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_hasgo122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全及本企业在国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渗透定价以维护市场占有率等出口措施也密不可分;三是中韩两国产业结构有雷同之处,产品竞争激烈。为占领有限的中国市场份额,实现利润最大化势必导致拥有竞争优势的韩国企业在中国低价倾销的可能。

(三)涉及行业分析。中国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的行业较集中,主要为化工、冶金、造纸、纺织电子五大行业。其中,冶金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通信工业分别是3、4、1、2起,而仅涉及化工行业的案件就有33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3。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涉及行业较集中与中国现阶段的外资政策重点与进口反倾销措施冲突所致。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资政策调整重点发生转移,为了差别对待质量不同、技术含量不同的外投资,接受

资本雄厚、技术相近的大型跨公司。然而,现有外资政策中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往往是受到反倾销制裁最严重的行业,如化工、钢铁行业等;投资的产品往往是受到反倾销指控最频的,如高科技含量化学品,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等;且申诉能力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受到反倾销的指控又最多。中国化工行业自身特点增加了外国倾销的可能。一是化工产品在中国市场巨大,促使了低价倾销争夺市场份额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出现。二是由于化工业是中国重要发展行业,该领域中大多为规模较大的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实力强,集中度高,当进口化工产品有倾销行为时,各企业易集中选出产业代表提起申诉,维护化工业在国内市场应得权益。

(四)涉及对外反倾销调查法律和规定。关于机构的设置,原中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受理反倾销投诉的国家机关是对外贸经济合作部,但具体调查、审理、裁定和执行案件过程中还涉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关税税则委员会等机关。这样的设置会导致各部门之间因受理角度不同而降低案件审理效率,阻碍案件正常审理,反倾销工作不能顺利开展。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作了更改,将反倾销调查机关由原外经贸部和经贸委负责,统一规定为商务部负责。在调查期限上,中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自企申请反倾销调查至立案的期限为60天,立案至终裁调查期限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但没有明确规定初裁期限。由于初裁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遏制倾销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时间的长短与中国企业遭受国外倾销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因此,中国对此期限应及早做出明确规定以减少企业不必要损失。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对立案期限60天的规定则较长。美国反倾销法规定美国商务部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20天内必须做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欧盟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在45天内发布反倾销诉讼立案的通知。中国规定的“立案至终裁的调查期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则过于笼统。此外,新反倾销条例增加了“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公共利益”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仅要从受影响最大的国内同类产业这一环节考虑,还应从整个产业链角度考虑,须在下游用户和消费者之间做出利益的权衡。《WTO反倾销协定》第六条第十二款明确规定:“进口成员方反倾销调查主管机关应当向被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使他们有发言权。”这表明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正逐步走向理性和成熟,在高度上与《WTO 反倾销协定》达成一致。

(五)立案及调查期限情况。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反倾销调查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中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反倾销调查应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8个月。”据此具体分析中国反倾销调查期限实际操作情况。首先,立案调查期方面,多数案件在1至2个月即可立案,有3起案件的立案期限不到半个月,2002年中国对俄、日、韩丁苯橡胶的反倾销案仅用9天;但2001年对泰、韩、日三国聚苯乙烯的反倾销立案却长达4个月之久。其次,在议案的调查期方面,26起已获终裁的案件中,2004年4月对俄、日进口的三氯乙烯议案用了15个月的调查时间;2003年11月立案的日、美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议案及1999年4月立案的韩国聚酯薄膜议案均用了16个月左右的调查期,其余23起案件调查期均占用18个月左右。另有24起案件在12个月内即做出初裁,11起初裁在12到18个月内做出。可见中国反倾销案件大多数可在反倾销条例规

定的60天内立案,12个月反倾销调查期限内完成。

(六)案件裁决及征收反倾销税率情况。截至2006年2月,立案的43起案件中做出初裁的有31起,其中,26起已做出终裁裁决。其余12起中有3起在做出初裁前被终止反倾销调查,2起因中方申请人撤案而告终,而2005年6月以后涉及的7起案件中因调查尚未完成仍在等待裁决。初裁后未做出终裁的5起案件中,3起进口反倾销案因初裁倾销不成立而撤销立案,另2起的终裁调查还在进行中。根据终裁情况对各国所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最高者集中在40%至80%之间,其中,对美、日、韩征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184%。但相比之下,中国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仍较低。美国对我国征收反倾销税的27起案件中,税率超过100%以上的就达10起;拉美国家90年代以来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相当一部分高达300%~600%;如今墨西哥对中国商品征收高达1105%反倾销税,税率更达国际贸易新高。

