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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突出解决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审批问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农村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6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宁政〔2015〕7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2018〕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一)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

1.完善村镇规划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编制要求,抓紧编制镇乡规划,及时对编制时间较长、内容明显滞后的乡(镇)、村各项规划进行修编,并做好城乡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多规合一”实用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乡规划修编时,结合上位规划要求,进一步划定农村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禁建区内不得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限建区内属于危房的,允许利用原宅基地或闲置宅基地改建或新建住宅;适建区内村民可改建或扩建、新建住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农村村民建房。

2.自然村村民建房规划引导。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内无法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自然村,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村民的建房需求,依照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自然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划定农村村民建房点,报蕉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结合“两违”综合治理,推动村庄整治,引导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城镇、中心村集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加强重点区域和地段的规划管控

1.强化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规划管控。属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执行。在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保护规划执行。

2.强化省、市级试点小城镇的规划管控。属省、市级试点小城镇已确定的重要节点、启动区及主要街道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主要街道综合整治审批的方案执行。

3.强化水源涵养地的规划管控。属河道、湖泊、江河入海口、水库库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的,应禁止在其管理、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4.强化文化保护地的规划管控。属历史文化古迹、遗址、场所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的,应禁止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5.强化禁止开发区域的规划管控。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特殊管控区,应禁止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三)引导村民科学使用建设用地

1.优先使用旧宅基地建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坚持“一户一宅”和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旧宅基地,合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在保障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农村村民用地总量,优先安排无房户、危房户和火烧房户,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对于因灾后重建等原因得到妥善安置的农村村民,其原有旧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回。

2.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即3人以下每户80㎡,4-5人每户100㎡,6人以上每户120㎡,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利用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设村民住宅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的用地面积。城市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引导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相关标准,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

3.积极引导农村村民集中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住宅小区:

(1)因国家、集体建设拆迁安置需要集中建设住宅的;

(2)农村土地整理涉及村民新建住宅的;

(3)灾后集中统一建设的;

(5)实施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统一建设的。

(四)加强村民住宅外立面及房屋顶建筑风貌管控

1.规范村民住宅外立面建设。村民住宅外立面应以“灰、白、黑”为主基色调,充分提炼蕉城地域特色建筑元素。

2.规范房屋顶建筑风貌的管控引导。引导村民住宅屋面形式采用歇山顶、硬山顶、悬山顶等传统屋面形式,坡屋面的平面形式宜为L形、U形等形状覆盖,规范建筑风貌管控。

住宅外立面及混凝土坡屋面作为发放建房审批强制前置条件。

二、区域和事项

(一)强化管理区域

按照加强重点区域和地段的规划管控的原则要求,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委托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规划管理的区域划分:

1.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外:蕉城区所辖乡镇共8个,包括八都镇(不含纳入宁德城市总体规划的村庄)、九都镇、霍童镇、赤溪镇、洋中镇、洪口乡、石后乡、虎贝镇。

2.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内非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行政村共12个,包括:八都镇(4个),南冈村、韩丹村、半山村、林洋头村;飞鸾镇(8个),岚口村、梧埕村、连顺村、亭里村、沈洋村、新岩村、澳坪村、陈家洋村。

3、宁德市规划区内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村村民,属于危旧房D级或受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的房屋参照上述管理区域由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上述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

(二)规划管理事项

1.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外蕉城区所辖的8个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乡镇规划区及镇(乡)域农村的农村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批后管理工作,并将材料报备区自然资源局。

2.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内非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12个行政村,由村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定村庄范围内符合城市、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批后管理工作,并将材料报备区自然资源局。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予以审批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1)农村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

(2)属于成片住宅小区(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农村村民住宅项目;

(3)符合镇乡、村庄规划的零星农村村民个人住宅建设。

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管理步骤、程序和职能分工内容

(一)基本审批步骤

符合城乡规划的农村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基本审批步骤为:

个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批〉报备区自然资源局

(二)具体审批程序

1、属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外蕉城区所辖乡镇的农村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和符合镇乡、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上述基本审批步骤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属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外蕉城区所辖乡镇的成片住宅小区(不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成片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参照上述基本步骤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成片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程序:由组织集中建房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的建设方案,先后通过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村民委员会初审、区自然资源局审查、蕉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属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内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非集中建设区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村庄建设规划(或村民住宅修建性详细规划)参照上述基本步骤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庄建设规划(或村民住宅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或村民住宅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自然资源局审查,报蕉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批管理职能分工内容

