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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前427—前347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唯心论哲学家和思想家,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使唯心论哲学体系化的人。他的著作和思想对后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大贵族家庭。据说他的名字源于他的宽额头,他的真实姓名却渐渐被人淡忘了。柏拉图生于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青年时期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接触到当时的各种思潮。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理想国是一种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柏拉图将正义分为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就个人而言,正义意味着理性、激情、欲望的各尽其责,而对于城邦,正义则意味着赋有智慧、勇敢、节制的人们各司其职。另外,他还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个人发展与国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拉图看来,每个人的天性不同,适合从事不同的工作。他认为,理想国中存在三个等级,即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神明在制造统治者时加入了黄金,在辅助者身上加入了白银,在生产者身上加入了铜和铁。虽然每个人的天性不同,但是由于“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而每一个人又有多种需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个等级就结合起来,组成了城邦。这三个等级必须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城

邦统治者,应是哲学家,是具有知识、有能力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的人;统治者的辅助者,也就是城邦护卫者,他们是被选拔出来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军人;生产者,如工匠、农夫、商人等。当城邦里的这三种人各司其职,各当其分之时,城邦就被认为是正义的。如果一个生产者企图爬升至护卫者等级,而护卫者想进入统治者的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位置,或者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的任务,这样必然就会给城邦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这些都是非正义之举。当然,柏拉图考虑的不是城邦某一个等级的利益,而是城邦整体的利益,每个等级都是为了城邦利益而履行职责,是城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如果城邦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和谐相处,团结友爱,“整个国家将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对城邦来说,这无疑也是最大的善。

柏拉图在考察完城邦正义后,又考察了个人正义。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个人灵魂的最佳状态。在他看来,灵魂包含有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它们又分别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德性相对应。他还进一步认为,理性造就出智慧,属于为城邦整体利益谋划的统治者,所以它在个人灵魂中起主导作用。激情是唤起勇气的部分,属于城邦中的辅助者,能够使之勇敢地辅佐、协助统治者。欲望是人们感受爱、恨、饥、渴等本能的情感,属于生产者。其中,理性与激情是人性中善的部分,而欲望则是人类灵魂中恶的部分。欲望的满足会使人快乐,但强烈的欲望会使人变得邪恶,因此,人们必

须借助理性和激情的力量引导欲望,使欲望得到一定的节制。总之,公民个人的正义就是合理地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真正安排好自己的事情。在本质上,柏拉图的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如出一辙,强调个人灵魂的和谐共生。在灵魂的三个组成部分里,理性在价值层面上无疑是居于第一位的,而欲望则处于最低层次。

柏拉图的正义观是将国家和公民个人的正义统一为一体的。个人和城邦只是在数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个人无非就是缩小了的城邦,而城邦就是放大了的个人。⑧所以,在个人正义和城邦正义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认为,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可能单独存在和实现。没有国家的正义,个人正义便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的正义,国家也不可能实现正义。因而,它们的实现是统一的,是互为前提的。个人和国家统一的基础是国家,国家与国家的正义是至高无上的。在柏拉图看来,建立理想国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国家的正义。在“理想国”的三个阶层中,每个阶层都各自履行着正义国家的专项职能,共同实现国家的伦理目标,各个阶层中的个人任务就是要去实现国家的正义,达成国家至善的目的。国家是由个体组成的,国家的正义是通过个人正义体现出来的。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只要统治者能够按照最高的理性去行事,能够做到励精图治,管理好国家,他就是在推行正义;只要军人能够保持勇敢、忠诚,竭尽全力地捍卫国家威严和秩序,他就是在维护正义;只要生产者能够辛勤劳作,为统治者和护卫者服务,他就是在遵守正义。只要城邦中的三种人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城邦就有了正义,社会便有了秩序,国家

便能够达到长治久安。

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幸福也是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国家作为由单个公民组成的共同体,是人们因共同的利益和相互的需要而结合在一起的。如果公民都从自己的个人利益出发,想尽办法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话,那势必会产生利益冲突,引发矛盾和争斗,这样的共同体是无法维持的。只有当国家里的个体都能遵守一定的界限、尺度,履行好自己的分内职责,不侵占别人的利益,这样,公民才有幸福可言。因此,只有当国家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合而为一,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幸福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和实现。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曾经谈到,由不同的个体组成的社会,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这时,人们就需要一系列的原则来帮助指导进行有效、合理的利益分配。这些原则就是社会的正义原则,它们提供了分配权力和义务的办法,确定了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輥?輯?訛柏拉图的正义观是与社会等级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的正义、和谐就是各个等级互不僭越,各守本分。无疑,这种正义观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它代表和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不过,柏拉图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尽管他的正义观带有极大的空想性和阶级局限性,但他对于社会秩序和谐的期望、对社会协作的构想、对理性和智慧的颂扬等等,这些都是正义思想的应有内涵。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个人发展与国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论柏拉图的和谐正义观及其现代启示

