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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版)

经济法(第六版)
经济法(第六版)

第六版修订说明

针对本书第五版出版以来立法和学术研究的新进展,我们决定再次进行修订三这次修改幅度较大的主要有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原理 二第七章 债权法基本原理 二第十章 企业法与公司法 ,其余各章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动三本教材此次修订的具体分工是:第一章由高晋康二王伦刚执笔,第二章由鲁篱执笔,第三章由陈素玉执笔,第四章由喻敏执笔,第五章由胡启忠执笔,第六章由谢商华执笔,第七章由廖振中执笔,第八章由辜明安执笔,第九章由廖振中执笔,第十章由刘文执笔,第十一章由章群二王伦刚执笔,第十二章由王远均执笔,第十三二十四章由姜玉梅二梁继红执笔,第十五章由鲁篱执笔三修改稿完成后,由副主编辜明安对全书进行统纂二修改,最后由主编高晋康定稿三尽管本书作者竭尽努力,但因水平所限,错漏之处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修正和提高三

高晋康

2012年1月

Economic Law 本书主要作者简介

本书主要作者简介

高晋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二教授二经济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1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出版‘法律运行过程的经济分

析“(法律出版社)等专著10余部,主编光华法学文丛和金融法前沿丛书,主编包括教育部 十一五规划教材 ‘经济法律通论“在内的教材多部,在‘中国法学“二‘现代法学“二‘比较法研究“二‘法学家“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7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余项三

喻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二副教授二法学博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中国法学“二‘民商法论丛“二‘北大法律评论“二‘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30多篇,出版著作多部;1998年获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二共青团中央颁发), 2000年获四川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教育厅2004年度第五届优秀人文科研成果一等奖三

鲁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二法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三

主持并参加国家二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个人专著‘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法律

出版社)二‘金融公会法律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先后在‘法学研究“二‘中国法学“二‘现代法学“二‘法学“等法学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70余篇,有多项成果获中国民法经济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二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等,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被评为四川省首届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三

陈素玉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法学硕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成都市人民政府

参事二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三主编‘法律教

程“二‘经济法原理“二‘中国经济法“二‘国际经济法“二‘国际商法“等著作多部;在‘中

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文章多篇,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三

胡启忠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二法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

导师三出版专著‘契约正义论“二‘金融刑法适用论“二‘金融犯罪论“二‘贪污罪挪用公款

1

Economic Law 2罪个案研究“二‘杀人伤害罪个案研究“等,先后在‘中国法学“二‘现代法学“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曾获四川省政府第五届二第六届二第

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三等奖,获其他各类科研成果奖12项三

谢商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博士二教授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三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主编二参编各类著作18本,在‘现代法学“二‘当代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多次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三

黄中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经济法“教材两部,参编著作多部,发表论文多篇三

刘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二法学博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财经大学 151工程 首期 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培养人选 三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课题三出版个人专著‘公司清算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及合著多部,主编二参编‘经济法“二‘商法“二‘保险法“等著作10余部,在‘经济要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二‘社会科学研究“二‘河北法学“二‘中国商法年刊“等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三章群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二教授二法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三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 十一五 人才规划专家,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顾问,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三主持教育部课题‘劳动仲裁制度研究“,四川省 十一五 人才规划基础课题‘四川省人才保障体系政策研究“,主研全国妇联重点课题‘新时期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问题研究“等多个省部级课题,直接参与‘四川省技术创新条理“的起草工作三作为编委参编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主编的系列丛书‘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系列丛书;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四篇在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2002 2004年年会上分别获得二等奖二优秀奖三课题‘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法律问题研究“获四川省第十一届优秀哲学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三多项立法及政策建议被四川省委二省政府二成都市政府采纳三

王远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教务处副处长二经济学博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起草小组成员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国际经济法“二‘世界贸易组织(WT O)法律制度“,担任‘财政金融法“二‘国际经济法“等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三主持或主研完成‘银行准入法律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中国金融经营体制改革与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教育部项目)二‘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法制建设 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校课题)等多项课题三

姜玉梅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二教授二法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法学会理事二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三参加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主持或主研省部级课题3项,合作撰写专著4部,编写教材6部,在‘法商研究“二‘社

Economic Law 本书主要作者简介

会科学研究“等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全国人口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二三等奖,四川省人口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三辜明安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二法学博士二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

术带头人后备人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三近年来发表和出版相关成果40余项,包括个人专著‘物权请求权制度研究“二‘中国民法现代化研究导论“两部,合著三部,参与编著‘中国经济法“二‘商法“二‘物权法“二‘担

保法“二‘经济法律通论“等教材多部;在‘中国法学“(海外版)二‘社会科学研究“二‘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请求权的含义“二‘请求权在民事权利结构中的性质与地位“二‘诉讼时效之于物权请求权之适用“二‘物权保护之基本立法模式研究“二‘中国民法现代化研究引论“及‘票据质押基本问题新探“等民商法学论文30余篇,部分论文入选‘商法研究精粹“或被‘北京大学学报“等期刊转摘;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课题多项三梁继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二法学博士生三主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跟踪调查研究“;主研达州市经济的区域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达州市经济的区域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三2004年‘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跟踪调查研究“获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二2002 2003年度刘诗白奖励基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三参编‘建筑法与房地产法概论“和‘农民工进城务工法律指南“等,发表论文多篇三

