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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

1总则

1.0.1为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

1.0.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含突起路标)、护栏和栏杆、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含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

1.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路网与公路技术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环境条件进行总体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之间、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土建工程和其他设施之间应互相协调、配合使用。

1.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系统设计、重点突出的原则。应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

1.0.6新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宜考虑公路运营养护因素的影响。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在对既有公路开展调查与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改扩建后的公路、交通、环境条件进行,对既有设施应合理利用并加以完善。

1.0.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交通量应采用公路项目的设计交通量,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代表车型等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的相应规定。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1.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净区clearzone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standardsectionsofhighwaybarriers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transitionsectionsofhighwaybarriers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roadsidebarrier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medianbarrier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moveablehighwaybarrierofmedianopening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rigidbarrier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semi-rigidbarrier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flexiblebarrier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impactattenuator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crashworthyterminal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crashcushion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trafficseparationfacilities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视线诱导设施visualguidingdevices

指示公路线形轮廓及行车方向的设施,主要包括轮廓标、合流诱导标,线形诱导标、隧道轮廓带、示警桩、示警墩、道口标柱等。

2.0.15隔离栅fencing

设置于公路沿线两侧,阻止人、动物进入公路或沿线其他禁入区域,防止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的设施。

2.0.16防落网preventingfallenobjectfence

设置于公路桥梁两侧防止抛扔的物品、杂物或运输散落物进入桥梁下铁路、通航河流或交通量较大的公路的设施,称为防落物网。

设置于公路路堑边坡防止落石进入公路建筑限界内的柔性防护设施,称为防落石网。

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统称为防落网。

2.0.17防眩设施anti-glarefacility

防止夜间行车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炫目影响的设施。

2.0.18防风栅windfence

设置在公路上风侧或公路两侧,减轻强风对公路行驶车辆影响的设施。

2.0.19防雪栅snowfence

设置在公路上风侧或公路两侧,减轻风吹雪对公路影响的设施。

2.0.20积雪标杆snowmarkerpost

在可能严重积雪的路段,设置于公路两侧指示公路路面边缘的设施。

2.0.21减速丘speedhump

设置于车行道或延展到整个公路路面宽度的弧形凸起区域,配合相应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起到提醒驾驶人控制车速的作用。

3总体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土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1.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进行总体设计。

3.1.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总体设计应在充分收集项目及所在路网规划、技术规定、设计图纸和交通安全评价结论,以及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

3.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总体设计应包括项目和路网特征分析、设计目标、设置规模、结构设计标准、设计协调与界面划分等内容。

3.1.5除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外,公路改扩建交通安全设施的总体设计还应根据既有公路调查与综合分析的结论,包括既有设施的再利用方案和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等。

3.2项目和路网特征分析

3.2.1与项目相关资料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在路网中的功能和定位;

2项目的直接和间接服务范围;

3项目沿线交通枢纽、旅游景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重要设施的分布;

4项目的技术标准、地形条件、交通条件和环境条件。

3.2.2项目与所在路网之间关系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起、终点里程传递的桩号信息;

2重合路段的起终点信息;

3穿城路段的起终点信息;

4构成多路径的路线信息;

5相关路线的命名和编号信息;

6被交公路、铁路和航道的相关信息。

3.2.3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对项目进行的交通安全综合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路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路段(点);

2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设计重点。

3.3设计目标

3.3.1应结合项目和路网特征分析结果,从服务、安全、管理、环境、成本等方面提出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目标。

3.3.2公路改扩建项目应提出既有交通安全设施再利用、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设计目标。

3.4设置规模

3.4.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模,应根据确定的设计目标,综合考虑所在路网规划、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车型组成和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

3.4.2主要干线公路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系统、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必需的防落网和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4.3次要干线公路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及必需的隔离栅、防落网;桥梁与高路堤

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一级公路应根据需要设置防眩设施。

3.4.4主要集散公路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较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必需的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5次要集散公路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较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必需的视线诱导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6支线公路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在视距不良、急弯、陡坡等路段应设置交通标线及必需的视线诱导设施;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并结合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结果论证是否设置避险车道。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3.4.8风、雪等危及公路行车安全的路段,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运营管理和交通管理需求,可根据本规范的规定设置限高架、减速丘、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

3.5结构设计标准

3.5.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结构设计采用的作用应符合表3.5.1的规定。除桥梁护栏所承受的汽车碰撞荷载外,其他作用的标准值、代表值和组合效应设计值应参照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规定计算。当结构中出现其他不可忽略的作用时,其标准值、代表值和组合效应设计值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表3.5.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结构设计采用的作用

3.5.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50283)的规定。根据交通

安全设施所处位置的具体情况,可调整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但不得低于表3.5.2规定的等级。

表3.5.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

3.5.3永久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重力的标准值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的重度计算确定。

