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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同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

发行人重要合同 发行人重要合同指公司合同中尚处在有效期内的, 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合同 1、电影《宝贝计划》 (1)2006年5月30日, 浙江华谊与上海浩置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浩置")签订关于电影《宝贝计划》的《电影发行合约》, 约定:上海浩置同意授予浙江华谊独家许可发行权,期限为自发行地区内公映首日起十年;浙江华谊支付上海浩置约定的保底预付金以及净收入分成. (2)2006年8年18日, 华谊有限与陕西西影华谊签署《〈宝贝计划〉影片联合发行合同书》, 约定华谊有限与陕西西影华谊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所有地区联合发行该片;陕西西影华谊提供影片的发行方案及费用,华谊有限保证不在约定的地区、期限内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影院商业性和非商业性放映形式发行放映该片; 发行期限为自发行许可证日期起两年. 影片票房收入结算以各院线公司提供的扣除营业税金、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缴纳电影专项基金后的财务报表为据进行分配, 陕西西影华谊享有其中5%的收益. (3)2006年9月15日, 华谊有限与广东盈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盈艺")就电影《宝贝计划》的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权授权事宜达成协议,约定:浙江华谊将该电影的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复制、发行销售及出租权独家授权给广东盈艺专有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2、电影《狄仁杰》 2008年9月1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签订《电影委托摄制合同》,约定:华谊传媒委托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提供该电影制作服务; 华谊传媒拥有该影片在全球以所有媒体形式的所有权利, 以及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的制作服务的单独和专署所有者; 华谊传媒负责获得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于影片的制作和放映批准. 2009年4月6日, 华谊传媒与视点特艺(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视点特艺公司")、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下称"电影工作室")就电影《狄仁杰》(暂名)中的特效合成镜头制作事宜签订《委托制作合同书》,约定:华谊传媒委托视点特艺公司制作电影《狄仁杰》中所需的特效合成镜头并向其支付约定的制作费; 视点特艺公司应于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 电影工作室负责监督管理并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该片已拍好的素材交给视点特艺公司进行制作;该完成片版权归华谊传媒所有,视点特艺公司除依约获得相应报酬和享有署名权外,无任何其他权利. 3、电影《非诚勿扰》 (1)2008年9月11日,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下称"寰亚电影")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拍摄之电影合拍协议》,约定: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合作拍摄电影《非诚勿扰》,双方投资及分账比例为:华谊传媒70%,寰亚电影30%;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按照70%:30%的比例享有该影片及其衍生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及其他权利,华谊传媒独家拥有该影片的重拍权及改编权;华谊传媒负责办理该影片一切立项、审批事宜,使得影片可在中国境内拍摄并在全世界发行;双方同意签署电影发行协议:授予华谊传媒在中国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授予MediaA siaDistributionLtd. (或其关联公司)在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授予HuayiBrothersInternationalDistributionLtd.(华谊兄弟国际发行有限公司)在上述国家及地区以外的全球其他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 (2)2008年9月11日,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亚")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华谊传媒. (3)2008年9月11日,华谊传媒、寰亚与MediaAsiaDistributionLtd.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香港及其它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二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MediaAsiaDistributionLtd.. (4)2008年9月11日,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及华谊国际发行(香港)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第三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三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华谊国际发行(香港); 华谊传媒和寰亚同意华谊国际发行(香港)在授权区域内的发行收入扣除发行佣金和发行费用后的净发行收益由华谊传媒和寰亚公司按照7:3的比例分成;授权期限为永久.

4、电影《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 (1)2008年9月11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寰亚电影签订《关于影片<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拍摄之电影合拍协议》, 约定: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合作拍

摄电影《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 影片制作总预算超出部分由寰亚电影单独承担.双方投资及分账比例为:华谊传媒30%,寰亚电影70%;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按照30%:70%的比例享有该影片及其衍生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及其他权利,寰亚电影独家拥有该影片的重拍权及改编权; 寰亚电影负责办理该影片一切立项、审批事宜, 使得影片可在中国境内拍摄并在全世界发行;双方同意签署电影发行协议: 授予华谊传媒在中国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 授予MediaAsiaDistributionLtd.( 或其关联公司)在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授予MediaAsiaDis tributionLtd. (或其关联公司)在上述国家及地区以外的全球其他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 (2)2008年9月11日,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亚")签订关于影片《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的所有权人,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华谊传媒. (3)2008年9月11日,华谊传媒、寰亚与MediaAsiaDistributionLtd.签订关于影片《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在香港及其它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 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的所有权人,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二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Medi aAsiaDistributionLtd.. (4)2008年9月11日,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及MediaAsiaDistributionLt d签订关于影片《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在第三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 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的所有权人,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三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MediaAsiaDistributionLtd;华谊传媒和寰亚同意MediaAsiaDistributionLt d在授权区域内的发行收入扣除发行佣金和发行费用后的净发行收益由华谊传媒和寰亚公司按照3:7的比例分成;授权期限为永久. 2009年1月4日,华谊传媒、寰亚公司与MediaAsiaDistributionLtd.就上述协议签订了《〈电影发行协议〉补充协议书》,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公司同意授予Medi aAsiaDistributionLtd.就《游龙戏凤》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任何形式的电视发行权. 5、电影《追影》 2008年11月21日, 华谊传媒与赛多贝玛(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赛多贝玛公司")及电影《追影》剧组(下称"剧组")签订《电影委托摄制合同》,约定:华谊传媒委托赛多贝玛公司和剧组为影片《追影》提供制作服务, 并由华谊传媒向赛多贝玛公司支付制作费; 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华谊传媒确认赛多贝玛公司和剧组交付所有合同所规定的物料为止, 最晚不超过该片取得公映许可证后第十四个营业日;华谊传媒拥有该影片的制作及其衍生的一切相关权利;赛多贝玛公司及剧组确保在协议项下依据第三方合同获得的所有权利和实际利益, 以及影片在世界任何地点以所有媒体形式的所有权利将由华谊所拥有;赛多贝玛公司有权在片头/尾字幕显示的启谢名单与华谊传媒共同列名为影片的联合摄制单位. 6、电影《风声》 2008年11月21日, 华谊传媒和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下称"上海电影公司")签订《合作投资拍摄电影〈风声〉合同》,约定,该剧总投资额中华谊传媒和上海电影公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70%、30%; 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该剧影片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除合同特别约定由上海电影公司指定的上海东方影视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中国大陆地区部分发行事宜以外,该剧在全球其余地区的发行权由华谊传媒享有;该剧发行收益在扣除合同约定的发行代理费和发行成本后,按照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7、电影《唐山大地震》 2009年2月25日,华谊传媒与唐山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唐山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下称"电影集团制片分公司")签订《合作投资拍摄电影〈唐山大地震〉合同》,约定:该剧总投资额中唐山公司、华谊传媒和电影集团制片分公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50%、45%、5%;三方共同享有该剧署名权,唐山公司和华谊传媒拥有该剧影片的著作权,华谊传媒负责该剧在全世界的发行事宜;该剧的发行总收入在扣除发行代理费以及返还电影集团制片分公司的投资款和固定投资收益、华谊传媒投资款、唐山公司15%的投资款后,余额由华谊传媒和唐山公司平均分配. 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影视集团")签订《联合拍摄协议》,约定:浙江影视集团对电影《唐山大地震》的投资总额为不超过1,200万元,发行人根据浙江影视集团实际投资额和投资期限作为计算基础向浙江影视集团支付固定收益; 发行人将浙江影视集团的实际投资款及固定收益全部支付给浙江影视集团后, 浙江影视集团不再享有该剧的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及其衍生权利(署名权除外). 该协议签署后,浙江影视集团出具《版权声明》,声明其仅拥有电影《唐山大地震》在大陆地区发行的署名权并同意放弃其在该影片中除上述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该影片著作权属于发行人或其指定的一方或多方所有. 2009年7月15日,