论柏拉图的和谐正义观及其现代启示 摘要: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认为“正义即和谐”,即正义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和谐,一种整体的和谐。他把正义分为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认为只有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和谐统一时,国家与个人才能实现幸福。虽然柏拉图的和谐正义观有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但仍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大的启示性意义。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和谐;整体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347年)是古希腊著名的社会思想家、政治家和哲学家。他生于雅典城邦衰落时期,当时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雅典政治危机四伏,民主制度受到挑战,社会秩序混乱不堪。在对当时政治城邦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柏拉图写下了著名的《理想国》。在著作中,柏拉图寄希望于“正义”来解决城邦的政治危机,为我们构建了一个统一和谐的美好社会,这实质上表明他十分渴望社会的统一、稳定与和谐。柏拉图认为“正义即和谐”,即正义本质上是一种秩序与和谐,是一种和谐的正义观。他把正义区分为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二者是和谐统一的整体,这体现了他的正义同时又是整体的和谐。 柏拉图所提出的和谐正义观以及他在《理想国》中所构建的和谐社会思想,千百年来一直是后人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虽然有着鲜明的阶级特征和一定的空想性,但瑕不掩瑜,仍对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前瞻性的启示。 一正义的本质:和谐 在古希腊时代,对正义的追求已是古希腊政治生活的基本精神。在《理想国》里,柏拉图通过智者风格的“辩证法”与优雅的对话,对当时比较流行的传统正义说法如“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恶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等,逐一作了批判与反驳。在柏拉图看来,以上所谈的各种正义观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它们均把利己性原则作为自己的一个基本的价值准则,因而它们根本不能达到真正的正义。如果依据这个利己性原则,我们通常所讲的正义仅仅是为获得一个好名声的工具而已。 那究竟何为真正的正义?在《理想国》里,柏拉图提出,在一个理想的城邦中,真正的正义应该把所有公民的幸福作为根本目标,这样才能实现内在稳定与和谐,它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整体的和谐有序。即“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1],换句话说,每个不同阶层的人们各就各位,各做各事,相互之间不要越位与干扰。如果每个个人都本分地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个人的正义就会实现。“有个人的正义,就有整个城邦的正义”[2]。假如城邦整体公民都努力遵守此原则,规划制定相配套的一系列城邦管理的机制与方案,对城邦的生活进行整体的结构划分,不言而喻,这个城邦就是一个正义的城邦,它就会朝善的发展方向,最终达到整个城邦的快乐与幸福。可见,正是在公民个人正义和谐有序相互结合的基础上,才形成了国家的正义,国家的正义正是通过个人的正义来实现的。因而,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是和谐统一的。 (一)国家正义:国家内部的分工及其和谐 在柏拉图建构的理想城邦中,他认为社会分工是城邦的起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3]。

浅谈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浅谈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1 摘要:柏拉图关于正义的讨论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绝非是与后人开的一本正经而严肃的玩笑! 关键词:正义《理想国》柏拉图 正义,一直是人类苦心追求的美好价值。两千多年前的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生活在一个大变动的时代,这个时代人们普遍渴求一种正义的生活,渴望生活的美好,而那些渴望正义的人们却饱受了不正义的折磨,他们一直试图向正义探源,对正义作出了深刻的思考。 而在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很少对正义进行思考,或者当人们对正义进行着思考时,对自己、别人乃至整个社会是否存在正义进行思考时,甚至连正义是什么都说不清楚。正如我的老师廖峰博士所说,社会的发展是伴随着人类智慧的发展的,但两千多年以前的哲人们所思考的问题,到今天甚至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对这些问题始终保持着无知。难道两千多年以来人类的智商没有提升过,这着实可怕! 一、柏拉图的生平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 347年)2古希腊的大哲学家。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民主制复辟后处死了苏格拉底,使他对现存的一切政体完全失望,决心通过哲学改变统治者,以此改造国家。怀着这一政治抱负,他三下西西里岛,企图通过教育独裁者的途径建立新政体。但终未能实现自己的政治计划,叙拉古的统治者狄翁被谋杀后,格拉图的政治理想遂彻底破灭。在政治事业屡遭失败的时候,柏拉图的哲学事业却获得成功。他于壮年时期成就了经典作品《理想国》。全书一个重要的层面就是政治思想,是关于人类的一个理想的共同体生活的构想。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理想国是一个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1交稿日期:2013.12.16 2据《韦氏新世界美国英语词典·大学版》第二版,柏拉图生卒年不准确

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摘要: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正义即和谐”的思想。他主张通过个人正义来实现国家正义,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柏拉图的正义观在当代中国具有重大的价值,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柏拉图;个人正义;国家正义;和谐 实现社会和谐,千百年来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正义即和谐”的思想。在其著作《理想国》中,他认为正义是善的理念的表现,“是正确调节个人和人类社会的精神和物质需要”[1]。正义的价值是为城邦提供一种稳定的秩序,以实现社会和谐。柏拉图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需要通过追求正义来实现,而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实现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和谐”[2]。可见,柏拉图的正义观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内在的联系。对柏拉图正义观进行深入的解读,可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启示。一、柏拉图正义观的基本思路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正义的观点,并将正义的原则归结为“每个人就各自有的智慧、自制和勇敢为国家作出最好贡献,也就是各人做分内该做的事情而不干涉别人”[3]。他认为欲有和谐

正义的国家,必先有和谐正义的个人。他首先探讨了个人正义,进而归纳、引申出了国家正义的问题,并最终将两者结合起来,形成国家与个人和谐统一的正义思想。因此,我们可以将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分为两个方面: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就是灵魂的和谐,他将人的灵魂分成智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当灵魂的各个部分被理性主宰而达到相互和谐时,个人的正义便产生了。柏拉图认为:“(正义的人)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4]172而不正义“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正是三者的混淆与迷失”[4]173。同时,他认为与智慧、激情和欲望相对应的分别是人的智慧、勇敢和节制这三种美德,不同等级的社会成员应有不同的美德,实现个人正义就是个人美德的体现。他认为智慧是在统治者等级实现的;勇敢适应于武士等级;节制对应于农夫、手工业者等劳动者。对统治者来讲,最大的正义就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为社会服务,而不计较私利。对武士而言,其最大的正义就是发挥他们勇敢的天性。对于农夫、商人、手工业者等劳动者而言,他们唯一的正义就是要有节制。“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4]150可以说,“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4]152。当“一个人的较好部分统治着他的较坏部分,就可以称他

