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0-05-22 10:17:03)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总则

为实现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及外围区县(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域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种专业及专项规划为依据,对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

(1)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执法管理提供依据。

(2)确定建设地区的发展标准、土地控制指标及有关配套设施要求,充分保障公共利益。

(3)深化和落实上层次城市规划的内容。

(4)作为下层次详细规划和设计编制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除应遵守本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本技术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控规编制的形式及任务

控规的形式划分

控规编制划分为控规大纲图则和控规详细图则两种形式。

控规大纲图则的主要任务

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

确定建设用地的功能布局结构、强度分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要求,主次干道的定位、定线,市政主次干管的定位、定线以及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控规详细图则的编制和控规公布(公示)提供依据。

控规详细图则的主要任务

根据控规大纲图则,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大纲图则内容,详细规定建设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管理要求,确定城市各级道路及市政设施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提供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

大纲图则的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大纲图则的内容及深度

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

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进行大、中、小类相结合的划分,并规定兼容性质,对土地使用强度进行分区(含高度、密度、容积率)。

对城市主要公益性(半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定项和定量控制。

确定城市20m及以上主次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点坐标等,确定公交场站、公共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界线等。

对城市市政主次干管的走向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定项、定位和定量控制,明确主次干管通道的地下、地面和上空的控制要求。

大纲图则的成果要求

大纲图则的成果包括规划图则(含文本条文)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及规划分析图)两部分。

大纲图则

在有效的地形图上表示土地使用性质、标准单元编码及其它控制内容,并以插图方式表示所在的区域位置,以插表方式表示主要的规划控制指标。

大纲图则包括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3.2.1.1 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

(1)图纸信息

图纸主要表达以下内容:

1)区域位置

应表示本编制区所在的区域位置,图中应明确表示城市道路网络的街接关系。

2)土地使用性质

a、标识出主次干道以上规划道路红线、走向等信息(20m以下、7m以上已形成的现状道路表示成实线,未形成的规划道路表示成虚线),标识出城市广场、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b、标识出居住用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居住用地中已实施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菜市场等)用地标识出用地界线、项目符号,用地划分至小类;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只标识出项目符号,在插表中规定其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中的现状小区绿地标识出用地界线、项目符号,用地划分至小类;规划小区绿地只标识出项目符号,在插表中规定其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中已形成的20m以下、7m以上道路红线标示为实线,未形成的20m以下、7m以上道路红线标示为虚线。

c、标识出公共设施用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现状已有的公益性(半公益性)公共设施(包括政府主导实施的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中心和中高等院校等)标识出用地界线、项目符号,用地划分至中类;规划的公益性(半公益性)公共设施标识出项目符号,在插表中规定其用地规模。现状已有的非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划分至中类,规划的非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划分至大类。

d、标识出工业用地(大类)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e、标识出仓储用地(大类)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f、标识出对外交通用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标示出铁路站场、公路枢纽的用地界线、项目符号,用地划分至小类。

g、标识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标识出单独占地的水厂、110kV及以上变电站、配气站、公交首末站、污水处理厂、调压站、消防站、现状加油站等用地的位置、范围、地块界线和项目符号,用地划分至小类。规划加油站以符号表示。

市政管线走廊用地表示为防护绿地。

h、标识出绿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绿地包括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用地划分至中类。

i、标识出特殊用地的位置,具体规划信息不予表示。

j、标识出水域和其它用地(如河渠)的位置、范围等信息。

3)标准单元(标准片区和标准街坊)编码

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在编制区内划分标准单元(标准片区和标准街坊)。

4)其他要素

包括图例、比例尺(1:5000——1:8000)、风玫瑰及地形图等,应在图则中表示。(2)文字信息

凡图纸信息已表达清楚的,不再用文字信息表达。

a、总则

说明解释权归属、历次修订情况、原有经认可的用地性质合法性申明、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调整及其它事项。

b、功能定位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功能定位,规定规划区范围内主要建设原则。

c、布局结构有关规定,土地利用强度和密度分区有关规定。

d、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有关规定。

e、其它规定性内容。

(3)图表信息

a、规划用地统计表(用地至少划分至大类)

b、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含小区绿地)控制规模表。

3.2.1.2 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1)图纸信息

a 标明规划20m及以上主次干道的控制技术参数(如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绿化控制线、道路交叉点坐标等),

