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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8.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D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

B. 学校负责人

C. 有关直接负责人

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19.学校违反法定义务构成对学生侵权,应承担 ( B )

A 行政法律责任

B 民事法律责任

C 刑事法律责任

D 违宪法律责任

20.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D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民事责任

21.《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 行政责任

D.AB两种责任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下列哪个部门来处罚?( D )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部分《义务教育法》

39.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准确的是(B )

A.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B.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C.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完全等同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D.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40.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特殊贡献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高原补助

41.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 D )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A.发达地区

B.贫困地区

C.山区

D.农村地区、民族地区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在首次任教时,应当有( C )

A.实习期

B.见习期

C.试用期

D.服务期

51.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应当由( C )。

A.学校确定

B.教师确定

C.学校和教师双方协商确定

D.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2.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是( ?)。

55.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是( A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生评定权

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56.教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是( B )

A.客观、公开、即时

B.客观、公正、准确

C.客观、实效、合理

D.公开、公平、公正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 B)

A.优先、补助

B.优先、优惠

C.补贴、优惠

D.补贴、补助

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69.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A.职业辅导

B.安全辅导

C.心理健康辅导

D.特长辅导

71.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A.安全意识

B.自我管理意识

C.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D.法制意识

8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下列哪个机构批准?(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84.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 C ),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A.理论实践结合

B.校企结合

C. 产教结合

D.产学研结合

第六部分《教师资格条例》

8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C )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A.3年内

B.4年内

C.5年内

D.6年内

88.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A.2年内

B.3年内

C.4年内

D.5年内

89.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二、简答题

《教育法》几个简答点:教育基本原则(6-13条)、

学校权利(28条)

受教育者权利(42条)

《义务教育法》几个简答点:

入学时间地点规定(11.12条),

学校安全(24条)、

学校违法责任(57)

《教师法》几个简答点:

教师权利(7条)

教师权益保障(9条)、

教师考核规定(22、23、24)

教师违法责任(37条)

《未成年保护法》几个简答点: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5条)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规定(39条)

1.《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 《义务教育法》对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

答: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3. 《教师法》中教师工资、津贴和补贴规定?

答: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三、案例分析题

出题方式:基本都是反面案例,一般有2个以上的问题;提问方式:有的问题是封闭式的,直接针对某个或某条法律法规;有的提问是开放式的,需考生自己寻找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1.某初一学生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复习内容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以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一直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

(1)学校的行为合法吗?请结合案例加以具体分析。

(2)学生采取的维权方式是否符合《教育法》规定?学校的做法合法吗?

参考答案要点:(1)学校行为不合法,违背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规定。属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该依法给予处分。本案例中,学校并没有履行学校应有的批评教育的职责,而是采取直接开除的方式处理学生,其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2)学生的做法符合《教育法》的规定,学校的做法不合法。《教育法》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符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学生可以先

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该积极给予办理申诉,如果学生的申诉不成功或者得不到学校的反馈,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提出申诉。

2.某中学学校和附近学校中学约定,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任课教师进行奖惩,对“联考”成绩差的班级,学校扣罚任课教师工资。实行“联考”后,一些教师为获取奖金或避免处罚而抢占课时、搜罗资料、竞猜考题,使学生负担加重,积极性受挫,而教师人人自危,把素质教育抛掷脑后。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

(1)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任课教师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要点:(1)学校的做法不合法。《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合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工资是教师的法定收入,不得随意克扣,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2)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于学校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30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如果教师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起新的申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初中生明明和两个同学没有完成英语老师张老师(兼任班主任)布置的作业,星期五上午放学后,三个同学没有吃上午饭,被张老师留在教室里每个单词罚抄200遍,要求到晚上六点才准回家,后来,趁张老师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饿坏了的明明和另外两个同学偷偷跑回了家。谁知到了下个星期一,张老师就让明明和另外两个溜回家的同学头两节课一起站到了教室外头,直到写好了检讨书交给老师才进入教室。

(1)张老师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其不合法行为具体是什么?