发行人与英皇影业有限公司(EmperorClassicFilmsCompanyLim ited,下称"英皇影业")签订《联合拍摄协议》,约定:英皇影业对电影《唐山大地震》的投资总额为600万元, 并享有60万元的固定收益;除前述投资款返还及固定收益外, 发行人无须支付任何其他款项,英皇影业不再享有或承担对该剧的收益或亏损, 英皇影业及其指定的三名署名人应在签订该协议同时, 向发行人出具英皇影业及其指定的三名署名人除署名权外不享有该影片著作权的声明. 2009年7月16日,发行人与寰亚公司就电影《唐山大地震》签订《联合拍摄协议》, 约定:该剧总投资额由发行人与寰亚公司按91.7%:8.3%的投资比例承担;双方按投资比例享有该剧发行收益以及该剧的版权,该剧的衍生权利由发行人享有,双方共同拥有该剧的署名权;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不影响寰亚公司依本协议享有收益的前提下,发行人有权就该剧的拍摄事宜与其它合作方签署协议,寰亚公司无权干涉任何事宜. 8、电影《一不留神》 2009年5月22日,华谊传媒与北京太一至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太一至合公司")签订《联合摄制电影〈一不留神〉合同》,约定:该剧总投资额由太一至合公司全部承担;双方共同拥有该剧影片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华谊传媒拥有该剧在全世界发行的排他优先权,如华谊传媒同意享有该剧的发行权,则双方将就发行事宜另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否则,华谊传媒及其相关人员除享有该剧署名权外,不再享有该剧其他任何权利. 9、电视剧《恋爱兵法》 (1)2006年10月26日, 浙江天意影视和坤杰视讯(Kingjoyvision)签订《恋爱兵法》联合摄制合同书,双方约定:①浙江天意影视出资50%,坤杰视讯出资50%;②浙江天意影视拥有该剧中国大陆版权和收益, 坤杰视讯拥有该剧除中国大陆以外版权及收益;③双方商定该剧广告赞助收益由各签署方享有. (2)2007年10月20日,浙江天意影视与湖南电视台签订《电视剧<恋爱兵法>中国大陆独家版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将电视剧《恋爱兵法》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电视播映权和发行权及非独家版权授予湖南电视台; 授权期限为自浙江天意影视向湖南电视台交付母带之日起六年, 六年后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拥有授权节目永久播映权;湖南电视台需支付浙江天意影视约定的授权费用. 10、电视剧《西游记》 2007年1月4日, 华谊传媒与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慈文影视")就合作投资拍摄电视剧《西游记》签订《合同书》,约定:该剧总投资额中华谊传媒投资比例为10%;慈文影视分期返还华谊传媒全部投资款并支付华谊传媒收益权转让费后,该剧著作权及全部相关权利(除署名权外)完全由慈文影视享有,华谊传媒享有署名权. 11、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 2008年4月16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云南电视台签订《关于联合购买40集电视连续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合同书》,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将该剧在云南地区的首轮卫星及地面买断播映权有偿许可给云南电视台; 许可使用权利为有线、无线(含卫星)电视播放权;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2年;云南电视台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8年4月23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四川电视台就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播映权销售事宜签订《电视节目播放权合同书》, 约定: 浙江天意影视将该剧在四川电视台卫星频道二轮电视播映权有偿许可给四川电视台;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首播之日起2年;四川电视台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8年4月30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就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播映权有偿转让事宜签订《电视剧播映权预购合同书》,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就该剧在浙江省范围内的无线、有线电视播映权以及二轮上星播放权授予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授权播放期限为自收到母带之日(即浙江卫视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2年;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8年5月28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山东电视台就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节目版权转让事宜签订《合同书》,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将该剧在山东省(含青岛地区)的无线卫星电视、无线非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和自身数字电视播出的播映权有偿许可给山东电视台; 授权期限为自该剧在山东电视台上星首播之日起2年;山东电视台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8年5月30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影视剧中心(下称"上海文广传媒")就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播映权有偿转让事宜签订《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书》,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将该剧在上海地区的首轮卫星及地面买断播放权有偿许可给上海文广传媒; 许可使用权利为有线、无线(含卫星买断)电视播放权;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2年;上海文广传媒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8年7月24日,浙江天意影视(后更名为"浙江华谊天意")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就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播映权有偿转让事宜签订《电视节目播映权有偿许可合同》,约定:浙江天意影视将

该剧在江苏地区的首轮卫星播映权有偿许可给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许可使用权利为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等播放权;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江苏地区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2年;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需向浙江天意影视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12、电视剧《二婚》 2008年3月25日,华谊传媒与娱乐投资签订《二婚》合作协议,约定:①华谊传媒和娱乐投资共同投资制作和发行;②该剧的制作费用均由娱乐投资承担,娱乐投资退还华谊传媒前提投入的费用; ③该剧的著作权以及该剧衍生产品的版权均有双方共有,任何一方均有全单独行使该剧的著作权及该衍生产品的版权,并无需经对方同意 13、电视剧《风声》 2008年3月25日,华谊传媒与娱乐投资签订《风声》合作协议,约定:①华谊传媒和娱乐投资共同投资制作和发行;②该剧的制作费用均由娱乐投资承担,娱乐投资退还华谊传媒前提投入的费用; ③该剧的著作权以及该剧衍生产品的版权均有双方共有,任何一方均有全单独行使该剧的著作权及该衍生产品的版权,并无需经对方同意 14、电视剧《身份的证明》 2008年5月26日、2008年7月16日及2008年8月19日,娱乐投资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云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及山东电视签订《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约定:娱乐投资有偿许可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为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云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及山东电视首轮四家卫视的卫星播映权, 许可期限为节目上星之日起两年. 15、电视剧《最后的99天》 2009年6月2日, 娱乐投资和上海文广传媒、天津电视台、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签订《关于联合购买32集电视连续剧〈最后的99天〉合同书》,约定:娱乐投资将其摄制的电视剧《最后的99天》授权上海文广传媒、天津电视台、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除娱乐投资享有播放权的"8个地区"和1个二轮上星台以外)的首轮上星播放权;许可使用权利为有线、无线(含卫星买断)电视播放权;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3年;上海文广传媒、天津电视台、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需向娱乐投资支付约定的电视播放权费. 16、电视剧《兵圣》 (1)2008年3月18日,华谊传媒、娱乐投资与苏州市吴中区旅游局签订《兵圣》合作协议,约定:①华谊传媒和苏州市吴中区旅游局共同出资,华谊传媒占7 0%, 苏州市吴中旅游局占30%;②该剧的著作权、版权由华谊传媒和苏州市吴中区旅游局共享,该剧取得的一切版权净收益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③华谊传媒拥有该剧全世界之独家发行权.

(2)2008年3月25日, 华谊传媒与娱乐投资签订《兵圣》的补充协议,预定:①原定由华谊传媒与娱乐投资投入的制作费由娱乐投资负责支付; ②娱乐投资退还华谊传媒前期投入的费用. 17、电视剧《南下南下》 2009年5月6日, 娱乐投资和武汉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影视")、海南明珠影业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明珠")、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下称"传奇人影视")签订《电视剧〈南下南下〉联合出品合同书》,约定:该剧总投资额扣除40 0万元的借款和赞助款后,余额由娱乐投资、武汉影视、海南明珠和传奇人影视按66 . 67%:16.67%:11.11%:5.55%的投资比例承担;各方按该投资比例拥有版权并分享该剧所产生的一切利润和风险;娱乐投资负责该剧在全球范围内的发行销售,并有权将其拥有的该剧著作权质押给第三方,且无须经其他三方另行同意. 18、电视剧《钢魂》 2008年6月5日,华谊传媒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钢铁公司" )签订《合作拍摄电视连续剧〈钢魂〉框架协议》, 约定:该剧总投资额由华谊传媒和重庆钢铁公司按50%: 50%的投资比例承担;双方共同拥有该剧的版权,华谊传媒享有该剧在国内外的发行权; 该剧发行收益在扣除15%的发行费用和税费后,按顺序返还华谊传媒投资总额(若该剧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播出的,华谊传媒可收回130%的投资额)、重庆钢铁公司的投资额后,余额由双方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19、电视剧《蜗居》 2008年9月16日, 娱乐投资与北京金盾盛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金盾盛业" )就电视剧《蜗居》签订《联合拍摄协议》, 约定:该剧总投资额中娱乐投资的投资比例为35. 71%;金盾盛业向娱乐投资支付固定收益为娱乐投资的投资总额与固定回报(娱乐投资投资总额的20%)之和;娱乐投资在如期收到上述约定的固定收益的前提下,同意该剧著作权及全部相关权利(除署名权外)完全由金盾盛业享有,娱乐投资享有该剧在中国大陆的署名权. 20、电视剧《倚天屠龙记》 2008年9月28日,娱乐投资与华夏视听环球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华夏传媒")就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倚天屠龙记》签订《合约书》,约定:该剧总投资额中娱乐投资与华夏传媒的投资比例为50%: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享该剧的著作权及一切著作权收益;娱乐投资拥有该剧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独家发行权,华夏传媒拥有该剧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独家发行权. 2009年3月13日,娱乐投资与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就电视剧《倚天屠龙记》的播放权许可事宜签订《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书》,约定:娱乐投资将该剧在重庆地区(有线、

