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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地方自治制度之比较

中日地方自治制度之比较
中日地方自治制度之比较

中日地方自治制度之比较

柯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摘要] 地方自治自20世纪以来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与我国一衣带水的日本二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推动下,地方自治取得长足发展。地方自治思潮从西方传入中国至今已历经百年,对中国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本文试对中日地方自治制度的共性及差异方面进行梳理与比较,指出日本地方自治对我国的启示,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地方自治制度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中日地方自治;共性;差异性;启示

所谓地方自治制度,是指中央政府依法将一部分涉及地方利益的权力及行使这些权力所必要的物质手段转交给直接普选产生的地方自治机关,由该自治机关对本地区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实行自主管理的一种制度。日本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推动下,通过了《日本国宪法》、《地方自治法》,确立了地方自治制度,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体制。我国早在清末就有了地方自治的萌芽,由于反动势力十分强大、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传统思想等因素的影响,只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地方自治的发展才步入正轨,并在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中日两国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不同,地方自治制度呈现各自特点,如何以对方之长补已之短,吸取经验及教训,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地方自治制度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中日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与演变

地方自治是国家对于地方行政单位所采取的一种管理形式,实行自治的地方行政单位,可以通过由地方居民组成的“地方自治体”选举自己的代议、行政机关,对该地方的行政事务实行“自主”管理,但其权限要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制约。地方自治思潮从西方传入中国至今已历经百年,其发展过程可分为清末时期、民初及北京政府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四个阶段。中国地方自治的介入者包括了历届政府、各政治派别、众多学者,他们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因此,地方自治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

在西方文明的启示和中西国力对比的强烈刺激之下,清政府于1909年和1910年分别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乡地方自治章程》和《京师地方自治章程》等地方自治章程,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实行自治的地方机构设议事会、董事会。地方自治机关具有相对独立的权限,可以行使一定程度上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议事会有权制定本区域的自治规约、议决事件。清末地方自治的筹办和实行无疑是利国利民之举,既是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改革地方制度的尝试,是清末政制改革潮流中的一支。同时,地方自治的开办对改变基层农村的落后状态、促进文明、开启民智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当时实行地方自治的社会基础尚属薄弱,各省筹办的地方自治很多有名无实,反而形成了一些流弊。

北洋政府时期的地方自治主要体现在各级自治机构的设立及组织上。一是省制。1913年4月,颁布《省议会暂行法》,各省先后成立省议会作为省的自治机关。二是县制。民国初

县的自治机构沿用清末立宪时期的制度,称为县议事会。1914年袁世凯下令停办自治以后,各县议事会也被解散。1919年9月,北京政府公布了《县自治法》,规定以县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三是市制。1921年,北京政府颁布了《市自治制》和《市自治制实施细则》。县以下各级机构,一般均称为“地方自治团体”,不属中央政府系列,各地方可以实行自治。

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制度分为行政制度和地方自治制度两方面。国民政府实行地方自治与孙中山的倡导是分不开的。完全的地方自治是孙中山实施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个时期的地方自治思想借鉴了日本地方自治的经验。由于中国当时社会发展客观条件的局限,现实的地方自治未能实现法律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预示中国地方自治发展步入正轨。

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采用,始于明治21年(1888年)。当时通过“明治维新”,日本进行了行政体制和国家机构的改革,把市和町村作为基层“自治体”加以确认,并推行了府县―市―町村三级地方自治体系[1]。其中府县虽称自治体,但其自治色彩相当淡漠,实际上仍是官方机构。作为市、町村的自治,则是通过有限制的选举,直接选出议员组成市议会和町村议会,并以此作为议事机关,推选出市与町村的长官,呈请中央政府批准。这就是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开端。这时的地方自治机关的权限是极为有限的,它与西方国家所宣扬的“由居民自主地解决地方课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从一个军国主义国家向西方的民主主义国家过渡。随着《日本国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地方自治制度得以重新确立。“宪法”对地方自治专列一章,明确规定:“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的组织及运营事项,根据地方自治的宗旨由法律规定之”“地方公共团体的长官、议会议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吏,由该地方公共团体的居民直接选举之。”另外,还明确规定了地方公共团体的自治立法权、自治行政权和地方财政权。把地方自治建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以宪法和自治特别法予以保障。

二中日地方自治的共性

地方自治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有些是纯粹基于地方行政管理的,有些是针对特定的人类群体的,如果是针对民族群体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区域自治。[2]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3]因特别行政区在我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里我们仅以民族区域自治为例,不再另述。

(一)地方政府的性质相似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即作为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民族内部事务”或“民族地方性事务”的自治权和作为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行使地方性事务的管理权。日本地方政府也具有双重性,既是地方行政机构,又是中央政府(内阁)的委派机关[4]。

(二)地方政府的职权相似

1、管理地方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5]。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而根据《日本国宪法》的规定,日本地方政府有维护、保存和使用属于自治体的财产权。如对属于地方管理的学校等文化教育放施、体育卫生医疗等设施进行管理,对公园、广

场绿化地带、道路、桥梁、河流、码头以及仓库等进行保护、管理和建设等。

2、处理地方事务权。主要指处理有关消防、清洁、美化及以防止公害污染等地方福利事务。

3、执行行政权。指办理户口、登记造册、发放居民身份证、支配地方警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制定地方预算和征收地方税、管理地方财政等。

(三)地方自治的范围和职权均有法律保障

我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了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范围及自治权,而把地方自治建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以宪法和自治特别法予以保障是日本地方自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四)地方政府均有适度的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日本国宪法》规定,为了执行地方政府的各项职权,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议会制定某些法律所允许的“条例”[6]。

(五)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扩大地方自主权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民族区域和特别行政区及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建立了多样化的地方自治权和自主权,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中央集权,加之计划经济的影响,地方分权还不发达,中央对地方在立法、行政和财政方面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干涉[7]。在日本,法律规定地方自治体和国家之间在法律上是处于“平等、合作”关系。但日本的实际情况距此相差还很远,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的行政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着名目繁多的监督与控制。1、立法。地方议会在制定条例时其内容必须在国会或内阁制定的法律、决议和政令所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一律无效。

