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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新机制新方法

构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新机制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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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新机制新方法

—— 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部署培训专题

2010年10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前不久,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部署培训会。全国部署培训会有关专家授课的内容,经整理在本版刊登,供各地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时参考。

2010年度全国土地遥感监测工作介绍

2010年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结束后的第一年,是按照新机制,采用新方法,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的开局之年。当前调查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如何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保持下去,国家及时准确地掌握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为主的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一、遥感监测工作基本思路

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创建新机制、采用新手段、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查清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坚实基础”的要求,部地籍司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的任务和需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采取“国家组织遥感监测,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国家进行核查”的最新组织模式开展年度调查和监测工作,并组织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总体方案》。其中,国家组织的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全国范围全覆盖的遥感前后时相影像对比,对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充分发挥遥感监测直观优势,最大程度地为地方变更调查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撑,同时也最大程度地满足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的需要。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总体方案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实施方案》。为做好遥感监测任务的实施,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又进一步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任务技术方案》和《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任务监理细则》。

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工作,通过采购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高程数据等控制资料为基础,以区县为单位,制作覆盖全国的最新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09年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叠加分析,监测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将最新遥感影像和监测信息及时下发给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变更调查成果核查,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提供基础资料。

二、遥感监测分区及使用数据情况

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变化特点、管理需要,以及遥感资料的保障能力,将全国划分为四类遥感监测工作区。各区分布及使用数据源情况如下:

一类区面积约58万平方公里,包括全国155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市辖区,及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QuickBird和WorldView等遥感数据。

二类区面积约162万平方公里,包括除一类区外的50万人口以上城市所辖县(市)。使用2.5米分辨率左右的SPOT5和P5等遥感数据。

三类区面积约554万平方公里,包括除一、二类区外的中、东部地区以及西部重点区县。使用5米分辨率左右的RapidEye、北京一号等原始遥感数据。其中,部分区域需要RapidEye与遥感二号融合数据。

四类区面积约186万平方公里,为我国西部沙漠、戈壁和藏北无人区。使用5米分辨率的遥感八号及30米分辨率的HJ-1/2国产遥感数据。

三、遥感监测技术指标

1. 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横坐标加带号。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与基础底图一致。

高程系统:与使用高程数据一致。

2. 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提取标准

遥感监测图斑以影像为依据提取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即前时相未建设,后时相已推填土或已形成建(构)筑物的地块。包括三种类型:

图斑类型1:前时相影像有植被覆盖或明显非建设用地特征,后时相有明显建设痕迹(如地基、建筑物等)。

图斑类型2:前时相有植被覆盖或明显非建设用地特征,后时相有建设推填土痕迹。

图斑类型3:前时相有推填土特征,后时相有明显建设痕迹。

3. 最小监测图斑面积

不同原始分辨率的遥感数据,最小监测图斑面积分别为:分辨率小于等于1米时,最小监测图斑面积为0.3亩;分辨率为1米~2.5米(含)时,为1亩;分辨率为2.5米~5米(含)时,为2亩;分辨率为5米~10米(含)时,为5亩;分辨率为10米~30米(含)时,为15亩。

4. 监测图斑表达

监测图斑以矢量形式表达,基于GIS软件建立图斑的拓扑关系,生成图斑属性表,属性表包括县级行政区名称、代码,监测图斑编号、类型,前后时相,中心点坐标,监测面积等信息。

四、遥感监测成果

1.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

以2010年正射影像图为背景,叠加监测图斑界线及其编号、注记、县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及图廓整饰等要素。一般以县级辖区为出图范围,若完整县级辖区面积较大或不规则,则分块出图。

监测图斑、审批界线等采用不同色标的线框表示,可参考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图例。

2. 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依据图斑属性内容,以县级辖区为单位制作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见下表),记录每个图斑基本信息。

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3. 监测信息管理文件夹

采用文件夹形式统一管理县级辖区监测成果,包含图廓整饰、县级行政界线、注记、遥感监测图斑、本年度审批用地界线、后时相正射影像图、后时相镶嵌块信息文件、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和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等成果内容。

五、遥感监测成果下发

将根据数据接收进度,以县(区、市)为单位分批次生产,“接收一批、生产一批、监理一批、下发一批”。

1. 不同源数据融合的区域数据下发

2010年12月10日前,全色数据不能完全接收的县(区、市),将先以多光谱单一数据为基础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遥感监测图斑,及时下发给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待全色数据接收完整后,再重新制作融合后正射影像图、提取变化图斑及制作最终监测成果,再次下发给地方。

2010年12月10日到2011年1月30日,全色数据未能接收完整的县(区、市),将按照批次接收到的全色数据范围进行数据融合、图斑重新提取,并及时下发,用于地方变更调查复核。

2011年1月30日后,全色数据仍未接收完整的县(区、市),不再接收新数据,已下发成果作为最终成果,不再给地方下发新成果。

2. 成果下发公告

为方便地方随时了解本地成果生产完成情况,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将在院主页(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3980135.html,/)定期公布最新数据获取情况和监测成果生产进度,各地应及时查询和联系项目组。

3. 成果领取程序

成果资料以省为单位,派专人到项目组资料室领取,领取时携带地籍处介绍信。同时,各省在资料室留两块移动硬盘,用于成果循环复制。

4. 成果保密

遥感监测成果均属于保密资料,请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签订的“成果资料保密协议”相关要求,妥善保管、使用成果资料。

第一次领取时,领取人应携带加盖公章和责任人签字的“保密协议”,送交遥感监测组资料室,办理成果资料领取手续。

构建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

一、新形势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与以往工作的区别

1.技术手段不同。以往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大部分为手工绘图和量算面积,信息及遥感技术应用较少。新形势下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充分运用3S技术,以遥感技术作为调查和数据掌控的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以全球定位系统作为外业调查的手段,以地理信息系统作为数据建库和汇总上报的平台。

2. 工作基础不同。以往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建立在第一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受当时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制约,难以确保数据全面变更。而新形势下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建立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上,起点高,对确保数据现势性的要求更高。

3. 数据审核方式不同。以往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单纯对数据流量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外业实地核实量小,存在人为干预调查工作的可能。新形势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全覆盖的遥感影像为基础,结合动态遥感监测成果,对数据质量总体掌控,应用对数据流量的合理性审核,全面核查每个变化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干预和调整数据成果。

4.组织模式和程序不同。以往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模式较为简单:“地方调查,逐级汇总,国家审核出数”。新形势下土地变更调查的组织模式更为合理:“国家掌控,地方调查,数据库更新,国家全面核查,国家库更新,数据汇总”。

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 面临的机遇。一是《土地调查条例》出台,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国务院38号文件要求建立长效的土地调查新机制;三是基础调查工作得到