王伦刚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二法学博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三主研教育部

‘劳动仲裁制度研究“等多项科研课题,独著‘经济法的根基“,在‘中国法学“(海外版)二‘现代法学“等发表论文多篇三

廖振中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二法学硕士二硕士研究生导师三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二金融法三担任法学院民商法的和M B A经济法教学三近年来曾在‘比较法研究“二‘财经科学“二‘社会科学研究“二‘经济法学家“二‘银行法年鉴(2005)“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三曾被评为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度优秀教师,2006年成都市 一专多能 优秀青年教师三

3

Economic Law 目录

目录

第一章导论1

第一节本书内容与目的1

第二节民法概述3

第三节商法概述6

第四节狭义经济法概述8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2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12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4

第三节民事权利18

第四节民事法律事实20

第三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23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23

第二节代理34

第四章诉讼时效45

第一节时效制度概述45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概念及效力46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种类48

第四节诉讼时效的计算49

第五节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二中断二延长49

第五章物权法原理54

第一节物权法概述54

第二节所有权76

第三节用益物权90

第四节担保物权95

第五节占有103

1

Economic Law

2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原理111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概述111

第二节专利法114

第三节商标法128

第四节著作权法142

第五节其他知识产权152

第七章债权法基本原理157

第一节债的一般原理157

第二节侵权民事责任170

第八章合同法基本原理181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181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186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194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198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与保全201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207

第七节合同权利义务终止210

第八节违约责任214

第九章劳动合同法220

第一节概述220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224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29

第四节劳动合同法上的法律责任234

第十章企业法与公司法240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240

第二节公司法242

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法273

第四节破产法282

Economic Law 目录

第十一章证券法299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法概述299

第二节证券法律关系的主体302

第三节证券发行制度307

第四节证券交易制度312

第五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321

第六节证券监管制度325

第十二章票据法329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329

第二节有关票据的法律关系335

第三节票据行为338

第四节票据权利和义务349

第五节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357

第十三章现代竞争法360

第一节现代竞争法概述360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368

第三节反垄断法377

第十四章税法386

第一节税法概述386

第二节税法的基本原则392

第三节我国现行主要税收法规内容398

第四节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402

第十五章银行法413

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413

第二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419

第三节商业银行基本法律制度423

第四节商业银行和客户432

3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

第一节本书内容与目的

一二什么是经济法

谈到经济法,人们一般会想到 有关经济的法 ,这种望文生义恰好符合经济法的最初

含义三无论是西欧国家还是中国大陆, 经济法 一词最初都是这种含义三后来, 经济法

被理解为一类同质的法律规范并由学者进行深入地学术探索, 经济法 又逐渐被界定为与

民法二宪法二行政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使 经济法 一词增加了新含义三因

此,今天的 经济法 就有两种含义,即 有关经济的法 和部门经济法三为了区分,学

者们通常称前者为广义经济法,后者为狭义经济法三

在我国,广义经济法一直有着深厚的生活实践基础三首先,中国大众甚至一些法律专

业人士历来倾向于将 经济法 理解为广义经济法,在某种程度上广义经济法更贴近人们

的生活;其次,更重要的是,广义经济法对于现实经济实践颇有价值,因为一个有关经济

的法律问题往往不局限于严格的部门经济法领域,而需要综合的广义经济法知识才能很好

地解决;最后,在教学上突破部门经济法限制,将民商法作为必备知识基础,实践证明这

种安排易于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理解和接受,教学效果良好三

本书书名所指的经济法是广义经济法,即 有关经济的法 ,它包括民法二商法和部

门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涵括了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基本法律三要特别指出,大学法

学专业课程中有一门课也叫 经济法 ,也就是所谓部门经济法或狭义经济法,它已被教育

部列为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三本书包含了部门经济法的部分内容三二二本书的内容

本书讲解广义经济法,在具体内容安排上遵循民法二商法二狭义经济法的逻辑顺序来

叙述三本教材由导论二民法二商法二部门经济法四部分构成,共十五章,其中:

1

Economic Law 2

导论一章,即第一章,主要讲述本书逻辑以及民法二商法和部门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包括这三个部门法的历史二概念二基本精神和原则三这部分在于让学生形成对广义经济法的总体印象三

民法共八章,主要讲述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包括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二第三章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二第四章诉讼时效;民法分论部分,包括第五章物权法二第六章知识产权法二第七章债权法和第八章合同法三这部分注重民法的基本原理,在于为学生奠定坚实的民法法律理论基础三鉴于劳动合同法在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影响越来越大,我们新增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作为本书第九章三

商法三章,主要讲述商法分论的具体内容,包括第十章企业与公司法二第十一章证券法二第十二章票据法三这部分在于让学生了解商法的基本制度及其基本原理三部门经济法三章,包括第十二章竞争法二第十三章税法二第十四章银行法,这部分在于让学生了解公认的几个重要的经济法基本制度及其原理三需要指出的是,在逻辑上,部门经济法中的银行法只应包括金融监管和调控法,但为了让学生全面了解银行法,本书增加了商业银行法的内容并统称银行法,归为部门经济法三