2、行政。表现在:一是虽然地方自治体可通过议会选举产生地方政府的知事或市町村的长官,但内阁对知事有罢免权,同样各都道府县知事对市町村长官也有罢免权。二是内阁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可以由内阁大臣进行,也可以通过总理府的民属机构或内阁领导下的各省进行。三是中央机关布置的任务即根据国家法律和政令规定中央政府委托给地方政府省长和其执行机关的地方议会无权干涉的国家事务。四是对地方人事作安排。中央经常各地方输送干部以控制地方人事行事。五是实行派出机关制。加强指导和监督,中央各部在地方没有本单位的派出机构。

3、财政。表现在:一是控制地方预算。地方必须根据中央的预算比例,并且受组织大臣的监督。二是控制地方税收。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税制。三是国库支出金。四是掌握公债发放许可权。地方在得到地主税和中央地方支付税,国库支出金后仍入不出时可发行公债,但公债的发行、回收方法、数量等均要得到自治大臣的许可。

三中日地方自治的差异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方面

日本的中央与地方自治体事务有较为明确划分。主要有以下方面:1、由国家负责的事务。一是警察运营,即调整都道府县间的警察行政;二是掌管各种保险、养老金,对社会福利事业进行规划规划和指导;三是负责医药、护士等的考试与批准,制定有关药品、剧毒品的规定,对卫生行政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四是负责管理粮食、经营国有森林,调整远洋渔业,制定有关农林渔业发展的统一规划等。2、由国家和地方分别负责的事务。在公路建设方面,国家公路由国家负责,都道府县公路由都道府县以及指定市负责,市町村公路由市町村负责。在河流管理方面,一级河流由国家负责,二级河流由都道府县负责,准用河流由市町村负责。3、由地方负责的事务。如城市规划、文化教育、社会福利。此外负责保健、疾病预防、环境卫生以及土地改良、农用道路、渔港的整修等。而我国在谈到民族自治,一般

都认为是“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或是关于区域内“民族地方性事务”的自治,但是究竟哪些是“民族内部事务”,哪些是“民族地方性事务”,迄今没形成定论。除此之外,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中央与地方权限上作了一些调整,但还没有用法律把双方的事权规定下来。

(二)地方自治的自主权方面

1982年颁布的宪法重申了1954年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些重要原则,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公民担任。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8]。

日本《地方自治法》规定,地方自治机关由地方行政机关和议会两个部分组成。地方行政长官由地方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并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府县知事有权任命一至三名副知事;有权任命、监督或撤换所辖地区的主要官员;有权制定该辖区的预算,并负责征收税款,审核、支付财政拨款以及财产的经营管理。另外,知事还可以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身分,命令和监督市、町村地方政府,并有权解散地方议会。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下令征用私人财产,动员居民自卫,甚至有权不通过议会而进行立法,行使议会的职能。

日本的地主自机关除地方行政机关外,还设置有地方议会作为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机关。议会议员由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其人数据该地区的人口数量而定。议会的议长、副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其职权是维持议会秩序、整理方案、管理议会事务并对外代表议会。地方主管官员与议会之间是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主管长官的权力一般大于议会的权力,他有权向议会提出议案,而议会所通过的议案也要呈送给主管官员签字始可颁布实施。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主管官员辞职,但主管官员在接到不信任案之日起十日内可以解散议会。当议会所通过的议案与主管官员发生异议时,官员自接到议案之日起,在十日内可以提交议会重议,而重议的议案必须以出席2/3的多数通过方可生效。

四日本地方自治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地方分权及历次的行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促进了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并于1968年一跃而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创造了“日本奇迹”。由于日本与我国的国情、社会制度、历史条件、文化背景、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不同,地方自治制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不能照搬日本的地方自治措施。但是将双方的制度加以比较,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地方自治制度是有益的,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中央与地方建立新型的伙伴合作关系

集权分权、中央地方是互为依存的、共生的,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和中央与地方关系并存,集权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流和基本特征。无论是中央集权基础上的单一制,还是地方分权基础上的联邦制,中央集权这一点是共同的。我们讲地方自治也就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纵向分权。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的日趋复杂,地方分权不仅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的责任,还有益于开展竞争和刺激效率,进而增强地方政府的参与意识,约束和防止中央高度集权。改革开放以来,在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上,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放权让利”到1994年“分税制”的建立,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事务时,我们必须有明确的事务划分。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目前可考虑将下列事项规定为中央的专有权力:外交;国防与军事;制定和修改宪法;有关国籍及刑事、民事、商事、诉讼程序方面的立法;统一度量衡;航空、国道、国有铁路、国家邮电通讯的管理;

中央财政与税收政策的确定;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划分;国家货币与国家银行;对外贸易政策;适应改革开放的立法;行政区划;国有财产;国债;教育制度;人事制度;司法制度;其它依法应专属于中央的事项[9]。

地方的专有权力主要有:适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区施行而制定的实施细则;为本地区的重大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本地区财政、税收、工商、贸易的管理;开展地区间交流以及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地方交通,邮电通讯事业;地方财政与税收;地方教育事业;地方财产管理;地方人事制度;其它依法应专属于地方的事项。

中央与地方的共有权力主要有:保护人权与公民权;实施社会保障;维护社会治安;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其它依法应由中央与地方共有的权力。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将所有事项都一一列举分明。对“未明事项”可由中央或由中央交地方行使权力[10]。

(二)扩大地方政府的分权及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必须要有法律、法制的保障。

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用法律来规范、界定和保障权力的调整界限及其运作过程,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法人地位。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其一,是落实宪法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需要。只有在法律分权制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集中制。中央与地方各自拥有法定权力且相互监督,中央与地方都无权根据自身利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其二,是克服现有体制缺陷的需要。建国后我国对中央与地方关系也作过多次调整,但总体上评价,则是不成功的。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调整手段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调整主要依据政策而非法律来进行,而政策又是时时可以改变的;其三,是吸取国际经验教训的需要。从历史经验看,南斯拉夫、奥匈帝国以及前苏联解体的原因之一,就是联邦职权过于分散,联邦职能下放的过程就成为加强分散化的国家主义的过程。这表明,中央与地方关系能否正确划定,对任何体制国家来说都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因此,以法律的形式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加强我国国家政权的需要。