1、个人申请(1)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②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的;

③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拆迁安置的;

④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⑤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和受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受损严重的房屋等需要拆除重建的;

⑥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现有宅基地面积虽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的;

②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超过60㎡的;

③年龄未满18周岁的;

④不符合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⑤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⑥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

(3)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持村委会审查意见和下列材料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①《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一式5份;

②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④属危房改建的,应提供原住宅权属证明以及危房鉴定部门或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⑤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⑥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图,或者选用标准通用图。

2、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根据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无误后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由村委会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中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情况、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和拟批准宅基地情况,并负责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3、乡镇审批

(1)实地审核。整合自然资源、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和农业农村等人员组成,设立农村村民建房办事窗口。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后,由农村村民建房办事窗口组织派技术人员到实地踏勘,对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房屋建设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事项进行审核,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出具红线图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村民个人申请住宅建设办理用地审批方面,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属于新建、扩建的,村民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统一行文上报区政府审批。

(2)依图依面积审批。村民建房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或者选用区住建局编印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按规定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

(3)批后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批后监督检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工前验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以及审批后的施工安全巡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建房户应与受委托施工企业或农村工匠签定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后,方可组织施工。

4、报备自然资源局(1)统一编号与材料报备。由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的受理和审批情况,指定人员到区自然资源局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空白证件并统一编号,同时办理相关证件材料报备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强化档案管理。各有关乡镇应建立审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制度,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并按时归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报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3)组织培训指导。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乡镇委托审批事项的指导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和指导。住建部门要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录,无偿提供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编制施工质量安全须知和事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几不准”形式印发给建房户和工匠队伍。

四、监督和管理

(一)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整合乡、村干部力量,建立联合巡查或交叉轮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由蕉城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未经许可进行建设的,责令停

止;未按照许可面积要求进行建设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并撤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到各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抄送蕉城区人民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

(二)强化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编制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或立面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科学制定、规范施行“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激励政策;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指导推动“两规”衔接,落实农民建房农用地转用指标安排,指导监督规划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

(三)考核惩戒。对乡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住建、农业等职能部门未能履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职责,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限内审批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宁德市总体规划2009-2030修编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草案)公告 2011-11-22 08:14:29 来源:闽东日报评论:(0)条评论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由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宁德市城乡规划局承担。2011年7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审查,现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草案)经宁德规划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1060410.html,)予以公告。公示时间:11月22日-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发邮件至ndghj@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1060410.html,或书面寄至宁德市城乡规划局技术科收(宁德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5楼,邮编:352100,联系电话:2928266、2938533;传真:2933665)。 附: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草案)主要内容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蕉城区(七都镇、八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三都镇、飞鸾镇、城南镇、蕉南街办、蕉北街办)、福安市(下白石镇、湾坞镇、溪尾镇、坂中畲族乡、城阳乡、溪柄镇、溪潭镇、甘棠镇、赛岐镇)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沙江镇、溪南镇、牙城镇、水门畲族乡、三沙镇、松港街办、松城街办)3个县(市、区)的7个街道办事处、22个乡镇以及东侨开发区。规划区范围以乡镇行政边界和自然山体的山脊线共同构成,总面积1777平方公里(不含海域)。 二、城市性质 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沿海重要港口枢纽,能源和临港产业基地,绿色宜居海湾新城。 三、城市规模 (一)城市人口规模 预测2015年中心城常住城镇人口约49万人,2020年为71万人,2030年为100万人。其中: 1、主城区:常住城镇人口2015年39万人,2020年为55万人,2030年71万人。 2、白马城区:常住城镇人口2015年5万人,2020年7万人,2030年10万人。 3、海西宁德工业区:常住城镇人口2015年5万人,2020年9万人,2030年18万人。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精选】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2006-2010) 壹、引言 编制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目的,主要在于在蕉城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树立发展生态经济的战略思想,确立发展生态经济的基本目标,理清发展生态经济的基本思路,明确发展生态经济的基本方向和重点,持续、有序、高效地推进生态经济建设进程,并由此带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编制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依据可持续发展思想。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在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基础上来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资源等方面。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是指满足人类需求能力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扩大,包括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结构的改善;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指控制人口和实现人的发展以及解决贫富分化问题,包括建立和谐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指保护生物和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对环境的保护和改良,特别包括减少环境污染、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指自然资源基础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包括资源节约利用。 编制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依据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最核心的是要在统筹基础上,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同步。一味强调经济建设或一味强调生态建设,都是不可持续的。 编制蕉城区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依据国家、福建省、宁德市及蕉城区的相关规划,主要包括:《福建省“十一五”

