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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的基建措施-最新范文

高校财务的基建措施-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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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的基建措施

【摘要】加强基建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效地管理和运用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是高校领导和财务工作者关注的问题。文章研究了当前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形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加强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基本建设;财务;对策

基建工程是高校发展的需要,关系到高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伴随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基建规模不断扩大,基建投资规模少则几个亿,多则几十亿。如何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基建投资,让其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和完善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如何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谈几点思考。

一、目前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在基建投资决策上存在缺陷

高校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对高等教育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预见不足,缺乏前瞻性,思想保守。在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上存在缺陷,缺乏细致的调研和民主监督意识,一些项目建设未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开工建设,为了取得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批复,投资规模报小建大,使得工程项目中“三超”现象普遍存在,边建边改、建完后再改变用途、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和浪费。

(二)基建项目招标不规范,影响工程决算成本,甚至危及工程质量

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虽然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基建项目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学校监督重点往往只对50万元以上的主体工程由省市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而对一些附属工程或将本应放在市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然后以增减工程量或者变更工程设计来追加工作量。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一些学校组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材料、设备及小型工程招标没有报批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公正的评标办法。

3.招标人员专业性差,素质不高,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选择队伍,甚至陪标、“转包”,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素质和水平不高,以及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等问题。

(三)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

未按扩建项目进行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立账户进行财务管理,工程明细项目核算列支没有细化到位,有较多的零星工程未按明细核算。入账票据不规范,如:购物的系公司开具的自制收据、待摊投资中列支一些实物资产(如:家具、电脑、硬盘、自行车、装订机和电脑桌等)和无形资产(如:基建财务软件),不符合基建会计制度的规定,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没有及时结转,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理由,跳过规定程序以暂付款名义,经办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科目设置、费用归集不正确,如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下设城市建设

配套费、勘察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商业网点费直接计入成本等。

二、高校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通过对目前高校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其主要成因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

如许多高校办学规模扩大,纷纷上马建设新校区,由于担心丧失发展机遇,过分强调与本省、本市高校建设同步发展,仅重视建设内容的合理和工程进度,而忽视有关的审批手续,违反了项目审批程序。部分基建项目计划与实际相差太远,导致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的不良后果。另外,由于科技迅速发展,对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造成在建设过程中,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加之一些配套项目如果不与土建工程同时施工,无法满足正常的教学使用功能,且分阶段实施会造成重复施工等。

(二)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不到位,法制观念意识不强

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二是一些高校在招标时有意无意违规,比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对50万元以上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操作中,因公开招

标程序繁琐,有一些高校仅从加快新校区工程建设进度考虑,为了抢时间赶进度、缩短期限、降低费用,采取少报多建、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做法,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招标人为了谋取私利,而节约费用、赶时间。保证工程质量为由,要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以便照顾自己施工队伍有意规避公开招标行为。

(三)一些高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重要性缺乏清醒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由于高等学校主要是承担从事高等教育,为国家培养人才任务,对不是长期性任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大部分忽视了建立完善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此外大部分高校亦缺乏基本建设管理人才。由于存在以上两大缺陷,造成部分高校在基本建设管理上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建全,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财务监管不到位,使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基建会计只是被动的接受项目计划和按合同拨付大笔工程款项,从基建会计核算情况来看,由于许多会计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基建会计以及基建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导致在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成本,难以满足会计核算需要。

三、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高校基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

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源头,其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项目整个建设期的投资。要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从项目建议书抓起,要依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期的预算安排,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合理编制投资估算,既不能有意抬高,又不能故意压低,投资估算要有准确性,如果误差太大可能会导致项目的决策失误,给工程项目后几个阶段的投资控制留下隐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投资控制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拟建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调查分析、进行经济评价,作出科学的论证,使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上可行,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切实加强高校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人行为。要根据《招投标法》及结合地方的补充性文件,把招标人、投标人、招标办以及招标办与招投标中心、招标办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力、义务、活动范围、行为准则、操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章立制,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有规定、责任追究有依据。

2.严格招标管理,择优选用施工队伍。学校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对其信誉、资质、技术装备水平、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等诸多因素进行认真的调查、考核,通过公开招、评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针对目前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学校要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应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组织人员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杜绝各种形式的暗箱操作,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真正发挥招标竞质、竞价

