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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摘要: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较量。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心理空间上的对抗越来越突出。目前,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将会对审讯的影响很大,带来巨大的挑战,讯问策略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和心理战的审讯中心的应用研究也将在调查和审讯实践理论的深远影响。心理战强调讯问中的共同作战策略有情感感化心理战、震慑加压心理战、说服诱导心理战、造势用势心理战。

关键词:侦查讯问;心理战;方法;策略

Methods And Saidtrategies For The Andppl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Witharfare In

In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Abstract: Investigative interrogation is the psychological contest between investigators and suspects. In the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the antagonism between investigators and suspects in the psychological spac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t present, China's criminal justice reform will have great impact on interrogation and bring great challenges. Interrogation strategy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a research hotspot, and the application research of psychological warfare interrogation center will also have far-reaching impact on the theory of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practice. Psychological warfare emphasizes the common tactics in interrogation, such as emotional emotional psychological warfare, deterring pressure psychological warfare, persuading and inducing psychological warfare, and making potential psychological warfare.

Key words: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Psychological warfare; Methods; Strategies

前言

战争的调查和审讯中心,是指侦查人员与通道一致,各种有效的方法,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的怀疑,从思维、情感、理智、立场和态度对干涉或攻击所有心理因素的概念,致使嫌疑人会崩溃,和士气的决策障碍抵抗,信心,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防止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攻击,审讯方式巩固心理防御侦查主体。本研究详细介绍了侦查讯问中心理战、成功和心理战的主要问题,对侦查讯问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较量。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心理空间上的对抗越来越激烈。目前,在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将会对侦查讯问的影响很大,这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随着设施的增加,到审讯沉默权制度和律师监督侦查讯问,讯问策略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和心理战的审讯中心应用研究将在理论和实践的调查和审讯有深远的影响。。

一、侦查讯问心理战的概念及特点

(一)侦查讯问心理战的概念

战争的调查和审讯中心,是指侦查人员与通道一致,各种有效的方法,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的怀疑,从思维、情感、理智、立场和态度对干涉或攻击所有心理因素的概念,致使嫌疑人会崩溃,和士气的决策障碍抵抗,信心,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防止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攻击,审讯方式巩固心理防御侦查主体。随着侦查讯问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讯问中人权保障的加强,对侦查讯问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口供难以得到真实的承认。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

在心理空间上的对抗,成为侦查工作的一个重点。心理战已经开始对侦查讯问的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侦查讯问中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侦查讯问中心在现代法制条件下的理性战斗能力和水平。(二)侦查讯问心理战的特点

1、对抗主体与对象地位的特殊性。

侦查讯问中心作为侦查权的重要工具,是一种社会力量,是从国家侦查权的主体出发的。在这里,心理战的讯问主体,是指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授权直接参与或主持的侦查讯问活动,享有特殊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在审讯人员;从心理战的对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这就决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特殊性。在心理战中,侦查主体始终处于支配地位,敌对行为表现出强烈的单向性。因此,心理战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侦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2、对抗活动过程的隐蔽性与复杂性。

犯罪行为是社会法禁止的丑恶现象。它往往以隐蔽的方式行事,尤其是那些必须精心策划和伪装的严重罪行。在侦查讯问中,心理战是以犯罪行为的性质、行为方式和方法方法的特殊性而形成的。常常采取“诡诈之道”和“诡秘之道”,这也是非常必要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尤为突出。讯问中的心理战贯穿于讯问的全过程。它不仅体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讯问上,而且体现在侦查讯问的各个环节,要求侦查人员具有较高的心理策略水平。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充分显示出侦查讯问中的心理战更是一种心理谋略艺术。

3、对抗性质的法律性。

犯罪现象的法律属性决定了侦查讯问中心对抗过程的法律特征。侦查人员专业工作的突出特点是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格执法”是侦查人员工作的根本目的。法律是一把双刃剑,有效地保护了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也限制了侦查人员利用特殊的职业身份滥用权力的能力。特别是执法斗争过程的复杂性,充满了“虚实”、“示形”以及“无形”等“诡诈之道”和“诡秘之道”,也要求侦查讯问中心在战时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刑事诉讼,严格禁止,避免非法运用心理战的方式或手段,如利用引诱犯罪、使用假证据、逼供、诱供、相采用强制措施等措施。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是开展侦查讯问中心的必备素质条件之一。

4、对抗活动的证据性。

从犯罪现场出发,在客观事实和重大证据的基础上,始终是侦查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基本工作原则。侦查讯问中心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就是遵循和服务于工作的基本原则。“虚实结合”、“示形”、“利而诱之”、“瞒天过海”、“欲擒故纵”等心理谋略的应用,必须与案情相结合。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运用有效的心理战进行心理战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犯罪现场出发,以案件为系统,是其重点不同于人,心理战,是以书为基础的。据此,高度的现场证据是侦查讯问中心的必备素质之一。

二、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条件

(一)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在侦查讯问的整个过程中,可以说,犯罪嫌疑人的一切决定都是理性的。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犯罪嫌疑人也不例外。因此,在决定是否做出某种行为之前,他们会权衡这种行为是否能增加快乐或减轻痛苦。如果判断,他们将执行这种行为,否则,他们将不执行此行为。在侦查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问题询问一般应对忏悔的三种方式,虚假的供应和真情告白。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过程中理性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如果嫌疑犯如实地陈述自己有利的判决,他会如实

承认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有合理的选择,以决定自己的行为过程。通常,在审讯开始阶段,犯罪嫌疑人会更认真地对待他们招供后的后果,例如剥夺个人自由或生命权、失去工作、财产、名誉和家庭友谊。因此,在这种心理影响下,侦查讯问开始时,犯罪嫌疑人不会轻易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有效地发挥心理战效果,自身更为重要。要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况;三、犯罪嫌疑人的兴趣爱好和宗教信仰;

四、嫌疑人的防卫能力。调查人员越详细,他们就越能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更容易突破。(二)讯问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讯问能力

1、选好询问地点

嫌疑人不应选择熟悉的环境。因为大多数人在家庭或办公室谈话中都有一种本能的安全感。此外,他们总觉得在家人、朋友或邻居面前应有尊严和尊严。如果询问是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它可以减少或消除该地区的障碍。例如,在对近一百起刑事案件的调查中,73%的人认为公安局是最合适的地方。

2、从轻松的话题谈起

谈论轻松的话题,有助于营造融洽的气氛,建立友谊并质疑他们。同时,它也是观察另一个身体语言的最佳时间。当你说话时,你需要快速准确地相互评价,包括情绪的起伏和说话的方式。然后选择最合适的对话策略。如果对方是刑事案件中的嫌疑犯,你应该在调查开始后先告诉他,但这一权利不必过分强调,这只是例行公事。

3、创造一个互相合作的气氛

略施小恩小惠,有时起很大作用。例如,在询问前先要一杯水或允许吸烟,这样对方就会感到有点担心。虽然它不会承认对方的供词,但它能产生一些效果,至少使对方觉得他应该仔细听你想说的话。但在调查过程中,咖啡,茶和其他饮料不能给对方,因为他们属于兴奋剂,这将刺激者的生理和心理问题和延迟时间的疲惫。疲劳常常使另一方被说服在多次询问中更容易地询问保护,以便调查能够顺利进行。

4、慎用欺骗手段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欺骗当然可以帮助审问者开始处理案件,但应该尽量避免,因为有太多的谎言最终会伤害到你。有时,有证据表明,一些含糊其词可能能够帮助。例如,你可以问,“有人看见你在现场,”等,可以给压力的询问,谈及案件或提出辩护等等。

