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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防规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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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律法规列表

序号法规名称编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005年版)

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3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报批稿

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GB500067-97

16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2005

17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18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19880-2005

19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20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21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2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4 《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

25 《室外消火栓》GB4452-2011

26 《消火栓箱》GB14561-2003

27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2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2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0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消防站建设的一般要求、规划选址、建设要求、装备要求及人员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消防站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30734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 503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 5040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A 621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小型消防站 small fire station 在规定时间内公安消防队无法到达的火灾风险性较大区域建立的,承担初期火灾扑救及相关任务的小型化、规范化的消防站。 4 一般要求 4.1 小型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保障功能、安全实用、方便生活、利于执勤战备等原则。 4.2 小型消防站不应替代拟规划建设的普通城市消防站。 4.3 小型消防站应按照城市消防站管理模式,实行军事化管理,并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身份,突出差异化和人性化特点。 5 规划选址

5.1小型消防站选址应根据城市消防站警情规律及特点,设在城市消防站到场相对不利地区,且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辖区面积不宜超过 2km2。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应设小型消防站: ——应设置城市消防站,但受土地资源限制或其他因素暂无法建设的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的城市消防站或小型消防站 5min 内无法到场的区域: 1) 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 2) 人口超过 2 万的街道、大型社区; 3)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且警情高发的地段; 4) 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6 建设要求 6.1 小型消防站的设施和场地的设计应按照GB 51054-2014 中第 4 章相关要求执行。 6.2 小型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值班室、备勤室、器材库(储藏室)等所需用房;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厕所等,在满足执勤备防及各项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各库室可合并使用。 6.3 小型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按照 GB 51054-2014 中第 4 章要求,不应低于二级。附属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应设有必要的防火分隔设施,与建筑内其他部位隔开。 6.4 小型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不低于 800m2。 6.5小型消防站使用面积系数按 0.65 计算。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见附录 A 中表 A.1。 6.6小型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不少于 2 个,车库高 4.5m,轴距 12m×12m,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执勤战备的需要,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6.7附属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小型消防站应保证车库、执勤器材库、通信值班室、备勤室、餐厅、厨房、卫生间等的正常使用,并满足执勤战备和队员基本生活要求。 6.8 小型消防站的外观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筑主体颜色采用 GB/T 3181 规定的 B01 深灰; ——消防车库门颜色采用 R03 消防红色;

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目录2018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清单大全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必备规范) 2.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常用规 范)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常用范) 规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常用规 范) 8.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GA1206-2014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版)GB50193-93 11. 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07S207 1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3.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 1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5.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18.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0.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15 21.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2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2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 2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消防管道安装规范标准

消防管道安装规 1.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的室消防自动喷洒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消防喷洒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零件无偏加、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2.1.2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2.1.3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4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5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配件齐全。栓阀外型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主要机具: 2.2.1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

2.2.2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 2.3作业条件: 2.3.1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2.3.2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隔墙位置线等。 2.3.3设备基础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安装条件。 2.3.4安装管道所需要的操作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2.3.5检查管道支架、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确。 2.3.6喷洒头安装按建筑装修图确定位置,吊顶龙骨安装完按吊顶材料厚度确定喷洒头的标高。封吊顶时按喷洒头预留口位置在顶板上开孔。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喷洒分层干支管、消火栓及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洒头支管安装(系统综合试压及冲洗)——节流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消火栓配件、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试调 3.2安装准备: 3.2.1认真熟悉图纸,根据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的具体措施选用材料,测量尺寸,绘制草图,预制加工。 3.2.2核对有关专业图纸,查看各种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有交叉或排列位置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3.2.3检查预埋件和预留洞是否准确。 3.2.4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及组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 (报批稿)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

前 言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 273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与2011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原标准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型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 薛林 毕赢 王刚 何宁 王丽晶 刘激扬 沈纹 张磊 杨国宏 王治安 曹永强 熊伟 陈永胜 王士军 江平 施巍 常辉 郭利 阮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年××月××日

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及防火墙处时,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该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生产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同乡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消防设备安装要求规范标准

