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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负责农村社会教育、图书阅览、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科普培训、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承担乡镇文化事业管理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四条文化站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文化不断发展繁荣。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的乡镇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站建设规模应不低于800平方米。文化站不得与乡镇政府办公楼合并建设。有关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展示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网吧、视频剧场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要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备的文化设备和文化资源,包括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所需要的投影、电脑、电视、多媒体影碟机、照相机、收录机;举办一般性文化活动所必须的乐器、服装、灯光、音像等设备和棋牌类、球类等体育器材;开展书刊阅览、培训、讲座的图书、音像资料、桌凳、黑板等。要创造条件设置室外文体活动舞台设施。边远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文化站要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文化站应有计划地购置、更新、充实活动所需设备,逐步增加必要的现代化器材和文化资源,努力完善服务条件,开展与文化站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第十条以文化站为依托,加强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加大文化共享工

程实施力度,开通宽带互联网接入、安装卫星接收设备,建起公益网吧和视频剧场,用先进的数字设备装备文化站,使其具备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同时指导村文化大院建设和完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其他各项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也要依托文化站,实现共建共享,充实文化站的服务功能。

第十一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要征用文化站用房、改变用途和拆除的,必须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复建后的文化站不得低于原有的规模和条件;拆建所需的费用包括拆建补偿费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文化站的设施和设备等产权归文化站所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职能和服务

第十三条文化站的基本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第十四条文化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普及法制教育,传递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为群众提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广场和节庆文化活动以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播放等文化服务;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大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设立图书室和文化共享工程基层基层服务站点,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阅读指导和图书报刊借阅服务,组织建立农村图书和信息服务网络,设立和利用好网上图书馆、公益网吧及视频剧场;

(五)指导村文化大院、企事业单位部、社会文艺团队和农村庄户剧团开展文化活动,培养群众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保护、传承以及合理利用当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地方特色文化发展;

(七)配合当地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监督和文物保护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八)依法应当改选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管理和服务

第十五条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站举办的文化活动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前进方向,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文化活动和优质文化文化服务。要根据当地实际,推动文化

建设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大力培养当地群众喜爱爱的、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品牌。

禁止文化站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得益,破坏民族团结,传播淫秽色情、邪教迷信,违背公德以及影响国家文化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十七条县文化馆、图书馆应当加强对文化站业务的指导,通过人才培训、业务辅导、文化下乡等形式,充实文化站的专业力量。

文化站应该做对村文化大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培训辅导,扶持民办文化团队和各类文化组织。

第十八条文化站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等必要设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文明卫生的活动环境。

第十九条文化站在开展图书阅读、文艺演出、科普培训、广播影视、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公益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应当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利用节庆、农闲和特色文化资源开展集中性或专题性文化活动,并组织开展文艺竞赛、健身文化活动以及流动文化服务等。

第二十条文化站除搞好常规性的文化管理和服务之外,全年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不得少于12次,其中具有影响的大中型文化活动不得少于4次。要根据“三贴近”方针,立足当地资源,精心培植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增强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第二十一条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应当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面向社会开放,并根据自身功能、特点,结合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对开放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农闲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相应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五章人员和经费

第二十二条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三条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书。

文化站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十五条文化站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聘用的人员应当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在岗人员退休或被调离、辞退后,应及时配备相应人员,确保文化站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十六条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各级文化培训机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学校、艺术院团等具体承担人员培训任务。

第二十七条文化站的建设、维修、日常运转和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县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省、市级财政可对文化站设施建设和内容建设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十八条各级政府对文化站的经费投入,应随着经济的发展,根据地方财政情况,逐年增加。

第二十九条各级政府要在确保政府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或资助文化站,形成多元投入渠道。依法向文化站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享受待遇。

第三十条文化站建设、运转和活动经费应坚持专款专用,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考核和激励