无线、卫视)首轮上星播放权授权给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在重庆广播电视集团

(总台)上星播出之日起3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需向娱乐投资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9年3

月16日,娱乐投资与云南电视台就电视剧《倚天屠龙记》播映许可事宜签订《影视作品播映许可合同》,约

定:娱乐投资将该剧在云南地区的有线、无线电视播放权和全国卫星买断四家首轮卫视的播放权授权给云南

电视台;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在云南电视台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3年;云南电视台需向华谊娱乐投资支付

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009年3月27日,娱乐投资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就电视剧《倚天屠龙记》播放

权有偿许可事宜签订《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约定:娱乐投资将该剧在江苏地区以有线电视、无线

电视、卫星电视、数字电视、IP电视、移动电视和互联网网络电视等的首轮播放权授权给江苏省广播电视

总台;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上星播出之日起3年;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需向娱乐投资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

费用. 2009年4月21日,娱乐投资与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就电视剧《倚天屠龙记》播放权有偿许可事宜

签订《播映权合同书》, 约定:娱乐投资将该剧在天津地区(包括所有地面频道及卫星频道的所有落地播出)

首轮上星播放权授权给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 许可使用期限为自该剧上星播出之日起3年;天津电视台卫视

频道需向娱乐投资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用. 21、电视剧《今生》 2009年2月5日, 娱乐投资和四

川广播电视集团就电视剧《今生》签订《电视广播权许可使用合同书》,约定:娱乐投资将其拥有著作权的电

视剧《今生》授权四川广播电视集团享有在四川省范围内的无线、有线及卫星频道电视播放权; 许可使用

期限自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播出该剧之日起2年;四川广播电视集团需向娱乐投资支付约定的授权许可费.

(二)重要制片人、导演及艺人经纪、艺人服务合同 1、重要制片人、导演及艺人合同重要内容

发行人与重要的制片人、导演、艺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合作合同主要内容的通用条款如下: 人才 双

方权利义务条款 合作或服务合同期限及到期后双方的相关约定 类型

式条款 制片(1)公司负责制片人摄制收益分配条(1)目前公司核心制片人中3人为与 人 影片的

投资、经营及相 款;违约责 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关融资事宜;公司每年承任条款;

保 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 担制片人所在工作室的 密条款. 制片人可续签劳动

另外2名核心制片人为签约制片

合同. 日常开支金额及支付方 (2)

制片人在合同期限内

式.

人, 合同期限为"时间期限+工作量 (2)

在制片人要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通常只有 承诺为公司摄制影视剧

诺后方可考虑合同到期. 在预计

如约完成影视剧执导量承 数量或利润考核指标条

约到期前的3-6个月双方协商续签 权益及形象

合 款;公司及制片人互相的

事宜. 款. 导演(1)公司负责执导影片的收益分配条目前公司的核

维护约定条

心导演为签约导演, 投资、经营及相关融资 款;违约责 其合同期限为"时间期限+工作量要

事宜;公司每年承担制片任条款;保 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通常只有在 人所在工作室

的日常开 密条款. 导演如如约完成影视剧执导量承诺 支金额及支付方式.

在预计合约到期前的3-6个月双方

导演在合同期限内承

后方可考虑合同到期. (2)

协商续签事宜. 及参与公司组织的商业

诺为公司摄制电影数量

活动的约定条款;公司及 导演双向的权益及形象 维护约定条款. 艺人公司为签约艺

人提供的 艺人代理合一般3-10年.到期后满足协议约定 服务事项;签约艺人须遵作范围;代 条

件可自动延长1年或经双方协商 守事项;共同责任条款. 理的排他性一致后续签,双方续签的提出

代理佣金 在协议到期前的3个月以书面形式

;

通常

责任条款 以

收取及违约提出.

公司所拥有的知名签约导演冯小刚为例,公司与其在2009年9月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概括

如下: (1)双方权利业务条款 ①公司的权利义务 A.公司在协议履行期内负责冯小刚执导影片的

投资、经营或相关融资事宜; B. 公司应积极维护冯小刚的权益及公众形象,在任何场合不得有诋毁冯小

刚的言行. ②冯小刚的权利义务 A.根据双方之前已经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冯小刚尚有二部电影未

完成摄制(其中一部为正在摄制中的影片《唐山大地震》),因此双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此约定义务直至履行完

毕; B. 在之前签署的合作协议履行完毕后,即在冯小刚完成其余二部影片的摄制后,冯小刚保证向发行

人推荐至少另外五部优秀电影剧本并摄制计划及提案,原则上每年向发行人至少推荐一部,发行人在提案通过的情况下拍摄该影片并由冯小刚执导; C.冯小刚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非由其推荐的影视剧本及制片预算进行商业、艺术评定及技术配合; D.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冯小刚至少在发行人每年投资的一部非由其执导的电影作品中署名艺术总监或监制,该作品及监制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E.冯小刚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参加发行人安排的有关商务活动及发行人公司活动; F. 冯小刚应积极维护发行人的权益及公众形象,在任何场合不得诋毁发行人的言行. 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转让给其子公司除外). (2)利益分配条款 公司支付给冯小刚的报酬主要由签约费、片酬及电影利润分成三部分构成, 另外还包括公司支付给冯小刚工作室的日常开支费用. ①签约费 公司向冯小刚支付固定金额的签约费.在协议履行期内,若由于冯小刚个人健康原因导致其没有能力再履行合作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则冯小刚还需按比例返还签约费给公司作为违约金. 若由于除冯小刚个人健康以外的原因导致其在协议履行期内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项义务或不再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则冯小刚保证四倍返还协议项下的签约费给公司作为违约金. ②片酬 在协议履行期内,公司对于冯小刚执导的每部电影向其支付固定金额的片酬,在电影开机前双方另行签订《导演聘用协议》并就其他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③电影利润分成 在协议履行期内, 对于由公司执导的每部电影,公司将其实际所得的发行利润( 每部电影的发行利润=电影发行毛收益-电影发行佣金-电影发行费用-电影制作成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利润分成支付给冯小刚. 其中, 电影制作成本包括公司依本协议支付给冯小刚的全部费用、项目开发费、剧本开发及报废、资金成本等与影片相关的全部支出. ④工作室日常开支费用 在协议履行期内,公司每年支付冯小刚及其工作室固定金额的日常开支费用,工作室费用包括工作室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房租、水电、差旅、交通及其他各项行政开支等.公司根据冯小刚提供符合税收规定的发票按月支付. (3)排他性条款 冯小刚保证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得接受非由发行人出资或参与市场运作的电影、电视剧作品的执导、监制、编剧、策划等工作,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发行人同意冯小刚接受非由发行人出资或参与市场运作的电影、电视作品的执导、监制、编剧、策划等工作,必须由发行人和冯小刚与第三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且发行人有权从冯小刚从事前述工作所得中收取10%作为管理费. 冯小刚及其工作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签署与第三方合作的协议, 在冯小刚与第三方的合作期间,发行人有权停发冯小刚工作室的日常开支费用. (4)协议期限到期后双方的相关约定 协议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冯小刚履行完成其与发行人之前已经签署的合作协议所约定的剩余两部电影的摄制完毕之日; 第二个阶段为冯小刚履行完成此《合作协议》所约定的另外五部电影摄制完毕之日. 发行人和冯小刚约定,在此《合作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双方可以就继续合作的具体事宜协商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2、重要艺人服务合同 2007年7月12日,华谊有限与中国移动通信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神州广告合作合同》, 约定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委托华谊有限继续邀请葛优出演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神州品牌的相关广告, 华谊有限保证协调葛优完成神州行的影视及平面广告拍摄工作.协议期间:自2007年6月01日起2010年05月31日止. (三)借款合同 1、娱乐投资与北京银行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09年1月6日,娱乐投资与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签订编号为"0044667"的《借款合同》, 约定北京银行朝外支行向娱乐投资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电视剧拍摄,贷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合同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40%,提款期为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七天. 2009年1月6日,娱乐投资与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签订了编号分别为"0044667-1"和"0044667-2"的《质押合同》,约定娱乐投资分别以其名下的电视剧《爱你所以离开你》和《身份的证明》为其向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的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华谊传媒、时代经纪、王忠军、王忠磊分别为娱乐投资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华谊传媒与工担保, 华谊传媒以其所有的电视剧《鹿鼎记》为娱乐投资的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