从《理想国》中解读柏拉图论的正义

从《理想国》中解读柏拉图论正义 摘要:柏拉图的正义论是一套体系,要详细论述他所谈到的正义,需涉及许多方面和问题。但也不妨尝试单从柏拉图“如何”论正义入手,并以《理想国》一书中的相关内容为主线进行展开。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 一、柏拉图、《理想国》与正义论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法律思想家和政治家。生于雅典城邦衰落时期,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危机四伏。20岁时跟随苏格拉底学习,其后有过12年的游历和三次西西里之行;我们今天所知的Academy即为柏拉图在雅典创办的“阿卡德米”学园。柏拉图继承苏格拉底,前后共著对话二十五篇,《理想国》成于壮年,此书可谓震古铄今,讨论的问题非常丰富。该书的副标题即“正义论”,围绕探讨什么是“正义”而展开。 二、关于“正义”问题的考虑 柏拉图探讨正义问题深受两大历史事件的影响,一为伯罗奔尼撒战争,二为苏格拉底之死。 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于公元前431年,历时27载,交战双方为雅典和斯巴达,但最终以雅典失败告终。此次战争是希腊历时的转折点,使雅典走出了全盛时期。“希腊奴隶社会所固有的矛盾,奴隶与奴隶主间,自由民各阶层间,两个同盟集团间,盟主国与同盟国间的一切矛盾都暴露出来了”。[1]传统的道德、正义观念在严峻的战争形势面前显得不堪一击,战争对于雅典或斯巴达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正义的。 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雅典“三十僭主”推翻了民主政制,因实施暴政,8个月后又被民众推翻。其后民主派当政,苏格拉底被控不尊敬城邦所尊敬的诸神,还引进了新的神及败坏青年的罪

名,并在民主派的极端民主中被处死。因此,“柏拉图深深体会到现实政治的善和正义十分不易”。 [2] 柏拉图老年回顾他青年时代的雅典和伯罗奔尼撒战争,他谈到“在那些日子里,城邦不再遵从先人的习俗和制度”,他看到“法律和习俗的大厦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倒塌”。[3]所以说正是这些事件构成的时代背景使得柏拉图重新思考正义等一切问题。 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社会对各种行为或制度的评价是不同的,称这些是“正义”的,那些是“不正义”的,我们不能通过考察这些行为或制度来总结出正义的涵义;没有一种行为或制度是正义的完美体现;也没有一种行为或制度能为大众普遍认可。[4]故而在众多关于正义问题的争议中,柏拉图试图从批驳“正义”观出发,探寻、追求真正的正义。 三、柏拉图驳“正义” (一)质疑克法洛斯 克法罗斯是住在比雷埃夫斯港的叙拉古商人,在柏拉图的书中已经是一位“经过了漫长的人生道路的老旅客”,他认为“对于通情达理的人来说,有了钱财就用不着存心做假或不得已而骗人了,当他要到另一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了”。由此,柏拉图总结克法洛斯的正义观为“有话实说,有债照还”。但是,柏拉图又反诘,“譬如说,你有个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把整个真实状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5]因此说,柏拉图认为这并不是正义。 (二)与玻勒马霍斯的辩论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前427—前347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唯心论哲学家和思想家,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使唯心论哲学体系化的人。他的著作和思想对后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大贵族家庭。据说他的名字源于他的宽额头,他的真实姓名却渐渐被人淡忘了。柏拉图生于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青年时期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接触到当时的各种思潮。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理想国是一种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柏拉图将正义分为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就个人而言,正义意味着理性、激情、欲望的各尽其责,而对于城邦,正义则意味着赋有智慧、勇敢、节制的人们各司其职。另外,他还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个人发展与国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拉图看来,每个人的天性不同,适合从事不同的工作。他认为,理想国中存在三个等级,即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神明在制造统治者时加入了黄金,在辅助者身上加入了白银,在生产者身上加入了铜和铁。虽然每个人的天性不同,但是由于“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而每一个人又有多种需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个等级就结合起来,组成了城邦。这三个等级必须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城

