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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监考须知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监考须知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仔细阅读本“监考须知”(正反面)。 1.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40分钟(即14:20)进入考场,检查考生座位上的准考证号(或桌贴)是否已全部正确贴好,试卷和答题卡袋是否完整无损(此时不得拆封),录音设备是否正常。 同时,在黑板上书写以下文字(或在屏幕上显示): 考试时间:连续120分钟,即15:00正式开始,17:00结束。15:00后不得入场,中途不得退场。 2.14:30开始允许考生入场。 3.14:45监考人员宣读以下事项: 1)请考生按座位上的准考证号坐好,把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放在座位的左上角。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冒名顶替,不允许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严禁将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及任何其他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如果已经带入考场,请立即关闭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4)请各自检查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是否备齐。 5)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册和答题卡带出考场。 6)听力理解题结束后,考生必须放下耳机,否则作违纪处理。 7)现在发试题册和答题卡,注意:答题卡不可折叠。 (监考人员在发试题册和答题卡时,应同时检查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上的姓名等是否相符。) 4.监考人员发完试题册和答题卡后,宣布以下事项: 继续宣读考生注意事项。请看试题册封面下方的考生注意事项: 1) 将校名、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号(a或b)填写在答题卡上。 2) 所有答案均应做在答题卡上,做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无效。翻译和作文做在答题卡的 反面。 3) 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答题;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注意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 清楚。 4) 多项选择题每题每个空只能选一个答案,多选作答错处理。选定答案后,用2B铅笔在 相应的字母中间划一条横线。划线的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 5) 考试时间为连续120分钟。考试结束时,把试题册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监考人员收卷后 考生才可离开考场。 5.15:00整,播放听力理解考试录音带(在A面)

2015考试监考守则与考场规则

期末质量检测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清理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怀考生。 2、考试前10分钟,副监组织考生进入考场,严禁把书籍、资料带入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主监在每科考试前10分钟到保密室领取试题,核实无误后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5分钟当众拆封,拆封后首先认真检查装的试题是不是与本场考试科目一致,试题份数有无差错,以及有无夹杂其它学科试题等。如发现试题错装(部分或全部),并报告带队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泄密范围。试卷不清、断裂或落印需换卷时,应立即将该试题交回保密室,要持原卷到保密室更换。 4、要统一安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好单位、姓名、考场、座号等,不准出现写错位置的 现象,(一、二年级要求逐个核查) 5、监考老师要写好公示栏(科目、时间、提示或激励性的语言)警示和激励考生,按照考试科目及时更换好公示栏。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7、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发现考生舞弊应严加制止,应根据《考场规则》将作弊情况简明如实地记录下来。如有需要当场处理的问题,要报告考点负责人作出处理。 8、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 9、监考教师要忠于职守,监场期间不做影响考试的一切行为(如:打手机,玩手机,上网、吸烟,读书看报,谈笑,抄题,将试题传出考场等。) 10、考试结束,按照试卷编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依次收卷,清点无误后(空白卷也要装订),主监将该试题交回保密室,副监及时组织考生清理考场内外的卫生(要求场场清)。 11、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考试期间严禁非本考场的人员进入考场(除主考、巡考人员外)。 12、监考人员要模范执行考场纪律,不准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13、凡是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或发现被监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作出处理。 楼德镇教育办公室 2015年2月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2012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2012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U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4、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人员说明情况。 5、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6、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4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7、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人员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9、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采用网上阅卷的级别,必须采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1、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处理。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水平考试监考须知