2预加力、土的重力和土侧压力应根据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规定计算。

3混凝土护栏和钢-混凝土组合式护栏设计宜考虑混凝土的收缩及徐变作用。

3.5.4可变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荷载标准值应根据现行《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D60-01)的规定计算,基本风压重现期应采用50年。

2突起路标的汽车轮载标准值应采用70kN,车轮着地长度及宽度为0.6m×0.2m。

3温度作用标准值应根据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规定计算。

4作用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栏杆立柱顶上的水平推力标准值应采用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3.5.5偶然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栏结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采用的碰撞车型、碰撞速度和碰撞角度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的规定。当公路具体路段的车辆构成不包括规定的某种碰撞车型时,护栏结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可不考虑该车型。

2设计桥梁护栏试件时,其所承受的汽车横向碰撞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3.5.5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公路线形、路侧危险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的护栏防护等级低于一(C)级时,汽车横向碰撞荷载应按一(C)级计算;采用的护栏防护等级高于八(HA)级时,汽车横向碰撞荷载应根据实际的碰撞条件确定。

表3.5.5桥梁护栏的汽车横向碰撞荷载标准值

注:D为桥梁护栏的最大横向动态变形值。

3防撞限高架的汽车碰撞荷载可按式(3.5.5)计算,作用方向与行车方向一致,作用点位于横梁几何中心。

式中:F′——限高架的汽车碰撞荷载(kN);

m——设计车辆总质量(t),应结合设置路段交通流实际调查结果确定;

v0——碰撞前车辆运行速度(m/s),应结合设置路段交通流实际调查结果确定;

v t——碰撞后车辆运行速度(m/s),应满足紧急制动情况下车辆在限高桥梁或隧道之前停车的要求;

T——车辆碰撞限高架的时间(s),可在0.1~1s范围内取值,柔性限高架取值1s,刚性限高架取值0.1s。

3.5.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作用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结构设计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

3.6设计协调与界面划分

3.6.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加强与公路土建工程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的协调,从运行安全的角度优化土建工程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的设置,避免缺项、漏项和出现安全隐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总体设计应符合公路总体设计的要求。

3.6.2对影响公路土建工程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设计方案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设计工序的要求,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设计标准、方案或要求。

3.6.3在交通安全设施平面布设图上,应标示出沿线公路监控外场设备、照明灯柱等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等的设置位置。各类设施相互遮挡时,应予以调整,或同杆设置。

3.6.4应根据现行《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的规定,明确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土建工程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的设计界面。

4交通标志

4.1一般规定

4.1.1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尺寸和设置等,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

4.1.2交通标志所提供的信息应全部与交通安全、服务和管理需求有关,交通标志版面及支撑结构不应附带商业广告和其他无关的信息。

4.1.3交通标志的设计应从便于驾驶人清晰辨识、正确理解、快速反应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路功能、技术等级、路网布局、交通条件、环境条件、公路使用者及交通管理需求等因素,合理选择设置参数,科学确定设置方案。

4.1.4交通标志的设计应考虑路网、路线和路段不同层面的信息需求,采用总体布局、逐层推进、重点设置的方法。

4.1.5交通标志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种类、信息内容;

2版面设计;

3支撑方式;

4标志板、支撑结构、连接件、基础的材料选取及设计;

5强度、稳定性验算;

6施工工艺要求等。

4.1.6交通标志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通标志设计文件中应包含路网关系图和交通标志平面布设图。

2路网关系图中应能清晰表达出所在区域周边道路名称及编号。

3平面交叉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在同一布设图中进行标示。

4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应在同一平面布设图上进行标示。

5结构设计应提供结构分组类别和计算书。

4.2设置原则

4.2.1公路交通标志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但对出行路线有所规划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

4.2.2交通标志应针对具体路段情况,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布局和综合设置,与路段的实际交通运行状况相匹配。同一位置的交通标志数量不宜过多,交通标志之间不得相互矛盾。

4.2.3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公路本身及沿线环境存在影响行车安全且不易被发现的危险地点,并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置,不得过量使用。

4.2.4禁令标志应设置在需要明确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路段起点附近醒目的位置。其中限制速度标志应综合考虑公路功能、技术等级、路侧开发程度、路线几何特征、运行速度、交通运行、交通事故和环境等因素,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设置以及限速值和限速标志的形式,经主管部门认可后实施设置。

4.2.5指示标志应根据交通流组织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在驾驶人、行人容易产生迷惑处或必须遵守行驶规定处设置。

4.2.6指路标志应根据路网一体化的原则进行整体布局,做到信息关联有序,不得出现信息不足、不当或过载的现象。应根据公路功能、交通流向和沿线城镇分布等情况,依距离、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优先选取交通需求较大的信息指示。

