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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2018年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

行动”的通知

食药监局开展18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4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管发〔2013〕33号)要求。经研究,市局决定从18年12下旬至18年10月下旬,以“新机构、新任务、新队伍、新形象”为契机,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专项整治”两大内容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8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现将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亮剑行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安排部署,立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排查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目标: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6大类品种,15个方面的问题,突出“五个一批”,即:抽检一批重点食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三个着力”,即:着力建立完善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更加注重监管的零距离、零漏洞、零容忍;

着力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科学化水平,更加注重抓基层、强基础、建机制;着力构建完善市、县(市、区)互动高效闭环的监管链条,更加注重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更为有效、更有信心。

二、“亮剑行动”的组织领导

“亮剑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行动快,声势大,力度强,成效明显。市局成立“亮剑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桑茂明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黎小明副局长、党组成员

武正学副局长、党组成员

郑崇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邓凤宣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成员:刘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郝威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秦孝魁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李正茂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黄远植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吕洪医疗器械监管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廖学平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官晓燕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科长

黄文协调应急科科长

曾小川科技与宣传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杨万炳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黄永勇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苏中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亮剑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科技与宣传科,邓凤宣兼办公室主任,曾小川兼办公室副主任,严红夜、李振、郑江、张光仁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了解、掌握行动动态和进展情况,搞好上下联系沟通,收集、统计、上报有关行动信息,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各县(市、区)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各分管局长要具体负责。行动期间实行领导值班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三、“亮剑行动”的主要任务

“亮剑行动”分为“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大主题板块。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用油专项整治。以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调和油为重点,全面排查过氧化值、酸价等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掺杂掺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霉变油菜籽、花生、大豆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动物油脂等原料生产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回收使用食用油和使用极性组份、过氧化值、酸价超标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乳制品专项整治。以液态奶、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别是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全面排查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和阪崎肠杆菌等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等非食用物质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乳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委托加工、贴牌生产、分装、改变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配方、原料、推迟标注生产日期等方面的虚假标识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调味品专项整治。以自制火锅底料、豆瓣、辣椒粉(酱)、麻辣烫调料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罗丹明B、苏丹红Ⅰ-Ⅳ、罂粟壳等隐患。严厉打击在火锅底料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含罗丹明B、苏丹红的豆瓣、辣椒粉(酱)的违法犯罪作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酒类专项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为重点,全面排查甲醛、工业酒精、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隐患。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标识、标识不全、虚假标识或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白酒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鲜活水产品专项整治。以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草鱼、鲤鱼、对虾等鲜活水产品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隐患。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法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含禁用药物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6.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减肥、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西布曲明、阿替洛尔等隐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份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在非GMP条件下和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重点查处不按炮制规范或超出核准范围炮制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检验合格原辅料投产和未经检验合格成品放行的行为;重点查处在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的行为;重点查处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进行“贴

牌”销售的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黎小明

牵头科室:药化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查处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和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含麻复方制剂的行为,严禁麻黄素原料在企业间调剂使用。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黎小明

牵头科室:药化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化妆品、无菌及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不按规范和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严厉查处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物质。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黎小明

牵头科室:医疗器械监管科

参与科室:药化生产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规范从中药材专业市场采购专项整治。严厉整治采购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和毒性药材、受保护动植物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从中药材专业市场采购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的行为;严禁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黎小明

牵头科室:稽查支队

参与科室:药化市场监管科、药化生产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查处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柜台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假发票等行为;查处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渠道购买药品的行为;严禁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单位使用;严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和含麻复方制剂不凭身份证销售。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黎小明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 1 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基层食药监所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我所的财务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专用票据管理,实行定期结报制度。严格专用 票据的领、用、结、报手续,健全登记台账。 三、严格执行各项收费和罚没标准,收足收好各项规费 和其他经费。按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多 收、少收或漏收,不得设立小金库和外帐。 四、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各项收费支出一律“先批后支”。报销单必须为正式发票,由经办人注明用途,相关人员证明,所长签字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谁经 手、谁签字、谁负责。 五、涉及重大项目的开支,以及职工福利待遇问题等, 由所里会议研究决定。 六、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分析,报告收支情况,年终组织 内部审计,发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罚没(暂扣)物品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食药监管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罚没(暂扣)物品,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食药安全执法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按法定程序依法罚没(暂扣)的物品。 三、所长对罚没(暂扣)物品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负全面责任,执法负责人对交接前的罚没(暂扣)物品负责,办公室保管人员对交接后的物品负责。办公室对罚没(暂扣)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 四、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拍卖、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暂扣)物品,不得违规处理罚没(暂扣)物品。 五、罚没(暂扣)物品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类存放,放置整齐,便于查看、保管、清理。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以确保罚没(暂扣)物品的安全。 六、保管人员应做好台账记录,以确保账物相统一。 七、经审核同意进行销毁的罚没(暂扣)物品,应当由保管人员与罚没(暂扣)物品处理人员办理出库交接手续,上报食药监局进行集中销毁。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药品运输应急预案

药品运输应急预案

药品储运应急预案 1、目的:规范药品在储运过程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储运突发事件的处理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轻经济损失和响应影响,维护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适应范围:本预案使用于在库药品及发运在途药品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3、应急小组成员 4、应急小组职责: 4.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4.2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4.3负责对药品储存突发事故的上报,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 4.4负责对药品运输突发事故的上报、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 4.5负责制定和落实药品储运突发事故再发生的预防措施; 4.6负责应急处理物资的配备和维护; 4.7负责对仓库日常安全的例行检查,排查储存安全隐患。 5、应急方案 5.1药品在库储存缓解 5.1.1火灾 a)、发现火情后,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响储运应急小组报告,储运