邦统治者,应是哲学家,是具有知识、有能力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的人;统治者的辅助者,也就是城邦护卫者,他们是被选拔出来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军人;生产者,如工匠、农夫、商人等。当城邦里的这三种人各司其职,各当其分之时,城邦就被认为是正义的。如果一个生产者企图爬升至护卫者等级,而护卫者想进入统治者的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位置,或者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的任务,这样必然就会给城邦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这些都是非正义之举。当然,柏拉图考虑的不是城邦某一个等级的利益,而是城邦整体的利益,每个等级都是为了城邦利益而履行职责,是城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如果城邦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和谐相处,团结友爱,“整个国家将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对城邦来说,这无疑也是最大的善。 柏拉图在考察完城邦正义后,又考察了个人正义。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个人灵魂的最佳状态。在他看来,灵魂包含有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它们又分别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德性相对应。他还进一步认为,理性造就出智慧,属于为城邦整体利益谋划的统治者,所以它在个人灵魂中起主导作用。激情是唤起勇气的部分,属于城邦中的辅助者,能够使之勇敢地辅佐、协助统治者。欲望是人们感受爱、恨、饥、渴等本能的情感,属于生产者。其中,理性与激情是人性中善的部分,而欲望则是人类灵魂中恶的部分。欲望的满足会使人快乐,但强烈的欲望会使人变得邪恶,因此,人们必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部正义论。柏拉图认为国家正义就是各个等级各守其职,各安其份。个人正义就是合理的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并且使三部分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状态。可以说柏拉图的正义理论的本质就是一种和谐。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柏拉图正义理论提出的背景分析柏拉图提出的正义观是“理想国”中的核心部分,他所提出的理想的社会模式是与希腊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柏拉图的个人经历密不可分的。1、时代背景。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的衰落时期,公元前431年爆发的古希腊奴隶制强国的争霸战争。由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对抗以雅典为首的海上同盟,战争持续了20余年,最终雅典于公元前404年战败求和。此次战争使希腊经济和社会生活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奴隶制城邦走向衰落。同时,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有着广泛的差异,从君主制、僭主政治、寡头政治到民主制,这样就导致了许多地方一般都是通过战争从一种制度到另一种制度。而这是与民主派的垮台和寡头政治党内的斯巴达分子的统治伴随而行的,也就是此消彼长的。 2、现实需要。在柏拉图所处的那个时代, 雅典的思想领域到处都充斥着正义、勇敢、节制、友谊、慎思等观念。但这些观念仅仅是局限在少数奴隶主贵族思想的讨论范围内,并没有深入到普通的民众中,而在当时由于奴隶制度在一定程度内有所发展,城邦中的人们表现出了强烈的利己主义和名利情节,在这一现实情景下仅仅去讨论心灵的浅层或者表面上的东西是不够的,需要挖掘更深层的东西,就要讨论个人灵魂的和谐和个人与社会或者国家之间的关系,柏拉图是出于现实需要而提出的。也就说他的正义理论是现实呼唤出来的。1 3 、柏拉图个人的意愿。柏拉图本人把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失败归因于雅典的民主政体。同时由于柏拉图出身奴隶主贵族的家庭,他的思想感情明显是倾向于维护奴隶制社会。民主制复辟后处死苏格拉底,是他对现存的一切政体完全失望,决心通过哲学改变统治者,以此改造国家。2在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在哲学领域找到自己位置,深感哲学走进政治与走进国家的重要性,为此,大力宣传哲学家统治国家的思想,也就是他的著名哲学王的理论,并且试图把他的理论注入到理想国之中。尤其是在他的正义理论中表现相当明显。 三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内容通过与班勒马霍斯,克法罗斯,色拉叙马赫斯,格拉孔等人的导论,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对正义下了定义。那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柏拉图提出了两种正义的观点,一是城邦的正义,二是个人的正义 1、城邦的正义。 就一个城邦而言,每个人都有粮食、住房和衣服,这就需要有农夫、瓦匠和纺织工人,以及鞋匠或照料身体需要的人。接下来,是让一个人从事四项事业合适,还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一项事业合适?答案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业更有效,因为人与人不同,因其性格不同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比如说,一个农夫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与其他人分享,一个瓦匠建造四所房屋供所有人居住。 城邦的人们需要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势必会从邻邦那里抢夺。这就是战争的起源,有战争就需要有军队,就需要国家的护卫者。护国者是统治者的一部分,统治者应该是年纪大一点的人,是人群中最好的人,是最善于护卫国家的人,是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最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他所谓的“哲学王”。这里,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等级制理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公民被分为三个等级:监护者、辅助者、农工商人,他认为:“这三个等级都是按血统传下来的,其种族等级的本性是不变的。他用神话来规定了这个等级的森严的界限和天生的本性,说什么监护者和武士是神用金、银做成的,第三等级是神用铜、铁做成的。3柏

浅析柏拉图的正义观

浅析柏拉图的正义观 正义,乃是法哲学的永恒使命。哲人对其孜孜不倦地探索追求。然正义究竟为何物?每个人心中却都有各自不同的领悟。古往今来,对正义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追根索源,不得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乃阐释正义之鼻祖,曾系统地对正义进行论证,其不朽名著《理想国》对正义进行了经典的阐释。柏拉图的《理想国》给了我们通向古代伟大哲人思考正义的方法和途径。正义不仅成为了《理想国》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还成为了《理想国》的主旋律,使其成为一部伟大的“正义论”。 柏拉图正是借师之口,通过与玻勒马霍斯等人的批判、巧妙的对话,充分运用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以此构建正义的国家体制为目的,对传统的正义观进行了驳斥。柏拉图围绕着三个基本内容展开:一是何为正义?二是人为何要实行正义?三是什么样政治才算最正义?这三个分别是正义的本体论、目的论和实践论,具有逻辑必然的三个内容构成了其理想国度里的正义基本框架。 一、《理想国》中正义观的基本信念———美德即知识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其思想博大精深。他的《理想国》,涉及到了很多学科,如政治学,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等,所以他论述的问题也包含许多方面,涉及的主题也是多种多样。但正如萨拜英所说:“他阐明的一些主要的以及最能代表柏拉图思想的见解可以归纳为几个命题,而所有这些命题都统一于一个单一的观点”即:美德即知识。 二、正义的内容

