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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最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最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最新)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职[2008]19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3)教学基本功扎实,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至少1年为优秀)。讲授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6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3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

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的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附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学历证书满2年后,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可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

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获奖须附奖励证书,并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注明表彰文件的发文字号。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四、论文均限独著。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五、本条件中所称“市” 指“省辖市”,“县”指“县、县级市、区”;“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七、担任校级职务的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八、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学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非中小学教研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职[2003]20 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1998]10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二○○ 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设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公办、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 年以上;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 年以上。

2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 年以上;

(2 )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 年以上。

3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 年以上;

(3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 年以上。

4 、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 年以上;

(2 )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 年以上;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 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 )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2 。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 1 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 )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 条以上),其中1 、2 、3 条中须具备 1 条以上:

(1 )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 次以上。

(2 )在CN 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 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

(3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 )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 )担任班主任工作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 条以上),其中1 、2 、3 条中须具备 1 条以上:

(1 )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 )在CN 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 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

(3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 )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 )担任班主任工作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 条以上),其中第1 条为必备条件:

(1 )在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 篇以上;或参与撰写教育教学著作(本人撰写2 万字以上)或省地方课程教材(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2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自制教具、教学课件)获市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的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 )直接指导的教师2 人(次)以上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奖。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对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深刻、透彻的理解,并在教学中灵活运用;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能独立开设本学科选修课和知识讲座;在本学科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 )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职教学的校级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3 。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其中至少两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善于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的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能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5 )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方面均有显著提高。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深刻、透彻的理解,并能灵活运用;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胜任本学科的教研指导工作。

(2 )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工作任务。教学指导效果显著,所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有明显提高。

2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 条以上),其中1 、2 、3 条中须具备 1 条以上:

(1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二等奖以上。

(2 )在CN 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 篇以上;或在CN 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 篇,另有 2 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以上;或参编省地方课程教材(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

(3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科带头人称号。

(5 )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部门综合表彰。

(6 )担任班主任工作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 条以上),其中1 、2 、3 条中必须具备 1 条以上:

(1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 )在CN 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 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或参编省地方课程教材(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3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市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省骨干教师。

(5 )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部门综合表彰。

(6 )担任班主任工作3 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 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 条以上),其中第1 条为必备条件:

(1 )在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 篇以上,其中至少1 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或参与撰写教育教学著作(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或省地方课程教材(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2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自制教具、教学课件)获省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的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 )直接指导的教师2 人(次)以上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二等奖以上。

(4 )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 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 条):

(1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一等奖。

(2 )在省级以上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 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3 )教师节期间,获得省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科带头人称号。

附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破格人员除学历要求外)、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获奖须附奖励证书;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成果奖励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鉴定证书;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四、本条件中所称" 市" 均指" 省辖市" ;" 城市学校" 指驻地在县城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高级中学)," 农村学校" 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

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业绩部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 政策解读 (业绩部分) 2015年10月

(三)工作业绩。 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要求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代表教师讲课水平;二是表彰奖励,代表教师的综合表现;三是素质教育和教科研工作,代表教师开展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和教科研能力。由于以往社会上针对中小学教师发放的各类证书比较混乱,干扰了正常的职称评审工作,新的评价标准对各类证书进行了规范,并在《附则》部分作了详细说明。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城市教师要求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者获省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等次,或者讲授过省、市级示范课、观摩课;农村教师要求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1次,或者获县级优质课二等奖、示范课、观摩课2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优质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主,对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和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予以认可。但对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和实验优质课在《附则》部分有严格的要求。

②优质课必须是常规优质课,活动中发放的所谓优质课证书不予认可。在以往评审中不少教师提供的是在某次活动中取得的证书,在评委会评审中是不作为优质课认可的。常见的有:骨干教师培训、教师技能竞赛(教师技能竞赛特等奖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一等奖授予“教学标兵”,对“五一劳动奖章”和“教学标兵”多年来一直按单项奖对待)、教师基本功大赛等,还有一些部门举办的老年教师优质课、校长优质课、远程教育优质课、多媒体优质课、软件大赛优质课等等都是不予认可的。同时,对于个别地方一年举办多次,或者证书发放混乱的优质课,评委会也是不予认可的。 ③由于部分地区以往发放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不太规范,评价标准中要求取得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以此来佐证其具备讲授示范课、观摩课的能力。自2014年起,示范课、观摩课应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没有以文件、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的示范课、观摩课一律不予认可。 ④对职业中学教师取得的职业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予以认可。 ⑤对于个别基础教研室没有开展少先队活动优质课、体音美优质课、幼教优质课评选的地区,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研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业务管理部门举办的相关优质课录入职称评审业绩库后予以认可,但一种优质课只能明确由一个部门主办,多个部门重复举办的不得录入业绩库。 ⑥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7.尊重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13.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8.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专业知识 (五)教育知识 19.掌握小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22.了解小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小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24.了解小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 25.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6.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27.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最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标准条件参加职称(职务)评审。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