(三)必须突破传统观念,把地方自治思想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

新中国成立后,人们一直将地方自治视作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日本古代接受中华文明,明治时期接受西方文明时,尽管基本上采用“临摹”的方式,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全盘接受外来文明,而是做了许多取舍。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有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底蕴,更不宜简单搬用其它国家的体制模式,但是,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加以适度借鉴并合理扬弃,有助于加快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进程,降低改革成本。首先,极力推进地方分权改革[11]。让各阶层民众共同参与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计划,中央向地方放权,减少干预,推进“官对民”的干预向“民自律”的方向转换。建立新型的地方分权行政体制框架,建立公正、透明的政府间相互关系规则,彻底依法行政。其次,建立完备的财政调整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地方财政运行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监督与调控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反映地方的正当利益要求,及时暴露地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快财政法制化建设。再次,强化地方政府的自治责任。最后,建立新的纠纷处理体系。

(四) 提高行政质量及效率,崇尚民主与自由

在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下,由于一切重要决定都必须由中央作出,地方行政没有必要的决策权,因此造成大量的公文往来,层层审批的繁琐手续,行政机构的臃肿,官僚主义习气的蔓延,行政人员责任心的失以及整个行政机器效率的低下,另一方面由于中央进行决策的官员不可能对地方事务的详细情况及当地人民的利益有真正的了银和切身的体会,他们作出的决定也不一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而要改变这些情况,提高行政效率并使决定符合实际情况就必须进行地方分权改革,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和创造性,提高地方政府在整个政府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地方事务的决定权下放到当地人民及其代表手里。此外,还有政治因素即民主与自由。地方自治的主要理由不仅在于增进民主,而且在于保障人民的自由,

在于不断扩大民众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从而有效地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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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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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的比较 一、社会制度的区别 (一)、总体社会制度区别 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日本:资本主义 (二)、政治制度差异 中国:我国现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日本: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 (三)、政治文化的差异 中国: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是国际主义思想。国际主义体现在外交上,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日本:日本主义作为日本政治文化中的重要特征,与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国际主义形成鲜明的对照。日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实质是强调大和民族的优越性,主张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秩序,不仅排外,且为了本国利益不惜侵略他国。 二、经济体制的区别 中国: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 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 日本:第一,政府通过规制对经济实行干预是日本战后经济体制的一个突出特点。第二,政府在工业部门的规制逐渐被弱化。第三,金融系统作为资源集中动员的工具,服务于赶超战略。 三、经济发展模式的区别 (一)、发展模式差异 中国:从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向内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2.从传统成本优势转向技术优势和新成本优势。3.在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巨大压力下形成环境友好型与节约型社会。 日本:日本经济增长的动力: (1)技术进步:吸收和创新使得日本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2)劳动力 (3)企业家精神:日本的企业家除了盈利之外,还积极承担部分社会责任,这使得日本的经济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发展。 (4)政策与制度:日本政府扶植私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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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政党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报录比北大政府管理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考博下设四个方向:比较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中国政府与政 治、比较政党以及政治学的经验分析与量化分析。每年报考人数大约18人。录取人数大约6人,报 录比大约是1:3。其中比较政党方向每年的报考人数大约是6人,录取人数根据报考人数和过线人数 而定。 中外政治制度专业既研究比较政治的基本理论、比较政治的基本研究方法、以及政治发展的一般 规律和特殊性问题,又研究中国政府与政治,具体包括政府理论、政府机构、党政关系、政府运作以 及中央与地方关系。 内容:主要对世界范围内的政党和政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尤其是对西方政党政治与中国政党政 治差异进行研究,在普遍性中寻找特殊性,在特殊性中寻找普遍性。 特色:该专业方向的比较研究是在掌握大量世界其他政党研究资料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的政党 政治实际,在比较研究中总结中国政党政治发展规律,将中国政党政治发展的经验总结升华为特色政 党理论,为世界政党理论的研究作出贡献。 意义:对西方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与中国政党政治的差异和运行方式的异同进行比较,有利于 中国清醒和科学地看待自己的政治发展,完善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民主政治。 参考书: 考试科目五:比较政治的理论与方法。 1.[美]阿尔蒙德、小鲍威尔主编:《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展望》,朱曾汶、林铮译,商务印书馆, 1993年 2.[美]奇尔科特(Ronald H.Chilcote)著:《比较政治学理论:新范式的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 版社,2001年 3.迈耶(Lawrence C.Mayer)等著:《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华夏出版社,2001 年 4.威亚尔达(Howard J.Wiarda)著:《比较政治学导论:概念与过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19.阿尔蒙德:《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 23.[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李盛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27.布莱克(Cyril E.Black)编:《比较现代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 31.帕特南(Robert D.Putnam)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6.古丁(Robert E.Goodin)等编:《政治科学新手册,上、下》,三联书店,2006年版 40.沃勒斯坦(Immanuel M.Wallerstein)著;《现代世界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4.薛晓源等编:《全球化与新制度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48.陈尧著:《新权威主义政权的民主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51.[美]艾尔巴比,邱泽奇译:《社会研究方法》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中日家族小说的同曲异词