柏拉图从个人灵魂结构和城邦阶层结构的同构性和相似性来探讨正义,个人的灵魂由理智,激情,欲望三个要素组成,相应的国家阶层也有统治者,辅助者,生产者三个部分组成。他把国家的三种职能———统治、保卫、供给———都变成了职业,并指派给了职业化的阶层。根据他的专业化原则和天赋理论,城邦的正义意味着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同样个人的正义意味着灵魂的三个部分各当其分。 (一)柏拉图正义观的集中体现———社会分工在《理想国》中,在争辩关于正义的性质的地方,柏拉图提出了关于理想形式的社会组织之本来面目的讨论。他构思出了对城邦起源的一个解释。他主要是从个人需要的多样性和个人才能的片面性,即分工的必要性来说明城邦的起源和构成原则。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他们不能独自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因此人们聚集在一起,互相帮助,以满足他们彼 此的需要。他们互助互利,共同合作,进行商品、劳务的交换,每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这样一个安顿下来的社群,我们便称作城邦。城邦中的个人的才能是有差别的。柏拉图强调,“如果一个人根据自己天生的才能,在适当的时间内不做别的工作,而只做一件事,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这结果便是劳动分工或职能的专业化,这也是他进一步缔造理想国的根据。柏拉图把分工看作是国家的构成原则,而分工则被他认为是由人的天生的秉性所决定的。“没有两个人本性是一样的,我们的才能是有区别的”。柏拉图并以神话的形式来让人们相信这种等级分工的合理性。他在此引入腓尼基人的一个传说,认为地球是我们的母亲,但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人的身上分别加入了金、银、铜和铁,所以有些人天赋较高,有些人天赋

[柏拉图,法理学,正义]从法理学角度浅谈柏拉图的正义观

从法理学角度浅谈柏拉图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正义观提出的背景 《理想国》是一篇长度仅次于《法篇》的对话体著作,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与思想家柏拉图的重要著作之二《理想国》是一篇对柏拉图哲学思想总结与概括的论著,理想国,指的是理想中存在的,人们是正义和善良的国家。柏拉图推理出的理想国所要阐述的重点就是正义。 正义作为评价政治生活价值的标准、维持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在古希腊是一个重要的观点。正义可发生在国家中,也会体现在个人中,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个人体现出的是遵守社会制度的优良品德。正义可发生在国家中,也会体现在个人中,在人们生活中,通过单个成员体现出的是遵守社会制度的优良品德。苏格拉底为了把道德的理念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为中,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探索德行知识的道路上,最终付出了生命去维护社会正义。苏格拉底的死,对柏拉图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开始思考一种最终能为全社会带来幸福的途径:正义的道路需要什么样的引导,需要受到保护和肯定的美德的人该怎样操作《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也仅仅是发表个人的浅薄认识,通过《理想国》中的论述,尝试对柏拉图的正义理念进行分析与论述。 二、什么是正义 在中文中,正义指的是公平与公道,从字面与经验理解,何为公平,何为不公平很容易,却难给大家一个都接受的准确有关正义的定义。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正义论出发,提出了不同的正义定义。1、正义是人类各得其所。正义是一种人类的精神意向,根据每个人的品德、能力、身份、地位、奉献的分配机会、财富和权利等,使每个人都能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2、正义是一种公平等价的回报。这种观点在中国和西方的一些语言表达中都有体现,比如中国的用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西方的一个在某种情况下以某一种方式对待别人的人,不能认为他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以同一方式对待他是不公正的。3、正义是所谓的平等对待。从某种特殊的观点来说,给予就是同样的对待平等的人。4、正义是很理想的自然产生的关系。人们对自然而然所存在的、理想状态的关系认知并不相同。如果每个人真能遵循这些自然理想的关系,社会上就真的实现了正义。5、正义是法治或者说是合法性的。持有本观念的学者认为,人并不是人的统治,而是受法的统治。6、正义是一种公正体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正义是一种能够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体制,满足人类实现主张和享有东西一种的手段,可以满足人们受到最少限度的阻碍及浪费,从而使人们生活的更加美好。 在对话中,正义引导出来了众多其他问题延伸出现。通过对话的分析,可以看出,正义是处于最高的位阶的,与智慧、勇敢、自制等概念相比,更为抽象《理想国》集中体现的是柏拉图的思想,然而整个内容都是以苏格拉底对话的形式所写的。在论述中,苏格拉底对当时主流的几种观点进行指正批评。第一种是正义就是借债需要还债。苏格拉底通过列举一个例子的形式,反驳这种观点。他说,假如有一位朋友在思维清晰的时候,交给你一把武器,如果后来他思维混沌的时候,跟你要武器,所有人都会说武器不能给他。如果你真的如他所愿,并告诉他来龙去脉,这就是不正义的体现。第二种认为正义就是用善良来对待朋友,用恶语对待敌人,如果人们说话保证统一的情况下,那么正义就是用用善良来对待朋友,用恶语对待敌人。苏格拉底同样通过列出:如何对待医生,对待盟友的时间问题等方面的例子进行