(2)结合案例分析,学校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答:(1)张老师的行为不合法。张老师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保护法》关于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同时还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张老师不让学生吃午饭,并让学生在教室外罚站,这些都是明显的变相体罚的行为,对学生造成极大伤害,张老师让学生每个单词写200篇,这即是加重学生负担,也是变相的体罚;而张老师不准学生进教室听课更是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2)根据张老师的行为,我们应该认识到:学校承担着未成年人呢保护的重要责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而不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处罚。

【考点一】教育政策

【考点预测】

()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A.教育政策

B.教育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答案:A

【考点归纳】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教育政策的类型包括:(1)根据制定政策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3)根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4)根据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考点二】教育法规

【考点预测】

()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答案:C

【考点归纳】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的类型包括:

(1)根据教育法规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为普通法、单行法。

(3)根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考点三】教育法律救济

【考点预测】

行政复审制度属于()。

A.诉讼渠道

B.行政救济渠道

C.民间救济渠道

D.教育机构救济渠道

答案:B

【考点归纳】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①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②其他救

济渠道,主要是指通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部或者民间进行救济的渠道。【考点四】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预测】

李某是一名教师,不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答案:D

【考点归纳】

1.教师的一般权利

(1)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2.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权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3.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义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育法1 教师资格证

教育法治化的概念:就是将国家对教育的管理与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上,教育领域的任何主体的任何活动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和阻碍;同时法律保障公民,组织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教育法治化的要求:①主体合法。凡是参与教育领域活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明确的法律授予。②内容合法。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内容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活动内容都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③程序合法。活动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④救济有道。要有完整的教育权法律法律救济体制,发展完备的法律救济制度。教育法的概念: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法治化的基本内容: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的本质,是指教育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教育法作为特殊法律现象的内在根据,是教育法内部的必然性联系。具体表现: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的体现(阶级性)、教育法具有社会性(社会性)、教育法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物质性) 教育法社会性的主要表现:1、教育法致力于提高全民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这不仅对统治阶级是有利的,而且对被统治阶级也是有利的,对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2、教育法依法保障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教育法为社会提供特定的教育秩序保障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①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②有关教育的法律。③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④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⑤地方性教育法规。⑥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一样都属于社会调整体系的范畴,它们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道德与教育法具有密切的关系。①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许多教育法规和规章中都有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专门规定,如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纲要、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守则等道德教育的规章。②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尤其是社会主义的教育道德对我国教育法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构成了社会主义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 ③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 理道德基础。教育法实施的基本途径还 是社会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这就要进 行广泛的社会主义道德,特别是教育伦 理和道德规范的教育,以推动我国教育 法的高效实施。④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 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 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教育法的运行和实施对社会主义道德的 价值意义:1、教育法的运作和实现本身 就包含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受到应有的重 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得到 普及2、教育法的顺利运作和高效实现 也意味着贯彻于教育法中的社会主义道 德得到贯彻3、教育法运用国家强制力 使一些社会主义道德试图解决而无法调 整的教育关系得到调整和规范。 教育法的(结构)体系:教育根本法。教 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学前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教学法。高等 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 育行政法。 学制:是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 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 的衔接的关系的制度。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在各级各类 教育中,必须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道德 教育。首先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 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是思想道 德教育的中心内容。还要进行法制和纪 律,人生理想等方面的教育。②继承和 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 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植根于中华民 族优秀文化传统之中的现代教育,要正 视历史,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又 要给传统文化注入时代精神。③教育必 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所 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维护国家和社 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教育活动必须接 受国家和社会的依法管理和合法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宗教组织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教育领域的学校以 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 在学校这一非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思 想,发展宗教教徒。⑤公民受教育机会 平等的原则。⑥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⑦教育 以汉语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 则。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的 教育基本原则。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 则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 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3教 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5公民受教 育机会平等的原则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7教 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 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P20 1依法治教的 原则2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 代化的原则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 益的原则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5 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 调发展的原则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 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 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 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 用。②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 范化和法制化。政策只有以法律的形式 表现出来,才具有应有的权威,才能防 止在社会关系调整中的主观任意性。③ 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 原则和规范的要求。党和国家的教育主 管部门应当在教育法规定的原则和规范 的范围内,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实 际情况,针对教育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制 定和实施具体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不 能与教育法相抵触。 《高等教育法》立法宗旨:①为了发展 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② 为了依法治教,规范高等教育活动;③ 为了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高等教 育法》第1条规定:“为了发展高等教育 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 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者专 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 或者许可的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 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学位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学、文学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 学、医学、军事学。 高等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1989年至今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实质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集体决策的表现形式:高等学校的校长 在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时,应当主 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进 行。 //高等学校设立的条件:下面 总体要求《高等教育法》第24条规定: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 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①高等学校 的设立应当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 框架内进行,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 总体规划进行高等学校的设立规划。