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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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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成都市武侯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分析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方法2009-2011年采用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方法,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结果2009-2011年共检测样品15472份,合格14946份.平均合格率为96.60%;各年度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5.34%、96.65%和97.57%;手术(诊疗)室空气合格率83.44%,压力灭菌器合格率90.61%;空气细菌总数超标共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50%,染菌量超标共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70%以上;区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民营医院、区个体诊所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7.76%、97.71%和91.50%。结论2009-2011年成都市武侯区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总体是各年度的平均合格率呈逐年提高,各类医疗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较高。

成都市武侯区疾控中心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用品及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其中辖区乡镇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覆盖率100%;辖区乡镇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1次,覆盖率≥80%,建立了武侯区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网,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本文对武侯区2009-2011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旨在掌握我区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质量和感染危险因素,为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消毒灭菌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1.1.1 资料来源资料来自2009-2011年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

1.1.2 监测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共有439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7家,民营医疗机构31家,个体诊所391家作为监测点,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覆盖率100%;个体诊所每年监测1次,覆盖率≥80%。

1.1.3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染菌量、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无菌试验、嗜热脂肪杆菌芽孢存活试验、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等。

1.1.4 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包括:灭菌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和灭菌器械)、消毒液(包括使用中消毒剂和无菌器械保存液)、各类环境空气(包括手术室和治疗室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压力灭菌器、医院污水等。 1.2 采样、检测与评价方法

1.2.1 样品采集各监测样品均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要求进行采样;采集的

样品在规定条件下运输、保存。

1.2.2 检测与评价方法按照《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15981-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09);《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 18466-2005) 的规定进行操作。

1.3 统计分析对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进行判断并计算合格率,并对各年合格率进行统计学处理[3]。

2结果

2.1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总体合格率2009-2011年全区共监测样品15472份,合格14946份。3年平均合格率为96.60%,各年度合格率为95.25%、96.80%和97.53%,各年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30,P﹥0.05)[4](表1)。

2.2 各类消毒样品合格率2009-2011年监测的消毒样品中,医疗机构手术室和治疗室空气合格率最低,合格率为8

3.44%;灭菌物品合格率最高,合格率为98.90%;其次为医务人员手合格率较高,合格率为98.45%(表2)。

2.3 消毒样品不合格项目2009-2011年消毒样品中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细菌总数和嗜热脂肪杆菌芽孢存活试验,不合格率分别为16.56%和11.56%;其次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粪大肠菌群数和染菌量,不合格率分别为6.22%、2.05%(表3)。

2.4 消毒样品监测标化合格率由于各年消毒样品监测项目或消毒样品数量采样相对平衡,因消毒样品监测项目或消毒样品数量引起的偏差相对较小,但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各年消毒样品监测情况,故对3年消毒样品的合格率进行标准化处理,各年度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5.34%、96.65%和97.57%(表4)。

2.5 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消毒样品监测合格率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共有439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7家,民营医疗机构31家,个体诊所391家。3种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消毒样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76%、96.68%和96.26%,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7.76%、97.71%和91.50%(表5~表7)。

3 讨论

成都市武侯区2009-2011年各类消毒样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5.34%、96.65%和97.57%,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消毒液、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灭菌物品合格率较高,达95%以上,主要因医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增强,加强消毒工作,定期更换消毒液,

增强院感控制能力;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手术室和治疗室空气、压力灭菌器和医院污水的合格率较低,合格率分别为83.44%、90.61%、93.78%,其原因是:部分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对手术室和治疗室空气消毒技术掌握仍不全面,紫外线灯布局不合理、消毒设备更新换代跟不上,消毒时间短,消毒方法不正确等[5];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对压力灭菌器操作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医院污水在处理过程中加氯方法不对,加氯量不够,导致医院污水消毒不彻底[6] 。

武侯区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消毒样品监测合格率也存在较大差异,结果显示3年平均合格率公立医疗机构高于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高于个体诊所。其原因:①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比较重视院感控制工作,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院感管理制度;②部分个体诊所未充分认识医源性感染的严重性,未认真执行日常消毒管理制度,未落实消毒(灭菌)措施;

③消毒液使用中未在规定时限及时更换,造成使用中消毒液不合格;④个体诊所医护人员手卫生意识薄弱,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未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