内容摘要:[摘要]中日家族文化既存在亲缘关系,又走向了分流发展,其同中有异的文化形态影响到中日作家的家族书写。巴金的《家》和岛崎藤村的《家》是中日现代家族小说的典范性文本,对两部《家》进行比较,既能阐明中日家族小说文化蕴含的异同,又能揭示出中日家族叙事的各自风貌。两部小说所书写的“家”的悲剧、家长权威的放逐和传统婚姻的承受,亦呈现出不同的情形。中日两部《家》的家族叙事同曲异调,家族悲剧殊途同归。 [关键词]《家》;巴金;岛崎藤村;家族小说;中国;日本 日本现代文坛曾涌现过一大批以家族故事作为题材的作品。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从此以后》、《道草》、田山花袋的《生》、岛崎藤村的《家》,还有志贺直哉的小说、介川龙之介的小说,等等,都向读者诉说着他们眼中的‘家’”。家族更是中国现代作家频频涉足的题材领域。现代文学史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就选择了“意在暴露家庭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作为现代启蒙的言说开端。随后,《母亲》(丁玲)、《家》(巴金)、《财主底儿女们》(路翎)、《科尔沁旗草原》(端木蕻良)、《呼兰河传》(萧红)、《金锁记》(张爱玲)、《四世同堂》(老舍)、《京华烟云》(林语堂)等家族小说陆续面世。在众多中日现代家族小说中,巴金和岛崎藤村的长篇同名小说《家》尤其值得关注。岛崎藤村的《家》创作完成于1910年,反映了日本农村两大封建家族小泉家和桥本家日趋没落的过程。巴金的《家》创作完成于1931年,讲述的是“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两部《家》讲述的都是传统家族没落解体的故事。 巴金的《家》和岛崎藤村的《家》既是中日现代家族小说的代表性作品,也是反映两国家族文化的典范性文本。巴金说他的《家》写的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在各地都可以找到和这相似的家庭来”。岛崎藤村的《家》“正面地处理了被认为日本社会的最根本的组织——家庭的问题”,“从内部描写了家长制家族制度复杂的结构”。两部小说都以家族问题作为叙事中心,故事中渗透着丰富的中日家族文化信息。两部小说所提供的家族生活和命运走向,在中国和日本都是非常典型的,以至于《中日家族制度比较研究》(李卓)这样的社会学著作,都专列一节讨论两部小说,把它们当作“近代中日家族制度的缩影”。 中日家族文化同中有异,并且影响到中日作家所构设的家族故事的样态。中日社会发展状况和文学观念的差异,亦在家族文本中打下了各自的烙印。在此意义上,中日作家同名小说《家》值得我们深入探究比较。通过比较,既能阐明中日小说家族文化蕴含的异同,又能揭示出中日家族叙事的不同风貌,增进对两部家族小说的理解。 一、家族冲突与拯救的悲剧性殊途同归 日本的父权制家族制度是在七八世纪全面“中国化”的过程中确立的,在诸多方面与中国家族制度有着惊人的相似,如祖宗崇拜,忠孝观念,父权家长制,等等。当然,中国的家族制度移植到日本后,因本土化的内在要求,使之“日本化”,从而造成中日家族文化的差异。中日家族制度的差异,使得两部《家》讲述的家族悲剧指向不同的文化病症。 中日家族的象征体系就其核心观念来说,各有所侧重。中国传统家族非常重视血缘谱系的延续和增值,“日本家族制度的中心思想是在于延续具体存在的家户经济共同体,甚至为了家户延续的需要,可以调整血缘的系谱继承关系”。家族制度核心理念的分野,造成了中日家族财产继承制度的差别。中国祖业的继承是“诸子均分”,日本传统家族的产业继承是“长嗣继承”,家长的地位及家业由长子单独继承。中国家族“诸子均分”的继承制,留下了家族内

比较中日两国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

比较中日两国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 ---浅谈洋务运动失败的原因

比较中日两国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 ---浅谈洋务运动失败的原因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洋务运动和日本明治维新,探究洋务运动失败原因,比较两国对待外来文化的不同态度 关键词:洋务运动,明治维新,对待外来文化态度 从1861年至1894年在全国各地掀起的洋务运动虽然做出了不少成绩,但最终并没有使中国走上富强道路。其根本原因是其“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宗旨,即只改经济制度,不改政治制度。根本败因是只新其貌、而不新其心。洋务运动在当时的中国,其失败命运是不可避免的。 第一,在不触动腐朽的封建制度的前提下,洋务派试图利用西方资本主义的某些长处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这种手段和基础的矛盾,使洋务运动注定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时,洋务运动处处受到顽固派的阻挠和破坏,从而加大了洋务运动开展的阻力。 第二,洋务派本身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他们既是近代工业的创办者和经营者,也是其摧残者和破坏者,其封建衙门和官僚式的体制,必定导致洋务企业的失败。 第三,洋务运动的目的之一是抵御外侮,但洋务派在主持外交活动中,坚持“外须和戎”,对外妥协投降,他们所创办的近代企业有抵御外侮和“稍分洋人之利”作用,但却不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地位。甲午战争,洋务派标榜的“自强”“求富”目标未能

实现,洋务运动基本失败。洋务派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希望利用先进的技术维护封建统治,改革不触动封建制度。因为改革只吸收西方先进技术,但没有学习借鉴西方的先进技术,必定会走上失败. 而相较于同时期的日本,明治维新无疑是一场成功的变革,日本自此摆脱了封建落后状况,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逐步废除了不平等条约,摆脱了民族危机,成为亚洲强国。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经验正在于其“脱亚入欧”,全盘西化,既变“体”又变“用”。而洋务运动的失败正在于其“一手欲取新器,一手仍握旧物”,只变“用”而不变“体”,“只想新其貌、而不想新其心”。其主要区别在于中日两国对待外来文化的不同态度。 中国文化自成一完美的体系,几千年来,向为东亚文明唯一的中心。由于历史悠久的关系,中国对于过去传统的负担,极为沉重,难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改弦更张,顺利地适应新的近代欧洲式的环境。儒家思想向为中国文化的正统,结构精严,意境高超,所以中国文化在其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已形成了根深蒂固自尊自大的优越感,不易发现或警觉于自己文化体系中的缺失。而且,几千年来,中国一直居于文化输出者的地位,实不易于承认近代西方文化在某些方面或整体上优越性的事实。 而日本对于传统的负担却至轻微。日本在历史上一向是一个文化的输入国,具有模仿其他文化的悠久传统。"大化改新"时,它从中国大量输入文字、制度、宗教、礼仪和商工技艺等,近代它再由中国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教学大纲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开课学期: 学时:40学时学分: 教学方式:专题讲授、集中讨论开课单位:经济与政法学院 一、课程教学要求: 本课程是政治学及其相关专业必修课。它以政治制度比较研究为内容,着重分析当代中西方国家代议制度、行政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各类政治制度的共性和个性。目的在于使学生初步掌握比较政治制度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对中西方政治制度的具体特点和运行机制有进一步的、更为系统的认识和理解,进而对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局限性有一个科学的评价,从而对我国具体政治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内容、基本环节形成理性和科学的认识。 本课程采取课堂讲授与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 考核方式:专题讨论+学术论文。 二、课程教学内容: 由于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内容众多,教学时数有限(40学时),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将依据政治学专业的特点和现代民主政治的支柱性内容择其重点组织教学内容。 第一讲绪论 本讲从总体上介绍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学科发展、意义作用和研究方法。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重点: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作用和研究方法。 教学难点:政治制度的概念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政治制度(1学时) 1、中外学界对政治制度的理解 2、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关系 二、为什么要对中外政治制度进行比较(1学时) 1、制度比较擦亮政治的眼睛 2、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它山之石,为我所用 三、怎样进行中外政治制度的比较(2学时)