规划纲要》、《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宁德市蕉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等。并参照蕉城区的相关规划,如《宁德市蕉城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年—2015年)》、《蕉城区林业局“十一五”及2020年发展规划》、《宁德市水利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宁德市蕉城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汇总表》等。 贰、生态经济发展的基础 生态经济的发展,须建立在一定的资源、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基础之上。蕉城发展生态经济,既有其有利的因素,也有其不利的方面。因地制宜、扬长避短,节约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生态,改进环境质量,是发展生态经济的根本出路。 (一)地理位置 蕉城区地处福建东北部,位于东经119°08′-119°51′,北纬26°31′-26°58′之间,东郊福安、霞浦,南接罗源,西连古田、屏南,北界周宁。海域与福安、霞浦、罗源交界。境内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70公里,疆域总面积1768.12平方公里。 全区辖10镇、4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262个农业行政村和15个渔业村。 (二)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蕉城区处于我国东南沿海北东向火山岩带上,晚侏罗世—早白垩世火山活动频繁,以中生代的上侏罗系南园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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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游艇产业规划

宁德市蕉城区游艇产业规划 宁德市蕉城区区委、区政府 2011年12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机遇和基础 ................................................................ 一、发展机遇 .......................................................................... 二、发展基础 .......................................................................... 第二章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 二、发展目标 .......................................................................... 三、基本原则 .......................................................................... 四、发展重点 .......................................................................... 第三章产业布局 ...................................................................... 一、游艇制造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游艇消费服务业..................................................................... 三、游艇码头和旅游配套项目.............................................................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推进游艇产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完善游艇产业投融资机制............................................................. 三、加强游艇产业的开放与合作........................................................... 四、培育和引进游艇产业人才............................................................. 五、游艇规划组织实施................................................................... 蕉城区游艇产业项目表 ................................................................... 附件一:有关游艇的概念 ................................................................. 附件二:游艇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德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海峡西岸发展战略的要求,实施城乡规划法,理顺规划事权结构,应对区域交通设施布局的要求,发挥海峡西岸东北翼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作用,结合宁德市的实际情况,编制《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生态、社会、经济高效和谐发展。 (2)依托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宁德与海西、宁德与台湾的合作,提升宁德在区域中的地位。 (3)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优化公共设施布局,传承历史文脉,凸显山海格局,建设经济发达、和谐宜居、特色鲜明的海滨新城。 (4)采用城乡统筹、集中发展模式,实现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环湾城市和主城区。 第3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09—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09-2015 年,中期为 2016-2020 年,远期为 2021-2030 年,远景为 2030 年以后。 第4条规划层次与范围 (1)市域 范围为宁德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 13452 平方公里。 (2)规划区(环湾城市) 本次规划区范围总面积 1777 平方公里(不含海域)。包括蕉城区(七都镇、八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三都镇、飞鸾镇、城南镇、蕉南街办、蕉北街办)、福安市(下白石镇、湾坞镇、溪尾镇、坂中畲族乡、城阳乡、溪柄镇、溪潭镇、甘棠镇、赛岐镇)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沙江镇、溪南镇、牙城镇、水门畲族乡、三沙镇、松港街办、松城街办)3 个区县市的 7 个街道办事处、22 个乡镇以及东侨开发区。 规划区范围以乡镇行政边界和自然山体的山脊线共同构成。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总面积为 999 平方公里(不含海域)。包括蕉城区(七都镇、八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三都镇、飞鸾镇、城南镇、蕉南街办、蕉北街办)、福安市(下白石镇、湾坞镇、溪尾镇)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沙江镇、溪南镇)三个区县市的 2 个街道办事处、13 个乡镇以及东侨开发区。中心城区范围南、北面以乡镇界线为界,其余范围以山脊线及温福铁路为界。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5条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对接长三角前沿区域、对台交流合作重要平台、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南沿海重要港口枢纽、海西特色文化和生态旅游基地、绿色宜居海湾新城。第6条总体发展策略 (1)对接区域,融入海西主动对接长三角、大福州等经济圈,积极拓展对江西等内陆省市的影响力;全面参与海西经济区城镇群的构建,主动承接台湾等地区产业转移,在港口、能源、临港工业等方面协同发展。 (2)环湾整合,集中发展整合环三都澳地区,将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以及福安、霞浦的部分地区整合为环湾城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3)彰显山海,生态宜居传承山海格局,优化生态环境,创建特色鲜明、绿色宜居的滨海城市。