5、倾听并重视被询问者的供述

询问时,千万不要打断被询问者的陈述,否则有些情况会因此被漏掉而永远不会再被重新提起。对方陈述时询问者应该重视并给予一定的口头鼓励。如果你再能对被讯问者表示出某些谅解,那么,对方可能会讲出连对他最亲密的朋友都不会讲的实情。如果对方是惯犯、累犯,那么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使他们相信,你确实有办法使他们被定罪,否则他们会对我们的讯问漫不经心。另外,你可以让他们感到形势严峻,在不同的情况下,用适当的口气对他们讲:“这可能是你减轻罪行的最后机会。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6、帮助对方回忆案情的经过

帮助回忆的情况下,如果嫌疑人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询问人员可以帮助他回忆提供一点关联。首先,讯问人员必须仔细听对方的发言,然后问细节。在倒叙法的一些问题,这导致的情况下问。这样,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7、询问要灵活切中问题的要害

提问是讯问的重要手段。获取的数量和质量与提问的技巧成正比。问题应该简单而集中,以便回答者能够集中精力回答问题。此外,讯问人员应避免威胁的话。如“伪造文件”、“盗窃巨款”等,要用中性词,如“违章的签字”或`气遗失的现款”等。

8、指出供词中的矛盾之处

他能用有力的证据穿透对方的矛盾。当他的谎言暴露时,他会编造更多的谎言来掩盖它,但谎言越多,谎言越多。当他发现自己的诡计被发现时,他会放弃自己的防卫路线,并说出真相。当询问谎言,有很多身体语言,为我们提供了识别。因为人性不是一个好的说谎者,当他说谎的时候很尴尬,一个物理面具会产生很多不自然的肢体语言。

9、对谎言,假供应有敏锐的洞察力

虽然不是每个询问者是一位心理学家,可以确定对方是否是从许多生理特性的撒谎。说谎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常常犹豫不决,拖延写谎言的时间。说谎者常常在表达的时候说大话,如:“我对天发誓……”、“凭良心说”、“请相信我”等,企图使他们的谎言更容易令人相信。

10、注意对方的身体语言

动作、手势、面部表情、目光接触和身体可以帮助判断询问者说的是真话。通常情况下,说谎者往往是不正常的,有压力的。为了缓解焦虑,身体会产生不自主的动作,例如,移动身体姿势,手在脑中或弓着玩衣服等。理解身体语言和注意的询问不知道身体语言。询问有很大好处。但是请记住,不要在一次行动或一句话中判断对方撒谎或说真话。每一个动作或句子都要与周围的环境联系起来,并与他平时的做法作一个综合的判断。

(三)以隐蔽自己,暴露对方为第一要件

侦查讯问过程是一个冲突的过程。冲突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互动行为,双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行为进行了调整。这种冲突的特点是,讯问双方有各自的目的,双方立场不同,思想感情障碍,相互沟通缺乏。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是一种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惩罚的力地图,另一面则是查明犯罪事实、打击犯罪。双方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难以制造,这种矛盾决定了双方斗争的特点。这种冲突体现在复杂的心理活动中,讯问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调查,是一种特殊的心理交流形式。在这种激烈的冲突形势下,侦查人员很难认识到他们的意图。此时,调查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消除冲突。中和冲突中存在两个重要的心理问题:一是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变化和过程;二是如何对讯问中的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影响。在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和变化过程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和变化过程产生影响,达到改变其态度的目的。发挥心理影响的主要方法是引导。引导侦查人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和心理接触,影响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感情,改变其态度,达到讯问意图,帮助侦查人员渗透思想感情。这种心理策略是以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变化和变化过程的分析研究和认识为基础的。研究者试图通过这种交流和冲突,创造一个良好的审讯的气氛,让双方都愿意接受对方的信息,从而打开质问局。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心理矛盾的状态下,是不愿意认罪的,而且担心我们有证据在手,不盲目反对,并且权衡利弊,随着讯问的进展,在心理上有所变化。在承认和拒绝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同时,犯罪嫌疑人必须作出选择。那么他衡量的标准是什么?最终选择的标准是利用利益,避免伤害。理解“利益”和

“危害”的内涵是每个人利益的关键。人与人对利益与伤害的理解的差异导致人性恶善的区别。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其阴性和阳性拒绝忏悔内容心理学是相同的内容,也就是说,它既有积极的心理原因的趋势,如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包括调查者的情绪宽容;避免危害是消极的心理因素。比如严格的、家庭的、未来的、牵连的侦查人员的对质。事实上,犯罪嫌疑人的矛盾是心理冲突或心理困境。在这个时候,嫌疑犯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被拘留者在房间里的影响力,个人对问题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如何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做出正确的选择需要引导。指导的任务是在分析和研究他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要的情况下,帮助他利用和避免伤害,使他由拒绝向忏悔转变。

引导过程是侦查人员通过信息引导客体(犯罪嫌疑人)形成或改变某种态度的过程。引导信息的传递是指导有效性的直接因素。在讯问中,这一因素主要包括侦查讯问内容和形式的选择、组织和运用,通常包括讯问的范围、讯问策略的选择以及如何运用语言技巧。侦查人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人格特点确定有效的指导内容和形式。在实现不同形态引导的目的要有灵活性,侦查人员的基础上的策略。研究人员已经成功的心理战,除了公众的心理攻势的实施,其中穿插了大量的混乱,迷惑对方,造成错觉。一般的要求是尽可能地隐藏自己,包括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隐瞒证据,隐瞒案件数量等,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尽可能多地交谈,从而使对方暴露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我们需要有效地实施心理战。调查人员必须有丰富的知识,了解基本的心理学原理,讯问方法和技巧,并有很强的控制局势的能力。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准确地运用犯罪嫌疑人是十分必要的。

三、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一)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

1.情感感化法

所谓情感影响,就是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和情感弱点,选择最能打动人的内容和手段,对他们施加影响,促进他们的心理转变。心理学认为,受影响的语言在人类行为中起着巨大的作用。情绪可以驱使人们的行为,如兴奋和愤怒是情绪的外在表现。人们的言行是以情感为主导的,即使是最难影响情绪的嫌疑人,也比他们的理性影响要有效得多。情感态度是建立在态度形成和转化的基础上的,它总是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情绪体验。情感是态度结构中最容易发生、最容易被概括的因素。“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动之以情才能晓之以理”;“情到理方至,情阻理难通”。情感心理学的研究也发现,一旦情绪产生,它有选择地促进和巩固与这种情绪相关的认知,相应的情绪能加速人们的认知过程。同样,相应的情绪障碍也会干扰相应的认知。情绪唤起他人情感和情感的共鸣。这时,对方的理性思维的影响就越小。因此,情感影响的影响不一定是合理的。

2.震慑加压法

震慑加压是心理战的常用方法。我国古代兵法思想“兵先有声而后实者,谓以先声夺敌之魄,故敌不烦兵而服也……”,这种先声后实就是震慑。威慑和心理战是通过宣传、语言等手段来表现自己的力量和决心,形成对方的心理障碍,使之能够得到克制、放松或改变。威慑压力是使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恐惧、压力、危险感,破坏其心理平衡或防御系统。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可以运用法律威慑、威慑、威慑、威慑等手段。威慑是通过法律的威慑力量,使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和法律后果,特别是那些不了解法律或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的方法。

3.说服诱导法

说服诱导是具有理性思维的人的特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内容和手段影响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为了形成一种暂时的、需要的态度,我们应该在短时间内充分利用情绪和心理策略。要使嫌疑人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态度,就必须注意说服和诱导。当然,最好使用统一效果的两种方式。侦查人员可以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在讯问开始时集中情绪唤醒,进而诱导说服。当然,他们也可以采取相反的顺序把情感高潮放在后面。情绪影响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犯罪嫌疑人影响较大,但对高学历犯罪嫌疑人而言,解释情境较单纯诉诸情绪更为合理。说服和诱导要注意事实和原则的指导,即“事实”与“真理”的结合。理性说服的力量在于对事实和原则的解释和论证,需要充分的论证和严密的逻辑论证,使犯罪嫌疑人能够接受侦查人员的立场和观点。

