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课题,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目前整体进展顺利,试点已经全面铺开,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相对滞后,协调力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政策有待完善等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土地”与“资金”双重瓶颈,为克服困难加快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认识

(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由生产方式变化所决定的的农民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变化,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载体,是实现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重要的结合点,是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因此,必须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这项工作纳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格局之中,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为我市的城乡建设创造空间,提供动力。

(2)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市、区、乡村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严格落实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

(3)坚持城乡统筹的观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目前,全市1072个村庄中,现状城区村112个,现状镇区村80个,其他村880个。这种分散的村庄布局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

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规划入手,打破城乡界限,根据产业布局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引导广大农村最终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产生活方便,体现现代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4)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市规划区、园区、镇驻地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领取情况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撤并现在村庄,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莱城工业园、钢城区可考虑重点规划建设2至3万人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为城市的拓展提供动力,凤城、张家洼、高庄、鹏泉、艾山等四个办事处,可考虑逐步将大部分村纳入集中居住区。其他乡镇驻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镇区村和周边村集中建设居住区。不在城区、镇区、园区范围的村庄,也可综合考虑交通、产业、区镇等因素,因地制宜规划好集中居住区建设。同时对山区、偏远地区等不适宜搞集中居住的地方,也要明确重点抓好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

(5)坚持规划相衔接的要求。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要着重处理好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6)抓好修建设性详细规划的落实。要改变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已经定点确定的集中居住区要加大投入,一次性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这是统一风格,提高档次,完善功能的关键。

(7)严格规划的控制和执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凡属市政府通过的集中居住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市、区、乡三级要加大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力度,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对已经确定为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村庄,宅基地一律停批;二是所在范围的沿路商住楼一律停建;三是各村新增建设项目一律在集中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不得村自为战。

三、大胆创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方式

(8)允许农民集中区建设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城乡统筹原则,城市规划区、中心镇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并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

(9)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通过置换集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置换调整和流转等形式将集中居住区范围内各村宅基地集中到居住区。对规划搬迁村的土地调整,由镇政府负责协调,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10)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复合使用土地,即“一个规划小区多种供地形式”,包括安置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地,安置用地使用划拨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土地,同时提倡农民集中区建设要与农村道路、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相补充,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区。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做到能使用出让土地的不用农用地,能用集体土地的不用国有土地,能通过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的问题不用建设用地。

(11)允许农户放弃原有宅基地,进入集中居住区安家居住的,属本镇范围内由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属本区范围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属跨区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土部门制定。

(12)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农民集中区建设,要积极探索国有土地招标出让和土地抵押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多渠道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面临的资金问题

(13)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复垦耕地,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双挂钩”政策,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村居拆迁建造腾出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的,每亩增加5000-10000元,(规划区范围增10000元,规划区之外增5000元)。

(14)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集中居住区建设村庄搬迁腾挪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除“双挂钩”试点复垦为耕地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用于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的,所得收益可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15)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流转,根据城市用地需求情况,适当提高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标准,并将流转资金返还村集体,专项用于土地复垦或集中居住区建设。

(16)整体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除满足农民安置用地外,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将剩余土地征为国有,以招拍挂方式

出让,经批准,可部分或全部返还土地收益,专项用于集中居住区建设或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

(17)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在规划、道路、管网、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凡有条件通过政府解决的,必须要及时解决。

(18)调动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积极性。广大农民群众既是集中居住区的建设者,也是集中居住区的直接受益者。要引导广大农民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改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自觉自愿地参与到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来。

(19)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合情、合理、合法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20)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尝试建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业建设开发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和土地复垦,可将项目本身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担保,以土地抵押为主要形式,开展融资。

五、全面保障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的农民权益

(2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目的,逐步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水平,工作中,需以稳定和清晰的政策预期,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共享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所带来的成果,反对急功近利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所进行的城市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前题。要以提高农民的实际生活质量为根本,要以农

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成败的标准。

(22)农民集中居住区拆迁安置要因地制宜,多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制定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尽量避免因条款不具体不切实际引发群众上访和社会矛盾,要讲究工作方法,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要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拆迁安置方案,使其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23)要通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促进当地城镇化水平,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项目建设,为动迁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动迁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实际就业技能,逐步实现生产方式的变化,使广大农民进一步适应城市化的生活方式。

(24)要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完善动适群众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动迁农民的后顾之忧。