1、研究对象 2、研究方法 第二讲代议制度比较 本讲主要介绍了代议制度的一般理论,中西方代议制度在组织结构、功能效应方面的异同点,代议制度比较对完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启迪作用。 教学时数:10学时。讲授8学时,讨论2学时。 教学重点:中西代议制度组织结构比较,中西代议制度功能效应比较。 教学难点:中西代议制度功能效应比较,中西代议制度比较的启迪作用。 主要内容: 一、代议制度基本理论概述(2学时) 1、代议制度及其相关范畴 2、代议制度的基本特征 3、代议制度的基本功能 4、代议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中西代议制度组织结构比较(2学时) (一)、共同点 1、在议员或代表产生方式上,都有各自认可的条件、按一定法律程序经选举产生,并按一定选民比例加基本数分配议员或代表的名额,而且都是届期制。 2、在议员或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上,都有提案权、讨论表决权、咨询权、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保护权,承担向选民或人民负责的义务。 3、在内部组织结构上,都有一个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的指导机构,有一个大会负责组织和领导会务服务工作的秘书长,有协助审议的各种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二)、不同点 1、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履行职责的方式不一样。 2、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资本主义议会设置议长和议会党团,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设置常设机关,这是各自独存的。 3、在权力结构方面,资本主义议会只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而社会主义人民代表机关不仅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全权机关。 4、在组织活动原则上,资本主义议会制是“分权制衡”,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是“议行合一”(或民主集中制)。 三、中西代议制度功能效应比较(2学时)

中日现代化进程比较

中日现代化进程比较 11级地方政府治理模块王世超201127920120 各民族和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自始就与近现代国际关系结下了不解之缘,始终受到世界体系、国际秩序及国际格局的强烈影响。现代化进程既有推动社会发展的一面,其启动过程也包含着残酷竞争、“优胜劣汰”的血腥一面,表现为国家之间、国家集团之间乃至民族与种族之间相互排斥的“零和”性质。在近代,率先发达起来的西方列强利用其优势地位, 对亚、非、拉地区大部分民族实行了野蛮的殖民统治,打断了这些地区的自然发展过程,也阻碍了其正常的现代化发展进程。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是否遇到宽松、有利的国际环境以及能否抓住这一发展“机遇”,是其现代化能否实现的关键。由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的差异,各地区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速度、成败上不会完全一致。正因为如此,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等属于民族与国家间竞争的概念密切相关。中日现代化道路就是建立在国家危难、民族振兴的基础上才走上正轨的,但一衣带水的毗邻两国,其现代化的过程却完全不同。 回溯起因:挑战相似命运不同 中日两国在19 世纪中叶的“西方的冲击”下,开始被卷入世界性的现代化浪潮之中。中日两国隔海相望,相互交往的历史超过2000 年。直至19 世纪中叶,中日两国一直在以华夏文明为中心的东亚政治、经济、文化圈内长期共存、交流和发展。 19 世纪中叶,基本上完成对其他地区殖民化的西方列强,以先进的工业文明为后盾,以廉价商品、坚船利炮和基督教义为武器至远东地区,先是要求这一地区各文明古国接受西方式贸易方式和国际秩序,继而开始强加不平等条约,一步步地把这些国家和民族逼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深渊。面对“西方的冲击”,中日两国曾同样面临被殖民化的民族危机。在突如其来的相似挑战面前,起初中日两国作出了一连串十分相似的反应:先是都坚持“闭关锁国”,其后分别采取“中体西用”或“和魂洋才”模式,试图只学西方的科学技术而排斥其制度和思想,再后开始探索各自的现代化道路。清朝在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打败后,日本在为之震惊之余,迅速决定掉转船头改学西方,而中国则迟迟未能作出这一转变。19世纪中叶的一步之差,使中日两国站到了截然不同的近代起点: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走上了建设西方式工业化强国的道路;中国则错过了改革图强的时机,陷入了半殖民地的深渊。 在近代的起点上,中日两国为何会出现如此不同的命运?究其原因,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的差异。 第一,主体反应的不同。 这一点是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原因。中日现代化起点的差异,首先来源于两国的政治统治核心对“西方的冲击”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反应:中国的末代皇朝清廷腐败衰落,全无改革开放的内在动力;日本的明治政府生气勃勃,锐意改革开放。 第二,自然经济的相异。 在西方势力东渐之前,中国经济基本上实现着自给自足,在近代前夕还有大量茶叶、生丝出口海外,用以抵消西方国家的鸦片与棉织品的进口。与此不同,当时日本则在西方货品大量输入的情况下,没有同量物品足以抵消其巨额入超。经济上的危机感也促使此时的日本极力学习西方,寻求尽可能利用西方科技来增加生产。 第三,国际环境的区别。 19 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面临的民族危机表面上类似,实质上具有很大差异。当时,从印度洋东渡而来的西方列强更为垂涎的瓜分对象是中国,而不是作为西方国家“东方航线”终点的日本。西方列强对日本没有实施大规模战争,没有进行走私的鸦片贸易,也没有提出

