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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

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

1.带头服务中心。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5.带头服务群众。无职党员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并完成职责任务的,每个岗位加2分。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的,每次加2分。

6.带头维护稳定。主动劝止赴镇及以上无理信访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分,每次加2分。

反向指数(累计扣分不设上限)考评内容及要求(“6不准”)

1.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每次扣2分。外出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情况的,扣5分。拉帮结派的,搞不团结的,扣5分。有拉票或参与拉票

情形的,扣10分。

2.不准损害党员形象。在公众场合或者网上反对党的政策方针的,反对组织决议的,丑化党委政府形象的,编造散布谣言的,每次扣10分。诽谤诬陷他人的,打击报复他人的,扣10分。违背“一句话承诺”的,每次扣5分。不支持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每次扣10分;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的,每次扣5分。

3.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侵占、破坏公共财物、设施的,拖欠集体费用的,恶意逃废债,阻挠、拖延公益项目建设的,与村民争利的,每次扣5分。

4.不准破坏环境卫生。新搭建违章建筑的,扣20分;存量违建未按要求整改的,扣10分。乱抛垃圾的,污染河道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搞好房前屋后和闲置地块环境卫生的,每次扣2分;阻挠环境整治的,扣10分。

5.不准影响社会稳定。有邻里矛盾纠纷的,每次扣5分;主动挑起邻里矛盾纠纷的,每次扣10分。组织、煽动或参与集体访、越级访、无理访的,每次扣20分。

6.不准破坏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的,每次扣2分。不孝敬父母的,不抚育子女的,每次扣5分。参加宗教活动的,每次扣2分;组织宗教迷信活动的,每次扣10分。

测评指数(20分)

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1次互评,得分即为“测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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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X X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员姓名: 指数考评内容扣分项目党员 自评 党员 互评 组织 总评 基本指数(80分)带头学习提高 (15分) 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记5分。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 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3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 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2分。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记2分。自觉加强业务 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的,记3分。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记2分。勤下基层,经常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 众的愿望和要求的,记2分。结合实际设岗定责,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的,记2分。积极开展年度承诺履职,按 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2分。主动结对帮扶联系困难群众的,记2分。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发挥自身 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每次记2分。自觉帮助困难群众提供创业致富信息的,每次记2分;帮助失业群众 提供就业信息或解决就业岗位的,每次记3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每人次记3分。 带头争创佳绩 (15分) 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机关工作上台阶的,记3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 动,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工作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记3分。爱岗敬业,认真履职,较 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记3分。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秉公办事,群众满意的, 记3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成效显着,所负责的工作被确定为县级示范单位、观摩单位,或在市、县考核中排 在前三名的,记3分。 带头遵纪守法 (15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记3分。勤政廉政,认真开 展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记3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3 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信访的,记2分。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的,记2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文明礼貌的,记2分。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自觉履行党员、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记3分。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 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的,记3分。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移风易 俗,破除迷信,抵制“黄赌毒”的,记3分。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记3分。积极带头参加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等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 向上的社会氛围的,记3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

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 1.带头服务中心。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5.带头服务群众。无职党员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并完成职责任务的,每个岗位加2分。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的,每次加2分。 6.带头维护稳定。主动劝止赴镇及以上无理信访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分,每次加2分。 反向指数(累计扣分不设上限)考评内容及要求(“6不准”) 1.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每次扣2分。外出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情况的,扣5分。拉帮结派的,搞不团结的,扣5分。有拉票或参与拉票情形的,扣10分。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表(范本)

附件1 XXX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表(两新党员参考范本) 支部名称(盖章):评价类别:评价时间:年月日 党员姓名 评价内容及标准合 计带头学习提高(5分)带头争创佳绩(20分) 带头服务群众(30分)带头遵纪守法(10分) 带头弘扬正气(5分) 完成承诺事项 (30分) 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 类学习不无故迟到缺 席;不在群众中散布 有损党的形象的言 论;了解劳动合同、 医保等相关政策法 规;主动学习业务技 能;个人利益与集体 利益冲突时个人服从 集体。 能够积极完成组织分配 的各项工作,不拈轻怕 重,不消极应付;能够 带头提高劳动生产率, 或在某一方面成效明 显;能够积极支持和参 与企业做大做强;能为 党组织和企业发展提合 理化建议。 力所能及帮助群众办一件 以上好事实事;积极参与救 灾抢险、捐款捐物、关怀困 难群众、维护员工合法权 益、关心员工红白喜事、捐 资助学等活动;带头参加清 理垃圾、整治环境卫生等义 务劳动。 不支持、不参与非正 常上访活动;不拉帮 结伙,不搞派系;不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不贪占公家便宜;按 时足额缴纳党费;不 违反计划生育,不参 与“黄赌毒”。 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 出,不袖手旁观或临阵 脱逃;不参与封建迷信 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 不大操大办婚丧事;主 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孝 敬父母,家庭和睦,邻 里和谐。 根据党员完成 承诺事项情况 进行评价。 5 19 28 10 5 29 96 5 18 28 10 5 23 89 5 18 28 10 5 22 88 5 17 28 10 5 17 82 …… 注:1.评价类别为“党员每月互评”、“党支部半年评价”、“年终党内总评”和“年终党外总评”,其中党支部半年评价还可增加加分和减分项目,但加减分上限不超过总分的10%;2.不同类型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及标准。 1

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新建街社区党员先锋指数测评活动 实施方案 为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强化激励约束、综合考评、先锋引领为主旨,制定基层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要求 1、量化评价党员。采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的办法,从学习提高、服务群众、争创佳绩、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赋予量化分值,常态化地对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2、激励创先争优。定期分析评价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形成党员先锋指数积分,采取定期公示、综合点评、树立典型等形式,激励党员不断创先争优,在基层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纯洁党员队伍。结合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作为确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形成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对象

新建街社区党总支全体共产党员。其中,年老体弱、长期病休或者卧床不起等无行为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不列入考评范围。 三、评价内容 党员先锋指数包括基本素质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项内容,总体评价量化分值为100分。 1、基本素质指数(80分)。主要包括党员政治素质评价和岗位素质评价两方面内容。 (1)政治素质评价(30分)。包括四个方面10项内容。学习提高方面:按要求参加组织学习和培训,有效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服务群众方面:立足岗位,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和认岗创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遵纪守法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不得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不得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服从领导听指挥,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和部署。弘扬正气方面: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法规,不讲不传诋毁党和国家的言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2)岗位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评价(50分)。主要从争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党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 数”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拟在党支部组织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活动(党内“双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工作 1.每年年初由党支部和党员根据“堡垒指数”考评标准,党支部就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好事等内容做出具体承诺;党员就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联系服务群众、敬业奉献等内容做出具体承诺。同时与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签订目标承诺责任书,党支部及时公示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支部星级评定以堡垒指数为主要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党支部堡垒指标评定参考标准》,分类科学设置 堡垒指数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评价。星级评定按照堡垒指数进行评星定级,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 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

为三星级;90分以上为四星级。要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二、明确标准分类实施“先锋指数”考评工作 1.根据“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的模式,对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锋基本指数共计80分,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加分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三分制”积分管理要求,对党员先锋指数指标作进一步细化。原则上先锋党员须在90分以上,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并注意从不同类别党员中确定合理数量;60-89分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或当年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不满6次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2.控制先进比例。要严格控制五星党员比例,一般结合支部“堡垒指数”设定最高比例,五星党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三、四星党支部内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 10%、15%。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锋指数”考评,且不宜全部列为五星党员。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一是党支部将对党员队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结合今年党内重点工作任务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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