(25)要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经济能力,规划设计适于农民需求的新型住宅,既要考虑经济条件好的住大房,住高档房,也要考虑经济条件差的住小房,住经济房,既要考虑人口较多的分户,也要考虑到五保户安置,既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进,更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起,要大力推行节地节能型新型住宅,要加强物业管理,按照城市社区管理的要求,规范农民集中区管理。

(26)要保证农民集中居住区产权合法,保证土地证、房产证顺利发放,同时要为农民以房抵押贷款提供方便。国土、房管

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

六、进一步加大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工作力度:

(27)切实加强领导。市里已成立以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城建、土地、环保、规划、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区、乡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度领导,特别是各功能区、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办事处,要转变职能,把抓好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中之重。

(28)要提高政策平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区、乡(办事处)为实施主体,要改变村自为战,留地安置的习惯做法,防止出现家家商住楼,处处门头房的局面,要坚持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要统筹去考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统筹规划集中居住区、产业区、商业区、工业区、服务区建设,切实做到高起点、高标准,积极探索农民利益更好的实现方式。

(29)开展“宅基地换房”试点。在区位优势相对明显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钢城区、莱城区工业园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2-3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建设,实行宅基地换房封闭化管理。其基本要求是建设万人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条件是新建集中居住区占地面积小于原村庄用地面积,基本优惠政策是在统一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允许建设单位在保证完成拆迁农民全部安置的同时,将剩余房地产建设用地由政府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所得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用于

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宅基地换房”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用地占有农用地的落实“双挂钩”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允许以项目用地抵押货款。

(30)改进审批方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环节多,政策要求高,社会影响大,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科学决策。集中区建设实行可行性报告审批制度,凡开展农民集中区建设必须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内容涉及规划衔接、修建性详细的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拆迁方案,用地方案,建设标准,环保要求,资金来源等各个方面。由市里成立由市区建设,规划、国地、房管、发展、环境、财政、执法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联审联批”。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并通过后实施,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部门扯皮。

(31)积极争取政策。要抓住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调整的时机,抓紧修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其与我市的城乡发展规划,特别是与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相衔接。要进一步争取国土资源部“双挂钩”试点,抓住政策机遇。组织部分有条件、成规模的集中居住区统一上报,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32)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全方位定量考核,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度,全市通报,确保拆的出、建的成、住的起,管的好。建议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要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方面的细则,并报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

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 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县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成委发〔2016〕5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16〕41号)、市统筹委《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成统筹〔2016〕124号)、《中共双流县委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有关工作的意见》(双委发〔2016〕27号)、《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6〕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农民集中居住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新居工程、农村新型社区和农村聚居点。第三条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应以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农民集中居住区向城市化过渡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安置户合法利益,倡导居住改变生活、物管引导文明,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第二章要求第四条镇(街道)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区所涉及的村(社区)应增设物业管理对口部门,压滤机

滤布厂家配置适当的专职人员,接受县房产管理局的指导。第五条农民集中居住区入住后的物业管理,应当尊重安置户意愿,可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社区)代管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其物业管理应在县房产管理局的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第六条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应当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对农民实施拆迁的主体单位,应在拆迁协议(合同)中明确前期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前期物业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农第七条提供物业服务。聘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民集中居住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特点,制定《管理规约》等公共制度,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住户手册》和物业管理方案及其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安置户进行入住前物业管理规范的培训工作。第八条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予以处理。第九条县房产管理局应当参加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物业管理方案的审定并对方案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第三章公共服务配套第十条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条例》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不得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 ,并不得少于80平方米。其中位于地面以上部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物业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的50%,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依法属本集中居住区全体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改作他

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

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今年,XX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城镇化道路,以体制机制为保障、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壮大产业为支撑,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绩斐然。 一、措施有力 (一)完善组织体系,合力协同推进。今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3次全市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运行模式,8个四川省“百镇建设”试点镇在原有规划建设机构和人员基础上成立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完善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13—2017年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小城镇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XX市小城市建设标准》和《XX市特色镇建设标准》,将小城市和特色镇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量化,将概念化的任务变成便于考核的具象化指标。市级部门先后共出台20多个政策性文件支持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包容性小城镇建设政策体系,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

