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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考核验收基本情况

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考核验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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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任务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纳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20130419-T-424。 (二)背景 高等学校是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阵地,是生产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场所,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重要主体。高校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一方面体现了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另一方面也是高校服务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体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是关系到核心科技成果保护、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我国各高校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教师及科研人员在更加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的意识也在不断提升。但是,与发达国家高校相比,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技术转移运行模式、知识产权权属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和技术转移成效方面存在着相当差距。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地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尚需加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而制定并推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是切实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也是因应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的重要手段。 (三)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起草组在结合国内标准体系最新进展及国际上标准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历经预研、立项、起草及初步征求意见等,形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其主要过程为:预研:重点搜集美、日、德等发达国家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并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广泛调研127所高校(包括985高校34所、211非985高校37所、其他高校56所)知识产权工作现状,明确了国家标准的理念和思路。 立项:制定标准编制方案,形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项目建议书》,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建议,国家标准委批复确定立项,项目编号20130419-T-424。 起草并初步征求意见:组织政府、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单位专家完成标准文本讨论稿,向江苏、重庆、陕西等地区部分高校征求意见,并邀请中国标准院的专家等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形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总结(精选3篇)

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总结(精选3篇) 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总结(精选3篇) 经历了充满意义的活动后,想必大家都有了很深的感触吧,感觉我们很有必要对活动情况做一下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活动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总结(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总结1为加强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我校知识产权工作在师科技局、团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xx市知识产权活动宣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知识产权活动周工作,我校以宣传工作为主导,组织学生参加知识产权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做一期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手抄报、黑板报;开展学校知识产权讲座,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整个宣传周,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条件,现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常态化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活动工作 我校曾为“知识产权试点”学校,虽然已经摘帽多年,但我校依然坚持把此项工作做为常态化工作安排进我校的校历当中,每年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每年我校都精心组织,成立校长、书记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处室领导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取得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

为宣传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我校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活动周”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 (—)利用主题班会课活动,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利用学校的多媒体设备在班级里聆听一堂有关尊重知识产权的讲座。讲座以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为主题,学生们参与度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更深了一步,主动的问起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问题。 (二)展示我校的科技发明成果及近些年来各种发明成果,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科技兴趣和创新兴趣,航空航天模型也是这次参观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辅导员的讲解,学生了解了各种模型飞机的原理,对航空航天知识产生了积极的兴趣。 (三)充分发挥各处室的职能作用,学校德育处安排班级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团总支安排班级学生开展以“尊重知识产权”的黑板报和手抄报评比活动 (四)利用宣传栏进行知识产权宣传,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挂图宣传知识产权宣传材料,使学生轻松了解了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保护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三、活动开展后效果 此次活动的开展,为期一周,在学校已经安排有其他任务的情况

知识产权教育读本教案

知识产权教育读本教案 叶丽红 活动目标: 1、认识和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及内容、价值、作用。 2、通过活动,让我们更多、更好地了解专利权的有关知识。 3、激发我们进行发明创造的兴趣,增强参与社会实践的意识。 活动策略: 一、活动方式 通过阅读“知识产全ABC”的相关内容或到网上、图书馆查找资料,初步了解专利权的概念和有关知识,再开展问答竞赛、角色表演。讲故事等活动,巩固知识。运用知识。 二、活动建议 1、专利权问题是比较抽象的知识,为了避免学起来枯燥无味,活动形式应多样化,情景设计要贴近生活,使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2、活动要强调说的训练,通过说辩识正误、是非。 课时安排:4课时。 注意事项 1、活动前查阅有关资料。如:专利的相关知识。利用专利创业致富的例子。 2、活动前要对专利法的知识有初步的认识。 3、活动时要多联系生活实例 活动准备

1、搜集专利的相关资料。 2、搜集关于利用技术的故事、例子。 3、挑选主力队员,分成几组准备参加问答竞赛。 活动过程 第一课时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课题引入: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知识产权有何作用? 二、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 1 2 3 4 5 6