福建宁德房产市场调研报告

宁德,福建的东北部,正朝着闽东中心、中等的滨海港口城市方向发展。为此,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旧城改造和城区扩建。 在此大势下,几十亩、一二百亩房地产大盘项目竞相而上,一片繁荣景象。但风险与机会共存,在市场繁荣的后面必将隐藏着什么……… 宁德房市场概述与“中国红”项目行销之分析 宁德地区,俗称闽东,位于福建省东北部。闽东,北接改革开放以来异军突起的浙江温州地区,南临福建繁荣地带的闽东南地区,隔海即是宝岛台湾,是典型的山海城市。 宁德下辖福安、福鼎、霞浦、古田、屏南、寿宁、周宁、柘荣等2市6县,总面积13.45万平方公里,人口319.02万人。 2000年11月宁德“撤地改市”,即撤消宁德地区,改设省辖地级市,原宁德市改为蕉城区。 宁德市现有面积1537.2平方公里,区域人口40.55万,其中建成区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12万人。主要经济来自于养殖业和种植业。城区面积狭窄,人口总量不足;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均直接制约着城市的发展。 宁德相关经济指标如下: 99年国内生产总值:202.29亿元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543569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06元 2000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0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860元 99年10月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的宁德市(1998-2020年)城市总

体规划确定宁德市为闽东中心、中等的滨海港口城市,并由此成立了东侨开发区(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具体担负着宁德城市新区的开发与建设。 宁德市远景规划的目标,是把建设区面积扩大到36平方公里以上,居民达到38-50万人,终极城市发展目标为园林式的海滨山水城市和生态城市。 东侨开发区作为宁德市城市发展的主要载体,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设计划分为三个组团六个功能区,具体如下: 1、三个组团: 蕉城新组团即西侧以城东路为界,东侧到高速公路,是宁德市老城区与东兰、金塔组团之间的交汇地带,它的功能是以商业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综合区; 金塔组团位于高速公路以东,东湖以南,功能是高科技工业、金融保险及生活居住为主的综合区; 东兰组团位于高速公路以东,东湖以北,主要以行政办公、文化科教及工业为主的综合区域,占地面积406公顷,分行政办公区、高尚住宅区、大学城、工业园区。 2、六大功能: 商贸住宅区位于开发区西部,毗邻宁德老城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商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行政文教区位于开发区东兰组团,规划面积3.7平方公里,主要用于行政办公、科教文卫等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 旅游休闲区位于开发区中部,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包括三山(塔山、大门山、金蛇山)一水(东湖水域)及周边陆域,主要用于度假、休闲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高新技术工业区位于开发区南部、金塔组团内,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主要发展技术密集型和技术较先进的行业; 高尚住宅区沿东湖两侧,面积为2平方公里,主要于高尚住宅的建设; 工业园区位于开发区东北部,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发展食品、机械、电子、新型建材等行业,远期继续向东北方向延伸,面积扩大到

福鼎市百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福鼎市百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福鼎市百胜新区的城市规划与管理,确保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区位于福鼎城区东南部,规划范围北连潮音岛开发区,南接福鼎工业园双岳项目区,西临桐山溪、天然良港沙埕港,东倚百胜大山。规划建设总用地约为1.9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为4.0-4.5万人。 第四条 本文本是对福鼎市百胜新区的总体建设目标进行控制,包括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形态、交通控制、配套设施、城市设计引导等方面。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和图件同时使用,两者不可分割。对于文本及图件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五条 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为强制性内容。 第六条 百胜新区的功能定位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独具特色的高尚宜居商住片区,福鼎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第七条 百胜新区的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六区”。“一心”指片区商务核心,以(超)高层建筑为主体,与广场及滨水公园相结合,形成百胜新区的地域标志;“两轴”指以百胜大道为横轴、以百胜青水绿带为纵轴形成的十字轴;“六区”指以道路为自然分隔、按城市社区人口管辖规模将用地划分为的六个居住社区,并相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八条 文本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后,具有法律效力,有关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规划严格执行。如因特殊原因需作适当调整时,必须按法定程序提出申请、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报福鼎市人民政府审批及报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 土地使用分类与相容性规定 第九条 本次控规用地分类主要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代号执行,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和增减。详见表1。 表1 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分类和代号一览表

