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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培养、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与选拔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逐步建立多维评价体系。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部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各项任务、时间和措施,研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实施办法(方案),2017年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内容,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具有我省教育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与机制,实现学生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相关政策。

1.做好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明确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我省的实施区域和实施办法。在我省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招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的农村学生,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逐步形成保障我省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试行学区化办学。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当年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

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3.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在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确保其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其中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坚持全面考核,

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全面健康发展。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促进个性发展。服务高校选拔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2.健全和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构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合理确定评价的内容,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实记录并提供给高校招生时使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要求,我省将在已经实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实施办法。

3.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按照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改革目标,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的入学形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改进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扩大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已出台《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为提高高考试题质量和考试内容设计的科学性,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2015年高考起,我省高考统考科目全部使用全国命题试卷。同时改进评卷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我省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工作实施方案》(辽教发〔2015〕64号),将进一步加强对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宣传解读,确保我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平稳实施。

2.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要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作用,同时高校也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

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试录取有关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积极探索并试点宽进严出的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便于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积极探索并制定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2016年出台相关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接受广大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透明。

2.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我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

制,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考试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明确省、市、县(市、区)三级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

3.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教育考试、招生违规处理办法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在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五)稳步推进统一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综合改革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基础教育评估体系和督导制度,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引导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二)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条件保障。各高中学校要合理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解决好教学人员结构性缺编和教学设施、场地不足问题,确保学校能够按照正常教学要求,开足、开齐全部课程。明确政府与高校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合理设置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等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指导,做好咨询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政策、方案的宣传和解读,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研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

校要主动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努力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学生报考和录取提供方便。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 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关于站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26lt;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意见%26gt;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站、管理办公室、水利站、监察大队、设施管理站、机井大队六个下属事业单位为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单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围绕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科学分类、管理自主、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目标,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二、原则和方式按照分层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公开竞争相结合的方法,对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对股级人员,在笔试的基础上采取在单位内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形式确定人选。对一般工作人员,通过笔

试和双向选择确定上岗人选。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站现有干部职工9人,需配备9人,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聘用条件如下:1、站长、副站长岗位的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站设股级岗位2个,即站长1名,副站长1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站长、副站长聘用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完成职能范围内各项任务。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一般工作人员岗位7个,具体情况如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5个,其中高职1名,中职3名,助理1名。技术工人岗位岗位2个,即技师1名,中级工1名。聘用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水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技术工人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管理办公室1、股级岗位的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股级岗位2个,即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聘用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完成职能范围内各项任务。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一般

衡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衡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和《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湘政发〔199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 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 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 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 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 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 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 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 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 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

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 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199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本办法交纳住房公积金。原按衡政发〔1991〕114号文件规定的2%的住房补贴和衡政发〔1993〕71号文件规定个人交存及单位对等补贴的住房公积金一并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新的帐户。 (二)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 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1995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各定为5%。职工个人交存的部分由单位财务部门列入职工工资表按月扣缴,连同单位交纳的部分一并存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经上级部门核定为特困企业,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暂缓交纳住房公积金或适当下浮住房公积金缴交率。“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按不低于5%交存。 (三)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一项长期性住房储蓄,归职工个人所有,定向用于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出国定居或离退休、离职、调离出省(省内调动划转到新工作单位),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办国办颁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这项涉及几千万专业人才的评价制度迎来了变革的重要 时刻。过去职称评价唯学历伦、唯资历论、唯论文的标准无法满足 现实要求,此次改革重要的方向,就是要给人才松绑,让人才有更 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更大 的贡献,突出“以德为先”、突出“科学性”、突出“业绩与贡献”为评价标准。《意见》明确:1、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 列总体稳定,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 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 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2、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 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 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 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3、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 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 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 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 体说,《意见》的含金量体现在五破五立”,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解释说:“在评价标准上,主要破除了‘一刀切’,建立了品德、才能、贡献导向的评价标准;在职称制度体系上,破除了过去有的系列没有正高的限制,畅通了各类人才的职业 生涯通道;在评价方式上,破除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探 索建立更适合基层人才的评价方式;破除了评聘脱节,放权各用人 单位,让用人的人来评价;破除了体制内外的界限,更好地满足了 各类专业人才的需要,同时体现了人才评价社会化的问题。”总体 来看,《意见》对健全职称制度体系进行了深入系统规划。纵向来看,调整完善职称系列设置,拓展职称系列内容,尽可能涵盖更多