行王府井支行合计7,000万元的银行借款 2009年3月19日,华谊传媒与工行王府井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王府)字第001 4号"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工行王府井支行向华谊传媒提供4,000万元贷款,用途为电影《狄仁杰》的拍摄发行,贷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09年3月19日至2011年3月18日止,合同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提款方式为2009年3月19日一次性提款. 2009年3月19日,华谊传媒与工行王府井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王府)字第001 5号"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

约定工行王府井支行向华谊传媒提供2,000万元贷款, 用途为电影《风声》的拍摄发行,贷款期限为24个

月,自2009年3月19日至2011年3 月18日止, 合同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10%,提款方式为2009年3月19日一次性提款. 2009年4月1日, 华谊传媒与工行王府井支行签订编号

为"2009年(王府)字第002 3号"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工行王府井支行向华谊传媒提供1,000万元贷

款,用途为电影《追影》的拍摄发行,贷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合同

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提款方式为2 009年4月1日一次性提款. 3、

娱乐投资与北京银行朝外支行3,000万元的银行借款 2009年5月22日,娱乐投资与北京银行朝外支行

签订编号为"0050193"的《借款合同》, 约定北京银行朝外支行向娱乐投资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

为电视剧拍摄及发行,贷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合同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40%,提

款期为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七十天. 王忠军、王忠磊、华谊传媒及时代经纪分别为娱乐投资的上述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娱乐投资与广发行奥运村支行3,000万元额度借款 2009年7月16日, 娱

乐投资与广发行奥运村支行签订编号为"2709CF005"的《额度贷款合同》,约定广发行奥运村支行向娱乐投资

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的额度借款,借款用途为《模特》、《大遣返》、《圣天门口》三部电视剧的制作,

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 自2009年7月4日至2010年7月3日止,在额度有效期限内,娱乐投资对已清偿的借

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贷款利率为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按法

定利率调整浮动. 华谊传媒以其名下电视剧电视剧《钻石王老五的艰难爱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浙江

华谊天意以其名下的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功勋》、《幻想之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分别为上述借款

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浙江华谊天意以其300万应收账款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华谊传

媒、王忠军及王忠磊为娱乐投资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房屋租赁合同 2008年2月

15日,公司和格林马术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双方约定:格林马术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县天竺镇楼台村村南

温榆河土地面积7,8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85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出租给公司;租赁期限

为200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月10.5万元,按季支付. 2008年8月17日, 华

谊传媒与上海天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鸿置业" )签订《电影院协议书》,约定上海天鸿置业将其

合法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8弄的物业出租给华谊传媒用于建设电影院,租赁物业的预估面积

为5300平方米,上海天鸿置业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给华谊传媒建设影院,租赁期限为

10年,租金由基本租金和抽成租金两部分组成. 2009年5月18日,公司和重庆中华企业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签署了《电影院租赁合同书》,双方约定:中华企业将位于重庆市高新区袁家岗奥

体路1号的符合公司开设电影院要求的用来开设包含八个放映厅、售票厅和贩卖区域电影院物业出租给公

司; 租赁物业的预估面积总共约5136.43平方米,其中地上那层预估面积为4476. 7平方米,地上第4层预估面

积为659.73平方米;租金分别以基本租金和抽成租金两种方式计算,最终两者取高,择一支付;租赁期限为15

年. (五)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合同 1、发行人授予中新集团的商标、商号许可 (1)中新集团基本情

况 中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2003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563. 截至2009年

4月30日,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945,640,189股,实际控制人为郦松校先生,合计持有普通股

1,054,920,495股,占有该公司已经发行股本的54. 21%.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中国大陆房地产开发、土地一

级开发和资产经营等. 中新集团近三年的基本财务数据(报告周期为每年4月30日)如下:

单位:千港元

-2009.4.30 2007.5.1-2008.4.30 2006.5.1-2007.4.30 收益

2008.5.1

除税前溢利

2,534,580 5,029,260 2,779,845

本年度溢利

338,698 2,375,514 1,041,943

年4月30日

818,240 2009

89,556 1,566,524

2008年4月30日 2007年4月30日 总资产 29,295,748 27,563,524 14,144,131 净资产

9,072,143 9,079,323 5,511,551

注:以上数据均来源于中新集团公开披露年报

发行人与中新集团除商标、商号许可使用以外, 2008年发行人还为中新集团提供的影视、艺人资源服务, 分

别与西安中新永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宣传活动合作协议》, 与成都中新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九久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中新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西安中新永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非诚勿扰"贴片广告发布合同》.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均认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新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新集团商标、商号具体使用情况 中新集团商标、商号的使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①原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框架协议) 鉴于国内大力倡导"文化地产"的概念,各地政府亦对文化地产予以大力支持.中新集团作为一家以中国大陆房地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和资产经营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拟与华谊传媒携手发展文化地产.

浅析华谊兄弟经营策略

浅析华谊兄弟经营模式 一、华谊兄弟的发展历程 1994年华谊兄弟的创始人王中军通过之前在美国积攒的10万美金创立了华谊兄弟广告公司。之后凭借在广告领域赚取的“第一桶金”投资了电视剧《心理诊所》、电影《不见不散》,初次尝试便获得了电视剧100%、电影70%的回报率。王中军看中了电影、电视领域的广阔前景,之后逐步完善公司结构,先后成立了电影的制片、发行、放映公司、电视剧创作工作室、音乐公司、艺人经纪公司以及入注游戏行业等,如2000年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成立、2001年华谊兄弟太合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成立、2003年陕西西影华谊电影发行公司成立、2004年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成立、2005年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2006年华谊天意影视公司成立、2007年分众传媒等向华谊注资2000万美元、2009年在创业板上市交易、2011年华谊收购巨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不断壮大的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成为中国民营娱乐企业的领头人。本文将从华谊兄弟传媒集团的经营模式来探讨华谊兄弟的成功之处,并从它的成功中分析华谊兄弟的几点不足。 二、华谊兄弟的经营模式 1、电影产业价值链打造 电影产业价值链是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为核心,以电影产品版权的多种形式、多种次数的销售为主要盈利途径的电影产业化运作方式,主要包括电影产品的市场化投融资、电影产品的生产、发行、

