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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终审稿)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终审稿)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终审稿)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

一、一般情况

1、所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报审的工程项目不符,建设单位应重新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2、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为中间资料,不能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不予审查。应提供正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该报告为补充勘察报告,内容不完整。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报告扉页未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1款规定。

6、委托任务书无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5款规定。

7、审查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实施。

8、回复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回复实施。

二、二、强条

1、未“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的影响:大多报告仅仅理解为——排污(卫生)、噪音、振动等,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只看到这远远不够。

个人理解:要从是否能造成、带来不良地质作用隐患,对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周围设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评价,甚至对将来城市的发展、后续工程的建设等等。如: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隆起)、边坡失稳、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弃土等。

需要降水施工的桩基,要注意地下水流失对环境的破坏,弃砟堆放不当易引起等次生灾害。

2、搜集资料不全面,如:室内外地坪标高、场地整平标高等。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3、未(分析)评价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稳定性:该条所说——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习惯上在施工图阶段定性的说一下“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而忽略了该阶段的主要任务;

场地稳定性——可行性研究阶段;

地段稳定性——初勘阶段;

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场地条件是否具备整体破坏、局部破坏、滑动破坏、崩坍破坏等因素,从而因为地基的破坏而造成到建构筑物整体破坏、影响正常使用和带来安全隐患;

5、无“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内容,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具体工程具体分析。GB50021-2001涉及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架空线路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核电厂、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山区工程场地涉及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由于开挖、填方可能产生不良地质现象,以及因场地地形改变造成地表水、地下迳流条件改变产生对场地和地基的影响。

6、未评价(提供)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7、无“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4.3.3-9款。

场地稳定性——可行性研究阶段;

地段稳定性——初勘阶段。

当合并阶段勘察时,应定性评价。

8、未确定(判定)场地湿陷类型、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违反《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4.1.1条的有关规定。

,场地湿陷类型“非自重湿陷性黄土规范中山东地区为“冀鲁地区”Ⅵ

2

黄土”,次生黄土,亦可称为黄土状土,湿陷性黄土层厚度一般小于5米,局部地段为5~10米,孔隙比0.85~0.90。山东区域黄土状土为非自重湿陷性,不需要进行自重湿陷性试验,济南市区黄土厚度3~11米,据掌握资料最大厚度(视厚度)在八里洼周边。

9、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少于勘探孔(可取土钻探孔)总数的1/3,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基岩埋藏较浅地区为了查明基岩面的埋藏深度,河、沟、池、浜和填土分布地区为了查明其分布需要多布置一些鉴别孔不在此列。

10、未确定建筑抗震地段,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3.1、4.1.9条。

11、该工程对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未建议进行沉降验计算。违反《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1.4规定。

三、规范、标准及安全性问题

1、《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已作废,《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2、《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已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加、未说明勘探点测放依据(坐标系、高程系)。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4.2.4 第8款规定。

3、未说明采用坐标系和高程系。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4.2.4第8款规定;

56黄海高程:系以青岛验潮站1950—1956年验潮资料算得的平均海面为零的高程系统。原点设在青岛市观象山。该原点以“1956年黄海高程系”计算的高程为72.289米。

1985国家高程基准:由于计算这个基面所依据的青岛验潮站的资料系列(1950年~1956年)较短等原因,中国测绘主管部门决定重新计算黄海平均海面,以青岛验潮站1952年~1979年的潮汐观测资料为计算依据,并用精密水准测量接测位于青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原点,得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和1956年黄海高程的关系为:

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1956年黄海高程-0.029m。

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已于1987年5月开始启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同时废止。

3、未布置探井等有效手段,查明勘区是否存在湿陷性黄土及其湿陷等级。

4、未布置探井等有效手段,采取Ⅰ级土样,查明、判定勘区是否存在湿陷性黄土及其地基湿陷等级。不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2004)

4.1.1和4.1.7规定。

5、布置探井数量偏少。不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4.1.7规定。

6、废弃物处理工程勘察前期搜集的资料不全。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5.5 款。

垃圾填埋场勘察前期搜集的资料不全。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5.5和款。

7、部分(XX)勘探孔间距偏大。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规定;