宁德考察报告

宁德经济概况 一、城市概况 宁德市,别称闽东、蕉城,属于福建省,1999年设立地级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开放促开发扶贫综合改革试验区,南连福州,北接浙江,西邻南平,东面与台湾省隔海相望,是福建离“长三角”和日本、韩国最近的中心城市。 全市现辖蕉城区、福安、福鼎2市和霞浦、柘荣、寿宁、古田、屏南、周宁等6县。土地面积1.34万平方公里,人口330万,其中市区蕉城区面积1537平方千米,人口42万。 地形以丘陵山地兼沿海小平原相结合为特点,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4℃~20.2℃。

(一)人口结构、收入及消费水平 1、人口结构 宁德市户籍人口已达330万人,0-14岁人口所占比重为23.8%,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为13.5%。老少比达56.7%,这说明宁德市人口结构老龄化正在加速。外来人口占宁德市常住人口的比重较低,约 2.5%。外出人口比重较大,约占常住人口的24%。(2009年数据) 三大产业的从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如下图所示: 重较低,从侧面说明该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偏低。 2、收入情况 宁德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城市建设发展还比较慢,城镇居民的可 支配收入以及农民的现金收入总体上偏低。2009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仅为15147元,低于厦门(26131元)、泉州(22913元)、福州(20289元),

居福建省末位,比福建省平均水平低44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838元,低于厦门(9153元)、泉州(8563元)、福州(7669元),亦位居福建省末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42元。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消费的需求。 2006-2009年宁德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表 2007-2010年宁德市GDP总值和人均GDP情况表 1、农业 宁德茶叶、水产、食用菌、药材、果蔬、畜牧业等已基本形成基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格局。目前,宁德是全国最大的绿茶种植基地,年产量占全国的9%;最大的大黄鱼养殖基地,年产量占70%;最大的银耳产区,年产量占90%以上。 2、工业 宁德的工业以机电、食品为支柱,化工、医药、建材、船舶为重点。 (1)机电工业 机电工业主要有电机电器、三车配件、医疗保健器械以及电子产品。以福安电机为代表的电机电器工业是闽东工业的支柱产业。福安被誉为“中国电机电器城”。闽东现有电机电器工业企业600多家,从业人员3.5万人,2002年产值40亿元,占全区工业产值的18%。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已形成,有13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电机电器产品中,福建万达、闽东

宁德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宁德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宁德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宁德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宁德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宁德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宁德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宁德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1年宁德市唐程御品项目市场调研报告

探所未知洞所未见

唐程御品宁德地产调研报告 2010年5月18日 福州门玛品牌传播机构

项目背景 ◆唐程御品项目处于宁德东侨开发区区域,本区域属于宁德新开发的片区 ◆地块本身面朝东湖,左依金蛇山,右靠塔山,环境绝佳 ◆主要为板式高层,总体户型以200平米以上大户型为主 ◆在项目外观上强调设计的豪宅感,以欧式(宫殿式)入口大堂、5米的架 空层等凸显这一特质 通过前期我们对项目理解以及与客户的沟通,初步确定以豪宅作为唐程御品的基础项目定位,基于该定位我们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工作——

调研目的 了解地域、竞争、消费者信息 寻找唐程御品的: ◆准确项目定位 ◆总体传播策略 ◆细节设计参考

考虑到豪宅的客户群体主要为高端至顶端的客户,此类客户偏小众化,通过定量分析未必能洞察到客户的真实需求,因此本次在调研方法上以定性调研为主,通过访谈形式收集宁德地产业内人士、宁德当地高端客户、第三方客户(周边居民、宁德大众客户)观点,以楼盘参观+市区广告观察+售楼处走访形式了解竞争对手资料——