7 8 他权利。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有: 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四、作业。 准备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第二课时维权行为 一、开展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1、以小组为单位。 2、必答题: 3、抢答题: 4、互相提问。 二、谈谈我们应该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三、怎样申请发明(创作……)的专利权? 1、产品名称、简单介绍。 2、填写“专利申请表”。 3、递交——复核——批复——专利权成立。 4、以(范例)加以说明,边讲边学习怎样填写“专利申请表”。 四、开展维权行为。 1、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及对社会、个人的影响。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 □江清林/佳木斯大学科技处,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摘要:高校是科技成果的重要发源地,高等教育的发展必然带来高校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高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影响和决定着高校在国际国内的地位及在科教兴国中的作用。由于高校知识产权问题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如何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如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的利益及积极性,是高校各级领导必须予以重视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 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也就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中所划的范围。知识已在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人类正处在从工业化向知识经济时代过度的重要时期。现代国际经验认为,科学有效的知识管理是充分发挥知识资源经济竞争效能的基本保证。21世纪知识经济为主导型经济,21世纪为教育世纪,高校是人才密集、知识密集的地方,与知识产权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高校不仅是人才培养基地,而且是科研基地,是知识、技术和专利的发源地,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基础和方面军。 发达国家的实践已充分证明,那些真正能够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突破往往都是依靠大学完成的。目前,世界著名的高技术园区大都是由高水平的大学支撑。有统计表明,迄今为止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70%源于高校。在我国,高校丰富的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即丰富的潜在知识产权,已构成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尽管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较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能适应我国和国际经济、科技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1.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附件1 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培养我省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及《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培养一批能带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联合在我省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和示范学校的培育和认定工作,5年内培育一批能带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并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在试点示范期内,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学校),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三、实施步骤 2016—2018年,每年组织申报评定“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所,并择优推荐“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2018—2020年,每年从试点满两年的学校中评定10所“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四、申报条件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 1.校领导重视以知识产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热情; 6.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

幼儿园管理表格—1.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表.pdf

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1 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地址幼儿园电话 目前等级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主页网址 办园性质办园形式教育部门办 全日制 集体办 半日制 自有 民办 寄宿制 租赁 其他部门办 其它 园舍产权性质国有其它 名称电话姓名 电话 建园时间 主办单位(人)园长 定级时间注:下面还有2个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__ ____ _ 园长签字___ ____ 上报人签字 _ ___ 联系电话: 在园幼儿 教职工情况 基础设施设备 收费 所 有 专 任 教 师 中 大 专 以 上 数 量 其 他 收 费 请 注 明 项 目 及 标 准 公办教师情况 非公办教师情况 来源 幼 儿 人 均 室 内 活 动 面 积 幼 儿 人 均 室 外 活 动 面 积 大 型 体 育 器 械 数 量 保 教 书 籍 数 量 来源 园 所 性 质 办 保 健 员 数 量 保杂 费 小 班 班 数 小 班 人 数 中 班 班 数 中 班 人 数 大 班 班 数 大 校 舍 面 积 园 舍 来 源 园 标 准 管理 幼儿园名称 平 均 月 工 资 班 人 数 占地 面积 (元 /人. 月) 费(元) 平均 月工 资 合 合 幼 师 毕 业 转 岗 培 训 其 它 来 源 幼 师 毕 业 转 岗 培 训 其 它 来 源 计 计 改 建 园 公 办 1 24 1 43 2 60 12 12 2300 12 1000 570 2 50 3 8 55 备注:1、办园性质填写“公办、部门或集体办、民办”中的一种。2、办园标准填写“城市省级示范园、城市一类园、城市二类园、城市三类园、其它” 或“农村示范园、农村一类园、农村二类园、农村三类园、其它”。3、园舍来源填写“新建园、利用布局调整改建园、小学附设园”。4、管理费一栏请