② 高等学校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③我国的高等学校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实质条件《教育法》第26条 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有组织机构和章 程;②有合格的教师;③有符合规定标 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④有必备 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根据以 上法律规定,我国高等学校的设立应当 满足这样几个方面的条件:①有自己的 组织机构和设立章程;②拥有相应数量 的合格教师;③拥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 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④必 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 设立及相关事项(程序条件)申请设立 高等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 料:①申办报告;②可行性论证报告; ③高等学校的章程;④审批机关依照高 等教育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由 负责审批的机关审批。// 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①高等教育事业 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②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的原则;③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 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④对少数民族 的高等教育实行帮扶的原则;⑤公民依 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原则;⑥ 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 艺术创造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 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 理的原则;⑧鼓励高等学校与社会、高 等学校之间在国内的协作交流和合作活 动的原则。 高等教育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必须贯 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 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 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任务:培 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 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 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1、招生权2、 专业设置权3、教学自主权4、科研与服 务自主权5、海外交流自主权6、学校内 部人事管理的自主权7、财产管理自主 权 高等教育学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 度,包括高等教育的层次,各类高等学 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 等。 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或者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构成。P31概念: 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 果,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 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 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从教育法内 部的横向关系的角度来看,教育法的结 构系统由下列教育法律子部门所构成:1 教育根本法2教育基本法3教育主体发 4学前教育法5义务教育法6中小学教 育教学法7高等教育学8职业教育法9 民办教育法10教育行政法 高校教师聘任的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的聘任制度就是高等学校 与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按照教师职务所确立的职责、 条件和任期来聘请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 担任相应的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的聘任应 当按照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包括: ①高等学校必须是合法设立的学校,受 聘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师资 格和任职的基本条件。②订立聘任合同 必须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③聘任合同 的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 定,尊重合同双方的权利,明确合同双 方的义务。④订立聘任合同的形式必须 合法。 职业培训的概念是以就业、转业或提高 职业技能水平为目的的非学历职业教育 活动,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职业学校教育所无法代替的。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利:享有税收优惠 政策的权利和依据协议获得合理回报的 权利。 合理回报的度:①须在扣除办学成本、 缴纳各种税款后所结余资金中还应留足 风险基金,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剩余的视为经营性收入(或称利润);② 有一定的限度;③依法纳税,合理回报 部分必须依法缴纳利息税、个人所得税。 对学校减免的税收和土地优惠应作为国 有资本注入资本金中计算;④学校终止 时的财务清算和回报挂钩,并应鼓励资 源承担限制索取回报的年限,对于终止 后不愿捐赠的出资人可拿回原始注入的 资金,最多包括银行同期利率,但这当 中要减除回报总额;⑤严格区分贷款办 学与出资办学,贷款办学不得计为个人 投资,防止以贷款搞个人虚假注册,进 而从中牟取非法回报。 建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①实施有计 划、有重点的教育分流的原则;②职业 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原则;③职 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互相沟通、协调发展 的原则。 职业教育的概念:指国家为实现以初中 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通过 开办或允许开办各级各类的职业教育学 校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 动者的劳动素质,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渠 道,为社会输送大量专业型、技术型和 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活动。职业教育 的特点:①办学形式灵活多样;②教学 内容单一实用;③受教育方面的广泛性、 普及性。 《职业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 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表现为:①推进科教兴国战 略,加速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②实行依法治教, 使复杂的职业教育活动走向规范化、有 序化;③职业教育立法是为了发展职业 教育。 职业教育实施的原则:①加强职业道德 教育的原则。在职业教育中,除向劳动 者传授职业技术知识外,还应强化劳动 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使劳动者培养起 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使他们认识到自 己所负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帮助他 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②实行产教结合的原则。(简答)实行产 教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性质特点所决定 的,也是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 产教结合原则的含义是:职业教育的发 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 应,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 部门、产业界、用人单位等建立紧密地 联系与协作。③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原 则。现代社会生活的快节奏和信息化社 会所带来的知识结构更新换代的频率加 快,是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现实地摆在 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面前。职业教育 也不例外。④重视农业、科技和职业教 育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在职业 教育发展中,必须把办好农业教育放在 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在政策上适 当倾斜,增加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投入, 引导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开 发;另一方面,学校要鉴定为农业服务 的方向,深化教育改革,使教学内容与 农民的发家致富紧密结合,培养具有创 业精神和结局农业实际技术问题能力的 人才。 义务教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修改:2004年6月7日,由教育部起草 的《修订稿》上报国务院,2006年1曰 14日由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修订草案。由原来的18 条增至95条,修改的内容包括: ①教育经费,制定相关经费标准,中央 和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经费并落实,教育 经费向农村倾斜,薄弱学校倾斜;②实 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 管理,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培养学生 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③合理配置义务 教育资源,经费投入向农村倾斜,薄弱 学校倾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 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到农村任教, 促进学校均衡发展;④加强学校管理, 保证学校安全,规范学校收费;⑤加强 教师培养和管理,提供教师思想道德和 教学业务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⑥减少教科书的种类,提高教科书的质 量,降低教科书成本,防止利用教科书 非法牟利;⑦学校安全被首次写入义务 教育法;⑧公共财政体制的议题是义务 教育法修改最重要的内容。 义务教育的概念国家用法律形式对一定 年龄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 育。特征:强制性,全面性,权利性和 公关性。 《义务教育法》的概念是国家强制推行 义务教育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以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在实施义务 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义务教育法》立法宗旨:为了发展基 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立法依据:宪法和我国现实 情况。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国家、 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适龄儿童, 少年)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20个空,计20分)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它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小时,小学不超过 6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9.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能够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 (一)单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 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C )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经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 )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能够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 A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法规——亦可称教育法、教育法律或教育法律法规,它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2、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同样也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3、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规则。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应当包括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要素。 4、教育立法——教育立法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教育权的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一定社会的教育秩序,根据其权限和一定的程序,以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5、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6、教育法规的适用——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人和组织的专门活动。

