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修编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修编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修编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表

提意见单位和(或)专家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手机

电话E-mail

条文编号修改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资料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最新版本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50007-2011【28条】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1.0 。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行为,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实施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抽查,是指质监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受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的活动。 第二章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广东省房屋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示范文本)。

质监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监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台账,并将工程信息推送或录入“广东省房屋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第五条质监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勘察设计文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监督抽查的质量控制点、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内容等。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现场质量问题较多、结构形式复杂或者特殊的工程项目,适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 第六条已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质监机构应当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会议,核查人员资格,告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程序、内容、方法和措施并下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告知本工程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质监机构应当委派2名及2名以上监督人员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抽查。监督人员应当在抽查前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监督人员实施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可采用抽查实物、第三方抽测实体、查阅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7年测量审核项目清单 序号样品名称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收费价格(元)1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1005 GB/T 50081-2002 2500 2 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1017 JGJ/T 152-2008 2500 (现场检测) 3500 (邮寄样品)回弹法检测 混凝土抗压强度 1017 JGJ/T 23-2011 3500 3 防水材料*拉伸性能101 4 GB 18173.1-2012 GB/T 528-2009 2500 4 粉煤灰 细度+烧失量 1001 GB/T 1596-2005 2500 细度+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2500 烧失量+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3500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4000 5 建筑建材放射性1002 GB 6566-2010 2500 6 水 甲醛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T 18204.2-2014 2500 pH值0245 GB/T 6920-1986 GB/T 5750.4-2006 1000 溶剂 氨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T 18204.2-2014 2500 苯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 11737-89 2500 TVOC 0239 GB 50325-2010 2500 7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1029 GB/T 10294-2008 GB/T 10295-2008 2500 8 水泥凝结时间、3d、28d抗 压、抗折强度 1001 GB/T 1346-2011 GB/T 17671-1999 3500 9 钢筋拉伸性能0301 GB/T 228.1-2010 2500 10 建筑涂料对比率1022 GB/T 9756-2009 GB/T 9755-2014 GB/T 23981-2009 2500 11 建筑门窗气密性能1026 GB/T 7106-2008 JG/T 211-2007 3500 12 预应力混凝土 用钢绞线 拉伸性能0301 GB/T 5224-2014 2500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11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市〔2009〕7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十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 第四条评标定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五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选择下列评标方法: (一)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有效的投标价格最低。适用于土石方、管道、花木种植等合同估价500万元及以下的简易工程,一般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可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三)平均值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接近评标基准价。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可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四)综合评估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适用于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才能承担的工程项目,或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第七条招标人采用本办法之外的评标方法的,评标方法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简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简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派驻西南地区的常设机构,协调管理西南建筑设计分院、建研科技西南中心、国家检测西南中心、机械化院北京凯博西南中心、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等院属机构在西南地区的经营活动。西南分院主要从事各种类型的大中型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绿色建筑咨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依托总院国家级综合性科学研究力量,发挥在结构超高超限领域的独特优势,在成都陆续承接了多个超高层项目和城市综合体项目,如航天科技大厦、来福士广场、创世纪广场、凯丹广场、凯德风尚等,并整合多方力量以涵盖设计咨询、施工过程监测的方式服务客户。西南分院重视与国际著名建筑设计事务所的交流与合作,熟悉并灵活运用成都本地规章制度与报批流程,最大化的实现大师的创作理念;在施工过程监测方面有效针对施工中的难题,提供最直接的监测结果,并对后期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预测。 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绿色建筑咨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LEED设计、LEED认证等工作的直属研究开发机构,承担了全国70%以上的绿色建筑咨询及认证工作,在住建部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主导下,面向国内外拓展绿色建筑咨询和LEED认证事业,开展建筑节能优化、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咨询、技术研究及奖项申

报认证工作。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成都)是本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主要窗口,在上海、天津、深圳、重庆、西安等地均设有办事处。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企业文化,为员工打造了公平的个人职业发展、晋升平台,并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成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展现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良好选择。 招聘职位 建筑设计院: 建筑设计师(3名本科及以上)结构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给排水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暖通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电气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 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以下职位精通英语者优先) 建筑设计师(2名本科及以上) 结构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给排水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暖通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电气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机械化院:机械工程师 (5名硕士及以上) 建研科技:结构工程师(3名博士及以上) 国检中心:结构工程师(4名博士及以上)

[房地产管理]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房地产管理)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 案管理

