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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实施细则

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实施细则
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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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专业作业指导书建筑物沉降观测实施细则文件编号:

版本号: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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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建筑物沉降观测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试验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建筑物沉降观测试验的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和内业分析计算。

3. 引用文件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 工作程序

4.1 沉降观测目的: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有条件时还应计算基础倾斜和局部倾斜。

4.2 测点选择和布置:

4.2.1 测点由设计院指定时应按设计院指定的观测点进行观测。

4.2.2 相关方未明确指定测点时,测点按下列原则选定布置:

4.2.2.1 基准点至少有3个,点位选择在相对稳定且距离建筑物80m以外位置,基准点之间

距离不得少于15m并成三角形分布。

4.2.2.2 观测点以6~9个为宜,不得少于4个,测点尽量布置在建筑物的交接处、分界处、

转角处等具有明显变形代表性或特征性部位。

4.2.2.3 测点标志尽量选用建筑物已有的基础标志,如消防栓等,无法利用已有标志时必须

埋设自制隐蔽式测点标志,自制标志为L型Φ14mm钢筋,埋设入地深度15cm,外露

5cm,L型突出点朝上为立尺点,埋设高度比基坑回填线高出20~40cm即可。埋设完成后立尺点加涂防锈漆。

4.3 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

4.3.1 安排组成沉降观测小组,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测工程师和测试工人组成。4.3.2 由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检测工程师前往现场踏勘,了解并记录下述现场及基本情况:

建筑物周围场地平整情况,规划图

房屋结构和数量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

测点部位、数量、测站部位、观测期数等

4.4 试验装置、设备、材料、工具的准备

4.4.1 观测装置,必须带齐下述设备及其配件、耗材:

水准仪、立尺、冲击钻、打磨机、测点标志、大锤、安全帽、沉降观测记录手簿、水准仪检定证书复印件、材料纸等。

4.4.2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为公司设备,并确保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4.4.3 实测前必须由现场检测人员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填写《物资进/出场表》和《设

使用记录》,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进入测试现场。

4.5 读数和记录

4.5.1 每一测站水准仪必须调节水平,通过调节三角架、脚落钳和自动调平使水准仪水准圆

落在正中间。

4.5.2 每一读数立尺必须调节水平,即确保水准圆落在正中间,立尺点不得有杂物。

4.5.3 观测视距不超过50m,必要时小于40m,尽量作到前后视距相等。

4.5.4 读数中视距差不读,粗差不读,上丝和下丝不读,倒镜不读,只读正镜读数,由契形

丝罩准后读数,前尺后尺均读两次以便验证。

4.5.5 读数记录在观测手簿上,不得随意修改。具体见《WIC003检测原始记录填写及数据

更正的规定》。观测手簿为一工程一本,随报告留存。

4.6 计算和分析

4.6.1 内业分析计算由现场工程师或报告编写者完成。

4.6.2 计算分析必须提供沉降量、沉降差,沉降速率,闭合环差数据。闭合环差≤

ω

最好归零。

ω超标时全部测点数据无效,必须重测。沉降稳定标准为沉降速率

≤0.04mm/d或最大沉降差

测点距

<2‰。

4.6.3 每期观测结束提交沉降观测成果表和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4.6.4 全部观测结束提交沉降观测分析报告和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

5. 质量记录

5.1沉降观测记录手簿

隧道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沪昆客专T J3标隧道工程 编号:Y F B- 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单位: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2月10日编制 2012年3月1日实施

沉降观测施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沪昆客专云南段TJ3标一分部隧道、桥梁的施工。 1.2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 号); 2、《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 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 7、《工程测量规范》(GB0026-93); 8、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设计文件; 9、《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54-97); 2.作业准备 2.1内业技术准备 在施工前组织沉降观测人员认真学习沉降观测各项要求,。 2.2外业技术准备 修建生活房屋,配齐生活、办公设施,满足人员生活办公需要。拌合站、便道、场地满足施工需要。 3.技术要求 3.1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按下表执行:

