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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中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中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开题报告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功能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国内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融资呈现多渠道、多元化发展趋势,日趋活跃,民间融资已成为地方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重要的融资方式。因此了解掌握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对促进我国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民间融资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阶段我国民间融资出现的不少问题是值得关注的。

由于存在很大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农村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物,很难向从银行获得所需贷款;而目前正规金融机构存在诸多缺点,具体表现为:单一化、垄断化、服务覆盖面窄等,难以有效的发挥其功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现象严重。在这种供需不平衡的背景下,农村中小企业更多地依赖于民间金融。然而,由于国家政策的各种限制,民间金融发展滞后。所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两大金融支柱之一,民间金融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主要参考文献、资料,分析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本课题的主攻方向

姜旭朝(1996)在他的《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一书中定义民间金融为民间经济融通人数和地域后,其贷款成本便开始急剧上升,难堪重负被迫采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和组织形式来降低成本变成正规金融;有的将保持其原有的互助合作性质;有的则演化成非法的地下金融。

傅祖宏(2003)认为,导致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现价段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农村资金需求量明显大增。

孟凡杰,张扬(2007)认为,农村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政府金融或国有金融而言的,是农村经济主体为满足融资需求,自发形成的、游离于政府金融监管之外的非官方资金融通的活动和组织,具有内生性和非正式性的特质。

Braverman和Stigiitz(1986)认为,民间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优势,这是正规金融市场难以比拟的。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主要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民间金融市场上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以及收入状况等相对比较了解,并且信息的成本较

低。

Andes Isaksson(2002)指出,民间金融是对金融抑制和金融政策扭曲的理性回应。由于金融抑制下的政府信贷配给以及体制内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偏见和制度歧视,导致了民营企业对民间金融市场的强烈的制度需求。

参考文献:

[1]宋汉光.以金融服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J].中国金融,2010.05.

[2]汪琴娅.我国民间金融的制度变迁研究[J].中国城市经济,2010.05.

[3]陶佳南.侯立白,农村民间信贷行为分析—基于辽宁省本溪县的调查[J].中国农学通报2010.05.

[4]李婧.从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完善看民间金融法制化[J].金融经济,2010.05.

[5]丁一淼.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研究[J].金融纵横,2010.04.

[6]朱冬,李培强.民间金融路渐宽[J].中国金融家,2010.04.

[7]秦燕.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0.03.

[8]罗德明,奚锡灿.金融契约与民间金融市场的局部性[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03.

[9]孟宪东.关于完善民间融资法律体系的思考[J].中国金融, 2010.03.

[10]丁明.民间金融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互动机制分析[J].财经科学,2010.03.

三、主要研究内容、途径及技术路线

本文将通过对民间金融现状的分析,剖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深入分析探讨产生这些问题原因所在,最后提出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期对我国农村金融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有所贡献,并对指导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有所帮助。在前人的研究中,对于农村民间金融发展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对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政策研究尚待深入,政府有效的金融规制安排是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从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角度来看,我国民间金融亟需解决的问题有: 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明确其合法地位 2.改革与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3.促进民间金融活动正规化、组织化 4.实施农村利率市场化 5.积极营造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民间融资未来肯定是朝着阳光化和合法化稳健的发展,但是具体的一些实施措施还有待确定,从国家建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规范民间融资,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是给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有了国家的政策支持,笔者相信,未来我国的民间融资会得到更加快速,但是也更加规范的发展的。

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民间金融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文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

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

研究方法: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

四、研究的主要阶段、进度及完成时间

1.资料查阅、选题(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日)

2.编写开题报告及论文开题(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3.论文任务书下达(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0日)

4.论文初稿(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2 日)

5、论文二稿、三稿修改(2016年3月23日-2016年5月20日)

6.论文定稿、准备答辩(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6月7日)

7、完善论文档案资料、论文答辩(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7日)