二、从2002年4月1日起,中山市统一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中山市建设局是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的备案机关,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四、质监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备案机关和质监站各存一份。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粤建管字[2001]35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备案机关未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行为,应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天内在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连同备案文件退还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表将作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备案机关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调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工程停止使用,并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对有涉及地基与结构安全问题的,由质监站跟踪监督后,出具有关整改情况的监督报告,再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七、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将不合格的工程作为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将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八、从2002年4月1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取代目前我市实行的“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房地产开发的商品住宅除外)。 九、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已于2002年1月1日实施)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所述附表作了必要调整,各单位按照本文所附表格填报即可(表格调整情况参见说明)。 附件:1、说明 2、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二OO二年三月七日附件1: 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已于2002年1月1日实施)及我市的

(完整版)中国著名科研院所名单

北方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 北京科技大学矿业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辐射中心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 大庆石油天然气地质研究所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天然气钻采工程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 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蚌埠接插件继电器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长沙半导体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电视电声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东北微电子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杭州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南京电子技术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平凉半导体专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上海微电机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四川压电与声光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天津电子材料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西安导航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西南电子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原电子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干燥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金属塑性加工与型钢生产技术研究所东北工学院设备诊断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研究所 东南大学电子学研究所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 东南大学无线电研究所

东南大学运输工程研究所 东南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福建省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 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西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简称黔东南州农科所)国家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人工晶体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非金属矿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 国家重点化学工程联合实验室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无锡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郑州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能源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 河北省廊坊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河北省水产研究所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 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广东省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德竣工验收表格另行制定。 广东省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内容。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机构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 备案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控制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接受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经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应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

(最新)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7-06-08 (2003年3月23日广东省建设厅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内容。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机构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 备案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控制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接受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洞穴地基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桩基础 pile foun dati 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 ing of foun dati 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勺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勺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房地产管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 (粤建管字[2001]3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内容。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

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机构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 负责办理。 备案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控制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 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接受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经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xx]46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xx,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 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 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于20xx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xx年2月20日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 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和>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2章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第2.1.1条地基subgradefoundation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

GB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28条】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_中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08TGQ28M 工商注册号:130605300042056组织机构代码:MA08TGQ28 法定代表人:孙峙峰成立日期:2017-07-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1层107室 营业期限:2017-07-18 至 / 营业范围:工程设计及前期策划,建筑智能化、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的设计;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建筑业(土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督及管理;工程与产品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试题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试题共100分 1、强夯置换墩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等质地坚硬、性能稳定的粗颗粒材料,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全重的。 A 30% B 35% C 40% 2、水平排水体砂料按施工分区进行检测单元划分,或以每10000m2的加固面积为一检测单元,每一检测单元的砂料检测数量应不少于组; A 2组 B 3组 C 4组 3、真空预压法的施工检测应符合抽真空期间真空管内真空度应大于KPa,膜下真空度宜大于KPa。 A 80 90 B 70 80 C 90 80 4、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后,外露表面应在h内覆盖并保湿养护。 A 6 B 12 C 24 5、筏形与箱形基础后浇带和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基础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平板式基础短边的任何位置且不应留设在柱角范围;梁板式基础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范围内。 A 1/2 B 1/3 C 1/4 6、混凝土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方可起吊,达到后方可运输。 A 70% 100% B 70% 95% C 80% 100% 7、采用机械啮合接头接桩应符合当地基土或地下水对管桩有中等以上腐蚀作用时,端板应涂厚度mm的防腐涂料。 A 3 B 4 C 5 8、冲击成孔施工应符合成孔施工过程中应按每钻进更换钻头验孔 A 3m-4m B 3m-5m C 4m-5m 9、多支盘灌注桩成孔施工应符合挤扩盘过程中及支盘成型器提升过程中,应及时补充泥浆,保持液面稳定。分支、成盘完成后,将支盘成型器吊出,将稀泥浆注入孔内置换浓泥浆至泥浆比重为。 A 1.05-1.10 B 1.10-1.15 C 1.15-1.20 10、竖向排水体施工应符合砂井的砂料宜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应小于,砂井的实际灌砂量不得小于计算值的。 A、4% 93% B 3% 95% C 5% 95% 11 塑料排水带接长时,应采用滤膜内芯板平搭接的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应200mm。 A 大于 B 小于 C 等于 12、振冲孔平面位置的容许偏差应不大于倍桩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 A 0.1 B 0.2 C 0.3 13、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数量不少于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 选用。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 第3.0.3条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 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 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 (1)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 设施的影响; (2)基抗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3)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2.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设计等级为 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第4.2.1条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应包括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静力触探探头阻力,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试验承载力等其他特性指标。 第4.2.2条地基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及特征值。 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 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 载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