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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1-12-14 09:5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前言

本《规划》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厦门广电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编制,编制依据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十二五”期间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定位、目标、模式、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等,是“十二五”时期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发展条件

自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思路以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在两个五年计划的时间里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年均增速到达了17%以上。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文化产业是代表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自新世纪以来,历届厦门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文化发展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厦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一、厦门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在“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古玩和艺术品产业、演艺娱乐业、新闻出版和印刷复制业等传统文化产业比较优势明显,继续保持稳步较快发展的态势,影视产业、动漫产业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高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聚集发展的态势。厦门已逐步形成包括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图书发行、影视制作、动漫网游、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艺术品产业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产业格局。2010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60亿,占GDP的比重为7.7%,已经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和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厦门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

从“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情况来看,厦门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以下7个方面的特点:(一)增长速度加快、效益提高、就业带动效应显著。

(二)传统产业比较优势明显。

(三)新兴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的态势。

(四)文化服务业强劲发展。

(五)文化产业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六)文化消费市场日益活跃。

(七)民营文化企业快速崛起。

三、厦门文化产业的薄弱环节

从“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情况来看,厦门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文化产业的结构性问题还比较突出。

从“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情况来看,厦门文化产业结构呈现了逐步优化的趋势,但是,我市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发展不足,文化服务业比重偏低,结构性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文化产业缺乏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

厦门市文化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有实力、有影响力、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

(三)文化产业存在分散化发展的局面。

厦门文化产业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产业链不完善、园区建设滞后,还未形成规模化聚集发展的局面。

四、厦门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将进入重要机遇期,发展文化产业面临有利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内部环境。

从外部环境看,具有4个方面的有利因素:

(一)文化产业的地位提升、支柱作用凸显。

与传统产业相比,以创新创意为特征的文化产业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具有高附加值、高就业容量和高关联度的特点,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拉动需求、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文化产业发展动力增强、需求驱动强劲。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出后,全社会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和发展力度将大为提升,社会投资文化产业的热情更加高涨。发展的直接动力来自于需求。文化产业既是消费型服务业,又是生产型服务业,消费需求和生产需求的叠加效应,必然使“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需求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一方面,我国社会开始进入由耐用消费品为主的消费结构向以文化消费为主的消费结构演化的阶段。生活性消费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生产性消费需求快速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对文化产业特别是创意产业的需求越来越大。

(三)文化产业发展加速转型、结构优化升级。

“十二五”时期,是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加速转型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也是文化与科技加紧融合的结果。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和创新发展是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具体体现,给文化产业的产业业态、发展方式、产业模式带来重大变革,促进文化产业加快从制造向创意转型、从低端向高端转型、从分散向规模转型,增强文化产业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转移、提升文化产业的结构布局和整体层次。

(四)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互动发展。

文化与经济加快相互渗透,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加紧融合,文化经济化与经济文化化趋势更加凸显。一方面,经济发展由产业链的低端向高端转移、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移、从制造向创意设计和市场营销两端转移,产业经济需要借助文化力量增强文化含量和科技水平。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借助市场要素、产业平台和流通手段,借鉴现代产业模式,依托国民经济不断增强的综合优势,实现自身跨越发展,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与经济双向驱动推进了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的融合,让经济利用文化力量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让文化借助经济因素做大做强。

从内部环境看,具有5个方面的独特优势:

(五)独特的对台区位。厦台一水之隔,两地文化一脉相承,方言、习俗、宗教信仰相同,经贸、旅游、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十分活跃,有近十万台胞在厦门工作生活。厦门是台商投资大陆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是两岸经贸交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也是台胞进出祖国大陆人数最多的口岸之一,从厦门到金门的“小三通”因航程短、价格低、通关便捷,已成为台胞往返两岸的“黄金通道”。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生效,厦门作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在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与深度对接方面具有先行先试的优势。

(六)良好的社会人文氛围。厦门中西文化交融,人文底蕴深厚。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等众多高校,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学术和人才教育基础。