4.造势用势法

造势用势心理战是指某些语言的影响反弹,行为和氛围的形成,犯罪嫌疑人已被发现的潜在竞选的概念是在一定的心理状态和环境的片面思维导致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使用,创造幻想和利用。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和减少犯罪,总是希望能够实现一个愿望或不希望出现某种结果,但在环境的监护权,并可能不知道他们的罪行暴露程度,研究人员掌握什么证据,因此,不仅渴望得到一个实际的情况,但也有外部信息的高灵敏度。在这种精神状态下,从嫌疑人的输入信息,他将根据所获得的信息,主观愿望,自己的判断,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信息来源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往往做出错误的判断,致使他们不能继续否认,并做出供述的选择。创造潜能的途径有很多,比如环境、人的积累、语言行为的创造等等。环境是讯问环境的安排和安排。美国侦探约翰·道格拉斯在审讯时喜欢在墙上挂上一些图表,以表明一旦嫌疑犯被定罪,将面临惩罚。这种做法给犯罪者施加压力,使他想起自己的个人利益。”我只是想使作用越大越好。”一个人的创作是在审讯和他们的衣服,他们的特定信息的选择方式,外表和举止。例如,许多人的讯问意味着案件的重要性和重要性,这可能引起紧张的气氛。领导者参与讯问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升级、关注和压力。语言行为的表达是指侦查人员如何提问、如何使用证据以及如何进行讯问的策略。

(二)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策略

1.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克服对立心理

有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对情感的需要的过程是很强的,只要审讯审讯方法,满足一些他的情感需求,将导致一种新的思想和感情的建立,克服对立,承认自己心中的秘密,心通信可以信任使视频,可以问你身边的人,欣赏回答审讯人员的问题,因此,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在心理沟通工作的知识和信息,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自动转换为积极的心理告白做思想工作。审讯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瓦解他们的心理线,逐步使他们完全坦白承认自己的忏悔。在审讯过程中询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和同情,有时要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不可饶恕的犯罪嫌疑人,他还是作为一个关于区分有价值的人,这是人文主义的概念。根据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行为,是法律和犯罪行为的谴责和否定。因此,审讯人员区分犯罪和犯罪嫌疑人的理解的愤怒,这也与法律精神相一致。在理解和同情的基础上,如果建立了友好的人际关系,说服的可能性可能会增加。事实上,侦查人员与嫌疑犯之间的关系往往是敌对的,通常依靠较量的力量迫使嫌疑人如实供述。

2.改善讯问环境,消除畏罪、戒备心理

如果可能的话,场所或审讯讯问室应较小,窗户要拉上幕墙,否则室内物品

必须牢固。色彩和谐,不要在墙上挂上图片、语句或其他装饰物,以免在审讯讯问、审讯和冲击效果中分心。此外,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不应该把剪刀,大头针,别针,眼镜,热水,或可以用作武器的其他事情。嫌疑人把座位改短了一点,但坐上去安慰,并询问需要坐高一点,彼此之间的距离为2英尺是合适的。这个高度和距离创造一种气氛的尊严,使询问者集中。当被问到,最好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因为,如果在同一时间,两嫌犯,他们将为他的罪行的双重心理保护(一方面保护他们的犯罪行为不被暴露;另一方面,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特别是在搪塞)嫌疑人的具体情绪不稳定,或身体残疾,表现的更为明显。但可以问两个审问一起问,并要求更成功的人继续问。

3.巧妙使用证据,打破侥幸、优势心理

因为犯罪事实是客观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回避主观约束力和客观性是不可调和的。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试图隐瞒,但在许多地方都会发生倒退,暴露出许多矛盾,如前后矛盾的证据与供述之间的矛盾、共犯之间的矛盾等等。因此,在提问的过程中,试图找到和为了指责一些犯罪嫌疑人供述之间利用这些矛盾和冲突,覆盖或遮蔽在讯问过程的帮凶,经常作出虚假供述,故意让他的忏悔导致自己供述的犯罪事实之间的矛盾。如果审讯人员敏锐地发现并正确使用这些矛盾,那么不仅可以及时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和狡辩,和其他问题的排除贡献更多,对案件事实的发现非常有利的新的证据和线索,犯罪。如果要利用这些矛盾,首先要注意发现这些矛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首先,调查和核实口供中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天文地理和历史事件。第二,需要通过实地试验核实案件的情况和事实。第三,需要核实的问题与一些可以清楚界定的其他情节联系在一起。第四,如果涉及到一些高新技术等方面,有必要聘请专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第五,针对同一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角度进行不同主题的讯问。第六,针对同一案件的事实,可以断断续续地进行讯问,发现口供之间的矛盾。通过以上方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编造一个虚假的陈述,精心设计,编造出一个又一个的漏洞。关心这个,失去它。然后抓住矛盾的矛来实现突破,使其无法反击,一举在自己的茧里,将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御体系。(1)证据与供词之间的矛盾

在讯问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作虚假声明,它肯定会反驳的证据,询问着。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不真实,二是证据材料不真实或完全真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查明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性,首先要保证证据材料的准确性。验证时,应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总结了证据收集材料,找出相同点,严重的可证明案件事实或情节或不同点,综合分析和判断之间也应注意检查现场供认原料证据冲突。必要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证据的真实性,确定了审讯者的信心,同时找出矛盾的自白。因为证据是能够反映和证明犯罪性质的客观事实,它是最具说服力的,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了案件的主动权。

在审讯过程中,牢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之间的矛盾,取得证据,精心设计的审讯程序,尽可能让犯罪嫌疑人无钻,犯罪嫌疑人将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在这个时候,抓住时机从每个暗示嫌疑人让怀疑者已经掌握了他所有的犯罪证据,不打架,所以大部分的嫌疑人会自首如实供述。如果几名犯罪嫌疑人继续无理狡辩,那么就应该抛出的最有力的证据揭露他们的顽固态度,揭露矛盾,狡猾的否认,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

(2)共同犯罪中同案犯之间的矛盾

在兵法中,“反间计”就是在敌人内部有意制造矛盾斗争,用以达到削弱敌方力量的目的。在讯问过程中,“离间法”同样也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共同犯罪嫌疑人是有组织犯罪和团伙犯罪的共同特点,在共同犯罪中,他们相互信任,加强心理对抗,为正常的法律案件制造麻烦。对进攻和防御联盟的罪行审讯,分享他们的思想基础。然而,人类的自我保护和生存死亡的本能,所以说只要继续加强他们的直觉,并根据共犯的特点,休闲防御意识,选择通过情感攻势或弱获得他们的信任,或者通过语言暗示别人受到扰乱的心理防御。一旦成功分离,其他嫌疑人将暴露在对方的道路上。从而达到关键突破、全面瓦解的目的,主动改变被动性。犯罪集团的成员,往往是各种不同的动机和目标,基于串通一起,他们是非常鲁莽与贪婪的个人主义性质的,但无论什么形式,他们勾结在一起,他们都有自己的利益,不是一个很难的。因此,在讯问这些犯罪嫌疑人时,首先要弄清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地位和心理状况,收集各种矛盾材料,并结合政策教育开展必要的解体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揭露犯罪集团的反动,危害性和腐败,敦促他们从感情和思想的深入和犯罪集团突破,反戈一击,弃暗投明。同样,有必要指出小组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让他们明白不能再执迷不悟,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最后,要揭露矛盾,为他们指出光明之路,指出所谓“哥们义气、攻守同盟”根本靠不住,他们的幻想完全破灭了,他们敦促他们尽快认罪。根据犯罪的态度是不同的,选择扬长避短,校长和累犯,把钥匙放在偶尔的战斗,从他们的配件和CO。偶尔,附件和配件等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负罪感更轻,更容易在其中找到一个突破口,也是因为他们和主之间在污垢的个人和利益分配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可以用它来充分调动他们的主的不满这促使他们回击,揭露正犯和共犯。一旦打开缺口,就可以从正面用共犯供述出来,揭露主体和顽固打击犯罪,这样会使他们的攻防同盟彻底破碎,建立起来。