放映以及后产品开发这几个主要环节。 在电影产业链经营领域,华谊兄弟采取的是持续并购整合的方式,是随着集团内部的发展壮大来完善电影产业链结构的。2000年华谊兄弟和太合地产各出资2500万人民币,在华谊兄弟广告公司的基础上改为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开始投拍电影。2003年政府对民营公司进入影视发行领域政策放开,允许民营公司控股发行公司。华谊兄弟管理人王中军在之前取得西影股份发行公司超过40%的股份的基础上增持西影股份,达到绝对控股,从而取得了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和全部经营权,并更名为陕西西影华谊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西影华谊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电影产业的结构调整,它标志着国内电影发行业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进入深层次合作阶段。华谊兄弟和西影股份强强联合,以国营发行公司的发行资源优势和民营制片公司相对灵活的机制相结合,充分体现资源互补,不但会给西影华谊带来巨大商机,而且给两大制作母体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华谊与西影的重组实现了从编剧、导演、制作到市场发行和院线发行等基本完整的生产体系。 针对华谊兄弟成为综合性娱乐集团的宏伟战略目标,影院建设是它必定会涉足的领域。影院是电影作品走向市场的终端,是直接面对消费群体的场所。首先,影院是实现电影收入与利润的主要来源。由于国内盗版猖獗,电影作品的收入来源以票房分账为主,电影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和影院通常按照40:10:50的比例对影片票房收入进行分配,影院是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的环节,有着稳定的投资回报。

华谊兄弟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华谊兄弟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华谊兄弟2020年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066,568.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97,007.2万元,主要分布在预付款项、存货、货币资金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51.81%、26.32%和9.02%。非流动资产为769,561.63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57.81%、11.47%。 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20年一季度2019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总资产1,066,568.8 3 100.00 1,766,613.5 9 100.00 2,015,466.2 7 100.00 流动资产297,007.2 27.85 667,940.34 37.81 919,382.03 45.62 长期投资444,863.49 41.71 518,237.53 29.34 712,047.05 35.33 固定资产88,297.97 8.28 96,567.44 5.47 88,283.71 4.38 其他236,400.16 22.16 483,868.28 27.39 295,753.49 14.67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26.32%,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 流动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20年一季度2019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流动资产297,007.2 100.00 667,940.34 100.00 919,382.03 100.00 存货78,160.55 26.32 124,089.55 18.58 101,617.37 11.05 应收账款21,181.93 7.13 108,076.83 16.18 161,087.02 17.52 其他应收款0 0.00 0 0.00 21,399.99 2.33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 0.67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55 0.02 1,454.74 0.22 1,650.86 0.18 货币资金26,779.25 9.02 181,718.67 27.21 462,053.5 50.26 其他168,830.46 56.84 252,600.56 37.82 171,573.29 18.66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20年一季度总资产为1,066,568.83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 1,766,613.5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63%。

华纳兄弟与国内知名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签约合同 立约人: 甲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人: 乙方: 身份证号:XXXXXX 通讯地址:XX省XX市XX社区XX号 通讯号码:XXXXXXX,XXXXXXX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

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履行合同期间,每年安排乙方参与亿元以上制作成本电影至少2部以上,并保证一年期间提供给乙方的拍摄机会不少于5部; 九、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提高乙方知名度,应安排乙方至少出一张音乐唱片,且唱片制作费用不得少于XXXXXX元。 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改变公众形象、改变戏路的机会,并在合同履行期间,至少向乙方提供一次出演外国大片的机会。 十一、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十二、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三、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四、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华谊兄弟商业模式分析

《华谊兄弟》的商业模式 一、公司简介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娱乐集团,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在1994年创立;目前集团涉及投资及运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时尚产业等多个领域,并于2009年登陆创业板;公司主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等业务板块。现已成为中国娱乐文化领军企业。 2.娱乐产业的资金投资时间长,每个企业的资金有限,想要合理的利用资源就要形成完善的系统来管理这个摊子。 二、管理模式 1.事业部+工作室:导演工作室和制片部、发行部、宣传部、海外部共同构成一个制作团队,高度专业化,分工细致化。 设立导演工作室,最突出的作用,是使公司拥有了一个核心创作团队。这个团队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公司注入导演们的新思想。反之,公司有了好的项目也可以交给导演们讨论和运作,这样一来,导演与公司之间就形成一个互动的合力。投资公司与签约导演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2.艺人持股:目前华谊股权结构主要都是个人持股,该公司旗下签约的诸多导演、艺人也持有部分股权,可以解决投资者担心最多的问题一一艺人的流动性,利于其长远稳定发展。比如:原来的黄晓明在其名下的时候就购买了540万华谊的股份。光股票就让他身价上亿。 2.建立公司产业链

(1)最先把电影商品化:华谊兄弟的贡献,是他们先于国内的诸多同行们,认识到了电影的商业价值、电影的产业化价值,更具体地说,认识到了电影的品牌价值、资本的价值,并开始挖掘、利用这种特殊商品的商业价值,来为自己的企业盈利。他们率先找到了一条将电影与市场相结合的路子——把文化变为一种消费品奉献给观众。华谊是投资冯小刚拍的贺岁剧而被大家熟知的。 (2)发展自己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为了规避风险,建立发展自己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导演工作室—演员经纪公司—广告公司—发行公司,从制作到辅助发行,它们相对独立,但又互为整体。需要聚则聚,需要散则各自为战。 3营销模式 (1)营销与创作紧密结合:做好创作前的市场调研。导演看中题材后,部门经过市场调查为导演提供大众所需要的题材的方案。 首先是做好创作前的市场调研,导演自己看中的题材,市场有关的部门将给导演们设计一个经过广泛深入的市场调查之后的方案,使其题材为大众所需要;另一方面,把创作引入营销中,在营销中加入创作元素,吸引观众。 (2)品牌效应:华谊兄弟已经走过了其原始积累时期,在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今天,品牌就是通行证。电影品牌,要靠形象来支撑,专家指出,电影产业的核心是版权交易,版权交易的中心是有品牌的形象。 (3)严格资金控制:为规避发行和应收账款风险,华谊成立自己

影视传媒行业的五力分析

(一)影视传媒行业的波特五力分析 1、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看电影,毫无疑问,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恋人约会,朋友见面,看电影都是个很好的选择。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看一场电影,也被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所接受。电影,在使人放松心情,增长见识,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同时,还为人提供了一个最为理想的约会的场所。 在电影日渐融入到人们的生活的同时,华谊兄弟,作为中国电影业的领军企业,具有比较稳固市场地位而不受市场剧烈竞争困挠的企业所控制,在电影业占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并且电影的消费者很多,以致于每一单个买主都不可能成为供方的重要客户。 光线制作的《娱乐现场》和《海外娱乐现场》,片尾都注明光线和北京电视台联合制作。其节目的主编、制片人都由北京电视台委派,光线主要负责节目的制作,而北京电视台方面负责把政策关、舆论关,使得光线的节目和电视台自己制作的节目一样,都是经过审查许可后才播出的,这就保证了光线节目的舆论导向的正确,避免了政策风险。这样,既能使节目不致出现任何违反国家宣传政策的纰漏,又保证了节目内容的精彩好看。 在节目制作方面,光线的节目基本都是围绕娱乐这个话题的,在采访素材上很容易实现共享。例如一个明星的采访至少能以不同报道角度进入《娱乐现场》、《娱乐人物周刊》和《音乐风云榜》,达到内容资源共享从而降低成本。而长期积累的素材库几乎可以在所有的节目中通用(而且可以反复使用),从不同的角度制作不同的专题。同时,光线大量的娱乐资讯,经过一些修改、包装后,还可以使用在其他媒体上,如报纸、网络等。在广告经营方面,由于光线的多档节目在全国 300 多台播出,使得广告资源也能够实现共享。光线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广告组合套餐,根据广告商的需要将其产品广告在不同的时段、不同的节目、不同的地区播出。在新闻素材上,光线做到了全面搜集与分析。 2、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华谊兄弟2019年经营成果报告

华谊兄弟2019年经营成果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1、利润总额 2019年实现利润为负375,282.03万元,与2018年负80,052.77万元相比亏损成倍增加,增加3.69倍。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营业利润

3、投资收益 2019年投资收益为负19,597.23万元,与2018年的21,272.01万元相比,2019年出现亏损,亏损19,597.23万元。 4、营业外利润 2019年营业外利润为5,033.89万元,与2018年的5,925.1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04%。 5、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从营业收入和成本的变化情况来看,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218,639.87万元,比2018年的389,083.77万元下降43.81%,营业成本为162,456.44万元,比2018年的214,724.28万元下降24.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下降,但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成本,表明企业经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 项目名称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营业收入218,639.87 -43.81 389,083.77 -1.4 394,627.61 0 实现利润-375,282.0 3 -368.79 -80,052.77 -174.45 107,528.97 0