的作用。

3.工程标底是控制投资、确定招标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在计算工程标底时,要做到全面、严谨、不留缺口,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着“围标”或者“先低价中标,后高价结算”的不规范行为,可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这样确保了计算口径的一致,有一个统一的竞争基础。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应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于材料规格、质量和价格,适用定额,取费等级,违约责任,索赔方式等一系列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条款,以减少潜在的经济纠纷,依法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会计工作,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努力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算账、报账,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如果一个单位应当建账而不建账,或者建账却不符合《两法》规定的,必须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另外,财务核算程度要符合标准,在核算中应减少会计确认的收缩性,减少人为因素。

2.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多途径、全方位优化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结构,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现代的财会人员。要紧随时代的要求,不断完善高校基建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向“广深型”和“多能型’发展。使基建财务人员不但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流程,而且还熟悉基建财务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工程技术、工程概

算、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投资计划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逐步由传统的核算型人才向现代的核算型和管理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转变。实现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飞跃,成为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的高层次的基建财务管理人员,为高校教育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 (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 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同时增加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 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

贷:银行存款(追加拨款) 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小于结转自筹基建账面数时: 借:其他应收款——××工程项目 贷:结转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账户中尚未形成基建投资部分)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基建财务实际投资数) (二)用事业基金中的非财政拨款安排自筹基建(分录同 上) (三)用专用基金安排自筹基建(以集资建房为例) 1.教职工集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 借:其他应收款(不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避免调整当年事业结余) 贷:银行存款 3.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 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贷:其他应收款 同时增加资产和基金: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不做处理。 5结算房价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借或贷:现金(多退少补部分) 如果出售产权,则: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四)用银行贷款安排自筹基建 近几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许多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来解决超常规发展中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的问题。在本文中,我们不探讨高校举债运行的规模与风险控制,仅关注用贷款形成资产的交付及贷款利息的处理问题。各高校针对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五花八门,但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体验和探索, 总结出以下两种做法,它们基本可以照顾到方方面面的需求: 1.事业财务核算法 顾名思义,取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偿还均在事业财务账面反映,基建财务按拨款处理。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高校财务的基建措施-最新范文

高校财务的基建措施 【摘要】加强基建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效地管理和运用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是高校领导和财务工作者关注的问题。文章研究了当前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形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加强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基本建设;财务;对策 基建工程是高校发展的需要,关系到高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伴随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基建规模不断扩大,基建投资规模少则几个亿,多则几十亿。如何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基建投资,让其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和完善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如何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谈几点思考。 一、目前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在基建投资决策上存在缺陷 高校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对高等教育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预见不足,缺乏前瞻性,思想保守。在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上存在缺陷,缺乏细致的调研和民主监督意识,一些项目建设未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开工建设,为了取得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批复,投资规模报小建大,使得工程项目中“三超”现象普遍存在,边建边改、建完后再改变用途、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和浪费。 (二)基建项目招标不规范,影响工程决算成本,甚至危及工程质量

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虽然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基建项目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学校监督重点往往只对50万元以上的主体工程由省市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而对一些附属工程或将本应放在市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然后以增减工程量或者变更工程设计来追加工作量。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一些学校组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材料、设备及小型工程招标没有报批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公正的评标办法。 3.招标人员专业性差,素质不高,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选择队伍,甚至陪标、“转包”,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素质和水平不高,以及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等问题。 (三)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 未按扩建项目进行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立账户进行财务管理,工程明细项目核算列支没有细化到位,有较多的零星工程未按明细核算。入账票据不规范,如:购物的系公司开具的自制收据、待摊投资中列支一些实物资产(如:家具、电脑、硬盘、自行车、装订机和电脑桌等)和无形资产(如:基建财务软件),不符合基建会计制度的规定,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没有及时结转,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理由,跳过规定程序以暂付款名义,经办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科目设置、费用归集不正确,如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下设城市建设

最新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doc17)(1)共18页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第 1 页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 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 2 页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 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部门

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规 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政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赵宇