结论

在当前复杂的形式下,侦查中的心理战对侦查乃至整个案件的侦查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调查人员要求在调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心理战战法,正确的炒作的嫌疑,应注意处理好心理战的问题,了解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利用已掌握的证据,做到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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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的谈话技巧(讲稿)(精)

查办案件的谈话技巧 与刑事侦查不同,纪检反贪谈话问话,即面对面的审查,充满对抗、对立,没有同一种不变的办法,也不能一种办法贯彻于一个人的始终。[所思、所想、所感、所语:1、之前;2、开场;3、之中;4、之后] 对讯问当中的理性的感悟,融会贯通,全身心投入。纪检反贪与公安讯问之不同: 1、主体不同、方式、手段; 2、素质不同; 3、以人找事或以事找人; 4、侵害对象不同:不确定性,与侵害对象不直接挂钩; 隐瞒、潜在性的,只是表象而不知情;不是“过街老鼠”。 5、证人体征心态不一样。 谈话讯问的准备:“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 一般准备: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发挥各自优势、互补。 ①了解案情(个人资源、家庭背景、无形资产、个人发展的轨迹) ②作出判断(已获证据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③到案情况(如何到案的) 科学准备:“谋略”不等于“用计”。 分析犯罪轨迹,目的是抓住蛛丝马迹。 分析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侥幸、无知、从众、盲从、失衡),目的抓住蛛丝马迹。 在充分肯定的同时,拨出其错误之处,易于接受,首次,掌握其应对心理(权衡利弊,衡量得失),怎样使之达成认罪状态?

十种状态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交代:言由心生,总要解决的问题。 1、判断有利:判断形势,认为认了罪好 2、证据充分:抵赖取不到逃避作用时,初查充分,财产情况、个人犯罪轨迹交代清楚。 3、丢卒保车时:避重就轻。 4、讨好求宽 5、知错求安:查觉——愧疚不安感 6、精神求缓释时:心理压力大,为了求得心安理得。 7、争取从宽 8、政策感召(宣讲案例——从宽过了的人群) 9、为了亲情(朋友),一个“义”字。 10、身心疲惫、前景再观,对抗意识下降。 注意、研究和把握首次讯问的开场: 不讲————紧张,脑子一片空白————有什么讲什么 主题:获取真实供述 如何快速切入主题呢?可以减少抗罪心理,运用已有证据,尽快触动其对犯罪行为回忆,言之有理、的、据、力、谋。 1、以“时间证题”切入(现在是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如:夜12点,发现——传唤,大家都不休息为什么?通过介绍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你肯定是出事了?) 2、因地制宜,营造氛围、环境、从地点切入。(这里是单位、纪检、检察机关,本来你不该在这个地方,可是……) 3、挑起话题:“哪壶不开提哪壶”。

浅析政策攻心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浅析政策攻心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摘要:预审是一种司法程序,是刑事诉讼中审判前的程序。在预审过程中,侦查 人员利用审讯谋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同违法犯罪人员斗智斗勇。预审人员通过 对案件的具体分析和细致的研究发现犯罪线索,同时通过对犯罪人员的心理规律和个性特 征进行分析。本文通过对犯罪人个体特征和不同情境下犯罪人的心理分析,剖析了不同犯 罪人所具有的不同特质,并阐述了如何运用政策攻心策略来达到揭露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讯问;侦查谋略;政策攻心 一、预审学中关于心理学的描述 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人的心理活动都有一个发生、发展、消失的过程。人们在活动的时候,通过各种感官认识外部世界事物,通过头脑的活动思考着事物的因果关系,并伴随着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等。这折射着一系列心理现象的整个过程就是指心理过程。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审讯是侦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使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斗争从隐蔽转入公开。审讯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关于自己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为检验已取得的侦查成果及进一步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审讯过程又是审讯人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直接交往活动,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过程。进行讯问要求侦查人员通晓心理学原理,以便识别被告人、嫌疑人和伪证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选择有助于查明犯罪动机和目的,消除有碍于受讯问人供述真情的各种因素的策略手段;确定对待受讯问人的最佳行动方式。 预审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面对面的斗争,同时也是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利用唇枪舌剑同犯罪分子进行的短兵相接的说理斗争。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总是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和诡秘手段,妄图逃避侦查。当他们被逮捕后,基于他们原来的犯罪立场和特殊的心理状态,绝不会轻易的缴械投降。他们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总是极力掩盖事实真相,竭力摆脱罪责,往往用拒供或者伪供等手段对付审讯。因此在预审中要想取得犯罪分子的真实口供,全面收集证据,势必会遇到很多障碍。在这场激烈复杂的斗争中,如何根据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正确的运用审讯策略,使犯罪分子彻底交代罪行,保证预审顺利进行,则是预审过程中必须研究的课题。 审讯策略和审讯方法有密切联系,它是各种审讯方法的综合、灵活运用。审讯策略的运用,要根据被审讯人的个性特点、心理状态以及所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等,机动灵

侦查讯问提纲

侦查讯问提纲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及职责) 1、开场白:某某市、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示证)。 2、你个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和职级,政治面貌,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住址,联系电话,前科情况) 3、你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4、其它亲属的基本情况?(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父母、岳父母、王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亲家及女婿,养子女) 5、你的工作经历? 6、你的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受贿情况) 1、你是何时因何事被采取“双规”措施的? 2、你在“双规”过程中向组织交待的情况是否属实? 3、你把与他人之间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情况说一遍?(每个行贿人的事实讲完后发问) (1)、行贿人送钱的目的是什么? (2)、你是否帮过忙或提供帮助? (3)、你刚才讲的他送给你的钱是不是人情往来或债权债务关系? (4)、你刚才讲的他送给你的钱,你有没有退给他或是上交给

纪委等有关部门? (5)、你刚才所讲的是否都是事实? (第三部分:财产情况) 1、你们家的财产管理模式? 2、你的家庭财产情况? (1)、银行存款(2)、不动产(3)、股票(4)、债权(5)、保险(6)、暂放款 3、你的家庭开支情况? (1)、瞿璐留学费用? (2)、人情开支? (3)、购房开支? (4)、婚、丧开支(喝茶)? (5)、日常开支? (6)、给情妇的钱款? 4、你的家庭收入情况? (1)、工资、奖金 (2)、租金 (3)、社会活动,如剪彩 (4)、讲课、稿费 (5)、红包礼金 (6)、烟酒处理 (7)、受贿犯罪收入

(8)、入股分红、投资、彩票 (第四部分:反调查情况) 1、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组织上在对你进行调查的? 2、你进行了哪些反调查活动? 3、你都找了哪些行贿人进行了串供? 4、你都进行了哪些财产转移活动?