4.2.7旅游区标志设置时应根据旅游景区的级别、路网情况等合理确定指引范围。当旅游区标志与其他交通标志冲突时,其他交通标志具有优先设置权限。

4.2.8告示标志的设置,不得影响警告、禁令、指示和指路标志的设置和视认。

4.2.9公路平面交叉处的交通标志应在综合考虑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方式、物理形式、相交公路技术等级、交通流向等因素的基

础上,遵循路权清晰、渠化合理、导向明确、安全有序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交通标志综合设置方案,并与交通标线相互配合,引导车辆有序通过。

4.2.10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应设置在公路前进方向的车行道上方或右侧,其他位置的交通标志应仅视为正常位置的补充。交通标志设置具体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对于单向车道数大于或等于三条、交通量较大、大型车辆较多、视认条件不良等设置条件,应根据交通工程原理对交通标志的具体设置位置进行计算论证。

4.3版面设计

4.3.1交通标志版面应清晰易懂、简洁美观、导向明确、不存歧义,不得误导方向。图形、文字、箭头、符号、图形及边框等设计要素布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正确处理颜色、文字、箭头、符号、图形及边框的关系,使版面清晰、美观。

2注意字距和行距的协调,汉字的字间距应明显小于行间距。

3一个地名或专用词组不应写成两行或两列。

4.3.2交通标志文字应采用汉字,根据需要可与外文、少数民族等其他文字并用,文字种类最多不宜超过两种,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文字位置。

4.3.3交通标志文字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汉字字高和字宽等高。非特殊情况,汉字或字母不得拉

伸、压缩、翘曲或以其他方式调整。交通标志文字横写时应由左至右书写。

4.3.4当采用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以外的图形或标志时,除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中的建议程序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标志内容宜采用图形方式,并应辅以文字说明。

2文字类禁令标志应为白底、红圈、红杠、黑文字,形状为圆形或矩形。

3文字类警告标志应为黄底、黑边、黑文字,形状为三角形或矩形。

4旅游区指引标志中采用代表景点特征的平面图形时,应为棕底白图形,可进行特色化设计。

4.3.5根据实际需要交通标志可嵌套使用,同一版面中嵌套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宜多于4种;高速公路、隧道、特大桥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种。

4.3.6交通标志的尺寸和文字高度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除特殊规定外,根据设计速度确定;当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大于20km/h时,宜按运行速度对版面规格和视认性加以检验。特殊情况下,经论证标志尺寸和文字大小可适当增加或减小。

4.3.7几个独立的交通标志必要时组成一组,设置于同一支撑结构上,宜采用相同的版面形式、布局、板面高度或长度。

4.4材料

4.4.1交通标志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抗腐蚀能力,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适用、经济、轻型、环保的材料和结构,适当兼顾美观性。

4.4.2交通标志板面应采用逆反射材料或安装照明设施,受线形、视觉环境、日照、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的路段,可安装照明设施或采用主动发光等手段提高视认性,但不得产生照度不均、眩光、跳闪等现象,不得影响昼夜条件下标志形状、颜色及视认和理解的一致性。

4.4.3用于交通标志的反光膜逆反射性能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的规定,选择反光膜等级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背景环境影响大、行驶速度快、交通量大的公路宜采用等级高的反光膜。

2交通量小的公路,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较其他公路等级低的反光膜。

3交通复杂、多车道、横断面变化、视距不良、观察角过大等特殊路段的禁令、警告标志,宜采用比同一条公路其他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

4门架式、悬臂式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

5受雨、雾等不良天气影响路段的交通标志,宜采用等级高的反光膜。

4.4.4在下列情况下设置的禁令、指示、警告标志,宜采用V 类反光膜: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主线小半径曲线及立体交叉小半径匝道路段;

2交通较为复杂、视距不良、观察角过大的平面交叉或路段;

3单向有三条或三条以上车道时;

4公路横断面发生变化时;

5大型车辆所占比例很大时。

4.4.5可变信息标志应根据标志的类型、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要求,选择显示方式及材料。

4.5支撑方式和结构

4.5.1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应根据设置位置的交通量、车型构成、车道数、构造物分布、路侧条件及承受的风荷载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4.5.2当符合下列条件时,交通标志应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方式:

1路侧交通标志视认受到遮挡或影响;

2路侧交通标志影响视距或交通安全;

3路侧空间受限,无法安装柱式交通标志;

4单向有三条或三条以上车道;

5交通量达到或接近设计通行能力,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很大;

6枢纽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形式复杂或出口间距较近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出口指引标志;

7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匝道为多车道,或左向出口;

8平面交叉预告和告知标志;

9车道变换频繁的路段;

10交通标志设置较为密集的路段;

11位于城市区域的高速公路路段。

4.5.3交通标志结构所承受的作用代表值、作用效应组合和结构设计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5节的规定,桥梁或特殊构造物上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和结构设计应考虑对桥梁或特殊构造物荷载的影响。