第三十一条省、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分别进行检查、考评。

第三十二条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本县(市、区)各文化站进行检查、考评,其结果应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三条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本市各县(市、区)文化站进行检查、考评,其结果应纳入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推荐全省和创建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省文化厅每年组织一次一省文化站的检查、考评,其结果纳入山东省文明城市、社会文化先进县、社会文化先进乡镇评选和山东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体系。

第三十五条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行政区域内的街道文化站以及社区、企业、农场、林场等举办的文化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乡镇文化站、文化广播站、文化体育站等,应当规范统称为乡镇综合文化站。

本办法由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和出版局翻印

二〇一〇年一月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性质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 (五)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一)、项目建设规模 (二)、建设内容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四)、结论 (五)、建议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二、项目发展概况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第三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一、场址现状 (一)、地点与地理位臵 (三)、场址土地利用情况 二、场址建设条件 (一)、地形、地貌条件 (二)、气象条件 (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四)、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六)、交通条件 (七)、社会环境条件 (八)、基础设施条件 (九)、征地拆迁条件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一、建设标准和规模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规模 二、项目工程布局及设计方案 (一)、总平面布臵 (二)、工程设计 (三)、节能设计 第五章环境保护 一、建设地点环境现状 二、主要污染物和污染源 三、治理方案 四、环境监测 五、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范围 (二)编制依据 (三)编制方法 (四)总投资

二、资金筹措方案 第七章财务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分析 二、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第八章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项目管理措施 二、劳动保护与安全施工 (一)、劳动保护 (二)、安全施工 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方法

浅谈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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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文化站工作的 方法

内容提要:发挥乡镇文化站的功能对群众文化的构建是十分必要的,但文化站工作的方法诸多差异是今天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文艺骨干场所经济实力 引言 文化站不仅是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机构,而且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在城市,它以“都市文化”为背景;在农村,它以“乡土文化”为特色。但作为处在城乡结合部的郊区农村,由于同时受两种文化的影响,情况要复杂的多,不仅仅文化形态表现出较多的两面性,而且使得远郊区域内的群众文化工作呈现出诸多差异。 一、“差异”成因及其利弊分析 1、地理环境的差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群众所处地理位置的差异。①远郊大多面积较广,以城市为起点辐射的半径距离远近不一。靠集镇离城近的,交通车辆多,来往比较便捷;离城远的,交通非常困难。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进城“找罪受”。②同属偏远地区,平原圩区比山区易行;与集镇中心、工厂、单位相邻和不相邻的相比多一些耳濡目染的机会,文化活动也就相对丰富一些。其二,文化站位置的差异。文化站

设在人口密集的集镇,群众往来方便,可经常参加活动;相反,若位置不当,就难免“门可罗雀”。 2、经济实力的差异。这与地理位置的差异的相对应,成正比的。总的来看,离集镇越近,经济发展越快,群众生活越富裕,参加文化活动的欲望也就愈强,而偏远的村有的经济比较贫困。这样就形成了富裕村的文化活动室设施充足,文化活动丰富;贫困村的文化活动室设施简陋,文化活动的较少的局面。从个体来看,富裕家庭与不富裕家庭之间对文化活动的反映和需要也是如此。 3、社会结构及人口素质的差异。首先,离城镇近的有城市所没有的乡村地域,也有农村所没有的商业网点,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等。其次,离小城镇近的有世代耕耘的农民,也有大量滞留于此的外地打工族等等,人口素质和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差异很大。 4、思想观念的差异。最突出的表现在离小城镇近的群众思想观念上,传统的东西和新潮的东西同样具有一定势力,有时几乎不相上下。因为城市文化与乡土文化在这是集中,交汇,相互影响。不仅有农村文化、企业文化,还有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加上社会“大文化”的不断扩展和渗透,使得群众的文化意识和消费观念既有向城市靠拢,又有向城市偏离的一面。表现在开展较为新颖的文化活动时既有乐于接受现代文化的一面,也有甘于守旧的一面。换句话说,就是既不会全盘吸收,亦不会全部排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免费开放通知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六至周日,上午10:00—下午4:00;赶集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开放内容: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棋牌娱乐室、卡拉ok室、书画活动室。 三、入内享受服务和开展活动需实名登记。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借阅证等),配合管理员的登记工作。 四、成人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未成年人需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 五、请读者自觉遵守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勿乱扔垃圾果皮,勿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公共设施及物品,若有损坏,按物品价值的2-5倍赔偿。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室内禁止吸烟,如需吸烟,请到室外。 七、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协助排除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服从管理员指挥,有序快速撤离。 八、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请主动配合管理员工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用于向广大读者提供免费的信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成年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 三、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下)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陪同上机。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未成年人每天累计上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时间管理员有权强行终止上机。 四、读者须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和室内吸烟。自觉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口香糖、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和在室内吸烟。 五、读者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室内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否则视为本人损坏,损坏、遗失设备,按设备价