河南深化考试招生制度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doc

河南深化考试招生制度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已公布) 8月23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来自中央、省市共34家新闻媒体参加通气会。 会议发布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材料。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王继东对《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处长刘林亚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省招办副主任杜习民就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综合改革前期我省招生录取方式的过渡性调整、招生录取机制的变化等进行了说明;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副处长王丽霞对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和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措施进行了说明。通气会上,新闻媒体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和现场采访,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问题进行答复并接受采访。 《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方案》明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共有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促进升学机会公平。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简称“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创新导向,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和中共X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X农委[X]6号)、中共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X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24个村(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居)于

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

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2016]00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权属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我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公司选人、用人公信力,提高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不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高效配置人力资源,科学搭建人事管理体制,最终实现激活核心人才队伍、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特制定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一、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不断深化企业人事改革,开创良好的人事工作局面。 (二)、改革目标

切实增强公司选人、用人公信力,提高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企业人才选拔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技术过硬、素质卓越的企业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高效配置人力资源,科学搭建人事管理体制,最终实现激活核心人才队伍、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 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顺利进行,公司分别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军 职责:1、收集员工对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2、对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工作与监督。 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度安排: 1、学习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权属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以后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自查阶段(6月11日----6月20日):人事企管部对照文件对本公司的人事制度进行自查,并写出详细的自查报告。 3、方案拟定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根据自查报告拟定出详细改革实施方案,并进行讨论修改。 4、各项制度修订及补充阶段(7月1日---7月30日):根据文件要求对相关制度、方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反思

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的反思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经过多年改革,目前我国城镇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体制已经基本终止,货币化住房分配、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体系也已大体建立。改革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也积累了诸多矛盾,发展到今天,居民住房困难的矛盾反而更为尖锐。不断攀高的房价虽与加速推进的城镇化带来的住房需求和土地供应刚性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房改过程中的某些政策失当也难辞其咎,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相关政策的反思.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及相关政策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于1980年邓小平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当时谈到住宅问题,邓小平说:“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考虑买房合算”。此后,房改大致经历了试点售房(1979~1985年)、提租补贴(1986~1990年)和以售带租(1991~1993年)等改革阶段,以及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1994-1997年)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

443号),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正式改革之路。该文件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而房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则是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该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再往后,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应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而为,但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内在动因。这主要是,在当时旧的福利分房制度条件下,由于租金低廉,无法维持正常的房屋维护,而且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配以收入分配调整政策,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而住房货币化的登台,正好可以成为拉动内需的最好办法,启动消费需求,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 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设学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 ——实行以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下同)和春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夏季高考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 2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主要内容 ——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两依据、一参考”,是指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 ——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我省还将探索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 3 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每年两次“高考” 自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实行春季和夏季两次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参加春节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维持目前的对口高职考试模式基本不变,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 夏季高考,即目前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重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试时间仍为6月7、8、9日,由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对于参加两次高考且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允许参加两类考试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规模将逐步扩大。 二、体育测试进高考 2012年高考的最大变化是增加了体育测试内容,体育成绩满分20分。全省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下旬,我市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设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012年高考3个项目由考生任选2项,以后每年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在12月底依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取第二年体育测试项目,提前向社会公布。 体育测试的项目分值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满分12分,立定跳远满分8分,掷实心球满分8分。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伤、病等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享受照顾,予以免试,成绩原则上按当年全省应届毕业生考生体育平均成绩计算。不申请照顾的残疾考生,可进行测试,对参加测试的残疾考生进行加分奖励。 社会考生不计平时成绩,根据测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算。对于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照顾,予以免试。 2014年高考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平时成绩纳入高考,占一定比例分值。 三、2014高考模式大变 2011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划分文理科,相应的高考政策也将有较大调整。自2014年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均有明显变化。 2014年,夏季高考将采用“3+X+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模式。“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指人文基础或科学基础。人文基础包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为有序推进风景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根据《中共X州市委、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X秘〔X〕221号)精神,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X年10月底前完成风景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12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及折股量化等工作,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发证工作任务。加快风景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X年基本建成,X年实现规范运行。X年全面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年底前取得积极成效。 二、方法步骤 (一)改革工作启动及清产核资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管委会、乡镇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部门、人员和职责,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村表决改革动议。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表决通过实施改革动议,连同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推进措施等)、