7、教育制度(广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8、狭义的教育制度——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0、学位——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或专业水平。 11、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12、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指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教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进行综合或单项的考核和评定制度。它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等形式。 13、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14、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15、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有关教育活动引发的纠纷,从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活动和制度。 16、教师的义务——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 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教育法是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改进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3.教师主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要求,也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需求。 5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6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7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8. 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责任。 9 .《教师法》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10. 在中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 2 分,共20 分) 1. 根据法律的规定,中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D 。 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2. 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A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 B. 只在本地区适用 C. 只在本校适用 D. 在外国也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C _。 A. 权利 B. 义务 C. 权利和义务 D. 权力 4.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_ D _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 B. 学校负责人 C. 有关直接负责人 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 D _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 B.20 C.30 D.60 6. _ A _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 A _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A、三年 B、三至五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 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B )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B )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点解析: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点解析: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科目中占比为10%,出题形式一般为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虽然只有10%分值,但是知识点和考点还是不少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详细看一下优路教师资格证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综合素质考点解析之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

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具体法律条文详见配套教材。 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及答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3.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5.教师的权利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X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X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X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V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V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X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 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写出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 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 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 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 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高校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政策法规检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6小题,每小题1分,共4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正确答案前的字母填在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A.1986 B.1993 C.1996 D.2001 2. 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 A.社会性 B.强制性 C.自愿性 ?D.普及性 3. 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就是()。 A.以法治教 B.以罚治教 C.依法治教 D.教育法制 4.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普及教育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部门规章 D.地方教育法规 7. 对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作出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是()。 A.宪法 B.义务教育法 C.教育法 D.教师法 8.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仅适用于公立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体现了()。 A.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B.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C.教育的公共性的原则

D.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9.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结构从()起取得法人资格。 A.申请之日 B.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 C.第一次招生之日 D.学校开始教学活动之日 10.《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体现了教育法的()作用。 A.社会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11.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 A.国务院负担 B.地方政府负担 C.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D.国务院和和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 12. 设立幼儿园,需履行的手续是() A.申请审批? B.登记注册 C.审查批准 ?D.主管部门指定 13. 学生的基本权利是指()赋予学生的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A.社会? B.学校 C.国家 ?D.教育法律 14.教育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当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应该做 什么、不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作什么,这是教育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的()。 A.法定条件? B.行为准则。 C.法律后果 ?D.法律关系 15.能行使自由裁量行为的主体是()。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主体 C.行政客体 ?D.学校 16. 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性所决定的 ()。 A.行政关系 B.民事关系 C.伙伴关系 ?D.管理关系