8、主要地层c和φ指标数量偏少。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第2款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2.4规定);

(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数量偏少。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2款规定)。

9、“岩石基本质量等级”,说法有误。不符合《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规定。

10、岩石的描述内容不全面(应描述完整程度、坚硬程度、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等)。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3.2.1条的要求。

11、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岩石质量指标RQD。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3.2.5规定;

12、土试成果表中,δs≥0.015的土样,应定为黄土。(针对山东地区个人认为:根据试验结果部分土样δs≥0.015,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表中该层土样名称应定为黄土状土粉质粘土或粉土)。

本条不全面,根据δs黄土分为湿陷性黄土和非湿陷性黄土,所以δs<0.015仍是黄土,根据成因分为黄土(原生黄土)和黄土状土(次生黄土)。

“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表”中X层“土样分类”,应定为“黄土”或“黄土状土”。不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附录B 中地层的划分。)

当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土工试验指标判定该层为黄土或黄土状土时,“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表”中划分为同一层土样均应改为报告中使用的土的名称。δs≥0.015表示具湿陷性,δs<0.015时表示可视为不具湿陷性,但仍具有黄土的特征。

黄土:【loess】指的是在干燥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多孔性具有的黄色粉性土,受水浸湿后会产生较大的沉陷。

黄土是指原生黄土,即主要由风力作用形成的均一土体;黄土状黄土是指经过流水改造的。

黄土是最新的地质时期(距今约200万年左右的第四纪时期)形成的土状堆积物,所以其性质比较疏松、特殊。典型的黄土为黄灰色或棕黄色的尘土和粉沙细粒组成,质地均一,以手搓之粉末,含多量钙质或黄土结核,多孔隙,有显着的垂直节理,无层理,在干燥时较坚硬,一被流水浸湿,通常容易剥落和遭受侵蚀,甚至发生坍陷。所以在黄土地区进行各种工程建设时,如果对黄土的特性不了解,往往会给工程带来严重的损失和破坏。

特征:多孔性、垂直节理发育、层理不明显、透水性较强、沉陷性。

+、OH-离子。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13、水腐蚀性试验项目缺少NH

4

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表12.2.1规定;

14、对岩石饱和抗压强度未进行数理统计,提供f

rk

未提供岩土参数(岩石饱和抗压强度)的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14.2.5第1款规定。

统计方法有误。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5、N

63.5

(2009年版)10.4.3第3款规定。

未进行数理统计。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16、N

63.5

2001)(2009年版) 14.2.5 第1款规定。

17、应提供所借鉴的土腐蚀性试验成果报告,并说明离勘区距离。

18、取水样数量偏少。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2.1.2-2第4款。

19、地下水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已取消。

20、主要土层部分试验指标数量偏少。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2款。

21、未判定饱和粉(砂)土是否存在液化现象。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6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4.3.2规定。

22、应向设计单位索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等设计参数。如果是沉陷敏感的乙类建筑,则需进行可按7度的要求进行液化判别和处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3.1条。

规范第4.3.1条:对沉陷敏感的乙类建筑可按7度进行液化判别和处理。

23、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深宽修正,考虑到主楼周围裙房和地下车库处于超补偿状态,计算深度d应适当折减。

24、基坑支护设计参数c和φ值未注明试验方法。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第条。

25、基坑支护设计参数未采用说明试验方法标准值。不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规定。

26、建议采用土钉墙支护,报告未提供土钉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27、本工程桩基计算书,对于挖孔桩,ξ

应乘以1.2系数。

r

、28、桩基方案建议采用“后注浆灌注桩”,应提供侧阻力增强系数β

si

端阻力增强系数β

p

29、对于桩基方案,部分钻孔深度偏浅。不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2.2规定。

30、建议的抗浮设防水位偏低,未考虑到地下水位变化幅度的影响。

31、未建议进行沉降计算,不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款。

32、未提供标准冻结深度,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33、未提供基坑开挖验槽的有关建议,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3.2.1条要求。第条。

34、未提出沉降观测的有关建议,不符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3.0.9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3.2.5条。

3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建议;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14.3.4。

36、部分图表,无责任人签字。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规定。

37、平面图无拟建工程名称、编号等。

38、平面图无勘探点及原位测试点的位置、深度、标高、类型等。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9.2.2第3款规定。