已形成的20m以下、7m以上道路红线标示为实线,未形成的20m以下、7m以上

道路红线标示为虚线。

b标明市政主次干管的平面位置及走向,明确市政通道地下、地面或上空的控制空间。

c 标明对外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如城市广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库、公交枢纽等)、市政公用设施(如变电站、配气站、消防站、邮政及电信设施等)的位置及用地范围。

(2)文字信息

a 规划交通组织有关规定。

b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主次干管有关规定。

c 图中尺寸标注单位说明、图中规划采用坐标系说明。

d 其它规定性内容。

(3)规划主次干道一览表。

附件(规划说明书及相关现状、规划分析图、基础资料汇编)

3.2.2.1大纲图则说明书

控规大纲图则说明书是大纲图则及条文的技术支撑,其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大纲图则及条文等。

规划说明书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前言

说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编制和审批过程等。(2)规划依据与原则

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业、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他依据,本编制区控规编制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3)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

简述本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对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规划的基本思路。

(4)规划目标与用地布局

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本编制区的发展预测,确定本编制区的主要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建设目标。

根据所确定的规划目标,对本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各类用途的规划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等进行预测、分区。

(5)公共设施规划

确定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半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用地规模和大致位置。确定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项目和规模。

(6)道路交通规划

分析与评价交通现状问题以及发展需求;论述总体交通对策;阐述主要道路规划的基本构思;确定本编制区内外交通组织的基本规定;论述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静态交通组织情况以及广场布局的规划原则。

分析与评价现状问题以及发展需求,确定主要市政工程管线走向及市政管线走廊保护范围,确定独立占地的市政设施(包括市政通道)须占用的地下、地面以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及其保护要求;论证其它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8)其它需要论证说明的问题。

(9)相关分析图

说明规划意图的相关分析图,至少包括综合现状图、用地布局规划图,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交通分析图,必要时包括城市设计引导图、现状建筑评价图等相关现状分析图。

3.2.2.2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的内容包括对现状情况的汇总和初步的分析评价,应

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对本编制区的规划要求,以及相邻地区已批准规划的情况;汇总本编制区作为依据的各项规划;并结合本编制区的发展实际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自然条件与地价

本编制区的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对现状地形

条件复杂的地区,还应进行土地开发适用性评价;土地的地价等级状况、不同用途的区位地价等。

(3)人口状况

本编制区的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等情况。

(4)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

说明本编制区的土地利用和用地地籍情况,包括用地结构、各类用

地布局现状及评价、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地籍权属情况汇总与评价。

(5)建筑物状况

本编制区的建筑物状况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及已批未建建筑等。(6)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现状

现状公共配套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设施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7)道路交通现状

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并对现状交通状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8)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以及管网等级规模和分布情况,并对现状使用状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9)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

本编制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10)环境保护观状

本编制区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类型.对环境状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11)规划意愿综述

对公众及有关政府部门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和分析。

(12)规划所需要的其它基础资料。

(13)有关基础资料性图纸。

详细图则的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详细图则的内容及深度

(1)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兼容性控制

1)依据控规大纲图则,深化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确定城市土地的细分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将用地性质划分至大、中、小类相结合的形式,以中、小类为主。同时,对地块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作出详细规定。

(2)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根据控规大纲图则合理确定特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地块出入口方位等基本控制指标。对于某些特定地区,还应在分析用地、交通、资源环境等条件基础上,制定出控规指导性指标。

(3)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是指对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定项、定位、定量的具体控制。

2)居住用地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必须根据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强度、居住人口规模和规划结构,按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定项、定位、定量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非营利性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4)道路交通控制

1)深化控规大纲图则确定的路网结构,增设并确定各级支路路网,完善和落实控规大纲图则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宽度、转弯半径、路幅分配、控制点坐标、方位角、切角值等参数,确定广场、停车场库位置,确定公交枢纽、公交首末站、公交港湾站等公共交通设施。

(5)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对独立占地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进行定项、定位、定量控制,具体包括:独立占地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和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高压走廊、给水、污水、雨水及燃气管廊等需在道路红线外布置且独立占地的市政通道。对其它特殊设施,明确其控制要求。详细图则的成果要求详细图则在有效的地形图上表示土地使用细分类型及其它控制内容,并以插图方式表示所在的区域位置,以插表方式表示主要