论柏拉图的正义理念——《理想国》读后感

论柏拉图的正义理念 ——《理想国》读后感 【摘要】柏拉图的《理想国》是西方知识界的必读之书。他的哲学核心是其理念论,而他的政治观念的核心则是他的正义观。本文对《理想国》中讨论的几种正义观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剖析柏拉图的正义城邦的内涵,对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以善待友、以恶对敌就是正义以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进行了有力的逻辑批判。本文认为,柏拉图提出的“理想国”设想有着深刻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亦有不足。【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理念; 众所周知,柏拉图是希腊古典文明的产儿。作为人类的优秀导师之一,他在思想领域的件数无疑是多方面的。他在其著作《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和人讨论正义,通过对当时流行的各种争议观点的批驳和分析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之间的互通性,系统地阐述了正义的概念。他设计并展望着心目中理想国度的蓝图,提出“理想国”的政治思想和国家学说,并提出具体实施的措施。他认为,国家的最高目的是“正义”,也只有在“理想国”中才能真正实现正义。 柏拉图要树立自己的正义观,但正义观在当时被大众所屈解了:一是认为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二是认为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就是正义;最重要的是当权派和智者派则推崇强权政治的正义观,说:“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有好处、有利益。”在《理想国》的第1至第4卷中,柏拉图通过优雅和机智的对话,对当时流行的正义观念作了逐一的分析和反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柏拉图是如何驳倒当时流行的反正义的三种观点。 一、驳“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观点 柏拉图认为这个观点符合日常生活中的观念,但只是日常生活中某一情形下的正义行为,而不是正义的定义。因为如此定义正义,会造成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是不正义的后果。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美德的一种。美德指在人的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高尚、善良的道德本性。例如智慧、正义、自制、勇敢、友爱等等都是古希腊传统美德的内容。柏拉图借用苏格拉底的口去探寻这些美德的相对性。面对一个发了大财的富裕人士把正义定作是欠债还债时,苏格拉底揭示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苏:克法洛斯,你说的妙极了,不过讲到“正义”嘛,究竟正义是什么呢? 难道仅仅有话实说,有债照还就算正义吗?这样做会不会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却不是正义的呢? 打个比方吧! 譬如说,你有一个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了。把整个真实情况告诉他也是不正义的。 克:你说的对。 苏:这么看来,有话实说,拿了人家的东西照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 在这里,苏格拉底使用的通过对话寻求普遍性的定义寻求真理的方法,就是古希腊最初意义的辩证法。他的辩证法的特点是在问答中不断通过分析事实,进行推理来揭示对方的矛盾,使对方承认错误并不断按照自己的诱导方向去修正错误,从而启发对方去认识真理。在苏格拉底看来这是一种帮助别人分娩思想的过程。故而称这种方法为思想的助产术。这种方法不同于智者派人士一样企图简单的将对方驳倒,而是引导对方顺着自己的逻辑路子走向正确的方向。 苏格拉底用不能将武器还给一位疯朋友的例子,有力的批判了有债照还是正义之举的

柏拉图的正义观探析

中图分类号:D50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285(2005)01—0073—04 柏拉图的正义观探析 付丽娟 【摘 要】 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 从批判可经验的具体正义着手,引出了国家的正义概念。他提出正义就是国家中每 一阶层人尽其材、各司其职、不相僭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同时也受到了许多的误解和批评。在理解柏拉图的正义观时,我们应把它放到古希 腊历史情境的深处去思考,放到哲学情境中去思考,以免忽视了经典理论中蕴含的 普遍性成分的永恒价值。 【关键词】 柏拉图 正义 《理想国》 一 在《理想国》的开篇,柏拉图就提出了“何为正义”的论题。柏拉图认为,传统的正义观都不恰当地与狭隘的利益关系相联系,这种情况使人们对正义的理解见仁见智。在《理想国》的一至四卷里,与苏格拉底讨论“什么是正义”这一问题的智者们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通过优雅和机智的对话,对当时流行的正义观念作了逐一的分析和反驳。 (一)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 柏拉图反驳了这个观点,他认为这种正义只是日常生活中某一情形下的正义行为,而不是正义的定义,因为如把正义理解为“有话实说,有债照还”,会造成“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是不正义的”的后果。也就是说这类的行为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正义的。正义的定义就遇到了还债时机和还债对象的难题。“譬如说,你的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把整个真实情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如果债主是敌人,那会造成对于敌人的帮助,还债也是非正义的。因为“敌人对敌人所欠的无非是恶。”! (二)正义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在还债时机和还债对象的难题上,柏拉图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正义就是给每一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把善给予友人”的典型是医生把医疗技术给予病人、舵手对付航海风浪维护同船人的平安;“把恶给予敌人”是“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的时候。”#柏拉图反驳了以上观点,按照上面的例子,可能导致医生在没有病人的时候、舵手在没有航海的时候、不打仗的时候,正义成为无用的东西,有时有用的但不是正义的,也就是会造成“正义平时在满足什么需要,获得什么好处上是有用的”和“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才是有用的,那 付丽娟: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人文系讲师。

柏拉图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

(论文里面有些引用的话,麻烦帮我备注一 下出自哪本书哦~) 目录 一、柏拉图的正义观 (1) (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 (1) (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1) 1、国家正义 (1) 2、个人正义 (2) (三)个人与国家正义的统一 (4) 二、正义国家的实现 (5) (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 (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 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 (6) (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 (6) 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 (6) 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6) 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 (7) 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 (7) 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 (8)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7) 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 (7)

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 .. 8 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 (9) 四、结语 (9)