39、平面图无剖面线的位置、编号。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9.2.2第4款规定。

40、平面图无方向标。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9.2.2第5款规定。

天津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勘察专业的相关审查要点及规范规定说明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有关技术问题的 解释说明之三 一、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1、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执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市政工程尚应执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中特级勘察等级的划分,执行与否均可,但符合特级勘察等级的项目工作量布置应满足该标准。 3、将液化等级为中等-严重的场地判定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的规定暂不执行。 二、勘察工作量的布置 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原则上执行《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T29-247的规定。同时强调或统一以下内容。 (一)勘探孔的布置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 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2、控制性勘探孔 a)5-7层民用建筑物,采用浅基础时,必须布置控制性勘探孔,用于变形计算。 b)8层及以上属于高层建筑,无论采用浅基础、桩基础,均应 布置控制性勘探孔。 c)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需进行变形验算的其他建(构)

筑物,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孔。 1 d)“主楼与裙楼和外扩地下室一同考虑”仅指孔位布置,孔深应视需要确定,主楼需进行沉降计算时,裙房也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孔。 e)控制性勘探孔比例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且控制性勘探孔应布置为取土试样孔。 3、每一工程地质单元用于液化判别的标贯孔数量应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布置标贯孔总数的1/3;处于存在液化土层的古河道上的建筑群,每栋建筑应有1个孔进行液化土的判别。 4、剪切波速孔的数量问题 a)对单幢建筑(包括抗震设防甲类建筑,抗震设防乙类建筑,层数超过10层或高度超过24m的抗震设防丙类、丁类多层建筑),剪切波速孔数量不应少于2个。 b)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密集建筑群,剪切波速孔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波速孔数量不得少于1个。 c)当位于同一个地质单元的密集建筑群相邻建筑的勘探孔可相互借用时,借用点所布置的波速孔亦可相互借用。 5、取水试样孔应单独布置,并在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上进行标注。 6、勘探孔间距 a)天然地基甲级工程不超过30m,乙级工程不超过35m。 b)摩擦型桩勘探点间距不超过35m。

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作规范

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作规范 1.目的 1.1为了指导风控人员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风控人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 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 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风控人员。 2.2集团公司全体风控人员应通晓本规范。 2.3集团公司业务辅助人员应了解本规范。 3.术语 3.1法律意见书:是指风控人员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 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工作报告:是指风控人员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 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 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 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工作底稿:是指风控人员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 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 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4.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 4.1 在下列情况下,风控人员可以向集团公司领导出 具法律意见书或工作报告: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律师制作的法律意见书、工作报告为必备文件的; 2)集团公司要求风控人员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 3)集团公司作业文件要求的; 4)风控人员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 4.2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作业文件对法 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风控 人员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时应符合有 关规定。 4.3 风控人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所用的语 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 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集团公司作业文件规 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 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风控人员应发表 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5.基本内容 5.1 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 5.1.1 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 1)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风控人员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一)为指导建筑式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式程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工 程、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审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及附件; 2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阶段),必要时应附原始资料及计算书; 3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其它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 、是否达到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5 、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做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审查内容与要求 1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 设强制性条文》 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是否严格执行 2 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千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3勘察依据 3 . 1 工程建设标准: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 效、宀 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工程勘察主要 相关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 B5 0021 -20 01 )

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xxxx小区建筑工程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016年4月21日,本专家组(名单附后)对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完成的《xxxx小区建筑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评估级别、评估范围 xxxx小区建筑工程项目位于xx县迎宾大道旁,拟建6.5层框架房两栋,用地面积约900m2。项目类别为居民住宅,属一般建设项目。拟建区及周围为丘岗地形,出露震旦系上统变质砂岩及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评估级别(二级)和评估范围确定基本合适。 二、基础资料与调查控制程度 评估工作收集利用了1:10xxxx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xx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等资料。进行了实地地质环境调查,完成调查面积0.282 km2,调查点5个。基础资料基本满足评估工作要求。 三、报告论述与主要评审意见 评估报告基本阐明了评估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地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地质环境条件,对拟建区及其周围地质灾害情况、自然斜坡稳定性、沟谷泥石流易发性、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进行了现状评估;对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了预测评估;评价了拟建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措施与建议。评估认为:评估区主要为丘岗地形,自然条件下,斜坡稳定性较差,可能遭受崩塌、滑坡的影响,沟谷泥石流易发程度为低易发,遭受泥石流的可能性小。拟建区附近为变质砂岩,为不可溶岩,无地下采空区和地下洞室,不存在可能诱发地面塌陷的不良地质因素和人为因素,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小;拟建项目西侧及南西侧有切