乡镇基层文化宣传员管理制度

乡镇基层文化宣传员管理制度 为了稳定镇基层文化宣传员队伍,加强宣传员队伍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一、基本职责1、按照宣传员手机网络应用管理平台任务安排,及时做好工作推进、图文上报等各相关工作的落实。 2、抓好村年度宣传教育和文体运动,督促村两委抓好大喇叭、定频音箱的播放。 3、具体抓好村全年的升国旗仪式,村级宣传文化阵地和文体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村级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4、负责本村文化产品的入户发放工作。 5、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和业务培训。 6、完成市委宣传部、镇宣传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办法1、基层文化宣传员由各村推荐后由镇宣传办统一上报市委宣传部,后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确定,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放聘书,原则上聘期为3年。 2、各村要对基层文化宣传员建立完备的人员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负责的具体片区等,并将人员档案报镇宣传办备案,各村对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 3、各村不得随意对人员进行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向镇宣传办申请,由镇宣传办向市委宣传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及时变更相应的人员档案,做好各类补助的移交工作。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直聘直管,由市委宣传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直接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三、补助标准为切实调动基层文化宣传员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

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基层文化宣传员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进行补贴。 其中,2000元作为绩效考核补助,依据考核办法进行发放;1000元作为开展工作通信补贴,为每人每月补助话费80元。 四、考核办法1、各村要根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镇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制定基层文化宣传员全年工作计划,并报镇宣传办备案,再由镇宣传办统一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2、镇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由镇宣传办进行具体考核评价,以平时掌握及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 3、基层文化宣传员的考核实行10分制,9分以上含9分为优秀,8分以上含8分9分以下为良好,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基本工作分值为九个起来活动开展情况25分;各类惠民文化产品发放情况2分;各类政策宣传情况1分;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掌握情况1分;外勤助手、易信宣传群任务完成情况25分;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1分。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宣传员工作情况进行每月或季度的通报。 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年底确定每名宣传员具体得分情况。 五、奖惩办法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考核补助挂钩,每扣01分即扣除20元补助津贴,直到绩效考核补助扣完为止。

文化站图书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三、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 四、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五、负责搞好图书室内卫生和安全工作。 六、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年底定期清点一次。

乡文化站图书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三、入站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四、保持站内安静及站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五、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 六、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乡文化站图书借阅规定 一、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50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退还全部押金。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四、图书可以外借。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五、借书证有效期三年。

乡文化站图书杂志阅览 规定 一、本站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 二、爱护室内书刊、设备,污损、撕剪、擅自将图书、杂志带出室外者取消借阅资格。 三、自觉维护室内卫生,请勿吸烟、乱扔杂物,不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乡文化站图书、报刊、杂志遗失 损耗赔偿办法 一、图书室的书刊杂志均为公有财产,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遗失和据为已有,否则按规定赔偿。 二、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杂志照以下办法赔偿: 1、多卷册图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2、工具书按原整套价5-10倍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随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取消其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文化站进行处理,