的规划控制指标。

详细图则包括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道路工程规划图。

4.2.1.1 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

(1)图纸信息

1)区域位置

应表示本编制单元所在的区域位置,图中应明确表示城市道路网络的街接关系,同时表达出本编制单元在标准大区、标准片区中的位置、范围。

2)土地使用性质

用地划分以中、小类为主,按地块编号标示出各类细分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地块界线、地块编号、现状及规划各级道路等控制内容。

3)控制指标

特别地区、特殊地段、合同要求的地块应给出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控制指标。未给出强度指标的一般用地控制指标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成都市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其他要素

包括图例、比例尺(1:1000-1:3000)、风玫瑰及地形图等,应在图则中表示。(2)文字信息

a说明解释权归属、历次修订情况、原有经认可的用地性质合法性申明、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调整及其它事项。

b 地块指标的说明

①图中未列出控制指标的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②二类住宅用地中含组团道路及不低于0.5m2 /人的组团集中绿地。

c 其它要点说明,如特别地区的城市设计要求、建筑高度控制、轨道交通沿线控制要求等。

d 地块指标表注解(可放至图中)。

N 地块编号PA 地块净面积(m2)

LUF 用地性质FAR 容积率

E 用地可兼容性BHR 建筑限高(m)

IFT 配套设施及特别说明BD 建筑密度

GSP 绿地率(%)

注:地块净面积指标精确到10位

e 调整版本的规划调整内容,原版本的作废申明。

f 标注尺寸单位说明。

g 图纸信息有效性申明。

h 文字需表达的其它规定性内容。

(3)图表

a 地块编码索引图

地块编码索引图上应标明本规划与周边规划的关系。

b 配套设施规模一览表

配套设施规模一览表

序号设施名称建筑面(m2) 用地面积(m2) 备注

1 公厕≥50

2 开闭所≥300(含配电房)≥200(不含配电房)

3 社区居委会≥115 含警务室≥15m2,

≥50m2服务站

4 文化活动中心≥1500

5 社区服务中心≥200

6 居民健身设施

≥200 7 …… 4.2.1.2 道路工程规划图

标明各级城市道路的平面、走向、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坐标;标明主要交叉口形式以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分布与用地范围;标明交通性主干道机动车禁止开口线、标明广场的界限。图面须附现状地形。

(1)图纸信息

a 标明各级城市道路控制技术参数(如道路红线宽度、平曲线半径、道路交叉点坐标,重要平面交叉口作平面扩大交叉口、切角值、方位角等)。

b 标明河渠控制技术参数(如河渠规划宽度、走向、控制点坐标、河岸形式等)。

c 标明绿线(绿化控制线)、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

线)等其它控制线的控制技术参数。

d 标明对外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如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库、公交港湾停靠站等)和市政公用设施(如变电站、配气站、消防站、邮政及电信设施等)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e、标明高压走廊、给水、污水、雨水及燃气管渠等主次干管需在道路红线外布置且独立占地的市政通道的用地界线

(2)文字信息

a 交通规划有关规定。

b

本次规划调整、新定道路、河流及道路交通设施等相关设施规定。规划区内新规划道路(或调整)有……,道路规划宽度为××米(要说明调整原因),……。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沟渠有……,沟渠宽度、河岸通道宽度、走向(要说明调整原因)。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高压线线路或其它管线走廊名称及电压等级等。

c 图中尺寸标注单位说明,图中尺寸标注单位除方位角为“度、分、秒”外,其余均以“米”计。

d 规划采用坐标系说明。

e 需文字表达的其它规定性内容。

(3)图表

关于印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3)a 规划道路一览表

规划道路一览表类别长度(Km)面积(hm2)备注

××米道路其中××Km折半计算

××米道路其中××Km折半计算

合计道路净面积为××hm2

注:规划范围周边道路面积折半计算;

规划道路密度为×× Km/Km2;

规划道路面积率为×× %(以道路净面积计)。

b 规划设计相关资料一览表

相关资料一览表

设计号名称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备注

注:相关资料一览表只罗列技术成果资料如专业(项)规划、项目

规划、原规划(上版)等。总规、分区规划不列入该表。

附件:详细图则简要说明书(含现状及规划分析图)(1)前言

阐明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

(2)现状概况与分析

现状概况与分析的主要内容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土地性质、地籍、建筑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主要社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用地布局