坡2段,切坡稳定性较差,应进行边坡支护以保障民居的安全;拟建区内部分区域存在3~4m厚的填方区,由于填土间存在一定的空隙,结构较为松散,且厚度不均,存在产生不均匀沉陷的可能;评估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性为中等;对人工切坡、建筑地基可能产生的不良地质问题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工程遭受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拟建区及附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易于处理,拟建工程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评估意见有资料依据,基本可信。 四、问题与建议 1、人工切坡建议采用赤平投影分析其稳定性; 2、复核文稿及图件。 五、审查结论 评估报告资料基本齐全,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确定基本合适,评估意见有资料依据,基本可信。规划场地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评估报告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可提供建设单位使用。 专家组长: 2016年4月21日 专家评审组名单 评审职务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签名组长岩土高级工程师 成员地质 教授 高级工程师 成员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报审表

江苏省岩土工程 勘察报告审查报审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接受单位: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接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人: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印制

注:1、本报审表一式一份,审查部门留一份。 2、由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填写。 项 目 名 称 项目地址 建 设 单 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项 目 及 勘 察 概 况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场地类别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地下: 地上: 基础形式 设防烈度 抗震等级 柱网间距 结构体系 最大柱轴力 地基承载力要求(含桩基) 勘 察 单 位 资质等级 勘 察 合 同 额 合同是否备案登记 初设批准机关 批文号 批准日期 报审单位联系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审查部门经办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报审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审查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送审资料 份数 1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工程勘察合同 3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 初步设计文件 6 初步设计批复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 7 建设物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 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上述有关设计文件和说明资料。 8 全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9 相关原始资料 其 它 资 料

勘察报告审图中一些问题的讨论(转发顾宝和大师手稿)

勘察报告中一些问题的讨论 顾宝和 前几年参与勘察报告的审查,看到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今天拿出来讨论。这些基本上都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不涉及施工图审查,不涉及规范,只是就事论事,谈些个人看法。读者如有兴趣,也可用参与讨论。 1 地质和岩土描述方面 (1)半成岩与凤化 这里的“半成岩”指的是古近纪、新近纪及第四纪早期沉积的似岩非岩、似土非土,介于岩和土之间的岩土。由于沉积年代很短,划分风化带的意义不大。有的地方将比较坚硬的划为中等风化,比较松软的划为强风化、全风化,?体状的称残积土,恐怕是有问题的。半成岩的坚硬程度主要取决于胶结程度,主要取决于成岩作用时间的长短。成岩作用与风化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随时间越来越硬,后者随时间越来越软。风化程度分为微风化、中等风化、强风化、全风化,最适用于岩漿岩、变质岩,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岩石。石灰岩、砂岩、泥岩等,有的地方就很难按四级划分。 (2)残积土的地质年代 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将残积土定为第四纪;?风化、中等风化、强风化、全风化按原岩的地质年代确定。这样做法似乎有一定道理:风化岩是“岩”,按原岩;残积土是“土”,是第四纪。但还是有点不协调:风化岩和残积土都是原岩风化的产物,全凤化与残积土之间并无客观存在的实际界限,划分的标准是人为主观规定的。所以总觉得有点牵强。有些国家对残积土不确定其地质年代,或与风化岩