3.2沉降变形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及建网方式 3.2.1、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R-检测已测测段长度,单位km; 3.2.2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的要求(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布设方法分为三级: 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同大地测量点的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本管段的基准点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提供的二等水准点,并根据二等水准测量要求对这些点进行复测全部满足要求。 2)工作基点。这些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工作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本管段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基本保证本管段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沪昆客专三标一分部工作基点一览表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 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

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有砟轨道路基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技术依据 (1) 三、沉降变形观测内容 (1) 四、人员及仪器配置 (1) 五、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2) 六、沉降观测测点布置 (6) 七、沉降观测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7) 八、沉降观测结果分析、评估 (10) 九、评估报告的内容 (13)

新建铁路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MHTJ-12标段 有砟轨道路基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MHTJ-12标段内有砟轨道路基段,起讫里程DK563+515~DK614+862.04。 二、技术依据 1、《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3、《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 4、《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工管技[2009]77号); 5、新建铁路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施工图文件。 三、沉降变形观测内容 1、路基:根据不同的路基高度及不同的地基条件,主要内容有: 1.1路基面的沉降变形观测; 1.2路基基底沉降观测; 1.3路堤本体的沉降观测; 1.4软土和松软土地基路堤段边桩移位观测; 2、过渡段:路桥、路涵、堤堑等过渡段不均匀沉降观测。 四、人员及仪器配置 项目部成立沉降观测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全标段沉降观测工作管理及协调。设副组长3人,具体负责各工区沉降观测点的埋设、保护、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每个工区各配置一台电子水准仪和全站

仪进行沉降观测工作。 1、人员配置见下表: 4.1 人员配置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 年限 备注 1 孙宝杰男36 组长工程师14 全标段 2 王钜罡男26 副组长助工 6 一工区 3 闫晋峰男27 测量员助工 6 一工区 4 李浩男23 测量员-- 3 一工区 5 雷波男42 副组长工程师20 二工区 6 廖健康男24 测量员-- 2 二工区 7 李双鹏男23 测量员-- 2 二工区 8 林成名男30 副组长工程师7 三工区 9 于洪军男30 测量员工程师7 三工区 10 李相秀男26 测量员助工 2 三工区2、仪器配备见下表: 4.2 设备配置表 名称型号精度等级制造厂名出厂编号鉴定日期备注电子水准仪DiNi03 0.3mm 天宝738050 2015.05.20 合格电子水准仪DiNi03 0.3mm 天宝706980 2015.06.17 合格电子水准仪DNA03 0.3mm 徕卡341285 2015.08.05 合格全站仪TS06 2"徕卡136**** ****.05.16 合格全站仪SET250RX2"索佳113829 2015.08.05 合格全站仪R-202NE 2"宾得894899 2014.12.01 合格 五、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1、根据新建铁路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施工图文件说

地表沉降监测作业指导书

沉降监测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及标准 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操作方法执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2 仪器设备 水准仪全站仪 3 沉降控制点布设 特级沉降观测的高程基准点数不应少于4个;其他级别沉降观测的高程基准点数不应少于3个。高程工作基点可根据需要设置。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形成闭合环或形成由附合路线构成的结点网。 高程基准点和工作基点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程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避开交通干道主路、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方; 2)高程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在建筑区内,其点位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邻近建筑基础的深度。高程基准点也可选择在基础深且稳定的建筑上; 3)高程基准点、工作基点之间宜便于进行水准测量。当使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观测时,宜使各点周围的地形条件一致。当使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用于联测观测点的

工作基点宜与沉降观测点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偏差不应超过±1cm。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设置上下高程不同但位置垂直对应的辅助点传递高程。 沉降监测点的布设应位于建(构)筑物体上。高程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标石、标志的选型及埋设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 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分为:定期对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以确定控制网的稳定性,同时对沉降观测标进行观测。 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域以外、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并应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视基准点所在位置的稳定情况确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宜1~2月复测一次,点位稳定后宜每季度或每半年复测一次。当观测点变形测量成果出现异常,或当测区受到地震、洪水、爆破等外界因素影响时,应及时进行复测,并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规定对其稳定性进行分析。 有工作基点时,每期变形观测时均应将其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然后再对观测点进行观测。 沉降观测标的精度、观测仪器、观测方式均应达到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标必须位于水准观测线路中,不得使用碎步点方式对沉降观测标进行测量。 5 观测周期 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中的技术要求,确定相应等级的观测周期。