(七)优美的人居环境。厦门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五大工程,着力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被誉为海上花园。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优越的人居环境,是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人才聚集的一大优势。

(八)坚实的经济基础和需求条件。厦门2010年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按国际经验,这已进入精神文化需求占重要地位的发展阶段。

(九)有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撑。“十一五”期末,厦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签约。动漫网游、艺术产业等文化产业门类已初步形成集群发展的态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建设“活力之城”和“创意之都”为战略目标,利用厦门优越的自然人居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发挥独特的对台区位优势,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与科技和经济的融合,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持续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的生产性服务功能,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动画影视、文化旅游和数字内容四大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文化产业融合性好、成长性高、带动辐射效应强和自然资源消耗低等特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并通过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来促进城市功能的提升、城市环境的美化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二、基本原则

制定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以优化结构为主线,把握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三、发展定位

“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定位:

――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的示范区

――区域性创意设计之都

――区域性影视产业中心

――国家级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基地

――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

――国家级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出口基地

四、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到“十二五”期末,厦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10%左右,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通过“十二五”时期的跨越式发展,厦门文化产业的结构明显改善,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比重超过70%,形成以核心文化产业门类或产业集群为主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产业的高端化。

――厦门在全国主要城市的文化竞争力排名在“十二五”时期末进入到前10位,力争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城市。

五、发展模式

本规划所指的文化产业是指以创新创意为核心、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具有生产性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产业集群,内容涵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广播电视、影视动画、出版发行、文化会展、数字内容、新媒体、古玩与艺术品产业等。由于文化产业包含众多的产业门类,传统的发展模式一般从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出发,按照行业门类来各自推进,从而造成了文化产业链的分割,无法实现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此,本规划根据文化产业自身的特点,从完善文化产业链和推进厦门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需要出发,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打破按照文化产业门类来推进的传统发展模式,努力克服厦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构建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链作为我市“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确立以产业集群建设为重点、以骨干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培育为抓手、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为支撑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和孵化功能。

六、四大集群

“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文化产业实施集群化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的四大集群依据以下三项标准来遴选:

(一)产业的融合性。产业的融合性是指本规划所要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必须具有带动辐射效应强、产业关联度高、产业间投入产出关系密切等特点。

(二)产业的前沿性。产业的前沿性是指本规划所要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必须具有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等特点,代表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三)产业的成长性。产业的成长性是指本规划所要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必须具有较高政策敏感性的特点,能够通过科学规划和政策扶持而实现高成长和跨越式发展。

针对厦门市文化产业以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依据上述三项标准,本规划确立厦门市在“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发展四大产业集群,逐步形成相互支撑的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和能够实现较高增值效应的价值链。四大产业集群包括:

――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动画影视产业集群

――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第三章产业集群

一、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一)发展目标

以推进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目的,以原创设计为核心,以文化内涵为要素,坚持设计为产业升级服务,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发展相结合,做大做强一批业内领先的创意设计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大师,特别是要大力引进台湾地区的创意设计人才,拥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创意设计品牌,打造海峡西岸“创意设计中心”,加速创意设计企业集聚,加速创新资源和要素集成,加速设计成果产业化进程,逐步形成创意领先、特色鲜明、人才集聚、配套齐全、产业链条完整的创意设计产业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增加值50亿元左右,成为拉动厦门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引擎,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创新能力。

(二)产业门类

创意设计产业集群涵盖以下设计产业门类:

1、工业设计。促进与工业生产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软件设计、环保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领域。

2、数字设计。促进与网络、数字等高技术产品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数字设计、

体验设计、网络游戏、数字娱乐、网络服务等领域。

3、建筑设计。促进与建筑、环境等有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室内设计等。

4、时尚设计。促进与时尚相关联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概念设计、时尚设计、服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企划、时尚沙龙、时尚传媒等。

(三)主要任务

1、构建创意设计产业链

――构建创意设计的上游原创研发、中游生产制作、下游知识产权交易和咨询服务与产品营销的产业链条, 实现集群化发展,加快创意设计向产品的转化、文化创意向财富的转化,充分发挥创意设计的生产性服务功能。