三、本书的目的

本教材采用大众对 经济法 的通俗理解来安排教材内容,以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非法律专业学生掌握有关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知识的要求三通过本书的学习,我们希望学生能够有如下的收获:

(一)增加法律知识,明了法律原理

我们用通俗语言描述有关规范经济的法律基础理论,力求让学生形成一个广义的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框架,了解制度背后的基本原理三在此基础上,学生就能够根据基本原理继续深入学习经济法律知识,分析现实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从而力图达到 授人以渔 的教学效果三

(二)养成法律思维,增强法制观念

我们期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本书的学习,能增强法律意识,在从事任何经济活动时有 合法 和 违法 的思维习惯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三如果没有从法律视角思考问题的思维习惯,就容易只从经济角度以效率去判断某个行为,去决断某些事务,从而有可能违法甚至犯罪三因此,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对于规范经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三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论

第二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 一词源于古罗马,原称 市民法 (j u s c i v i l e)三在罗马法中,曾存在过市民法和万民法二元体制三市民法是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规范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市民以外的人的法律,规范外国人之间及其与罗马市民的关系三罗马帝国扩张为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之后,公元212年,卡拉敕令把罗马市民权赋予帝国境内所有的自由人,使二元制彻底消除,遂演变为市民法一元体制三近代各国立法中对于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皆沿用市民法的称谓,法语为d r o i t c i v i l,德语为b u r g e r l i c h e s r e c h t,荷兰语为b u r g e r l y k r e g t,英语为c i v i l e l a w三我国清末继受大陆法系时,沿用日本学者的译法,称j u s c i v i l e为 民法 ,使用至今三①

民法 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三首先,民法可分为形式上的民法和实质上的民法三形式上的民法专指民法典三实质上的民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民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它不仅包括民法典,还包括其他民事法律二法规等三其次,民法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三在民商合一的国家,广义的民法就是全部私法,民法与私法为同一含义三而在民商分立的国家,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其广义的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三狭义的民法仅为私法的一部分,但在何种内容不列入民法的认识上,存在分歧三有的不将亲属法二劳动法列入民法,也有的仅不将商事特别法列入民法三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

财产是对象化的经济利益 ③,即特定主体享有的经济利益三财产关系就是人们以财产为媒介而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三财产关系既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三我国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三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三不论官阶二级别二财力等有何差别,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都按一定的规则同等对待,相互尊重,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三

(2)主体意思表示自由三在主体地位平等,基础上不允许一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三未经双方协商,就不能缔结协议三

(3)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受价值规律支配,但在赠与二借用二无息借贷二无偿

①②③徐国栋.市民社会与市民法[J].法学研究,1994(4).

郭明瑞,房绍坤,唐广良.民商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7.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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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Law 4保管等少数情况下例外三

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质财产支配关系二智力成果支配利用关系二财产流转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它们分别构成物权法二知识产权法二债权法和继承法的主要内容三

我国民法不仅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而且也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三人身关系是与特定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三所谓人格关系,是指人们因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要素或条件的生命二健康二姓名二名誉二肖像等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因血缘二婚姻等联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三由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有着各种密切联系,民法加以统一调整,在现代社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二保障人权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促进民主政治的功能三①

二、民法的性质

关于民法的性质,我国民法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不完全相同的表述三②归纳起来,民法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何谓市民,何谓市民社会,从古到今,曾有不同的看法三古希腊二罗马一直有城市国家的传统三城市的出现是古希腊二罗马从野蛮走向文明二从部落制度走向国家的标志,也是其区别于周围野蛮社会的标志三以此为背景,古希腊罗马学者往往用 市民社会 的概念来描述城市或城邦的生活状况,其含义与政治社会并无不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自然(野蛮)社会的概念,他们所谓的市民,是指在城市生活的人三

现代市民社会的概念则是对近代欧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现实反映,它是由黑格尔在吸收了众多思想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并由马克思予以完善的科学概念三③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阶段三他所说的市民,就是合理地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 经济人 三因此,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大社会亦无不可三马克思认为,自从私人利益和阶级利益产生之后,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个领域三前者是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后者则是普遍的公共利益关系的总和三因此,社会中的每一个独立的人也都担当着双重角色,他既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也是政治国家的成员三在市民社会中,他是作为私人进行活动,即是说,市民就是私人,他把别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而在政治国家中,他是作为 公人 进行活动,他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①

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22-23.

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25-31;彭万林.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10-14;李开国.民法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8-38;郭明瑞等.民商法原理(总论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5-18;余能斌,马俊驹.现代民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8-10.

