位部门及其子部门,维护各部门信息的功能。方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管理,也是教职工信息录入的基础。 创建学校的各部门信息,下面以创建学校“人事部”为例,示范操作如下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3]8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21 【实施日期】2013.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工商局、林业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推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基本报考条件的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口子女,在本自治区连续完成规定的受教育年限,其父母在本自治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且达到规定年限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本自治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本自治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一)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自治区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 (二)考生父亲或者母亲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教育厅)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教育厅科研经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促进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以下简称科研)项目。 第三条教育厅科研经费的资助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引入公平竞争机制,贯彻科学、公正原则。 第四条教育厅科研经费重点资助范围:对广西支柱产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的科技攻关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及其它一些技术开发性项目;择优资助创新性强、学科优势明显、瞄准国际研究前沿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对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部分 具有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请 第五条教育厅根据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广西高校教育和科研发展计划,于每年12月份向全区高校发布下一年度科研项目资助计划和选题范围。

第六条各高校于每年4月30日前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当年教育厅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申报项目时项目组成员须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本校所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审查,择优统一向教育厅汇总,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须同时填报《学校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必需用16K复印纸打印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七条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意义重大,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2.项目研究的背景材料清晰明了,内容详实准确,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客观,参考文献出处清楚。 3.项目技术先进,工艺新颖,项目实施路线清晰可行,技术经济指标明确,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4.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5.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合理,项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为五年。 6.除特殊情况外,一个人不能同年申报二个以上研究项目(包括合作项目)。 7.项目申报要求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学 校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2014年8月

2014年省国培计划项目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156934882.html,./jspxxmgl/,按下“回车”键(或者按住ctrl键并单击上述网址)进入省教育厅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如图1-1所示, 图1-1 系统主界面 选择管理员登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如图1-2所示。 图1-2 登录界面 第二步:修改密码 登陆系统后,在任意界面均可修改密码,第一次登录本系统为了安全请务必修改登录密

码,如下图2-1所示,点击修改密码 图2-1 密码修改 弹出如图2-4所示窗口,根据提示输入确定即可。 图2-2修改密码 注意:登录系统完成操作后请及时关闭浏览器窗口,或者点击图1-4右上角的“退出”,安全退出登录。 第三步:完善学校信息 点击学校基本信息维护菜单, 进入学校基本信息维护界面,如下图3-1

图-31 如图所示,界面右下角有两个按钮,如果点击保存,之后信息可以修改。如果点击保存并提交,信息将不能修改。而且,提交之后,界面上只有取消提交一个按钮了,如下图3-2 图3-2 如果县区还未审核,则可以取消提交,修改之后再提交。 第四步:完善教师信息 1.修改已有教师信息 点击教师基本信息管理菜单, 进入教师基本信息管理界面,如下图4-1

图4-1 如上图4-1,点击编辑菜单,可以查看详细教师信息,弹出窗口如下4-2 图4-2 如果教师基本信息由错误,可以在窗口中修改,修改好之后点击修改按钮,想要放弃本次操作,则点击取消按钮。 2.删除非本校教师信息 点击教师基本信息管理菜单,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用户手册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学籍管理-学校) 用 户 手 册 2012年3月

目录 第一章学校信息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学校基本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学年学期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学号学籍号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班级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学生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新生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学生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学生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困难补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学籍权限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日常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报到注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异动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调班分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毕业结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夏教育厅版教材,六年级教案