和新农村综合体梯度转移,加快推进重点镇向小城市、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升级。 (三)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善技术规定。制定了《XX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了《XX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技术导则》。市小城镇办会同国土、规划、统筹、经信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新启动的34个小城镇改造规划进行评审,完成了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推进小城镇主导产业的发展。XX县完成了五凤镇、白果镇、赵家镇3个特色镇专项规划。 (四)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立了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今年市城建资金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小城镇建设;安排0.6亿元专项支持小城镇改造工作。区(市)县财政配套小城镇改造资金11.2亿元、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40.3亿元,占小城镇改造实际完成投资60.3亿元的66.8% (五)注重总结创新,夯实工作基础。今年,市政府牵头编撰了《XX市特色小城镇建设案例分析》,分析了我市平原、丘陵、山区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建设异同,为其他小城镇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市统筹委牵头收集并编印了《XX市园区外传统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典型案例选编》,起草了《关于支持夹关镇住户自主自愿参与场镇改造的若干政策(试行)》,不断探索小城镇建设的方法、路径。创建了“一问一答”工作机制,各乡镇及时提出发展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由市小城镇办成员单位进行解答,一对一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同时,在完成小城镇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小城镇建设政策宣传,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形成了良好的小城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课题,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目前整体进展顺利,试点已经全面铺开,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相对滞后,协调力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政策有待完善等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土地”与“资金”双重瓶颈,为克服困难加快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认识 (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由生产方式变化所决定的的农民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变化,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载体,是实现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重要的结合点,是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因此,必须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这项工作纳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格局之中,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为我市的城乡建设创造空间,提供动力。 (2)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市、区、乡村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严格落实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 (3)坚持城乡统筹的观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目前,全市1072个村庄中,现状城区村112个,现状镇区村80个,其他村880个。这种分散的村庄布局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

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规划入手,打破城乡界限,根据产业布局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引导广大农村最终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产生活方便,体现现代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4)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市规划区、园区、镇驻地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领取情况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撤并现在村庄,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莱城工业园、钢城区可考虑重点规划建设2至3万人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为城市的拓展提供动力,凤城、张家洼、高庄、鹏泉、艾山等四个办事处,可考虑逐步将大部分村纳入集中居住区。其他乡镇驻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镇区村和周边村集中建设居住区。不在城区、镇区、园区范围的村庄,也可综合考虑交通、产业、区镇等因素,因地制宜规划好集中居住区建设。同时对山区、偏远地区等不适宜搞集中居住的地方,也要明确重点抓好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 (5)坚持规划相衔接的要求。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要着重处理好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6)抓好修建设性详细规划的落实。要改变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已经定点确定的集中居住区要加大投入,一次性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这是统一风格,提高档次,完善功能的关键。

太仓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

太仓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根据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根本,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破除二元结构,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农民进城进镇落户,引导农民入住集中居住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强规划引导,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农民、集体、政府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为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营造最优的环境。 2.统筹建设,集聚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居住向城(镇、区)集聚。合理确定农民安置公寓房和集中居住区的布局和规模,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切实改进农村建房模式,对农民进城进镇居住的全面推行公寓房。 3.依法管理,体现特色。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法定程序规范安置房建设。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安置用公寓房以优质地块选址、多层与高层合理搭配、并按城市社区完善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农民

集中居住区,既尊重地方风俗习惯、体现江南水乡特色,又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反映时代特征。 三、目标进度 到2012年,全市50%以上农户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再用5~8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农民集中居住。 四、实施重点 各规划区预拆迁集中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拆迁集中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集中一批;城乡环境整治集中一批;10户以下的自然村落整合集中一批;其他需要进城(镇、区)的农户集中一批。 五、主要政策 1.农民进城进镇、农房拆迁安置。 (1)凡是本市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开发建设需要和市、镇规划区以外因社会公益事业、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所涉及被拆迁的农民住宅,采取拆迁或预拆迁办法,并以公寓房进行安置。具体拆迁安置补偿按太政发〔2003〕79号、99号和太政发〔2009〕6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对本市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区域外的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进镇落户的,采取“土地换保障”办法,实行“拆一还一”、公寓房安置,也可实施货币安置。 (3)本市无农村居民户口的家庭,目前在农村仍有宅基地和房屋的,对自愿拆除房屋、原宅基地交回集体的,享受“拆一还一”政策,实行公寓房安置,也可实施货币安置。 (4)凡属拆迁或预拆迁安置的农民公寓房,五年内办妥土地证和房产证。五年后上市交易的,确保每户留用居住面积人均不少于30平方米。