(七)中国企业及行业协会情况。目前为止,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涉及130余家申请企业,虽一些企业已有反倾销意识,但并不代表大多数,中国企业反倾销步伐还明显落后。部分国内企业观念依然停留在旧的体制中,在遭受倾销的困扰时,不是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倾销申诉,而是习惯性地找政府寻求解决方案,要求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对相关进口产品实施配额。同时,中国自身的商会、行业协会的制度建设也不健全,目前还属于非官方性质的松散型组织,不能起到应有的协调作用。而有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内容,这使中国的商会、行业协会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比较薄弱,在代表受到外国倾销损害的企业提出申诉,主管机关调查和认定“损害”方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此外,中国的行业协会同外国相比,分工口径较粗,在应对国外产品倾销提起诉讼时不能提供详细信息和准确数据,因而使企业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

(八)反倾销调查人员。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在具体从事反倾销工作的人员数量上,中国存有不小差距。在欧盟,调查员就达200多人,其中,近100人负责倾销,其他人员负责损害调查,尚不包括秘书等辅助人员;在美国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官员共300余人。而在中国,专职常设处理反倾销的机构只存在于商务部,仅20多人专门从事反倾销调查,其人员尚不到美国人员的1/10。力量对比的悬殊使之无法及时高效地处理更多反倾销案。此外,中国还缺乏与反倾销有关的专业人员,尤其是熟悉反倾销法律条款和实际操作程序的律师。由此导致受到外国倾销行为损害的企业在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实际运作中得不到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_hasgo122 二、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从经济学的

角度来看,短期内倾销对进口国来说并没有造成净损失,福利反而会增加。但从长期来看,倾销产品会抢占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阻碍进口国朝阳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同时,产业间的关联效应也使相关产业遭受损害。因而反倾销制度更

多地被称为救济政策,一些国家将其视为保护本国市场民族产业或自身垄断产业地位的战略手段。长期来看,反倾销确实可以改善一国的贸易收支平衡,保护进口国朝阳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发展。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中国在进行进口反倾销工作时应注意针对有垄断性质的倾销进行反击;反倾销措施应针对朝阳产业和战略产业,从而减少并防止倾销对本国经济产生的危害,又避免反倾销措施的滥用,使反倾销措施行之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在加强公共利益的保护方面,中国既需要消除来自国外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本国工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又有义务为本国的消费者和用户提供良好社会福利。另外,中国政府还应注意对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采取,不能只着眼于本国某个行业的局部利益,还应当把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乃至对市场竞争的扭曲与损害统统考虑进去,并对国家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做出权衡,实现反倾销措施的真正目的。

三、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反倾销措施、产业战略与外资政策协调配合的对外经济战略组合。为减缓产业因引进外资所导致的对外进口倾销的产业倾斜现象,应制定中国产业发展战略,构建产业发展架构,划分产业分类政策。即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市场选择产业、淘汰落后产业。依据不同产业发展目标相应地确立四类外资政策:鼓励外资进入、允许外资进入、限制外资进入和禁止外资进入等政策。并与外资政策配合确立进口反倾销措施实施的产业领域与力度。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且在三到五年内发展潜力很大的产业,国家应减弱外国商品和投资的进入对相关产业的冲击程度,政府应加强反倾销调查力度,并将其排除在鼓励引资的行业与产品之外,从而减弱在进口与投资两方面国外产品对中国相关行业的冲击;对于依靠市场选择、技术力量尚未达到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国家应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使企业在市场规律下充分竞争,优胜劣汰。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加大反倾销调查力度,促使外企由商品进入转为投资进入,最终达到扩大引资目的;而对于淘汰落后的产业尤其是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业,应实施禁止外资进入政策,同时,放宽外国产品进入的反倾销执行标准。