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J].中国社会科学,1994(5);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J].中国社会科学,1993(4).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论

家三不过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种在逻辑上的分离并不意味着它们在现实中也始终是分离的三比如,在中世纪,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现实中是叠合的三那时,国家从市民社会中夺走了全部权力,整个社会生活高度政治化,政治权力的影响无所不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界限三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的彻底分离是在资本主义时代完成的,这种分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三①

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法是通过规范私人的行为来建立合理的社会生活秩序,从而实现对人的关怀之目的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指市民二市民社会运行的规范不同于政治国家三市民个人自由二市民社会自治是其规范的基本理念,民法应尊重个人自由二社会自治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还意味着政治国家的权力不能随便干预市民社会的自治和个人自由,权力应被关进 铁笼子 ,为保障个人自由和社会自治服务三

(二)民法是私法

自罗马法以来,法学上就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之说,但在立法上实现公二私法分立,则始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三尽管如此,学者们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标准一直存在不同见解三大体来讲,公法就是调整国家或由国家授予公权者与其相对方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如宪法二行政法二刑法等属于公法;而私法就是调整私人或非公权者的团体之间关系的法律,如民法和商法等就属于私法三公法主要贯彻国家意志先定的原则,国家直接干预且干预较多;私法则主要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国家干预较少,即主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若他们之间的私事存在纠纷不能自行解决,国家授权机关才出面解决三国家这种干预是间接的,也称为第二次干预三②

民法是私法的命题是指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的逻辑延伸三民法是私法标志着私法与公法理念有所区别,也界定了权力运行的范围与限度,体现在法律技术上则决定着民法规范群的性质和纠纷解决方式设定的区别三强调公二私法的划分对正确适用法律和规制国家权力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三

(三)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是权利法是指民法的规范构成主要是以规定主体的权利为内容,义务和责任是为权利享有服务的三这与刑法等部门法以规定责任和义务为主体形成鲜明对照三民法的权利法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民法是一个以民事权利为中心建立起来的规范体系三

②民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法三民法是以授权性规范为主体的法,它不同于以禁止性规范为主体的刑法三③民法力倡民事权利神圣的法律观念,即民事权利须受法律的特别尊重和充分保护三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始终的基本准则三它主要具有以下功

①②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J].中国社会科学,1993(3).

彭万林.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12.

5

Economic Law 6能:

(1)民事立法的准则三在制定各种效力不同二层次有别的民法法律法规时,都应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准则,以确保整个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内部的协调性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三(2)民事活动的准则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得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三

(3)民法解释的基准三无论是对民法进行有权解释,还是学理解释,都应该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基准,否则都是不正确的解释三

(4)授权法院进行创造性审判活动的准则三在现行民法相应的具体规定,或者其具体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适用造成非正义的情况下,法院可直接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民事裁判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确定为六个:①平等原则;②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俗原则;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三

第三节商法概述

一、商法的概念及特点

商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三所谓商法,又称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法学与经济学对 商 的理解不完全相同三经济学把 商 通常理解为直接沟通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三从法学的角度看,这种理解只是法学上 商 的一种,即 买卖商 或 固有商 三法学上的 商 除 买卖商 或 固有商 (又称第一种商)外,还包括第二种商二第三种商二第四种商三第二种商即所谓的辅助商,是指间接沟通生产与消费的营业,如居间二行纪二货物运送二仓储保管等;第三种商,是指从事金融活动或与上述商行为密切相关的活动,如银行业务二信托业务二加工承揽二制造二出版二印刷等;第四种商,是指与第三种商有连带关系的营业,如广告业二保险业二饮食业二娱乐业等三可见,法学上 商 的含义十分宽泛三在各国立法上,商的内涵与外延也不完全相同,这样对 商 的范围的认定只能依据各国商法的规定三

所谓商事,是指关于 商 的法律上的一切事项的总称三商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三广义的商事,是指有关 商 的一切事项,如商事登记二商业组织二商业管理二商事合同二商业会计二商业课税二商事仲裁等;狭义的商事,仅指商事法上所称的商事,包括商业登记二公司二票据二保险二海商二破产等事项三商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商法的基本特点三

(一)鼓励营利性

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的目的是营利,商法的主旨就是保障商事主体的营利三而民法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论

则是侧重于保护社会公众的一般利益三

(二)专业技术性

商法规范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其规范对象决定了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三如票据法

关于出票二背书二承兑等的规定,都明显体现了这一特征三

(三)国际开放性

商法虽然属于国内法,但随着交通和通信的发达,科技水平的突飞猛进,世界经济一

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商事交往日益国际化三与此相对应,商法也日益具有国际性三它不

仅表现为各国商法日益趋同的现象,而且表现为国与国之间及国际性的组织订立了许多双

边二多边乃至世界统一的商事规则三

二二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

大陆法系民法在立法体例上存在着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的现象三所谓民商分立,是指

一国以商人或商行为作为确定商事关系的基本标准和立法基础,将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区

分开来,分别制定民法典和商法典,如法国二德国二日本二西班牙二荷兰等三民商分立为旧制,为19世纪前这些国家进行民法编纂时所确立三民商合一,是指一国将商事关系视为

民事关系的组成部分,制定民法典予以统一规定,而不再制定商法典,如瑞士二意大利二泰国等三民商合一为新制,为19世纪以后这些国家进行民法编纂时所采用三近代的商法典最初源于商人法,即中世纪欧洲商人团体的习惯法,但在现代市场经

济条件下,商人这个特殊阶层及其特殊利益已不存在,甚至特殊的商行为亦已失去其特

殊性三即使在民商分立的国家,也难以确立划分民事行为与商事行为的严格界限三换言之,商法典的立法基础发生根本动摇,民法典与商法典的并存势必引起法律适用上的困

难和混乱三①

因此,民商合一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当代各国法律发展的一种趋

势三在我国,不仅在立法中实行民商合一,而且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也坚持民商合一的

观点,我们认为这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正确做法三

三二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商法与民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商法与民法都属私法范

畴三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三民法中的各种

基本制度是商法的基础,商法是在这些基本制度基础上对民法规定的补充或变更,商法的适用优先于民法三但商法毕竟有别于民法,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调整对象不完全相同三商法只调整财产关系,而且一般都是双务有偿关系;民法既调整财产关系,又

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又有无偿的,有双务的也有单务的三另外,民法

①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J].外国法译评,1995(2).