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关注;四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了成功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五是土地调查专业队伍基本成熟;六是信息化手段广泛应用已成为现实;七是“一张图”建设促使变更调查更加规范;八是各级数据库建设已经基本完成。

2. 面临的挑战。一是对技术水平要求更高;二是对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更高;三是对组织的严密性要求更高;四是时间更加紧迫。

三、构建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思路

1. 构建完善的土地变更调查技术体系。

一是坚持统一的技术标准。坚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逐步制定并颁布《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规定》、《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核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程、规定,规范整个变更调查工作。

二是继续采用最新的技术手段。采用遥感(RS)技术,每年获取覆盖全国的遥感影像图;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执法等相关资料和数据;逐步推广利用全球定位技术(GPS),开展外业调查;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开展年度数据更新和汇总上报。

三是坚持数据库更新和增量上报的技术方法。通过测评和培训等方式,逐步实现各地不同土地变更调查软件标准和功能的统一。坚持要求各地对各级数据库进行年度更新,全面实现图形、属性一体化增量数据上报。

2. 构建高效的土地变更调查流程。

土地变更调查具体流程为:

数据收集:国家提供最新遥感影像及遥感监测等相关资料。

外业调查: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外业实地调查。

地方数据库变更:建议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各县级数据库更新。

国家数据库更新维护:组织专业队伍,利用各地上报数据,更新国家数据库并定期维护。

国家级成果核查:组织专业队伍,对成果进行全面内业和外业核查。

数据汇总:国家依据各地上报成果,对全国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

采取分工负责的方式,国家负责下发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监测通知,制定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标准、实施方案等;负责全国遥感影像购置及正射影像图制作,下发给各地开展调查;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内业核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地类开展外业实地核查;负责全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技术指导、省级培训、数据质量检查、质量评价和全国数据汇总,组织变更国家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编制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外业调查和地方各级数据库更新及成果上报。

3. 构建完备的土地变更调查保障体系。一方面要保持稳定的土地变更调查组织模式。土地变更调查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要尝试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模式。在国家层面,我们已经与各相关业务司局建立了很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获取变更调查所需的各类资料、成果。部直属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全国遥感影像图的制作、遥感监测信息提取和数据成果的核查。各地可以参照这种组织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外业调查和数据库更新。

另一方面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土地变更调查队伍。新形势下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选择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工作,注意培养本系统内部专业人才。

此外还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土地变更调查经费渠道。2010年,国家财政批复了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工作,专项用于国家级任务的支出。各地应参照国家模式,积极向各级财政争取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介绍

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是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是确保变更调查成果真实准确的关键措施。由国家统一组织和安排,充分运用“3S”等高技术手段,对各地上报的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核查,避免由于技术或人为因素造成数据失真,确保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全面内业核查。具体包括:遥感监测提取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即监测图斑)核对和变更图斑一致性核查,并根据内业核查结果,抽取全国约5%的县级单位开展外业核查。

核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地类一致性核查,含耕地变化情况核查、本年未批先建情况核查(即W图斑);监测图斑核实;“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即PJ图斑)核查;本年批准建设用地情况核查,包括本年批准未建设情况核查(即P图斑)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情况(即B图斑)核查;外业核查。

核查工作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三下两上”工作流程和模式,充分运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技术手段,以县(区、市)为单位,利用遥感监测成果等资料,采用全面内业核查与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外业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逐地块检查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与最新遥感影像及实地的一致性。同时,核查本年批准建设用地及“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检查与耕地保护部门审批资料的一致性。

一、具体核查内容和方法

(一)遥感监测图斑核对。

结合基础数据库及变更调查数据,全面核对监测图斑(包括监测图斑与变更图斑重叠部分核对和非变更的监测图斑核对),提取监测疑问图斑。

(二)变更图斑核查。

1. 建设用地变化情况核查

(1)“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核查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耕地保护司认定的“批而未用”土地数据为基础,核查当年实地已建设的“批而未用”图斑(即“PJ”图斑)的正确性及其与影像的一致性。

(2)本年批准未建设情况核查

以本年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资料为基础,结合地方上报批文等相关扫描件,核查本年批准实地未建设图斑(即“P”图斑)的合法性,位置正确性及与影像的一致性。

(3)本年批准当年建设情况核查

以本年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资料为基础,结合地方上报批文等相关扫描件,核查本年批准实地已建设图斑(即“B”图斑)的合法性,位置正确性及其与影像的一致性。

(4)本年未批先建情况核查

以最新遥感影像为依据,核查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即“W”图斑)与影像的一致性。

2. 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核查

(1)耕地变化情况核查

以最新遥感影像为依据,核查耕地图斑与影像判读地类的一致性,并结合基础数据库,检查图斑变更的正确性。

(2)非耕地变化情况核查

以最新遥感影像为依据,核查非耕地图斑与影像判读地类的一致性,并结合基础数据库,检查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和可调整地类等图斑变更的正确性。

(三)外业核查。

在对内业核查成果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部有关部门会商确定外业核查县市。外业检查组在地方调查人员的引导下,对内业核查有疑问的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实;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核实有疑问的“本年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二、核查具体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下:国家下发调查地图和监测成果。

一上:地方应于2011年1月20日前,以省为单位将通知要求的全部变更成果(硬盘一套和光盘一套)报国土资源部。核查组接收变更调查成果,并进行成果齐全性检查,发现成果缺项或数据无法打开的,及时通知地方,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

二下:核查组将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和核查结果汇总后反馈各省级变更调查工作主管部门复核。核查结果发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项目专门设置的各省联系邮箱内,并电话通知各省联系人接收,各省应安排专人及时接收,部署复核工作。

二上:地方组织开展核查成果复核,填写核查记录表,修改变更调查成果,并将复核及修改的结果报部。复核成果应于收到核查意见7日内提交,逾期未报送结果,视为无复核意见。核查组接收复核成果后,依据核查记录表进行地方复核成果审核。数据库质量检查仍有问题的,要求限期来京整改。

三下:根据内业核查情况,对地方复核仍有疑问的,国家组织外业核查。外业核查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督察核实工作的组织模式,部有关司局和各省相关人员组成外业检查组,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配合下开展外业核查。

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核查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队伍,按照统一的核查标准完成。引入项目监理机制,对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理检查,确保核查成果质量。

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

一、目的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础上,全面查清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状况,满足国土资源日常管理的需要,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等资料。

二、工作任务

1. 境界调查:调查各级行政区域界线位置和走向的变化情况。

2. 权属调查:调查各权属单位的权属性质及其界线的变化情况。

3. 地类调查:调查各类土地的现状和变化情况。

4. 基本农田调查:调查基本农田的现状和变化情况。

5. 属性调查:根据管理需求,调查统计土地利用的其他属性。

6. 数据库更新:按照年度土地利用变化状况,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7. 数据汇总:逐级汇总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数据。