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

第六章金融机构体系 一、填空题 1、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称()。答案:金融机构 2、()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答案:政策性银行 3、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 答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4、中国第一家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是()。答案:中国民生银行 5、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中心环节是()。答案:中央银行 6、专业银行的存在是()在金融领域中的表现。答案:社会分工 7、()是西方各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骨干力量。答案:存款货币银行 8、()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答案:投资银行 9、不动产抵押银行的资金主要是靠发行()来筹集的。

答案:不动产抵押债券 10、()是经过金融渠道支持本国对外贸易的专业银行。 答案:进出口银行 11、1988年以前,中国的保险业由()独家经营。 答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2、新中国金融体系诞生以()的建立为标志。答 案:中国人民银行 13、70年代末以前,中国金融领域的“大一统”格局取决于高度集 中的()体制。 答案:财政信贷管理 14、截止1996年底,中国经过重新登记的金融租赁公司有 ()家。 答案:16 15、中国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是()。答 案:中国工商银行 二、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具体职责的是() A、发行人民币 B、给企业发放贷款 C、经理国库 D、审批金融机构答案:B 2、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战略是()

A、以效益为中心、集约化经营 B、不放弃农村,但不局限于农村 C、为大行业、大企业服务 D、发展国际金融业务答案:C 3、1997年底,中国经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为()家。 A、244 B、72 C、90 D、3500 答案:A 4、中国的财务公司是由()集资组建的 A、商业银行 B、政府 C、投资银行 D、企业集团内部答案:D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 ()为主体的保险业体系。 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B、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C、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D、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答 案:A 6、我过第一家股票上市的商业银行是() A、上海埔东发展银行 B、招商银行 C、深圳发展银行 D、福建兴业银行答案:C 7、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 行。 A、政府部门 B、工商企业 C、证券公司 D、信托租赁公司答案:B

中国民间金融研究

中国民间金融利率综述 民间金融一般指游离于政府批准设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之外的金融行为,也有很多人把它称为非正规金融。而这些民间金融行为自发形成的资金交易价格便是民间金融利率。但必须意识到民间金融市场远不是统一的市场,该市场往往是高度割裂的,各个分市场有着彼此相对独立稳定的价格和参与群体,其利率往往是多层次的。 第一层次:零利率或低利率。 由于民间金融可以通过“熟人社会”的社会活动来确保资金回收,否则给予舆论谴责等违约惩罚,使采取零利率或低利率进行借贷成为可能。陈锋、董旭操(2004)在《中国民间金融利率———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的再认识》中指出,零利率或低利率主要体现了以互助互济的原则,即并不以获利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相互帮助以应付生活中的紧急情况;其形式主要包括友情借贷、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姜雅莉(2005)在《农村民间金融利率浅析》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很可能很低,甚至是无息。但这种低息或无息却是以支付面子和人情为代价的。从某种意义上讲,面子和人情就是利息。如把其折合成利率的话,那么此利率水平也是较高的,只是该种利率不是以货币方式直接支付而已。 第二层次:中等利率。 姜旭朝(1996)在《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中提出,中等利率是民间灰色借贷的主要利率形式,是我国利率较为适中的水平,具体高低视期限的长短而定。在资金供求紧张的情况下,可能会更高一些,但一般不会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其借贷利率反映了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尤其反映了农村地区的资金供求状况。陈锋、董旭操(2004)认为,中等利率在民间金融中占有主要地位,实际上代表了民间资金的真正价格。陈瑛(2007)在研究民间金融的利率效应时指出,中等利率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意周转需要,融资利率水平主要依据信用情况商定或随行就市。张凤(2009)在《中国农村民间借贷的路径依赖与发展趋势分析》认为中等利率主要发生在非亲友之间的私人借贷活动中,以盈利为目的,利率一般达到银行同档次利率的3至4倍。由此可见,对于中等利率的水平和适用范围,国内学术界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研究结论。