7

Economic Law 8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商法除此之外,还调整特定范围内的经济管理关系三②主体不同三民法的主体主要是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商法的主体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自然人和商法人三

第四节狭义经济法概述

一、狭义经济法的产生

狭义经济法的产生,一般认为源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垄断阶段,但从古代社会开始就有狭义经济法的萌芽三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经济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商品经济处于从属地位,使得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都不具备 诸法分立 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呈现 诸法合一 的特点三但在古代的法律中,早已出现了调整经济关系的某些法律规范三1975年,中国在湖北省云梦县发掘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有 四律 二 厩苑律 二 仓律 二 金布律 二 工律 二 均工律 等经济法规,对农田水利二旱涝风灾二作物生长二牛马饲料二种子保管等都有所规定三这说明奴隶制二封建制国家的统治者在 诸法合一 的法律制度中,已经重视用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经济关系了三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随着自然经济的解体,商品经济有了空前发展三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 诸法合一 的综合法典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与此相适应,资本主义国家先后把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从 诸法合一 中分立出来,制定了民法典,有的还制定了商法典三法国于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和1807年颁布的‘法国商法典“就是先例三尽管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颁布了一些单行的经济法规,如英国1815年颁布的‘谷物法“和1833年颁布的‘工厂法“,法国1793年颁布的‘粮食限价法“,美国1861年颁布的‘莫里尔法“和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日本1873年颁布的‘地税改革条例“等三但在当时,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奉行亚当四斯密的经济学说,对社会经济活动采取 自由放任主义 政策,即国家无须直接干预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只满足于扮演仲裁人的角色, 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正是其写照三因此,各国干预经济仅限于不得已的程度和最小的范围三在这种条件下,以国家权力干预经济为主要标志的经济法与民法二商法相比,自然是处于不重要的地位三

狭义经济法,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才逐步形成的三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引起垄断三竞争产生垄断,垄断加剧竞争三垄断和竞争同时并存,使得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更加尖锐起来,经济危机频频发生,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统治三在这种情况下,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论

以 财产私有 二 契约自由 和 平等对价 为调整经济关系基本原则的民法和商法已

不能完全适应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三为了维护整个资产阶级的统治,摆脱经济困境,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纷纷由 自由放任主义 转向 国家干预主义 ,后来普

遍采纳了凯恩斯提出的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主张三于是,资本主义各国政府依据经

济立法干预国民经济成为普遍现象三这样,一个以国家权力干预国民经济为基础新的法

规群 狭义经济法就应运而生了三

二、狭义经济法的概念

根据现有资料,最早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是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三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的概念三德萨米在1843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三但这些概念并未与国家的立法实践结合起来,

与现代经济法的概念也不同三现代经济法的概念形成于20世纪初期的德国三德国学者把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和战后时期运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大量法律规范概括为 经济法 ,并加以系统研究三1919年,德国颁布的‘煤炭经济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三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调整范围如何界定,一直是中外法

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三换言之,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法概念三在德国

有集成说二对象说二机能说二世界观说二方法论说;在日本主要有金泽良雄学说二今村

成和学说二高田学说二丹宗昭信学说二正田学说等;在法国有企业法说二国家干预经济

生活法说和普遍利益说;在前苏联主要有纵横统一学说二综合部门学说二经济行政法学

说三英美法系虽然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的经济法规,但没有形成经济法的概念及其相关学

说三

在我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由此曾出现了中国经济法的几个主要流派观点:综合经济法说二学科经济法说二纵向

说二经济行政法说二管理说二企业中心说二纵横统一说等三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

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我国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理

论做了重新探索和重大调整,并提出了以下六种新的学说:经济协调关系说二需要干预

经济关系说二宏观调控经济关系说二行政隶属性经济关系说二管理 协调关系说二国家

经济管理关系说三①这六种学说虽然对调整对象仍有不同见解,但与以前的学说相比,其分歧大大缩小三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横向经济关系不应由经济法调整,国家权力干预

经济是经济法的主要基础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

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

①许明月,张涵.经济法学研究述评[J].法学研究,1995(1).

9

Economic Law 10

三、商法与狭义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与狭义经济法都是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但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三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狭义的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权力干预经济过程中不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三

(2)调节的机制不同三商法与民法一样,主要确认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即强调意思自治二当事人地位平等;狭义的经济法确认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即国家以全社会的名义对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节三

(3)追求的目标不同三商法侧重于保障商事主体以合法手段实现其营利的目的;狭义的经济法则侧重于保障社会整体利益,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为所有商事主体创造平等进入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件三①

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是民法的含义二民法的性质二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功能,商法和狭义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三

本章思考题

1.狭义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为什么说国家权力干预经济是经济法的主要基础?