中西政党制度的比较分析

社会科学研究 2006161  中西政党制度的比较分析 郭 丹 〔摘要〕 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地位进行了区分,为中西政党制度的 比较性分析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分析框架。本文分别从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的合法性来源、政党的内部组织结构四个方面对中西政党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为完 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领导党;执政党;多党合作制;西方政党制度 〔中图分类号〕D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6)06-0063-04 一、政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的转型 政党是当代最重要、最活跃、最有力量的政治实体,它对一个国家政治过程起着决定作用。政党政治指政党影响国家政权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中心和枢纽地位的政治类型。可以说,民主政治的时代就是政党政治的时代。政党政治是当今世界上相当普遍的政治现象,没有政党的国家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已寥若晨星。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或在具体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政党的社会政治地位、作用、执政或参政的方式和程序,包括政党内部的组织结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历史所形成的。具体来说,经济基础、国家性质、各种政治力量集结或分化的程度、政府体制、选举制度、文化传统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共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后,学术界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方式和执政水平等问题的讨论日益增多。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种政党政治实践模式,西方政党制 度包含了民主政治的一些共性的、规律性的东西,可以为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供有益的借鉴。而区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地位,是探讨如何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进而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其执政地位的前提。 从理论上分析,执政党是产生于西方政党政治的一个概念,意为“统治的党,或组织和控制政府的党”。世界范围内的执政党获取执政地位的途径有所不同,大部分是通过选举获得执政地位的,也有通过政变、暴力革命等方式获得执政地位的。领导党则是我国特有的政治概念,指中国共产党有权领导我国全部国家机构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政党和国家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论是党的领导地位的理论依据,印证于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中共中央对领导党和执政党地位的认识,经过了如下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全国民主革命胜利的前夕,并没有使用执政党这一概念,而是强调中国共产党将成为一个 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领导党”。①“八大”对中国 ① 参见毛泽东有关文章《论联合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 〔作者简介〕郭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教授,四川成都 610071。

中美政党制度比较 论文

中美政党制度比较 摘要: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政治现象。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快速增长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中国与西方世界的领头羊、现有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美国之间的较量和冲突已不可避免。本文将对中美政治制度的区别进行比较研究。 关键词:中美、政党、不同点 所谓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政治生活形成的政党领导、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美国的政党制度是资本主义的两党制。由于中美两国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历史传统、政治性结构、文化传统以及所处地域等情况不同,中美两国各自形成了自己的政党制度,这两个制度存在着许多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国政党的执政方式不同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余党派为参政党。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形式,在世界政党制度中独具特色。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在这样的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的执政党,是中国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行中将始终占据主导性地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并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与我国一党执政的体制不同,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更准确的说是总统制下的两党制。从19 世纪60 年代以来,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相互竞争和轮流执政成为美国政治制度最显著和最持久的特点之一。与有着科学的理论指导、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的中国共产党不同,美国的政党内部组织结构松散,权力分散,意识形态色彩淡薄,原则上只是一部“选举机器”,只在选举各级议会议员和行政首脑,特别是选举总统时才发挥作用,即推举代表各自党派的候选人参加竞选。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还可以随时依法、依程序变换政党。 二、两国政党代表的利益不同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美国两大政党被垄断财团所操纵。在竞选总统时,有的财团同时支持两大党,因为不管哪一政党执政,都能获得巨大好处。美国的政党不会也不可能代表社会上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美国两党都只代表资本主义利益。 三、两国政党的国家性质不同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其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控制国家政治生活,实行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从19 世纪50年代起,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就开始轮流执政,至今已有150多年。美国是两党制的典型国家,美国两党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两个主要资产阶级政党# 民主党、共和党& ,操纵总统选举,轮流执政,互相对峙的政党制度。由在总统竞选中获胜的政党上台组织政府,代表资产阶级利益行使国家权力,这个党叫执政党,也叫在朝党。在总统选举中失败的党,可以监督政府或牵制政府的活

浅析血缘家族制度对我们的影响

均以零分计。 论文编号: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28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论文题目:浅析血缘家族制度对我们的影响 学生姓名蒋晓茜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批次 092 学号 W320301092001 学习中心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摘要 血缘家族制度是封建制度的附庸品,是达到统治的手段,其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管理。经过长久的发展,我们思维里的“家天下”早已根深蒂固,直接影响着我们文化的传承。 血缘家族制度并非全都是糟粕,其坚持的忠孝、表现出的凝聚力仍然在当今社会熠熠生光;可它带来的男尊女卑以及复杂的关系人情网也同样让人头疼。 目前,在社会发展中,家族企业以及家长制深受血缘家族制度的影响,急需我们的关注与改变。 关键词:血缘家族制度封建制度影响现状

Abstract The blood relationship family system is feudalism's dependency.It is achieves dominant the method.It produces the goal is to manage.After the long-time development, in our thought “hands down imperial power from generati on to generation” already ingrained, the immediate influence our culture inheritance. The blood relationship family system is the dregs by no means that it insisted the loyal filial piety, displays cohesive force still in now social bright third contact; But it brings the treatment of women as inferiors as well as the complex sponsor snares of love also similarly let the person headache. At present, in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 Family firm as well as the patriarchal system depth the blood relationship family system's influence, is been urgently needed we the attention and the change. Key word: The blood relationship family system Feudalism Affects Present situation

比较政党制度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 1、作为议会内阁制国家,英国大选是指议会下院的选举,获得议会下院选举胜利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是执政党,议会第二大党既是在野党也是反对党。 2、西方国家的军队只忠于国家而不忠于任何政党,中国的执政党具有指挥军队的权力,奉行“党指挥枪”的原则。 3、在议会中,开会期间的议会是向公众展览的议会,而议会中真正工作的场所是委员会,因而委员会才是政党争斗的重要场所,委员会主要由常设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组成。 4、政党资金的来源包括党员所缴纳的党费、政治献金和国家补贴。 5、对政党左右翼的划分普遍取决于政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问题两个问题上的立场,一般属于右翼政党的有保守党、宗教型政党、极右翼政党等,属于左翼的政党有社会党、工党、共产党、生态主义政党等。 6、90年代以来,北欧和西欧政坛上呈现一片“粉红色”。粉红意指社会党国际及其主要成员。红色政党意指共产党。 7、美国总统归属的政党是执政党,在议会中拥有席位但是没有执政的政党是在野党。 8、议会党团具有的功能的包括了解本党议员的动态、贯彻本党的纲领、路线政策和维护党的利益。 9、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包括议案提出、常设委员会审议、国会全院辩论和总统签署。 10、社会党国际是主张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工党以及一些信仰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组成的国际性组织。 11、绿党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以市民为主体,以保护生态平衡、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反对战争和核军备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为基本内容的政党。 12、一党制是指这样一种政党制度:在一国之中只有一个政党在政治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或者执政党是唯一合法的政党,其他政党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机会,或者即使有存在的机会也只能祈祷陪衬点缀的作用,永无上台执政的可能。 13、两党制是指在一国之中存在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控制议会的多数席位或者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单独执政的政党制度。 14、政党是指一定阶级阶层或者集团的积极分子,为了维护本阶级阶层或者集团的利益,通过执掌政权、参与政权或者影响政权而采取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 15、议会党团是指议会中属于相同或者政治观点相近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的议员所组成的党