《经济师》2013年第2期 摘要: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基本建设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相分离,各高校采用将基本建设会计作为单独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的处理方法,在实际中降低了上级管理部门和高校财务部门对基建财务的监督作用,导致工程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基建项目超预算等问题。因此,文章主要讨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高校基建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120-02 高校的基本建设工程在学校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进入提速期。为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竞争力,各高校纷纷加大了对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有的在原基础设施上进行了改扩建,有的则直接新征土地建设新校区。在全国高校基建规模扩大的形势下,如何控制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的风险性,保持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的规范性,是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者的首要任务。 一、目前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投资决策存在缺陷 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决策上一般缺乏必要的论证和研究,项目管理者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意识不足,未对拟建项目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未能作出经济科学的评价,造成投资决策缺乏长远预见性。投资规模报小建大,超面积、超概算、超标准现象普遍存在。项目建设未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设计边建边改、项目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用途随意变更、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或浪费等现象时常发生。 (二)基建财务人员力量薄弱 基本建设会计不同于企业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其有自己独特的核算方式。但一般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会计了解不多,对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因此高校的基建财务人员力量相对 薄弱。在处理基本建设业务报销时只是 照章办事,只能处理简单的会计核算工 作,往往存在思路不清,会计核算不规范 等问题。如不能区分可以列支的项目,会 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按单项工程设立 账户,往来账款未能及时清理,暂付款支 付不合规定等。 (三)基建财务核算任务繁重 由于基本建设工程所需的工期长, 涉及的范围广,所需的资源来源渠道广 泛且复杂,高校的基建工程的财务核算 工作负担较重。基建财务人员在工程实 施过程中没有机会参与项目的决策、分 析和控制,不能够准确、完整地了解基建 工程的各种财务收支情况,使财务收支 情况模糊不清,造成工程竣工后需从头 进行基建工程的财务核算,不仅增加了 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任务,还有可能出 现财务漏洞,引发基建工程成本与工程 成本概算差距很大,产生财务核算风险。 (四)基建信息传递性差 基本建设工程是一项由众多职能部 门参与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往往各 司其事,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互动,缺乏 沟通,数据资料很难共享,很多工程项目 前期招标和后期签订合同财务人员都不 一定参与,工程款的审批也经过层层手 续,过程漫长,有用的信息从出发点传递 到财务核算者手中已经失去了其本身的 价值,不利于基建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 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五)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滞后 高校普遍存在财务竣工决算滞后的 现象。有些工程项目虽然已经完工并实 际使用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 办理财务竣工决算,致使账面上在建工 程的规模逐年增大,而大量早已投入使 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事业财务账面上 却毫无体现。这样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反 映不准确,给高校的的资产管理带来不 便,也会使得很多建设项目因时间久远 而归档材料不完整,时间拖延越久,历史 遗留问题就越多。 (六)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高校基建工程虽然资金量大,但重 视和监管程度不够。基建财务只是高校 财务的一个分支,在高校财务体系中并 不处于重要地位,很多高校领导也未认 识到基建财务人员参与学校资金管理的 重要性。首先,基建财务人员对建设项目 的相关决策事项参与率不高,只充当了 “出纳”的角色,更谈不上监督权。其次, 基建工程各职能部门权柄一方,工作中 不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出现成本无控 制,收益无人抓,质量不达标,经常返修, 经常腐败的现象。很多高校的基建财务 制度不健全,工程款的审批和复核流程 不规范,虽然每一次付款的申请单上各 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已履行签 字手续,但相应承担的审批责任未予以 明确。另外,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人员日常 很难主动核实工程进度和工作量,虚列、 虚报工程款导致的超付款现象严重。 二、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执行项目概算 在基建项目前期,应加强基建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以减少决策失误。基建财 务人员应重点关注项目的合法性,掌握 项目决策程序中的各个批准文件,将最 后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 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在会计 核算过程中要坚决维护项目概算的严肃 性,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细化,具体成本 责任到人,严格控制超概算的支出。对于 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超概算 情况和未列入预算的特殊情况,实行严 格的审批程序。 (二)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人员少、任 务繁重是众多高校面临的问题,在不影 响高校合理人员结构的情况下,高校应 鼓励事业财务人员参与基建财务的监督 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基本建 设业务培训,多与各兄弟高校进行学习 交流,学习各高校的先进财务管理经验, 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基建财 务人员不但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的一 般程序和基本流程,而且还要熟悉基建 财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工程技术、概 算、预算、招标、投资计划等方面的专业 知识,实行岗位轮换制,以提高基建财务 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管理 浅析我国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赵宇 ●高校园地 120 ——

(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练习题库: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随机显示题型:判断单选多选 打印 第1部分判断题 题号:Qhx013216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中,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内容,无论金额大小均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和达到规定金额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才必须公开招标。 题号:Qhx013225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2.基本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符合《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题号:Qhx013224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3.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在全部单项工程都竣工后,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对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对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单项工程,也可先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题号:Qhx013221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4.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基建账中的数据至少应按季度并入单位大账。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按照财政部规定,至少应按月并入单位大账。 题号:Qhx013218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5.建设单位发放的施工现场津贴,不得超过经批准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施工现场津贴应比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发放。 题号:Qhx013217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6.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而发生的购置无形资产支出,应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应计入其他投资支出。 题号:Qhx013212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7.建设单位管理费实现总额控制,但应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该额度的,只要开支内容合理、程序合规,也可直接纳入项目成本。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题号:Qhx013220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8.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基建项目账务处理讲解