――形成设计创作、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消费引导等产业循环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政策引导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体系。

――着力建立一个以推动并完善产业链为目的的产业孵化器,鼓励设计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引进高级人才,提高创意设计水平,创立自主品牌。

2、促进创意设计企业集聚发展

――促进与工业生产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软件设计、环保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领域,

――促进与网络、数字等高技术产品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数字设计、体验设计、网络游戏、数字娱乐、网络服务等领域。

――促进与建筑、环境等有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室内设计等。

――促进与时尚相关联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概念设计、时尚设计、服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企划、时尚沙龙、时尚传媒等。

――促进中小设计公司、个人工作室的发展,重视引进国际知名创意设计机构。

3、构建创意设计产权交易平台

――加强对创意设计成果的版权登记或专利认证。

――建立创意设计成果的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和搭建多种产权结构融合的互动交易平台,推动创意设计成果交易和知识产权转化,增强生产性服务功能,为其他产业链提供附

加值。

4、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形态

――加快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在集聚区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组织形态,营造良好的原创设计氛围。

――夯实原创设计的前端环节,以中小设计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为主体。

――做强产品化和营销等市场开发的后端环节,以大型企业集团等龙头企业为主体。

――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等中间环节,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产权交易所等为主体,链接个人创意与市场需求,提升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区的综合竞争力。

四)发展措施

1、制定创意设计产业的扶持政策

充分利用厦门具有地方性立法权的优势,制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将创意设计产业纳入高新科技产业范畴,加大对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结合旧城改造和新诚建设,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及重大项目的发展。支持开展创意设计业的对策研究,加强创意设计产业的统计工作,建立创意设计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各区根据辖区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台扶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推动成立创意设计产业协会

加快成立厦门市工业创意设计协会,争取全国工业设计协会的支持,在职业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工业创意设计的设计师资质认证,颁发权威部门认可的工业创意设计技术等级证书。扶持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数字设计、平面设计等行业协会发展,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购买重大创意设计活动、行业调研等服务项目。

3、强化创意设计人才培养与引进

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行业、企业资源的优势,加强与境内外著名设计专业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创意设计高校教育实训基地,重点扶持和依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工艺美院、厦门理工学院、集美大学等院校创意设计学科建设,推动创意设计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相结合。支持创意设计劳动技能培训机构发展,建立创意设计社会培训网络;加大优秀创意设计人才和专业设计人才的引进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为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落实特殊人才政策;设立政府设计奖项,开展各种设计类技能大赛。

(五)重点项目

1、建立厦门创意设计产业园区

――在工业设计方面,重点聚集、引进以机电产品、家电、运动器材、家具、卫浴、五金、服装鞋帽、模具等行业门类为主的工业设计企业或工作室。

――在视觉设计方面,重点聚集、引进以产品包装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为主的视觉设计企业或工作室。

――在时尚设计方面,重点聚集、引进以时装、装置等产品设计为主的时尚设计企业或工作室。

2、建立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运作机制,灵活采用政企共建、服务外包、设备租赁等多种形式,加快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企业及项目孵化基地,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意设计水平较高,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意设计企业及项目,提供全方位创业咨询辅导,并鼓励以短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从事文化经营活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减轻设计企业的初期投入。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创意设计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等技术资源共享服务;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满足创意设计企业、设计师对设计类文献等基础资源的需求,支持设计官方网站建设。

――建设成果展示及交易服务平台,通过"文博会"、“设计节”和“设计周”等展会和相关活动,为创意设计产业提供设计成果的展示和交易服务。设计师们通过参加“设计节”和“设计周”等展会活动来展示自身设计才能,广大市民通过展会活动来了解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共同营造城市的设计文化和城市的创意氛围。