8. 编写报告:分析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编写各级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主要步骤

1. 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资料收集、人员培训、表格及仪器设备准备等。

2. 内业工作:包括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上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和其他有关资料,初步确定变化信息,制作变更调查底图。

3. 外业调查:包括对变化信息进行实地核实与补充调查,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记录相关土地利用属性。

4. 数据库更新:依据外业调查核实确定的变化信息,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5. 成果检查及汇总:包括县级调查成果的检查、汇总数据、编写分析报告并逐级上报。

6. 国家级成果核查:包括国家对各地上报的调查成果全面核查,并更新国家级数据库。

7. 成果归档:包括对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图、表等资料成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四、总体要求

1. 变更调查时段与时点:年度变更调查时段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变更调查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

2. 基本调查单位:县级行政辖区。

3. 土地分类: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一致。

4. 调查比例尺:原则上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调查比例尺一致。

5. 数学基础: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使用的数学基础一致。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6. 计量单位:长度、宽度单位采用米,精确到0.1米;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精确到0.01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精确到0.01公顷。

五、准备工作

1. 制定方案:各地根据本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对本年度变更调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年度变更调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组织实施、时间安排、质量控制和主要成果等。

2. 人员培训:对参加变更调查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变更调查的方法、要求和程序等。

3. 资料准备:包括界线资料、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成果、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和各种表格等。

4. 仪器、工具和设备准备。

5. 变更调查底图制作: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监测成果、上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其他有关资料,初步确定变化信息,制作变更调查底图,并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

六、变更调查内容与要求

(一) 境界调查

1. 国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各级不得随意更改。

2. 大陆、海岛与海洋分界线(即零米线)调整:一般不得改动,实地变化(人工围垦、修建码头等)需要调整的,应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按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调整后所涉及的图幅矢量数据和相关影像数据以及说明材料报国土资源部,经确认并重新下发该界线和控制面积后,方可作为今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省级界线。

3.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对于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应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新上报县级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并将涉及界线调整的所有县调整后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界线调整前后的面积对比表和相关说明材料,于11月20日之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当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

4.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变更数据中以增量包的形式上报。

(二) 权属调查

当权属界线发生变化时,界线双方(或三方)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

(三) 地类调查

1. 变更线状地物、图斑和零星地物的调查,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法、要求一致。

2. 变更图斑编号。采用图斑最大顺序号后续编号的方法,变更图斑所涉及的变更前图斑编号停止使用。变更后的新增图斑和原图斑的剩余图斑,均重新编号。

3. 遥感监测图斑调查。在开展变更调查的同时,对遥感监测提取的变化图斑进行实地核实。

4. 新增可调整地类调查。指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后,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程中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耕地改为未成林地、苗圃)、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和可调整坑塘水面等7

个可调整地类。在数据库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K”。

5. 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将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

6. 新增耕地类型。坡度小于2°的视为平地,对坡度大于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类型。

7. 新增耕地来源类型调查。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对新增耕地的来源按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和其他原因四种类型进行调查,并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

8. 新增耕地田坎调查。

通过土地整理方式新增耕地,耕地中的田坎面积应实测,将田坎作为线状地物逐条调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注记田坎宽度,在内业重新计算田坎面积,在耕地图斑中重新扣除。

其他方式新增耕地,耕地中的田坎可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省级确定的本地区同类型耕地田坎系数,按系数在耕地图斑中扣除田坎面积。

(四) 基本农田调查

1. 将当年依法依规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的位置和范围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当年基本农田的面积和地类。未完成规划修编的地方可按此方

法做。

2. 完成规划修编的地方,将规划修编后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当年基本农田的面积和地类。

3. 将基本农田变更的原因、依据和有关情况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中说明。

(五) 建设用地类型调查

1. 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PJ):指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经国家确认的往年“批而未用”土地,当本年度已建设,应按照实地现状调查和认定地类。在数据库中,将标注的“P”更改为“PJ”。这部分不属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

2. 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指依据本年度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本年度建设的土地。

3. 本年度批准未建设(P):指具有本年度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本年度未实质性建设的土地。将位置、范围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数据库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P”。按建设用地调查,地类按批准用途认定。

4. 本年度未批先建(W):指没有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已实质性建设的土地。

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类型,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未建设、本年未批先建三种类型。

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未建设的在数据库相应位置要填批文号。

将建设用地类型(PJ、B、P、W),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

(六) 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统计

对新增建设用地中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进行细化调查,将上述地类细化为:商服用地(05)、工矿仓储用地(06)、住宅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特殊用地(09)、街巷用地(103)、空闲地(121)。

细化调查的图斑在数据库中不标绘,直接填写《新增建设用地细化面积统计汇总表》。细化调查的各地类面积之和,须等于当年土地变更调查“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的面积之和。

( 七) 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调查

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是指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土地。

将调查认定的“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在数据库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KB”。“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包括可视为补充耕地果园、可视为补充耕地茶园、可视为补充耕地其他园地。

将新增“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

七、调查方法与要求

1. 综合调绘法。

2. 其他补测方法。

3. 精度要求。

调绘精度要求为:调绘的各类界线与遥感正摄影像图底图上同名地物间应满足,明显界线位移不得大于图上0.3毫米;不明显界线位移不大于图上1.0毫米。

补测地物点精度要求为:补测地物点对四周明显地物点的误差,平地、丘陵

不得大于图上0.8毫米,山地不得大于图上1.5毫米。

4. 表格填写。

八、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

1. 县级数据库更新。

2. 地(市)级、省级、国家级数据库更新。

数据库更新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实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的变更、上报汇总与更新。

各地依据外业调查结果,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技术规定,逐地块更新本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县级成果,并逐级上报。

九、数据统计汇总

(一) 总体要求

1. 按行政调查区域统计。

2. 年初面积必须与上一年度上报国家的数据库中面积保持完全一致。

3. 各地类面积之和等于行政辖区控制面积。

4. 按权属性质统计面积之和等于行政辖区控制面积。

5. 每一起变化涉及图斑变更前后的图斑总面积应保持一致。

6. 县级变更调查统计报表应由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

7. 更新后数据库统计结果、增量更新统计结果与逐级上报的统计报表应保持一致。

(二) 县级统计汇总

1. 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更新数据库,由数据库直接生成《土地变更一览表》。

2. 依据《土地变更一览表》,由数据库直接生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3. 依据《土地变更一览表》,由数据库直接生成按权属性质、耕地坡度分级、可调整地类、建设用地类型、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等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4. 依据本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填写《新增建设用地细化面积统计表》。

5. 由更新后的数据库,填写《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

6. 按要求,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 地(市)级、省级、国家级数据汇总

1. 上一级依据下一级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逐级汇总生成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2. 上一级依据下一级的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逐级汇总生成按权属性质、耕地坡度分级、基本农田、可调整地类、建设用地类型、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等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3. 按要求和下一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各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十、主要成果