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各类用地的分布、规模。(4)土地细分与控制指标对用地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设定原则和措施加以说明。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的设定加以说明。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说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原则,必要时对配套设施的建设方式、时序和调整原则加以说明。

(6)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空间安排、重要交叉口意向性规划及渠化设计、公共停车场(库)、广场、公交站场等的说明。

(7)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市政通道)的布局安排,须占用的地下、地面以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及其保护要求的论证与说明、其它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的论证与说明。

(8)相关规划分析图

说明规划意图的相关分析图,至少包括综合现状图、用地布局规划图,规划结构分

析图、道路交通分析图,必要时包括城市设计分析图、现状建筑评价图等。

(9)其它需要论证说明的问题。

附则

本技术管理规定自二OO五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附录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要点。

附录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标准。

附录3:ACAD制图标准图例。

附录4: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字典(ESRI公司的SHP格式)。

A、附录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要点

地块编号

地块编号采用分区规划统一编码,示例如下:

分区代码:锦江区-1,成华区-2,金牛区-3,青羊区-4,武侯区-5,高新区-6,龙泉驿区-7,青白江区-8,新都区-9,郫县-10,温江区-11,双流县-12,华阳-13。

标准大区:对应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约5平方公里规模。

标准片区:对应一个工业区、居住区规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一个混合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

标准街坊:以主要的城市道路为分界。对应于一个工业园区、居住小区,面积在0.25~0.5平方公里左右。

街区:以小区道路为分界

详细图则地块划分的原则

(1)为便于规划管理,有利土地出让,基本地块应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功能性质的用地在未来开发建设中建筑布局的相关要求合理划分。基本地块大小宜为2公顷左右(特殊项目用地除外)。

(2)对城市公益性(半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要尽量单独划分,以便重点优先保证。

(3)地块划分应考虑山、河、湖、崖等形成的天然界线。对于地块高差大,位于不

同标高台地上的用地应划分成各自独立的地块。

(4)基本地块划分应依据由城市道路、步行道、铁路等形成的人工界线确定。对于单一性质的成片用地,应采用增加可灵活管理的城市支路或步行道加以划分,并要注意保留和利用传统的城市公共步行道。

(5)地块划分应兼顾行政区划界及土地权属界。注意把成规模的新建区与未开发用地分开,大单位(如大学)中的独立生活区应单独划分。

详细图则中的主要规划控制要求

(1)控规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应相互匹配。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平均层数应符合如下关系式:

容积率≤建筑密度×平均层数

(2)中学、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中型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公共设施应按服务半径及人口规模进行布设,说明所处地块位置。中心城现状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近期保留,原则上不再新增;新规划的中学用地面积≥1.5公顷,小学用地面积≥1公顷,幼儿园用地面积≥0.35公顷,农贸市场用地面积≥0.4公顷(现状保留除外)。其它公共服务设施按相关要求配置。

(3)原则上新区一般地区地块绿地率≥30%,旧城地块绿地率≥25%,绿地率有特殊控制要求地块需标注。

(4)市政公用设施指标体系表

设施名称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

(m2) 备注

公厕≥50 中型垃圾转运站≥500 220 kV变电站≥6500

(≥20000)户内站

(户外站)

110kV变电站≥2500

(≥4000)户内站

(户外站)

开闭所≥200 含配电房≥300平方米

电信交换局所≥1000 邮政局所≥150 配气站≥100 公共停车场(库)

≥1000 公交场站≥600 加油站≥1200 消防站2500~3500

调压站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确定

CNG站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确定

注:本指标体系为常规指标,特殊情况须按相关规范执行。

关于绿地规划及绿地性质

(1)防护绿地内不设任何建设项目及工程设施。

(2)防护绿地与街头绿地的界定:

有明确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作用的绿地应确定为防护绿地(如高压走廊、输气干管、输水干管等市政管线走廊,以及危险品仓库隔离带等),防护作用不明确的绿地应为街头绿地。

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两侧的绿地应为防护绿地。.