对高校知识产权的认识

对高校知识产权的认识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这是一个经济、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是一个知 识爆炸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 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 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 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高校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掌握尚停留在初级阶段。 师生们普遍关注的是论文和科研成果,至于其保护问题,许多人似乎并不关注,只 要能够在学校里得到认可就止步了,并没有去涉足成果的市场化等后续问题。很 多师生在完成智力成果后,急着去发表论文、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其后去申请专 利时,却被告知由于已经公开丧失了新颖性而无法得到授权,这就意味着其他人 可以合法地任意使用其技术。保护意识的淡薄则是由于师生们多年来“两耳不 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思维习惯,以及学校与市场两不相干的学习和工 作模式。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高校已经不再是纯粹求知的象牙塔,而是 成为了社会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意识显然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必须在思想上进行观念的更新。此外,师生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程度不高, 仅仅停留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的途径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只有一 个大概的了解,至于具体内容则不得而知,这也就是很多自主创新的成果没有得 到恰当有效保护的原因。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缺乏和维权主体缺位。很多高校建 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规章制度,但还有非常多的高校尚未建立。即便建立 了相关制度,制度的操作还需要有人,但管理和维权主体却常不明确。学校与师 生之间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纠纷时有发生,一些教师将职务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或者将职务发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损害了学校的利益,教师调 动与学生毕业将所参与的技术创新成果带走,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而上述管 理体制的缺乏和维权主体的缺位则直接导致了发生纠纷时无章可循,甚至无人维权。堂而皇之的化公为私行为在高校屡见不鲜,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其 中的主要原因还是学校管理体制的薄弱。而这与领导的意识是分不开的,近年来 的高校扩招政策,使领导们致力于学科建设与学校规模的扩张,对于知识产权保 护这一基础性质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此种背景下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显 得尤为必要。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体系的内容 由于高校的专业设置非常丰富、学科内容异常复杂,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 问题也就日益多元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应制定一个战略体系,以便分门别类地 开展工作。首先是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对其运用得当会 使科技成果获得充分的市场回报。对专利权的保护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要 依法确定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即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定,划分学校 与个人之间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以 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同时,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措施;二是要论证专利申请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即对实施该技术的投入产出进行初步评估,对选择专利保护的利弊作出权衡以及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加以大致判断,以避免不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1999.04.08 【实施日期】1999.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号)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已于1998年12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陈至立 一九九九年四月八日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积极促进和规范管理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领导和宏观管理,全面规划、推动、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高等学校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本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本校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签订、审核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 (六)协调解决本校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七)对在科技开发、技术转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咸宁市实验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咸宁市实验小学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5?6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知识产权教育与创新思维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素质教育中,让学生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整体提升学生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能力。同时,发挥学校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让科教兴国、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 三、工作措施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

名单如下: 组长:习海平 副组长:杜小清洪耀明朱辉刘安平李娟萍陈小伟成员:杜小平周瑜苏海波钱定煌各教研组长 2、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使知识产权工作有规可依。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有关人员的工作例会,及时进行总结;制定相关奖励条例,对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专利申请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及相关教师,给予表彰和相应的奖励;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检查、交流、评价和考核的制度,将教师的相关工作成绩与考核、评奖挂钩,形成激励机制。 3、对全体教师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培训,邀请知识产权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为学校老师、科技辅导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一支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组织相关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科技辅导员培训活动,定期组织或参加知识产权教育教学研讨会,支持并鼓励科技辅导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对在知识产权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肯定和表彰。 4、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低年级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学时,高年级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开展"人人爱科学,尊重知识产权“主题班队会、早会,以班会、早会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发明创造,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5、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电视台、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电子大屏幕、校刊、

XX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XX大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地保护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调整学校师生员工与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因知识产权所发生的利益关系,规范学校所属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对外行为,鼓励开拓创新,促进交流合作,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学院、系、科研机构,机关各部门,科技企业、后勤服务企业及附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教职工指学校及所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博士后在站人员;本规定所称的学生指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进修人员(含委培生、代培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有技术,例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动植物和微生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例如论文、论著等文字作品,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四)学校的校名、校标及其它标志,以及相应的商标等;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按合同约定由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执行学校任务”所完成的知识产权,是指在执行科研计划课题或横向课题以及自选课题、自筹经费且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在执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完成的,以及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调离及被辞退等各类人员在离校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本办法所称的“利用学校资源”,是指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名义及其形成的影响力等各类有形和无形资源。 第五条教职员工和学生执行学校任务,或利用学校资源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均属职务知识产权。在对外合作、交流或成果转化等过程中,凡涉及学校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和办理,具体由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设在科学与技术研究院)负责执行。 第二章知识产权归属 第六条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拥有的商标、学校名称及其他标志,包括但不限于“XX大学”等,均归学校所有。 第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执行学校任务,或利用学校资源所完成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为职务专利或职务专有技术。职务专利申请权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学校为专利权人;职务专有技术的所有权由学校享有。 第八条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单位作品,学校为该作品的作者,并享有著作权。 第九条教职员工和学生为执行学校任务创作的作品是职务