(一) 县级调查成果

1. 外业调查成果:外业调查图件、坐标表等其他地物补测资料。

2. 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3. 各类统计汇总表

(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2)《土地变更一览表》。

(3)变更调查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新增建设用地细化面积统计表》、《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4. 文字成果。《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 地(市)级、省级、国家级汇总成果

1. 数据库成果:

(1)地(市)级、省级。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2)国家级。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2. 变更调查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新增建设用地细化面积统计表》、《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3. 文字成果:《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十一、成果检查

1. 建立成果检查制度

对县级调查成果,建立县级自检、地(市)级检查、省级检查验收、国家级核查和实地抽查的检查验收核查制度。

2. 县级成果检查

省要对县级成果负责,检查要抓住重点,首先对数据流量进行分析,重点检查流量不合理的地类。

3. 国家级核查

十二、成果资料归档与数据库备份

1. 成果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图、表等资料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2. 数据库备份

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本地或异地备份方式,定期备份土地调查数据库。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由“变更前图斑”、“变更后图斑”、“地类变更部分”和“草图栏”四部分构成。变更前图斑栏反映了变化图斑变更前的状况;变更后图斑栏反映变化图斑变更后的现状;地类变更部分栏反映了地类流向以及新增耕地来源类型和建设用地类型;草图栏中要将图斑变更前后的状况标绘清楚。

2. 依据变更前状况、变更后现状及变更部分内容,对一起或多起有联系的土地变更,按填表要求填写一张《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3. 《土地变更记录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保留2位小数。

4. 细化调查、基本农田不在记录表中填写。

二、填表要求

依据《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的填表要求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以下几方面需要注意:

1. “3栏”、“10栏”填写图斑变更前、后的地类编码。当图斑内含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未上图的田坎面积时,第一行填“/”,以下逐行填写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编码。当图斑为可调整地类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K”表示,如可调整果园,编码为021K;当图斑为可视为补充耕地园地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KB”表示,如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果园,编码为021KB;当图斑为本年度批准未建设土地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P”,表示,如201P。

2. “6栏”、“13栏”填写耕地的坡度分级代码(Ⅰ、Ⅱ、Ⅲ、Ⅳ、Ⅴ)。

3. “7栏”、“14栏”,当变更前、后图斑为耕地且坡度级别为Ⅱ、Ⅲ、Ⅳ、Ⅴ时,填写耕地的类型代号,梯田(TT)、坡耕地(PD)。

4. 18栏,填写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的代号,土地整理(ZL)、土地复垦(FK)、土地开发(KF)、其他原因(QT)。

5. 19栏,填写与17栏对应的建设用地类型代号,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PJ),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本年度批准本年度未建设(P)、本年度未批先建(W)。

6. 20栏,备注栏主要填写批地文件文号,以及需要注记、补充说明的其他具体事项和内容。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变更后图斑中的权属单位名称、地类编码、权属性质、耕地坡度级别、耕地类型以及地类变更部分中的新增耕地来源和建设用地类型需要在变更调查底图标注清楚,同时反映到《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上,并绘制草图。

在数据库变更完成后,都要由数据库输出一套完整、规范的《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作为县级调查成果之一并归档。

变更调查地类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分类

(一)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

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一致。即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对其中的商服用地(05)、工矿仓储用地(06)、住宅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特殊用地(09)一级类和街巷用地(103)、空闲地(121)二级类进行归并,归并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作为一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5个二级类。

变更调查土地分类采用二级分类,分耕地(01)、园地(02)、林地(03)、草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交通运输用地(1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和其他土地(12)8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

(二)新增建设用地细化分类

对新增建设用地中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细化调查统计到商服用地(05)、工矿仓储用地(06)、住宅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特殊用地(09)的一级类和二级类街巷用地(103)、空闲地(121)中的一类或几类。

细化分类不上图、不填表、在数据库中不标注。

(三)可调整地类

可调整地类指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后,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程中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耕地改为未成林地、苗圃)、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和可调整坑塘水面等7个可调整地类。

可调整地类,在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K”。

(四)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

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指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可以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

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在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KB”。

(五)土地分类与“三大类”对照关系

农用地包括耕地(01)、园地(02)、林地(03)、天然牧草地(041)、人工牧草地(042)、农村道路(104)、坑塘水面(114)、沟渠(117)、设施农用地(122)、田坎(123)。

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交通运输用地(10,除农村道路外)、水库水面(113)、水工建筑用地(118)。

未利用地包括其他草地(043)、河流水面(111)、湖泊水面(112)、沿海滩涂(115)、内陆滩涂(116)、冰川及永久积雪(119)、盐碱地(124)、沼泽地(125)、沙地(126)、裸地(127)。

二、地类变更的方法和依据

1. 坚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严格按照土地分类的地类含义来确定用地类型。

2. 地类认定方法应与二次调查保持一致,不得通过改变地类认定方法,更改二次调查的地类。

3. 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土地,依据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如实变更;对本年度批准未建设的土地,依据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确定地类、位置和范围,进行变更。

4 . 对遥感监测提取的变化图斑,应进行外业核实。经核实,实地确实发生变化的,确定地类、范围,纳入年度变更;实地未发生变化的,不纳入年度变更。

5. 建设用地的类型,主要依据实地现状及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确定为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PJ)、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本年度批准未建设(P)、本年度未批先建(W);新增耕地来源类型,参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料确定为整理(ZL)、复垦(FK)、开发(KF)、其他(QT)。

三、地类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耕地调查应注意的问题

1. 被临时占用的耕地:由于工程、季节、经济利益等因素被临时占用的耕地,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2. 林粮、果粮间作的土地:当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时,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3. 整理复垦开发的耕地:已经在耕种,且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土地,不管是否验收,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4. 受灾耕地:耕作层未被破坏的或经简单整理可以恢复耕种的,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5. 沙化、盐碱聚集的耕地:仍在耕种的,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6.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仍在耕种的,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7. 人为撂荒的耕地:按耕地调查和认定。

(二)建设用地调查应注意的问题

1. 已批准用地部分建设的:已经建设的部分,按实地现状调查认定;未建设部分,视为批准未建设土地,在数据库相应属性字段中保留或加注“P”。

2. 独立于城市、建制镇、村庄以外的商服、居住、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根据其具体的所属关系进行地类归并。当其属于城市时,地类归并为“城市”用地;属于建制镇时,地类归并为“建制镇”用地;属于村庄时,地类归并为“村庄”用地。

3. 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庭院间的耕地、园地、坑塘等农用地,当面积大于等于最小上图标准时应进行农用地调查和认定。

4. 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周边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当面积小于最小上图标准时,可以综合到城市、建制镇、村庄里。

