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a

I时'间H 卜/ / 1 / 5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建筑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工程,合法与违法分包共存的情况。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施工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施工人员作业无安全保障,经常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就如何搞好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产生违法分包的原因

建设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的个别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是要降低人工费用获取更多的利润。做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虽然不能制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但必须从安全管理角度对这些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与管理,避免企业、施工人员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与伤害。

二、建筑施工中的四种分包形式

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

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如何对不同形式的分包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即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

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报送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协议有效时间、协议报送的具体部门、协议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协议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同意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协议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或问题,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根据20xx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种工程分包情况属于违法分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必须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处理。情况严重者可直接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具体做法是,在其分包单位(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对其下达(一次)安全检查指令书,写清违规细则并要求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停止作业,否则承担一切后果。如在规定时间内

仍未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则立即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即《关于对分部分项工程违规分包情况的反映》上报有关部门。反映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上报哪些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形象、何种分包单位或个人,在何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何种施工作业、分包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要求的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结果如何、上报单位名称、上报时间。

第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合法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合同》,并将合同报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合同有效时间、合同报送的具体部门、合同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合同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规定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

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这种工程分包情况也属于违法分包,后果是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项目部、所属企业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对于这种分包形式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方法,一是上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安全领导,清退施工人员、解除违法分包行为。

二是按总承包单位在册员工进行管理,施工中总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程序中要求,在施工班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首先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于正式上岗前与其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

要督促班组及时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按规定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检查人员

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按四定原则要求

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劳务、专业工程、机械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的安全管理。 二、合同或协议的控制 1.项目部在进行劳务、专业、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时,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包 含相关安全条款的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权利和管理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b)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c)分包单位的安全指标和安全职责权限; d)双方安全教育、交底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范围的划分; e)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交底要求; f)分包单位所提供安全物资的管理要求; g)安全环保费用的支付和使用要求; h)工伤、综合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赔偿的规定。 i)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分包形式必须与分包合同一致,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时,由事业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分包安全管理的控制 1、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发包方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控制内容和方法应包括: a)发包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b)发包方向分包队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确认; c)发包方对分包单位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按公司《物资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d)发包方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并检查分包单位对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e)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并建档备案;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

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 1. 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须报总包方审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分公司工序分包管理的推动,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特制订本细则: 1、安全管理 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 1.1.1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所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留存

复印件备查。 1.1.3录用劳务分包单位原则上优先选用有独立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设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规定,对不配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人。 1.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施工班组必须至少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人员在10名以上应增设一名安全监督员)。各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监督员名单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及时报到项目安全部。

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编号:SM-ZD-39051 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总包在执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总包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按总包的要求组织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50人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要设兼职安全员。并接受工程项目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 3)分解在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或冬雨期方案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并经总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 4)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施工安全讲话制度,并跟踪检查管理。 5)分包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6)分包必须接受总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检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1为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 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1.1.2本办法适用于局、局属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 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分包单位准入管理 2.1.1各公司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劳务 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 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1.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 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 内容。 2.1.3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 2.1.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工人入场时查验 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2.1.5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 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

的至少3人。 2.1.6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执 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督。 2.1.7分包单位自备和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禁 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进场安装后需报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8分包单位入场,总包应组织对其进行入场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安 全协议相关规定、总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双方安全管理接口人及联 系方式等,交底应留下书面记录。 3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管理 3.1.1各公司与分包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安全费用单列,列清安全费用 投入范围及安全费用总额、支付方式及考核要求等。 3.1.2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安全费用应按法律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 用。总包单位支付安全费用时,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分包单 位克扣安全费用、降低安全标准的,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用以补救。4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 4.1.1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建立安全业绩档案,每月记录完成工日、安全缺陷 和安全事故数等信息,计算出缺陷率、事故率和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基 础工作绩效和事故绩效各占50%)。项目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件一。 4.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依据分包月度安全业绩指标(缺陷率、事 故率和安全业绩积分)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分析趋 势变化原因,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实现持续改进。 4.1.3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初将分包安全业绩指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汇总形成公司级分包安全业绩档案。公司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 件二。 4.1.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计算出分包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和年度安全业绩积 分,依此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公司可依据分包安全 业绩档案评判分包安全管理能力,并将其作为择优选择分包的依据。 4.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将考核不合格和发生A级一般及以上事 故的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报局安全管理部门,局汇总形成局分包单 位安全业绩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制订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体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理念,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对各分包单位的有序化安全管理,并指导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以达到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争创xx省安全文明工地,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 2.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经理部所有分包单位及甲指专业分包单位。 二、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和管理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3.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xx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 5. 《安全问题分类及处罚制度》 6、施工项目作业动火审批表 三、项目管理 分包管理流程图