4.5.4悬臂式及门架式标志的横梁应设置向上的预拱度,其数值不应小于永久作用下结构材料产生的挠度值。

5交通标线

5.1一般规定

5.1.1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的规定。公路交通标线颜色的色度性能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的规定。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x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年第号 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规范》(——)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 术规范》(—),自年月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 施工技术规范》( —)同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第..条第()、()款;第.. 条第()款;第..条;第..条;第..条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版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及施工技术规范》( —)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公 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 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主题词:发布公路规范 交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七月七日 年月日印发 为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的需要,交通部交公路发[]号文决定对年月 日实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进行修订,并委托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修订工作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公路建设理念;在全面总结年以来我 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经验,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的指导思想。修订后的规范分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三册。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修订后分为十章,分别是:总则、施工准备、 路基护栏、桥梁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和桥梁护网、防眩设施、轮廓 标、活动护栏。与原规范相比,《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由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扩大到新建和改建的各等级公路;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 各防撞等级护栏的施工方法进行了规定;新增加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活动护栏的内容;吸收、借鉴了近年来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活动护栏等领域 涌现出来的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并在许多规定上与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标准相衔接,使本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新增加了验收规定。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交科 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以便下次修订时研用。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设计方案

329国道杭线慈溪段路面大中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设计案

.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施工管理总体部署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主要施工技术案及措施 六、质量控制法和手段 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 八、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329国道杭线慈溪段2017年路面大中修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案 一、编制依据 本施工案,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省相关规定、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主要以下列文件和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 (1)329国道杭线慈溪段2017年路面大中修工程设计施工图 (2)329国道杭线慈溪段2017年路面大中修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5)《公路养护技术规》(JTG H10-2009)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JTG D81-2006) (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JTG D82-2009) (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8)《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 (8)《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TJ076-95)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GJ46-2005) 及相关的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施工标准及规。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329国道杭线慈溪段2017年路面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慈溪市胜陆高架,终点慈溪与镇海交界处。设计桩号K130+000-K166+866段,路线全长36.866Km。 本案主要对路面标线恢复、标志牌旧膜清理,重新贴膜、波形护栏(标准型、加强型)、道路标柱等。

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 施管理实施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 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及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路管理职能,提高管护质量与水平,改善公路行车条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有序,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支队,下同)负责全市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设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监督考核。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检查考核遵循“计划先行、规范考核、强化质量、奖优惩劣”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护工作,安排1-2名路政人员专职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与安全设施进行的定期巡查,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主要业务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各路政中队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应将巡查情况记入《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记录》(见附件)。对巡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反馈的国省干线公路存在的可能危及通行安全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按国家标准及时修复和更换,同时填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报告单》(见附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 第五条市公路管理处、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建立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础数据库,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和维护数据,详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护登记台账》(见附件)。基础数据包括:标志类别、位置、图片、设置调整时间,标志结构类型、标志的净空、标志版面内容、标志基础大小;标线类别、位置、漆划时间等,形成线、图、文三合一的状态图。维护数据:日常保养、小修大补、改造更新、专项工程的依据、内容、结果等文字、图片、影像信息等。其中属于基础数据库的必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11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 全(正式版)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概论 1. 研究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咨询示范要点》明确提出了“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设计理念。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强调,在交通发展的新理念上,勘察设计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树立”,第一个即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可见安全问题已经被提到首要重要地位了。因此,在大力发展交通事业的同时,必须将“安全意识”引入道路的设计中,通过

完善的道路设计,来有效地控制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减少经济损失。 2.公路几何设计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公路几何线形设计要考虑公路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两种线形以及横断面的组成相协调,还要注意视距的畅通等等。确定公路几何线形时,在考虑地形、地物、土地的合理利用及环境保护因素时,要充分利用公路几何组成部分的合理尺寸和线形组合,从施工、养护、经济、交通运行等角度出发,保证平面、纵断面、横断面的组成相协调。线形的好坏,对交通流的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公路线形不合理,则会降低公路通行能力,造成运输者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更不能容忍的是会诱发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 合理、优质的公路设计,可以提供清晰醍目的行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范围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 2)、施工标段设计图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5768-2009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JTG F71—2006 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7)、《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2012 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 9)、《路面标线涂料》JI/T280-2004 10)、目前工程施工进度及本项目人员、设备的配备 11)、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2、编制范围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内,起点接绕城高速连接线与贾百路成十字交叉,经同福村,终点于同福村6组于同(福)水(水口坝)路T型交叉。公路总里程约2.669公里。

3、编制原则 1)、满足业主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综合考虑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规模、特点、难度和设计标准,充分发挥本企业的优势,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快捷。 3)、投入的机械设备、劳动力等资源考虑适度的富余。 4)、保护周边环境不被破坏,环水保服合规范要求。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内,起点接绕城高速连接线与贾百路成十字交叉,经同福村,终点于同福村6组于同(福)水(水口坝)路T型交叉。公路总里程约2.669公里,该项目除同福村段部分利用老路外,其余新建。安全设施内容包括: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及里程碑、百米牌等,安全设施内容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里程碑、百米牌等。 2、主要工程数量