5. 风景名胜区、特殊用地中的非建筑、构筑物的土地:按照实地现状进行调查和认定地类。

6. 铁路、公路有征地文件的,按征地范围来调查认定;没有征地文件的,按实地现状调查(包括路面、路基、道沟、护路林)。

四、注意不合理的变更流向,保证成果质量

以往变更调查数据上报后,发现其中会存在一些地类变更错误的情况,反映在变更调查结果上,即为不正常或不合理的变更流向。各地应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重点核实,保证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

(一)耕地增加、减少应注意的问题

1. 按系数计算田坎的耕地增加和减少时,田坎也应相应增加和减少。

2. 耕地变更为其他地类(耕地减少)。

(1)原则上不能变更的地类:

若没有灾毁、退耕(还湖、还草)等原因,耕地一般不可变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裸地、滩涂、沼泽地、其他草地。

(2)可以变更,但量一般不应很大的地类:

非生态退耕原因,耕地变为林地;

耕地变为沟渠、水工建筑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耕地变为沙地、盐碱地。

3. 其他地类变更为耕地(耕地增加)。

(1)原则上不能变更的地类:

城市、建制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变为耕地。

(2)可以变更,但量不应很大的地类: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林地变为耕地;

非整理、复垦原因,村庄、农村道路、沟渠变为耕地。

(二)建设用地增加、减少应注意的问题

1. 城市、建制镇、村庄之间原则上不得逆向变更(如城市变更为建制镇、村庄)。

2. 建设用地变更为其他地类(建设用地减少)。

城市、建制镇、公路、铁路、机场原则上不得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非复垦原因,村庄、采矿用地原则上不得变为耕地。

3. 其他地类变更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增加)

林地变为城市、建制镇、村庄量一般不应很大;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变为城市、建制镇、村庄量一般不应很大。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 特定区域的特殊地类,如冰川及永久积雪、沿海滩涂等,其他地区不应出现该地类的变更。

2. 耕、园、林、牧草地等农用地,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变更为未利用地。

3. 当某个地类的变化两与往年变更相比差异较大时,应重点核实,查明原因。

4. 当某个县(市)变更量出现异常时(与往年比、与其他县市比),应重点核实,应查明原因。

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基本要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数据量达75TB,实现了国家对每一块土地的精准掌握。2010年是二次调查结束后的第一年,全面采用新机制、新方法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担负着承接和延续二次调查成果的重任。土地变更调查采取数据库增量更新的方式,要求同时上报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化部分和变更调查统计报表。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土地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而且为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和“一张图”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的长效更新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数据库更新机制

(一)数据库更新任务

数据库更新采取“国家统筹、自主更新”的模式,任务分工为:

1. 国家规定数据更新流程、制定数据更新技术指标、统一数据更新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开发更新数据上报软件。

2.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省内数据更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省内数据更新、负责省内各县市汇交更新数据的检查、汇总省级变更调查表格及上报本省更新数据包。

3. 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的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市县级数据库更新、生成并上报本级更新数据包。

(二)数据库更新原则

1. 标准统一原则。数据更新在更新方法、数据标准及更新流程等方面采用统一的标准,同时县级更新成果由软件统一规范。

2. 自主变更原则。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行实现更新。

3. 同步更新原则。通过增量更新机制,实现国家级数据库与地方各级数据库的同步年度更新。

(三)数据库更新流程

依据变更调查外业成果,由县(市)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利用相关数据管理软件变更当年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县级年度增量数据库及相关成果;县级增量数据库由更新数据上报软件规范后,生成更新数据包,按照县、市、省、国家的顺序逐级检查上报,最终实现国家级数据库的年度更新。

二、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

(一)整体技术要求

数据库更新以二次调查相关数据库标准为基础,紧密结合变更调查技术规定,实现了图数一致,主要要求如下:

变更调查所用的基础数据库必须与上一年度上报国家的数据库保持完全一致。

1. 通过数据库变更生成的增量数据结构必须符合数据更新有关技术规定。

2. 数据库变更过程中,发生变更的部分必须保证变更前总面积与变更后总面积完全一致,未变更图斑面积不得改变。

3.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采集属性数据,保证图属一致。

4. 变更后的各地类面积之和,应等于相应行政辖区、权属单位控制面积。

5. 上一级应对下一级提交的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或更新数据包进行内容正确性与数据质量的双重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更新。

6. 国家、省级、地(市)级、县级更新后的数据库和地类面积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更新方法

数据库更新以上一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依据变更调查内外业成果,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变更上一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土地调查数据库空间和属性的同步更新,并生成更新数据包。更新数据包中包含了变更部分数据的变更前、变更过程及变更后的相应内容,以及变更调查各类统计报表,是数据库更新上报的主要成果。

(三)更新步骤

数据库更新步骤主要分为五步,第一步,分别提取更新前后参与变化的所有要素(图斑)空间范围;第二步,将更新前和更新后的数据叠加;第三步,提取图斑变化信息;第四步,将变更前后以及变化信息汇总输出;第五步,打包生成更新数据包。

三、数据库更新成果

数据库更新成果以各级更新数据包的形式体现,由更新数据上报软件统一打包,包含下列内容:

1. 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2.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3. 基本农田调整、补划依据,本年度批准未建设文件等;

4. 《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5. 各级数据库检查报告。

2010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为保证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汇总数据的现势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城镇地籍调查、更新、监测和数据汇总机制,更好地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需要,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2010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

一、今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思路

2009年,在二次调查基础上首次完成了对全国全部城市、建制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汇总,基本掌握了我国城镇内部各类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信息。今后这项工作的总体安排是进一步完善汇总工作机制,实现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地方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开展,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范畴,保证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从

2009年二次调查城镇汇总数据来看,全国城镇数据中还存在相当比例的“非调查”数据。通过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实现现有汇总数据向实地调查数据的转变。同时,逐渐增加土地利用强度、权属、使用权类型等地籍信息,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逐渐向城镇地籍数据的过度,实现汇总数据越来越准确、全面。

二、2010年度城镇汇总工作任务

根据国土资厅发〔2010〕61号文部署,2010年度城镇汇总工作任务包括三块内容: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编写城镇数据更新汇总报告。其中,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仍是今年汇总工作的核心任务,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为新增加的工作任务。

(一)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2010年数据汇总,要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无必要重新逐图斑地调查,应重点对2009年“非调查”类数据进行更新,对2010年度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进行补充调查。

(二)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

为更好地分析城镇土地利用状况,评价其土地开发利用的潜力,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需要,2010年度增设了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任务。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至5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应包含省会城市在内),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典型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强度调查。调查城镇总面积、各类土地利用面积、建筑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计算城镇综合容积率、城镇建筑密度。同时,典型城镇依据调查确定的土地性质填写《典型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需要明确的是,典型城镇汇总范围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以上城镇,建制镇总面积应与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中的总面积一致。