(二)强化并扩大主管反倾销机构,配置高素质专业人才。中国主管反倾销的机构规模较小,相关人员素质较低,而加入WTO后,反倾销案件数量日趋增多,内容日趋复杂,矛盾突出,因而应强化并扩大中国主管反倾销的机构,配备并培训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增强其办案能力。国内相关高等院校应开设专门的反倾销法律、经济课程,并从各级经贸机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一批优秀人员学习反倾销的专门知识,有条件可多派人员出国深造学习外国反倾销法籍和反倾销事务,以提高我国反倾销水平和效率。2005年11月,浙江省首次在浙工商大学开办了为期3个月的反倾销法律人才培训班,建立本省业务精通,能跨语言、文化交流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这是很好的开端,应及早在全国展开,以尽早建立并壮大中国自己的反倾销调查及诉讼的涉外高级法律人才队伍。

(三)加快培养反倾销的中介机构。加强联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或商会的作用。应建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作为反倾销应诉主体的应诉机制,组织包括行业协会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内的社会力量,形成企业反倾销应诉

方面的合力。各行业协会建立应诉指导机构,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直到企业了解反倾销调查的法律规范,提供咨询服务;应尽可能快地调整行业协会的定位,改革行业协会的职能,以便今后具体承担指导、组织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企业,有理、有节地指控或策略地撤诉,并尽可能地提供人力、财力、技术上的支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出口市场秩序,培养品牌,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功能,协调本行业产品的出口价格,防止恶性竞争,以预防倾销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中国反倾销立法对调查期限的规定。为避免延缓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反倾销期限的规定宜短不宜长,尤其是申请后立案的期限要限定在一个较短时间内,以防止企业因消极等待而丧失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除了规定反倾销调查的终裁期限外,对申请人申请后商务部做出初裁的期限也要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我国的反倾销案件一般由国内生产者提起,其中,大部分生产者是已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并且其大都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后才提起反倾销申诉,如果相关机构的收案审查时间过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损害程度的加剧将明显不利于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一、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法概况 (一)立法进程 从广义上讲,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肇始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开创了对倾销到我国的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的立法先河。但是该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只有第30条和32条就倾销和反倾销做出了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则是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下称《条例》)。我国《条例》的制定主要参照了1994年GATT《反倾销协定》,但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经验等条件的限制,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条例》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和漏洞,在立法层次、反倾销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均有明显的缺憾。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充分反映“公开”或“透明度”原则,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新《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废止。这标志着我国自1997年建立的反倾销法律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使有关规则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二)立法动机 我国《条例》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就政治目的分析,保护国内产业是反倾销立法的实质所在。尽管新《条例》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之一已经删除,但究其实质而言,保护国内产业的最终目的依然存在。之所以在总则中删除“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是由于《1994GATT》、《反倾销守则》、《反倾销协议》等均未明确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予以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仅是国外对华反倾销与我国的对外开放步伐相伴相生,外国厂商为了夺取中国市场份额,利用倾销手段对我国出口的实例比比皆是。这些倾销给中国相关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害。而中国在遭受外国反倾销的同时,因为 1 同时施行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国内没有反倾销法规,对国外的倾销却完全没有防御能力。 《条例》的颁布使中国企业能够对外国的倾销主动起诉,同时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威慑手段,为我国政府抑制对中国商品歧视性的反倾销有重大意义,通过该种对抗性反倾销措施的采用,限制外国对中国商品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以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反倾销立法可以从两个方面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2016 中国数字会务行业报告

2016 数字会务趋势 D i g i t a l E v e n t T r e n d s

前言 31会议,公司成立5年有余,2015年年初,结合2013-2014年的数据,发布了2015年的《2015年数字会务趋势》。 2016年,31会议结合自身的运营数据为样本的分析(简称:31会议分析)、《2014中国会议统计分析报告》,特发此《2016年数字会务趋势》报告。以期对会议行业同仁带来帮助。因原始样本数据局限,本文中还有很多缺憾。望读者海涵。 有意合作撰写2017年的数字会务趋势分析的同仁,可以联系我们。 31会议运营部 2016年1月