修养,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要求,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第五条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下同)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没有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单位的人员,可不作要求。 第六条继续教育达到相应要求。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第七条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教师可相应降低一个等次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 第八条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应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中小教师资格考试网_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

教师版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是什么呢?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登录入口,欢迎使用! 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 点击进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相关新闻一 “国培计划(2016)”——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开班 9月20日上午,陕西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培计划(2016)”——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开班典礼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图书馆三楼报告厅举行。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院长薛东前、副院长罗新兵、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师资科科长许臣武以及55名骨干教师参加了开班典礼。典礼由副院长罗新兵主持。

首先,薛东前院长对参训骨干教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讲话中,他详细介绍了陕西师范大学在“国培计划”项目的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的特色和优势,表示对此次项目的实施,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培育“种子”、打造“模子”,探出“路子”,切实推动区县乡村教师培训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同时,希望此次参训的骨干教师在培训期间能够学有所获,并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后期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发挥“种子”的作用,为当地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许臣武科长发表了讲话。在讲话中,他对陕西师范大学承担此次集中培训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同时,对开封市祥符区“国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参训学员情况做了简单的介绍。针对此次集中培训,他要求参训骨干教师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国培”的意义、抓住学习机会、积极承担骨干责任,明确培训目标,用心思考,主动求教,专心研修,提高能力,为河南省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最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王敏老师代表骨干教师发言,表示将珍惜此次培训机会,积极交流学习,为完成下阶段所承担的培训工作打下基础。 此次,陕西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培计划(2016)”——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覆盖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参训教师共计5500人。

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08年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2012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孙德玉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2年2月10日)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

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三个维度 ▲十三个领域 ▲五十八项基本要求 二、基本内容

河南省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书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目录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功能简介 (1) 1.1 基本信息管理 (1) 1.2 我的培训 (4) 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版,适用于市县(区)学校管理 员)功能简介 (5) 2.1 培训项目管理 (5) 2.2 报名管理 (8) 2.3 报到管理 (11) 2.4 继续教育单位管理 (13) 2.5 教师信息管理 (14) 2.6 教师证书管理 (17) 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版,适用于培训机构管理员)功 能简介 (19) 3.1报到管理 (19) 3.2 班级课程表 (23)