3.怎样理解民法的含义?

4.为什么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5.划分公法与私法的标准是什么?

6.如何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

7.商法的含义是什么?

8.如何理解民法与商法的相互关系?

9.商法与狭义经济法有何区别?

①王保树.商事法的理念与理念上的商事法[M]//商事法论集: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0-

11.

Economic Law 第一章导论

本章参考书目

1.郭明瑞,房绍坤,唐广良.民商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2.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余能斌,马俊驹.现代民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4.王保树.商事法论集:第1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5.彭万林.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11

Economic Law

12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三

在民事活动中,主体相互间要发生各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对这种社会关系予以调整便使这些社会关系具有法律性质,即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三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由于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律的不同,法律关系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等诸多门类三民事法律关系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

个类别,其特点在于:

1.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予以调整的结果,因而,平等性便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最本质特征三一方面,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允许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另一方面,还表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一般要求是对等的,在绝大多数情形中,双方往往都享有权利并负有义务,一方的权利往往与对方的义务相对应,反之亦然三平等性使民事法律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迥然有别三

2.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二法人之间二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2014 年) A. 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B. 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D. 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案】AB 【例题·单选题】2014 年5 月李某花费500 元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30000 元,将其中1000 元直接捐赠给甲小学,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李某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 年) A. (30000-500) 2×0%=5900(元) B. 30000 ×20%=6000(元) C. (30000-1000) 20×%=5800(元) D. (30000-1000-500) 20×%=5700(元) 【答案】B 【解析】(1) 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 1 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 所得税(不得扣除购买彩票的成本);(2) 个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3)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6000(元)。 【例题·单选题】2019 年3月张某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一次中奖收入20000 元,将其中5000 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20%,张某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 年) A. (20000-5000) 2×0%=3000(元) B. 20000 ×20%=4000(元) C. 20000 ÷(1-20%) ×20%=5000(元) D. (20000-5000) (1÷-20%) ×20%=3750(元) 【答案】A 【解析】(1)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 ;(2) 税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 前全额扣除,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 ×20%=3000(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退休职工刘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4 年) A. 刘某原任职单位重阳节发放补贴800 元 B. 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1000 元 C. 退休费5000 元 D. 转让自用3 年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4 年) A. 剧本作者的剧本使用费 B. 职工的保险赔偿

名词解释及答案(经济法)

名词解释及答案 1)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 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 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 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 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 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 部分。 20)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 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 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1) 全民所 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 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 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 的商品经济组织。 22) 厂长负责制: 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它是一 种首长负责制。 23) 职工代表大会: 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4)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 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 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企业。 25)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 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 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我国私营企业分 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 司三种。 26)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 《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 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7)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 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8)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 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 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 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 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 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9)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 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 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 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 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 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 险及亏损的企业。 31) 合营企业的 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 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 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32) 合 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 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 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 的总和。投资总额包括注册资本和企 业借款。 3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照 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 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 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 合营企业。 34) 外资企业:即外商 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它是指依照 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 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 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5) 破 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的各 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 务。 36)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 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 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37) 破产 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 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 清偿的债权。 38) 反不正当竞争法: 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39)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的行为。 40) 商业贿赂:是 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 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 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 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 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 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 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41) 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 42) 折扣:亦称让利。 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 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 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 优惠。 43)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 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一般包括关于产品质量责任、产 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4)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 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 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 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 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 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45)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 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 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 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活动。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46)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指定的 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 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 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 检验。 47) 国家监督:指国家对产 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 查制度,重点检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 理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 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 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48) 产 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因 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买 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 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49)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 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

经济法概论作业1 2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是(C)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 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B)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A) 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B) 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B) 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B)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C)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 A、20人 B、30人 C、40人 D、50人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D) 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D)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A)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B) 二、多项选择题 1、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ABE)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AD) 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党委要保证监督(ACD) 4、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 5、我国目前的资本证券有以下类型(ABC) 三、判断分析题 1、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错。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错。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错。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企业破产的财产。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制与核准制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错。注册制与核准是并非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四、简答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求 答:(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其种类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国家。(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权利、经济义务。(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有形财物、经济行为、无形财富。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有效条件有:(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Z*M-J)S,`2F(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 3、合伙企业的特征 答:合伙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2)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5、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 答:(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自愿原则;(3)有偿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五、案例分析 1、答:经理对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要求牛某处理不符法律。因为公司经理对牛某的越权代理表示追认。追定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对第二批小枣拒收,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经理已经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其实是拒绝追认,因此最后的法律后果不应公司承担。

经济法 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目(本科)

经济法本科生课程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刘文华徐孟洲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刘大洪主编:《经济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朱崇实主编:《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吕忠梅陈红著:《经济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家(200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陈乃新:《经济法精神之展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冯玉军:《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顾功耘,罗培新:《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李艳芳编:《经济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徐孟洲著:《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李占荣等:《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反思整合与发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刘哲昕:《系统经济法论——经济法本质及其与WTO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史晋川:《法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王继军:《市场规制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王晓晔主编:《经济全球化下竞争法的新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王晓晔丘本主编:《经济法学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张世明著:《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魏琼:《西方经济法发达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肖江平编:《经济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邢会强:《宏观调控权运行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经济法概论》作业2