基建项目账务处理讲解 1、乡道以上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交通局(基建项目) 2、《十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9+3”免费教育、扫盲教育、校舍建设及维修项目——教育局(补助和基建项目) 3、防沙治沙、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项目——林业局(基建和采购项目) 4、水利建设与修复、抗洪防汛、牧民新村建设及乡村机耕道建设项目——水利局(基建项目) 5、疾控中心、乡村卫生站建设项目——卫生局(基建项目) 6、村道及机耕道建设、增量增收补助项目——农业局(补助项目) 7、退牧还草、兽医站建设与动物防疫、生猪标准化养殖等项目——畜牧局(基建、采购与补助项目) 8、敬老院、农村低保和自然灾害补助项目——民政局(基建和补助项目) 9、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项目——三办(补助项目) 10、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资金项目——财政报账制 11、包虫病防治——卫生局(补助项目) 12、少生快富工程——计生委(补助项目) (二)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项目 1、易地育人项目——教育局(补助项目) 将儿童转移到非病区学校就读,兑现生活补助和离校期间的口粮。 2、易地搬迁项目——三办(基建项目) 3、更换粮食项目——粮食局(采购项目) 4、饮水安全项目——水务局(基建项目) 5、社会保障项目——财政报账制(低保、医疗救助) 6、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办(补助项目) 7、调整结构项目——农业局(采购和补助项目) 8、卫生防治项目——卫生局(综合项目)(建立病情监测点、购置医疗设备、病人救治) (三)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及帐篷新生活行动项目——定居办(基建项目和采购项目) 定居房建设、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饮水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其它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文体广场)、牧家书屋、牧业技术服务设施及帐篷运输等项目 (四)幸福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众多部门(基建、采购和补助项目)

2018年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2018年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简称基建)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浙教计[2002]58号)等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学校基建投资计划,并经政府有关批准的基建项目。学校批准的其他基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建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科学安排、有效使用、严格核算和管理基建资金,保证学校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好基建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做好基建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基建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建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

(二)投资效益原则。基建项目从论证、立项、开工、竣工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建设资金从筹集、使用、核算、决算的全过程,必须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原则。项目经费管理从立项到竣工决算,贯穿全过程,整体控制,配套和附属项目尽量纳入主体工程。 第二章基建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校长对基建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财务副校长对基建财务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计划财务处对基建财务管理负直接责任。校内有关部门对基建财务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基建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计划财务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管理全校基建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基建工程的资金需求。 (三)建立健全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四)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

高校基建账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核算思考 【作者】 李祥艳高新宇 【作者单位】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311 燕山大学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 【摘要】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建账套并入学校大账。《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基建账定期并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建会计日常处理和期末并账相结合,提出了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并运用案例对基建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解析。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建会计 一、基建业务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之一是要求高校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投资的同时,将基本建设账套(以下简称“基建账”)核算的相关财务数据并入高校财务大账(以下简称“大账”)。 在旧会计制度中,支出类科目设置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用于核算高校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为支出类科目,高校在将基建资金转至基建账时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形成高校基建支出。在新会计制度中,删除了支出类科目中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高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同时在净资产类科目中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在建工程占用的金额。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应当将全部业务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将基建账并入高校大账,可以使会计信息完整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另外,我国公共财政改革中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要求将单位的全部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基建账并入大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 (一)基建账与财务账的功能分工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应厘清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功能分工和工作侧重点。高校大账与高校这个会计主体对应,全面、真实反映其预算执行情况;基建账是对大账的补充说明,用于详细反映高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地记载基建项目从项目的概算到决算、从资金筹措到使用的完整的资金运动过程和建设成本。 (二)基建并账的范围 基建账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资金占用类科目反映基建资金的最终去向。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