2010级大学英语(2)英语水平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1. 考试时间: 2011.6.1 13:10-15:10 。(教务处已通知学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 请任课老师上课时再给各班学生强调一下,监考老师也要提前15分钟到考场)2. 听力试音时间:12:55-13:07;考场指令播放时间: 13:08-13:10,约为2分钟, 考 场指令播放结束后听力考试随即于13:10开始。(另附考场指令文本) 请提前通知学生调试好收音机(FM72.7MHz),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明以下信息: 4. 早退学生听力考试部分结束后方可离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5.13:00先发答题卡,13:05发试卷1,请严格遵守试卷发放时间。试卷没有AB卷。6.考生学号一栏非常重要,请考生正确填写并涂写自己的学号,填错或不填将不得分,后果由考生自负。提醒考生所有答案都须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试卷上无效。 提醒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均要写上自己的学号、姓名、任课教师姓名, 以免试卷遗失。 7.特别提醒考生:(1)考生在答题卡上只能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2)在答题卡上对主观题进行答题时,使用黑色水笔,不要过于用力,保证答题卡没有破损、没有折叠。(3)答题过程中,答案只能写在答卷要求填写的位置上,禁止使用箭头把答案写在别处,答在别处的均作零分处理。 8.听力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认真核对考生姓名并让考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字,同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并请所有监考老师签名,然后将填写好各项内容的考生签名单和所有监考老师签名后的考场记录表放入装答题卡的试卷袋。在该试卷袋封面上写明考场号、实考人数、并签上监考的英语教师姓名。 9.14:25分发试卷2(作文),但在14:30前不允许学生翻看。14:30准时收试卷1,不允许学生拖延。 10.15:10考试结束时,收试卷2和答题卡。必须点清试卷1、试卷2和答题卡份数,确保数量与原份数相符。经检查如有试卷遗失,由监考人员负责。清点完所有试卷后,最后宣布考生离开考场。将试卷1和2用绳子扎好,请勿放入答题卡试卷袋中。 2011.5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为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进行,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含监考、考评人员)均应遵循以下考场规则。 一、监考人员、考评人员须分别按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及本手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配考评人员管理规程》所附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职责》履行监考和考评工作职责。 二、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携带要求或允许携带的考试工具(计算器、工量具等)进入考场,其余的物品放在考室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对号进入指定考(工)位,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工)位的左上角。监考或考评人员查验考生证件,核对考场座(工)位排列表,检查其所带考试工具是否符合要求。考生进场完毕后,主考人员宣读《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见附件2)和有关注意事项。 三、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或考评人员开始拆封试卷袋并分发试卷,指导考生按试卷或答题卡要求准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和鉴定机构)。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方能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或考评人员验收试卷、考件及考场准备的工量具、仪器设备,获准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或再进考场续考。

四、考生答题一律使用兰色、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标准答题卡使用2B铅笔在正确答案方框上满格涂黑。要求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私自做任何标记,违者不记分。 五、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请人代考,或有夹带、偷看、交谈、传递、代做等行为,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试卷作零分处理。考试时,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不准抽烟,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监考或考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作出严肃处理。 六、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如不涉及试题内容、加工方法及工艺等,可举手询问。操作技能考核时,非考生操作原因,发生停电、设备仪器故障等情况,考评人员应及时记录停电、故障维修时间,并按此时间段顺延考试时间。严禁将试卷、考试工件(成果)带出考场。 七、操作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八、因特殊原因,考生须暂离考室时,应举手征得主监考或考评组长的同意,暂离考室时应有考场工作人员陪同。 九、鉴定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将试卷(考件)放在桌(工位)上,依次退场。操作技能考生退场前,还应打扫清理工位,不准带走考场准备的工卡量器具等。 十、考生舞弊拒不认错、扰乱考场秩序且态度恶劣,或威胁考场工作人员,取消其本次鉴定资格,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的,考场工作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教师监考要求、考场规则

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一经安排,应按时参加监考工作不允许推脱监考任务。 2、考试开始前,考场监考教师必须宣讲考场纪律。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按照考生名单,清点核对考生信息,并在记录上登记实到人数以及缺考考生信息等。 4、监考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禁监考人员闲谈和阅读书报/随意离开考场;手机必须静音,严禁在考场内接打手机。 5、对有违规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给予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对不听教育和警告仍继续违规的学生,让违规学生在违规证据上签字确认并扣留其相关证件;监考人员确认无误后如实填写学生违规记录并签字上报教务处进行张榜公布。 6、对已认定其违规而恶意;纠缠、侮辱监考人员的学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巡考人员,由巡考人员予以处理。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试卷,按照考试科目、座号封装。 8、监考教师在考前把本场次考试信息写到黑板上(考试科目、起止时间、监考教师姓名)。