3、建设两岸创意设计产业合作园区

建设两岸创意设计产业园区,重点引进、聚集台湾知名的创意设计企业和个人工作室,推动海峡两岸设计产业合作,打造两岸创意设计产业交流合作平台。

二、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一)发展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的要求,以增强城市旅游多元文化吸引力、营造浓郁的城市文化和创意生活氛围为着力点,通过巩固厦门“中国十大魅力会议目的地城市”的地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事会议会展城市,借助高铁时代和厦漳泉同城化的发展机遇,构筑东南沿海文化体育休闲娱乐中心城市,依托厦门、莆田、惠安、德化、台湾的

优势文化艺术品产业的良好基础,建立全国文化艺术品交易集散地,使厦门成为海内外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使旅游者在厦平均停留天数从2天半增加至4天。力争“十二五”末,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左右。

(二)产业门类

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包括以下文化产业门类:

1、演艺娱乐业;

2、文化会展业;

3、古玩与艺术品业;

4、文博图业;

5、主题公园业;

6、体育休闲产业;

7、节庆赛事产业等。

(三)主要任务

1、以城市特色文化带动旅游

――保护和传承闽南文化生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维护和创新南音、高甲戏等民间艺术的本真形态,发展保生慈济文化、福德神文化、妈祖文化等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古宅村落、土楼建筑、乡土风情文化等。

――营造浓郁的海洋文化风情,营造滨海旅游氛围,发展帆船、游艇水上活动,推动邮轮经济、岛屿经济业态,推广海洋美食文化等。

――弘扬厦门中西文化交融特色,注重地方人文历史的保护,从园林建筑、景观雕塑、商业街区、节庆活动等方面充分体现嘉庚文化、南洋文化、郑成功文化、西洋文化的特色。

――发展现代时尚文化,提升音乐之城、艺术之城的魅力,推动影视、音乐、汽车、游艇、服饰时尚等新兴旅游文化产业,定期举办各类音乐、演艺活动,丰富街头艺术形式。

――促进文化与科技相结合,增强人文科技吸引力,丰富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规划馆、纪念馆等展馆的文化与科技内涵,提升主题公园的参与性和体验性功能。

――厚实创意生活氛围,增强城市创意生活方式的吸引力,发展富含文化品位的建筑景观小品、影视拍摄现场、创意市集、创意产品制作与展示街区等特色文化空间,促使创意工

作者与旅游文化消费者的融合互动。

2、以品牌商务会议、节庆和展览活动带动旅游

――树立全国性商务会议和展览举办地的品牌形象,提升各类会议、展览的数量、规格、规模和特色,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厦门国际动漫节、海峡音乐节等节事和展览活动。

――打造传统优势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构建油画装饰工艺品、古玩艺术品、时装服饰品等展示交易平台。

――创新会议、展览、论坛、赛事等主题,举办影视、音乐和新媒体等专业会展活动、节庆活动和评奖活动,提升在厦门举办的马拉松赛、海峡摇滚音乐节、汽车赛事、帆船比赛等赛事活动,创设高峰论坛等专业商务会议活动等。

3、以参与性体验性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带动旅游

――举办具有拉动人气的大型节庆活动、体育赛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市场主体运作,政府加强公共服务和培育期政策扶持力度,迅速形成若干个差异化定位、极具特色的大型品牌活动。

――发展互动体验性强的主题公园,重点是打造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影视娱乐主题公园、汽车赛事主题公园、海洋文化主题公园及其它能够成为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体育、娱乐主题公园等。

――培育旅游者与市民共同参与的演艺消费市场,鼓励演艺市场主体举办大型演艺活动、旅游演出活动、高雅艺术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使旅游者深度融入和体验市民文化休闲生活。

――拓展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空间,利用海滨、湖边、山间等独特空间资源发展情调酒吧、文化沙龙、休闲会所等高端休闲娱乐行业,利用旧厂房旧仓储用房、老别墅、旧街区资源发展艺廊、演艺吧、茶艺馆、体验馆等文化休闲娱乐业。

――丰富闽南乡村文化旅游的内涵,通过传统与现代、生产与生活、互助与互动、绿色与循环的结合,实现观光、休闲与体验的有机融合,提升闽南乡村文化旅游的互动性与体验性;并将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融入乡村文化旅游之中,增强乡村文化旅游的内涵和深度。