中国金融机构风险案例分析及论述

中国金融机构风险案例分析及论述 随着现今社会的竞争日益激烈,必然就会有一些机构因各类因素而退出商界的舞台。在这里,我仅用两个案例来简单概述一下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原因以及我个人对如何避免此类案例的发生的一些粗浅的建议。 中国首例银行破产案件在1998年在海南发生。谁也不曾料到这家于1995年开业,注册资金为16.77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会在几年内倒闭,这其中的原因却是值得思考的。可以说一开始这家银行在营运之初势头颇好,1997年,海南发展银行收息率高达90%并且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与境外银行也建立了良好的代理关系。但是,一年左右的时间,海发行便逐渐走至末路。首先,管理不当应该是导致其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盲目的兼并是海发行破产的最基本因素。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社等5家违法经营的信用社,并且剩余的29家除了一家可以独自经营之外,债权债务全权由海发行托管。这下子,海发行的股本增长至106亿元,权利增大了,肩上的担子就大了,随之而来,风险也就大大增加。城市信用社向来是以高息来吸引人们的存款,然而信用社却在支付利息时很是吃力,甚至要靠新的储户的存款来支付到期客户的利息。长期下去,入不敷出、资不抵债、不能到期支付债务等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企业的正常运作就会难以维持,最终走向灭亡。然而,海发行接管了28家信用社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整利息率,这本应该是很合情合理的。但是,就是由于这一措施的实施,使海发行倒闭的直接原因暴露出来—挤兑。老百姓起初将钱存到信用社里就是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息,有的信用社利息率高达25%。但是海发行接管信用社之后,将利息率下调至7%。那些抱着钱生钱的储户便不再相信这样的银行,致使海发行的信誉度大大受损。由此开始,储户争先恐后的将自己的存款从海发行里取出,这样的局面海发行自然是难以应对的。海发行即便一方面将利率调至18%,也没有人愿意把钱放到这样的银行里了;另一方面,海发行大力向债务人讨债,但是收债并不容易,而且有的债款已经变成一片片的空地。钱从何来?后来海发行所作的一切努力和措施似乎都是徒劳无功的,最终这一商界悲剧还是发生了。银行机构破产,影响是很大的。一般的中小企业的破产,受到影响的是和破产企业有经济往来的几家企业。但是,海发行的破产,影响到的不仅仅诸多企业,还有整个社会。造成这一惨剧的因素,综合了一些资料,我认为有二: 其一,银行盲目兼并利率过高的信用合作社,无法有效的挽救自身有问题的金融机构,造成信誉受损,不良资产过多; 其二,监管不力,发放贷款时没有严格地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经营模式不规范,致使无法追回债务,资金亏损。 第二个案例是有关于1998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实例,

金融机构有些我国的金融机构大全

金融机构有些我国的金融机构大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登录 | 注册发布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一起来看看金融机构有哪些吧!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 * 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 * 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xx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由政策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国现有 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恒丰),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群体来分担。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险法《 * 保险法》开始施行。 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

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

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 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

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1 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 (1) 1.1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念及产生的背景 (1) 1.2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 (2) 1.3民间借贷的制度优势 (2) 2 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 (2) 2.1农村非正式金融的需求 (2) 2.2 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 (3) 3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和引导 (4) 3.1对民间借贷市场的正确引导 (4) 3.2 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对策 (4) 3.3建立特色鲜明的监管制度 (5) 参考文献 (5)