楼盘调研表(共计8个楼盘) ◆郦景阳光:◆东湖豪门:◆海滨一号:◆金域兰湾:◆碧海云天:◆三盛海德公园:◆华府豪庭:◆水岸阳光:位于闽东路2号,宁德已入住高端楼盘代表 位于东侨开发区坪塔路与东侨大道交叉处,宁德已入住中高端楼盘代表宁德市福宁北路1号,尚在开发的中高端大盘 宁德市金兰路8号,当地中高端大盘的代表,别墅与板式高层均有 宁德市天湖东路体育中心南侧,普通型高层小盘宁德市镜台山森林公园南侧,别墅型高端楼盘 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新开盘的高端高层楼盘,户型面积较大位于宁德市东兰组团闽东路北侧,中端高层楼盘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8]121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2 【实施日期】2018.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 (宁政办〔2018〕121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明确宁德市蕉城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权限,完善乡镇规划管理体系,解决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审批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居住水平差距,推动乡村发展振兴,进一步提升农村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宁政〔201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具体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一)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 1.完善村镇规划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编制要求,抓紧编制镇乡规划,及时对编制时间较长、内容明显滞后的乡(镇)、村各项规划进行修编,并做好城乡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城乡规划修编时,结合上位规划要求,进一步划定农村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禁建区内不得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限建区内属于危房的,允许利用原宅基地或闲置宅基地改建或新建住宅;适建区内村民可改建或扩建、新建住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农村村民建房。 2.自然村村民建房规划引导。宁德市城市规划区内无法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自然村,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村民的建房需求,依照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

福鼎市总体规划文本02学习资料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关镇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效地指导城镇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不同层次的法定文件与地方文件构成,其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其他则根据不同的内容具有相应的强制性或参考性。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2) 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1.7.13)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6、《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10) (二)行政法规 1、1985.6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2、1992.6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三)部门规章 1、1991.9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1995.9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19948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199311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5、1988.7国家人防委、建设部人防委《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编制办法》 6、1980.8公安部《温福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四)地方法规 1、1992.1《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五)国家标准 1、G福鼎J137-90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G福鼎50180-93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1979.6国家建委、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 4、1993.1CJJ48-92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 5、1992.8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内部发行)》 6、1987.10福鼎GJ99-86国家计委《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7、G福鼎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 8、G福鼎50220-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9、1998.10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10、G福鼎50188-93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 11、JTJ001-97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2、1986.11城建环保部、国家体委《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13、G福鼎3095-96国家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4、G福鼎3838-88国家环保局《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15、G福鼎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6、G福鼎3096-93国家环保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7、CJJ27-8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8、CJJ50-92建设部、水利部《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9、G福鼎50201-94建设部、水利部《防洪标准》 20、CNJ1-82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21、G福鼎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2、SD157-85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水利电力部《城市电力网规范设计导则(试行)》 23、YDJ8-85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24、G福鼎50028-93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5、G福鼎J91-85铁道部《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26、G福鼎J13-86国家计委《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27、G福鼎J14-87国家计委《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六)、规范性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1、《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讨论稿); 2、《福建省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3、《福鼎市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4、《福建省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批准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8.05.31 【发布部门】宁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5.31 【实施日期】2018.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2018年3月31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 第四章路内停车泊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改善停车状况,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之外、面向公众服务的机动车停放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之外、供特定群体停放机动车的场所;路内停车泊位是指在道路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公交车、出租车、货车、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等专业运输车辆及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方便使用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重大问题,组织建设统一的停车诱导信息系统。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审查停车场设计方案; 住建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审查停车场设计方案,做好物业小