4、以管理规范的艺术品交易市场带动旅游

――打造全国旅游文化产品的展示交易中心,以海峡两岸文化艺术品合作交流为基础,聚合国内外旅游文化精品,逐步成长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品集散地之一。

――构筑艺术品投资交易的高端市场,引进国内外著名的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博资源,鼓励创建私人博物馆和美术馆等,发展原创油画、国画、雕塑、当代艺术等产业,举办国际

级艺术品创作、展示、交易、交流活动,发展艺术品拍卖市场。

――开发商品油画、装饰艺术、景观造型市场,推广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鲜明文化风格的工艺美术品,如漆线雕、青石雕、漆画、瓷艺、木雕、珠绣、树脂工艺品等,通过建立日常性交易市场和大型展销订货会吸引旅游者和专业买家,开发公共场所、家庭的装修装饰市场。

――将艺术品交易市场与旅游线路开发设计有机融合,增强旅游的文化体验性,扩大旅游购物。

(四)发展措施

1、加强文化旅游营销

――实施城市品牌的整体包装和宣传,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强化厦门“生态、文明、平安、宜居、创新”的城市形象,突显厦门城市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化趋势。

――重视文化旅游线路的系统策划和设计,突出文化主题和差异化定位,以龙头带动关联产业链发展。

――加强旅游出发地城市和特定文化旅游者群体的专项营销活动,对文化旅游目的地及其文化吸引物分别实行营销推广,形成多点带动的发展格局。

2、实施产业政策导向

――对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外部效应显著的文化旅游产业,如大型节庆和展会活动、专业体育赛事,给与资金扶持,完善公共服务。

――对于体现城市文化特色、文化底蕴的文化旅游产业,如处于普及阶段的高雅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采取票价补贴等扶持方式。

――对正开展转企改制的市属国有演艺院团,应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建立公益性文化产品补贴制度,在保障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基础上,提高其满足市场需求、开展市场化运作的能力。

――对于文化旅游龙头产业项目或以带动文化旅游为目的的重大社会公益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3、建立文化旅游城市联盟

――打造区域旅游文化集散中心,设计区域文化旅游精品线路,集中展示区域文化旅游纪念品,不断提升文化旅游辐射能级。

――加强与国内外、海内外友好城市的协作,通过文化交流和城市互动,共同开发旅游

文化品牌,举办大型节庆活动,推动双向文化旅游消费。

(五)重点项目

1、打造文化主题游乐区

鼓浪屿艺术体验(蜜月度假)岛、园博苑影视文化旅游园区、中洲岛文化科技主题公园、灌口双龙潭汽车竞技主题公园、洪山山地汽车主题体育公园、香山游艇会、闽台戏曲大观园等。

2、营造文化休闲娱乐街区

南华青年创意文化休闲区、中山路步行街、员当咖啡一条街、白鹭洲城市休闲广场、观音山休闲娱乐区、海湾公园娱乐休闲区、厦金湾休闲娱乐区、集美学村文化购物一条街等。

3、完善公共文化艺术体验场馆

文化艺术中心、鼓浪屿博物馆、郑成功纪念馆、华侨博物馆、钢琴博物馆、桥梁博物馆、特区纪念馆等。

4、建设艺术品展示与休闲购物市场

五缘湾艺术展示区、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中华儿女美术馆、你好网际美术馆、乌石浦油画村、东孚玛瑙城、灿坤商品油画市场、唐颂、闽台缘、东镀等古玩城、惠和海峡石文化产业园、中沧高级瓷艺艺术园、友丰原创艺术品商城、明发艺术品商城。

5、举办大型文体商务会展

海峡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鼓浪屿钢琴艺术节、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厦门国际动漫节、厦门国际马拉松赛、闽南语歌曲大奖赛、油画装饰工艺品展销订货会、影视博览会和颁奖典礼及影视论坛、海峡摇滚音乐节。