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

文化站办公室职责

文化站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二、群众文化活动必须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四、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设施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六、平时工作中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诚恳,挂牌上岗,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文化站副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办好各类文化培训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文艺创作组织。 2、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3、贯彻、宣传文物法,协助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开发管理工作,对辖区电视、录像、台球、电子游戏、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4、指导帮助村委会文化室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好地区的文艺汇演,组织指导好地区群众的经常性文化活动。 5、做好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主动向镇领导和上级文化部门反映。 6、主动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文化宣传工作。 7、开展横向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劳动者素质。 9、积极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汤口镇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 黄山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利用,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依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文化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基层文化阵地,要建设成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设施。要成为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思想和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指导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8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附件2: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上下班时间以上级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文化站管理制度

**镇文化站管理工作制度 为促进**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二、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书架、桌子、椅子、图书、报刊、杂志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要负责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5、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文化活动的开展。 6、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乡镇广播文化电视站工作职责

乡镇广播文化电视站工作职责 乡镇广播文化电视站工作职责 乡镇广播文化电视站工作职责 1、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反映两个文明建设涌现出来的具有典型代表的人和事,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 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乡镇电视网络的维护工作,努力扩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面。加强民生工程“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指导和管理。 3、除尘滤布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和协助村文化室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 5、压滤机滤布厂家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送: 乡镇广播文化站办公楼新建项目建议书 乡镇广播文化站办公楼新建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xx县衡山镇广播文化站办公楼建设工程 2、主办单位: xx县广播文化局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xx县衡山镇玉带桥村 5、建设用地: 规划总用地3亩,其中建筑占地400m2。 6、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800m2。 7、建设内容: 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电脑室等。 8、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概算建设投资160万元(201X元/m2),建设资金由衡山镇人民政府自筹,不使用银行贷款,不集资,不摊派,不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9、建设期限: 二年。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依据 (一)建设背景及必要性xx县衡山镇广播文化站位于xx县老城区,衡山镇镇政府里,现有办公室三间,建筑面积100m2,历史上为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一、公共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书刊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书刊目录的检查维护工作,指导读者使用书刊目录。 4、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5、负责搞好阅览室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6、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定期清点一次。 页脚内容1

二、公共阅览室管理制度 1、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2、本阅览室书籍每人每次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3、如需借出本室书籍,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4、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书籍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页脚内容2

三、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室是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及素养而设定的。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借阅图书制度。 (一)图书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地居民借阅。其他人员如需查阅资料,必须持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二)一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有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三)对本镇群众开架借书。每人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教育类书籍限借5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四)借书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还所借图书,以便他人借阅。 (五)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 页脚内容3

(六)借书要按规定的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嬉戏打闹。 四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三)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 (四)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五)负责搞好图书室卫生和安全工作。 页脚内容4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负责农村社会教育、图书阅览、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科普培训、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承担乡镇文化事业管理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四条文化站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文化不断发展繁荣。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的乡镇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站建设规模应不低于800平方米。文化站不得与乡镇政府办公楼合并建设。有关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展示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网吧、视频剧场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要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备的文化设备和文化资源,包括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所需要的投影、电脑、电视、多媒体影碟机、照相机、收录机;举办一般性文化活动所必须的乐器、服装、灯光、音像等设备和棋牌类、球类等体育器材;开展书刊阅览、培训、讲座的图书、音像资料、桌凳、黑板等。要创造条件设置室外文体活动舞台设施。边远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文化站要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文化站应有计划地购置、更新、充实活动所需设备,逐步增加必要的现代化器材和文化资源,努力完善服务条件,开展与文化站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第十条以文化站为依托,加强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加大文化共享工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县委宣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149 更新时间:2008-6-20 9:27:58 近年来,随着“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的大力实施,一大批乡镇综合文化站陆续建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文化阵地短缺的问题。但从整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等一些问题,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 一、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从2000年开始,巫溪县通过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资助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资助的“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建成了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通过调查和统计,这些文化站中除了2个活动开展得比较好外,其他的不同程度的存在挪用(当成乡镇人民政府的办公场所)、闲置(一座空房子)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领导“三重三轻”的指导思想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展,重物质利益,轻社会效益。认为只要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其他工作自然而然就上去了,因此对文化建设工作仍然“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是重“大件”轻“小件”。没有处理好房屋建设与文化设施建设的关系,在建设乡镇文化站的时候,不有效的分配建设资金,挪用设备购置资金把房屋建大,后期因为资金紧张,致使设备无法到位,最终形成“空壳”现象。二是重争取轻作为。有的乡镇存在着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思想,忽视了国家投入的真正目的和意义,造成项目到手后,既不能按期按质实施,更没有按要求对文化站实施管理和使用。三是重短期轻长效。90%的乡镇文化站注重一次性建设,应付上级检查。在后期管理和运营中,既没有财政投入,又不积极想办法争取其他支持,形成一种变相的“不作为”和