表决决议,报乡镇审批后,张榜公示(至少7日,下同),组织实施。 3.建立村工作专班。各村(包括社区,以下统称村)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建立由村组干部、监督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村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建立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工作小组,组织做好具体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宣传动员。乡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通过发放致村民一封信、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村务公开栏、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主要内容,形成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基础。 5.组织政策培训。由管委会、乡镇分级(可一并进行)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培训,重点内容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变”改革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知识。编印通俗易懂的改革培训教材或操作手册,指导改革有序推进。管委会、乡镇、村有专人负责改革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口径统一。 6.组织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登记时点为X年12月31日。乡镇、村、组按照《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农业部清产核资办法和报表填报要求,分别对各自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上报备案。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

集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集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第一部分现行人事管理状况分析 现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管理基本上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按行政干部、工人的职务经考核后任命形成领导体制。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运行模式仅仅是围绕员工基础管理,没有较详细的人力资源开发、储备、应用、考核管理等规划。虽有培训制度,但没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机制,人才的形成,技能水平的提高缺乏激励机制,仍然存 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效率较低,生产力水平不高。 第二部分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一、设计职务系列 1、重新设计的职务系列,建议改制为:管理人员职务系列共设五个层次,7个级别。依次为第一个层次:总裁、总监、子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第二个层次:公司职能部门经理或部长、子公司或分公司副总经理;第三个层次:公司职能部门主管、子公司或分公司职能部门经理或部长、子公司或分公司作业长;第四个层次:公司职能部门主办、子公司或分公司职能部门主管、子公司或分公司工长;第五个层次:公司职能部门管理职员,共计7个级别。

2、公司职务资格系列设计,参见图表一。 二、设计原则 1、副总经理以下实行单职制,不设副职。 2、组织结构扁平化。

3、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重新设计职务系列,建立职务资格制度。

三、建立职务资格制度 1、改革后的职务级别均要根据业务技能的客观需要设计资格标准,资格标准以实际能力为依据。不再与学历,职称挂钩,而由人力资源部门的人事主管设计及实施管理。 2、改革后的各职位、部门业务范围、主要职责、业绩考评仍由人事主管根据公司实际修改完善。 3、各岗位的职务描述,贯彻一级管一级的原则,根据业务功能,自行填写职务明细表,仍由人事主管进行整合并平衡后,由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职务明细表的格式与填写方法:将本职、横向、上下级业务有关工作全部列出,明确谁决定、谁确认、谁参与、谁协助。职务明细表,参见图表二。 职务明细表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 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房委会)、建委(建设厅)、财政厅(局)、经贸委、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学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房改、加快解决职工住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企业特点的住房新体制,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调动职工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使住宅建设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职工队伍稳定。 (二)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改革住房实物分配方式,逐

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理顺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服务;逐步实现企业的主辅分离,把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职能从企业生产经职能中分离出来,减轻企业为社会负担,实现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的社会化。 (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在国家房改统一政策指导下,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坚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兼顾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利益,坚持三者合理负担。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和《通知》规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自管公有住房的改革。近期在进一步加快自管公有住房向职工出售的步伐,盘活存量住房资产。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公房租金水平基础上,适当加大租金改革步伐,逐步实现住房租售比价的合理化。 (五)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办理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协助企业为购房职工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手续,保证职工购房产权证及时发放。 三、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企业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前提和基础。各企业应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山东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现就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德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公平公正。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综合多元。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在2015年实施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的基础上,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确立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