第1课:走进logo王国 学习目标 学会PC LOGO的启动、退出 熟悉PC LOGO的窗口 学会几条简单的绘图命令 教学过程: LOGO语言中有一只可爱的小海龟,它能“听懂”LOGO语言,我们可以使用LOGO 语言指挥小海龟画出漂亮、生动、有趣的图形。 一、教学生启动LOGO 单击【开始】à【程序】à【PC LOGO】à【PC LOGO】,启动LOGO语言。我们看到在PC LOGO的窗口中,有一只小海龟趴在那儿呢! 二、认识LOGO的窗口 三、前进命令 前进命令: FD 步数 作用:小海龟向前移动指定步数 教师演示:小海龟向前进100步。 在命令窗口中输入 FD 100,然后回车,绘图窗口中的小海龟就向前走100步。强调:命令和后面的数字之间必须有一个空格,否则小海龟就不会执行你的命令。 试一试:下边两条命令,看小海龟的动作是否相同。 1、FD 50的执行结果是。 2、FD50的执行结果是。 四、清屏命令 想清除绘图窗口中的内容,怎么办? 清屏命令: CS 作用: 清屏 五、左转、右转命令 如何让小海龟转弯呢? 左转命令: LT 度数 作用:小海龟向左旋转指定的度数。 右转命令: RT度数 作用:小海龟向右旋转指定的度数。 小海龟学会了前进、转弯,就可以画出很多图案了。 学生练习: 【试一试】分别用向左、向右命令画一个长100步,宽60步的长方形。 六、后退命令

后退命令: BK 步数 作用:让小海龟向后退指定步 数。 七、退出命令 退出命令: BYE 作用:退出LOGO 在命令窗口中输入BYE,就可以退出LOGO了。 让小海龟画一个“日”字。把你的命令填入下边的命令窗口。 第2课 logo命令训练营(一) 第2课logo命令训练营(一) 学习目标: 学会后退、提笔、落笔命令 学会笔擦、复位、显龟、隐龟命令 教学过程:上一课我们学会了让小海龟前进、转弯,这一课我们将学习一些新的LOGO命令,让小海龟作出隐身、飞行等神奇的表演! 一、提笔、落笔命令 提笔命令: PU 作用:小海龟提笔。(提笔后,小海龟在移动时不画线。) 教师演示: 输入CS PU FD 100命令, 小海龟前进100步,但是不画线,就好像向前飞行了100步。 要小海龟继续作画,一定要她先落笔。 落笔命令: PD 作用:小海龟落笔, 在落笔的状态,小海龟就可以画画了。 学生练习: 让海龟画一条长100步的虚线。 PU命令使小海龟飞起来,PD命令使小海龟安全落地。这样不断地提笔、落笔,小海龟在前进的路上就画出了一条虚线。 二、擦除命令 画复杂图形时,常常可能出错,这时可以使用擦除命令,将不要的地方擦除。擦除命令: PE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中职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中职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6-4-12 执行日期:2006-4-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关于改革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部署(详见桂教职成[2005]19号),抢抓机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全面完成中职扩招任务。但与此同时,由于行风治理工作的反复性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多头等原因,中职招生无序竞争现象仍然存在,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为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我厅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招生工作纪律。要采取措施严禁输送生源学校和招收生源学校之间的有偿招生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有关人员出售“初中毕业生花名册”和索要“介绍费”行为;严禁各种以行政手段阻挡外地学校招生信息和封锁

生源的地方保护行为。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校输送生源的管理,确保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和排斥具有面向全区招生资质的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各初中学校要确保生源信息无障碍地向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职业学校传递,不得采用扣发毕业证等强迫限制方式干扰初中毕业生报读外地职业学校,不得扣押有关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或以欺瞒方式诱导学生更改报读意向。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招生直接挂钩的有偿招生。凡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责任. 三、在招生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能否坚决制止招生无序的现象作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公正廉洁、一视同仁为各类中职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及时查处招生中职务犯罪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纠正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一律不得充当公办、民办职业学校招生代理并向学校收取中介费。 四、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中职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坚决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法收费,严禁巧立名目收取“提档费”、“劳务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省教育厅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中,小学教师平均每周17节课,中学教师平均每周13节课。 此次公布的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为: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至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至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至20节;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至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至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至16节。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省教育厅表示,执行具体的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下浮2课时。 附《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试?? 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东港区实际,现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部门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的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领导岗位设置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岗位设置 1、普通中学(含高中、初中,下同)一般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2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一般配校长1人,副校长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完全小学只配备校长1人。教学点不配备校长,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设置 1、普通中学工作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设政教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各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工作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完全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工作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3、职业中学的领导岗位和工作机构除参照普通中学的规定设置外,可设立生产实习和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主任1人。 4、中小学、职业中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可相互兼职。 5、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参照小学执行。 三、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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