基础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基础工程沉降观测施工作业书 一、目的 编制基础工程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基础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观测评估工作。 三、总则 1、为指导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做好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通过对路基、桥梁 及隧道工程的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工后沉降,提出加速路基沉降的措 施,确定无碴轨道的铺设时间,评估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效果,确保无碴轨道结构的安全,制定本指导书。 2、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的重点应是线下工程的变形,评估应综合考虑沿线路方向各种结构物间的变形关系。 3、基础工程的沉降观测数据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取得,且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实际状况。 四、主要依据的标准及规范 1、《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2006]158 号); 2、《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79-91) 4、《工程测量规范》(GB0026-93) 5、《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 —97) 五、沉降变形监测网建立及测量技术要求 1、沉降监测网的建立、精度要求等应符合《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的要求;

2、沉降监测网应在施工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进行加密建立,按二等水准测量的精度和测量方法要求进行施测。 3、高程基准网点间距一般不宜大于200m,以便于对沿线桥梁和路基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隧道沉降观测高程基准网点应根据观测断面的布设情况合理设置。 4、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5、在沉降观测基准网建立后,应对水准基点做好保护工作,发现丢桩或桩位有移动现象,应尽快恢复和补测桩点。另外,应定期对沉降观测基准网进行复测,提出复测成果,复测周期不大于 6 个月。 6、应使用精度不低于DSZ1 的自动安平水准仪或DS1 的气泡式水准仪, 水准标尺应采用与之配套的带有两排分划的线条式铟瓦合金标尺,水准仪和水准标尺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 GB 12897-91)有关规定,在沉降观测前和沉降观测过程中的规定时间段应对仪器和标尺进行标定。 7、沉降观测置镜点、观测路线、观测人员、观测设备一般应固定,在成像清晰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及日出前约半小时及其他不宜观测的天气情况下作业;作业中应经常对水准仪及水准尺的水准器和i 角进行检查;在同一测站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以确保观测成果的质量。 8、每一设计单元的工程变形测量任务完成以后要及时进行测量成果整理, 主要应提交下列沉降观测成果资料: 1)施测方案; (2)观测基准点与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3)仪器检验与校正资料; (4)观测记录手簿;

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建筑设计概况 2、结构设计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2、观测时间的要求 3、观测点的要求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5、施测要求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四、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3、沉降观测 4、平差计算 5、统计表汇总 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五、沉降观测方案 1、基准点埋设 2、沉降观测点埋设 3、精密水准测量 4、资料整理与提交 六、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七、各控制点的放样 八、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1、限差要求 2、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3、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九、沉降观测技术要点 十、位移观测技术要点 十一、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十二、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2、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 十三、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十四、测量管理制度 十五、建筑物沉降变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应急处置 4、救援物资的储备 5、恢复 6、注意事项 7、建筑物沉降事故预防

一、工程建设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乐天村、桃花店村,茶涪路南侧地块。一组团建筑面积约18.5万㎡,投资额约3.33亿元。 1、建筑设计概况 (1)工程总体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由8栋33层一类高层住宅、裙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 地面主要有:砼防水地面、细石砼地面、防滑地砖地面、玻化砖地面、地砖地面。 楼地面主要有:细石砼楼面、防滑地砖楼面、架空保温楼面、保温楼面、防水楼面、毛坯楼面、耐磨地坪楼面。 内墙主要有:水泥砂浆抹灰墙面、涂料墙面、水泥砂浆防水墙面、腻子墙面、瓷砖墙面。 外墙主要有:砼防水外墙、涂料墙面、外墙漆墙面、面砖墙面、干挂