一样,按原岩确定。 (3)黏性上的描述 黏性土描述的内容,规范已有规定。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状态(坚硬、硬塑、可塑、流塑)。因为黏性土的状态与土的强度、变形,与地基承载力相关性最强,务必准确鉴定和记录。野外记录的是“天然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土的结构性,比试验室测定的“重塑土状态”更重要。对野外记录的状态与试验室测定的状态对比,既可互相校核,还可估计土的灵敏度。 有的勘察报告还描述干强度、韧性、摇震反应。其实,这些都是鉴别粉土、粉质黏土、黏土的方法,不必在报告中叙述。 (4)不应遗漏的记录事项 有一次参加勘察报告审查,口头介绍吋说,钻探过程中曾发生掉钻,但柱状图上没有反映。钻探过程中掉钻,说明地下可能有洞穴,是非常重要的现象,钻探记录绝对不能遗漏,柱状图上必须有反映。还有漏浆,说明地下可能有溶洞或破碎带,必须记录。再有如发现土中混有砖瓦等非天然物质,对判断上层土的成因和年代有重要意义,也不能遗漏。 2 岩土特性指标方面 (1)更新统的欠固结土 更新统到今天至少已经一万年以上了,但某工程的勘察报告中竟然还存在欠固结土,并称经多次勘察进行高压固结试验,结果都是如此。更新统的土为欠固结土,并非完全不可能。譬如说,浅表有较厚的新沉积土,在覆盖压力作用下,使本已固结的更新统土重新压缩,超孔隙水尚未完全排出,又回到欠固结状态,

勘察阶段监理要点Word文档

1.勘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1)工作内容 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勘察阶段监理规划。 3)收集资料,编写勘察任务书(勘察大纲)或勘察招标文件,确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组织考察勘察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委托竞选、招标或直接委托,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委托勘察合同。 5)审核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相应勘察阶段的勘察实施方案(勘察纲要),提出审核意见。 6)定期检查勘察工作的实施,控制其按勘察实施方案的程序和深度进行。 7)控制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 8)按规范有关文件要求检查勘察报告内容和成果,进行验收,提出书面验收报告。 9)组织勘察成果技术交底。 10)写出勘察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 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1)编写勘察任务书、竞选文件或招标文件前,要广泛收集各种有关文件和资料,如计划任务书、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的要求、相邻建筑地质资料等。在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审核勘察单位的勘察实施方案,重点审核其可行性、精确性。 3)在勘察实施过程中,应设置报验点,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 4)对勘察单位提出的勘察成果,包括地形地物测量图、勘测标志、地质勘察报告等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委托合同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验证其真实性、准确性。 5)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对勘察成果进行评审。 2. 勘察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

按照国家计委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凡在国家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勘察业务工作,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业务委托给一个勘察单位,也可以根据勘察业务的专业特点和技术要求分别委托几个勘察单位。 (2)勘察工作方案审查和控制 工程勘察单位在实施勘查工作之前,应结合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勘查工作方案(勘察纲要)。 监理工程师应按编制勘察工作方案进行认真审查。 (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控制 勘察工作期间,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按“勘察工作方案”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现场工作并留下印证记录。 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仪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钻探、取样、机具应通过计量认证。 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 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对各项作业资料检查验收签字。 (4)勘察文件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勘察成果的审核与评定是勘察阶段质量控制最重要的工作。首先应检查勘察成果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料、图表、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 2)工程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是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未经审核(审定)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得提供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使用。 2.凡审核、审定工作,统称为审查,必须严格按本要求进行。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般实行二检二审制。勘察报告在审核(审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成果资料进行自检,并由指定人员进行互检(核对)后,将其送交技术质量办,由勘察报告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员审核后送总师室审定。 4.审核(审定)人应对勘察报告的自检和互检(校对)情况进行审查,对未经充分自检和互检的报告,责令项目负责人和校对人员进行重新检查。 5.审核(审定)人对工程勘察全过程质量有否决权,当质量否决意见与项目负责人有原则争议时,可提请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复议。 6.审核(审定)人应首先检查勘察全过程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内容包括合同、技术委托书、勘察纲要、野外地质编录、原位测试、土(岩)试验报告、水质分析报告等全过程的原始资料的审查。要审查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是否满足合同、技术委托书和勘察纲要的要求,如工作量有较大增减,有否变更依据。审查钻探工作、地质编录、取