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 金融专业 200*级) 摘要:我国的民间金融由来已久,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市场逐渐的发展壮大。民间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农村比较普遍,规模较大,且形式多样。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民间借贷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又大大的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所以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与引导以及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构成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利率管制;金融监管;制度优势;非正规金融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完善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金融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目前农村金融体制与农村金融需求还不相适应,在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市场以其产权优势、信息优势、交易成本优势以及内生性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据了主要份额,因此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及其局限性会对农村的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引导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具有重大的建设性意义。本文从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出发,了解民间借贷市场产生的背景,以及当前主要的民间借贷形式。从民间借贷市场的特点及制度优势来研究民间借贷市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农村金融需求的构成分析,以及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的探究,进一步了解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从政府层面出发,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为民间借贷市场营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 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 经历了50多年的改革、发展、探索,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在与“三农”经济发展的互动下,可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分为正规金融体系和非正规金融体系两个部分。其中非正规金融体系在目前还占据着主要位置,常以多种民间融资形式构成,民间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发展对于农村经济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1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念及产生的背景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 需求诱致民间借贷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对农村金融的旺盛需求[1],20世纪80年代在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户替代集体成为独立的财产所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农民的生成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是农村的正规金融体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这为农村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国家对金融的垄断控制是我国民间借贷产生的基本制度性原因。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孕育出一批新的资金需求主体,是民间借贷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2]。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民间的资金供给

浅谈中国金融机构纳税问题

Financial View 金融视线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33 浅谈中国金融机构纳税问题 高宁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海宁 314408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深化改革,金融机构得到不断的发展,在经营体制、经营范围和方式上有了 很大突破。由于企业的经营范围更加广泛,收入渠道不断增多,导致了税收征管工作难度加大,本文就我国金融机构的纳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期望对金融机构的纳税工作有所帮助。关键词:金融机构;纳税;问题 一、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纳税出现的问题 (一)流转税负担的过重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税制中,对任何一种金融业务进行的征收营业税,都应按照“金融保险业”项目进行征收。并以征收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基于以上原因,我国金融机构的流转税实际负担的会更高些。 首先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进行的全额征税,而不是根据价差征税,也不是只对增值税税额部分征税。也就是说金融机构承担的消耗进货增值税的税额不能予以扣除,金融业将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承担下来了。 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种价外费被包括在营业税的营业额中,所以,一些不能构成企业收入内容的代收费用却被包括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中国的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存在不良贷款比例偏高、资产质量不高的现象,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却需要征收营业税。所以,当滞收利息的比率较高时,银行将用营运资金来垫付应收未收的利息部分的税款,不难看出银行实际承担的所得利息收入的税款要比法定的税率高很多。而国外金融业务通常被归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且很多国家对银行保险、证券、信贷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二)对企业所得税的负担情况不合理 在中国,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一样,都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但相比之下,其他国家的征税税率普遍较低。因此,我国金融机构所得税制度的不合理只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偏高问题上,使得金融机构所得税的名义税额过高。目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比较多,依照国际税收的准则,和企业有关的费用支出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被如实扣除。因此,中国现在实行的所得税制度对多数支出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确的税前扣除规定,比如提取坏账准备、工资支出和业务招待费等,这样就加重了金融企业的纳税负担。(三)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税收标准还缺乏明确的规定 我国税收制度对部分新兴的保险品种的征税标准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明显赶不上对储蓄利息所得部分进行纳税的发展步伐。很多国家把一般寿险所得的投资分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部分,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首先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征收情况更为复杂。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起到消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具有真正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行为不能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 (四)没有将证券资本利得部分完全纳入税收征收范围 中国对股票转让所得征税主要体现在股票的交易流通过程不论盈利情况都要征收流转税,对企业在转让股票时取得的 致新股只要一上市就永保太平,所以发行发会抱着“捞一笔”的态度过高的进行定价。(二)信息披露 现在的信息披露都由证监会来调审查,这对证监会来说负担太重,我以为证监会审查的权利应该下放。可以鼓励股民诉讼上市公司,且为集体诉讼,即一个诉讼胜利,剩下的股民也可以得到赔偿。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可以和律师事务所约定,如果胜诉赔偿对半分,如果败诉不收律师费。这样每个基金公司和投资者都是一个证监会,这个可以大大增加监管的广度和深度。除此以外,完善我国的融卷制度,将监督审查和获利联系在一起,让所有投资者一起监督上市公司。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融资融券的制度,但是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只有一些大公司才有融券,很多中小公司都没有融券,因此,融券制度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卖空制度,应该扩大融券制度的应用范围。如果每支股票都可以卖空,那么发行方会担心自己定价过高,造成股票被大量卖空。这样新股发行定价才会真正趋于合理。(三)财务报表造假 绿大地通过财报造假上市圈钱3.46亿元,最终公司因为造假才被罚款400万元,其保荐人被处以12个月不接受保荐人签字的处罚,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上市公司看见这样的一个情况 后,觉得违法成本低,更加会疯狂造假。 我以为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数额至少要和融到的资金相同。对于保荐人,至少罚款保荐费5-10倍,甚至撤销保荐资格。这样才可以促进保荐人更加尽职的进行保荐,避免“只荐不保”的现象。 参考文献: [1]曹凤岐.董秀良.我国I P O 定价的合理性分析[J ].财经研究,2006,(6):6-14. [2]魏建.马富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前后定价效率的实证分析[J].山东经济,2011,(3),94-100 [3]李晓莉.新股发行机制:问题与对策初探[J ].财会研究,2012,(5):53-55. 作者简介: 潘健平(1990-),男,汉族,浙江杭州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学。