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总结

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总结 ××镇综合文化站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局的关心支持下,充分挥综合文化站作用。免费开放镇综合文化站,保障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文化站20××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今年以来,文化站在原有文化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争取上级文化项目资金,提升文体广场。20××年实施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增加三连环“社会主义价值观”宣传雕塑一处、中华景观小品8个、奥运运动剪影雕塑小品10个、宣传栏一处、“新二十四孝”宣传围栏24面、15套体育健身器材、3杆广场高杆灯、墙体彩绘画、24平米LED大型户外显示屏、10个分类垃圾桶、体育场围栏700米、景观塘路灯亮化25盏、休闲座椅10组、50平米膜结构凉亭一座、“中国梦”主题雕塑一座、入口导向标识、挡车石球35个等。增强××文化的“吸引力”满足广场基础功能要素,塑造了自然景观与人文环境、地方特色与时代气息相结合的××镇文化。目前该项目工程基本建成,即将投入使用。 二、免费开放扎实有效 ××文化站现有职工2人,文化站综合服务楼位于镇区中心,内设有图书阅览室、科技培训室、电脑室、文化活动室、多功能厅、舞蹈室等活动场所,藏书3200多册,电脑10台,乒乓球桌2台,一套蓝球、两套羽毛球,办公桌椅等。订阅有《人民日报》、《××日报》、《××日报》、《××晨刑》、《中国文

化报》、《中国老年》、《民生周刑》等10余种报刑杂志,免费提供给当地的广大农民朋友。 三、建章立制安全生产 为使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吸引更多群众走进文化站。我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文化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从多方面入手,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制定了《图书室管理和借阅制度》、《文体活动室制度》、《多功能室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免费开放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安全保障,加大管理力度组织全体职工学习防火用电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免费开放期间组织专门人员维护正常秩序,确保进站群众和学员安全。 文化活动扎实开展今年以来,××镇文化站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做好了乡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及免费开放工作,将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送到老百姓家门口。还以综合文化站为平台,组织镇爱民剧团,开展送戏下乡27场、送电影下乡206场、文化科技图书赶大集活动3场、文体活动14场次。今年4月组织××街道、庙岗街道两支广场舞队参加全县第七届广场舞大赛,分获霍邱县委宣传部、霍邱县文广新局颁发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5月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霍邱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获中学生一等奖、小学生二等奖、优秀组织奖。霍邱县第三届中小学生腰鼓比赛二等奖等奖项。 四、争创取得硕果

【精品】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 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二、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 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 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行为仪表举止规范,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 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三、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 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 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 的文体活动。 4、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四、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 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 于群众参与。 4、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工作制度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 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责制度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本阅览室书刊每次每人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三、如需借出本室书刊,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四、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电子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进入阅览室阅览。 二、请按照指定机位上机,遇有异常或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随意更换。 三、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各种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确有需要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网络;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 四、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和上机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

五、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六、管理人员要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负责对电子阅览室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电子阅览室上机登记。 文化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主要用于文化站各类辅导培训和教学。 二、本室的电教设备由专人使用、保养和维护,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艺排练、会议、报告等活动。 二、室内各种设备应由文化站专人负责调试,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电脑、音响、灯光、摄影、乐器等设备。 三、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

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一)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上下班时间以镇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镇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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