审讯工作方法技巧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 审讯和打仗一样要打有准备之仗,无准备地匆忙上阵,必然是胜少败多。在审讯开始之前,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准备。 第一,我们要对审讯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正确的判断,同时树立必胜的信念。审讯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就是一场战斗,是一场攻心斗智的较量,也是一场复杂的心理战。因此,每次审讯我们都必须严阵以待,不能掉以轻心。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我们检察人员是站在正义的一边,掌握着审讯的主动权,能够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侦查资源,再加上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是一定能够把案子拿下来的。因此一定要树立必胜的信念,绝对不能在审讯中动摇退缩,萎靡不振,错失良机。 第二,我们在审讯前要熟悉案情,吃透案件,同时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 如何熟悉案情,吃透案件,我们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明确熟悉案情的目的。我们全面地研究熟悉案情的目的就是要使自己明白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怎么去干。我们通过全面的熟悉案情,就能清楚知道案件本身的现状,已经获得了那些材料,还需要那些材料,存在着那些问题?需要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其次,我们要掌握一些能够明确审讯的任务和方向,全面地研究熟悉案情的基本方法和思

路。比如通过案件本身的性质确定案件的特点。刑事案件的侦查特点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先有危害社会的案件事实的出现,再去寻找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也就是说先有事而后找人。例如:在某一凶杀现场发现一少女被杀,寻找谁是杀害少女的凶手,便成为该案件的侦查重点。当某一目击者确认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只有A某到过凶杀现场,于是A某便成为了犯罪嫌疑人。那么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在某一杀人现场发现一少女被杀,与犯罪嫌疑人A某是否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审讯活动也就会围绕少女被杀与A 某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展开。当目标被确定以后,就需要制定审讯方法。通常情况下审讯这类犯罪嫌疑人,大多采用联系的方法和否定的方法,联系的方法需要查明现场与犯罪嫌疑人的联系;现场的遗留物与犯罪嫌疑人的联系;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联系;目击者与犯罪嫌疑人的联系。否定的方法需要查明能否否定犯罪嫌疑人有杀人的行为;能否否定犯罪嫌疑人有杀人的时间;能否否定犯罪嫌疑人到过杀人的现场;能否否定犯罪嫌疑人有杀人的动机等等。第二类是先发现犯罪嫌疑人,然后再去寻找其犯罪事实。这类案件在反贪领域比较常见。比如:某一国家工作人员挥金如土,与自己的正常收入严重不符,并且银行还有巨额来源不明的存款,经群众举报该国家工作人员曾多次索取他人的贿赂。那么该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犯有贪污贿赂罪,他的巨额财产是从

论侦查讯问中的发问技巧与应答技巧

摘要 侦查讯问发问技巧和侦查讯问应答技巧运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和辩解,最终查明案件的真实真相,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所以说如何使用讯问发问技巧,是每个侦查专业人士关注的重点。实践证明,在具体的侦查讯问环节中讯问人员不能消极的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主动交待,而需要以各种语言情景上的技巧来对犯罪嫌疑人的思维逻辑进行攻击,从而使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出现矛盾点,并从这点切入进而掌握到事情的真相,而这其中对于发问和应答的技巧的学习就是侦查人员必须要完成的课题,但同时我们也在看到,无论是课本上的还是书面研究上的技巧都存在一部分不实际的内容,我们需要以实践来对各种理论进行验证,本文正是试图将理论联系到实际运用中,以实践上的各种实例来对这个课题进行进一步的归纳总结。 关键词:侦查讯问;发问技巧;应答技巧

目录 1.讯问语言概述 (4) 1.1侦查讯问的语言 (4) 1.2侦查讯问的语言要求 (5) 1.2.1 讯问语言的合法性 (5) 1.2.2 讯问语言的冲突性 (5) 1.2.3 讯问语言的合作性 (6) 1.2.4 讯问语言的跳跃性 (6) 2. 侦查讯问中发问与应答技巧的相关理论 (6) 2.1侦查讯问中发问和应答技巧的主要内容 (6) 2.1.1侦查讯问的发问技巧的基本内容 (7) 2.1.2侦查询问中应答技巧的基本内容 (8) 2.2 侦查讯问中发问和应答的作用 (8) 2.2.1侦查讯问中发问的作用 (9) 2.2.2侦查讯问中应答的作用 (9) 3.讯问中发问与应答技巧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10) 3.1发问目的不明确 (10) 3.2发问的方式过于模板化缺乏技巧 (10) 3.3缺乏针对不同类型的讯问对象的讯问策略 (11) 3.4在回答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时过于公式化 (11) 3.5讯问中发问人员与应答人员的设置缺乏技巧 (12) 4.应对发问与应答技巧运用中问题的策略 (12) 4.1做好前期准备,明确发问目的 (12) 4.2在侦查目标的指导下灵活运用发问方式 (13) 4.3总结经验,针对不同讯问对象采取针对化的讯问策略 (13) 4.4应更为注重对于应答技巧的掌握 (14) 4.5发问人员与应答人员的设置应当改进 (14) 5.结语 (15) 参考文献 (16)

论侦查讯问的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d6303907.html, 论侦查讯问的策略 作者:刘申时 来源:《知识文库》2014年第09期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经历一个从拒不交代罪行到如实供述的过程,这种转变并非自发形成,而是在侦查讯问人员艰苦、细致的工作下形成,依赖于我们的智慧、技巧、策略和经验,最能体现一名侦查讯问人员能力的高低。 1侦查讯问策略概述 讯问策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实现一定的讯问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讯问条件,运用有关科学原理和实践经验所制定的最有效的讯问方式。 1.1侦查讯问策略的主体 侦查讯问策略主体,就是能够掌握和运用讯问技巧的侦查人员。该主体必须在法律上具有侦查人员的主体资格。作为侦查讯问策略主体应该具备能够胜任侦查讯问的工作能力,这个能力不单单是指制定讯问策略的能力,还包括具体实施策略的能力。除此以外,还要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等。 1.2侦查讯问策略的客体 侦查讯问策略的客体,是指在刑事侦查阶段拥有法定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且处于被追究地位的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一是依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二是已经依法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三是不需要逮捕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四是准备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侦查讯问策略的内容 侦查讯问策略的具体内容包括讯问方式、讯问内容、使用证据的方式方法、运用策略的方法、时机、手段以及审讯时讯问人员的态度、言行举止等。在设计和运用侦查讯问策略的过程中,讯问策略主体要充分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及反讯问伎俩的情况,预见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准备采取及如何使用这些手段的情况,从而制定出最有效、最有针对性的讯问策略。 2制定侦查讯问策略的技巧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交锋。要想制服犯罪嫌疑人,获得真实供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及所获相关证据的基础上,须对犯罪嫌疑人的知识结构、社会背景、犯罪经历、个性特点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发现其心理规律和对抗讯问的手段,制定出针对性强、富有成效的侦查讯问策略。

美国侦查讯问研究

美国侦查讯问程序 美国侦查人员假设他们审讯的嫌疑人是有罪的,但最初会否定其罪行。嫌疑人说谎主要是出于理智,供述将导致逮捕、定罪以及监禁。与表象、逻辑和常识相反的是现代美国心理学讯问方法被设计成为说服嫌疑人的供述是出于自身的利益。美国侦查讯问是根据一种不同的影响、欺骗、心理强制的逻辑来控制嫌疑人对他的境况、观点和自身利益的认识。全部审讯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软化嫌疑人阶段,米兰达警告阶段、the interrogation proper阶段、供述后阶段。 美国侦查讯问方法 美国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应彻底地理解和时时牢记这样一个特殊的事实,即以胁迫强制的方法获取的供词,都是无效的,而且在法庭上也不被承认。胁迫是指施加酷刑,或把某种约束力或强制压迫强加在被讯问对象身上,对其施加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影响,试图以此促使其达到愿意作出认罪供述的程度。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供述,这一事实很快就能够被其辩护律师所证实确认。在胁迫情况下作出供述这一事实将会影响供述的自愿性特征,在供述过程中运用强制或暴力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事实不能完全反映其本人的选择自愿,这种作出供述或保持沉默的自由选择权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它是不容任何人任意侵犯的。 在美国警察使用的讯问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几类:直接与间接的讯问方法,激情冲动与使用心理胁迫、诱骗的讯问方法,每一种类又包