JTGD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PDF page26-36 6护栏和栏杆 6.1一般规定 6.1.1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6.1.2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6.1.3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方案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五、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护栏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队成立后,护栏项目工程师将在二周内到达现场,并与测量工程师全面了解工作面情况及沿线路面以下埋设的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确保在护栏施工时不被破坏。施工人员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阅读、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施工方案。 (2)施工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组织以专业测量工程师组成的专业放样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护栏放样工作,以桥梁、通道、中央分隔带开口等构造物为纵向基准控制点,以道路中心线为横向控制线,采用水平仪、经纬仪、钢卷尺、丁字尺及其它必要的量具准确测距定位。路侧顶部填土高度小于1.35m、中央分隔带顶部填土高度不于1.20m的涵洞、通道等处的护栏立柱基础作预先处理。立桩放样时可利用高速段调整间距,利用分配法合理处理间距零头。 (3)立柱施工及调整 立柱放样后,调查每根立柱的地基状态,对于普通填土路段,采用打入法施工。对于无法打入的填方(或部分石方)路段,采用浇注混凝土设置立柱孔的开挖法或钻孔埋设法施工,采用开挖法施工时,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小于相邻原状土;采用钻孔法施工时,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对于完全石方路段,采用预埋地脚螺栓现浇混凝土的方法施工。所有的立柱施工时,随时使用量尺(定尺)、水平尺和水准仪测量以控制立柱的间距、垂直度和顶面高程。在立柱施工完一段距离后安装护栏之前及时对立柱进行微调,以保证立柱安装符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只有这亲,挂板后调整的工作量才相对较少,护栏板、护阻块才操作较少,整体线形最好。 (4)护栏板安装 波形梁通过拼接螺栓相互搭接,并通过连接螺栓固定于防阻块和立柱上,波形梁搭接方向应顺向行车方向,即内端头同行车方向,外端头逆行车方向。 (5)线形调整和质量自检 挂好波形梁护栏板后,根据道路平纵面线形来精心调整护栏的整体线形,务使其线形整体流畅,美观大方。随后拧紧所有的连接螺栓和拼接螺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测量提供的地形图 2、沿线规划路网 3、现场踏勘资料 4、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二、设计采用规范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7)《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10)《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11)《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 (12)《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8); (1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06); (1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15)《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 (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 (17)《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 (18)《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 509- 2004); (19)《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05);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2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三、工程简况 工程全长564.6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横断面形式为:25m=5m人行道+0.25m路缘带+2×3.5m车行道+0.5m中间双黄线+2×3.5m车行道+0.25m路缘带+5m人行道。 本工程交通安全和经管设施等级为C级。 四、设计原则 1. 根据行车速度、道路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的状况等,适当确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以道路工程设计为依据,统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性、一致性,满足近期道路交通经管的需求,确保行驶的安全、快捷、畅通。标志的布设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司机为对象,通过标志的引导,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经管设施,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应按交通经管法规及有关规范,正确、合理地设置。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不应侵占人行道有效宽度和净空高度。 3.当需要在同一地方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立柱上,但同一方向的标志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志牌在一根立柱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交通标志设置的净空高度:单柱式一般宜为1.5~2.5m,悬臂式一般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4.道路标线中车行道分界线的尺寸、导向箭头的尺寸和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 五、交通标志设计 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经管交通的设施。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执行。以不熟悉本工程路网体系的司机为使用对象,使其通过交通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安全地抵达目的地,避免发生错误行驶。 1.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黄底反光,黑图案和边框不反光。 2. 禁令标志