天府新区新兴镇庙山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评估报告

天府新区新兴镇庙山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

天府新区新兴镇庙山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四川和盛新兴都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提交报告单位: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 报告编写: 审核: 总工程师: 单位负责人: 提交报告时间:二○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由来 (1) 二、目的及任务 (1) 三、评估依据 (2)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一、位置与交通 (3) 二、工程概况及用地范围 (4) 第二章评估工作概述 (5) 一、评估工作方法 (5) 二、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6) 三、评估范围和级别的确定 (6) 四、评估工作综述 (8) 第三章地质环境条件 (9) 一、气象与水文 (9) 二、地形地貌 (9) 三、地层岩性 (10) 四、地质构造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10) 五、工程地质条件 (11) 六、水文地质条件 (12)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2) 小结 (13)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4) 一、评估方法与标准 (14)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4)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4) 小结 (15)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6) 一、评估方法与评估标准 (16) 二、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16) 三、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18) 小结 (18) 第六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19) 一、综合评估原则与评估方法 (19)

关于推进乡镇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思考

关于推进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思考 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避免了农村房屋的重复建设、重复拆迁,有效缓解了拆迁工程的安臵矛盾;推进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和空间资源的有效配臵;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农村民房散、乱现状,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提高了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了新农村的繁荣和文明。近年来,我镇按照靠近现有城镇、靠近工业区、靠近商贸市场的“三靠近”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快速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我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是启动较早,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我镇总人口46125人,总面积68.66平方公里,共有16个村(居)。2006年,陈中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先期启动,2010年又同时启动了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其中五堡小区已入住40%,河东小区已经部分建设完成。大部分集中居住区能按照“三集中、三靠近”的原则,结合区位、交通、村情及农民意愿进行规划设计。绝大部分集中居住区为两层砖混结构,面积在150㎡-180㎡,联排。考虑农村特点,多数带有院子,大门宽敞,便于车辆进入,预留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位

臵。至2011年,全镇共有陈中、五堡、庙庄、河东、捐元、王庄、陆圩、伏尧8个村(居)及镇区启动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总建设面积32万平方米,3500套,建设规模在不断扩大。 二是投入加大,配套设施日渐完善 镇政府规定,在集中居住区建设前,要预缴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用于集中居住区的基础建设。通过“村村通”解决了部分小区的道路建设问题,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居住区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向上争取、农民自筹等方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保证了小区通水、通电、通有线电视,基本配备垃圾房、公厕等公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了商业网点用房、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图书室等一系列生活服务设施。 今年全镇将新铺农村等级公路22公里,新建垃圾池40个,下水道3600米,垃圾房4个,公厕1个,配备垃圾车一辆,基本向农民集中居住区倾斜,将极大改善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是档次提升,建设品位逐步提高 我镇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经历了从零散向集中、两层向多层、砖混向框架的转变过程。集中居住区的档次不断提升,建设的品位也在随着集中居住区的推进逐步提高。建设之初,多是有条件的村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小规模开发沿街、

工作心得: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如何更好地落到实处(最新)

工作心得: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如何更好地落到实处(最新) 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是促进农业转型、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有效措施,是解决“三农”突出问题、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是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资源的惠民之举。X镇作为县域副中心、淮安北大门,涟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一直在积极探索加快相对集中居住的路径和措施。 一、基本情况 X镇地处淮安、宿迁、连云港三市交界,是淮安、涟水北大门,现已与灰墩镇高度融合发展,距淮安市区50公里,距涟水县城25公里,距涟水机场35公里,京沪高速、宁连高速、236、326省道贯穿全境,南北六塘河、公兴河穿境而过。全镇总面积159平方千米,辖37个村(居),454个村民小组,3万户,16万人,耕地面积9.5万亩,四级以上公路122公里;镇区建成面积6.9平方千米,镇区人口7.2万人。 目前全镇共有农民集中居住点18个,包含14个小区、三个中心村和1个自发集中居住点。现有集中居住点占地1854.7万亩,总投资37878万元,共有房