中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开题报告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功能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国内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融资呈现多渠道、多元化发展趋势,日趋活跃,民间融资已成为地方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重要的融资方式。因此了解掌握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对促进我国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民间融资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阶段我国民间融资出现的不少问题是值得关注的。 由于存在很大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农村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物,很难向从银行获得所需贷款;而目前正规金融机构存在诸多缺点,具体表现为:单一化、垄断化、服务覆盖面窄等,难以有效的发挥其功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现象严重。在这种供需不平衡的背景下,农村中小企业更多地依赖于民间金融。然而,由于国家政策的各种限制,民间金融发展滞后。所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两大金融支柱之一,民间金融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主要参考文献、资料,分析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本课题的主攻方向 姜旭朝(1996)在他的《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一书中定义民间金融为民间经济融通人数和地域后,其贷款成本便开始急剧上升,难堪重负被迫采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和组织形式来降低成本变成正规金融;有的将保持其原有的互助合作性质;有的则演化成非法的地下金融。 傅祖宏(2003)认为,导致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现价段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农村资金需求量明显大增。 孟凡杰,张扬(2007)认为,农村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政府金融或国有金融而言的,是农村经济主体为满足融资需求,自发形成的、游离于政府金融监管之外的非官方资金融通的活动和组织,具有内生性和非正式性的特质。 Braverman和Stigiitz(1986)认为,民间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优势,这是正规金融市场难以比拟的。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主要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民间金融市场上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以及收入状况等相对比较了解,并且信息的成本较

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览

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览 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44家城市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商业银行,190家农村合作银行,2,265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0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66家信托公司,127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8家金融租赁公司,4家货币经纪公司,14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635家村镇银行,10家贷款公司以及4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800家,从业人员319.8万人。 1、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开行,全称国家开发银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目前在全国设有32家分行和4家代表处。十年来,开行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 1994 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11年末,在国内设有21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巴黎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1250多家银行的总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全系统共有30个省级分行、300多个二级分行和1800多个营业机构,服务网络遍布除西藏自治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 2、国有商业银行 指工、农、中、建、交5大行,即: 1)中国工商银行 2)中国农业银行 3)中国银行 4)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

中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 摘要:民间金融是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它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不容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民间金融虽具有一定消极作用,但也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政府应该对民间金融机构实行分类管理,达到一定标准的民间金融机构必须合法化。 近期,民间金融问题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这绝非偶然。民间金融问题升温,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民间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当然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不容忽视;其二是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内开放问题也提上了日程,对外要实行国民待遇,对内更要实行国民待遇;其三是国有金融机构改革面临窘境,金融改革需要更新思路。本文拟对我国民间金融问题做一简单分析。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 迄今为止,对于民间金融这一概念尚未形成大家公认的定义。