关于沉降观测的要求

一、当前建筑施工中沉降观测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施工中对沉降观测的认识,一般都不够重视,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建筑设计部门在设计图纸上没有沉降观测方面的要求或明确的图示标注;二是观测点的设置不符合规定;三是观测的时间不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四是沉降观测记录弄虚作假或凭空填报;五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规定要求继续进行必要的沉降观测。 二、如何做好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一)端正思想认识。沉降观测在建(构)筑物的施工乃至使用过程中是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对于地基软弱或者不够稳定的地区,或者建 (构)筑物上部荷载与自重较大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在具体操作上需按规范要求精心进行。 (二)建筑设计部门必须按设计规范严格要求,在施工说明或施工图中标明沉降观测的观测点、观测数量和时间。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正确合理 (1)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8米至10米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两侧。当建筑物宽度大于1米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具有浮筏基础的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周边位置。 (4)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两边应设置。 (5)烟囱、水塔、油灌等其他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6)埋入墙体的观测点,材料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元钢,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钢筋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 2.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适当 对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和4层及以上的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第一次观测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进行。然后,在第三层观测一次,三层以上时各层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一次。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每二层观测一次,竣工后再观测一次。

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修改完成)

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路基及桥梁的沉降观测,得出真实详细的沉降观测数据,为后续施工工序提供依据。 二.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2.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总体要求 2.1.1 路基沉降观测的目的是通过沉降观测,利用沉降观测资料分析、预测施工后沉降,指导进行信息化施工,必要时提出加速路基沉降的措施,评估路基施工后沉降控制效果,确保后续工序施工的的安全。 2.1.2 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2.1.3观测期内,路基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2.1.4 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2.1.5 路基沉降观测内容分为路基面的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 2.2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2.2.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应根据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同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 2.2.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一般情况下沿线路方向每间距50m设置一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过渡段的断面设置按过渡段的技术规定执行。 对地形、地质条件变化大的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按25米的间距加密设置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且地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点位的附近1米处必须设加密观测断面,以确保能够反映真实差异沉降。 因过渡段观测断面或加密断面的设置而导致一般路基区段间距不足50m时,不设断面;超过50m而不足100m时,按等分间距设置断面;超过100m时,按50m倍数的四舍五入原则来设置断面数量,断面间距宜一致均匀。 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 基底沉降观测断面每间距两个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设置一个,过渡段和有加密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的优先设置基底沉降观测断面。 2.2.3观测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为有利于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偏差不超过±5cm。 预压地段,预压期因基床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设置沉降观测桩,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3个,布置于路基中心和两侧。 基底沉降观测断面在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之间居中设置,包括1个沉降板,布置于路基中心。过渡段的基底沉降观测断面包括3个沉降板,布置于路基中心和两侧。 路堑地段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分别于路基中心及两侧路肩设置观测桩。路堑地段不做地基沉降观测,不设基底沉降观测断面。 表层尚未施工,路基顶面沉降观测应在预压土方底部(基床底层顶面)布置沉降元件进行,即在基床底层顶面临时布置沉降板,位移观测以及基底沉降观测布置与无预压段完全一致,预压土方卸除时临时沉降板随之拆除,基床表层施工后,于路基面上设置正式沉降观测桩。 路基断面布置示意图见下图:

各种建筑沉降观测管理规定

沉降观测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水泥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应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做好对已建 与在建工程各类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观测工作,强化对已建与在建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控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预控与减小因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质量问题给本公司项目建设投资与以后正常生产带来额外的经济失。现就水泥集团所辖范围内各企业已建与在建项目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的观测工作开展作如下规定: 一、监测技术依据 已建与在建需监测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监测执行的规范、标准、监测精度,以及稳定标准要求以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与现行《测量规范》为准。 二、必需进行监测的建筑物对象及分类 1、熟料生产线工程 (1)A 类:窑头、窑中、窑尾、生料均化库、大型磨机基础。 (2)B 类:熟料储存库、窑头与窑尾烟囱等建筑物。 2、粉磨站工程 ①A类:磨房、磨机、减速机及辊压机等大型设备基础、磨尾斗提地坑、水泥储存库。 ○2B 类:原料调配库、成品包、散装与中转储库等。 3、余热发电工程 ①A类:汽轮机基础、○2 B 类:发电主厂房、锅炉基础框架等。