(3)河道两岸的绿地无特殊要求的归为街头绿地(或滨河绿地,纳入公共绿地统计)。(4)关于绿地沿道路的画法:

当道路边上的带状绿地遇道路扩大交叉口时(≥15米时),绿线保持不变,当道路边上的带状绿地遇道路扩大交叉口时(<15米时),绿地应随道路扩大交叉口控制线作相应变化。

道路交叉口两条绿化保护带相交,应在道路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保护带的宽度(防护绿带与街头绿带相交除外,防护绿带与街头绿带相交切边绿带不小于街头绿带宽度)。(见附图)

注:防护绿带遇拓展交叉口时参照街头绿地方式执行。

当道路红线宽度大于等于25米时绿化应切角。

关于道路工程规划

(1)道路路段上机动车车行道一个车道的宽度取值规定:3.50~3.75米(道路平面交叉口进出口车道宽度取值除外,其取值≥3.0米);非机动车车行道一个车道宽度采用1米,双向行驶时最小宽度3.5米;人行道宽度≥1.5米。

(2)主、次干道原则上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宽度不小于3米。

(3)中心城的新区及旧城有条件的地区,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要求设展宽段(扩大交叉口),增加车道数,一般情况展宽段增加宽度为5米,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0—3.75米,。

交叉口拓宽增设的车道长度按以下原则考虑:

a

进口段拓宽车道长度(Lws),根据红灯时停车等候的直行车辆数决定,主要应使右转弯车辆便于从停车等候的最后一辆直行车后面驶入增拓车道,但不宜过长,一般为80.0~110.0米。

b 在交叉口增拓车道时,不能压缩原有人行道的人行带宽度,可采取局部加宽道路红线及压缩人行道上的绿化带或车行道分隔带来实现。

4)新城区规划道路应按下表要求设置圆曲线半径

道路类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计算行车速度(km/h)60-80 30-60 20-50 30-40

不设缓和曲线的圆曲线最小转弯半径(m)2000 1000 700 500

旧城区改造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应尽量满足上表要求。

其它规定

(1)关于现状图的表达方式:

现状道路以粗线表达车行道线,已按规划形成的道路用细线表达出道路红线。现状用地分类严格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2)数据标注

地块面积标注精确到10位,道路红线宽度尺寸标注取整数(单位为“米”)。标注坐标参数均应采用成都市坐标系,坐标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三位,道路节点间距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三位。

(3)铁路

铁路作图按2米宽度表示。

铁路与道路相交应表示空间关系。

(4)桥梁的表达

应以桥梁跨度的一个定值来判断是桥梁还是涵洞。

(5)河流与道路

河流与道路相交时,河堤线应完整地用虚线表示。

(6)规划可调整道路

在大纲图则中20m以下的规划道路,现状道路以实线表示,规划道路以细虚线表示。详细图则中表示的所有规划道路均为规划控制道路,若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调整规划。

(7)远期规划道路

远期规划道路不确定道路坐标、道路方位及距离。远期规划道路用粗虚线表示。(8)技术参数标注范围

规划范围线内必须标注技术参数,规划范围线外一般情况不标注技术参数。

A、B、C、D、E、F、G、附录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标准

成都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成果应包括:纸质成果和电子文档数据成果。1.纸质成果

(含书面印刷和打印或晒图图纸成果)

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

1)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统一采用A3幅面大小装订,大于A3幅面的附图亦折叠为A3幅面大小装订。

2)封面

注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名称、编码、编制单位、审批部门和编制时间等。

3)封一

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样张。

4)封二

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校审人员、设计总负责、院长和分管负责人名单。特殊项目应列出项目协作人员。

加盖规划设计单位成果确认图章。

5)封三

目录

6)说明书或基础资料汇编正文

7)封底

可注明规划设计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

图纸

关于印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规划成果图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测绘地形图上绘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大纲图则按1:5000-1:8000比例制作,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图则按1:1000-1:3000比例制作。2)若图纸由2张以上分图拼合而成,则要求在图右上角绘制拼接线和拼接示意图。无论拼图或整张图,均应有完整的图框。

3)图签位置安排在图纸右下角。其中,规划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要求本人正式签名。2.文档数据成果

电子数据是指上述文字和图形的电脑数据成果。这部分成果是规划档案的组成部分,是规划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规划编制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编制成果时,必须提交规划的电子数据成果。其内容包括: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