高校专利管理办法

高校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专利工作,提高我校的整体科研实力,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鼓励我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障维护发明人和我校的合法权益,为我校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服务。 第三条凡以高校名义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其申请量、授权量和实施效益情况作为各系、各部门基层单位的科研评估内容之一,也作为评价、考核发明人的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我校专利管理工作由高校专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隶属科研处。 第五条发明人申请专利过程按高校专利申请及管理流程图执行。 第三章专利申请与专利权 第六条我校师生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我校;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人所有。 第七条发明创造内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反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三)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四)在册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作出的毕业论文或者学位论文中所体现的发明创造,或者在完成论文过程中作出的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创造; (五)发明创造内容涉及列入我校科研计划、技术开发科研成果的项目,或者在我校的科研成果已形成产业化的产品基础上作出的发明创造。 第八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九条属于我校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项目的申请手续由校专利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四章资助与奖励 第十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资助 (一)申请专利代理费用由发明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专利所需费用由发明人先前垫支。属于我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由学校、发明人所在的院系以及发明人本人三方按比例支出。比例为6:1.5:2.5。学校部分由高校专利管理专用经费支出。 (三)为了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发明专利权维持费用在专利授权后三年内由学校、发明人所在的院系以及发明人本人三方按比例支出。比例为第一年6:1.5:2.5,第二年为4.5:1:4.5,第三年为3:0.7:6.3。从第四年起发明专利权维持费用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承担。 第十一条我校师生员工按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发明专利的奖励根据《关于印发〈高校科研业绩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字〔2002〕1号)文中第三章第十

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篇一: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教育”的要求,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XX?76号)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 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我市中小学(包括职业中学,下同)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

普及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各类中小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权意识。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惠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少先队惠州市工作委员会、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决定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培 育和认定工作,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 1、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流失

构,多由科技处代理。有些高校在专利管理上机构设置复杂,部分职能重复,而在机构运行中又存在各行其是、相互脱节的问题。知识产权管理也是保护工作的重要部分。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是对高校知识产权的一种有效保护。从这一点上看,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3.高校的专利转化能力有所提高,但转化率依然偏低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最终是为了知识产权能够实现转化,为其拥有者带来利益。近年来,高校知识产权的转化率有所提高,校企联合申请数量也有所增加。这说明高校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均有所提高。 但是,相对于高校自身拥有的科研创新资源及不断增长的专利申请量来说,高校专利转化率依然偏低。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在何方》一文,我国高校成果转化率平均不到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部分高校毕业生利用学校的“闲置”专利进行创业正是缘于此。[5] (二)原因分析 造成高校专利流失的原因有专利意识淡薄、专利申请量少、申请不积极、高校教职工私自使用、转化中技术合同产权不明、人才流动、专利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当、激励机制重论文轻专利、专利“闲置”等,总结起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专利意识、专利管理和专利转化。 1.专利意识薄弱 自1985年专利制度在我国建立,至今已有28年时间。专利一词已为人们所熟悉,但是人们对专利的认识却始终滞后。在当今的高校专利工作中,专利观念滞后正是导致高校专利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1)职称评价体系与科技评估体系重论文轻专利 专利是对专利发明人的一种保护,可以激励人们继续研究发明,推动社会科技发展。而专利制度本身也需要激励和认可,专利才能被接受和推广。现阶段国内高校的职称评价体系和科技评估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论文轻专利的现象。高校过于重视论文发表和成果鉴定,论文数量、科技立项和成果获奖在职称评估和科技评估中占了很大比重,科技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却被忽视了。职称评定往往是高校教职工关注的焦点,专利成果却不能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有些教师拥有很多发明专利,却因缺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而无法参加职称评定。发明人投入巨大的智力劳动,申请专利所获得的实际利益却远远小于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的奖励。[6]这导致很多科研人员急于发表论文和展示成果,忽视了对科研成果的专利保护。 (2)技术合同中产权不明 技术合同中的产权问题本是专利管理中的问题。之所以将其归入专利意识方面,是因为在专利转化中,一些高校在和企业联合时更加关注资金注入和收益分配,却忽视了产权的明晰,使本应在技术合同中明确的产权问题却成为了日后产权纠纷和专利技术流失的根源。这并不是制度和管理上的问题。这一情况表明,在一些高校的专利管理中,专利保护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3)高校教职工私自使用、许可、转让 在科研工作中,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以个人名义擅自将学校的职务发明成果作为技术投入或出售,给高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科研人员自身的专利意识和水平会影响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一些科研人员不能够正确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同时缺乏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意识,是造成其私自使用和转让学校职务发明、造成学校专利流失的重要原因。 2.专利管理缺位 高校专利管理也是专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专利管理工作存在许多缺陷,是导致高校专利流失的又一重要原因。 (1)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利 1999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然而14年后,我国高校的专利管理机构设置依然不能满足高校专利保护的要求。部分高校仍然没有设置纯粹的专利管理机构,而由科技处代替。一些高校专利管理机构设置复杂,职能分工不明确,导致在运作中出现互相推诿、各自为政的局面,进而导致专利流失。 除机构设置外,知识产权的管理还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持。一些负责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导致该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出有效的管理保护作用。另有一些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过于重视申请量和授权量,却忽视了授权之后的管理、转化工作。管理措施的不当也会导致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给高校带来巨大损失。 (2)人才流动导致专利流失 金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流失