三、动画影视产业集群

(一)发展目标

遵循“市场主导、产业集聚、错位发展、融合互动”四项原则,依据“国际合作、两岸对接、整合资源”的发展路径,构筑“专业人才、创新金融、品质生活”三大支撑体系,建设“影视剧本创作、影视拍摄、后期制作、总部运营、展示传播、衍生产品开发、影视(音乐)文化旅游目的地”七个基地,围绕把厦门市打造成为国际性影视城和国家级数字影视产业中心的定位,到“十二五”时期末,力争建成影视拍摄基地、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剧本创作基地和影视交易平台,基本形成国内重要的现代影视产业基地、两岸影视动画产业合作试验区和国际动画影视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全市动画影视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50亿元左右。

(二)产业门类

影视动画产业集群包括以下产业门类:

1、影视剧本创作;

2、影视拍摄;

3、动画制作;

4、影视动画后期制作;

5、动画配音;

6、影视博览交易;

7、影视衍生品产业等。

(三)主要任务

1、夯实产业前端

在动画影视剧本创作环节,建立全国剧本创作基地、类型剧本创作模式和国家级影视动画剧本的交易平台,始终把握影视动画内容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源源不断输送影视动画摄制题材。

2、构建制作环节

在影视内景拍摄环节,规模化、组团化建设摄影棚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差异化建设特技摄影棚,使规模化、差异化成为厦门影视拍摄基地的突出优势。在影视外景拍摄环节,以本市和周边地区既有的自然、人文景观为基础,通过适度改造和补充建设,构成能基本满足相关类型影视剧拍摄需求的外景基地,同时建立影视剧组接待服务中心,把厦门打造成为最受摄制组欢迎的外景拍摄城市。在影视后期制作环节,主要是要确立硬件设施的后发优势,着力引进与培养影视动画制作专业技术人才。

3、优化服务环节

在影视服务环节,打造影视总部运营基地,主要是发挥厦门既有的自然、人文条件,构建先进的影视动画基础设施、优良的服务配套和政策支持环境,吸引国际、国内包括台湾的著名制片、发行、放映机构来厦设立影视动画营运机构。

4、拓展产业后端

在动画影视展示传播环节,打造综合性的厦门国际影视节和电影电视交易会,通过影视节、影视展、影视主题活动营造厦门滨海影视城市的氛围。在影视产品通道建设环节,建立新媒体内容产业创意、创作、交易的平台,扩大影视媒体渠道,与内容产业同步发展。在影视衍生开发环节,深度发掘影视动画产业链环节中最具潜力的利润板块,培育成熟、一体化的动画影视衍生产品开发市场,借助成功的影视动画作品所带来的聚合效应,带动演艺娱乐、影视地产、影视旅游业等相关业态发展,带动厦门新城开发。

(四)发展措施

1、健全管理体制

依托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影视动画产业发展工作,组建厦门影视动画产业发展顾问团,成立厦门影视动画行业协会,建立若干行业服务公司。

2、制定影视产业扶持政策

在影视动画产业培育期提供相对较低成本的发展用地,对新设立的制作、发行、放映公司提供较大力度的支持;从鼓励两岸影视动画产业合作角度,申报“两岸影视动画产业合作试验区”相关政策。

3、加强人才培养培训

建立全国性的影视动画人才培训学院和实训基地,构筑影视动画产业长期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4、创新金融服务

引导产业基金或文创产业投资基金投向较成熟的制作、发行、放映企业,以资本引导和支持产业发展,构筑影视动画产业发展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5、提供基础服务

通过建立影视剧组接待服务中心满足剧组在内、外景拍摄、制作等的其它服务需求,保障影视剧组赴厦拍摄的基础驻扎条件。

(五)重点项目

1、厦门及其周边区域影视外景拍摄基地

2、成立厦门影视剧组接待服务中心

3、建设影视动画产业基地

4、建设影视产品与版权交易中心(海西传媒港)