消防设备安装规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及规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一、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1.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2.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3.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4.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分类及其适合安装的场所 消防喷淋头一共有四种:分别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新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 一、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 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二、直立型喷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三、普通型洒水喷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 四、边墙型洒水喷头靠墙安装,适宜于空间布管较难的场所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探测器分类 一般分为四类: 一、感烟火灾探测器; 感烟火灾探测器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报警的探测器 二、感温火灾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对火灾现场温度参数响应的火灾探测器。按照它对环境温度或温度变化的响应,可分为:定温、差温、差定温三种形式。 三、感光火灾探测器; 感光式火灾探测器:物质燃烧时,在产生烟雾和放出热量的同时,也产生可见或不可见的光辐射。感光式火灾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它是用于响应火灾的光特性。即扩散火焰燃烧的光照强度和火焰的闪烁频率的一种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焰的光特性,目前使用的火焰探测器有两种:一种是对波长较短的光辐射敏感的紫外探测器,另一种是对波长较长的光辐射敏感的红外探测器。 四、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有催化型、红外光学型两种类型。催化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利用难熔金属铂丝加热后的电阻变化来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当可燃气体进入探测器时,在铂丝表面引起氧化反应(无焰燃烧),其产生的热量使铂丝的温度升高,而铂丝的电阻率便发生变化。红外光学型是利用红外传感器通过红外线光源的吸收原理来检测现场环境的碳氢类可燃气体。 烟感和温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及规 烟感、温感探测器安装装间距 一、烟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5米,半径7.5米;温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0米,半径5米 二、设于走道的烟感,则按15米的间距设置,温感按10米间距设置 三、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四、探测器周围0.5m,不应有遮挡物。 五、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烟感探测器就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的,烟雾探测器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先进,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性能远优于气敏电阻类的火灾报警器。 温感探测器是通过监测探测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来实现火灾防的,采用高品质线性传感器,SMD贴片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灵敏度高、稳定可靠、低功耗、美观耐用、使用方便等特点。电路和电源可自检,可进行模拟报警测试。 感温探测器805[1]温感探测器适用于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无烟火、有大量粉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消防车库的车位数备表1 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消防设备安装规范标准[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设置规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烟感: (1)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12米,保护面积为80平方,保护半径6.7米; (2)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6米,保护面积为60平方,保护半径为5.8米。 例:1500平方面积空间高度在6-12米的时候,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按照80㎡计算。在60*25米的地方,首先算出总面积1500㎡,然后根据总面积除以802算出18.75,所以数量是19个。 按照6.7米的保护半径来说的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是13.4米 按照5.8米的保护半径来说的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是11.6米 小于3米的走道,设置感烟不应该超过10米一个的距离。 感烟、感温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空调送风口的净距应大于1.5m;与墙壁、梁边及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温感: (1)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30平方,保护半径为4.4米; (2)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20平方,保护半径为3.6米。 感温探测器从温度围分类有20来种,常见的是A1和A1R,A2和A2R,A1动作温度下限是54℃,动作温度上限是65℃;A2动作温度下限是54℃,动作温度上限是70℃。A1R和A2R等带“R”标志的,多了一个差温报警,就是一定时间,温度骤升一定℃(比如8.3℃/m)就会报警。探测温度一般是54℃-70℃,按照国家的标准,探测温度最高的可达到160℃。温感定温报警温度一般是设置在57度左右。(3)一个探测区域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N,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深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本规附录B、附录C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3)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8.14条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5)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消防站建设设计规范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三章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 第四章消防站的选址 第五章消防站的规模和技术装备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消防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为了使消防站的设置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必须纳入城镇规划。消防站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照(80)建发城字492号文《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 第1.0.4条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类别和扑救火灾的需要,确定站级,配备消防车(艇)、通讯设备和其它技术装备。 第1.0.5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市、镇及县城、工矿区。各地应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2.0.1条城市消防站应从责任区的火灾危险性出发,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设置。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分类要求见表2.0.1。 第2.0.2条在市区范围内,受地形限制,被河流、铁路干线分隔,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小于表2.0.1的要求。 第2.0.3条年平均风力在三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城市,其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应按表2.0.1的规定适当缩小。 第2.0.4条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设置水上消防站。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消防主要规范列表

满足图纸上的参数设计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4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4-2001(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7-9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DBJ50 -16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GB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T5013.7-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7部分:耐热乙烯-乙酸乙烯酯橡皮绝缘电缆 GB513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列

消防设备安装规范

消防设备安装规范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设置规范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烟感: (1)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12米,保护面积为80平方,保护半径米;(2)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6米,保护面积为60平方,保护半径为米。 例:1500平方面积空间高度在6-12米的时候,的保护面积按照80㎡计算。在60*25米的地方,首先算出总面积1500㎡,然后根据总面积除以802算出,所以数量是19个。 按照米的保护半径来说的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是米 按照米的保护半径来说的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是米 小于3米的走道,设置感烟不应该超过10米一个的距离。 感烟、感温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与空调送风口的净距应大于;与墙壁、梁边及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 温感: (1)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30平方,保护半径为米;

(2)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20平方,保护半径为米。 感温探测器从温度范围分类有20来种,常见的是A1和A1R,A2和A2R,A1动作温度下限是54℃,动作温度上限是65℃;A2动作温度下限是54℃,动作温度上限是70℃。A1R和A2R等带“R”标志的,多了一个差温报警,就是一定时间内,温度骤升一定℃(比如℃/m)就会报警。探测温度一般是54℃-70℃,按照国家的标准,探测温度最高的可达到160℃。温感定温报警温度一般是设置在57度左右。 (3)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N,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深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附录C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3)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范条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5)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6)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建标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 1 -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5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1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GB_50219-95_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6.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消防规范列表

消防法律法规列表 序号法规名称编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005年版) 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3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报批稿 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GB500067-97 16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2005 17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18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19880-2005 19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20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21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2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4 《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 25 《室外消火栓》GB4452-2011 26 《消火栓箱》GB14561-2003