综上所述,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消毒灭菌是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强自测和自检,不断完善薄弱环节,定期考核,切实提高消毒灭菌工作质量。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有效预防医院感染,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医疗机构空气净化规范(WST 368-201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监测标准 (一)采样和检查原则 1.采样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 h;若样品保存于O℃~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 h。 2.常规监督检查可不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涉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3.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 1.手术器械:每月随机抽取消毒供应中心机械清洗、手工清洗的手术器械;将器械分为平面类、关节类、管腔类、结构复杂类四种类型,每类器械随机抽取5个清洗后样本进行ATP检测。 1.1采样时间:手术器械清洗后。 1.2采样部位:手术器械全表面。 1.3手术器械检测方法: 1.3.1采样:对器械的全部表面进行采样。 1.3.2激活/震荡:将采样棒蓝色末端彻底按压进入管腔内液体中,激活反应水平窄幅震荡5秒钟。 1.3.3测量:将采样棒放入荧光检测仪中读取数值。 2.内镜:将内镜分为灭菌内镜、高水平消毒内镜两种类型分别抽样检测;每季度抽取

消毒管理办法(1992)

消毒管理办法(1992)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2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消毒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2年3月28日实施日期:2002年7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2.08.31 【实施日期】1992.08.3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消毒管理办法 (1992年8月31日卫生部令第2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毒工作及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

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消毒的场所。 第二章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的消毒 第六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预防医院内感染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医院内感染。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八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九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科研、教学等单位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的产品,

新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样本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 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 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 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l9258紫外线杀蔫灯 GB/T l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 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 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标准 WS/T 31 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 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 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 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7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 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 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 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 2 一、判断题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 ( 4、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 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由 CSSD 集中回收处理。( 5、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 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6、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应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7、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湿热消毒温度应≥90℃, 时间 ≥5min,或 A0值≥3000( 8、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9、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 5kg。( 10、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 应≥2.5cm。(

11、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 冷却时间>30min, 应检查有无湿包, 湿包不应储存与发放,分析原因并改进;( 12、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13、低温灭菌适用于不耐热、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 14、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15、应遵循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封口机、灭菌器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与保养、日常清洁和检查。( 16、消毒供应的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绝缘检测仪等。( 17、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应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 18、普通棉布做为包装材料应为非漂白织物,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 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 19、压力蒸汽灭菌器供给水的质量指标电导率 (25℃应<15μS/cm ( 20、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灭菌程序的温度、压力和时间进行检测;( 21、可定期采用定量检测的方法,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进行评价。( 22、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参数或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 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23、化学消毒剂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 并记录, 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 24、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及医疗机构消毒规范试题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试题 一、单选题,共70题。 1、手术敷料灭菌前应存放于温度(),相对湿度()的环境。(B) A、16℃~20℃40﹪~60﹪ B、18℃~22℃35﹪~70﹪ C、20℃~22℃30﹪~60﹪ D、18℃~24℃50﹪~70﹪ 2、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皮肤消毒围直径应﹥()cm。(C) A、5cm B、10cm C、15cm D、20cm 3、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cm部位由向外擦拭。(C) A、5cm B、10cm C、15cm D、20cm 4、干热灭菌有机物品或用纸质包装的物品时,温度应≤()。(D) A、130℃ B、140℃ C、160℃ D、170℃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物品装载量不应超过柜总体积的()。(A)A、80% B、85% C、90% D、95% 6、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安装应符合要求,包括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灭菌器各侧(包括上方)应预留()空间。(B) A、50cm B、51cm C、52cm D、53cm 7、皮肤接触环氧乙烷后,用水冲洗接触处至少()分钟,同时脱去脏衣服。(D) A、5分钟 B、8分钟 C、12分钟 D、15分钟 8、眼睛眼睛接触液态环氧乙烷或高浓度环氧乙烷气体至少冲洗()

分钟,并均应尽快就诊。(B) A、5分钟 B、10分钟 C、12分钟 D、15分钟 9、用紫外线消毒室空气时,当温度低于()或高于(),相对温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A) A、20℃40℃ B、20℃50℃ C、30℃50℃ D、40℃60℃ 10、在封闭空间、无人状态下,采用20mg/ m3浓度的臭氧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后应开窗通风≥(),人员方可进入室。(B) A、20分钟 B、30分钟 C、40分钟 D、50分钟 11、干热灭菌效果监测的标准指示菌株为()。(D) A、短小杆菌芽胞E601 B、嗜热脂肪杆菌芽胞 C、结核杆菌芽胞 D、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 12、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的消毒液浸泡>10min。(A) A、500mg/L B、1000mg/L C、1500mg/L D、2000mg/L 13、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氮()消毒液,浸泡>30min。(C) A、1000mg/L~2000mg/L B、1500mg/L~2500mg/L C、2000mg/L~5000mg/L D、2500mg/L~5000mg/L 14、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B) A、300 mg/L~500 mg/L B、400 mg/L~700 mg/L C、500 mg/L~700 mg/L D、400 mg/L~800 mg/L