样、岩土试验、水质分析资料等的质量情况。 7.室内分析、整理、绘制的各类图表和文字报告的审查,要审查各类试验数据与地层岩土性特征是否吻合、工程地质层的划分是否合理、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可靠、文字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并突出重点,结论与建议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满足设计和技术委托要求,各类图、表是否充分,审查各类图表和文字报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8.报告审查后,应详细填写“报告审查纪要”(附表),对工程勘察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评述,同时对项目负责人的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初评意见进行复评,填写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质量综合评定表(复评),质量复评达到合格的并经总经理(授权付总)批准同意后方可提供给委托单位。 9.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人应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负审查责任。

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

朱党生 签发 水总环移〔2018〕142号 (沈凤生已阅) 水规总院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 水利部: 2016年3月,水利部批复《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保函〔2016〕86号)。与原方案比较,初步设计阶段输水线路涉及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发生变化;主体工程设计经调整和细化,石鼓水源泵站由竹园村下站址调整到竹园村上站址;输水线路位移超过300米的累积长度 - 1 -

占输水线路总长度21.4%;弃渣场数量由原方案的207个调整为223个,其中增加16个,位置调整43个。根据水利部办水保〔2016〕65号文的有关规定,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设计及方案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变更报告书》),并以云引办技术〔2018〕38号文将《方案变更报告书》报送水利部。根据水利部安排,我院于2018年4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基本同意《方案变更报告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 附件:1.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 2.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水规总院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 滇中引水工程位于云南省中部,涉及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南盘江四大水系,是以城镇生活与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和生态的跨流域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该工程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已纳入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水利部于2016年3月批复《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保函〔2016〕8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4月15日批复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农经〔2017〕687号)。 主体工程设计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后,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水利厅公告2017年第49号)复核,初步设计阶段输水线路涉及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发生变化,需对设计标准和要求做适当调整;随着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的增加,石鼓水源泵站由竹园村下站址调整为竹园村上站址;部分输水线路调整横向位移超过300米的累积长度142.155公里,占输水线路总长度的 - 3 -

开题报告审核意见

开题报告审核意见 开题报告审核意见(一)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它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开题报告,可以使研究生在导师和学科点共同指导下,做到论文选题准确、合理、恰当,明确论文要达到的水平,找出论文存在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使论文工作避免或少走弯路;使学院(部)、学科点的有关人员了解研究生的选题情况,以便创造必要的条件,更好地协助导师完成论文指导工作;使研究生之间、导师之间以及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相互交流情况,相互促进,使更多的人了解、关心和帮助研究生的有关科研工作。为了切实作好这项工作,现就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和内容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报告会具体的时间各学科自行确定,并于报告会前一周报研究生处。 2.开题报告的内容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选题和立论的依据:论文在国内外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对代表性文献观点的评述;论文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等。 (2)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论文的创新点、学术或应用价值、预期达到的水平。 (3)论文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及具体进度;论文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论文所需经费及经费来源与开支预算。如论文经费不足,应说明解决经费的途径是否落实。 (5)主要参考文献。 二、组织程序 1.各单位组织有关硕士点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小组。开题报告审核小组由硕士点邀请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同学术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导师组成,提倡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

岩土勘察报告审查、备案指南

南宁市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指南 一、审查、备案程序 第一步,审查登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审查机构开展勘察文件审查工作,填写《南宁市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登记表》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二步,资料送审——建设单位递交勘察文件等资料到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三步,审查备案——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或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手续。 二、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第一步,审查登记 办理地点: 金湖路59-1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3楼科学技术科1309室(电话:5521567)。 材料清单: 1、《南宁市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登记表》原件2份(可从附件下载,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建设报建表(复印件1份); 3、当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设计红线图(复印件1份); 5、《项目岩土勘察报告》(原件1套);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阶段节能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勘察单位和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选择的审查机构必须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中确定,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在我委的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从南宁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633147280.html,进入)中填写完善本单位信息,作为企业在我市办理招投标、资质变更、资质核查、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因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系统信息的填报和更新。如果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添加及更新有关信息,对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3、勘察单位和审查机构属于外省进桂企业的,勘察文件登记及备案时还需提交区建设厅出具的《入桂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通知书》(原件1份)。 (二)第二步,资料送审 材料清单: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