括各种不同的具体方法:无足轻重的冷淡法,同情或情感共鸣法,强烈诱惑法,只要是人谁都会这样做,态度友好法,提供帮助法,朋友般的谈话法,偏袒的辩解法,减轻处罚法,安慰悲伤法,推托责任法,冷热交替法,缩小犯罪等级法,夸大犯罪等级法,极力缩小犯罪后果法,即成事实法,假象欺骗和吓唬法,苛刻的事务性方法,揭穿谎言法,假造证据法,重复强调同一主题法,通过讲真话减轻精神压力法,坚韧不拔的穷追猛打法,激发体面与荣誉感法,在案件中的作用法,贬损诋毁与用好话逐步赢得好感以便最后利用法,坦率地说出犯罪真相讲真话法。美国警察在讯问中还常采用延长讯问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变相体罚,如连续讯问10小时、12小时至20小时。从实践上看,嫌疑人在警察讯问时供认的,往往被处罚较重(对嫌疑人不利)。而嫌疑人不放弃米达权利的受保护多一些,放弃者则受保护少一些。 一、直接提问的讯问方法(The Direct Approach) 通常用于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定罪责的情景。当出现这种情形时,讯问人员将造成一种使被讯问人完全相信自己有罪的环境气氛,他的整个讯问方式和态度就应排除被讯问对象是无辜的任何可能性。讯问人员镇定地、注重实际地出示证明有罪的证据,促使嫌疑人讲真话,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不能有任何谎言,不能推脱原因,以及毫无隐瞒地供出真相。在这一过程中,讯问人员极力小心地避免使用威胁恐吓的言辞或事物以及含沙射影的话语,而且应尽量对讯问对象使用带同情的言辞,并很快地指出其他任何人在

侦查讯问中的语言逻辑

侦查询问中的语言逻辑 侦查讯问工作是一门充满艺术的综合科学,其技能的运用多种多样,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和执法程序,侦查讯问离不开语言。讯问人使用的言语对案件的侦破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那么,讯问人使用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讯问人是否因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言语风格而调节自己的言语,以取得更佳的讯问效果?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面对面的博弈,是短兵相接的“舌战”,也是一场“信心之战”,它与语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无论把侦查讯问比喻成什么,它的语言本质都是毋庸置疑的。语言逻辑从符号性,指谓性和交际性这三个方面研究语言的逻辑问题。语言逻辑包括问句逻辑,模态逻辑,时态逻辑等多方面。在侦查讯问中,侦查员怎么很好的运用,组织自己的语言非常重要。逻辑规律是人们在进行思维和语言表达时必须遵守的思维准则和要求。逻辑规律主要有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侦查人员在讯问工作中掌握和运用语言逻辑规律,对于提高讯问效率,发现供述疑点,明辨是非,揭露和证实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讯问人员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语言逻辑规律。 在遵循语言逻辑规律的同时,防止偷换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在思维中的作用就是保证思维的确定性,它要求在同一逻辑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前后一致,每一个判断的内容前后一致。违反了同一律,表现为“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转移论题”的语言逻辑错

误。偷换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或者歪曲、篡改别人议论中的概念而后加以反驳攻击的一种诡辩手法。偷换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意把一个议论的论题改换为另一个论题的诡辩手法。 然而,在语言逻辑运用中药防止不矛盾律,及时捕捉供述疑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既可以是相互矛盾或反对的概念,也可以是相互矛盾或反对的判断。不矛盾律在思维中的作用是保证思维的前后一贯性,避免自相矛盾,它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思想。违反不矛盾律,犯的语言逻辑错误叫“自相矛盾”。在侦查讯问中应当善于运用不矛盾律,揭露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矛盾,以达到讯问的目的。利用逻辑矛盾是侦查讯问主要的策略和方法之一,有助于驳斥诡辩,提高破案率。 总之,在公安侦查讯问工作中正确、有效地运用语言逻辑规律,有助于讯问的顺利开展,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事实真相,及时交待全部犯罪行为,从而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侦查讯问方法

第五章侦查讯问方法 第一节侦查讯问策略的概念、特征 一.概念 指侦查讯问的计策和谋略,是根据讯问目标和态势决定的战略构思。 二.特征 (一)全局性(二)合法性 (三)计谋性(四)综合性 三.侦查讯问策略的制定 (一)做好目标分析 1.分清目标主次 ⑴总体性目标 ⑵阶段性目标 ⑶局部性目标 ⑷适应性目标 2.做好目标分解 (二).对主客观条件的分析 1、充分 2、正确估计 (三).周密设计、妥善施策 1、调动积极因素 2、寻找弱点和矛盾 3、选择最佳方案

(四).讯问策略原则 1、依法 2、有据 3、有理 4、有利 (五).不断校正、完善讯问策略 侦查讯问中的逻辑控制 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处于主导地位,该按照逻辑规律控制讯问的发展。 因为只有遵守逻辑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事物的规律,论证有说服力。 1.自由陈述 (1).自由陈述与回答问题 (2).侦查人员对案件的了解 2.详细讯问 (1).细微末节问题 (2).造成假象 3.使用证据 使用证据要视案情和证据的价值,正确估价它的作用,然后确定采用方法,逐步增加其揭发力。用证据的综合性引导犯罪嫌疑人得出必须如实供述的结论。 4.提问的逻辑性 (1).要有针对性 (2).合理的提出问题 (3).问题应有鲜明的逻辑结构 (4).问题应当不偏不倚 (5).提问有一定的顺序 ①从一般到个别 ②问题的顺序应该是有利于回忆 ③突然提问 ④问题由轻到重、由重到轻 第二节侦查讯问常用的谋略

一、侦查讯问谋略的概念和特征 (一)侦查讯问谋略的概念和特征 谋略是主体从自己的目的和动机出发,针对被作用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通过思维运筹而形成的行动意图.它由施谋主体、施谋对象、施谋目的、施谋焦点、谋略的内容和形式等要素所构成 (二)、侦查讯问谋略的作用 1.可以制约、指导侦查讯问方法和配合侦查讯问的相应措施及手段 2.可以调动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的积极性 3.可以驾驭犯罪嫌疑人,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 二、常用的侦查讯问谋略 (一)、攻心型 1.政治攻心 2.思想攻心 ①情攻心②理攻心 ③势攻心④谋攻心 3.法律政策攻心 (二) .震慑型讯问策略 1.敲山震虎 2.先发制人 3.攻其无备 4.引而不发 (三).迷惑型讯问策略 1.声东击西 2.攻城打援

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侦查讯问心理战运用的方法及其策略 摘要: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较量。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心理空间上的对抗越来越突出。目前,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将会对审讯的影响很大,带来巨大的挑战,讯问策略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和心理战的审讯中心的应用研究也将在调查和审讯实践理论的深远影响。心理战强调讯问中的共同作战策略有情感感化心理战、震慑加压心理战、说服诱导心理战、造势用势心理战。 关键词:侦查讯问;心理战;方法;策略 Methods And Saidtrategies For The Andppl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Witharfare In In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Abstract: Investigative interrogation is the psychological contest between investigators and suspects. In the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the antagonism between investigators and suspects in the psychological spac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t present, China's criminal justice reform will have great impact on interrogation and bring great challenges. Interrogation strategy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a research hotspot, and the application research of psychological warfare interrogation center will also have far-reaching impact on the theory of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practice. Psychological warfare emphasizes the common tactics in interrogation, such as emotional emotional psychological warfare, deterring pressure psychological warfare, persuading and inducing psychological warfare, and making potential psychological warfare. Key words: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Psychological warfare; Methods; Strategies 前言 战争的调查和审讯中心,是指侦查人员与通道一致,各种有效的方法,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的怀疑,从思维、情感、理智、立场和态度对干涉或攻击所有心理因素的概念,致使嫌疑人会崩溃,和士气的决策障碍抵抗,信心,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防止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攻击,审讯方式巩固心理防御侦查主体。本研究详细介绍了侦查讯问中心理战、成功和心理战的主要问题,对侦查讯问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较量。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心理空间上的对抗越来越激烈。目前,在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将会对侦查讯问的影响很大,这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随着设施的增加,到审讯沉默权制度和律师监督侦查讯问,讯问策略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和心理战的审讯中心应用研究将在理论和实践的调查和审讯有深远的影响。。 一、侦查讯问心理战的概念及特点 (一)侦查讯问心理战的概念 战争的调查和审讯中心,是指侦查人员与通道一致,各种有效的方法,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的怀疑,从思维、情感、理智、立场和态度对干涉或攻击所有心理因素的概念,致使嫌疑人会崩溃,和士气的决策障碍抵抗,信心,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防止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攻击,审讯方式巩固心理防御侦查主体。随着侦查讯问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讯问中人权保障的加强,对侦查讯问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口供难以得到真实的承认。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