姜旭朝在其《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一书中对民间金融的定义为:“民间金融,就是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这一定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法与国际接轨。按照该定义,在西方国家金融系统中居主体地位的是民间金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 复旦大学的张军教授对民间金融的定义为:“一个非正规的部门,是指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的 信用部分”。这一定义指明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但是并未明确给出“民间”的含义,同时“官方”的含义也很模糊,致使整个定义相当含糊。 吉利斯(《发展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中译本))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非正规金融组织。该定义对民间金融的界定以是否纳入了国家的金融管理体系为标准,明确了民间金融的非监管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又存在问题,许多金融组织获得了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在工商部门注册,但并未纳入国家金融织织管理体系的管理之下,将其归入民间金融显然不合适。 笔者在前述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民间金融,是与正规金融比较而言的,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主要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合会等。这一定义兼顾了国

中国大陆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国大陆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图示

中国金融体系里有6个主要实体:人民银行、政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投资机构、企业、个人。 一、人民银行。投资人是国家。和其他银行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国家银行不已盈利为目地。人民银行是“钱”的源头,可以被称作“lord of the money”。人民银行往市场上投入钱的方法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再贴现”及“再贷款”,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政府发行的国债。 二、政府。各级政府和公司一样,需要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营,也需要投资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税务、国企收入、政务收费及债务。政务是行政单位的各种收费如违章停车的罚款。还有一个重要来源是国债和地方债。 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本质上也是公司,只不过运营的是钱而不是商品。大家把自己积攒的钱存在银行里,银行把汇总的存款一批批贷款给各个企业,收利息,同时给存款人一点更少的利息。 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投资机构。证券公司(券商)、基金公司在投资预期回报率更高的活动(例如股票、基金等)中发挥巨大作用,而且业务越来越多元化。以证券公司为例,既帮客户下单买股票(经纪),又帮公司上市(投行)、还自己炒炒股票(自营)、再帮富人理理财(资产管理),忙的不亦乐乎。 五、企业。现在才真正说到经济的实体。我们说振兴民族经济,是让企业富起来让个人富起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发达国家经济繁荣的象征和基础。中国的中小企业贡献了65%的GDP,解决了75%城市就业问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获取资金的通常方式,是通过创始人的初始资本,和经营企业时产生的盈余利润获取。 运营中需要人手,因此需要招聘员工,这样就解决了城市人口就业问题,当然也需要支付员工薪酬。企业的税务压力很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这样,企业结余的资金较为有限,想谋求大规模发展,往往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融资时资金可来源于银行贷款、风险投资机构、股票市场

2014中国民间金融报告解析

中国民间金融发展报告 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 2014年1月

摘要: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2.3%的中国家庭有民间金融负债。亲友关系是民间金融的基础。中国家庭民间金融市场规模为5.28万亿。相比2011年的4.47万亿,规模上升18%。与此同时,民间借款中的有息借款占比显著上升,有息借入款占比由9.3%增至14.8%,有息借出款占比也有所上升。这与近年来我国流动性收紧的大背景不谋而合。数据显示民间借款拥有率随收入上升而显著下降,而正规银行贷款拥有率随收入上升而上升。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尤其存在的合理性。关于高利贷——民间金融备受质疑的地带,我们的数据显示,其借入利率达36%以上。同时,家庭以低息借入高息借出的现象也存在,其借贷风险值得我们重视。通过构建风险指数,我们还发现,民间金融风险略大于正规金融风险;城市民间金融的潜在风险较大;高财务风险家庭比例较高。 一、民间金融市场基本描述 总体来讲,中国家庭22.3%的家庭有民间借款,农村家庭的民间金融负债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家庭。相比于2011城镇家庭以及农村家庭的民间金融参与率基本维持不变。 表1借款拥有率 2011 2013 城市地区16.4%16.5% 农村地区29.9%30.0%农村地区拥有汽车的家庭,其汽车负债比例也很高。拥有工商业的家庭,其民间负债的比例较高。不论城市与农村均达到了14%以上。其次是农业经营负债。数据显示,其他负债中,50%以上的负债为因为看病而产生,20%的负债因为婚丧嫁娶产生。