目录 01:会议产业相关数据02:数字会务发展趋势03:关于31会议

会议产业相关数据

400,000 800,000 1,300,000 0200,000400,000 600,000800,0001,000,000 1,200,000 1,400,00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e 通过数字会议平台发布会议资讯场次 5,000,000 10,000,000 14,000,000 02,000,000 4,000,0006,000,000 8,000,00010,000,000 12,000,00014,000,00016,000,00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e 使用数字会议工具参会人次 100000 190000 300000 50000100000150000 200000 250000300000350000 201120122013201420152016e 使用数字会议工具的主办方 启用在线注册报名的机构、会议、参会人增长了100% 2015年通过平台发布会议资讯的80多万场,同比增长100% 2015年通过数字会议工具参会人次近1000万人,同比增长100% 2015年通过数字会议工具举办会议的主办方近19万家,同比增长90%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周灏(武汉科技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本文通过对WTO 的统计数据和我国的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总结和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以及我国对国外的反倾销两个方面的若干特点。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统计;特点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2154(2006)07 - 0057 - 05 收稿日期:2005 - 12 - 02 作者简介:周灏(1972 - ),男,四川乐山人,武汉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一、引言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用于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该做法已对世界各国和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国和地区对反倾销已越来越重视,对它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和越来越深入。根据统计,自1948 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实施至今,全球范围内所发生的反倾销案件有5000 多起,而1990 年以后的十几年,反倾销案件发生异常频繁,比过去41 年都多。1995 年以后WTO 每半年就会公布一次半年度的反倾销统计数据,2005 年5 月19 日,世贸组织反倾销措施委员会公布了2004 年7 月 1 日到12 月31 日的全球反倾销案件最新统计数据。根据WTO 的1995 年 1 月 1 日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后的统计结果显示,从1995 年至2004 年,全球共有41 个WTO 成员发起了2646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共有38 个成员实施了1656 起最终反倾销措施,反倾销已对全球的经济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统计与分析在世界反倾销中,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就是中国。下面是根据WTO 的反倾销的相关统计数据整理后得到的中国遭受的反倾销的统计一览表。表1 中国大陆遭受的反倾销及占世界比重(1995 年—2004 年)年份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中国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占世界比重(%)世界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数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数占世界比重(%)1995 157 20 12 . 7 119 26 21 . 8 1996 224 43 19 . 2 90 16 17 . 8 1997 243 33 13 . 6 124 33 26 . 6 1998 256 28 10 . 9 160 24 15 . 0 1999 355 40 11 . 3 184 20 10 . 9 2000 294 43 14 . 6 232 29 12 . 5 2001 364 53 14 . 6 166 30 18 . 1 2002 310 51 16 . 5 212 37 17 . 5 2003 234 53 22 . 6 221 40 18 . 1 2004 209 47 22 . 5 148 42 28 . 4 总计2646 411 15 . 5 1656 297 17 . 9 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第7 期总第177 期商业经济与管理No. 7 Vol . 177 2006 年7 月BUSINESS ECONOMICS AND ADMINISTRATION Jul . 2006 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成员中,中国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共遭受411 起反倾销调查,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遭受的207 起几乎高出1 倍,比第 3 位的美国的152 起高出1 . 7 倍。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成员中,中国仍然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297 起,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的118 起高出1 . 5 倍,比第3 位的美国高出2 . 3 倍。而且在WTO 公布的2004 年下半年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仍然遭受2004 年下半年遭受到25 起”“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91 起反倾销措施中有25 起是针对中国的。” 从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呈现如下特点:(一)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图 1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我国从1996 年起就成了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同期世界反倾销立案调查总量的15 . 5%,而且图1 显示从1998 年开始,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占世界的比重基本上是逐年上升,2004 年为22 . 5%。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占全世界的17 . 9%;从1999 年开始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占世界的比重逐年上升,2004 年达到28 . 4%。而在2003 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四位,占世界货物贸易的比重仅为5 . 9% ①,可见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数量占世界比重

最新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精品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加入WTO以来,受外国进口产品冲击,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逐年 增加,反倾销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涉及行业和产品范围日趋扩大,企业自身反 倾销意识逐步提高。虽然中国进口反倾销有了一定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反倾销行业过于集中,征收反倾销税 率较低,调查期限不灵活,反倾销措施与外资政策重点冲突,国内从事反倾销 专业人才缺乏,等等。中国政府应及早建立反倾销措施与产业战略和外资政策 配合的经济战略组合,完善反倾销立法对调查期和税率的规定,扩大中国反倾 销机构并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进口反倾销;反倾销调查;经济学;中国现状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 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 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 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 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 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 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 全及本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 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 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 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 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 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 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 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 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 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 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 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 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 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 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 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 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 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 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 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