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

高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高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篇一:高校财务工作职责】 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和实施细则,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监督检查 规定、办法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编报财务月报、季报、年度 决算报表及上报有关财务统计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 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活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为 学校创收,搞好银行合作关系,准确、科学、积极、高效地与银行 合作,搞好银行理财业务。 三、协助学校审核校内各种经济承包合同 ( 协议 ) ,和校董事会制 定各种创收管理办法、分配方案以及奖金、津贴的发放办法。按照 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做好出纳、工资、津贴,协助学校做好 奖学金、贷学金发放等资金结算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校内各 单位的货币管理实行监督。 四、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规范化要求做好各种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编制各种相关财会报表。对各种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建设 性意见,做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 五、负责全校的收费项目、标准的申报、办证事务及收费票据管理;积极收缴学费并对其负责;对全院一切外包企业全部应缴费用负责。对利用校内资产进行创收的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催交。 六、协助学院资产处、基建后勤处实施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 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学院资产的分类核算及报审工作,编制 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保证资产安全。 七、对学院内外一切支付结算往来负责,首先必经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审核签字后,再呈送主管院领导审签!对一切不符合财政规定 的开支坚决杜绝报销。 八、对全院教职工一切往来收支负责;对附属医院和全院企业(房地 产公司、新萧湘公司、印刷厂、驾校)往来负责。 九、按照税法规定和公积金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要求,做好应税 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工作,及时、足额上交税款和各类费用。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 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经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经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见》执行。 3.2.4 资产财务部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股东投资协议、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项目编制项目投

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

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 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 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就对高校财务与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针对其存有的一些问题,对如何顺利开展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提供了一些参考依据。关键词:高校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合并处理一、高校影视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必要性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据此,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所有的经济活动应当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完整、全面地反映。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又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普通高中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有关规定办理。”从而形成现行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核算分别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黄自元》,两者各行其事,形成一个主体两套账务,一套核算教育主管部门财政拨款和教育事业收入,一套核算发展改革部门拨款和自筹基建资金,并分别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在高校的投资主体朝多元化方向发展的形式下让,大专院校会计主体被人为分割,使得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在会计核算上各有侧重,导致二者只能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全面地反映高校的经济活动的全貌,不能充分反映高校整体财务状况。 因此,如何全面、真实可信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丰富高校会计报表的信息载量,建立起高校统一、高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的可行性 首先,201*年起政府机构实施的政府部门收支分类改革,在新设的“教育支出”科目中,不仅包括原教育教育事业费的内容,还包括教育基建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教育方面支出的内容。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增加了项目管理支出款项,使得原先不能反映的基建支出也能通过“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进行明细反映。有关债务支出公共开支的内容也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得以细化。因此,高校涉及基本建设支出的业务应并入高校事业财务进行统合核算,以全面、业务完整地说明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可行的。 其次,随着财政改革方案的深入,部门预算、聚焦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的配套推行,高校作为独立的预算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各类拨款教育经费也直接由财政直接下拨。因此,从来讲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的角度看,事业财务和公益事业基建财务的合并是可行的。 第三,高校事业财务货币资本和基建财务同属一个会计主体,只是分别社尾庄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不同方面。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相同或近似存有之处,略加变通,将二者合二为一是符合实际的。 第四,高校会计电算化基础俱佳,配备的会计人员具素质较高, 对高校经济业务知根知底,完全有能力适应变革。三、高校科技事业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合并处理具体措施 (一)高校事业财务层面基建财务的合并要在制度和上做到统一要想无情地解决高校事业府级财务和基建财务互不统属的问题,应该改革现行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使之增加包含基建会计方面的内容。近年来,高校目前编制的部门预算中已经包含中同了基本建设的内容,并且在部门预算编制标准规范目录中用“素质教育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进行反映。只是仍然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和报表汇总数对其进行简单概括,而且基建投资数据与其它各表之间也不存在密切联系,

最新《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解释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我部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来函来电要求对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解释。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在建项目执行新旧基建财务制度如何衔接。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凡在2002年10月后开工的在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2002年10月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可继续执行原基建财务制度,直至项目竣工。 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其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能否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目前,对基建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试点,只批准在个别行业进行,具体基本建设项目,按并轨要求一时还难以做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仍可以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关于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基本建设项目使用的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 1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2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 4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 5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四、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可否统一核算。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 五、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能否统一划分标准。目前,单从项目所属行业和性质难以划分清楚并作出明确规定。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可以分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因此,只能在项目完工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主管部门意见判断确定。 六、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应明确在基建财务制度中。因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正在逐步开展,有些做法尚未成熟,还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目前还不宜将具体要求和规定写入基建财务制度。 七、财政部门是否可以预留项目工程尾款。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没有明确财政性资金是留在建设单位账上还是财政国库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同时5%是最低比例,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时间,有关各方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确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月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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