营业利润-380,315.9 1 -342.34 -85,977.9 -205.34 81,616.92 0 投资收益-19,597.23 -192.13 21,272.01 -72.36 76,956.9 0 营业外利润5,033.89 -15.04 5,925.13 -77.13 25,912.04 0 二、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构成情况 2019年华谊兄弟成本费用总额为15,453.62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62,456.4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51.25%;销售费用为37,978.6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45.76%;管理费用为47,476.3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07.22%;财务费用为32,300.2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09.0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307.4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46%。 成本构成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 项目名称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成本费用总额15,453.62 100.00 505,321.95 100.00 402,673.44 100.00 营业成本162,456.44 1051.25 214,724.28 42.49 215,261.61 53.46 销售费用37,978.66 245.76 65,126.7 12.89 72,548.15 18.02 管理费用47,476.37 307.22 52,832.53 10.46 55,803.42 13.86 财务费用32,300.26 209.01 32,888.42 6.51 29,010.79 7.20 营业税金及附加1,307.42 8.46 1,545.03 0.31 2,059.34 0.5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同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 发行人重要合同 发行人重要合同指公司合同中尚处在有效期内的, 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合同 1、电影《宝贝计划》 (1)2006年5月30日, 浙江华谊与上海浩置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浩置")签订关于电影《宝贝计划》的《电影发行合约》, 约定:上海浩置同意授予浙江华谊独家许可发行权,期限为自发行地区内公映首日起十年;浙江华谊支付上海浩置约定的保底预付金以及净收入分成. (2)2006年8年18日, 华谊有限与陕西西影华谊签署《〈宝贝计划〉影片联合发行合同书》, 约定华谊有限与陕西西影华谊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所有地区联合发行该片;陕西西影华谊提供影片的发行方案及费用,华谊有限保证不在约定的地区、期限内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影院商业性和非商业性放映形式发行放映该片; 发行期限为自发行许可证日期起两年. 影片票房收入结算以各院线公司提供的扣除营业税金、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缴纳电影专项基金后的财务报表为据进行分配, 陕西西影华谊享有其中5%的收益. (3)2006年9月15日, 华谊有限与广东盈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盈艺")就电影《宝贝计划》的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权授权事宜达成协议,约定:浙江华谊将该电影的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复制、发行销售及出租权独家授权给广东盈艺专有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2、电影《狄仁杰》 2008年9月1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签订《电影委托摄制合同》,约定:华谊传媒委托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提供该电影制作服务; 华谊传媒拥有该影片在全球以所有媒体形式的所有权利, 以及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的制作服务的单独和专署所有者; 华谊传媒负责获得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于影片的制作和放映批准. 2009年4月6日, 华谊传媒与视点特艺(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视点特艺公司")、电影工作室有限公司(下称"电影工作室")就电影《狄仁杰》(暂名)中的特效合成镜头制作事宜签订《委托制作合同书》,约定:华谊传媒委托视点特艺公司制作电影《狄仁杰》中所需的特效合成镜头并向其支付约定的制作费; 视点特艺公司应于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 电影工作室负责监督管理并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该片已拍好的素材交给视点特艺公司进行制作;该完成片版权归华谊传媒所有,视点特艺公司除依约获得相应报酬和享有署名权外,无任何其他权利. 3、电影《非诚勿扰》 (1)2008年9月11日,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下称"寰亚电影")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拍摄之电影合拍协议》,约定: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合作拍摄电影《非诚勿扰》,双方投资及分账比例为:华谊传媒70%,寰亚电影30%;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按照70%:30%的比例享有该影片及其衍生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及其他权利,华谊传媒独家拥有该影片的重拍权及改编权;华谊传媒负责办理该影片一切立项、审批事宜,使得影片可在中国境内拍摄并在全世界发行;双方同意签署电影发行协议:授予华谊传媒在中国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授予MediaA siaDistributionLtd. (或其关联公司)在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授予HuayiBrothersInternationalDistributionLtd.(华谊兄弟国际发行有限公司)在上述国家及地区以外的全球其他地区的独家发行及商业开发权. (2)2008年9月11日,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亚")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华谊传媒. (3)2008年9月11日,华谊传媒、寰亚与MediaAsiaDistributionLtd.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香港及其它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二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MediaAsiaDistributionLtd.. (4)2008年9月11日, 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有限公司及华谊国际发行(香港)签订关于影片《非诚勿扰》在第三地区发行之《电影发行协议》,约定:华谊传媒和寰亚为《非诚勿扰》的所有权人, 双方同意将影片根据该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在第三地区以授权方式将发行及商业开发的权利授予华谊国际发行(香港); 华谊传媒和寰亚同意华谊国际发行(香港)在授权区域内的发行收入扣除发行佣金和发行费用后的净发行收益由华谊传媒和寰亚公司按照7:3的比例分成;授权期限为永久. 4、电影《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 (1)2008年9月11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寰亚电影签订《关于影片<游龙戏凤>(原名<星梦奇缘>)拍摄之电影合拍协议》, 约定:华谊传媒与寰亚电影合作拍

华谊兄弟文化企业研究报告

《华谊兄弟文化企业研究报告》 ●发展经历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民营娱乐集团,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在1994年创立,1998年投资著名导演冯小刚的影片《没完没了》、姜文导演的影片《鬼子来了》正式进入电影行业,因每年投资冯小刚的贺岁片而声名鹊起,随后全面进入传媒产业,投资及运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等领域,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并且在2005年成立华谊兄弟传媒集团。 2009年9月27日,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公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华谊兄弟成为了首家获准公开发行股票的娱乐公司; 也迈出了其境内上市至关重要的一步。 ●经营领域 运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等领域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旗下有华谊兄弟时代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视节目事业有限公司、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环球热力兄弟影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广告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国际发行有限公司等。 ①影视娱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与冯小刚、成龙、徐克等华语市场最具号召力和专业实力的成熟导演建立稳定合作的同时,也非常看重对年轻创作人才的支持与培养,不断为华语电影输送新鲜血液。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民营电影公司,华谊兄弟在过去22年间不但创造了多个票房奇迹,也多次获得国际、国内各大电影奖项,先后推出了百余部深受观众喜爱的优秀电影作品,其中包括曾占据国内票房领先的《手机》、《天下无贼》、《宝贝计划》、《集结号》、《非诚勿扰》系列、《功夫之王》、《风声》、《唐山大地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画皮2》、《十二生肖》、《西游降魔篇》、《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私人订制》等,总票房逾150亿,是国内商业成绩最好的民营影视公司。 2016年贺岁档,华谊兄弟凭借投资影片鬼吹灯之《寻龙诀》、出品影片《老炮儿》两部重磅佳作即收获近26亿元票房,成为贺岁档最大赢家。其中,《寻龙诀》以对标好莱坞的特效水准为国产探险类影片树立了新标杆《老炮儿》更是得到业界和学界的齐声支持,甚至评价《老炮儿》为“值得载入中国电影历史”的优秀作品。 ②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 华谊兄弟自2011年开始布局实景娱乐,致力于整合文化、影视、金融、政府、互联网、商业、旅游资源,打造全新的电影文化旅游业态。

华谊兄弟(商业计划书)

目录 1当前经济状况 (4) 1.1企业介绍 (4) 2.2市场现状 (4) 2财务分析 (7) 2.1四大能力分析 (7) 2.1.1偿债能力分析 (7) 2.1.2盈利能力分析 (9) 2.1.3营运能力分析 (12) 2.1.4发展能力分析 (15) 2.2同业四大能力比较 (16) 2.2.1盈利能力指标比较 (16) 2.2.2偿债能力指标比较 (17) 2.2.3营运能力指标比较 (19) 2.2.4发展能力指标比较 (19) 3策略分析 (22) 3.1 PEST模型进行宏观环境分析 (22) 3.2波特五力模型进行微观环境分析 (24) 3.3 SWOT分析 (25) 4战略与计划 (27) 4.1公司的总体战略 (27)