学生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座号参加考试,桌面上只允许放置考试用笔、证件、考试试卷,其余物品一律放置在讲台前指定位置。 2、不允许携带纸质材料和电子器材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请交由监考教师保管,凡是发现在考场查阅资料、拿出手机或响铃均视为违规。 3、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先把姓名、学号、座号、所属班级、专业等信息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的位置,填写时要准确、工整、清楚,所答答案不允许超出密封线。 4、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使用通讯设备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不准吸烟等与做考试无关的事情。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按缺考记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允许交卷。 6、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7、凡是在考场出现违规或作弊的,本门课程考试无效;将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及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等。

监考须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考 试 监 考 须 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培训讲学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 员守则

精品资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题,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十、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十一、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按《试场座位编排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完整。将学生本人与《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三对照;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

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1.本、专大学英语需采用调频台播放听力,注意提醒考生考试时带上耳机注意调试。试音口令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英语教学调频台”等。播放 频率为85.0HZ。试音时间为考前10分钟。 听力播放时间: 1月5日下午15:00开考,15:10播放13级专科听力部分, 15:30播放14级专科听力部分。12级专科听力由监考第 一老师直接用多媒体播放。(潘萍、陈曦) 1月6日上午9:00开考,9:10播放14本科听力部分 9:30播放14A班听力部分。(A班监考老师有:潘萍、简 笑天、张婉、朱燕、鞠博、李昶颖、舒蓓、张东妮、程莹)1月7日上午9:00开考,9:10播放13级本科听力部分。 提醒学生在答题卡上姓名栏中上面写学生自己的姓名;下面写英语教 师的姓名,填写时不要超出方框。 2.答题卡上姓名和考号可用铅笔或钢笔填写,试卷类型和准考证号下面相应的数字只能用HB或2B的铅笔涂写,由于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为9 位数,13和14级的学生证上只有8位数字,所以统一在学号前加上 数字0. 请老师们在学生填涂答题卡时认真仔细的检查以免后期阅卷期间出现 问题导致无法机器阅卷。 3.提醒学生在答题卡上试卷代号后面根据所发试卷的类型在A、B、C、相应字母中间用铅笔划线。不划者按零分处理。 4.提醒学生在答题纸(Answer sheet)上面写明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及英语教师的名字。

5.请注意,此次大学英语考试因为13级和14级都是合班上课,此次考试按照上课班级进行,所以该监考只需第一监考人员领取试卷,不需到各学院领取准考证。另试卷袋里有该考场里的学生名单,请第二监考老师协助在监考时注意让参加考试的学生在名单上面签字,后期好清理缺考舞弊等情况。所有大学英语考试领卷在综合楼906办公室进行,交卷均在大英部办公室(2-715)进行。 6.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收答题卡时按教师分好即可,不用排序。收答题纸时请按学生名单上的顺序顺好号后,放入文件袋里,试卷一并收回。7.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请监考老师认真填写,如有缺考或作弊将学生具体信息填写在表上。如发现舞弊,先提醒,如果确认舞弊请将证据保留下来并上报教务部。 8.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半个小时领试卷,提前15分钟一切准备就绪,等待学生进考场。 9.监考期间不得聊天,看手机、看报纸等!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不准吸烟,不能坐,不得看书、玩手机,互相谈笑,不准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以任何方式提示或暗示试题答案,也不得对试题进行不必要的解释或说明。 10.监考人员不得任意调换,如果有要调监考的老师,必须按正式程序办手续,要有分管副院长的签字! 经外院大英部 2014年12月26日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一、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要在考试的前一天到考点熟悉并认真检查考场。考场的内墙壁不能有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课桌有抽屉的一面应面向讲台,检查合格即关闭好门窗。 三、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在首场考试前要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考试须知》,考试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四、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科考前20分钟(每天首场考前3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题卷和答题卷,并检查试题卷袋和答题卷袋密封是否完好,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主考。 五、制止非本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及巡视监察人员以及省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对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加盖缺考专用章的考务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人进入本考场。 六、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当众拆封试题卷袋和答题卷袋,核对科目,清点份数,无误后于考前5分钟发给考生。指导学生贴好答题卷条形码,填好姓名及准考证号码。逐个检查考生相关证件、相片与考生是否相符,座