— 1 —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功能简介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是各个参加培训的教师登录该系统可以进行基本信息以及历次培训的查看与统计。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4020721.html,/。 1.1 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主要是维护个人的基本资料,密码的修改以及账号的维护等,基本信息管理中包含的功能主要有如下项。 ü 个人资料修改:主要是调整一些个人信息 ü 证书管理:主要是提交教师资格证、名师、骨干教师等资质信息,具体的审批流程 教师资格证:学校->县级->市级->省级 名师和骨干:县级->市级->省级 ü 账号绑定:用户一般情况都是选择身份证号进行登陆,但是身份证一般都很长,如果账号和qq 进行绑定,则下次登陆只需要通过qq 认证登陆即可,方便快捷。 ü 密码修改:主要是修改密码信息。 个人资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豫人职[2008]19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题及答案46064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测试题 1、《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明确了一名合格小学教师的、、与,它是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强调以,倡导以,重视,践行理念。 2、在“专业理念与师德”部分,《标准》从、、、四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提出具体要求。 3、《标准》突出小学生的生命教育,教师要将放在首位。,,。这就意味着,教师要服务于小学生生命成长的需要,关心小学生的生命状态,同时也关注小学生自身对生命的体验和态度。 4、《标准》明确要求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 5、《标准》提出了指向和的诸多要求。这些要求更多反映出教师作为平凡的人,哪些心性、品质、行为是适当的,其次才将教师作为“教育者”特有的心性、品质和行为要求融入进来。 6、在“专业知识”部分,《标准》从小学生、、、四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有四个方面体现出鲜明的和的特点 7、在“专业能力”部分,《标准》从、、、、五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8、在人际沟通方面,《标准》中明确提出小学教师要做到、、等。在人际合作方面,《标准》中明确提出小学教师要,、 答案 1、道德坐标、知识坐标与能力坐标,学生为本,倡导以师德为先,重视教师能力提升,践行终身学习 2、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 3、保护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小学生的人格,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 4、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 5、教师个人修养和行为方面 6、发展知识、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时代精神和教育发展 7、教育与教学设计、组织和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8、使用符合小学生特点的语言、善于倾听、与小学生进行有效沟通等。与家长有效沟通,共同促进小学生发展、协助小学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河南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河南中小学继续教育管 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河南省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一、引言 编写目的 通过该文档,主要让读者 1.了解河南省中小学教育管理系统数据产生的过程和结果,清楚该系统的系统结构和操作流程; 2.方便用户的使用,便于用户提出意见或建议; 3.方便设计人员以后的修改和二次开发; 二、省市区县教育局(学校) 登录页面 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出现网站首页,权限已经划分好了,只需要将分发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即可。 首页 (1)左侧为菜单,主要有单位管理、教师管理、项目管理、报名管理等等一系列功能 (2)右侧为菜单显示区域,显示了待审核项目、待审核证书和可报名项目等,可直接发布项目,且点击显 示项可直接跳转到其页面。 模块功能介绍 (1)单位管理:对单位、组织机构的管理,新增修改删除,单位调整、账号管理; (2)教师管理:教师信息维护,教师信息维护、教师调入调出; (3)项目管理:项目的创建、修改、删除、发布、结项等操作; (4)报名管理:主要包名额分配、报名注册、学员管理; (5)成绩管理:对参加培训的教师成绩管理; (6)证书管理:教师上传证书进行审核 (7)统计管理:项目的各项数据统计

项目管理 该模块主要是项目创建,并对创建的项目进行修改与管理。只有教育行政机构、学校能创建项目,项目创建成功后才能进行报名等各种操作。本模块主要分为项目规划和项目管理。 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是创建新项目,创建的项目属性分为“需要报名”和“无需报名”两类。 需要报名的项目,创建步骤为:基本信息-学科设置-开班设置-名额分配-完成; 无需报名的项目,创建步骤有:基本信息-学科设置-开班设置-完成。 项目规划 1.项目规划基本信息 点击项目规划菜单,填写相应的项目规划信息,以需要报名的项目为例,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五条基本条件 (二)坚持以德为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四章绿色通道 第十四条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 (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 (三)中原名师; (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

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不再执行。 河南省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第六条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人员,须具备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 (五)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具体范围见释义)工作1年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国培李晶样本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主讲教师: 北京教育学院李晶 一、教师专业标准概述 教师专业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 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 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与实施建议三大部分构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 师德为先, 能力为重, 终身学习。基本内容由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组成, 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60余条具体要求。实施建议分别对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中小学及教师提出了相关要求。 教师专业标准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师德要求, 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 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强调学生主体地位, 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 关爱学生,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 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三是强调实践能力, 要求教师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 不断研究, 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提升专业能力。四是体现时代特点, 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 不断优化知识结构, 不断提高文化修养, 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后, 在实施方面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 深化教师教育改革, 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不断提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二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研机构、电教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切实履行教师

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职务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二、能力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变化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变化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变化 豫人职[2008]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 由北京教育学院历经10年研制完成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16日举行了评审论证会,与会教育专家认为,这项具有一定创造性的研究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应用性。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是顺应国际国内教师专业化的大趋势而形成的。从国际上看,美、英、法、德、日、澳等国都制定了教师专业标准,国内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新课改以来,围绕课程改革促进教师发展成为共识,教育部也于2011年12月颁布了幼儿园、小学、中学3个《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教育学院研制完成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是对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呼应和具体应用,但其立意不在政策性,而在于指导性。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社会、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9个中小学学科或学科领域进行编写,立足于教师专业发展,结合北京教育学院多年来教育培训实践和一线教师专业发展经验,就标准的条文进行内容说明和操作要点说明,在中小学教师的自我发展指导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指导方面,有着很强的应用意义。 顾明远详解《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小学教育是一个人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小学教师的质量关系到学生一生的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希望,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明确教师专业标准来突显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成为世界许多先进国家提高教师质量的共同战略,中国也不例外。而不断深入开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是从现实层面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提上重要日程。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一名合格小学教师的道德坐标、知识坐标与能力坐标,它是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法律上第一次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当