《经济法概论》作业二Array 一、单项选择 1、法的本质是()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事实 4、留置不适用于() A.保管合同 B.铁路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建筑合同 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D.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有限按份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为() A.19人 B.30人 C.20人

D.50人 8、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总经理会 C.董事会 D.监事会 9、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 A.采用发信主义 B.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C.采用投邮主义 D.采用实践主义 10、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 A.应采用格式条款 B.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C.应对照两种条款的区别 D.应找出两种条款的共同点 二、多项选择 1、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A.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是非法人企业、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政府对企业的协调、监管职责包括() A.确保国有企业财产的国家所有权 B.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C.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为企业提供服务 D.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目的在于() A.弥补公司亏损 B.扩大生产经营 C.增加公司资本 D.增加职工福利 4、破产欺诈的具体行为包括() A.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原来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和放弃自己的债权 5、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包括() A.注册资本 B.经营范围 C.名称、住所 D.营业期限 6、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

《经济法概论》作业

经济法概论》课程作业作业题目: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 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第二章企业法 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特别是出资人的资格) 2、简述合伙企业的种类、法律特征。 3、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情形。第三章公司法 1、简述一人的特征。 2、简述股份设立条件。 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简述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形式及原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 5、简述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第四章合同法 1、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要约的成立要件。 3、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 4、简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5、简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实施条件。 6、简述代位权的含义和构成条件、实施方式与后果。第五章工业产权法 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区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注意不授权的情形)。 2、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第六章市场管理法 1、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2、简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简述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七章税法 1、简述税收的特征。 2、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 第八章金融法 1、简述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 2、简述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第九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1、简述仲裁协议的容,仲裁协议有效条件。 2、简述民事诉讼的普通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容 2、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客观发生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情况? 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⑴ 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企业法 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特别是出资人的资格)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2014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由()管辖。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3 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 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嗣 D.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4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09年10月31日 5 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A. 记过 B. 罚款 C. 行政拘留 D. 没收违法所得 7 甲公司2008年7月1日购入乙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支付价款为2100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l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2008年度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 25 B. 40 C. 65 D. 80 8 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分类的是()。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10 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 宪法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B. 国际条约 C.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12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1.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2.经济法:中国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 3.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包括国家(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4.经济联合关系:是指企业等组织进行合并、兼并(归并)改组经济实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5.经济协作关系:是指各组织之间进行生产协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及对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7.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8.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9.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 10.取得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必须通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通过特定义务主体为特定行为,才能获得的权利。 11.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与本身职务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性质,故亦称经济权力。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13.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与其主观意志、行为无关的那些可以引发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行为是由组织或个人所为的、受其主观意志支配的那些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14.经济法律行为:是能够引起经济 法律关系产生并依法运行的最主要的 经济行为。 15.经营协调关系:专指经济法所调整 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 16、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指在企业等 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经济关 系 17、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 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18、中国经济法:中国经济法是有关确 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 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 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总称)。 19、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 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各方面和全过 程,以及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 准则。 20、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经济法律(法 规)体系,有时也指经济法学体系, 是在经济法规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各 种经济法规性质的异同、关系的亲疏, 按一定的标准和序列,分层次、分系 统排列组合而成的统一体。 2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 管理和经营协调过程中,由经济法律、 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 务相统一的关系。 22、广义上的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经济法律关 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 务的组织和个人。 23、狭义上的经济法主体:是指根据 经济法律、法规获得的主体资格和主 体制度。 24、权力机关: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机器常务委员会。 25、管理机关:是指经济管理机关, 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人民政府 等。 26、社会组织:是指具有独立地位、 实行独立核算或独立预算,从事经营、 管理活动的组织,亦即企业单位、事 业单位、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 27、内部组织:是指企业、公司和其 他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 28、工业产权: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 商品生产的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 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 内享有的专利权。 29、财物:是指经济法主体能够控制、 支配的,经济法允许其进入经济法律 关系运行过程的,具有一定的经济价 值的实物形态的物品,以及可充当一 般等价物的货币和有价证券。 30、经济行为:是指经济主体通过经 济法律关系进行一定的经济活动,以 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或效用目的的行 为。 31、智力成果:是指人们用脑力劳动 创造的非物质财富。 32、企业:企业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 有机结合而成,依法从事生产、流通 和服务性活动,进行独立核算的经营 性的经济主体。 3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 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34、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法设立的普通合伙和有限 合伙企业。 35、合作社:是指不以盈利为经营宗 旨,以成员的互助合作为要旨,决议 事项时贯彻“一人一票”的平等和民 主原则,限制资金分红,实行按劳动 或按贡献分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 业。 36、国有企业:是指企业的资金全部 或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并为国家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37、社会企业:是指通过经营获得盈 余,并将其用于扶助弱势群体或促进 社区发展等公益性企业。 38、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由中央或地 方的一个财政主体或一个国有企事业 单位设立的,利用全民所有的财产从 事经营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其相关法规 规制的企业。 39、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企业的财产 归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 由集体投资或社员入股集资设立的企 业。 40、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指财产属 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 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 会主义经济组织。 41、乡镇企业: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 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 各类企业。 42、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部分 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 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43、企业国有资产:是由国家对企业 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44、关联方: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 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45、资产评估:指由经授权的评估机 构按照合法的程序和专业规程,运用 科学的方法对自产某一时点的价值进 行评估和估算。 46、国有资产转让:指依法将国家对 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