屋2626套,实际入住2550户。另有占地约5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的盐店村集中居住点正在加紧推进中,项目已于2018年9月开工,预计2019年6月完工。 二、落实现状 1.党建先行引领创新。X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局,以党风带动政风促进民风,以党建先行先试加快融合发展步伐,通过党员干部先行整合来带动村居的组团发展和群众的民心融合,为集中居中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X镇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走访和征求意见,报县委批准后,成立了X镇公兴河农业示范区党委、X镇六塘河风光带片区党委和X镇杨口片区党委,三个片区党委组织关系仍隶属中共涟水县X镇委员会。同时,选拔一名副镇长兼任片区党委书记,所辖村居一名村(居)书记兼任党委副书记,提名其他村(居)书记为委员,共同负责整个片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综合管理。 2.整村推进夯实基础。X镇坚持将整村推进作为推动相对集中居住的有力抓手,坚持不懈抓好落实推进。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全镇召开了工作部署大会,号召各村(居)抓住机遇,做好整村推进项目。盐店、七里和扁担三村在充分调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少数农民集中居住意愿不强 我们从农民的个体特征、家庭基本情况、对现有居住环境和预期目标的评价及政策等方面考察了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农民的年龄、文化水平、从事的职业等不同,会有不同的预期和需求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的意愿;经济收入和家庭结构等方面的分化也使得农户产生了不同的居住区位选择动向;政策支持对不同个体特征及不同家庭结构的农户意愿的影响都是积极的,即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也就越大。从逻辑上讲如果个体在综合比较了迁居前后的成本收益,确认其迁居后的收益确实超过迁居前的收益那么从行为意义上讲,个体就有迁居的意愿。 绝大多数农民对集中居住持支持态度,少数农民出于守故土,恋旧家的传统思想制约以及担心生活成本的上升有一定抵触情绪,主要集中在经济困难和老年人群。 2、征收速度与建设速度不平衡,部分征收户得不到有效安置 载体建设全年目标任务为30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3692户、153万平方米,载体建设速度虽然很快,但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只有青阳、双沟、界集、魏营、孙园、石集、上塘、瑶沟、陈圩、天岗湖、曹庙等11个乡镇;房屋征收全年目标任务为21100户,目前已完成28292户,完成比率达到134.09%,其中有15个乡镇提前、超额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征收速度远远大于建设速度。 房屋征收没有得到有效安置。1-5月份,全县小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已建成住宅13692户、153万平方米,但还不能投入使用,能够投入使用的住房仅有年初存量房13883套、过渡安置房4606套,而房屋征收已达到28292户,扣除进城3500户外,还有6303户(借、租房)征收户得不到有效安置。虽然载体建设建设按照序时进度快速推进但是仍然远远滞后于征收进度和安置需求。 3、工程监管履责不到位,工程质量问题多 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监理未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材料准入和工序报验把关不严,致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 工程质量问题多。从每次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未完全到位,原材料送检不及时,有的甚至不送检;钢筋型号、规格、绑扎与设计不符,部分工程使用的钢筋无吊牌、无质保书和检测报告;有的工程甚至使用“瘦身”劣质钢筋,5月份随机抽测62组钢筋,合格43组,合格率为69%,极大影响工程质量安全。 4、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不配套 基础设施不完善。调研发现,部分集中区道路尚没有形成路网,且路况质量差。给排水系统中,生活用水质量较差,雨水基本上呈自流状态,生活污水缺乏处理。一些乡镇的街道处在交通要道上,脏乱差现象特别突出,街巷空间严重恶化。垃圾回收点缺乏,许多乡镇尚无垃圾处理厂与污水处理厂。公共服务设施中商业服务、教育、医疗、体育设施不完善,文化娱乐设施偏少。农民公共活动空间缺乏。 5、集中区产业支撑不足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化水平低,产业链较短,农产品工业增加值低;工业基础薄弱,能够满足农村社区建设、农民集中居住要求具有主导作用的重大项目缺乏;第三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不能支撑居住区经济的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区产业发展方向迷失。 (二)、建议: 1、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回应农民合理诉求

新村农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区管理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新村农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区管理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X村地处X镇西北部,紧邻X,与X交界。全村辐员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亩,辖X个村民小组,X户,X人。X年该村依托土地整理项目,按照“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要求,建设川西田园风貌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农村综合体,小区占地X.X亩,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安置农户X户,X人。 为抓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X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遵循“三分建,七分管”的思路,秉承“新生活、新家园、新风尚”的时代要求,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发挥群众参加社会化管理的基础作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管理方式创新。 一、政府转变职能提供三个服务 在X新村建设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坚持“城乡一体、农民主体、产业先行、美化环境、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以建设“业兴、家富、X、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为目标,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位一体”综合配套,做好新村建设规划、风貌控制、社会化管理三个方面的服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新村建设规划。本着“边建边管”的理念,政府按照群众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小区建设的风貌控制,统