2010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10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三)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四)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学习反思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学习反思 经历了几个星期的学习,在网上认真聆听了专家的讲座,让我感到很 有紧迫感,感觉新时代对现代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颁布是我国教育界的一件大事,需要认真学习,努力贯彻。反思自己过去的教育教学历程,我现在都不敢说自己是一个真正“合格”的人民教师。下面是我在学习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和学习心得体会。 一、《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包括四个理念——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生学习。“学生为本”就是教师要充分地尊重学生,体现在学生可以不成才,但是要成人:“师德为先”是关爱学生,注意自己形象,言传身教,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能力为重”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把握好课堂的组 织与驾驭,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终生学习”是要会不断反思,人要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我认为,《标准》的基本理念其实就是德.育.能,学四个字。只有把他们贯彻落实到教学工作中,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全能人才。 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三个维度来要求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它们共覆盖了14个领域。“专业理念与师德”这个维度覆盖了“对职业的理解与认识”、“对小学生的态度和行为”、“对教育教学的态度和行为”、“个人的修养和行为”等四个领域。“对职业的理解与认识”要求我们教师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职业、专业成长、社会以及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对小学生的态度和行为”方面

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应该是“关爱+重视+保护”(重点是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尊重+平等+维护”(关键是对学生不讽刺挖苦、不体罚.不对学生使用语言和肢体暴力.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要信任学生就是对学 生不放弃、不抛弃)。“对教育教学的态度和行为”领域要求教师要按照儿童的发展规律进行教学强调了应该培养小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良好的 思维习惯,保护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好奇心、求知欲,最起码给学生留点空白,用差异性的标准去评价学生(即只要学生在某些或某个方面比 原来进步了就是好的,不要以分数排名定优劣)。 在“个人的修养和行为”方面对我们教师提出了五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等.第二个标准是要有亲和力、热情开朗:第三个标准是要会调节情绪.具有平和的心态.第四个标准是要求教师要有勤于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第五个标准是要求教师应该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要文明礼貌。专业知识这个维度覆盖了四个领域: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和通识性知识.前三者受制于后一个领域,但这4个领域需要通过2个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把它们串联起来。我认为,在小学阶段,学科知识在本阶段教育的作用很大,知识本身的逻辑性对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越来越重要,而差异性、价值观、教学设计能力是当今小学教师专业知识迫切需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他为我的专业发展、自身修养指明了方向。让我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也给了我一个要努力发展的方向)多了解学生、多学习专业技能、不断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我希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政策

附件2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承担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身心健康。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课程教学 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独特的教学思想和精湛的教学艺术;具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卓著。 3.教育教学研究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影响力 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区域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突出作用。 5.学历经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2)累计从事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工作满20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应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管理满20年,其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0年,且现任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岗位主任及以上职务。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平台操作说明书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系统使用说明书

目录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功能简介 (3) 1.1基本信息管理 (3) 1.2我的培训 (6) 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版,适用于市县(区)学校管理员)功能简介 (8) 2.1 培训项目管理 (8) 2.2 报名管理 (11) 2.3 报到管理 (15) 2.4 继续教育单位管理 (16) 2.5 教师信息管理 (17) 2.6 教师证书管理 (21) 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版,适用于培训机构管理员)功能简介 (23) 3.1报到管理 (23) 3.2 班级课程表 (27)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 师版)功能简介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是各个参加培训的教师登录该系统可以进行基本信息以及历次培训的查看与统计。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4020721.html,/。 1.1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主要是维护个人的基本资料,密码的修改以及账号的维护等,基本信息管理中包含的功能主要有如下项。 ?个人资料修改:主要是调整一些个人信息 ?证书管理:主要是提交教师资格证、名师、骨干教师等资质信息,具体的审批流程 教师资格证:学校->县级->市级->省级 名师和骨干:县级->市级->省级 ?账号绑定:用户一般情况都是选择身份证号进行登陆,但是身份证一般都很长,如果账号和qq进行绑定,则下次登陆只需要通过 qq认证登陆即可,方便快捷。 ?密码修改:主要是修改密码信息。 个人资料:

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关于《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师们又要操心啦。快来看看又出了什么新政策吧~下面小编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20xx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最新细则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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