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或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应急物品保管和请领制度 一、各种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醒目。 三、要每日清扫、擦拭各项物品,保证物品清洁。 四、各项物品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库保管。 五、保管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物品的请领和发放登记。 六、物品要保证充足,以备所需之用。 七、当物品回收时,一定要清点好数目再放回原处。 八、保管员要掌握每项物品所存放的方位和数量。 九、对损坏的应急物品要及时上报领导,并保存好做好记录,以备替换新的应急物品,保证应急物品的数量充足。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应到市疾控中心领取。 二、第一类疫苗每月必须下发到各接种单位,以保证应种儿童的正常免疫接种。 三、各种疫苗必须设专人管理、登记、储存、分发。 四、登记包括领取日期、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领取数量、规格等等。 五、领取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第二类其它疫苗时,必须尽快装入冰箱内。必须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装入冷冻室、冷藏室或低温冰箱内。 六、装入冰箱的疫苗必须距冰箱内壁5—10cm,不得紧贴冰箱内壁。 七、各种疫苗下发时,必须先下发短效期的,后下发长效期的。 八、下发一类或二类疫苗时,必须有登记,有下发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经手人签字等。 九、每年的第四季度上报所需第一类疫苗计划。 十、指导与培训全县各级接种单位或接种医生对一类或二类疫苗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接种部位、剂量、异常反应等相关知识。 十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双休日除外),随时查看冰箱是否正常运转。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紫外线消毒与臭氧消毒使用规范: C.6 紫外线消毒 C.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C.6.2 紫外线消毒灯要求 C.6.20 紫外线灯监测方式(时间检测1000h,强度检测低于70%)。 C.6.2.1 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 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μW/ cm2。 C.6.2.2 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照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C.6.3 使用方法 C.6.3.1 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时间≥30min。 C.6.3.2 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C.6.3.3 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湿度低于80%。 C.6.4 注意事项 C.6.4.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 C.6.4.2 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C.6.4.3 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C.6.4.4 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C.6.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C.6.4.6 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 C.6.4.7 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C.6.4.8 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C.7 臭氧 C.7.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口腔科等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C.7.2 使用方法 C.7.2.1 空气消毒在封闭空间内、无人状态下,采用20mg/ 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对自然菌的杀灭率达到90%以上。消毒后应开窗通风≥30min,人员方可进入室内。 C.7.2.2 物体表面消毒在密闭空间内,相对湿度≥70%,采用6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60min~120min。 C.7.3 注意事项 C.7.3.1 有人情况下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mg/m3。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为做好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管理,减少医院感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 1、各科室根据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灭菌与隔离管理制度,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长负责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医院所有消毒器械、消毒剂,均应符合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要求,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审查相关证件(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负责对产品检查验收。 二、基础措施: (一) 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二) 医护人员上岗应衣帽整洁,无菌操作应戴帽子、口罩,禁止穿工作服去食堂或医院以外的地方。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掌握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的操作步骤和指征。手消毒剂应注明开启日期,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

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 环境清洁消毒要求: 1、空气净化与消毒:医院现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方法,一般不使用化学法消毒空气。紫外线消毒:一般每天下班后或上班前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室内有人时不能使用。每周用75%乙醇棉球擦拭灯管,每半年对灯管进行照射强度监测,辐照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更换;并有相应的照射、擦拭、监测记录。 2、地面、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1) 保持环境清洁干燥。普通科室病房、门诊的地面、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每日湿式清洁2次。对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人员流动频繁、拥挤的诊疗场所应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感染高风险部门(病房手术室、外科门诊手术室、妇科门诊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口腔科、急诊室、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的地面和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基础上,每天消毒1次。当受到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 (2) 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患者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住院时间长者,每周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 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 业务指导。 第四条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 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 卫生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消毒的场所。 第六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预防医院内感染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医院内感染。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八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九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科研、教学等单位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的产品,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第三章疫源地消毒 第十三条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等必须按照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组织消毒。 第四章预防性消毒 第十四条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羽毛及其收购、运输、加工部门和可能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蔓延的物品和场所,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的室内空气、餐具、毛巾、玩具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经营国家允许经营的旧衣、旧物,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九条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车辆必须建立经常性消毒制度。 第五章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 第二十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根据其用途,应当达到灭菌或消毒,并取得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获得“卫生许可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l9258紫外线杀蔫灯 GB/T l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标准 WS/T 31 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7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护理管理在医院消毒灭菌监测中的应用效果