中日两国政治文化比较

中日两国政治文化比较 近三年来,中日两国政治关系因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缺乏正确认识,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停滞。不少学者从历史文化方面对此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两国传统文化及价值观的不同,影响了两国对历史问题的认识。中国虽然把日本文化作为不同的文化来对待,对日本文化特征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由于研究意识、方法、资料等受到限制,中国的日本文化研究还比较落后,而从政治文化角度进 行的分析相对来说更是较落后。政治文化特指政治活动 中的主观性领域,是包括政治思想意识、政治价值和政治心理三个核心要素的有机整体。本文拟对中日两国的政 治文化进行一番分析,指出中日政治文化互动,将有利于两国人民加深相互认识,促进相互理解。 一、中日两国政治文化的形成与变迁 任何政治文化的发展,都有其历史继承性,每一个国 家的政治文化都不同程度地带有本国传统文化的痕迹。 解释同属儒家文化圈的中日两国为何会有不同的政治文化,需要沿着历史的轨迹,回顾中日政治文化形成、延续、变迁的三个重要历史阶段。由于经济、政治结构是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因而本文以中日两国社会发生根本转变的历史时期,作为划分两国政治文化形成、延续、变迁的依据。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的重要时期可追溯到春秋战 国时代。道家、儒家、法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不同的政治思想主张。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主张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儒家、法家的政治思想有着很大的互补性。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糅合各家学派的观点,提出以儒家思想为主,法家严刑峻法为辅,兼容道家合理思想的“大一统”的新儒家思想体系,奠定了中国封建 社会政治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与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德 治政治文化相适应,和为贵、中庸之道、和而不同的政治思想,大一统、大同社会的政治理想,厚德载物、兼容天下的政治价值取向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主要内容。 19世纪下半叶,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剧,封建君主政治面临崩溃瓦解。西方的思想、文化随着西方的资本、炮舰进入中国,促进了人们政治观念的更新。“西学东渐” 使中国近代民主意识有所觉醒,但还没有超出传统儒学思想的框架,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才真正标志着近代民 主思想开始在中国传播。“五四”新文化运动动摇了专制 制度的思想根基,为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

中日家文化的比较

中日家文化的相异性比较 中国社会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关系构建的核心是血缘家族关系。中国人在后天生活中,仍能通过认干亲、拜把子、套近乎、做人情等多种方式,将先天注定的血缘关系进一步泛化、扩展和延伸到与没有血缘联系的其他人的交往关系之中,即在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中仍会依据家族的长幼有序等逻辑进行运作,形成如费孝通(1945) 所说的“差序格局”社会。 日本的家文化起源于中国的儒家家族主义。儒家家族主义导致日本企业普遍使用模拟血缘家族式的经营模式,对日本社会的影响深远。初始条件、正式制度和岛国危机意识等因素使日本形成与中国迥然有异的家文化,进而致使日本形成如中根千枝(1975)所说的“纵向社会”结构。中日家族制度和家文化的不同之处很多,本文从影响家族企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选取家文化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见表1)。 1.父系观念。从氏族的角度看,中日两国形成的都是“父子型”的社会结构。但中国是东亚社会中父系制最为发达的国家,而日本则是近似父系制,或者说日本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父系制。中日两国父系观念的强弱差别主要表现在: (1)家长权力不同。中国的家长权力为终身制,注重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概念,只要子女的父亲活着,他就拥有家长权威;而日本的家长权力为阶段制,对家长才能和品德的注重要超过生物学上的意义,家长在上了年纪或者因病而难于料理家业的情况下,就要把家长权力交付给继承人。一旦让出家长权,父亲的地位就降至与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一样,要服从新的家长的管理与领导。 (2)养子条件不同。中国的父母在没有亲生子女(少数家庭为没有亲生儿子) 的情况下,就会收养他人做养子,并且一般要求养子具有父系血缘;而日本的父母在亲生儿子和赘婿不成器的情况下,就会考虑收养他人做养子,且对养子没有父系血缘限制。没有父系血缘限制,使日本家庭中的养子备选范围广,并且可以在德才方面相应提高要求,因而日本家庭中的养子能够人才辈出,享誉日本的政界、财界、军界和艺界,如政治家木户孝允、岩仓具视、社会活动家大杉郁夫、实业家古河市兵卫等,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著名的战后首相吉田茂荣。吉田茂荣从小就给大实业家吉田健三当养子,11岁就成为户主,并继承吉田家遗产,如果他一直是作为士族出身的生父竹内第的第五子的话,恐怕难以出人头 (3)赘婿要求不同。中国的父母在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就会考虑招婿入赘,但中国的赘婿一般不改姓、不上族谱、不继承家产,赘婿生下的子女随其母亲姓;日本的父母在儿子不成器时,就会考虑招婿入赘,并要求赘婿改姓,成为婿养子,有能力的赘婿经常是家产的唯一继承人。如松下电器公司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在1961年将公司交给了他的婿养子松下正治(原姓本田),丰田家族第一代业主丰田左吉将丰田公司交给了他的婿养子丰田利三郎(原姓儿玉),丰田利三郎成为丰田公司的第一任社长。 2.家族观念。中国的家族主要是作为祖先崇拜的一个血缘集团,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中国人的亲属范围广,除直系亲属外,还包含旁系亲属,坊间有“三亲四戚、七姑八姨”之说。中国人对家族的延续非常注重纯生物学上的传宗接代,对于“姓”最关心的是自然意义上的香火断续或人丁兴旺,以“孝”为家族伦理的核心,“孝”与“房”的观念极其浓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把绝房绝嗣看作是人生的极度失败。日本的家族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的非血缘的地缘集团,注重的是作为生活共同体和经营体的家的长盛久兴,传承家名与家业是家族的主要任务。日本人的亲属范围较窄,一般限于直系亲属,而不涉及旁系亲属。日本人的家族成员不仅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人,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仆人、管家、佃户和雇工。非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往往比不住在一起的亲戚关系更加密