(完整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方案

五、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护栏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队成立后,护栏项目工程师将在二周内到达现场,并与测量工程师全面了解工作面情况及沿线路面以下埋设的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确保在护栏施工时不被破坏。施工人员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阅读、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施工方案。 (2)施工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组织以专业测量工程师组成的专业放样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护栏放样工作,以桥梁、通道、中央分隔带开口等构造物为纵向基准控制点,以道路中心线为横向控制线,采用水平仪、经纬仪、钢卷尺、丁字尺及其它必要的量具准确测距定位。路侧顶部填土高度小于1.35m、中央分隔带顶部填土高度不于1.20m的涵洞、通道等处的护栏立柱基础作预先处理。立桩放样时可利用高速段调整间距,利用分配法合理处理间距零头。 (3)立柱施工及调整 立柱放样后,调查每根立柱的地基状态,对于普通填土路段,采用打入法施工。对于无法打入的填方(或部分石方)路段,采用浇注混凝土设置立柱孔的开挖法或钻孔埋设法施工,采用开挖法施工时,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小于相邻原状土;采用钻孔法施工时,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对于完全石方路段,采用预埋地脚螺栓现浇混凝土的方法施工。所有的立柱施工时,随时使用量尺(定尺)、水平尺和水准仪测量以控制立柱的间距、垂直度和顶面高程。在立柱施工完一段距离后安装护栏之前及时对立柱进行微调,以保证立柱安装符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只有这亲,挂板后调整的工作量才相对较少,护栏板、护阻块才操作较少,整体线形最好。 (4)护栏板安装 波形梁通过拼接螺栓相互搭接,并通过连接螺栓固定于防阻块和立柱上,波形梁搭接方向应顺向行车方向,即内端头同行车方向,外端头逆行车方向。 (5)线形调整和质量自检 挂好波形梁护栏板后,根据道路平纵面线形来精心调整护栏的整体线形,务使其线形整体流畅,美观大方。随后拧紧所有的连接螺栓和拼接螺栓。安装工作完成后,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队将组织护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和施工队长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2.0.1净区: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围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桥梁与高路堤坝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 4.3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3.3.4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6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原理和方法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在促进公路整体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的基础上,有助于为帮助司乘人员及时的预见公路方向的变化和掌握实时的路况,行车舒适性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有效的强化,各种交通事故也能够及时的预见,进而促进了公路安全性和时效性的显著提高。 1关于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1.1概述 顾名思义,公路交通标志设计,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文字以及具体的符号和图片等多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向行人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传递各类需要警惕和知晓的信息,并且借助公路沿线标志牌,对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提供一定的引导和教育,甚至是警告和管制,因此,这类公路交通标志是隶属于交通安全设施的一种,属于交通附属设施。实践证明,通过对交通标志牌的合理设计及配置,往往可以有效促使公路的通行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交通堵塞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由于设计的多样性,往往也可以提升整体公路的外在形象,提高美观性。因此,在具体的设置交通标志过程中,必须要坚持通俗易懂、醒目以及公众满意的设计原则。 1.2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往往需遵循一定的工序。首先,

如果是在同一个地点,对多种标志进行相应的设计以及设置,可以选择在一根标志性的柱子或者新建柱子上进行交通标志的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交通标志往往不允许超过四种,如果种类多了,反而需要行人及驾驶员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辨别,由此不但给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因此数量必须把握好。此外,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科学严谨地按照相应的顺序,对于第一根支柱,如果设置了相应的标志牌,则必须对以上标志牌进行科学排序,严禁出现颠倒顺序的情况。此外,标志牌之间不能出现混设的现象,即:不能将先行、让行、解除限制等标志混合起来,而是要单独设置。其次,还要注意,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建议让具体的交通参与者通过感官接受到相应的信号和信息,这就要求交通安全标志必须设计在比较醒目的位置。 2公路交通护栏设计原理与方法 交通护栏作为公路安全设施之一,其设计的原理又体现在防撞机原理层面,以护栏弹塑性变形吸收车辆碰撞能量,保障乘客安全,与其他设施区别,护栏更注重在护栏变形、车辆变形下,防止有严重伤害事故出现。 2.1护栏形式的合理选择 护栏设计中首先要求做好护栏形式的选择,选择中可遵循安全、经济、可靠、美观等原则。常见的护栏形式主要表现为:①普通波形梁护栏。 该类型护栏本身为半刚性护栏,在吸收碰撞能量中主要借助横梁、立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在线自测2018年最新

单项选择题 第1题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不得低于() 级。 A、三(Am) B、二(Bm) C、四(SBm) D、一(C) 答案:A 第2题位于桥梁人行道的栏杆从人行道顶面起,最小高度应为() cm。 A、100 B、110 C、140 D、150 答案:B 第3题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应设置在公路前进方向的车行道()。 A、上方或右侧 B、右侧 C、上方 D、左侧 答案:A 第4题公路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时,事故严重程度为(),必须设置护栏。

A、中 B、无 C、高 D、低 答案:C 第5题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优先选择()。 A、护栏 B、交通标志 C、主动引导设施 D、隔离栅 答案:C 第6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加强与公路()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的协调。 A、桥梁工程 B、路面工程 C、隧道工程 D、土建工程 答案:D 第7题护栏防护等级一般分为()个等级。 A、6 B、8

C、3 D、9 答案:B 第8题交通标线应采用()标线。 A、自发光 B、成型 C、反光 D、不反光 答案:C 第9题未设置相应指路标志或警告标志的公路沿线较小平面交叉两侧应设置道口标柱,其颜色应为()。 A、黄黑相间 B、红白相间 C、红色 D、黄色 答案:B 第10题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行车方向左侧应按()设 置。 A、中央分隔带护栏 B、右侧护栏 C、整体式护栏 D、路侧护栏

答案:D 第11题计算防眩设施的眩光距离采用()m A、100 B、80 C、120 D、160 答案:C 第12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进行() A、技术设计 B、技术设计 C、结构设计 D、功能设计 答案:B 多项选择题 第13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土建工程() A、同时设计 B、分期实施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案:A C D 第14题护栏设计应体现()的理念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方案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方案