(三)编写城镇数据更新汇总报告

以省(区、市)为单位,编写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同时,编写典型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分析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利用潜力及发展方向等。

三、2010年度城镇汇总工作程序

今年的汇总工作程序与2009年一样,采用统一的汇总软件,以县为单位,以建制镇(街道)为基本汇总单元,逐级汇总,省级汇总数据通过专用网络上报。汇总范围包括所有的城市和建制镇。其中各地的城市、建制镇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核定后的城市(201)、建制镇(202)图斑的范围确定。即以农村土地调查中(201)、(202)面积之和作为本次城镇数据汇总的控制面积。

为确保汇总成果真实、准确,各级数据统计汇总中应建立质量检查制度,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接收上报的下级汇总数据严格把关,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全国汇总中,部将组织开展核查和事后质量评价工作。数据审查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软件审查功能(逻辑性审查、合理性审查),重点对空闲地、控制面积等进行审查。

四、2010年度城镇汇总要求

以2010年12月31日作为调查和数据更新汇总的时点,2011年1月20日至25日,以省为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报省级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成果。

对城市、建制镇的认定要严格依据二次调查中的认定标准。同时,要求城镇数据汇总与二次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数据一致。

城镇汇总地类仍采用二次调查中的部分地类原则,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8个一级类,33个二级类。

建制镇、县、市、省各级分别按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汇总表》的填报要求进行填报,要求分别统计汇总出城市(201)、建制镇(202)的总面积及分类面积,“备注栏”中要求填写本次城镇汇总数据来源方式(实际调查、土地登记、内业判读、抽样、推算),同时,填报2010年度变更调查核定后的城市、建制镇图斑汇总面积,以此检核城镇汇总范围的合理性。

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方案(现状)

漳平市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方案(现状) 编制单位:厦门集恩图造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编写者:王巧晖 时间:2013.12.12

一.项目概况 (3) 二.准备工作 (3) (一)总体控制 (3) (二)资料及设备准备 (3) (三)制作漳平市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 (4) 三. 调查内容与方法 (4) (一)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 (5) (二)开展耕地现状变化调查。 (6) (三)开展其他现状变化调查。 (8) (四)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 (8) 四.有关问题说明 (9) (一)建设用地变更原则 (9) (二)建设用地认定原则 (9) (三)2012年度卫片执法变更原则 (10) (四)灾毁及荒废耕地变更原则 (10) 五.基本农田情况调查 (10) 六.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10) (一)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 (10) (二)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 (11) (三)2013年度数据库变更有关问题说明。 (11)

一.项目概况 为准确掌握2013年度漳平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国土部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利用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在漳平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编写本技术方案。 二.准备工作 (一)总体控制 漳平市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经国家确认的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2013年度界线调整形成的各级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和各地类面积,作为2013年度变更调查的基础及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单元,不得随意更改。2013年度内漳平市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将调整后的控制界线、控制面积、涉及界线调整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上报国土部进行备案。 (二)资料及设备准备 漳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准备调查所需的有关设备。 资料主要包括: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2013年度新增建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遥感变化监测 流程

多时相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监测研究 方法及数据选取 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它处于地圈-生物圈-大气圈相互作用的界面,是各种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最为活跃的场所。地球表层系统最突出的景观标志就是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 Land Use and Land Cover)。由于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与人类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而人类活动正以空前的速度、幅度和空前规模改变着陆地环境。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引起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变化是全球环境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地球表面科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因此,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动态监测(Land Use and Land Cover Monitoring)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也是当前全球变化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多时相遥感数据分析地表变化过程需要进行一系列图像处理工作,大致包括:一、数据源选择,二、几何配准处理,三、辐射处理与归一化,四、变化监测算法及应用等。 一、遥感数据源的选取 不同遥感系统的时间分辨率、空间分辨率、光谱分辨率和辐射分辨率不同,选择合适的遥感数据是变化监测能否成功的前提。因此,在变化监测之前需要对监测区域内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监测对象的空间分布特点、光谱特性及时相变化的情况,目的是为分析任务选择合适的遥感数据。同时,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用于变化监测的图像最好是由同一个遥感系统获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无法获得同一种遥感系统在不同时段的数据,则需要选择俯视角与光谱波段相近的遥感系统数据。 1时间分辨率 这里需要根据监测对象的时相变化特点来确定遥感监测的频率,如需要一年一次、一季度一次还是一月一次等。同时,在选择多时相遥感数据进行变化监测时需要考虑两个时间条件。首先,应当尽可能选择用每天同一时刻或者相近时间的遥感图像,以消除因太阳高度角不同引起的图像反射特性差异;其次,应尽可能选用年间同一季节,甚至同一日期的遥感数据,以消除因季节性太阳高度角不同和植物物候差异的影响。 2空间分辨率 首先要考虑监测对象的空间尺度及空间变异的情况,以确定其对于遥感数据的空间分辨率的要求。变化监测还要求保证不同时段遥感图像之间的精确配准。因此,最好是采用具有相同瞬时视场(IFOV)的遥感数据,如具有同样空间分辨率的TM图像之间就比较容易配准在一起。当然也可以使用不同瞬时视场遥感系统获取的数据,如某一日期的TM图像(30m ×30m)与另一日期的SPOT图像(20m×20m),来进行变化监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一个最小制图单元20m×20m,并对这两个图像数据重采样使之具有一致的像元大小。 一些遥感系统按不同的视场角拍摄地面图像,如SPOT的视场角能达到±27°,在变化监测中如果简单采用俯视角明显不同的两幅遥感图像,就有可能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例如,对一个林区,不均匀地分布着一些大树,以观测天顶角0°拍摄的SPOT图像是直接从上向下观测到树冠顶,而对于一幅以20°观测角拍摄的SPOT图像所记录的是树冠侧面的光谱反射信息。因此,在变化监测分析中必须考虑到所用遥感图像观测角度的影响,而且应当尽可能采用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俯视角的数据。 3光谱分辨率 应当根据监测对象的类型与相应的光谱特性选择合适的遥感数据类型及相应波段。变化监测分析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如果在两个不同时段之间瞬时视场内地面物质发生了变化,则不同时段图像对应像元的光谱响应也就会存在差别。所选择的遥感系统的光谱分辨率应当足