5、总图工程 A 类:软弱地基处理工程、高回填土方场平工程、高边坡与高挡墙工程(6、0m 以上的)、抗滑桩支护与膨胀土治理工程等。 注:其她未提及的各子项工程就是否需监测依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三、监测控制网与监测点布设 1、控制网基准点的布设 为确保各基准点使用的可靠与实用性,一个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基准点埋设不少于三个以上,且相互通视,以便于随时联测检查与校验。基准点必须埋设在稳固的原有的土层地区,禁止埋设在填土区、滑坡地段、河岸、机器震动等区域。基准点标石材质与做法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施工阶段与生产期间永久性监测控制网要充分考虑两者统一一并建立。 2、监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监测后,在工程开工前15天之内,应根据设计图 纸与测量规范、标准等要求做好监测策划工作,制订详细监测方案; 适时按图纸设计要求埋设观监测点;若设计图没有明确的监测点布置图,可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 与《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要求布设;监测点布设位置原则即就是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与建筑材料进行选择:墙柱应采用螺栓式标志,设备基础采 用盒式标志,并在其附近做显著标识(见附图一),严禁使用钢筋头等 简易标识。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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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测绘生产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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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测绘处 1、地形图测绘作业指导书 2、施工放样作业指导书

3、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一、地形图测绘作业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于局部范围内小区域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测绘内容都由人工全野外数字化测绘,测绘采用RTK和全站仪相结合的方法。测绘技术依据如下。 1、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14912-2005 2、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3、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5、用图单位具体要求 1、图根控制点的测量 图根控制采用我单位建设的南方测绘RTK-CORS工作站进行,图根控制点的点位选在视野开阔处, 图根点标志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采用临时地面标志。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不超过15度,并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观测时流动站的架设采用三脚架对中整平,保证 了稳固性和对中精度,每点采集数据不少于3个,采样间隔不低于3分钟,各次观测数据的较差≤2cm,每个点至少要保证有两个通视方向。使用RTK控制点时首先要进行边长检查边长和方向检核。检查结果应符合下表规定。 RTK控制点外业检查技术要求

2、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

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建(构)筑及地表沉降与水平位移测试。 2 检验所遵循的依据、技术标准 1) 《工程测量规程》(GB50026-93); 2)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3) 检测任务单要求。 3 建(构)筑物及地表沉降观测 3.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及地表沉降测试。 3.2仪器设备 3.2.1仪器为苏州光学仪器厂的DSZ2型水准仪。可用于三、四等水准测量(装置平板测微器后可作二等水准测量)。 3.2.2仪器操作步骤 1)开箱和安装:架三脚架,三个脚尖必须稳固地插入地面,三脚架头部应尽可能地水平,高度以观测时适宜为准,注意伸缩部锁紧是否可靠,然后将仪器放在脚架头上,拧紧中心螺丝。 2)整平:旋转脚螺旋将仪器安平,当圆水泡居中时,仪器即安平了,此时视线自动安置成水平状态。 3)瞄准和调焦:将望远镜瞄向白纸或清晰的天空,旋转望远目镜,直至看清黑色分划线,也可将目镜直接安置在所需的屈光度上。通过粗瞄器观察,用手转动仪器使望远镜粗略地瞄准水准标尺。旋转调焦手轮,直至标尺象无视差,清晰成象于分划板上。旋转水平微动手轮将竖丝正确地置于标尺中间。 4)标尺读数:读取水平丝在标尺上的位置,先读水平丝下面最近的厘米值,估读出水平丝在厘米间隔内对应的毫米值。 5)精密测量(与平板测微器配套使用):将平板测微器套入水准仪中锁紧后即可进行精密水准测量。旋转测微手轮,使分划板楔形丝与因瓦标尺上最近的厘米格值重合,厘米值直接从标尺上读取,毫米值从测微器的测微尺上读取,两者相加即得观测值。 3.2.3仪器的保养 1)清洁:将漆面擦试干净,吹去镜片上的灰尘,然后用干净的脱脂棉小心擦净镜片,必要时,可蘸少许纯酒精,切勿用如油、汽油或水等液体,不可用手触摸镜片!擦试湿的仪器要使其充分干透,切勿将湿仪器存放在包装箱内!保持包装箱内外清洁,要经常清扫并保持干燥。 2)贮存:长期存放时,将仪器从包装箱内取出,以便空气流通,防止镜头生霉。贮存必须防尘,空气流通,低湿度。 3)运输:长途运输应将仪器装入有泡沫塑料垫的运输包装箱内。 4)检验:要经常检验仪器,必要时按使用说明书所述调校。 3.3建(构)筑物沉降 3.3.1检测准备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