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容。进行工程勘察时,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不能认为未列入本要点的容就可以不执行。 本要点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孔千、王笃礼、刘建华、李耀刚、张建青、杨俊峰、周宏磊、武威、 赵大鹏、赵志强、郭明田、温靖、葛虹、董辉、廉得瑞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秀云、王新杰、张在明、罗玲、项勃、顾宝和、袁炳麟、高文新、 黄志仑

勘察报告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勘察报告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审勘察报告时可参照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结合该要点,总结审查要注意的内容主要有如下28条: 1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是否严格执行; 2 责任人签名是否齐全; 3 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效、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 4 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5 勘察文件深度是否满足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6 拟建工程概况,如位置等,是否明确; 7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要求是否明确; 8 原位测试勘探点布置的比例是否适当; 9 勘探手段、方法及工艺是否适当; 10 取样(土样、岩样、水样)的质量、数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11 原位测试方法是否适当,测试数量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12 室内试验的指标种类、试验方法、试验数量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13 地层划分是否合理;地层描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 地表水及地下水位的量测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勘察期间水位、地下水类型等阐述是否明确、合理; 15 提供的地下水参数是否合理; 16 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判别方法是否符合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判别结果是否正确; 17 提供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正确; 18 场地类别划分场地类别划分的依据是否充分,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19 液化判别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效,液化判别所选取的参数是否可靠、正确; 20 不良地质作用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现行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21 特殊土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22 岩土参数分析与选用的范围、数量、数值的取舍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23 地基与基础评价与建议依据、分析结果是否正确; 24 建议的地基基础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参数是否合理; 25 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参数是否合理; 26 是否指出了施工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7 试验、测试图表是否提供了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否吻合; 28 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 一、一般情况 1、所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报审的工程项目不符,建设单位应重新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2、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为中间资料,不能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不予审查。应提供正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该报告为补充勘察报告,内容不完整。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报告扉页未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1款规定。 5、缺少委托任务书。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7规定。 6、委托任务书无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5款规定。 7、审查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实施。 8、回复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回复实施。二、 二、强条 1、未“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9.1条第5款的有关规定。 环境的影响:大多报告仅仅理解为——排污(卫生)、噪音、振动等,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只看到这远远不够。 个人理解:要从是否能造成、带来不良地质作用隐患,对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周围设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评价,甚至对将来城市的发展、后续工程的建设等等。如:

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隆起)、边坡失稳、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弃土等。 需要降水施工的桩基,要注意地下水流失对环境的破坏,弃砟堆放不当易引起等次生灾害。 2、搜集资料不全面,如:室内外地坪标高、场地整平标高等。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1。 3、未(分析)评价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4.3.3-7款。 4、未(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均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3款。 稳定性:该条所说——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习惯上在施工图阶段定性的说一下“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而忽略了该阶段的主要任务; 场地稳定性——可行性研究阶段; 地段稳定性——初勘阶段; 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场地条件是否具备整体破坏、局部破坏、滑动破坏、崩坍破坏等因素,从而因为地基的破坏而造成到建构筑物整体破坏、影响正常使用和带来安全隐患; 5、无“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内容,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4.3.3-8款。 具体工程具体分析。GB50021-2001涉及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架空线路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核电厂、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山区工程场地涉及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由于开挖、填方可能产生不良地质现象,以及因场地地形改变造成地表水、地下迳流条件改变产生对场地和地基的影响。

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勘察报告审查要点总工室在收到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报告后,应对勘察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以保证勘察 报告的基本质量,并满足合同要求和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一、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 勘察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和《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 二、勘察报告的审查要点 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是否严格执行。 2、?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告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3、?勘察依据 3.1?工程建设标准: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效、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4 2001)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乙2002) 《膨胀地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 其他相关标准 当标准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新标准。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图文稿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勘察报告常见审查意见 一、一般情况 1、所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报审的工程项目不符,建设单位应重新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2、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为中间资料,不能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不予审查。应提供正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该报告为补充勘察报告,内容不完整。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报告扉页未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1款规定。 6、委托任务书无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5款规定。 7、审查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实施。 8、回复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回复实施。 二、二、强条 1、未“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的影响:大多报告仅仅理解为——排污(卫生)、噪音、振动等,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只看到这远远不够。