一房屋外墙装修,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要求的操作行为,严格控制整体风貌。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配套建设;完善水、电、路、气、光纤电视、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抓好三次产业的配套发展,确保群众增收。 二是落实群众主体作用。根据X村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在充分征求群众愿意的基础上,搞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力争把X新村建成“望得见山、见得到水、记得住乡愁”田园新村。镇、村两级先后组织项目区群众X批X人次,外出学习新村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多次组织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研究制定新村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等规划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引导群众、协调市级规划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三是新村管理社会化。在广泛学习先进经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村两委+业主委员会+物业中心+群团组织+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机制和分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把小区X幢X户农户划分为X个区,民主选出X名区长、X 名区代表,召开小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立了物业管理中心,专职物业管理,服务小区居民,实行“一四五”民主管理模式,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常态化管理。 二、建立三类组织奠定管理基础 一是设立小区党小组,联系带动群众。小区内的X名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全市农村建房均按照“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及各区(市)“三集中”规划在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统一建设,严格控制农村房屋零星分散建设。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对全市农村建房实施统筹协调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管理依据 农村建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各类房屋建设。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村镇建设规划是农村建房管理的法律前提。要使农村建房纳入法制管理范围必须实现农村区域的规划满覆盖。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川西农居风貌保护建设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实现规划满覆盖,将农村建房全部纳入规划控制范围;并严格按照以上规划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实施农村建房管理,积极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中心城区、六个组团、八个县城、三十个重点镇的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施“新居工程”的意见》(成建委发[2004]673号)的分工职责依法进行建设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非城市建设用地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非城市建设用地区“新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成建委发[2005]433号)的分工职责依法进行建设管理。 中心城区、六个组团、八个县城、三十个重点镇的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成委发[2006]24号)和《关于分解下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级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成推办[2006]22号)的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建设管理。 农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法定的宅基地使用标准。农民到符合规划和审批要求的新房居住后,原宅基地必须还耕复垦。 二、坚持“三个集中”,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管理

农民集中居住区管理办法

一:各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要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社区活动中心,完善服务功能。社区活动中心应具备4室(党团活动室、便民服务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3站(劳动保障工作站、卫生服务站、留守学生服务站)、2店(农资放心店、放心商店),1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在完善内部各站室的同时,还应完善公共、公益设施,主要包括:2栏(公开栏、宣传栏)和1广场(文化健身广场)等。 二:各农村新型社区要适时成立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社团组织,其职责是配合集中居住区所涉及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为入住村民提供各种服务。入住集中居住区后的农户,其党组织管理和行政管理仍由所属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负责。 三:集中居住区制订完善重环境卫生管护制度、公共、公益设施使用维护制度、物业管理制度等社区公约、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形成集中居住区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1. 镇(街道)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区所涉及的村(社区)应增设物业管理对口部门,接受县房产管理局的指导。 a.由政府部门牵头,从小区中选6—8人,再配置适当的专职人员,成立小区物管办,小 区采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方式,全面做好集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b.编制《管理规约》、《住户手册》和物业管理方案及其考核办法,并负责对住户进行入住 前物业管理规范的培训工作。 c.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认真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和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的维护等物业服务工作,为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提供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应遵守《管理规约》。 2.建立环境卫生管护制度 a清扫保洁 村庄道路与公共活动场地内不得有人畜、家禽粪便,柴草、肥料、砖石及其他废旧物资应集中有序堆放;构(建)筑物立面、附属设施(公告牌、宣传栏、标志牌、路灯等)应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明显污损,不得有积尘、痰迹、淤泥或其他污垢。清扫保洁规范,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及时清理。 村内店铺、摊点、广告设置规范,满足安全要求,无乱张贴涂写刻画、无残垣断壁、无违法搭建现象,并纳入规范管理。村庄店铺应保持店面完好,整洁,应履行“门前三包”,无向店外地面抛洒垃圾或污水现象。 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广告表面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现象,每处不得出现2块以上。各类广告不得出现倒斜、残缺和断裂现象;门面牌匾不得出现2处以上漏字少划、残缺破损现象。

关于新型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型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的调 研报告 一、我区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现状。 党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从经济、产业、土地、社会、地域文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多角度思考和入手,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出要“规划引导村庄适度集聚,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 20XX年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了73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随着XX撤市设区后融入大XX的整体规划,交通、供电等区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重点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受当时的思维观念、时间因素等原因,部分规划居住点位置、规模已不能适应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XX 年对原有的73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个数为568个。XX年为加快推进XX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区又适时编制了《XX市XX 区城乡统筹规划》,确定了“主城区-重点镇-一般镇-I级村庄-II级村庄”五级城乡体系,其中规划I级