《2016中国会议统计分析报告》

《2016中国会议统计分析报告》 按主办单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企业会议、社团会议、政府会议、事业单位会议四类”。虽然最近业界也有一些反映,认为许多会议不属于以上四类会议,例如同学或同乡的联谊会议等。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主要的会议市场的构成,仍是以这四大会议主办机构为主体,因此2015年仍以此为标准进行统计。2015年的19,063个会议统计样本中,企业会议、事业单位会议、政府会议和社团会议的数量及市场份额,参见表1-1-1和图1-1-1所示。2015年我国会议的市场份额延续了前五年的态势,企业会议一花独大,市场份额高达72.0%。事业单位的会议市场所份额例为10.4%,仍排名第二;而社团会议以10.0%的份额排名第三。政府会议的市场份额仅为7.5%,虽仍然排行第四,但仅比2014年减少了0.2%。 表1-1-1 按主办单位分类2015年的会议数量及市场份额的比例 图1-1-1 2015年按主办单位分类市场份额的比例

图1-1-3 按会议规模分类2015年的比例 表1-1-4 按会议规模分类六年的统计 图1-1-4 按会议规模分类六年的统计

1.3 按会议学科分类的统计 2015年按会议学科分类的统计,如表1-1-5和图1-1-5所示。我国学科分类的国家标准中,“人文与社会科学”涵盖的领域极为广泛,因此该学科领域中的会议数量也特别多,比例占到统计样本的78.1%,而工程与技术科学、医药科学、自然科学和农业科学这四类会议的总和才占到会议总量的21.9%。 表1-1-5 按会议学科分类2015年的会议数量及比例 图1-1-5 按会议学科分类2015年的比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哦内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国虽然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相关国内组织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力度却并不到位,导致出口混乱,出口商竞相压价,最后反被施加一反倾销措施,甚至被缩小配额。 为什么要反倾销呢? 因为,如果A国以很低的甚至是低到不合理的价格在B国销售某商品,会使B国的这种商品的销售受到严重的威胁。短期内,会威胁国内该种商品的销售利润;长期以来会导致B国国内生产这种商品的产业走向衰败,甚至会造成A 国该种商品在B国的垄断,并影响国内经济。 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 案例: 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 年4 月, 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 每公斤征收2. 59 美元的反倾销税, 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 86 美元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每公斤0. 88 美元(从新加坡进口) 到每公斤0. 56 美元(从阿曼进口) 不等。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 年4 月。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09经济学2班 3109010657 韩维伟 一、中欧钢铁扣件反倾销案胜诉,击破欧盟贸易保护: 以反倾销之名,2009年,欧盟开始对进口中国的钢铁扣件课以重税。 由于实在忍无可忍,2009年7月31日,中国在WTO起诉欧盟。首先进行的是必经的磋商程序,但磋商无果。同年10月12日,中国要求成立专家组进行审理。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印度、日本、挪威、中国台湾、泰国、土耳其和美国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 2010年12月3日,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钢铁扣件反倾销案作出一审裁决,支持了中国的8项诉求;同时,认为中国对11项诉求证明不充分不予支持,并对另外9项诉求不予裁决,或者认为不在管辖范围,或者没有裁决必要。中国获得支持的8项诉求是双方争议的核心,所以从整体上讲,中国胜诉。 二、中美轮胎特保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6月29日提出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根据程序,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决定对中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三年。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三、国际对华钢材反倾销案例: 2009年,国际方面对中国钢铁反倾销案共计21例,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美国7起,欧盟4起,俄罗斯3起,印度3起。从品种上看,中国的钢管产品又成为各国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总计有12起之多,未来中国钢管出口环境将受到严峻的威胁和挑战。 1、美国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反补贴税。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认定,美国国内钢铁工业受到从中国进口石油钢管产品的损害,该裁决为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的终裁结果扫清了道路。美国商务部现已公布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10.49%-15.78%反补贴税令,在之前的10.36%-15.78%裁决结