5、举办海峡两岸数字电影节

6、建设海峡两岸影视合作试验区

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机构

8、成立厦门国际影视职业学院或相关培训学校

9、影视主题娱乐公园

四、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一)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和“原创和外包结合、招引与培育并举”的原则,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在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集美科技基地、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等专业园区集聚发展,依托厦门广电集团、厦门报业集团、厦门外图集团、厦门三大通信运营商及其他龙头文化企业,着力推进数字内容和新媒体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数字内容在网络、电脑、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无缝传输,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播”数字内容。到2015年,建成海西数字内容原创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内容外包业务中心、三网三屏融合核心技术平台和运营服务枢纽;全市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增加值达到80亿元左右,培育5家以上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

(二)产业门类

数字内容产业集群包括以下产业门类:

1、数字出版;

2、网络游戏;

3、数字动漫;

4、移动多媒体;

5、数字学习;

6、互联网视频娱乐;

7、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等

(三)主要任务

1、建设海西数字内容原创及生产基地

发展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的数字内容的生产,建设一批各有特色的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的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海西视音频数字内容制作中心和动漫原创中心、两岸游戏软件设计中心、两岸数字内容原创中心,打造全国一流的数字内容原创基地。设立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建设音视频数字内容制作基地,建设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数字学习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引进一批数字内容生产与运营的龙头文化企业。

2、建设数字内容播控平台

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发展有线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和高清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建成电脑、手机、电视及多样化接收终端等传播和业务运营平台,建设厦门IPTV集成播控平台、手机动漫集成播控平台和网络游戏视频播出平台,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平台,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控能力。

3、建成数字内容外包业务中心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创新数字内容商业模式,推动数字内容业务外包,建成全国数字内容业务外包示范城市。

4、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产业

以“厦门网”为平台,厦门日报社的资源、品牌和新闻采编力量为支持,实施报业数字化改造,建设全媒体综合平台,构建我市数字出版建设示范点。以厦门软件园二期为依托,整合资源,面向两岸,做强网游动漫出版业,以柯达(厦门)图文影像公司为依托,壮大数字印刷产业链,力争到“十二五”末,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厦门“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促进传统出版产业的数字化升级转型,推动新媒体、新出版的内容数字化、生产数字化和传播数字化,打造大型综合性内容投送平台。积极对接台湾数字出版产业,构建良好经营模式,产业发展水平和速度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国市场份额有较大提高。至2015年末,新增数字出版单位20家,培育和扶持在全国有影响的数字出版单位5-7家,形成以厦门网、中国移动集团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移动营运中心、柯达(厦门)图文影像公司、厦门游家网络有限公司等数字出版公司为龙头,各类数字出版企业共同发展的数字出版产业增长点。

5、加强新媒体新业务培育和发展

加快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的推广和运营;依托现有媒体积极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加快发展多媒体互动和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做强做大网络电视台等网络新媒体;推动手机媒体产业发展,拓展适应手机网业态的手机视频、手机报、手机收费信息、手机电子商务等新媒体内容及产业;加快发展付费电视,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增值业务;大力发展电视购物新业态,推动发展“电视商城”服务;充分利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系统,大力发展车载电视业务。以厦门日报社为试点,推动我市传统媒体战略转移的进程,加快“厦门网”作为我市门户网站的建设步伐,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

(四)发展措施

1、推进三网三屏的融合

以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发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和新一代通信网络发展,建设厦门IPTV播控平台。建设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融合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移动通讯网,面向电视机、计算机、手持终端提供基于三网融合、三屏融合的视音频传输、通讯业务,为用户提供多媒体信息的上传、下载、在线播放、分享、交流、转发等服务。推动网络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应用提供商、终端厂商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推进三网三屏融合互动。

2、大力发展数字内容

以网络游戏、内容软件、手机动漫为突破口,支持企业依托各类宽带网络平台、手机平台、户外传播平台和电视播出平台,借助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动漫和游戏的公共技术平台、视音频数据中心、电子出版数据中心和海峡两岸数字内容交易平台,发展数字音乐、数字游戏、数字广告、数字出版和数字学习,开展各类民生应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娱乐游戏、视频通讯等基于电视、电脑、手持终端等各种网络服务,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3、建立数字产权交易平台