建筑消防设备安装规范及要求

建筑消防设备安装规范及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DGTJ08-601-2009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6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4-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一)消防报警系统 1.配线 使用的导线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CCC认证。 不同用途、不同电压和不同电流类别的导线应用颜色区分。在同一建筑内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统一。 穿线前应检查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如有遗漏和破损应补充和更换。 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其绝缘层不得损坏,导线不得扭曲,其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1. 5截面为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报警总线采用Z-RVS2*双色线,电源总线采用BV2*双色线。 绝缘摇测时在端子箱内将总线与分支线断开,系统总线及每层分支线单独摇测并填写纪录表。2. 设备安装 探测器安装必须在线路绝缘摇测后进行。如遇风管、风口、照明灯具等可作必要移位,如移位超出保护范围,应进行设计变更。 探测器周围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探测器至墙边、梁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探测器与各种洒水喷头距离不应小于。 探测器应水平安装。 报警控制器安装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控制器的外部接线应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 控制器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3.系统接地 消防控制室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4mm2,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消防规范常用数据表

一、常用数据表

1《高规》7.4.6.5: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1.0MPa;当大于1.0MPa时(老规范0.8Mpa),应采取分区给水,动压不大于0.5Mpa,否则加减压孔板(建规8.4.3)。同时要求静压不低于0.07/0.15MPa。 2《高规》5.1.6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米。 3老《自规》5.4.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17.7×104帕斯卡。 4《建规》9防烟与排烟: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5其它:(1)280度排烟阀,装在排烟口,平时关,烟感驱动打开(联动排烟机),280度关闭(联动排烟机)。 (2)70度防火阀,装在空调通风管道,平时打开,70度自动关闭。 常用管径: 公称1520253240506580100125150外径2025324050637590110140160

二、选型推荐 1.线缆 干线 接地干线ZCN-BV(1×35或25)FPC40 ZR-KYJV(4×2.5) 回路信号线/电话线/ 广播线 固定式对讲电话线ZR-KYJV(n×2.5) 火灾显示盘与报警控 ZR-KYJV(8×2.5)SC32 制器连接线(Y) ZR-YJV(4×4) 电源线:火灾显示盘 (P)/联动 支线 报警线ZCN-BVS-2×1.5-SC15CC 多线控制线ZCN-BV-2×1.5-SC15CC 24V DC ZCN-BV-2×4-SC20CC 电话线ZCN-RVVP-2×1.5-SC15FC/WC 总线制/广播线/ZCN-BV-2×1.5-SC15CC 消火栓启泵线ZCN-BV-5×2.5-SC25FC/WC 消防报警线ZR-RVS-2X1.5-SC15 24VDC电源线ZR-BV-2X2.5-SC15 消火栓启泵线ZR-RVS-4X1.5-SC20 消防广播线ZR-RVS-2X1.5-SC15 消防电话线ZR-RVS-2X1.5-SC15 24V DC BV(3X2.5)SC15 层显间连线RVS(2X1.5)SC25 排烟机线ZR-KVV6*1.5-SC25 导线型号导线根数穿管规格穿管规格备注BV-2.5mm2~3PC16SC15 4~5PC20SC20 6~8PC32SC25

消防设备安装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设置规范 探测区域得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得保护面积与保护半径。 烟感: (1)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12米,保护面积为80平方,保护半径6、7米; (2)当地面面积>80平方时,屋顶高度<6米,保护面积为60平方,保护半径为5、8米。 例:1500平方面积空间高度在6-12米得时候,感烟探测器得保护面积按照80㎡计算。在60*25米得地方,首先算出总面积1500㎡,然后根据总面积除以802算出18、75,所以数量就是19个。 按照6、7米得保护半径来说得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就是13、4米 按照5、8米得保护半径来说得话,烟感之间最大间距就是11、6米 小于3米得走道,设置感烟不应该超过10米一个得距离。 感烟、感温探测器与灯具得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自动喷淋头得净距应大于0、3m;与嵌入式扬声器得净距应大于0、1m;与空调送风口得净距应大于1、5m;与墙壁、梁边及其她遮挡物得距离应大于0、5m, 温感: (1)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30平方,保护半径为4、4米; (2)当地面面积>30平方时,屋顶高度<8米,保护面积为20平方,保护半径为3、6米。 感温探测器从温度范围分类有20来种,常见得就是A1与A1R,A2与A2R,A1动作温度下限就是54℃,动作温度上限就是65℃;A2动作温度下限就是54℃,动作温度上限就是70℃。A1R与A2R等带“R”标志得,多了一个差温报警,就就是一定时间内,温度骤升一定℃(比如8、3℃/m)就会报警。探测温度一般就是54℃-70℃,按照国家得标准,探测温度最高得可达到160℃。温感定温报警温度一般就是设置在57度左右。 (3)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得探测器数量N,不应小于下式得计算值: 在有梁得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梁突出顶棚得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深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得影响。 (1)当梁突出顶棚得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附录C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得影响与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得梁间区域得个数。 (2)当梁突出顶棚得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得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3)当被梁隔断得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得保护面积时,被隔断得区域应按本规范8、14条规定计算探测器得设置数量。 (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得影响。? (5)在宽度小于3m得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得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得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得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得一半。? (6)探测器至墙壁、梁边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7)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8)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得距离小于房间净高得5%时,每个被隔开得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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