一、柏拉图的正义观 (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 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图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足的贵族家庭。起初柏拉图可以选择从政这条家族传统之路,但是当时雅典情况太不乐观,四面楚歌危机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达战争中处于失利地位,而且几乎每次战争都会产生另外一种制度。整个希腊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师苏格拉底的死,柏拉图彻底失望于现存的政体。频繁的动乱战争、严重被破坏的社会生产力以及接近解体和崩溃的传统道德和法典,柏拉图认为过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认为民主政治的弊端显露无疑,并提出正义之举。他四处游走求学,将其认为较为美好的正义之邦绘画在《理想国》之内,并有着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城邦的强烈想法。在其伟大的著作中,柏拉图提出要利用“哲学王统治”建立一种不同于现状的、理想状态的政治制度。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柏拉图的贵族身份以及从小对政治方面的关心和师承苏格拉底的独特见解,使其对民主制有着个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经历更加深了其对希腊雅典的思考。为了改变国家的悲剧命运,柏拉图提出理想对策,即建立正义国家。 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组成柏拉图的正义观。国家正义是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的人们各安其位。个人正义则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的各尽其责。 (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1、个人正义 柏拉图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之后再探讨个人正义方面。“我们以什么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 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通过对国家正义的探讨,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由智慧、勇敢和节制一一对应。 “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图认为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正义观之比较 正义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历程中始终探索着的主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越接近历史脉络的源头,我们对人类正义感的探究可能才会更加深刻。所以当我们回归到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去重新体味两大先哲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思想光芒中关于正义的认知,或许会有更多可供借鉴的感悟和启示。 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仅是粗略阅读一番,并无深究,而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曾在老师的推荐下较为详细地进行了翻阅,再结合后人对其二人思想的概括总结,大致能够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作简单的比较,并从专业课的角度简略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亚里士多德师从柏拉图,因此两人在正义问题上的认知多多少少有一定的关联性。比如强调正义的“和谐有序”,并且二人都对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进行了区分和论证,并都注重理性的作用等等。但就从二人思想的价值体系高度来看,两个人在待正义的分歧还是非常明显的。 一、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个人正义观 对于柏拉图,其信奉理念论,因而其思想的架构体系是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的,对于正义的认知也是如此。在个人正义上,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个人灵魂的最佳状态。在他看来,灵魂包含有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它们又分别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德性相对应。 柏拉图对于灵魂要素的分类有其合理性。因为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境况下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情感偏向,时而愤怒而难以自已,时而勇敢和满怀激情,有时人们也会极其冷静和理智。柏拉图认为理智决定着人的品德与智慧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也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继承与发展。并且他同样强调公民个人的正义就

试析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试析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摘要:柏拉图是西方第一个系统论述正义的哲学家,他的《理想国》自始至终贯穿着“正义”这条主线,正义观就是《理想国》中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书中,柏拉图从批判当时的各种正义观入手,引申出国家正义概念,认为国家正义就是各个等级各守其序、各司其职,继而又提出个人的正义就是合理地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不可否认,这本书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但它也存着明显的阶级局限性。 关键词:《理想国》正义观评价 《理想国》的篇名,是要谈如何治理一个国家。因为在柏拉图的笔下苏格拉底和很多人对话,对话的结果就是要说出一个完美的国家、一个完美的城邦应该是什么样子,应该按照什么原则建立,人们生活在这么一个完美的国家里应该是什么模样,所以这本书一个重要的层面就是它的政治思想,它关于人类的一个理想的共同体生活的构想。 《理想国》的副标题标明了他的集中思考的一个主题——正义是怎么一回事,或者说公正是怎么一回事。今天我所主要涉及的也就是这个方面。 一、对四种正义观的反驳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开篇就通过苏格拉底与别人的对话对当时正义观念作了逐一的分析和批判: 1.对克法洛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反驳 克法洛斯从自己的经营活动出发,提出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柏拉图反驳了这个观点,他认为这种正义只是日常生活中某一情形下的行为,这类行为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正义的,它受还债的时机和还债对象的限制。柏拉图指出:第一,当债主精神不正常的时候,还债是不妥的。“譬如说,你的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他后来疯了,再跟你要回去……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第二,如果债主是敌人,那么此时的还债也是不正义的,因为那会造成对敌人的资助,“敌人对敌人所欠无非是恶”。 所以,柏拉图认为如此给正义下定义,无法在每一个情况下保证普遍正确。

浅析《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浅析《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9-00-02 摘要:《理想国》是第一本系统地阐述正义观的西方著作,书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阐述了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书中的正义观是诸多学者研究的对象,本文从正义观是什么,实现正义的方式及对柏拉图所持正义观的评述三方面进行展开。 关键词:正义城邦正义个人正义 一、正义内涵论述 1. 正义是什么 关于正义是什么,柏拉图在开篇并没有正面去论述,而是在对当时盛行的以下几种正义观批驳的同时,间接提出自己的观点。 第一,正义是欠债还债。苏格拉底认为这并不是正义确切的定义,当债主精神不正常、疯了的时候,还钱给他是不妥当、不正义的;若债主是敌对一方,还钱也是不正义的,敌人会做坏事,把钱还给敌人会滋长他做坏事。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第二,正义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苏格拉底反问玻勒马霍斯,你所谓的朋友是指那些看上去好的人,还是指本质上确实是好人?你所谓的敌人是表面上是坏人还是指实际的坏人。有时候我们会弄混朋友和敌人,我们这样的帮助朋友伤害敌人的行为也因而是不正义的。 第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论证说:“政府是每一城邦的统治者,城邦是谁强谁统治,因而政府是最强大的,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法规,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并认为对政府有利的就是正义的”。[1]柏拉图对此观点作出反驳,统治者的服务有其利益对象,柏拉图从医生匠人来论证他们的技艺应该是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好处的,那统治者同样应该为百姓提供有利于百姓的政策。 2.城邦正义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城邦由统治者,护卫者及劳动者三个阶层组成。柏拉图引用腓尼基神话,认为这三阶层公民的身份由神在造人过程中加入的金、银、铜等金属成分的不同而决定的。城邦的正义实质上就是统治者,护卫者及劳动者三阶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不干涉。统治者制定政策,护卫者和劳动者拥护统治者的领导并执行这种政策,在城邦中,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都知道自己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 3.个人正义 柏拉图认为城邦的正义依赖于个体的正义,只有生活在城邦里的人行为方式符合个人正义才能有一正义的城邦。柏拉图对于个人正义从身体与灵魂去分析,认为个人正义是肉体和灵魂最美好的结合,认为形体举止与内心相应是一种和谐之美。柏拉图进而又把灵魂分为爱智与激情,只有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达到和谐,才能达到真正的个人正义,按照柏拉图的理解,正义是使一个人“由多完全成为了一” [2] 二、实现正义的方式 1.教育制度 柏拉图认为,实现正义一定要对城邦里的人进行正确的教育,进行正确的教育不仅能够使受教育者自己温文和蔼,也能让他对所治理的人们温和仁爱。在各种教育中,他认为文艺教育与体育教育最关紧要的。 他认为,文艺教育应尽早在儿童阶段进行,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文艺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成长后的心灵也最不容易受外界影响和改变的[3];复杂的音乐会让人肆意纵容,只有简朴的音乐文艺教育才能产生心灵的控制。音乐教育之后就必须进行体