文本文件

文本文件采用标准word文本文件格式。文件名的规定:

***--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

注:“***”为该规划片区的控规名称

图形文件

图形文件提交格式采用标准的ACAD文件(DWG)格式和GIS的SHP文件格式(相关要求见附录4)

(3)ACAD文件名的规定

1) 大纲图则

a 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DGKZ.DWG

b 道路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图:***DGDS.DWG

2) 详细图则

a 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XXKZ.DWG

b 道路工程规划图:***XXDL.DWG

3) 其它图纸

a 综合现状图:***XZ.DWG

b 用地布局规划图:***BJ.DWG

注:“***”为该标准分区编号。

3.AD制图要求

(1)图幅要求

控规图纸统一采用A0或A0加长幅面,标准A0图幅的外框线尺寸为1189mm(宽)×841mm(高),电子数据单位为2378×1682(1:2000)。图幅的加长应是标准图幅的八分之一的整数倍,如下表:

加长倍数图纸尺寸电子图框尺寸

A0 1189×841 (1189×841)×K

A0+1/8 1338×841 (1338×841)×K

A0+2/8 1487×841 (1487×841)×K

A0+3/8 1635×841 (1635×841)×K

A0+4/8 1784×841 (1784×841)×K

…… …… ……

注:K为比例系数,1:1000为1,1:2000为2,……。

(2)字体要求

a、字体及字型:

全套控规电子文档的字体原则上只允许以下5种设置。

序号字体名称

(text style name)字型名称

(font name)用途

1 Standard 宋体(黑体)限用于各种线型等缺省字体

2 黑体黑体用于图名、图例、图签等

3 宋体宋体用于说明、表格、地名(单位名称、河流)、路名、图签等

4 楷体楷体_GB2312 其他备用字体

5 英文数字Romantic 用于各种工程及土地利用控制参数标注、比例及比例尺标注

注:可根据不同需要改变字体的Height和Width factor参数。

若需竖排字体时,字体名称应取为“黑体0、宋体0,楷体0”,相对应的字型为“@黑体、@宋体、@楷体”。

b、字体大小:

标题:大标题字高25K~30K;小标题字高15K~20K;图名字高15K;字宽根据图面构图自定。

图例:图例字高5K,字宽1.2(特殊情况自定)。

路名:正图路名字高3K~5K;附加图(如结构图、区位图等)字高为2K~3K;字宽建议0.7。

地名:正图地名字高4K~6K;附加图字高为2K~3K。

说明:说明字高3.5K~5K(特殊情况可为3K);字宽为0.7(特殊情况可再小)。比例及比例尺:比例字体采用“英文数字”,字高10K;字宽为1;位于风玫瑰下方。比例尺字体采用“英文数字”,字高4K,字宽为0.7。

工程参数标注:字体为“英文数字”,字高为3~3.5K,字宽为0.7。

其他:图中大面积出现的字体字高宜为4K左右(纸质图纸实际字高约为5mm );其余个别特殊字体大小根据图面构图自定。

(3)图纸构图要求

图纸采用横向或竖向两种图幅。

1)总体要求

a 规划位置示意图、相关表格、说明、图例等信息集中依次布置在图纸右侧或下部。宽度方向宜和图签对齐(横图),高度可根据需要调整(一般控制在10—30cm)。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 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 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 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 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 (1)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

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xx要求 (一)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严重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 (二)规划用地现状图(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状况、人口分布状况、巩固屋舍实现转、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指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辖区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用地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巨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娱乐等建筑)类型、位置、登记、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的分布情况等。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限,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表明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的位置、登记、规模,以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乡、线性、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为之机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形、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严重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