村庄27个,II级村庄136个。XX年我区根据城乡统筹规划,确定了17个一级社区,并开始编制社区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完善镇村布局。 截止到目前,全区已有432个居住点启动建设,其中进集中居住点自建农户已达10000多户。相关镇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在镇区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成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多层、小高层农民安置区,安置区按照城市居住区的设计标准,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形成了新型农村社区。通过集中居住区的实施,基本解决了村庄布局散乱、总体环境较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同时资源以及用地的节约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 1.两个规划间的矛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不相衔接,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用地审批手续,给政府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2.基础设施脆弱。由于镇村财政困难,镇政府的建设投入集中在镇区的农民安置区中,大多数在农村的集中居住点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等主要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社会服务功能不健全,削弱了集中居住点的吸引力。

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问题

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问题 摘要:莱芜市是山东省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市,近年来,莱芜市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就是其中之一。笔者通过对农民集中居住区调研,了解新农村建设现实状况。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施行,优势明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集约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和工业园建设,便于管理,提高农村精神文明水平。但是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过程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规划水平、资金投入、监管力度等都亟需改善,配套设施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的居住质量,因此,在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过程中,必须重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切实享受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惠,切实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位,建设一批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农民集中居住区。 关键词: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 abstract: laiwu city is the reform experimentation to balanc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in recent years, making the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as a main work line,laiwu city has done a lot of work, among which is peasants’ concentration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through researching the peasants’ concentration residential area, the author realized the realistic situation of new rural

农民集中居住有必要 关键看政府怎么做

农民集中居住有必要关键看政府怎么做 编者按:为了寻找、总结各地农民集中居住的典型样本,从今年4月开始,本刊派记者赴江苏省胡楼村、安徽省宋岗村、黑龙江省曙光村、河南省孟楼村和重庆市外坝村深入采访,他们的相关经验分别刊登在2011年第5~9期上,本期还刊登了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英洪采写的《高碑店村的“民办公助”旧村改造模式》。 农民集中居住究竟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律?这些典型经验给广大基层干部提供哪些有益的启示?本刊编辑部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长子中、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高新军、甘肃省委党校教授宋圭武、四川省委党校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大鹏、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陆福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贾林州以及安徽省淮北市委党校副教授马跃,共同探讨这些问题。 在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是否有必要? 长子中:农民集中居住有其合理的一面,比如节约了用地,为城市或农村的发展腾出了空间,并且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但是,是否所有的农村都需要推进农民集中居

住,是值得商榷的。 在大城市的郊区,或者是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可以进行集中居住。因为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发生改变,生产经营呈多元化趋势,农业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低,经商、办企业、打工、搞出租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集中居住只不过加快了城市化的步伐而已。 在一些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纯粹以务农为主的村庄搞集中居住,则无必要。在这些农村地区,农业还是农民主要的生产活动,庭院经济和家庭养殖还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农民收入水平还不足以支撑集中居住,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还没有覆盖全体农民,农民一般不适合、也不愿意集中居住。 高新军:在经济较为发达和人口十分集中的东部省份,比如浙江省沿海地区,农民居住已经十分集中,农村公共服务较为普及,就没有必要再搞集中居住。再比如笔者调查过的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农民传统上就一直居住的很集中,也没有必要搞集中居住。还有那些村落本身是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农居,比如安徽南部的徽派农居,江苏农村的小桥流水等,则是需要保护的我国农村重要的文化遗产,肯定也不是农民集中居住的对象。 但是,对于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农村

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工程策划书

1.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XX县XX乡XX北街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工程项目 1.1.2 项目责任单位: 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 1.1.3 建设地点:XX县XX乡XX村。 1.1.4 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内容:该建项目工程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0.88亩(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门面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1.1.5 资金筹措:村民自筹。 1.1.6 进度计划:本项目拟在1年半建设完毕。 1.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1

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汇总表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一技术指标 1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585 0.88亩 2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200 其中 住宅建筑平方米1650 门面建筑平方米550 3 居住户数户7 4 机动车停车位辆7 5 绿化率% 29.5 6 容积率 3.76 二经济指标 1 总投资万元150 2 建设期年 1.5 1.2 编制依据 (1)国家发改委审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XX县城镇总体规划》 (4)《XX县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5)农村房地产开发的有关规定 (6)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7)有关统计调查资料 (8)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 2