五、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护栏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队成立后,护栏项目工程师将在二周内到达现场,并与测量工程师全面了解工作面情况及沿线路面以下埋设的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确保在护栏施工时不被破坏。施工人员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阅读、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施工方案。 (2)施工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组织以专业测量工程师组成的专业放样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护栏放样工作,以桥梁、通道、中央分隔带开口等构造物为纵向基准控制点,以道路中心线为横向控制线,采用水平仪、经纬仪、钢卷尺、丁字尺及其它必要的量具准确测距定位。路侧顶部填土高度小于 1.35m、中央分隔带顶部填土高度不于 1.20m的涵洞、通道等处的护栏立柱基础作预先处理。立桩放样时可利用高速段调整间距,利用分配法合理处理间距零头。 (3)立柱施工及调整 立柱放样后,调查每根立柱的地基状态,对于普通填土路段,采用打入法施工。对于无法打入的填方(或部分石方)路段,采用浇注混凝土设置立柱孔的开挖法或钻孔埋设法施工,

采用开挖法施工时,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小于相邻原状土;采用钻孔法施工时,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对于完全石方路段,采用预埋地脚螺栓现浇混凝土的方法施工。所有的立柱施工时,随时使用量尺(定尺)、水平尺和水准仪测量以控制立柱的间距、垂直度和顶面高程。在立柱施工完一段距离后安装护栏之前及时对立柱进行微调,以保证立柱安装符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只有这亲,挂板后调整的工作量才相对较少,护栏板、护阻块才操作较少,整体线形最好。 (4)护栏板安装 波形梁经过拼接螺栓相互搭接,并经过连接螺栓固定于防阻块和立柱上,波形梁搭接方向应顺向行车方向,即内端头同行车方向,外端头逆行车方向。 (5)线形调整和质量自检 挂好波形梁护栏板后,根据道路平纵面线形来精心调整护栏的整体线形,务使其线形整体流畅,美观大方。随后拧紧所有的连接螺栓和拼接螺栓。安装工作完成后,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队将组织护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和施工队长进行全面质量自检,使全部工程完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档案(内业)管理员同时负责整理有关施工材料,准备验收。 2)隔离栅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__JTJ_074-94概述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 第一节术语 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