经济法概论形考作业4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4 第14章—第17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15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 1、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C)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C)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D、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定期限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一定期限是(B)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4、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A) A、一调一裁两审制 B、两审终审制 C、一调一裁制 D、调节制度 5、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A) A、《海关法》 B、《对外贸易法》 C、《外汇管理条例》 D、《纺织品协议》 6、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是多边贸易制度基石的原则是(A) A、最惠国待遇原则 B、国民待遇原则 C、非歧视原则 D、普遍优惠制度 7、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承诺逐步开放贸易经营权,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承诺开放的时间是(B) A、5年 B、3年 C、1年 D、8年 8、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是(B) A、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B、环境保护基本法 C、综合性环境立法 D、部门环境法 9、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自己的污染和破坏行为负责的原则是(A) A、环境责任的原则 B、公众参与的原则 C、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0、我国目前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的城市有(A) A、47个 B、30个 C、15个 D、10个 11、我国于1996年10月通过了(A) A、《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B、《大气污染防治法》 C、《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D、《水污染防治法》

华东交大《经济法概论》课后作业答案

1、1994年4月,湖北某船务有限公司与江苏某饮料厂,在江苏某地共同发起设立× ×双龙矿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龙公司).作为双龙公司发起人,船务公司与饮料厂 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主要内容为:1、饮料厂投入价值35万元人民币的厂房和生产 必需设备,船务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5万元人民币;2、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会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3、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4、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理注册登记由饮料厂方面负责。同年6月11日及7月19日,船务公司方 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25万元投资款汇入饮料厂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 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会议,并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程序 完成后。双龙有限公司迟迟没有开展业务活动并且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尽管这一过 程中船务公司方面曾向饮料厂催问数次,但是仍然未果。1995年10月,由于双龙公司一直没有注册并开展活动,且湖北某船务公司方面经营情况需要。船务公司要求饮料厂退 回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船务公司认为,由于饮料厂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 直没有办理,致使双龙公司不能成立,因此所订协议无效,应退回投资款25万元人民币: 饮料厂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使未办理等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订 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并未规定饮料厂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以该协议至今仍为 有效,船务公司要求全部退还投资款.属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合同由饮料 厂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 问:1、双龙矿泉有限公司在设立程序上是否存在瑕疵?如果有请一一指出。 2、湖北某船务有限公司与江苏某饮料厂的是否有效?为什么? 3、船务公司可否收回投资?为什么? 答:①存在瑕疵。第一该设立中公司没有在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船务公司的出资汇入另一发起人饮料厂的账户上,这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 第二是饮料厂的实物出资没有经过验资;第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而饮料厂出资未办理过户手续;第四、是协议规定由饮料厂办理设立登记而饮料厂迟迟没有办理。 其货币出资为25万元,是总出资额的41.6%,符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的规定。 ②该协议有效。其定约主体和内容均没有违法情况。是当事 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

(完整版)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导语:下面是小编为你分享的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如果喜欢就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吧!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下列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的,也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B.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C.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D.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出票日期10月20日的填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拾月贰拾日 B.壹拾月贰拾日 C.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D.零壹拾月贰拾日

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人,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 A.临时机构 B.非法人企业 C.异地常设机构 D.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预算单位应向()申请开立零余额账户。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门 C.上级主管部门 D.社保部门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不可以转入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工资、奖金收入 B.个人投资股票所得 C.持有的外币 D.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卡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分为()。 A.人民币卡、外币卡 B.单位卡、个人卡 C.磁条卡、芯片(IC)卡 D.信用卡、借记卡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卡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人,不得存取现金 B.可以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C.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银行卡账户存储

1.中国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重点

1.中国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及对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3.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4.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5.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6.工业企业法,是有关确立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由工业企业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企业终止,是指企业因法律上、经济上的正常的或不正常的原因导致企业经济实体的解散和法人资格的消失。 8.乡镇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9.乡镇企业法,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扶持和引导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调整关于涉及乡镇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授权单位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 11.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12.个人独资企业法,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14.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16.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的一个行使债权、破产参与权和决议权的机构。 17.固定资产投资法,是确认和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18.固定资产投资协作关系,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在共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19.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20.财政管理体制,指划分中央同地方各级政权之间以及国家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财政管理职权、财政收支范围等内容的法律制度。 21.预算关系,是指在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进行预算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22.国有资产评估制度,由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一定的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资产某一时点的价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制度。 23.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4.贷款,是商业银行将货币在一定期限内借出,借以获得利息的业务。 25.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26.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27.会计关系,是指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和会议机构、会议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28.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办理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一种监督。 29.审计关系,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家资产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0.能源法,是调整在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和节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1.环境保护法,调整在保护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有关确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32.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协议。33.信贷合同,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将金钱出惜给借款人使用,在合同期满后由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力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5.诋毁商誉,经营者针对特定的同业竞争对象,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36.采取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经营者采用伪冒或仿冒的或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的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7.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38.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销售者应保证所销售的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 39.保障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0.房地产法,是指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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