(完整版)教师招聘考试知识点总结

人物、著作、主张 1.利托尔若(法,社会学家)、沛西*能(英,教育学家),“生物起源说”(教育是一种生物现象,不是人类 所特有的社会现象)。第一个正式提出的有关教育起源的学说,标志着在教育起源上开始转向科学解释。否认社会属性,不科学。P6 2.孟禄(美,教育学家),“心理起源说”(教育起源于日常生活中儿童对成人无意识的模仿)。否认社会属性, 不科学。P6 3.苏格拉底,“产婆术”或“苏格拉底法”或“问答式教学法”。(后人概括为四部分:讽刺“助产术”,归纳, 定义)P20 4.柏拉图,《理想国》,培养的最高目标:哲学家兼政治家——哲学王。P20 5.亚里士多德,①《政治学》,在教育史上首次提出“教育遵循自然”;P20②《论灵魂》,是历史上第一部论 述各种心理现象的著作P250 6.昆体良(古罗马,教学法大师)①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教育家 P21 ②《雄辩术原理》《论演说家的教育》,西方最早的教育著作,古代西方 第一部教学法论著 ③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一些阐释,这是班级授课制思想的萌芽 7.夸美纽斯(捷克,教育家),《大教学论》教育学开始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被认为是近代第一本教育 学著作,最早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作了阐述,为班级授课制奠定了理论基础。P161 主要教学观点:①教育目的:为人的永生做准备,又有现实目的。 P21 ②“泛智”教育:普及教育的思想,“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 ③教育适应自然:该原则是贯穿夸美纽斯整个教育体系的一条根本性的指导性原则。 ④学制系统:分别四个时期。 ⑤教学原则:提出并论述了直观性P152、系统性P153、量力性、巩固性P154和自觉 性等。 7.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①《爱弥儿》《忏悔录》;P21 ②“教育上的哥白尼”; ③自然主义教育思想(被誉为“旧教育”和“新教育”的分水岭); ④个人本位论P56(关于教育目的确立的理论); ⑤儿童(学生)中心论(杜威,师生关系两种对立的观点)P100 主要观点:①教育的任务:使学生“归于自然”,这是其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 ②把儿童的发展和教育划分四个阶段:婴儿期、儿童期、青年期、青春期。 9.康德(德,哲学家,唯心主义),①理性主义教育思想的主要倡导者和践行者;②《康德论教育》,认为自由 式道德教育的最高目的;③是最早在大学开设教育学讲座的有影响的学者之一,最早的教育学课程——哥尼斯堡大学1774年。P22 10.特拉普(德,教育家)——最早的教育学教授。1779年,哈勒大学。P22 11.裴斯泰洛奇(瑞士,民主主义教育家和教育改革家),《林哈德与葛笃德》 ①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教育心理学化”口号;P22 ②要素教育论是他教学理论体系的重心; ③建立初等学校各科教学法,“小学各科教学法奠基人”; ④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位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时间的教育家; ⑤形式主义教育论(洛克,发展智力);P149 ⑥个人本位论P56 ⑦“知识与知识的应用”和“你要满足你的要求和愿望,你就必须认识和思考,但是为了这个目的,你 也必须行动,知和行又是那么密切地联系着,假如一个停止了,另一个也随之而停止”(教学原则,理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40题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40题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过程中,综合素质的考点之一教育法律法规一般是以单项选择的形式进行考察。一般会考到的法律法规有:《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为了方便大家在考前将知识点分别突破,优路教师资格证频道为大家整理了教育法律法规40题,一起来做做看吧! 1,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 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正确答案:D 文字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2,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行政和刑事责任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正确答案:C 文字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生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 )。 A.未成年公民 B.社会公民 C.普通受教育者 D.青少年儿童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正确答案:A 文字解析: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中、小学生的身份定位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4,教育法规的特点主要是( )。 A.民主性、限制规范的普遍性 B.国家意志性、限制规范地方性 C.国家意志性、民主规范地方性 D.国家意志性、限制规范普遍性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题库(1)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题库( 1) 补充——《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 既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又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是(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 《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 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 。(多选题) A. 假定 B. 处理 C. 责任 D. 制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于( ) 。 A. 《义务教育法》 B. 《教育法》 C. 《职业教育法》 D. 《宪法》 4. 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依据法律的规定,( ) 的合法权益。 A. 保护师生 B. 保护学生、学校 C. 保护学生 D. 保护教师 5. 对未成年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的法律是( ) 。

A. 《宪法》 B. 《教育法》 C. 《未成年人保护法》 D. 《义务教育法》 6.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 体罚 B. 体罚、变相体罚 C. 侮辱人格尊严 D. 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7. 《教育法》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 A. 履行法律规定义务 B. 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 C.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D. 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8. 某公立小学校长刘某在招生过程中非法获利数十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A.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B. 依法给予刑事制裁 C. 依法给予党纪处分 D. 依法给予民事制裁 9. 教师王某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判有期徒刑1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丧失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可继续执教 B. 王某丧失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可从事其他职业 C. 王某保留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需要重新注册认证 D. 王某保留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不能留在原学校任教 10. 小学生王谋在课间玩时,故意将同学赵某推倒在地,致其骨折,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应对赵某受伤担责的主体是() A. 王某监护人 B. 学校 C. 王某的班主任 D. 王某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 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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