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

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股

通州区西集镇村集体经济 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优化集体经济资源配置,促进全村经济进一步平稳向前发展和社会和谐,加快城市化进程,正确处理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以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为基本方向,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的作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京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和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04】4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西集镇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从本村实际出发,坚持“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向,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根据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逐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从而探索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协商、尊重多数人的

意见和规范操作原则。坚持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可行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改革的意义:自一九四九年后土地改革开始,我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进行了多次变革,而这次改革与当年的土改有着很多共同特点,即广大农民群众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有产者,所不同的是当时土改农民得到的是土地,而这次农民得到的是股权,就是将集体可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人,使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实行按股分红。这种制度有利于明晰集体及个人的产权,有利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有利于解决由农村步入城市化发展中的多种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户,其中农业户户,非农业户户;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非农业人口人;劳动力总数人;在全村总人口中,其中外来户户,外来人口人。截止到年月日前全村集体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总额万元,人均净资产元。 三、改制基准日的确定 为顺利平稳搞好此次改制工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我村的改制基准日为年月日。 四、股权的设置 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含现有土地资源等)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

海门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海政发〔1999〕6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1999〕68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海门港建港指挥部,市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市各直属单位: 《海门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住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南通市房改办,市委各部门、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市 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四甲部队,部、省、南 通市驻海各单位。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5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350份 海门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海门市关于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实施方案》(海政发[1997]158号)实施后,全市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了城镇住房新体制,推动了我市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省

政府批转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 革的实施方案》(苏政发[1998]89号)、《南通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通政发[1998]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市实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目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基本原则: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四)全市自1997年9月1日起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解决住房由个人出资购买。职工购房的资金来源: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由财政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在购房时,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1、享受住房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中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 (2)、财政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资金的单位。

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doc

达州市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物理与化学 本试卷分为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第Ⅰ卷1至2页;第Ⅱ卷3至6页为化学试题,7至10页为物理试题。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50分。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注意事项: 1.答第Ⅰ卷前,考生务必将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按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案标号涂黑,不能将答案答在试题卷上。 3.考试结束,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16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1-8题为化学题,9-16题为物理题)在每小 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变化属于化学变化的是 A. 海水晒盐 B.“可燃冰”燃烧 C. 浓盐酸挥发 D. 洗洁精除油污 2. 我国有端午吃粽子的风俗,“返青粽叶”包装的粽子中含有硫酸铜,误食这样的粽子有害健康。硫 酸铜属于 A. 混合物 B. 氧化物 C. 盐 D. 酸 3. 工业酒精中常含有甲醇(CH3OH),误食后会使人眼睛失明,甚至死亡。下列有关甲醇的说法中不 正确的是 A. 甲醇由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 B. 甲醇中碳、氢、氧三种元素的质量比为3∶1∶4 C. 甲醇由甲醇分子构成 D. 一个甲醇分子中共有5个原子 4. 实验测得下列四种溶液的pH如图1所示,其中溶液呈碱性的是 A. 氯化钠溶液 B. 稀硝酸 C. 硼酸 D. 碳酸钠溶液 5. 甲、乙两物质的溶解度曲线如图2所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和乙的饱和溶液,从t1℃升温到t2℃,仍是饱和溶液 B. t1℃时,甲和乙的溶解度相等 C. t1℃时,甲和乙各30 g分别加入80 g水中,均能恰好完全溶解 D. t2℃时,在100 g水中放入60 g甲,形成不饱和溶液 6. 下列关于铁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切过泡菜的菜刀比置于潮湿空气中的菜刀更易生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Implementation plan of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education exa mination and enrollment system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高考改革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一是扩大考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各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2、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通过学生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3、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 20xx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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