4.1.1战略步骤; (27) 4.1.2竞争战略 (27) 4.1.3市场营销战略 (28) 4.1.4人力资源战略 (30)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影、电视等各种媒体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随着带来的是媒体公司的崛起和发展。而在中国,华谊兄弟股份有限公司是大陆娱乐媒体行业的龙头老大,本文主要从当前经济情况、财务分析、策略计划和战略实施计划等方面来对华谊兄弟进行商业分析,在财务分析部分运用了四大能力分析、同业比较分析对华谊兄弟的各项财务数据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策略分析部分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分析,其中,外部环境运用PESTLE模型和波特五力模型进行宏观和微观环境的分析,内部环境采用SWOT分析。策略计划部分,结合了前面部分财务分析和行业总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华谊兄弟四大能力分析策略分析发展战略

华谊兄弟2019年一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华谊兄弟2019年一季度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华谊兄弟2019年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766,61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67,940.34万元,主要分布在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存货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27.21%、27.17%和18.58%。非流动资产为 1,098,673.25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商誉,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47.17%、19.08%。 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2017年一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总资产1,766,613.5 9 100.00 2,015,466.2 7 100.00 1,882,097.1 2 100.00 流动资产667,940.34 37.81 919,382.03 45.62 759,947.97 40.38 长期投资518,237.53 29.34 712,047.05 35.33 633,680.92 33.67 固定资产96,567.44 5.47 88,283.71 4.38 83,722.76 4.45 其他483,868.28 27.39 295,753.49 14.67 404,745.47 21.51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27.42%,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的投向。 流动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2017年一季度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流动资产667,940.34 100.00 919,382.03 100.00 759,947.97 100.00 存货124,089.55 18.58 101,617.37 11.05 76,138.95 10.02 应收账款108,076.83 16.18 161,087.02 17.52 129,174.56 17.00 其他应收款0 0.00 21,399.99 2.33 18,204.23 2.40 交易性金融资产0 0.00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1,454.74 0.22 1,650.86 0.18 1,588.72 0.21 货币资金181,718.67 27.21 462,053.5 50.26 414,281.94 54.51 其他252,600.56 37.82 171,573.29 18.66 120,559.56 15.86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19年一季度总资产为1,766,613.59万元,与2018年一季度的 2,015,466.2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35%。

华谊兄弟股权结构

华谊兄弟股权结构曝光招股书三大关键词解读 最近创业板企业的轮番上会,让一大批提前潜伏其中的大佬浮出水面。一向被认为最赚钱的影视制作公司,也迫不及待地启动了上市融资计划。前天晚上,证监会发布公告,将于后天(9月27日)审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华谊兄弟”)的首发申请。一旦上会申请顺利通过,华谊兄弟将成为首个在境内上市的内地娱乐公司,它的明星股东们的钱包也将大大扩容。 一笔明白账 大佬们的钱要翻好几番 华谊兄弟这次计划发行4200万股,募资6.2亿元,发行后总股本为16800万股。财报显示,华谊兄弟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163.44万元,2008年全年净利润为6806.45万元。如果按照2008年的净利润算,每股收益0.55元。以目前已询价的准创业板挂牌公司发行市盈率50多倍计算,华谊兄弟的发行价格可能接近30元,而在上市后,一旦受到追捧,市值将迅速飙升。 董事长王忠军拥有公司34.85%的股份,总裁王忠磊持有11.03%的股份,两人合计持股5780.4万股,市值保守估计也远超10亿元;列在股东名单第三位的是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持股比例10.97%,持股1382.4万股,马云当初不足1亿元的投资,可以让他净赚数亿。 值得一提的是,华谊兄弟的股东还集合了冯小刚、张纪中、黄晓明、李冰冰等多位演艺界明星。一旦华谊兄弟上市,这些明星股东将获利丰厚。以持有股份最多的黄晓明为例,他在2008年入股时的转让价是按6.4倍市盈率计算的,仅为3元/股,一旦上市,他的180万股股票将在瞬间飙升为约5000万元。 一个新动向 募资6.2亿元投向商业大片 招股书显示,华谊兄弟暂定发行4200万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为6.2亿元,将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超额部分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入影院投资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影院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约1.3亿元,拟在国内建6家现代化电影院。 华谊兄弟称,此次募资完成后,将达到电影年产量6部,电视剧年产量600集的影视作品制作规模。华谊兄弟认为商业大片对资金需求较大,而此方面影片的缺失妨碍了公司业绩的稳步提升。因此募资到位后,大投入、大制作的商业大片将是未来的投资方向。 一个大疑问 为什么没有周迅的份? 在华谊兄弟的众多明星中,一度有华谊“一姐”头衔的周迅却没有出现在75人的股东名单中,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昨日,周迅随《风声》剧组赴上海宣传,同在上海的周迅宣传助理阿美,在接到记者电话询问股东中缘何没有周迅时,显得相当困惑:“我们的确知道华谊上市这件事,但股权到底怎么分配,我们完全不知情……这些都是华谊高层的事。这件事真不该来问艺人,主创现正在全国做《风声》的巡回宣传,根本顾不上别的事。” 有趣的是,在股东名单中,周迅经纪人黄烽(列第59位,持股3万股)的名字赫然在列。关于周迅为何不在名单中的问题,黄烽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给出了另一个版本的说法:“这纯粹是周迅个人的选择。”黄烽解释,无论从周迅的个性,还是从周迅家的传统出发,她本人是从来不碰任何金融理财产品的,包括股票和基金,“因为对金融理财这块,周迅实在不敏感,所以即便是华谊的股票,她也没打算去碰。”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从去年11月开始,周迅就以独立工作室的形式和华谊兄弟保持合作关系,因此并不完全属于华谊兄弟的人。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分析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评析 一、公司简介 华谊兄弟是国内首家上市的民营传媒企业,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1998年投资著名导演冯小刚的影片《没完没了》、姜文导演的影片《鬼子来了》正式进入电影行业,随后华谊兄弟全面投入传媒领域,投资及运营领域涉及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时尚产业,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骄人成绩。 2005年,成立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旗下有华谊兄弟时代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视节目事业有限公司、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广告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国际发行有限公司、华谊兄弟时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2008年华谊兄弟并购经纪公司中乾龙德和影视公司金泽太和后,实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10月,华谊兄弟在中信建设证券公司的帮助下,正式上市。 华谊成为社会公众公司后,华谊的战略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战略分析,首先是华谊兄弟的资本运作尤其是上市战略对华谊产生的深远影响;其二,华谊的人才战略,从华谊公司产业运作的“事业部+工作室”模式以及明星云集的艺人经纪加以阐述;最后阐述华谊投资的价值链战略。 二、资本战略 1.上市前华谊的主体业务以及收入状况 华谊兄弟公司从1994年成立以来,公司业务得以不断扩张,至上市前夕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 图1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结构情况 2.上市前的一系列资本运作