部部长视情况判断是否拨打119求救; b)应急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利用仓库现有灭火器材扑救,转移存放的物资,同时切断可燃物燃烧路线,阻止火势蔓延; c)如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同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以保证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d)应急小组将险情上报公司总经理。 e)火情解除后,应急小组要迅速清理现场,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损失,向公司质量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的总结报告; f)积极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5.1.2水灾 a)发现水情,立即向储运部部长报告; b)水情小,仅是管道、墙体渗水,立即对储存区进行调整,将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区; c)水情严重,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再对物资进行安全转移; d)应急小组组织调查水害原因,清理水害现场,制定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e)应急小组对库存物质进行盘点,核实损失,向公司质量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的总结报告。 5.1.3盗窃事件 a)发生盗窃事件,保管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储运部部长报告。

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二、投诉受理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八、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十、粗加工管理制度 十一、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十三、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十四、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 十五、凉菜配制安全制度 十六、生食海产品加工安全制度 十七、食品冷藏安全制度 十八、留样制度 十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及方法 二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

求。 2、进行采购检查与进货验收得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得其她产品。 3、到证照齐全得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与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得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得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得检验机构出具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得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得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她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得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得食品在食品入库与/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与/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得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0、妥善保管索证得相关资料与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二、投诉受理制度 1、顾客投诉得接收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得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得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餐饮服务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得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得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得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与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得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探索与推行先进管理规范与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与不符合卫生要求得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得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得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得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得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得,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得其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得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得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得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得,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与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得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得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得,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

一、为规范本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食品污染,保证食品经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责任到部门和个人,每日清理,由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划分、监督和管理,质管部门协助。 1、办工和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无垃圾、尘土或污渍;资料、样品、桌、椅、柜摆放整齐、统一;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 3、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食品分类摆放整齐。库区设施设备及食品包装清洁无灰尘,库内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及污染物。 4、验收养护室整洁明亮,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食品检测卫生要求。 三、综合管理部门应抓好人员卫生管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员工着装整洁、统一,佩带工号牌,言行得体、大方。 四、由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每年定期组织质量管理、销售、验收、养护、保管、发货、复核、运输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到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和辩色障碍检查,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五、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一、为规范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质量素质与业务技能,保证质管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管理部门为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考核。质管部门协助进行。 三、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应具体到月,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方法、重点、学时和考核方法。员工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四、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在岗培训: 1、企业主要领导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2、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省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 3、从事质量管理、食品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人员接受本企业的继续教育。 4、企业全体人员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培训。 五、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上岗培训: 1、员工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质量教育、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聘用拟配置在任何岗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和地市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汉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及时果断的原则。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 (一)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境评估认为事

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州),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一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州)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伤害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

XXX食药监局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票及印鉴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制度 1.1发票统一到财政局领取及销毁。 1.2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领、退、开具等日常工作。 2.3 开具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二、支票管理制度 1.1支票是付款单位签发通知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款项的凭证。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支票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0天,遇节假日顺延。 1.2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帐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 1.3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时,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1.4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1.5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并登记清楚用途及限额。 1.6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7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1.8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三、财务印鉴章的管理 1.1财务专用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1.2财务印章是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资金的安全; 1.3 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1.4 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1.5 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1.6 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1.7 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1.8 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呕心沥血整理word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 依照市政府办公室《对于开展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事情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事情报告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办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别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降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降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事情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环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全然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幸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躯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 (一)完善应急治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络建设。在市局站上建设了“应急治理”窗口,发布了应急治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治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方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依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别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催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治理与动态治理相结合,别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究,努力加强涵盖应急治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治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特意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治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别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催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经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别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公布药品别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别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预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问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操纵险情,减少损失。 (五)仔细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觉假劣药品,马上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操纵;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管

2017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6.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7.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1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1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1.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3.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3.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和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4.3.4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24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4.3.5收费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4.3.6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4.3.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以药冒药、以药冒物等违规行为。 4.3.8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而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xxx药监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调研报告

XXX药监局 应急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编制。 为更好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要求将应急工作的开展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康、维护医药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上来,并积极到辖区医药经营企业开展调研,结合辖区监管工作的实际,开展食品药品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2011年,我局牵头编制了《温宿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夯实了应急工作的各项制度基础,保证了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警训结合,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我局十分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处置培训演练工作。一方面督促各科室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增强了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责任心,推进我局应急体系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全局采取集中学习和网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全局人员全部顺利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考试。我局积极探索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长效机制,重点做好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事故预警发布工作,利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发布不同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警示。

(三)内外联动,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药品安全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必须沉着有序、依法应对。为此,我局把部门之间和各科室之间的资源整合、密切配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一是面临突发事件时,要求局内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尤其在对受伤患者的救治中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 二是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关注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保障人民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三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群体不良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四是紧密结合实际,将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基本分为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级响应。发生不同等级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做到临危不乱,冷静应对。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使我局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调剂等工作。 三、按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等要求,做好调剂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处方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做好药品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和变质。 五、认真做好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处方调配制度 一、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药品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健康检查合格,取得《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调配处方。 二、调剂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查禁忌,对用量。 三、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调剂工具、包装用品需清洁卫生。 五、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中药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是否脚注,必须单包注明。 六、发药时应向病人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处方发药,用量按规定执行,做到专人负责、专柜管理、专册登记。 三、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四、特殊药品应日查日结,每季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所长报告。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制度 一、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购进,有能证明药品合法来源的凭据,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和药品验收记录档案,进货凭据和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二、药品按用途、剂型分类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杀虫、灭鼠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三、药品按包装上所标注的条件贮存,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四、保持药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药房温湿度,采取措施使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6.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

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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