探索建立数字内容产品研发及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健康向上的数字内容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推动数字内容产业价值链的形成与发展。

4、发展数字信息服务

以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和IPTV等发展为契机,推动数字音视频内容的制作与服务,推动内容软件、手机动漫、网络游戏的设计、开发与应用,拓展传统媒体信息服务渠道,拓展通讯运营的增值业务,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5、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扶持厦门数字内容企业,支持数字内容的原创、制作、出版、学习、销售与出口;吸引外商在厦门投资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大引资力度,特别要鼓励台湾数字内容企业来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发展。支持厦门动漫游戏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建立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扩大本地分包业务量。

6、成立行业协会

成立厦门市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协会,设立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孵化基地,发展数字内容。

(五)重点项目

1、提升动漫和游戏的公共技术平台

2、建设数字出版基地

3、建设数字学习基地

4、建立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孵化基地

5、建设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6、建成厦门IPTV集成播控平台

7、建设摆渡船软件商店

8、建设手机动漫集成播控平台

9、建设网络游戏视频播出平台

10、建设视音频数据中心

11、建设电子出版数据中心

12、建立数字内容宣传推广机制

第四章区域布局

一、布局原则。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各区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为基础,以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以完善文化产业链为目标,推动各区在文化产业发展上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明确各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和产业环节,实现竟合效应,总体提升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功能定位

(一)思明区

发挥中心城区成熟的环境优势和鼓浪屿品牌效益,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会展、演艺娱乐、艺术产业、创意设计、数字内容、影视传媒等文化产业门类,重点打造鼓浪屿艺术岛、环员当湖综合性文化产业聚集区、前埔文化会展旅游产业聚集区、龙山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软件园二期数字内容产业聚集区、香山-观音山休闲娱乐产业聚集区。

(二)湖里区

发挥中心城区交通区位优势,借助老工业区转型升级契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艺术产

业、文化旅游、影视传媒等文化产业门类,重点打造湖里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五缘湾文化艺术旅游产业聚集区、厦金湾文化休闲旅游聚集区、乌石浦-枋湖文化产业聚集区。

(三)集美区

发挥新中心城区交通区位和高校集中的资源优势,增添园博苑、集美学村的文化吸引力,重点发展影视产业、数字内容与新媒体、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文化产业门类,重点打造以园博苑为核心的影视产业聚集区和影视文化旅游目的地、集美科技基地的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聚集区、集美学村艺术创意产业聚集区、灌口汽车城和双龙潭生态运动主题公园。

(四)海沧区

充分发挥天竺山、蔡尖尾山、马銮湾自然、人文资源,利用文化艺术品产业聚及的优势,重点发展文化艺术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打造环蔡尖尾山闽南佛教宗教文化旅游区、天竺山休闲养生文化度假区、海沧文化艺术品产业聚集区。

(五)同安区

利用深厚文化底蕴、自然生态和发展空间的优势,发展文化休闲产业和文化制造业;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项目和软件园三期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以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依托的文化旅游产业;以厦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和软件园三期为依托的数字内容产业。

(六)翔安区

利用自然生态、发展空间、民俗风情、两岸交流优势,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和文化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农家乐文化生态旅游,重点打造闽台戏曲大观园、洪山山地汽车主题体育公园、吕唐戏乡农家乐文化旅游区、大嶝对台文化交流产业区。

三、园区布局

(一)影视产业园区

园博苑影视博览中心和影视文化旅游目的地、马銮湾新阳大桥西侧片区综合性影视制作基地、杏林湾路与集美大道南侧用地影视总部基地。

(二)动漫网游产业园区

软件园二期、软件园三期、翔安火炬开发区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

(三)创意设计产业园区

灿坤生活设计产业园、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宏泰文创产业园、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集美集文创园、悦兴文创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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