1.3 研究范围 受建设责任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市场环境、投资构成与能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为单位决策和融资提供参考,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1.4 项目综合评价 1、本项目属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项目所在XX乡是XX县东北部乡镇依托交通枢纽,打造商贸、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城镇新区。环境优良,交通优越。XX乡XX村街面规划面积20.27万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1.18万人。 3、项目开发主要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型住宅,锁定的是经济不宽裕以及改善性购房人群,以此确定相应的投资水平和价格水平,市场目标是明确的,定位是准确的。 4、2010年以来,XX县房地产市场逐月升温,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规模扩张的加快,房求和房价仍将保持平稳上升,为该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5、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会议表示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地产行业 3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情况汇报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情况汇报 为加快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步伐,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中,依托xx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结合实际,把土地整理项目与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工程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以做到有利生产、有利生活保持生态、改变农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合理规划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现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县xx乡土地整理项目是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该项目涉及xx乡复兴、广东、彭河、李营、鸳鸯等五个行政村和40个村民小组,1560户、5096人,总面积23535亩。 该项目作为xx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全省有史以来投入强度最高、投资密度最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是实施“金土地”工程和利用政府特许资源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土地整理的尝试项目。于2016年7月14日经xx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2016年10月2日正式动工建设。复兴村、广东村项目区由蒲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经费由xx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国家投入:彭河村、李营村、鸳鸯

村项目由xx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经费由公司自筹资金进行运作,全部工程2016年3月底竣工,共规划建设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全民集中居住区。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建房补助(每人2500-3000元),农户自愿和自建的原则,对项目区散居农户进行搬迁,高起点规划了柳溪小区和李营、彭河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并投入1200多万元集中配套水、电、路、沼气池、绿化等。为解决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新修两口深井,建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小区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为解决小区居民养猪问题,集中建设4600平方米的生猪养殖区,实现了人居和畜牧养殖功能的分区;为解决小区能源和生产、生活污水问题,集中修建了1000余立方米的沼气池,对人畜排泄物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产生的沼气又集中供气;同时抓好垃圾处理、路灯、体育设施、闭路电视、电话和邮箱以及卫生医疗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并对紧邻小区的xx场镇和周边自然村落的621户农房进行以“一池(沼气池)五改(改水、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和川西民居特色的风貌整治,村容镇貌焕然一新。目前已聚集农户412户1522人,占项目区总户数%。得到实惠的农民骄傲地说:祖辈们日思梦想的“沟端路直树成行,条田机耕新农庄”现在真正实现了,生

关于推进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范化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推进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范化管理 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统筹城乡、“三个集中”和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城镇化特征日趋明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一个全新课题。笔者拟结合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现状,就如何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区在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民集中居住区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农民集中居住的生活质量,切实推进“平安和谐”之城建设作一简要的探索分析。 一、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规划设计,注重建设质量,逐步建成了一批布局科学、套型合理、居住舒适、环境优美的农民住宅小区。部分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定位高,区内多层公寓楼、别墅等房屋型态错落有致,套型结构科学合理,小区供水、供电、闭路电视、燃气管道、路灯等基础设施以及商业超市、停车场、文化娱乐、健身等配套建设基本齐全,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实施到位,环境优美,充满着现代文明气息,已成为全区乃至全市统筹城乡的经典范例。据区委统筹委统计,截止2010年底,我区现已建成征地拆迁安置小区13个,占地546.39亩,安置4467户12994人;建成农村新型社区8个,占地756亩,安置2925

户9750人;建成新居工程1个,占地67.38亩,安置496户1170人。在建拆迁安置小区12个,占地932.83亩,拟安置10656户26572人;在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占地583.85亩,拟安置5443户14981人。拟建拆迁安置小区7个,占地721.35亩,安置7388户18120人;拟建农村新型社区6个,占地774.4亩,安置8806户26218人。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推进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和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农村民房散、乱现状,实现了农村居民点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的转变,推动了自来水管网、有线电视、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促进了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的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的辐射,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提高了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了新农村的繁荣和文明。然而,农民集中居住区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重视和研究解决。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农民集中居住区在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物业管理、土地权属、劳动就业以及城市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如何规范管理非农村又非城镇、非农民又非城镇居民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居民是值得深思的重大问题。 二、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小区公用配套设施较为滞后。由于土地流转使用及相关政策的制约等原因,部分小区建设手续无法办齐,造成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