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与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为何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度、坡长,标明各地块规划控制标高。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六)工程管线规划图(1:2000)各类工程管网平面布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详尽分为给排水、电力电讯、热力燃气、管线综合等。必要时,可分别会址。 1.“给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供水来源,水厂、加压泵站等供水设施的容量、平面的位置及供水标高,供水管线走向和管径。 2.“排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雨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为止,雨水管渠的走向、管径及控制标高和出水口位置;表明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位置,污水管线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和出水口的位置。 3.“电力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电源来源,各级变电站、变电所、开闭所平面位置和容量规模,高压线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高度。 4.“电信规划图标明规划区内电信来源,电信局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电信管道走向、管孔数,确定微波通道的走向、宽度和起始点限高要求。 5.“燃气规划图标明规划区气源来源,储配气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规模,燃气管道等级、走向、管径。 6.“供热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热源来源,供热及转换设施的平面布置,规模容量,供热管网等级、走向、管径。 (七)环卫、环保规划图标明各种卫生设施的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隔离设施带等。(八)空间形态示意图(比例不限,平面大凡比例为1:1000~1:2000)表达城市设计构思与设想,协调建筑、环境与公共空间的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1.1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3、多方案初步构思与甲方进行内部交流,同时,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研; 4、在多方案比选和与甲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控规的方案成果。

宁乡县灰汤镇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 区位条件 (2) 1.2 自然与文化资源 (2) 1.3 核心区现状分析 (3) 第二章规划原则、目标和指导思想 (5) 2.1 规划编制依据 (5) 2.2 规划思想 (5) 2.3 规划目标与原则 (5) 第三章规划区功能与人口规模 (7) 3.1 环境容量分析 (7) 3.2 主体功能区规划 (8) 3.3 人口规模预测 (9)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11) 4.1 布局原则 (11) 4.2 规划结构 (11) 4.3 用地规模 (11)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12) 5.1 交通规划策略 (12) 5.2 道路网格局 (12) 5.3 对外交通规划 (12) 5.4 核心区交通规划 (12) 5.5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3) 5.6 停车场规划 (13)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15) 6.1 居住用地总体布局 (15) 6.2 居住组团规划 (15) 6.3 居住建筑风貌控制 (15) 6.4 居住区配套设施 (15)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17) 7.1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7) 7.2 商业用地布局 (17) 7.3 旅馆业用地布局 (17) 7.4 休疗养用地布局 (17) 7.5 文化娱乐用地布局 (17) 7.6 非市属办公用地布局 (18) 第八章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 (19) 8.1 景观格局 (19) 8.2 绿地系统规划 (19) 8.3 水系蓝线与防洪规划 (19) 第九章土地开发管理与控制指标 (21) 9.1 土地利用要求 (21) 9.2 开发时序 (21) 9.3 开发控制指标 (21)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23) 10.1 整体空间设计要求 (23) 10.2 建筑设计 (23) 10.3 环境景观控制 (24) 10.4 附属设施配置引导 (24) 第十一章度假旅游策划 (26) 11.1 整体旅游特色定位 (26) 11.2 度假旅游开发策略 (26) 11.3 旅游项目策划 (26) 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8) 12.1 给水规划 (28) 12.2 排水规划 (28) 12.3 雨水规划 (28) 12.4 供电规划 (29) 12.5 通信规划 (30) 12.6 燃气规划 (30) 12.7 环卫设施规划 (30) 12.8 管线综合规划 (30) 12.9 消防规划 (31) I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用地地籍:阐明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用地单位的用地红线和性质等使用权情况。 4、人口分布现状。 5、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及已批未建建筑等。 6、公共配套设施类型、规模和分布。 7、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现状。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交通设施的分布与面积等。 9、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0、自然条件及分析。 11、所在地区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二)文本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必须重点阐明上一层次规划所确定的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2、土地使用性质:注明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要加强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特别要注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审批权限。 3、土地开发强度:重点控制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4、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以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形式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的规划情况。重点控制各类配套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规模,特别是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要注明其地面、地下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安全防护距离、走廊等以及其保护要求。 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对本地区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交通组织、交叉口形式等进行阐述,并提出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位置、用地规模控制原则与措施。重点控制好道路控制点坐标、标高、断面与禁止开口路段。 6、城市设计: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城市设计从空间布局、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提出要求,针对重点地段提出维护主要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的原则要求。 (三)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须突出城市交通网络的衔接关系。 2、用地现状图: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各类用地范围、用地地籍、用地性质、道路网络等。 3、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比例1/1000-1/2000,标明建筑物现状、保留虿鹎ㄒ约耙雅 唇ńㄖ 惹榭觥?br> 4、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图面必须含现状地形。 5、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须标注控制点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及宽度等,须包含现状地形。 6、控制指标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7、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燃气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01-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前言 增城市石滩镇是广东省的中心镇,是广州市确定的2003年首批重点建设的五个中心镇之一,重要的地理区位和巨大发展潜力使其成为广州市近期发展的热点地区之一。 石滩历来重视规划工作,并十分注意规划的实施和安排,2005年8月份,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的《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的终审,进入实施过程中。目前,许多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还在推进,石滩新城区的建设成为建设新石滩的重点。 为了切实推进石滩新镇区的城市建设,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土地的开发,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石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石滩镇新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在规划过程中,增城市石滩镇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给予项目组极大的方便和支持,同时,也为项目的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规划背景 石滩地处增城市南部快速发展区,北部紧邻增城市区,南部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大市东莞一江之隔,是广州产业东移的主要阵地之一,直接接受广州,东莞的辐射。近年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石滩旧镇区位于广深铁路以北,增江河以西,增滩公路以东,由几个村庄聚合而成,镇区面积狭小,道路狭窄,功能混乱,村镇混杂,城市面貌落后,不能起到中心镇应有的服务和辐射功能,也不能满足新时期石滩经济大发展的需要。 另外,改造旧镇区涉及面广,成本高,且旧镇区不能充分体现石潍中心镇区的新面貌,因此,在合适的地方建设新镇区,提升石潍的中心镇功能,以增强石滩的辐射和吸引作用十分必要。 石滩镇总体规划已就石滩新城区的选址做了安排。新镇区位于旧镇区以北,增滩路东南侧,增江河以西,交通便利,有旧镇区的依托,且地势低平,景色秀丽。 目前,围饶新城区的开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已开展,如增江河堤,东西向主道和南北向主干道的建设等。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城区的建设,建造21世纪具有石潍特色的新型城区,对新城区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且得既必要且迫切。 石滩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在此背景下展开。 第二章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5.6) 5.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三章现状条件分析 一、区位分析 规划区位于增滩公路东侧,增江以西,北部与郑田工业区隔广惠高速公路相邻,南面与石滩镇元洲村隔江相望,规划范围约4.08平方公里。 规划区现状人口约3000人,其中仙塘村1230人,顾屋村1882人。 新区周边环境优美,地块分布较为完整,是理想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且新区与旧镇区紧密相连,是旧镇区的自然延伸,易于接受旧镇区的辐射,形成新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以对地块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都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保规定为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都市规划管理根据。 2.3体现都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都市设计构想,以微观、详细控制规定加以体现。 2.4都市政策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特性: 3.1通过抽象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具备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综合性