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探究

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探究 发表时间:2019-04-11T09:21:47.343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4期作者:李波[导读] 本文从旅游公路的分类出发,以四种公路交通流需求为导向,对旅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展开了探究。 李波 四川川康公路规划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61000摘要:我国各个地区都在大力推进旅游业的发展,使得旅游公路建设越来越多。如何在保证旅游需求的同时,完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本文从旅游公路的分类出发,以四种公路交通流需求为导向,对旅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展开了探究。 关键词: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 一、旅游公路的分类 随着汽车种类与价钱的多样化,公路旅游或将公路作为达到旅游景区的方式都使得公路的功能广泛化,因此,旅游公路的概念应运而生。旅游公路比起普通的公路,多了为旅游服务的功能。但目前的大多数公路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不能承载旅游交通流,而且不同公路上旅游交通流的结构和性质也有所不同。按照旅游交通在总交通流中的比重、旅游交通流的目的地、旅游目的地的距离旅游目的地的联系紧密程度等因素将旅游公路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旅游可选路径旅游可选路径是依据旅游交通的特点划分出来的。一些公路,像国道、省道,连接了很多不同的旅游景区,对于不同的旅游景区,其交通量有所不同,旅游公路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类旅游公路的特点是占据旅游交通流中大部分位置,公路分布广泛,能到达大部分景点,但距离较远,可选择性较大,属于旅游交通中的集散路径。 (二)旅游主路径旅游主路径是游客进入景区的主要通道,在旅游交通流中占据重要位置,其特点:公路分布交往为集中,距离景区较近,为必经之路或主要道路。 (三)旅游景区道路随旅游景区道路在旅游交通流中占有的比例可以说是100%。这类公路是游客自驾游进入景区之后需要行驶的道路,位于景区内部,通往各个景点,属于旅游景区专用道路。 旅游公路在交通设计上既要考虑到旅游的特点又要顾及游客对交通的需求。上述的三类旅游公路有着不同的作用,占据的比例也不同,因此,在旅行公路设计时,要从不同的角度对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详细设计,发挥各自的作用,满足游客的需求。 二、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整体优化目标规划 公路的所有设施的设计和建造都是为了满足道路交通流的使用需求,在规划设计的整体优化目标时,必须要考虑交通的目的和使用需求。 从其性质出发,可将公路交通流的需求分为四类: 1.安全需求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交通流对于道路行驶的最基本需要。交通安全包括:人的安全、车辆的安全和交通设施的安全。 2.效率需求 在安全需求得以满足的条件下,交通流希望能以最少的时间成本到达目的地,因此,效率的提高是交通流对公路建设的迫切希望。 3.享受需求 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游客也希望能获得更好的舒适性,在行驶过程中能获得更多的乐趣和感受,能与大自然更加亲近。 4.特殊需求 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这是驾驶人员出于特殊原因而需要的不具有普遍性的需求。在满足上述需求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特殊需求是锦上添花,没有也不过分要求。 不同类型的需求之间存在一致与矛盾,因此,在设计整体优化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以保证人员安全为首,对于安全需求的设计一定要优于普通公路。 第二,存在某一公路只是旅游可选路段,在设计整体优化时,可对享受需求进行优化,但要在不影响交通流的安全与效率需求的前提下。 第三,在景区专用道路上,以最大呈现享受需求为主要目的,因此,在设计中,遇到享受需求与安全、效率需求产生矛盾,后者可以为为前者适当让步,为游客呈现舒适为主。 三、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设计 (一)安全控制措施公路的功能虽然主要是满足百姓的出行需求,但一条公路的安全系数达不到要求,无论它通向的是多么热闹的景区,也不会有很多人从此经过。因此,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问题一定要放在首位解决。通过对旅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来确保安全控制设施的具体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由防撞护栏、标志、标线、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组成。 1.护栏 护栏的使用可谓广泛,有高速公路使用的路侧护栏;有隔离对向车道的中央分隔带护栏;有桥梁护栏;有路基与桥梁连接处的过渡段护栏等等。在汽车失控的时候,这些护栏及时避免了更大的伤亡。 2.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是防止夜间行车时对向车辆的前照灯炫目的人工采取设施,在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桥道路线形变化较为频繁的路段,前后都应该设置防眩设施。防眩设置设置的位置一般在道路的中央,与护栏、隔离封闭设施配合使用,以到达理想效果。 3.隔离封闭设施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年第号 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 )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 —— ) 的公告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 )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 术规范》 (— ) ,自年月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 —) 同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 —) 中第..条第 () 、() 款;第..条第 () 款;第..条;第..条;第..条第 ()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公路工程部分 )版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 —) 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主题词:发布公路规范交通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七月七日年月日印发为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的需要,交通部交公路发 [] 号文决定对年月日实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 —) 进行修订,并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修订工作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公路建设理念;在全面总结年以来我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经验,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 " 的指导思想。修订后的规范分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三册。 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修订后分为十章,分别是:总则、施工准备、路基护栏、桥梁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和桥梁护网、防眩设施、轮廓标、活动护栏。与原规范相比,《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由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扩大到新建和改建的各等级公路;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各防撞等级护栏的施工方法进行了规定;新增加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活动护栏的内容;吸收、借鉴了近年来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活动护栏等领域涌现出来的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并在许多规定上与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标准相衔接,使本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新增加了验收规定。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邮政编码:,xx: ,:.. ) ,以便下次修订时研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刘会学李爱民杨久龄唐净净 钟纪楷汤文杰程宁徐学敏 张治张巍汉吴京梅 黄晨贾日学 总则????. 施工准备??. 路基护栏??. .一般规定· .缆索护栏· .波形梁护栏 .混凝土护栏桥梁护栏??. .一般规定· .材料??. 金属桥梁护栏的施工????????? 钢筋混凝土墙式和梁柱式桥梁护栏的施工 组合式桥梁护栏的施工????????.验收????交通标志???? .一般规定?? .材料???? .施工???? .验收????交通标线????.一般规定??.材料????.施工????.验收????

交通安全设施技术方案

海南省省道S301嘉龙线、S302黄屯线改建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省道 S301 嘉龙线:起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接 G223 国道海榆东线,终点位于定安县龙门镇,起点桩号 K0+000,终点桩号 K38+743,路线全长38.743 公里。公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双车道+硬化土路肩,一般路段整体式路基宽9.0m、7.5米、8.5米。 省道 S302 黄屯线:项目起点位于定安县黄竹镇,起点桩号为 K0+000,经定安县黄竹镇、龙门镇、龙河镇,终点位于屯昌县屯城镇,终点桩号 K41+886,路线全长 41.886 公里。项目按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60 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 米、10米、12 米,路面 8 米和9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C级标准,结合沿线各路段的实际情况,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升级改造。 二、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4)《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 (5)《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 (6)《路面标线玻璃珠》(JT/T 446-2001)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三、主要工程量 四、施工组织机构 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本标段的施工任务,将根据该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的具体要求,组织富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组成精干高效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等组成领导集体,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项目部设立经理室、副经理室、总工室、工程部、机安部、财务部、综合办等职能部门。项目部下辖四个施工队和加工厂,分别为标志基础施工队、标志现场安装施工队、护栏施工队、标线施工队和标志加工制作厂。为使各施工队能独立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各施工队将配备齐全所需的机械设备、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各种施工人员。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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