中日环境管理制度的对比研究

中日环境管理制度的对比研究与借鉴摘要:日本在推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制度。它们利用这些政策和制度卓有成效地推进了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本文用比较的方法对中国和日本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在环境管理上学习日本的经验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日本环境管理启示 一、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概述 中国目前实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规划与计划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等等。下面择要分类评述。 (一)指令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种具体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务院1998年l1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前必须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防治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提出,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报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十几年来,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已经从过去单一项目的评价转为区域性的综合评价;从过去单纯建设项目评价发展到规划、政策评价。 2.总量控制制度。它是指根据区域的自然环境特点和自净化能力,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把污染排放总量限制在自然环境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我国实行的是容量、目标、行业3种形式的总量控制。控制对象包括12种污染物,其中大气污染物指标3个、废水污染物指标8个、固体废物指标1个. 3.“三同时”制度。该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只有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才能保证项目建成后的污染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这是我国独创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4.限期治理制度。它是指对特定的污染源和污染严重的区域,依法要求污染者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这项制度的实施,一般采取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的形式,或者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的限期治理决定。 5.排污许可证制度。该制度在中国已经试行多年,1988年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和198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对排污许可证制度做了规定。规定指出,“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排污登记表后,经调查核实,对不超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李晓东 摘要:英美两国同属西方文明体系,两国政治制度是也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有助于进一步认识西方政治文明,不断借鉴西方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加快中国现代政治文明建设。 关键词: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国曾雄霸世界一时,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劫难,它已经雄风不再。但二战后,英国重振雄风的努力从未停止过,英国资本主义的活力也未丧失殆尽,及至今日,它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容忽视。这些同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起的一套较为成熟的政治制度有极大关系,可以说,适应英国社会需要的政治制度是它雄霸世界的重要基础。美国自1789年成立联邦政府以来虽然只有短短200 多年的历史,但己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超级大国。与此同时,在继承西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同时结合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从而促进了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今天,中国在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并借鉴西方和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致力于现代化建设。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 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国家一经建立,统治阶级势必要随之建立起适应自身利益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相应的国家结构。这种与统治阶级利益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及相应的国家结构就是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即国家结构。 1、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比如、在当代西方国家,有以议会立法机构作为权力主体的政体形式,也有以国家元首作为权力主体形成的政体。 当代西方国家的政体主要分为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两种。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其政体经历了从 1 7世纪末到1 8世纪上半叶数十年的形成和演变过程。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于1688年“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 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其后,历经演变,直到18 世纪,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此后,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第一,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第二,在总统制政体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 西方国家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单一制和复合制。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它有单一的宪法,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对

中日家庭教育观对比

中日家庭教育观对比 id=182944> 在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中,你的,就是我的。而在日本人的家庭观念中,你的,不一定就是我的。 譬如说,我们中国的父母亲,常常会对孩子说这么一句话:“爸爸妈妈每天这么辛辛苦苦,不都是为了你吗?”孩子听了这句话,他会产生什么概念?他自然而然地会想到:“爸妈的一切都是我的”。 于是,我们在中国会看到这么一道人生的风景线:生下孩子后,年轻的爸妈就开始各种学前教育,要上最好的幼儿园、最好的小学。甚至不惜将北京CBD的大房子卖掉,去海淀区买一套破旧的学区房。考大学时,要为孩子操心。大学毕业后,要为孩子找工作。找好工作还要到处张罗找对象,找好对象要为孩子买房。有了第三代,还要替孩子承担起养育孙子的责任。 结果我们发现,父母的一生都是为孩子活着,为孩子操心。而孩子们也是理所当然地接受父母亲的包办,结婚时你不给他买一套房子,父母会成为罪人。 而孩子们在20几岁人生最需要努力奋斗的时候,他已经有了豪房、有了豪车,过上了中产阶层的富裕生活。而这一切,都不是自己奋斗来的,而是爸妈辛苦给的。 所以,我们的年轻一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代,但是也是“迷茫的一

代”,因为许多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努力些什么? 我把中国的这一种家庭关系,称作是一种“相互依赖关系”,父母亲把自己的感情依赖于孩子,而孩子把自己的生活依赖于父母。 这一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中国的家庭关系变得十分的紧密,但是这一种紧密,除了血缘的亲情,还包含了一种经济利益。 譬如说,孩子结婚时,爸妈如果不给他准备一套房子,这种关系会因为社会的一种无形的压力而变得脆弱。 从这一个意义上来说,我特别欣赏70后和80后,他们是间于依赖与独立之间,在外地打拼,买房子最多也是拿父母一个首付,却还需要自己养育孩子,牵挂远在老家的父母。 那么日本人的家庭,有没有出现像中国人家庭那样的“相互依赖关系”呢?我觉得,日本人的家庭,它是属于一种“相互依存关系”。 日本孩子生下后,你就别期望有公公婆婆或者外公外婆帮你养,在日本,养孩子是父母亲自己的事,不是上一代人的事。 所以,许多的公司白领在结婚后,要么推迟生孩子,要么生了孩子立即辞职。日本社会有许许多多的专业家庭主妇,就是这么产生的。日本人也有望子成龙的思想,但是不会刻意地去要求孩子一定要出人头地,也就是说,日本的教育,不是竞争教育,幼儿园没有小红花,中小学没有名次榜。 在东京等一些大城市,除了一些明星,和一些富家子弟,很少有人会刻意地把自己的子女送往远离家的私立学校去读书,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在就近的公立学校上学。这一点跟美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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