表(2)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2)(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注:“办园性质”、“办园形式”、“园舍产权性质”应在后面相应的选项栏内打勾或写明其他情况。 续表(2)办园规模 续表(2)园舍及设备 注:“园舍状况”、“建筑结构与材料”、“玩教具配备等级”应在相应的选项栏内打勾或写明其他情况。

续表(2)活动、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 注:如有其它用房未在上列,幼儿园可在空各处择要填写。 图书情况表 续表(2)音像资料情况表 续表(2)软件资料情况表

续表(2) 领导班子情况表 续表(2) 教职工情况表 续表(2) 近三学年经费收支情况表 2.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 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日常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 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小型教玩具添置、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 材料等购置,以及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图书资料等的购置费用不在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内。 注:1.年生均教育经费 总支出一基建费 在园幼儿数

续表(2)近三年幼儿园教科研成果发表、出版、获奖情况 3.年生均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在园幼儿数

续表(2)近三年幼儿园教科研成果发表、出版、获奖情况 注:(1)如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页附后。 (2)申报一级幼儿园只填写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发表、出版及获奖情况。

续表(2)幼儿园近三年科研课题 注:(1)如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页附后。 (2)只填写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或市级教育学会及以上课题。 续表(2)近三年幼儿园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续表(2)近三年幼儿园获得集体荣誉称号情况表

北京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的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 专利权及其它科技成果权; 2. 商标权; 3.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4. 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 5.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三条学校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 以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 校徽、校标; 3. 学校名称; 4. 学校的其它服务性标记。 第四条执行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学校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学校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学校享有。 第五条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学校享有。为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学校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学校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

与学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第六条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学校享有。 第七条在执行学校科研等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资料、程序等技术秘密属于学校所有。 第八条学校派遣出国访问、进修、留学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对其在校己进行的研究,并且在国外可能完成的发明创造、获得的知识产权,应在出国前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其发明创造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九条来学校学习、进修的学生、教师以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学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科技成果,除协议另有规定的,应归学校享有。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人员,在进站前应就知识产权问题与博士后流动站签订专门协议。 第十条离退休、调离及被学校辞退的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原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或科技成果,由学校享有。停薪留职人员知识产权问题按在编人员处理。 第十一条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且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日常事务。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确定一名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应用技术项目的课题组或课题研究人员,在申请立项之前应进行专利文献及相关文献的检索;课题组或课题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过程中,应做好技术资料的记录和保管工作;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后交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归档。 第十四条在科研活动中做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或形成的职务技术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提出申请专利的建议,并提交相关资料。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对项目负责人的建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及时办理专利申请,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与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学校所属各单位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前,应将相关协议或合同送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审查,并报学校批准。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申请非职务专利,登记非职务计算机软件,进行非职务专利、非职务技术成果以及非职务作品转让和许可使用的,应向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申报,并接受审核。符合非职务专利条件的,由学校出具相应证明。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对属于学校保密的信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拟参加国内外科技展览会的项目,参展前要经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审核批准。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1999年3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积极促进和规范管理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领导和宏观管理,全面规划、推动、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高等学校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本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本校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签订、审核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 (六)协调解决本校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七)对在科技开发、技术转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八)组织开展本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知识产权归属 第七条高等学校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用权: (一)以高等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二)校标; (三)高等学校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第八条执行本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他技术成果,是高等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高等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高等学校持有。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高等学校享有。 第九条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 为完成高等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十条规定情况外,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学校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二年内,未经高等学校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高等学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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