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

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从2010 年度开始,为了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新机制、新方法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省级核查任务工作是为了保障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保证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及时更新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全省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申报了2017 年省财政厅拨款的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投资金额258 万元。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项目绩效评价。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据“绩效导向,突出结果”的评价思路,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绩效评价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小组,经过查阅资料、不断研究完善等过程,制定了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共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及25项三级指标。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综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17 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 分,评分等级优秀。总体上达到了专项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准确掌握2017 年度江西省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省土地调查数据,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开展了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级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负责全省工作进度、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承担单位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是省厅内设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地籍管理、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调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和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区)地籍工作。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推荐word版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第二篇: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a4 ?第三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 ?第四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 ?第五篇: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 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 “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 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保密协议(免费)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保密协议 为加强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涉密资料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书,成果内容为《2020年度耕地质量更新监测评价项目》使用。 一、本协议书所述“使用方”为使用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的单位。 二、本协议所述“保密资料”包括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包括增量包(UPD格式),GLSJK.hdf、各种汇总表格等。 三、使用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使用方为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者。使用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

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监测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保密资料在使用方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使用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责任,视情节报请上级有关机关批示处理。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分别由河北市国土资源局香河分局、使用方存档备查。 年月日使用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构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新机制新方法

构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新机制新方法 —— 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部署培训专题 2010年10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前不久,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部署培训会。全国部署培训会有关专家授课的内容,经整理在本版刊登,供各地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时参考。 2010年度全国土地遥感监测工作介绍 2010年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结束后的第一年,是按照新机制,采用新方法,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的开局之年。当前调查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如何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保持下去,国家及时准确地掌握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为主的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一、遥感监测工作基本思路 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创建新机制、采用新手段、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查清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坚实基础”的要求,部地籍司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的任务和需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采取“国家组织遥感监测,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国家进行核查”的最新组织模式开展年度调查和监测工作,并组织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总体方案》。其中,国家组织的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全国范围全覆盖的遥感前后时相影像对比,对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充分发挥遥感监测直观优势,最大程度地为地方变更调查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撑,同时也最大程度地满足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的需要。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总体方案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实施方案》。为做好遥感监测任务的实施,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又进一步编制了《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任务技术方案》和《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任务监理细则》。 2010年全国土地遥感监测工作,通过采购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高程数据等控制资料为基础,以区县为单位,制作覆盖全国的最新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09年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叠加分析,监测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将最新遥感影像和监测信息及时下发给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变更调查成果核查,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提供基础资料。 二、遥感监测分区及使用数据情况 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变化特点、管理需要,以及遥感资料的保障能力,将全国划分为四类遥感监测工作区。各区分布及使用数据源情况如下: 一类区面积约58万平方公里,包括全国155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市辖区,及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QuickBird和WorldView等遥感数据。 二类区面积约162万平方公里,包括除一类区外的50万人口以上城市所辖县(市)。使用2.5米分辨率左右的SPOT5和P5等遥感数据。 三类区面积约554万平方公里,包括除一、二类区外的中、东部地区以及西部重点区县。使用5米分辨率左右的RapidEye、北京一号等原始遥感数据。其中,部分区域需要RapidEye与遥感二号融合数据。

怎样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公报 1 / 33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 概述 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履行“爱护资源、保障进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增强保障和促进科学进展的能力,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平衡较快进展提供资源保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提高国土资源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创新国土资源治理制度,积极服务“一带两圈”建设。 ◆简化内部审批程序,积极改进服务方式。 ◆优化规划打算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建设用地需求。 ◆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土地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矿业权核查等项工作,夯实国土资源治理基础。 ◆接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矿产资源

整合。 ◆切实加强地质灾难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 ◆建立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资源权益。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3 / 33

1、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现状 依照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8年全省要紧地类面积为: 与2007年相比,耕地净增加1.15万亩;园地净减少2.61万亩;其他农用地净减少 1.40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12.34万亩;交通用地净增加2.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0.36万亩;未利用土地净减少7.23万亩;其他土地净减少1.62

万亩。 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 ◆耕地爱护 2008年全省耕地总量6996.18万亩,与2007年相比呈增长态势。 2001年-2008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变化(单位:万亩) 5 / 33

江西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

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从2010年度开始,为了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新机制、新方法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 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省级核查任务工作 是为了保障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保证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及时更新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全省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申报了2017年省财政厅拨款的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投资金额258万元。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项目绩效评价。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据“绩效导向,突出结果”的评价思路,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绩效评价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家组

成绩效评价小组,经过查阅资料、不断研究完善等过程,制定了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共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及25项三级指标。 综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评分等级优秀。总体上达到了专项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准确掌握2017年度江西省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省土地调查数据,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开展了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级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负责全省工作进度、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承担单位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是省厅内设职能处室,主要职

最新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第二篇: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a4第三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第四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第五篇: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202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 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 “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 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加之农业结构调整频繁,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9240万亩,由2000年10月底的19.24亿亩减至2005年10月底的18.31亿亩,年均净减少耕地1848万亩。这是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公布的最新数据。 该报告显示,这5年间,我国建设占用耕地1641万亩,灾毁耕地381万亩,生态退耕806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93万亩,共计减 少耕地11380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4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年均净减少1848万亩。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经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三、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五、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七、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相关司局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部专题会议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点

全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预案

附件: 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掌握2010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

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满足土地管理日常业务的现实需求,实现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土地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任务 (一)遥感监测。 国家统一采购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组织加工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09年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正射影像图叠加分析,提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将2010年遥感正射影像和监测图斑等信息,分期分批分发地方,为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二)土地变更调查。 各地利用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情况,以201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全面查清2010年度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等变化情况;结合当前新

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 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及时客观掌握20x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内容 依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以20xx 年xx月31日为统一时点,分三个时段,全面查清20xx年度内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实核定实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今年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以下内容: (一)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重点查清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包括本年度“以租代征”)。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将用地范围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今年只调查当年土地变化情况,历年漏变更数据和更新调查数据,一律不得纳入今年变更流量中,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一并处理。 (二)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重点查清20xx年度实际耕地增加和减少的变化情况,包括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以及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补充的耕地情况。 (三)全面查清灾区土地变化情况。针对我国局部地区遭受地震灾害的特点,重点查清因地震造成耕地变更为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灭失等情况,查清灾区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临时占用耕地、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状况,并实地调查各类用地变更的面积、分布等。 三、步骤与要求 变更调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1。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相关资料,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2)。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上图。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查清本年度实地变化情况,将变化图斑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1.土地利用地类和权属变化状况。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1.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概念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9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99号)的要求,XX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指在土地详查成果基础上,依据土地调查的有关技术规程和规定,参考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图件、数据等有关资料,并借助遥感影像图等现势性较强的数据资料,启用最新的国家勘界成果,采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按照不小于详查的调查比例尺度,对调查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一次全新的实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和所有权状况,在此基础上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这是对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更新的调查。 1.2.目标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新任务,通过使用现代测绘、卫星遥感、GIS、GPS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速度、减轻调查强度,客观、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现