沉降观测报告(施工单位版)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 沉 降 观 测 报 告 中建五局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乡。本次沉降观测建筑为生活工艺用房,层高为9层。按有关规范规定,建筑物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观测等级为二级。 此次观测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作自2016年3月23日开始观测,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累计观测10次。应委托方要求,提供沉降观测竣工报告。 2、沉降观测目的及要求 建筑物沉降是建筑整体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能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数据。 3、沉降观测依据 本次测量主要依据以下规范及设计要求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JG32/J 18-2006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4、观测点布置 4.1、基准点布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点,所埋基准点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进行建立。本建筑共埋设3个基准点,高程系统采用假定高程BM1=1962.6m,并定期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至提交报告时基准点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2、沉降观测点布置 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进行,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位置。点位埋设的高度应有利于观测,且不影响施工的原则,并有利于长期保存。针对本工程,共布置观测点8个,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 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

高速铁路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项目HQTJ-5标路基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编制: 复核: 审核: 施工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哈齐客专项目部一分部 日期:2009年12月

目录 1.编制依据 (1) 2.适应范围 (1) 3.施工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 (2) 4.沉降变形监测网建立及测量技术要求 (3) 5.路基沉降变形观测 (4) 5.1 一般规定 (4) 5.2 观测的内容 (4) 5.3 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布置 (4) 5.4 路基沉降变形观测频次 (5) 5.5 观测精度要求 (6) 5.6 沉降观测要求 (6) 5.7 评估方法和判定标准 (6) 6. 桥涵沉降变形观测 (7) 6.1 一般规定 (7) 6.2 沉降观测的内容 (8) 6.3 观测点的布置 (8) 6.4 观测精度 (8) 6.5 沉降观测频次 (8) 6.6 评估方法和判定标准 (10) 7.过渡段 (11) 7.1 一般规定 (11) 7.2 观测点布置与观测频次 (11) 7.3 观测精度 (11) 7.4 沉降观测频次 (11) 7.5 评估方法和判定标准 (12)

客运专线路基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1.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施工图设计文件》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79-91) 《工程测量规范》(GB0026-93) 《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哈齐客运专线HQTJ-5标(DK218+000—DK256+680)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观测评估工作。

沉降监测作业指导书

新建铁路武汉~广州客运专线乌龙泉至花都段XXTJ I标 沉降观测施工 作 业 指 导 书 文件编号:T1105ZZ—012 编制: 审批: 受控状态:(盖章受控) 编制日期:

中铁十一局武广客运专线XXTJ I标 五公司项目部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工区沉降观测施工作业,准确分析、推算出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合理确定无碴轨道开始铺设时间,确保客运专线无碴轨道结构铺设质量,特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2、编制依据 2.1、《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指南》; 2.2、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2.3、武广客专线相关设计文件; 2.4、《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沉降变形观测系统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管段的沉降动态变形监测施工技术。 4、工程概况 本管段内路基共3.67363km,7个工点。根据沉降观测要求共需设置观测桩444个,沉降板115处,单点沉降计6个,剖面沉降管68处。埋设位置及数量详见《中铁十一局武广客专XXTJⅠ标五公司路基沉降埋设元件统计表》。 桥梁13.9983km,7座,墩台434个,共需设置观测点1736个,涵洞9座,共需设置观测点36个。 5、路基沉降观测 5.1.观测断面及点的设置原则 5.1.1.路基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应根据不同的地基条件,不同的结构部位等具体情况设置;测点的设置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应针对施工掌握的地质、地形等情况调整或增设。断面设置情况应会同监理及工地设计组进行,并取得设计及监理的同意。 5.1. 2.观测点应设在同一横断面上,这样有利于测点看护,便于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更重要的是便于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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