(1)2000-2005年,华谊通过一系列对资本运作基本建立了从导演、演员、制作到发行、影院等完整的产业链。其间稳健的商业路线图是:2000年,华谊和太合合并,双方分别出资1300万元,占50%的股份。不久后华谊就收购了王京花的经纪公司,2003年收购西影发行公司,2004年收购战国音乐,2005年进入电视行业,收购天音传媒,收编了张纪中。 (2)与此同时,王中军从企业家朋友那儿得到点拨,资本运作手段渐趋成熟:与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合作《大腕》、《功夫》、《手机》等5部电影,华谊上了一个台阶。但双方没能参股后,从2004年起,华谊先后进行了三轮私募股权融资:2004年底,TOM集团和信中利向华谊投资1000万美元,占30%的股份。资本的融资并不仅仅是收获了运作项目的资本,也帮助华谊绘制了一张未来的蓝图。信中利老板汪潮涌说:“我们这些最初投资IT、互联网的投资人,看好国内影视消费市场。当时华谊、保利华亿的利润并不好,业绩波动性太大,光是几个著名导演不足以支撑公司持续、上规模的发展。在这些民营影视公司中,华谊当时已经有了电影、音乐、艺人经纪的多收入来源,短板是电视和新媒体,我们帮助华谊搭建了影视娱乐公司的基本雏形,这也是后来华谊上市的主要架构。” 2006年,马云以1200万美元换取TOM手中15%的股份,这是马云以个人名义出资的投资项目。 马云以1200万美元换取TOM手中15%的股份,马云带来的当然不只是钱,他告诉王中军:“把个性化的东西流程化,把流程化的东西个性化,这样企业才能做大。”他让王中军下决心引进最好的财务专业人才,把过分感性的影视项目进行理性化成本预算,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引进了有丰富外企财务管理经验的胡明。公司此后的流程化管理不断加强。 2007年,江南春、虞锋、鲁伟鼎等向华谊注资2000万美元,认购华谊24.9%的股份。 除了三轮具有战略意义的股权融资以外,2007年,华谊还为电影《集结号》获得招商银行5000万元无第三方公司担保的贷款。2008年5月14日,以版权质押的方式,华谊兄弟获得北京银行1亿元的电视剧多个项目打包贷款,这是无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版权质押贷款国内第一单。

华谊兄弟财务报告分析

华谊兄弟 财务分析报告 目录 公司简介 (3)

偿债能力分析 (4) 营运能力分析 (7) 盈利能力分析 (11) 发展能力分析 (12) 发展趋势分析 (14)

公司简介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英文名称为 HUAYI BROTHERS MEDIA CORPORATION,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民营娱乐集团,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在1994年创立,在2005年成立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2009年9月27日,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公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华谊兄弟成为了首家获准公开发行股票的娱乐公司; 也迈出了其境内上市至关重要的一步。发行420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约为16800万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2.22元。发行价格为28.58元/股。2009年10月30日,华谊兄弟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27。公司规模迅速地扩大主要是通过股权融资和股权回购的资本运作方式实现的。2000年3月太合集团出资2500万元,对当时的华谊兄弟广告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变更为“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王氏兄弟从太合控股手中回购了5%的股权,以55%的比例拥有绝对控股权。2004年底华谊引进了TOM集团1000万美元的投资,并且同时引进了一家风投机构,使得王氏兄弟股权比例降至70%。尔后华谊兄弟又成功游说马云回购了当时业绩大幅下滑的TOM集团所持有的华谊股份。针对电影电视行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弹性较大等特点,华谊兄弟建立了国内领先的“影视娱乐业工业化运作体系”,包括“收益评估+预算控制+资金回笼”为主线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模块,强调专业分工的“事业部+工作室”的弹性运营管理模块以及强调“营销与创作紧密结合”的创作与营销管理模块,也正是运用了这种比较先进的市场化管理方式,使得华谊从2007年开始经营业绩大幅度提高。

华谊兄弟资本运营案例分析

公司简介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创业板股票代码:N华谊300027,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娱乐集团。 关于华谊兄弟,创始人王中军作了如下概括:“我们的业务实际是两大板块,电影电视及其衍生产品放在一起是一个板块,娱乐营销、音乐公司和经纪人公司划分到第二大板块。相互补充的强势产业链,形成了华谊兄弟的核心竞争力。”关于王中军 “我在娱乐圈很少看到经营家,王中军算一个。”马云对王中军如此评价。 创业板的上市让华谊兄弟这个娱乐品牌炙手可热,即便暴涨之后又大幅跌落,华谊兄弟的品牌却已然在大众的脑子里扎下了根。作为这一切的操盘手,王中军成为2009年娱乐业中一位当仁不让的挑大旗者。 从广告公司起家的王中军有喜欢结交商界朋友的“习惯”。“王中军是中国娱乐界最善于和自己圈子之外,尤其是资本打交道的人。”一位跟王中军私交不错的朋友这样评价他。这个“习惯”带给他诸多好处,不仅结交了马云、江南春等一批新生代企业家,也为他的融资以及上市带来了极大的好处。 于是,有人这样概括总结王中军:善于圈钱、圈人、圈地的经营者。 不过,跟大多数拼命工作的传统企业家相比,王中军的生活似乎更多姿多彩。现在的王中军只管理公司不到10位高管职员,对下属公司的治理,只抓收支两条线,其他的事一概“放手”。 在王中军看来,公司最大的竞争力就是人才,“华谊兄弟有两大财富,人才

贮备与资本结构”。就像在商界朋友中长袖善舞一样,圈住众多大腕明星的王中军也颇有一套:“你不能硬要帮着他们做什么,这不是你的事情。”王中军说,他平时上午在家休息,下午到公司转转,“比如拍《天下无贼》,我管好冯小刚、葛优、刘德华和刘若英就可以了。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让他们把关系处好。一部电影,前前后后有上千人为它工作。这些人,我根本不认识。偶尔去现场探班,我问冯小刚‘怎么样?还需要我做什么?’冯小刚说‘没什么,你瞧好吧。’这就行了。我觉得这东西都是一种缘分,可能人家觉得和我谈得来,或者因为某一种气质人家愿意跟你合作,利益当然是很重要的了,你愿意去让利给别人,这是一个很大原因。”王中军自己比较得意的是公司的人才储备,他觉得在国内的传媒公司中,华谊兄弟是做得非常好的一家。 人物周刊:不同的业务板块之间是资金相互流动依赖的关系吗? 王中军:它们之间是产品互相依赖的关系。譬设我们的电影在帮助我们音乐公司的歌手上台阶。《功夫之王》是张靓颖唱,《集结号》是杨坤唱。这对歌手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帮助歌手就是对音乐公司的帮助,是给音乐公司带来收入。 再假设我的明星上我的电视剧,使我的电视剧阵容强大。同时我的电影对明星有帮助,这几年不管是李冰冰,还是原来的范冰冰、周迅、黄晓明,上位靠什么?就是上大电影。艺人上位就是收入高了,这样对经纪公司就有帮助。 再假设周边有很多不错的演员,他们可能演电视剧很多年了,可能在二线上已经很红了,但是他就需要上的脍炙人口、大家在年底去看的一部大电影,可能这个演员上了大电影,马上就稳定了明星的地位。 人物周刊:你挑选剧本凭直感么?据说《手机》是凭了你的直感?

华谊兄弟公司融资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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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华谊兄弟融资方式分析 姓名:吴凡 分院、系:会计系 专业:财务管理 年级:2011 学号:FNM11079 指导教师:史继坤职称:副教授 2014年 12 月 12 日 原创性声明 兹呈交的学位论文(设计),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明确标明引用或参考的内容外,本论文(设计)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本人依法享有和承担由此论文而产生的权利和责任。 声明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华谊兄弟融资方式分析 [摘要]在当代社会,文化传媒产业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传媒业的快速发展,不仅表现在作品数量上,质量上也得 到了提升,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市场规模。根据我国国情和政策导 向,文化传媒业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传媒产业融 资问题则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发展壮大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然而 因为我国文化传媒业开展的时间不长,还未能很好地打开市场,也 尚未形成成熟的产业链,从而造成了我国在文化创意方面以及资金 运作方面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差异。因此,建立起能够促进我国文化 传媒产业良性发展的融资模式至关重要。 本论文首先简要介绍与融资相关理论;其次,以我国文化传媒 企业的代表公司之一——华谊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主要融 资方式和财务状况进行介绍和分析,讨论其现有的融资模式;最后 分析华谊兄弟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希望对 其他文化传媒企业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融资方式文化传媒企业融资风险 Analysis?of Huayi Brothers Financing Way [Abstract]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the cultural media industr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y increasing. Culture media industry's rapid development, not only on the number of works, but also on the improved of quality, gradually formed a powerful market. According to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policy guidance, the cultural media industry is the important for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cultural media industry financing problem is directly related to enterprise’s achievement and development. However, because of China's cultural media industry to carry out the time is not long, also failed to open the market well, also has not yet formed a mature industry chain, thus caused the our country in the aspect of cultural creativity and capital operation and the European and American developed countries differences. Therefore, established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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