个人理解:要从是否能造成、带来不良地质作用隐患,对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周围设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评价,甚至对将来城市的发展、后续工程的建设等等。如: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隆起)、边坡失稳、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弃土等。 需要降水施工的桩基,要注意地下水流失对环境的破坏,弃砟堆放不当易引起等次生灾害。 2、搜集资料不全面,如:室内外地坪标高、场地整平标高等。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3、未(分析)评价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款。 稳定性:该条所说——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习惯上在施工图阶段定性的说一下“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而忽略了该阶段的主要任务; 场地稳定性——可行性研究阶段; 地段稳定性——初勘阶段; 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场地条件是否具备整体破坏、局部破坏、滑动破坏、崩坍破坏等因素,从而因为地基的破坏而造成到建构筑物整体破坏、影响正常使用和带来安全隐患;

述职报告评审意见范本

述职报告评审意见范本 江河东流去,逝者如斯乎,不知不觉已经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已二十八年了。教育教学是一种很愉快的工作,越教就会越爱上自己的事业。我从一九八五年跨出学校的大门,信心十足地登上这三尺讲台时,面对那一双双纯真、渴望、信任的眼睛,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当我用十二分的耐心与爱心帮助孩子们解决各种问题,使他们得到进步,能茁壮成长。 教育的本质工作是培育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的我,深感教育事业的重要与深远,回顾这几年的工作,我心中时常在反思,我在本职工作中应该做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做好了什么?有了这些追问,使我的工作更有动力。现将近几年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一九八五年中学毕业后,就回到本村当了教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我始终认为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更要成为长流水。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一九九零年,我通过成人高考参加了大学专科的学习,将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山西省教育学院数学专业毕业。我想,教学相长,学生就是老师最大的力量源泉。我是教育者,也是学习者,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担当起培育人才的重任。

二、政治思想好,爱心育人,敬岗乐业。 任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防止思想腐化。本人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从教28年来,关爱学生,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把学生当作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我视校如家,从不迟到,旷、缺课,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言传身教,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宗旨,与学生建立融治的师生关系,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循循善诱,从不训骂、侮辱、体罚学生,遵重学生的人格,爱心育人,成绩显著,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曾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 二十八年来,一直是从事一线数学教学工作,每周授课17节以上。我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依纲靠本。在课堂教学中,注重以良好的师德作影响,有正确有效的方法作指导,课前要有充足的准备,做到教材的理解,教法的掌握,教具的演示都胸有成竹。授课要突破重点、难点,做到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此外还要精心设计合理的教法,创设最佳的课堂气氛,再有是注重自己为人师表的形象,无论语言、仪表都要使学生觉得平易近人而又不失教者风范,既要随和又要有严谨的教态与威信。教学上灵活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教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为指导建筑式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式程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一)为指导建筑式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式程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审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及附件; 2、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阶段),必要时应附原始资料及计算书; 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其它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是否达到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5、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做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审查内容与要求

1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是否严格执行 2 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千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3 勘察依据 3.1 工程建设标准: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效、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膨胀地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其他相关标准(当标准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新标准)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专家意见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专家审查意见表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组织审查单位 建设项目类型新建√改建口扩建口 审查事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性审查 审查地点审查时间 专家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审查 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点类别审查 意见一、基本要求 1 评价资质 的相 关要求选择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是否符 合要求,且是否在核定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 A 符合评价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A 符合评价报告书的项目评价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化工 类高级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不少于2人;评价 组成员中如专业不能满足项目安评时,需聘请化工类 2名以上技术专家。 A 符合 评价报告的评价人员情况介绍中,必须提供评价人员 的姓名、在项目组中职务、职称、专业特长、资格证 书编号以及本人签名,且符合《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等相关要求。 A 符合 2 报告格式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 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评价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封面、封二以细则 为准)。 A 符合 二、项目概况 3 前言高度概括项目来由、性质及企业简况,简述项目评价 对象、范围、依据及工作经过,明确哪些产品(副产 品、中间产品)须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是属 于危化品生产单位还是使用单位。 B 符合 4 项目周边 情况项目的生产、储存设施与居住区、周边单位、道路、 江河、重要设施等应表述清楚;改扩建项目的与原有 生产储存装置间关系应表述清楚。 B 符合 5 项目四图报告中需附项目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 B 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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