护理管理在医院消毒灭菌监测中的应用效果 目的探讨护理管理在医院消毒灭菌监测中的应用效果。方法该院于2015年1月起在新生儿室、手术室、消毒供应科、产房等Ⅱ类区域的消毒灭菌监测中应用护理管理,选择2015年1月之前的消毒灭菌效果微生物学监测结果作为对照组;选择2015年1月之后的消毒灭菌效果微生物学监测结果作为观察组,比较两组消毒灭菌微生物学的监测情况。结果观察组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双手、使用中的消毒剂、无菌物品的微生物学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3.4%(327/350)、96%(96/100)、92.1%(82/89)、94.2%(113/120)、99.3%(144/145);对照組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双手、使用中的消毒剂、无菌物品的微生物学监测合格率分别为72.3%(243/336)、88.2%(82/93)、81.1%(60/74)、88.7%(102/115)、84.7%(127/150)(P<0.05)。结论将护理管理应用于医院消毒灭菌监测中,从医护人员的双手、物体表面、室内空气、消毒剂、无菌物品等各方面实施科学管理,能够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保证患者的就医安全。 标签:医院消毒灭菌;护理管理;应用效果 医院消毒灭菌的根本价值在于:保证临床上的无菌操作、减少院内感染病例[1]。消毒灭菌是临床所有重要医疗、护理环节的基本屏障。如果医院的消毒灭菌工作做得到位,那么医护人员与广大患者便会处于一个安全、健康、良好的工作与治疗环境中,患者出现院内感染的可能性也会明显降低。在医院的消毒灭菌监测中,护理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量临床调查显示[2]:由于护理管理不到位、不科学而引发的院内感染,几乎占所有院内感染者的1/2左右,这个数据足以表明护理管理在医院消毒灭菌工作中的价值和意义。为此,该院将护理管理应用于新生儿室、手术室、消毒供应科、产房等Ⅱ类区域的消毒灭菌监测中,并取得了非常理想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5年1月起,该院在新生儿室、手术室、消毒供应科、产房等Ⅱ类区域的消毒灭菌监测中全面落实护理管理。采样1次/月,采样时在一切的诊断、治疗、护理工作开始前,对医护人员的双手、消毒液、室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采样。将2015年1月前的采样结果作为对照组,将2015年1月后的采样结果作为观察组,两组的采样科室、对象、区域、条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①构建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以护士长为中心,组建质量控制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学习方案,并按时评估工作,认真记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商讨制定解决方案。科内互动沟通,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力争做到相同的错误绝不再犯。质量控制小组的组长负责制定《消毒供应科安全条例》《消毒供应科工作

医疗机构消毒监测

医疗机构消毒监测 [摘要] 目的了解成都市武侯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分析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方法2009-2011年采用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方法,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结果2009-2011年共检测样品15472份,合格14946份.平均合格率为96.60%;各年度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5.34%、96.65%和97.57%;手术(诊疗)室空气合格率83.44%,压力灭菌器合格率90.61%;空气细菌总数超标共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50%,染菌量超标共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70%以上;区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民营医院、区个体诊所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7.76%、97.71%和91.50%。结论2009-2011年成都市武侯区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总体是各年度的平均合格率呈逐年提高,各类医疗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较高。 成都市武侯区疾控中心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用品及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其中辖区乡镇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覆盖率100%;辖区乡镇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1次,覆盖率≥80%,建立了武侯区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网,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本文对武侯区2009-2011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旨在掌握我区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质量和感染危险因素,为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消毒灭菌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1.1.1 资料来源资料来自2009-2011年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 1.1.2 监测点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共有439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7家,民营医疗机构31家,个体诊所391家作为监测点,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覆盖率100%;个体诊所每年监测1次,覆盖率≥80%。 1.1.3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染菌量、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无菌试验、嗜热脂肪杆菌芽孢存活试验、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等。 1.1.4 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包括:灭菌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和灭菌器械)、消毒液(包括使用中消毒剂和无菌器械保存液)、各类环境空气(包括手术室和治疗室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压力灭菌器、医院污水等。 1.2 采样、检测与评价方法 1.2.1 样品采集各监测样品均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要求进行采样;采集的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 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 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 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医院消毒灭菌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护理部、医务部等。 3、监督管理 3.1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等工作; 3.2各医疗部门、护理部、医务部等部门负责执行。 4、内容: 4.1医院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器械科、感染管理科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4.2医院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根据2012《消毒技术规范》中的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4.3各科室根据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4.4感染管理科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5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4.6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 4.7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4.8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9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4.10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4.11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4.12消毒与灭菌时的职业防护 4.13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4.13.2清洁与消毒方法 4.14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 4.15地面消毒 4.16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4.17清洁用品的消毒 4.18皮肤与粘膜的消毒 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总结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掌握各级医疗单位的消毒质量,加强消毒管理,减少医源性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年我疾控中心继续开展了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并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两轮消毒监测。乡镇及医疗机构,村级卫生室及托幼机构进行了一轮消毒监测。现将我县各医疗及托幼机构单位消毒监测结果进行总分析如下: 一、监测内容标准、标准 检测内容:医疗机构 1、使用中消毒剂及无菌器械保存液 2、医疗用品 3、物体表面 4、空气 5、工作人员手 6、高压灭菌效果 7、医疗用品 8、紫外线辐照测定 托幼机构内容:

1、物体表面 2、空气 3、手 4、玩具 5、餐茶具 6、紫外线灯 执行标准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规定方法进行采样监测。 二、监测结果 我县共有医疗机构264家,实监测264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及医疗机构19家,村级卫生室226家应监测医疗机构13所,实监测13所。实监测样品总份数897份、合格20份、不合格 20份、总合格率为99%其中: 1、使用中消毒剂及无菌器械保存液12份、合格12份、合格率 99% 2、医疗用品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3、物体表面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4、空气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5、高压灭菌效果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6、玩具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7、餐茶具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8、工作人员及托幼机构学生手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99% 三、监测覆盖率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培训试题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培训试题 姓名:部门:分数: 一、单选题 1.《消毒管理办法》的修订已于卫生部部务会通过,自施行。 A、2001.12.29、2002.1.1 B、2001.12.29、2002.7.1 C、2001.12.29、2002.10.1 2.《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A、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应定期进行消毒。 A、50人以上 B、100人以上 C、200人以上)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是在,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许可证。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 在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A、10天 B、20天 C、一个月 6.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7.《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机构,是由责令改正,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认定资格。 A、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8.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的罚款。

A、五千元以下 B、五千至二万元 C、一万至三万元 9.《消毒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 A、医疗卫生机构 B、消毒服务机构 C、从事消毒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D、以上都是 10、《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除外。 A、接受消毒技术培训 B、掌握消毒知识 C、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D、取得《消毒机构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职业活动 11.《消毒管理办法》规定错误的是。 A、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 B、不用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C、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D、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11、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处理。 A、消毒 B、灭菌 C、杀菌 12、《消毒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除外。 A、取得卫生许可证 B、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C、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 D、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13.《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是 A、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 B、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型式检验的 C、产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的 D、取得注册商标的 14、下列哪种物品属于高度危险物品 A.气管镜 B.心脏导管 C.呼吸机管道 D.胃肠道内镜 15、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多少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返回]拼音 WS/T 367-2012 yī liáo jī gòu xiāo dú jì shù guī fàn [返回]英文参考 WS/T 367-2012 Regulation of disinfection technique in healthcare settings ICS 11.020 C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医院消毒剂管理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院消毒剂管理制度 欧阳家百(2021.03.07) 1.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消毒剂管理工作,规范医护人员操作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最大限度消除或降低因消毒剂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医院感染发生。 2.适用范围 全院各医疗部门、消毒供应中心、护理部、医务部等。 3、监督管理 3.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等工作;3.2各医疗部门、护理部、医务部、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负责执; 3.3各医疗部门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内容 4.1凡是直接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的消毒剂,应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验明“三证”,索取供货厂家生产或经营的必要证件(如:卫生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营业执照、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单、产品合格证等)、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4.2感染管理科应安排专人负责消毒剂管理,建立消毒剂的索证验

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如: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等),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严把消毒剂购入关。 4.3存放消毒产品的场所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对库存的消毒液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消毒液,应丢弃不用,并做好记录, 4.4临床科室领回消毒剂后应存放于整洁、阴暗避光处,每次打开后应立即密封,避免挥发和污染,影响消毒效果。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使用消毒剂前必须二人以上查对浓度、有效期、出厂日期及领回日期,并有签字记录。 4.5临床医务人员应了解各种消毒剂的性能、有效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影响因素等。如多酶洗液应随时更换,不能反复使用。 4.6严格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不得擅自更改,若遇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4.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指导临床正确使用各种消毒剂,应每月或每季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消毒效果(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4.8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消毒剂,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消毒剂。 4.9感染管理科根据各科室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请领及库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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