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控制方式 3.5规划性和引导性结合 3.6通则式与判例式结合 3.7动态控制与互相转化也许(兼容性规定) 3.8强制性内容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的是指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引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与上位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可以进一步分解和贯彻,拟定该地区在都市中分工。 4.2根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将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都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配制上贯彻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有关规划指标,作为法定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是通过指标制定来实现,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成都分院2008.02 1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 1、区位关系 **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 **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 1、**区基本情况。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

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A、区位优势。**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2、不利因素 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 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城乡规划法》要求控规全覆盖,实际操作中有一次全覆盖、分区分期编制、根据出让情况临时编制小地块控规等多种。一次性全覆盖统观全局、整体性好,各项配套设施能够全盘考虑,但也有研究不足、针对性不强、编制粗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小地块控规优缺点正好相反,针对性强但缺乏全局观念,三大设施难以配套到位。以上两种方法对大城市弊端尤为突出。分区分期编制控规综合了上述方法的优点,既能纵观全局,也加强了各区域的针对性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考虑控规的普适性,也考虑针对性,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编制控规较好的城市均采用分区分期编制方法,如北京市中心城共1088平方公里,划分成33个片区(平均约30平方公里)、300个街区(平均约3平方公里)、3万多个地块(3公顷左右)。各分区一次编制,逐步深化,分期审批,定期评估并进行动态维护,不断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城市规划及建设上来。 就合肥市而言,控规编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2004年)以《城市规划法》实施为标志。《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实施后,合肥市即启动了控规的编制工作。初期,主要结合道路改造和建设,编制道路两侧地区的控规,如马鞍山路地区控规等。中期,结合城市改造成片地区编制控规,如南七地区控规等。后期,即2000年以后,主要针对新区建设编制控规,如政务文化新区控规、望湖城地区控规等。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Word 文档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 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 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 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 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 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 品住房项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