号是否有误。如发现代考或冒名顶替者,应立即报告主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答复。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 八、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主考并通知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停考。 九、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阅读缺考及尾数试卷,不准谈笑、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和其它一切有碍于履行监考职责的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放录设备进入考场。 十、实行定位(一前一后)监考,秉公办事,遇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十一、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二、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请考生停止答卷,监考人员按考号顺序收集试题卷和答题卷(包括缺考及尾数试题卷、答题卷),检查核实试题卷和答题卷份数,填写试题卷袋、答题卷袋封面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考点考务组检验无误后,按要求装袋、密封。考场情况记录要具体明确,不能笼统写“有个别人舞弊”;应具体写明舞弊者姓名、准考证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 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考场规则 一、考试期间必须保证考场的清洁卫生,各班学生应负责将本班考场提前清扫干净,将本班桌椅摆放整齐,并负责维持到整个考试结束。考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教室脏、乱、差,将取消该班级(包括班主任、学生)学年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二、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作“旷考”论处。考试时间不到30分钟,不准离开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五、除考试指定用具外,其它书籍、资料、词典、快译通等不得带入考场,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拒不执行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应作好考试准备。不准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如遇试卷印刷不清,有明显错误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问邻桌同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八、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互对答案。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九、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倒扣在桌上或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十、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不得用铅笔(作图及外语规定使用除外)。答卷前必须在试卷密封线内写好本人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否则,试卷可作废卷处理。 十一、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作弊者,监考老师可责令考生退出考场,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在明确告知考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其他物证材料(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

小学期末质量检测监考人员须知

小学质量检测考场设置要求 1、卫生:有各学校各班主任负责。 2、考场设置: 因教室不同,桌凳规格不同,提出要求: (1)、能单人单桌的一定单人单桌; (2)、单行单排; (3)、前后左右最大化; 3、纪律要求:考场设置有学校校长、主任、班主任共同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凡是不按要求设置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督导检查成绩中,直接扣除学校积分至少20分,扣除班主任积分至少10分。情节严重的另行研究处理。

小学质量检测监考人员须知 1.每科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携带试卷进入考场。 2.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姓名。 3.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4.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逐个检查考生试卷上的姓名是否漏写,若有问题,立即予以处理。 5.监考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一年级只读题目要求(两遍),不读试卷内容,其他年级不读题。6.监考员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要将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试卷袋封面,并及时报告带队教师。 7.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不准谈笑聊天,不准将试卷拿出考场,不准在考生的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准打瞌睡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首先检查核对试卷是否齐全、完整,整理好考生试卷,然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9.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严格清场,检查有无试卷、草稿纸等物品遗留在考场。 10.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试卷交带队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严格保证质量。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监考须知

附件二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 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仔细阅读本“监考须知”(正反面)。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40分钟(即14:20)进入考场,布置考场后,检查考生座位上的桌贴是否已全部正确贴好,检查试卷袋是否完整无损(此时不得拆封),录音设备是否正常。同时,在黑板上书写以下文字:本场考试时间:15:00正式开始,17:00全部结束。15:00后不得入场,连续120分钟,中途不得退场。 二、14:30开始允许考生入场。 三、14:45监考人员宣读以下事项: 1.请考生按照座位上的准考证号坐好,把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冒名顶替,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严禁将手机、电子记事本等其它任何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如果已经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闭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请各自检查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是否备齐; 5.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册、答题卡带出考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听力理解题结束后,考生必须放下耳机,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现在向考生展示试卷袋是否完整,提醒考生:答题卡不可折叠。打开试卷袋,先清点试题册、答题卡份数。开始发试题册、答题卡,同时应再次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信息是否相符,是否与桌贴相符,并注意交叉发试题册。 五、监考人员发完试题册、答题卡后,宣布以下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册封面下方的考生注意事项; 2.将校名、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码填写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试卷代码:所考试卷代号a卷或b卷;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下各纵行中的0-9数字”),划线的浓度要盖过字母、数字底色,如有错填或漏填者,后果自负; 3.所有答案应做在答题卡上,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卡上划线的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 4.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答题,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注意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清楚; 5.客观题每题只能选一个答案,多选作为答错处理; 6.考试时间为连续120分钟。考试结束时,把试题册、答题卡放在桌上,监考人员收卷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六、15:00整,播放听力考试录音带(在A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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