中国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趋势分析

中国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趋势分析 根据《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规定,倾销是指一成员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成员。如果这种倾销对进口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进口成员建立相关产业,进口成员为抵制这种倾销,可以对倾销产品征收数额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反倾销。 反倾销调查一直是各国保护国内市场的杀手锏,各国反倾销措施的使用频率也一直远远高于保障措施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而中国自从在1996年成为世界上头号受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国以来,已经连续12年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这种情况对中国外贸事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也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我国出口产品每年所遭遇到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可以按年份将其划分为四个区域,即:低位浮动时期;中位浮动时期;震荡走高时期;高位浮动时期;稳定回落时期。 低位浮动时期,从1979年欧盟对中国提起涉案产品为糖精及其盐类的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到1991年为止。其间13年时间内共受到反倾销调查106次,年均约8件。并且在前10年的时间内每年受到的的反倾销调查基本都少于10次,只是在1990,1991 两年间出现了显著的增长。这一时期中国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处于较低水平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经济开放程度有限,出口贸易总量小,如1979年的出口额仅为136.6亿美元,出口额最高的1991年也不过719.1亿美元。而且产品种类少,结构单调,质量也不高,缺乏国际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国的出口产品难以对进口国的相关行业造成冲击,所以每年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自然也比较有限。 中位浮动时期,从1992年开始,到2000年为止。其间9年时间内共受到反倾销调查305次,年均约34件,远远高于前一阶段的水平。这一时期中国出口产品每年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基本上都在30件到40件之间。这个时期中国的出口产品仍然以附加值较低的低端产品为主,从国际分工的理论来看,中国的产品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摘要:贸易的全球化趋势愈强,各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倾向也随之愈强,反倾销就成为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的贸易保障制度。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不断发展、国际市场竞争的几近白热化、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下降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的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显得更加激烈。中国来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次数居于世界首位,这对中国企业与中国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分析反倾销对中国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其原因,以寻求对策来改变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调查原因 一、倾销和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则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

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最主要的是一种反倾销措施,它是在反倾销调查当局在最终裁定中作出肯定性的倾销和损害存在的结论时所征收的税项。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对中国反倾销现状分析 《反倾销协议》本意是为了防止部分国家滥用自由贸易原则而对他国造成损害。但是,有些国家却利用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制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阻碍自由贸易。外国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主要以发达国家为主,而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种类也集中,而且影响较为恶劣,具体表现为: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中美反倾销案分析

中美反倾销谈判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2年2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接到了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ABMA)提出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随即作为中国输美球轴承全体出口厂商的代表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诉。这场对中国球轴承产品反倾销诉讼案,以中国机电商会机械基础件分会的完胜而落幕。 案例分析 一.面对控诉应积极上诉 在这次反倾销上诉中﹐一些与本身利益关系不大的企业也不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温州人本集团对美的出口分布在1000多种品种中﹐球轴承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权衡诉讼的回报与代价后﹐不少人认为﹐温州人本集团的应诉注定是一场赔本买卖。但是人本集团有关人士坦率地说﹐进入世贸组织后相关经验的积累对人本集团未来发展有非常大的帮助﹐人本集团将以此为学习的机会﹐积极参与。 不应诉就意味着弃权。虽然一些国内企业还是怕打“洋官司”﹐在关键时刻退缩了﹐但与10年前杭州萧山那家弹簧垫圈厂孤军应战的情形形成对比的是﹐最终还是有近50家企业决定参与集体诉讼﹐以维护多年打拼下的美国市场。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企业很少应诉﹐基本上处于打不还手的状况。1991年﹐美方曾发起对我同一类轴承的反倾销案﹐当时包括”慈兴“在内的浙江企业几乎没有一家应诉。1994年原外经贸部发布”谁应诉﹑谁受益“的规定以后﹐浙江企业的应诉率有所上升﹔最近10年的应诉率达到100%。从浙江企业的应诉结果看﹐75%的案件通过应诉大大降低了税率﹐无税和无损害结案的绝对胜诉率也达到37.5%。如果不是积极应诉申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的双边贸易有了迅猛发展。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认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基本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有关竞争者利用反倾销法,频频指控我国出品商品倾销。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不能超过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数已达412起,涉及我国出口商品二十多个大类中的绝大部分类别,总金额至少有100多亿美元。我国已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外反倾销的严峻威胁。 一、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特点 首先,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次数频繁。 我国产品知1979年首次遭西方倾销指控至今,对我产品反倾销诉讼屡屡发生。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急剧增加,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欧盟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从中国等国家进口的钢丝强和钢缆强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厄运,继9家彩电企业应诉欧盟倾销指控之后,欧盟又对中国节能灯进地反倾销调查;同年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据有关方面统计,2000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的案件交近40起。 其次,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近些年来,只要西方国家认为属于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和差的产品,都可为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鞋类、电工刀、打火机、油漆刷、自行车、铅笔、抽屉滑轨、箱包、树脂餐具、不锈钢餐具、刹车盘、刹车毂、电缆绳、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款和超级301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第三,对中国产品的价格确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西方一些国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作为倾销产品的对象,大多数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特别是低附加值、劳动力密集的产品。如中国生产和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从1992-1996年一直上升,但占欧洲的市场份额1995-1997年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仍被确定为倾销,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已经失去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怕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为景气的企业,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一定会确定倾销存在。 在确定反倾销税的征收上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实践中,常常不用统一标准对待所有出口同一产品的国家。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五国的棉坯布的反倾销中,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是对中国则是征收6个月15.7%的临时反倾销税。而实际上,俄罗斯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比中国低40%。再如1999年2月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南非和乌克兰的钢丝强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74.8%,其目的就是要将中国这些产品挤出欧洲市场。 最后,反倾销锐的征收幅度大。 西方一些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是很大的,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如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全文深度解读