图1 分项民间负债持有率 总体而言,但民间借款中的有息借款占比显著上升,由9.3%增至14.8%。这与流动性收紧的大背景不谋而合。2013年,拥有民间借款的家庭中15%的家庭拥有有息借款。工商业借款中28%以上的民间借款都为有息借款,其次是其他负债,近20%的其他负债为有息负债。购房购车的民间借款有息借款占比仅为10%左右。教育借款的有息借款比例是最低的。 表2有息借款占比 2011 2013 城市地区7.4%14.8% 农村地区10.6%14.7% 图2 分项有息负债占比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列宁在剖析帝国主义阶段经济特征时曾指出,银行已由普通的中介人变成势力极大的垄断者,变成“现代经济生活的中心,是整个资本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神经中枢”。由此可以推导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何等巨大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大提升了主力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水准及其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支持着现在的总体信心,提供了中国今后长远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经历了怎样的坎坷历程,金融机构体系的现状又是如何,下文将从这两个方向展开论述。 一、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坎坷历程 1、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 新中国金融体系的诞生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为标志,它的建立是通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解放区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以及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途径实现的。这种金融体系直到1953年以前,基本上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和骨干,但仍保存了几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体系格局。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格局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并有力地支持了国有经济的发展。 2、“大一统”模式的金融体系 从1953年我国开始大规模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以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金融机构也按照苏联的银行模式,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一直延续到70年代开始改革之际。 在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大一统”的金融体制指挥协调如意,便于政策贯彻,利于全局控制。但问题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应有的发挥,管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3、1979年以来金融体系的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变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93年,主要是突破过去那种高度集中型的金融机构体系朝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国际审计学院2011级审计二班刘懿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总体呈向前趋势,但仍有诸多问题,诸多阻碍,若要论述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必要从原因纠起,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外部环境 较于大多数西方国家来说,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起步较晚,许多机构至今仍处于转型阶段,一些在国际组织中的应有权利也因为战争以及国家内部原因遭到极为大幅度的推迟,或者不能获得平等的待遇。 以下的例子足以说明这种情况。 国际清算银行创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也就是1918年左右,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才得以进入该组织发光发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中国本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但由于美国等少数国家的阻挠,直到1980年4月才恢复了代表权的决定,在开始只有2.22%的投票权,经过27年的发展,中国经过增资和认购数额的调整,2007年上升至3.72%,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名列第三,可喜可贺,而美国今年来的投票值大概稳定在17%左右,也可想而知美国在当年阻挠中国进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是有一定的力度的。 世界银行(WB)主要是向成员国提供长期的优惠贷款,在某种程度上,世界银行是国家借款的一个比较方便快捷的途径,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1999年7月起,被世界银行判定已接近从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不再对我国提供优惠的软贷款(软贷款指的是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贷款期限为25年,其中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比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下浮10%。贷款方式主要是与各级政府合作选项、建立相应融资平台和发放贷款,并由各级财政对项目实行还款担保)。我本人并不认为我国经纪水平在20世纪末就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也许同当时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的强硬表现有关,不知是国际组织出现错觉还是借题发挥。 各大国际金融机构在发展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诸如,组织商讨国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有哪些? 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但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偏弱,因定位不清、职责不明造成工作被动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以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宏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应该进一步明确;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的作用应该有针对性地增强。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的组织结构亦应该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它的经营和管理水平需要大幅度提高,也需要在经营内容、方式和监管程序上与时俱进,避免落后于市场变化。 经济发展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本来,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体)是典型的盈利机构,以嫌贫爱富为主要特征,要求还本付息是根本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公平的诉求越来越强烈;而且,市场竞争的不足--如过度的残酷性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对于有潜力的行业或企业而缺乏创业阶段的基本支持而影响发展,暴露得越发明显;从社会整体看,需要一种条件较好、有一定财政背景支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扶助弱势产业和企业的金融机构。这些理念似乎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背道而驰。但正是这种理念,共同构成日臻成熟的市场体系。 不容忽视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世界各国有所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多种多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银行、基金甚至政府机构名称出现的这类金融机构,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外贸,特别是大型工程和项目,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已经成了国际惯例,甚至成为这方面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从各国经验看,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总体上说,它应该以援助援助弱势产业为战略目标,但决不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它以强化造血功能为宗旨、有时需要进行必要的输血,但不能成为扶贫和救济的取款机;它虽然由政府财政支持的背景,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但又要求还本甚至付息,一般要遵守好借好还,下回不难的银行铁律。因此,把握好政策性与市场规律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扶助与保本甚至盈利之间的矛盾,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政策性金融机构需要优化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很低,特别是作为一个资源相对贫乏、人口基数很大、农业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长期发展中会不断出