《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

《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Syllabus of Interrogation 花涛主编 (54学时) (本科侦查学专业) 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 二〇〇六年六月

《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 《侦查讯问学》是侦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本科院校侦查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教学计划及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教学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大纲。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侦查讯问学》课程的教学,达到以下的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理解侦查讯问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明确侦查讯问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掌握侦查讯问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初步掌握侦查讯问的基本技能;具备讯问的能力和制作相关文书、讯问笔录的能力。 二、教学对象:适用于本科侦查学专业。 三、课程类别:本科专业课程。 四、教学原则和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侦查讯问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课堂讲授与组织学生动手操作的关系,并结合讲授内容组织学生模拟审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二)精讲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教学重点、难点和知识面,精选讲授内容,对实践中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侦查讯问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规范要讲深讲透,对那些学生通过自学就能达到教学目的的内容,则应采取指导学生自学的方法,并有目的地指定精选的参考材料,使学生全面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三)多种形式教学的原则。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应选用讲授、实验、讨论、模拟演练和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启发学生主动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达到教学目的。 (四)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注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应加强案例教学、模拟审讯等实训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动手操作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缩短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时间。 (五)注重理论前瞻性的原则。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理论应超越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把已经成熟或基本成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和研究成果。 (六)科学性、合法性和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科学性是一门学科的生命,教学中要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正确。由于《侦查讯问学》具有明显的法律性,教学过程中传授的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等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教学中要既教书、又育人,注意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培养学生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服务人民的崇高思想品德。

论攻心型讯问策略

摘要 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通过以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侧重于打击犯罪,故在侦查讯问中也更为侧重于“抗拒从严”的刑事讯问,这形成了我国的一整套的侦查中心主义的国家司法体制,给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讯问策略下造成了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缺乏人权保护的刑侦后果,给司法机关的权威性等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新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就不自证其罪进行了规定。这让很多的基层公安对于新的讯问方式极为不适应。而随着犯罪分子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反侦查能力的增强,传统的畏罪心态导致的坦白性讯问形态已经逐渐减少,加上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确立,讯问监督制度的完善等都要求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对于攻心型策略的运用水平有提升的必要。但事实上我国现有的很多侦查人员对于理论上的攻心型讯问策略存在只是其表不知其里的情况,而这些都要求我们要对攻心型讯问策略要有进一步的研究与普及。本文拟通过对攻心型讯问策略的理论性论述来找出对于现在讯问困境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侦查讯问;攻心型讯问;攻心策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侦查讯问;攻心型讯问;攻心策略 (1) 1.攻心型讯问的基本概念 (3) 1.1攻心型讯问策略 (3) 1.2犯罪嫌疑人心理 (4) 2.攻心型讯问的基本内容 (5) 2.1攻心型讯问的理论依据 (5) 2.2攻心型讯问策略的基本类别 (5) 3.攻心型讯问策略中出现的问题 (6) 3.1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经验 (7) 3.2犯罪嫌疑人应变能力强 (7) 3.4犯罪嫌疑人意志坚强 (8) 4.攻心型讯问策略的运用完善 (9) 4.1组合运用攻心型讯问策略 (9) 4.2增加对于环境攻心的使用 (10) 4.3合理配置证据的利用 (11) 4.4重视矛盾在攻心型讯问中的运用 (12) 结语 (14) 参考文献 (15)

侦查讯问章节案例实训设计

第一章侦查讯问导论 [案例导入]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牵出了系列瞠目结舌的盗车案。2xxx 年8月1日正午,南昌至九江的高速公路东线新棋周服务区道口旁,40岁的水电维修工胡某在等候往北的客车时,被一辆白色本田轿车撞伤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肇事司机是一位着警服的男子,肇事后下落不明。经查证,此车是被盗的赣A-13xxx轿车。 经多方侦查,确定特警支队勤务处副处长刁x有重大盗窃和交通肇事逃逸嫌疑,遂对其采取了措施,当场缴获了他随身携带的2张伪造的本田轿车行车证。审讯中,刁x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盗窃车辆一事,经多次审讯未取得进展。侦查讯问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案情反复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刁x盗窃车辆嫌疑非常大,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扩大战果。 据此,专案组准备了几套方案,正面攻不下,就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一是通过对其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了同案嫌疑人;二是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查获了一部分赃车和其他物证;三是针对刁x这样的嫌疑人,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方案。 刁x一直从事公安工作,曾干过刑警,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侦查讯问人员在审讯前认真分析了案情,充分研究了刁x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明确了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讯问策略和方法,并规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由于外围证据确凿、事实充分、审讯方法得当,刁x在人证、物证面前,心理防线发生了动摇,加之审讯人员在施以强大的政策攻势的同时,在生活上给他热忱的关心照顾,致使刁x十分感动,最后,痛哭流涕地开口交待了他盗窃系列高档轿车的作案经过。根据刁x的口供,通过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基本查清了刁x 等八人(民警三人)在南昌市区盗窃本田等高档轿车29辆及销往北京、杭州、山东等地的犯罪事实。 该案的成功侦破,既是各项侦查措施综合运用的结果,同时也说明了侦查讯问在查清全案事实、发现其他犯罪行为和线索、扩大战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补充阅读] 观念与制度缺陷催生冤案

《侦查讯问学》习题

《侦查讯问学》习题 目录 一、填空题 二、判断改错题 三、单项选择题 四、多项选择题 五、简答题 六、论述题 七、案例分析题 一、填空题 1、《侦查讯问学》是研究我国侦查讯问活动基本规律和的科学。 2、侦查讯问策略,就是依据讯问的目的和态势决定的。 3、侦查讯问的要求是使办案实现。 4、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并对有权申请取保审。 5、讯问策略中的思想攻心,包括攻心和理攻心、势攻心。 6、从案件事实中选择讯问突破口的重要条件是突破后有利于的。 7、侦查讯问的一项重要原则是:重证据。 8、侦查讯问中口头教育应针对被讯问人的心理地进行。 9、侦查讯问中使用证据的作用是突破被讯问人的,打开讯问局面。 10、侦查讯问不得少于人,并且须。 11、侦查讯问的任务之一是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12、侦查讯问具有的性质。 1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体现了侦查讯问的 特点。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捕后的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15、讯问突破口是指对查清全案具有薄弱环节或者对象。 16、具有深挖犯罪价值的案件,较多集中在财物型和这两大类犯罪上。 17、《讯问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让其签名、捺手印。

18、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批准。 19、侦查讯问策略中的思想攻心,包括情攻心、理攻心和。 20、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心理演变一般要经历对抗、和供认三个阶段。 21、侦查讯问中口头教育成功的大前提是做到。 22、侦查讯问的主要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2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24、拒供心理是指支配犯罪嫌疑人抗拒审讯,拒不如实供述案件事实真相的。 25、戒备心理是犯罪嫌疑人防备罪行被揭露而产生的一种。 26、第一次讯问的目标,应当是通过核实和澄清,进一步。 27、使用证据的有利时机,是指使用证据的时机。 28、侦查讯问方法是在讯问中直接作用于犯罪嫌疑人,以达到一定讯问目的的具体的。 29、正确认识和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的关系,应当坚持,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返回目录 二、判断改错题 1、讯问犯罪嫌疑人可由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但不得少于二人。() 2、在侦查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侦查活动过程需要保守秘密的案件。() 4、所谓诱供是指侦查人员按照自己的主观推测或者假设诱导犯罪嫌疑人供认问题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法。() 5、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心理,既是阻挠其供认罪行的心理障碍,又是促使其供认罪行的心理动力。() 6、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7、讯问中使用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认该证据所证明的案件事实。() 8、侦查讯问中的模糊表达就是用晦涩难懂的言辞来传递信息。() 9、运用讯问语言要求合法文明、简练准确。() 10、对耳目报告的材料,只要内容确实可靠,在侦查讯问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11、实施隐蔽与暴露相结合的侦查讯问策略,必须对被讯问人充分暴露讯问意图和证据来源。()