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全文深度解读 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8年经济工作。那么,2018年经济工作具体要怎么干?“十九大”以后一段时间的发展主题和主线是什么?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任务和工作重点又包含什么?本报告将就以上问题进行深度解读,敬请观看。 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给大家讲一讲2018年经济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5年来,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也就是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新发展理念。 (一)主要内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对发展的要义进行了全面、全新、前瞻性注释。发展有一些基本的规律和要求。那么,未来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发展的方向是什么?新发展理念对这些问题作了全面、全新、前瞻性诠释。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发展创造了奇迹。中国的发展丰富了发展经济学内涵,中国发展理论是一个重大创新,具有世界意义。 在新发展理念中,协调发展强调整体发展观,提高了发展的整体性,这与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一致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最大的短板,要补齐短板,就要提高发展的整体性。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发展指明了方向。 2.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5年来,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这也体现了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3.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判断到新时代、新矛盾的判断 新常态主要讲的是经济,而新时代则是就整个社会来讲的。新时代与新常态是有一定关联的,没有新常态的判断,就不会有新时代的判断;没有新时代的判断,也不会有新矛盾的提出。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面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为了谁?就是为了人民。所以说,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5.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2016年、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了要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 6.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中求进,是工作方法和工作原则,也是发展的重大原则,必须长期坚持。发展要处理好“稳”和“进”之间的关系,而“进”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改革的不断前进和结构优化的不断升级。因此,“进”在很大程度上是更加重要的。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更新时间:2005-12-0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2004年4月,我国渔业大省——浙江虾产品对美出口全面停止。2004年3~6月,我国虾产品主产区——广东虾产品对美国出口仅为1010吨,降幅达%。此4个月出口量比前2个月下降%。2004年,我国向美出口海产虾万吨,同比下降%;金额亿美元,同比下降%。而2004年美国虾产品进口量在50万吨的水平,我国虾产品占有率为%。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几乎失去了美国虾产品市场。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当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此案,为今后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提供借鉴。 一、案例回放 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亿美元。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万美元的补偿金。这就是美国企业积极申诉的重要原因。 2003年8月8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进口虾进行调查,对以中国为首,包括巴西、泰国、委内瑞拉等12个对虾出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以救灾款(disaster assistance)的名义资助国内捕虾业者3500万美元。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_hasgo122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全及本企业在国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渗透定价以维护市场占有率等出口措施也密不可分;三是中韩两国产业结构有雷同之处,产品竞争激烈。为占领有限的中国市场份额,实现利润最大化势必导致拥有竞争优势的韩国企业在中国低价倾销的可能。 (三)涉及行业分析。中国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的行业较集中,主要为化工、冶金、造纸、纺织电子五大行业。其中,冶金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通信工业分别是3、4、1、2起,而仅涉及化工行业的案件就有33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3。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涉及行业较集中与中国现阶段的外资政策重点与进口反倾销措施冲突所致。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资政策调整重点发生转移,为了差别对待质量不同、技术含量不同的外投资,接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