柏拉图的正义观

浅论《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摘要] 作为古希腊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在人类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尤其是其正义的思想,正义的思想构成了柏拉图最为重要的著作《理想国》的主旋律。具体表现在对正义问题的说明、正义观的不同回答、实现正义的手段和正义的实证分析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 《理想国》;柏拉图:理想国 古希腊伟大大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 2 7年—3 4 7年),一生著述繁茂,《理想国》可算他的主要代表作。理想的国家便是实现了正义的国家,然而什么是正义,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自古以来人类就在探讨正义问题,而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一次系统而深入地研究了这个问题在这本书中,围绕着正义这个核心问题,柏拉图考察了政体、财产制度、婚姻、家庭、教育、文艺、宗教、男女平等等广泛的领域,提出了独到的观点。 一、正义的三个问题 在《理想国》里,正义的话题包括:第一,正义的定义。第二,正义的心理基础,是人的灵魂的本质需要还是外在因素的强制?第三,正义的人是否比不正义的人更幸福?正是对这三个问题的不同回答,铸就了柏拉图的《理想国》这一精彩戏剧,并分别提出了四种不同的正义观。 二、正义的四种回答 为了回答正义的三个问题,柏拉图首先提出了与其自身的正义观相对的其他三种正义观,在对这三种正义观进行了简单的批驳之后,很快地就进入到其自身正义观的论证上。在柏拉图的正义观中,有两个副本:一个是大写的国家正义,另一个是小写的个人正义感,并采取了从大到小的理路。 (一)与柏拉图相对的三种正义观 在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所进行的辩论中,有三个人物纷纷登台,并相应地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正义观。以克法洛斯和其子玻勒马霍斯为代表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1(P332C)(注:以下所引仅注明页边码)克法洛斯以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与法治思想的内容与评述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与法治思想的内容与评述 一,柏拉图的正义理论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正义理论.它由以下内容构成: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的概念、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城邦正义的实现和国家正义的维持.柏拉图认为城邦正义就是各个等级各守其职,各安其份。个人正义就是合理的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并且使三部分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状态。 1、正义是一种等级分工。 柏拉图把正义分为城邦正义与个人的正义,他在《理想国》中指出城邦的正义就是城邦的三个阶层各守其职、各安本分,治国者靠智慧把城邦治理好,卫国者凭勇敢保卫好疆土,劳动者以节制搞好生产,从而使城邦处于安全稳定之中;柏拉图强调,每个人只能从事最适合自己天性的职业,各行其是,各司其职,不得任意改变。正义就存在于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间的和谐关系中,每个阶级的成员都专心致力于本阶级的工作,且不应干涉其他阶级的成员所干的工作。即正义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这是很符合当时希腊城邦的现状,对于希腊城邦的人民重新安居乐业以及国家的安定和繁荣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根据他的分工理论和天赋说,他把城邦的人可划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辅助者,生产者。每一个阶级都有其指定的职能,每一个都根据自己的天赋来履行这种职能。统治,保卫,供给———国家必需的三种职能———都变成了职业,并指派给了职业化的阶级。在柏拉图眼里,正义意味着一个人应当在与他的能力相适应的岗位上做他的工作。柏拉图的《理想国》里贯彻了严格的社会分工原则,他认为只要这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尽其责,国家就实现了正义。 而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正是三者的混淆与迷失 2 、正义是一种和谐和秩序 城邦正义在与城邦各个部分之间的和谐有序。他说:“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宏伟蓝图和理想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突出阶级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公民最大的利益。因为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城邦中最容易找到正义。而在建立的一个最糟糕的城邦里总能找到不正义。”在柏拉图看来,理想的国家是正义理念的实现,同时又是在这个理想国家中正义才能得到体现。国家既是按照正义原则来形成的又是正义得以存在的环境。柏拉图试图通过理性的思考找出正义的最高准则,依次达到他理想国的理论指导原则。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评述 (一)、柏拉图正义的超经验性 与希腊传统正义观、智者派正义观,大众的伪正义观相比,柏拉图的正义观不是从经验世界得出的,而是从“善的理念”得出的。“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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