安全检查及例会制度 1、定期检查 每周二上午9时,安全部组织全体专职安全人员检查;并在周二下午将检查报告下发到各区域责任人,按照隐患类型和条数,项目安全部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排名,对排名第一的分包单位安全员给予200元现金奖励,排名最后的分包单位给予200元处罚。 每周四下午15时,由项目安全总监主持开展安全周例会,总结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2、专项检查 安全部每月都由安全总监负责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及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季节性施工专项检查。 (一)、分包单位入场安全管理程序 1.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应以通知书的形式向我项目安全部提供各分包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分包单位名称、承包范围、作业内容、分包形式、分包类型、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分包单位入场前向安全部上报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 3).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4).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施工前三天上报并做为安全教育的依据。临时进场人员必须提前一天上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 5).进场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证件,安全监督局及其他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程 版次: A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审批: 审核: 编制: 状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2 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将分包队伍纳入到管理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使分包单位的一切施工活动处于管理部的受控范围内,规范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项目部负责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的有关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经营部门负责分包方的履约效果评价与考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分包单位应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落实。 三、程序 1、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要求;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要求 1)分包单位应配有熟悉分包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工人及相应的组织建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施工经验; 2)分包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交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度建设

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制订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体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理念,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对各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有序管理,并指导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以达到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 二、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和管理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2.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3.集团有关规定。 三、项目专(兼)职安全员管理 1.凡承揽我项目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一律按照法规要求:分包队伍或班组超过50人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2. 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3.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二)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督促各班组落实好班前安全讲话;

2)落实好每周的周一安全活动; 3)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4)做好季节教育、全员教育、节假日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等项教育工作。上述教育内容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三)每日检查本单位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负责区域的文明施工。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响应有力。 (五)对本单位各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七)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积极解决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4.专(兼)职安全员考核 (一)项目安全部对各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安全员的奖罚依据。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教育工作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每日巡查本单位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对违章违纪、私拉乱接电线的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分包单位的审查 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供:(1)合法的资质、法律法现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2)自已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市场信誉和业绩;(3)技术、质量、生产和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如: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4)承担特定分包工程的能力。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对新建立的分包单位和准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分包单位的信誉、业级、能力进行考察,从中选择信誉、业绩、能力等符合要求、合适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关系 2.1总包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分包单位要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服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仁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2.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3实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制。就是说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宜应由分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业绩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单位沟通。 3、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1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又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的职责、权限和管理内容进行安全管理。 3.2分包单仁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0 -200 人的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市(地区)级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经年检台格。 3.3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4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任制,制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把安全责任和管理分解到各班组和具体人员,并与之签定责任书。 3.5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机制。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并形成记录。 3.6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制度。 坚持对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岗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并形成记录。 坚持对较重大的机城设备和设施要求“二级验收”,即分包单位为“第一级验收”,总包单位为“第二级验收” 3.7分包单位应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履行安全检查的职责。明确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栓查的程序,并对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对待事故隐患,不论来自外部监督部门、业主、监理、总包单位还是自己检查发现的,均应按“三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审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则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并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 6、分包队伍不向总包单位提供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的,处罚300元/次。 7、分包队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检查的,处罚500元/次。 9、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1人处罚100元。 10、分包队伍若触犯其他相关安全规定,按总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罚。 11、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处罚: (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设架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a I时'间H 卜/ / 1 / 5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建筑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工程,合法与违法分包共存的情况。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施工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施工人员作业无安全保障,经常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就如何搞好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产生违法分包的原因 建设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的个别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是要降低人工费用获取更多的利润。做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虽然不能制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但必须从安全管理角度对这些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与管理,避免企业、施工人员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与伤害。 二、建筑施工中的四种分包形式 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 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如何对不同形式的分包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即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 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创造出一项优秀的工程。为了保证在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活动正常,对选用劳务和分包单位实施控制和管理,保证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正常。特作如下要求: 1、安全管理要求 1)分包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有下列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应按每50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4)分包单位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应佩戴红袖章上岗。 6)分包单位应建立班前喊话制度,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喊话并作好记录,每月报总包安全部备案。 7)分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分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0)分包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必须与施工生产同时组织材料、人员、同时施工。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施工生产概算。 11)分包单位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将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原件报项目安全部备案。根据项目CI形象要求,安全帽的颜色选择为:项目经理级红色;专职安全员红色;管理人员白色;特种作业人员蓝色;作业人员黄色。 12)分包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分包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4)分包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5)分包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1)每位施工人员进入公司项目现场施工,都必须先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才能进入现场作业。 ○1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项目)安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