侦查讯问考试重点

第一章 一、侦查讯问的概念 侦查讯问是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是侦查破案的基本活动之一,也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 二、侦查讯问的特点 侦查讯问作为法定的侦查措施之一,与其他侦查措施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一)强制性 (二)直接性 (三)冲突性 (四)时限性 (五)针对性 三、侦查讯问与司法讯问、治安讯问、盘问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不同的讯问或盘问所针对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 (二)主体不同 侦查讯问的主体是享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或部门,司法讯问的主体是享有讯问权力 的司法机关,盘问、治安讯问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三)对象不同 侦查讯问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司法讯问的对象主要是被告人;治安讯问的对象是治安违法行为人;盘问的对象是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四)时限不同 侦查讯问在侦查期限内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对于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司法讯问是司法机关在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以对被告人进行。盘问应当在24小时以内,最长48小时,治安讯问一般为8小时。 (五)法律依据不同 侦查讯问和司法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盘问的法律依据是《人民警察法》,治安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侦查讯问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坚持真理,秉公执法 二重证据原则 (一)严格依法讯问 (二)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 (三)处理好口供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 三重调查研究原则 在讯问中严禁坐堂问供,侦查的线索和证据仅仅依靠口供是不符合认识事物规律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严禁逼供信原则 逼供信是侦查讯问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并对其供述相信,

侦查讯问对策

侦查讯问对策 第一节侦查讯问对策概述 一.讯问对策的概念 讯问对策是讯问人员根据讯问条件和目标,为取得讯问成功所筹划实施的讯问意图利与之相适应的讯问活动的有机整体。 讯问对策的特征: (一)整体性 (二)选择性,即内容上的优化性。 (三)效应上的中介性 二.讯问目标和讯问条件 (一)讯问目标 讯问目标是讯问对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或要达到的效果。讯问目标分为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适应性目标。总体目标是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真实的供述,这是审理每一起案件都应当力求实现的目标。阶段性目标,也叫具体目标,是解决确定的具体的问题的。 适应性目标,是在讯问困难的情况下确定的适应这种情况的日标。这种目标,要求能够控制住局势,掌握主动权,使讯问按照讯问人员的意图和布置进行。 (二)讯问条件 讯问条件,就是讯问的主客观因素。讯问条件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案件的性质 2.案件事实查明的程度 3.可以使用的证据材料的多少 4.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犯罪经历 5.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可靠性和态度 6.审讯人员的能力 这些条件限制着讯问对策的实施。此外,还应充分认识到讯问工作的难度 三.审讯成功的实质 审讯成功的实质是审讯人员在同受审人信息流的良性循环中,设法控制受审人的供述心理障碍和供述动机这对基本矛盾中的知、情、意及其动机斗争发生良性循环,并形成供述决定和行为,最终达到信息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只要控制住受审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

就能取得审讯的成功。 第二节侦查讯问谋略 一.讯问谋略的概念 讯问谋略,是指审讯人同通过揣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标,分析讯问的条件,围绕讯问目谋划决策心理控制行动方案的智谋构想。 二.讯问谋略的特征 1.迷惑性 2.秘密性 3.抽象性 三.讯问谋略的辩证运用 1.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的统一 2.加压与减压 所谓加压是指在言语、态度、环境等方面造成一种紧张气氛,加重受审人冈艮罪、紧张、恐惧而造成的心理压力,即心理张力,减压是指通过一定方式缓和气氛,使其心理张力得到松弛,因此加压与减压也就是“一张一弛”。“一张一弛”、紧松相济是符合受审人心理变化的辩证关系的。 3.利用和调动 即在实施谋略时利用受审人某些心理特点,采用相应的心理控制方法,从而调动其产生如实供述动机、如实彻底供述决意和行为。 四.几种常用的讯问谋略 (一)攻心夺气 攻心夺气就是利用各种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刺激和影响,使其产生紧张、疑虑、不安、不知所措、犹豫不决等心理反应,进而出现或变攻为守,或不能自控,或矛盾百出,以达到不能或不敢继续对抗的目的。 攻心夺气是实践中经常使用、行之有效的最基本的一种讯问谋略,在使用该谋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准攻心时机 2.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 3.注意分寸,掌握适度

讯问技巧

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方法。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在侦察取证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它对于及时侦破案件、准确的起诉、指控和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口供证据的重要性是为司法人员所共知的,其在刑事证据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侦查人员对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成功的讯问,得到其真实和全面的供述,尤其显得重要。一般来说,讯问对象真实和全面的供述,是侦查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对于侦破案件、了解案情全貌及作案细节,特别是收集获取其他证据的线索和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以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都有重要作用。有鉴于此,本人对犯罪成功讯问的阶段性进行了浅显的探索,发现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为五个阶段,在此做一探讨。 第一阶段:讯问前的“准备”阶段 取证目的要明确。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我们如果将一次成功的讯问比作一栋楼,那么,准备工作就是它的地基。准备工作的标准是“知己知彼”,达到这样的标准才能“百战不殆”。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性格、爱好、家庭关系好坏、人缘好坏、工作环境、作案原因、涉嫌罪名等。 2、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讯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讯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3、现有的证据情况,包括侦查人员已掌握了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哪些能够印证,哪些不能印证,也就是证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哪些问题需要通过讯问得以解决。 讯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讯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讯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因此,讯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讯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讯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讯问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对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第二阶段:讯问前期的“观察”和“闲谈”阶段 这个阶段是讯问的开始,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开始面对面。本人反对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一见面就开始切入主题,直接谈案件的实质问题,甚至开始证言上的交锋。首先,侦查人员应该做的是认真观察,就好像中医中的“望、闻、问、切”。观察的内容是: 1、观察讯问对象的走姿、坐姿、神情是否自然、气色好坏、穿着的华丽或朴素、是否紧张、携带物品的各类(如:手机的档次、香烟的品牌等)。 2、观察讯问对象的言辞是激烈还是温和;是夸夸其谈不是沉默不语;是强烈对抗不是冷静沉着;表达能力如何等。 通过上述细致的观察,可以进入“闲谈”阶段。此时,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讯问对象的一些相关信息,加上准备阶段的丰富素材,可以与讯问对象开始“拉家常”式的闲谈。这样的做法绝对不是浪费时间,徒劳无功,而是在讯问对象被讯问这样的特殊环境下,以“柔”的方法化解其“刚”的对抗,也即“以柔克刚”。这时侦查人员可以讯问其个人的简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生活经历、夫妻关系、交友情况、个人爱好等。“闲谈”的目的有二:一是逐步控制讯问对象的情绪和情感,消除其对立抵触情绪;二是对讯问对象注入同情心,让他觉得你是为他着想。这样,讯问人和讯问对象就达到一定的“沟通”,从而使他认为你是“通情达理”的人,而对你产生认同和信任感。 “闲谈”阶段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准确把握讯问对象的心理。讯问对象在被讯问时的心理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此时,系讯问之初,讯问对象对于侦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以及讯问人的讯问方式、讯问目的等都心中无数,他很想从“闲谈”中获取这方面的信息,侦查人员绝不能向其暴露相关信息;二是牢牢掌握“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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