状及其动态变化状况,提高国土资源调查的科技水平,保持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和数据的现势性,全面更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准确摸清XX县土地资源家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等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提供基础。本次更新调查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通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构成和分布,实现土地利用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建立或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奠定基础。 2、通过土地更新调查真正实现新旧土地分类的转换,使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都统一到新分类中去,发挥土地分类在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中的作用。 3、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基础数据。 1.3.更新调查范围及地理概况 1、更新调查面积 XX县面积约3125.39平方公里,辖XX个乡;XX个国营农场。涉及1∶10000国际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53幅。 2、地理概况 XX县地处长江中游平原南端,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南依长江,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临湘县一衣带水;北枕汉水支流东荆河,与仙桃、潜江市隔河相望;东滨洪湖,与洪湖市共水同渔;西搀荆沙,

(仅供参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说明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 遥感监测成果说明 1 . 遥感监测任务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DOM影像图为基础底图,高程数据等控制资料为基础,以区县为单位,使用2019年采集的最新遥感数据制作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通过套合、对比2019年遥感监测影像图与三调影像图,提取两期影像上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拆除图斑。 2. 成果内容 以县级辖区为单位,以文件夹形式管理阶段遥感监测成果。内容、命名与格式见下表: 表1 统一时点遥感监测信息管理文件夹内容、命名与格式 注:1.没有围填海造地图斑的监测区无填海造地图层文件。 2. 监测区遥感数据分批次下发,批次成果后时相DOM仅包括沿镶嵌线或接边线 裁切后的该批次新影像,镶嵌块信息文件为该批次更新后全辖区完整文件。 3. 镶嵌块信息 镶嵌块信息全部在属性表内体现,包括对应影像文件名称、数据源、时相等。详见下表:

表2 镶嵌块信息文件属性结构 4.监测图斑属性 监测图斑属性表结构如表3所示。 表3 监测图斑属性表结构

5. 图斑类型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实际需求,以及尽可能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统一时点阶段遥感监测图斑提取类型及说明如下,填海造地图层单独存储。 第一类:前时相影像有植被覆盖或明显非建设痕迹,后时相影像有明显建设特征(如地基、建筑物、构筑物、广场、公园等)。根据影像特征再细分为ABCDEF 六个二级类。 A类指可确定为住宅小区、工厂、别墅、高层建筑、集中建设的大规模农村居民点、学校、运动场、机场、大型游乐场度假村等大型建设项目及可确定为以上用地类型的建设地基。 B类指不能明确归为A类的建筑或建设项目,具有或疑似彩钢特征的建设项目,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以及已建项目内部新建或扩建的附属绿地、广场、停车场)。 C类指内陆地区大型水工建筑、港口码头、堤坝等。 D类指非建设用地附属的独立广场、停车场、露天货站、驾校等以地面硬化为主的用地; E类指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F类指简易的疑似设施农用地或简易临时建筑。 第二类:前时相影像有植被覆盖或明显非建设痕迹,后时相影像有明显建设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为保持土地利用调查资料的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所有权属、位置、数量的变更调查。技术方法与前述方法一致。 1.资料准备 这时候要准备的主要资料包括: 原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图、各种文件资料;近期的航空摄影像片、正射像片等; 初始和日常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资料; 土地复垦资料、土地开发资料、土地征用资料和土地整理资料等 2.变更调查的技术流程。 摄影测量技术、gis技术、gps动态定位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土地管理技术增添了新的技术手段。gps动态定位技术的飞速发展导致了gps辅助航空摄影测量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借用已有的gis平台和数字摄影测量技术,开发和建立土地信息方面的关系系统不 第四章土地等级调查概述 第一节概述 1.土地的质量与性状 土地质量总是与土地用途相关联的,其适宜的用途受土地本身的性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土地性状据。土地评价,如土地开发和利用的评价、土地生产潜力的评价、土地等级的评价,都必须以土地性状为基础。 土地性状指标,通常是土地的一些可度量或可测定的属性。总地来看,土地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包括土壤、地形、地貌、水文、植被、气候等因素; 社会属性包括土地利用的现状、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单位面积产量、城市设施、环境优劣度等因素。 2.土地等级评价 土地等级是反映土地质量与价值的重要标志。 土地等级评价,又叫土地分等定级,是指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工作。 按城乡土地的特点不同,土地分等定级可分为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两种类型。

九原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九原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文件 采购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九原区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九原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 ?准备工作。内业预处理,叠加土地利用、规划及基本农田,进行外业前数据分析汇总,遥感监测数据整理、土地开发复垦数据整理、土地审批数据整理、外业调查底图制作。 ?外业调查。进行外业调查,包括变更外业调查工程制作、拍照取证、表格填写、外业调查技术指导等。 ?图斑定性与核查。逐图斑进行图斑定性,并结合遥感影像进行合理性核查判别。 ?地类调整。按照灾毁数量及位置,指导进行外业实地调查拍照,结合遥感影像进行分析、上报材料制作等。 ?外业后数据处理。外业调查成果整理;遥感监测数据整理;图形拓扑处理;数据属性完善。 ?地方复核。结合影像和地方准备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要求,逐图斑进行核查,确保符合国家变更调查方案和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数据整理;外业实地复核;数据库更新。 ?成果整理。数据汇总,报告编写,成果整理。 采用单一采购说明: 1、按照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局自行落实调查队伍”。我区参考近五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2012年-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均是由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卫片执法工作也是由该公司承担,该公司全面掌握我区土地现状、基本农田等多方面资料,选择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单位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能够有效保障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准确性、可行性和便捷操作性。并且保证所有成果保质、保量和按时提交。 2、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是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首批全国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同时拥有甲级测绘资质、北京信用企业资质,通过了ISO9001体系认证。公司承揽很多大型项目包括:全国“一张图”建设、石家庄

年度XX土地变更调查合同

合同编号:2016—2016年度合同 项目发包单位: 项承揽担单位: 年月日

项目发包单位(甲方): 项承揽担单位(乙方): 合同编号:2016 - ;签定时间:2016年11月21日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乙级;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范围: 2016年度变更调查范围为XX市XX区行政辖区范围内2016年度国家下发监测图斑。 第二条土地变更调查内容: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XX国土厅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合同经费 1、取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2、困难类别按Ⅱ计算。 3、经双方协商,本次变更调查工作包干总经费为:¥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协助乙方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技术人员应全力配合乙方在变更调查工作中相关业务及技术协调工作。 4、甲方保证变更调查经费按时到位,以保证土地调查的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部门,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县

级自检合格后,及时上交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业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要求确保变更调查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底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成果数据库应用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变更调查完成工期 土地变更调查全部成果应于前交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变更调查完工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自检,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成的变更调查项目进行自检,并出据变更调查成果自检报告,向上级变更调查管理单位(部门)提出预检申请。 对乙方所提供的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变更调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使用: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乙方不得复制、丢失或涂改甲方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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