福安市城区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汇总

第一章概况 一、福安市概况 福安市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地处鹫峰山脉东南坡,太姥山脉西南部,洞宫山脉东南延伸部分,在东经119°23ˊ-119°52ˊ、北纬26°41ˊ-27°24ˊ之间,南邻三沙湾,西与周宁、宁德交界,东和柘荣、霞浦相邻,北抵寿宁、泰顺,东西宽37公里,南北长80公里,市域总面积1880.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占81.78%,总耕地面积32.78万亩,海岸曲折长度100.04公里。 福安市辖11个镇,7个乡,447个行政村,市政府位于韩阳镇。 二、福安市城镇概况 1、城区(韩阳镇)概况 福安市政府所在地,又称韩阳镇,地处东经119°39ˊ,北纬27°06ˊ,位于交溪中游富春溪畔,居宁德地区中心,是闽东北和浙南地区的物资集散地,历来是闽东区域中心。韩阳镇三面环山,地势北高南低,四面山区呈阶梯状分布,形成向南开口的福安盆地。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夏长冬短,散热力差。极端最高气温曾达43.2摄氏度,是该市高温中心。十年一遇洪水位为20.58米, 二十年一遇洪水位为20.16米,建成区相当部分地区位于二十年一遇洪水淹没区。行政管辖范围18平方公里。至2000年底,该镇总人口为7104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54742人,该镇完成农业总产值2917万元,工业总产值119203万元。 2、赛歧经济开发区(含赛岐镇)概况 地处东经119o401-119o411,北纬26o491-26o581之间,位于福州和温州中点,也是闽东岸线的中点,104国道穿过该区,海陆交通便利,为闽东重镇。该镇为山间河谷海积平原,海拔5-30米。气候属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3摄氏度,全年平均日照1906小时,全年降雨量1549.9毫米,年均相对湿度78%,常年盛行风向南偏东。全镇总面积78.5平方公里。至2000年底,该镇总人口为 52125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 9658人,城市化水平达49.96%,该镇农业总产值15500万元,工业总产值58047万元。 3、甘棠镇概况 甘棠镇位于福安省西南部,东临赛江,与赛江新城隔水相望,西接宁德赤溪镇,北与溪潭镇、赛江新城相比邻,南连下白石镇,是个临江城镇,素有“万亩良田”的美称。交通较便利。该镇主要工业部门以船舶修理行业、建材行业、食品工业(以制茶为主)、水产养殖为主。镇域面积103.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8公里。至2000年底,该镇总人口为4152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5492人,城市化水平达52.18%,该镇农业总产值17503万元,工业总产值25629万元。 4、下白石镇概况 下白石镇地处东经119o411,北纬26o491,位于福安市南部,为山间河谷海积平原。下白石镇距离福安市50公里,距赛岐镇22公里,距甘棠镇15公里,至宁德市63公里。该镇具有良好的港口条件,水深浪小,可建5000-10000吨级码头,现已建成3000吨级杂货码头一座。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均气温19.8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547.9毫米,常年盛行风向为南偏东,频率12.18%。镇域面积150.45平方公里。至2000年底,该镇总人口为4682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0542人,城市化水平达38.8%,该镇农业总产值20552万元,工业总产值12610万元。 5、穆阳畲族经济开发区概况

20100630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宁德市概况 (2)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成效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0)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2) 第一节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12) 第二节经济发展战略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16) 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9) 第一节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基本原则 (19)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20) 第四章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22) 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2) 第二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6) 第三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9) 第四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42)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4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8) 第六章环三都澳区域土地利用 (56) 第一节环三都澳区域现状 (56) 第二节环三都澳区域布局规划 (56)

第三节环三都澳区域用地规模 (60) 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61) 第一节中心城区现状和规模安排 (61) 第二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62) 第三节中心城区布局规划 (63) 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63)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64) 第一节耕地保护工程 (64) 第二节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 (66)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67) 第四节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工程 (68)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 (74)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75) 第三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76) 第四节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76) 第五节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77)

福建省福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说明书

福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年11月 [建]城规编第(021037) 规划说明书

目录 一、城市基本情况 (1) (一)地理位置 (1) (二)自然条件 (1) (三)资源情况 (1) (四)历史沿革 (2) (五)社会经济 (2) (六)城市建设 (2) 二、历次总体规划要点及城市建设实施综合评价 (3) (一)历次城区总体规划 (3) (二)城市规划区内各乡镇总体规划 (3) (三)上一轮总体规划(1994)规划要点与实施评价 (3) (四)本次总体规划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4) 三、规划编制原则与依据 (5) (一)规划编制原则 (5) (二)规划依据 (5) (三)规划指导思想 (5) (四)规划期限、规划区和规划用地范围 (5)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6) (一)现状和问题 (6) (二)发展机遇 (7) (三)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8)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 五、城市性质和规模 (9) (一)城市性质 (9) (二)城市人口规模预测 (10) (三)城市用地规模预测 (16) 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6) (一)城镇发展现状分析 (16) (二)城镇发展方针 (17) (三)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18) (四)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18) (五)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19) (六)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20) (七)港口岸线与海洋功能规划 (24) 七、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30) (一)城市用地适宜性分析 (30) (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 (32) 八、城市总体布局 (33) (一)指导思想 (33) (二)布局要点 (33) (三)总体布局结构 (33) (四)各区布局结构 (33)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问题 (34) 九、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35) (一)建设用地现状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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