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分析

摘要 目前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迅速,规模空前。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合会、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中小私营银行等。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它推动着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活跃的现实是不容置疑的,民间金融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但是民间金融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政策上都存在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国现代民间金融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及合理性,也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弱点,它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风险。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始终没有受到有效地扶植与保护,也没有法律地位,这对于民间金融的研究极为不利。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蓬勃发展,民间金融作为重要的组成也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研究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降低民间金融的风险,使民间金融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民间金融的涵义、分类与现状;第二部分分析了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与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民间金融如何发展所提出的建议。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的弱点及法律的束缚制约着民间金融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对民间金融机构监管与扶植力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专门服务管理民间金融的机构等方法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降低风险。 关键词:民间金融分类监管存款保险制度 一、民间金融的概述 (一)民间金融内涵 从金融监管角度来说,以是否纳入政府金融监管体系为标准来划分,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和规范、处在金融当局监管之外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资金融通活动统称为民间金融,即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 它的主要运行形式有:(1)农村信用社;(2)农村合作基金;(3)合会;(4)民间借贷;(5)私人钱庄;(6)民间集资;(7)小额信贷。 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因为一直没有合法身份,不得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民间金融又称为草根金融、地下金融、民间借贷、体外循环金融、灰色金融等。Anders Isaksson将民间金融定义为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不受国家信用控制和中央银行管制的信贷活动及其他金融交易。世界银行认为,民间金融是没有被金融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J Krahene和Schmidt认为,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之间的区别在于交易执行所依靠的对象不同。正规金融依靠社会法律体系,而民间金融则依靠法律以外的体系。亚洲发展银行认为民间金融是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蓄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 (二)民间金融的分类 中国民间金融可分为三大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熟人借贷、地下钱庄为代表,这种模式存在于一定的关系圈中,借贷行为以个人信誉为基础;第二种模式以中介为代表,是由房产中介演变过来的民间借贷中介行为,中介机构并不承担民间借贷中的风险;第三种模式是以民间借贷担保为代表,是由正规担保机构提供的一种民间借贷“中介+担保”的行为,在民间借贷中由担保机构负责控制和承担风险。

中国金融机构业务划分及信托业的发展doc12

中国金融机构业务划分及信托业的发展doc12 一、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现状 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银行和企业投资,以利银行资金的运作安全。1995年通过的《保险法》第5条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畴: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1998年通过的《证券法》第133条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采纳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2001年通过的《信托法》第12条规定: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 以上几部法律的先后出台。以及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分设。构建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景学成在前不久召开的“入世后中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高峰论坛上指出,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正确的,应当连续执行。他指出,在较长的时刻内,我国仍将对银行、证券、保险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一)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专门背景 1、混业经营的尝试 在1993年往常,中国金融业也曾经进行过混业经营的试点,然而由于当时经济过热,金融秩序纷乱,治理水平较低,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混业经营产生大量违规操作,社会上显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涌向外汇、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市场从事投机买卖,导致了金融秩序的纷乱。治理欠佳的金融混业经营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负面阻碍,经济泡沫膨胀。 2、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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