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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械化改造管理办法

煤矿机械化改造管理办法
煤矿机械化改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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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矿机械化改造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使煤矿机械化改造客观、真实、科学,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生产矿井的机械化改造设计、审查及验收。

一、目的、意义和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通过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作实现“减头、减面、减人、提效”,促进煤矿生产系统优化、安全程度提高,效率、效益提升。

第二条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客观、与煤层赋存、企业管理、现有机械设备水平等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坚持安全第一,兼顾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械化,包含采煤机械化、掘进机械化和运输机械化。采煤机械化是指采煤工作面落煤工艺采用滚筒式采煤机或刨煤机;掘进机械化是指掘进工作面采用掘进机设备作业;运输机械化特指区或全矿井出煤采用连续运输式。

第四条矿井机械化改造必须落实“减面”“减人”原则,改造后井下实际生产采煤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改造前的个数(备用工作面除外),井下最大班作业同时下井人数不得超过改造之前的人数。

第五条机械化改造矿井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第六条矿井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管理制度等必须与矿井机械化程度相适应,具体要求按《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川安监〔2011〕29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特指在现有系统条件下的采煤机械化改造,涉及井口变化、开采水平变化、水平延伸、开采围等资源条件变化或改造后实际生产能力提升两个及以上能级的机械化改造项目适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具体从其规定。

第八条矿井机械化改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低瓦斯矿井、且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或中等,设计资质不得低于乙级;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复杂矿井,设计资质必须为甲级;有能力自营施工的煤炭企业不受施工资质限制。

二、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的条件

(一)采煤机械化

第九条鼓励矿井采用综采工艺,但应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能力21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原则上采用普采工艺。

第十条矿井现有储量必须与矿井机械化改造后生产能力相适应,为鼓励和推进矿井采煤机械化,兼顾企业经济效益,机械化改造后矿井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GB50215-2015)规定的同类型新建矿井设计服务年限的30%。

第十一条按现有成熟的技术条件,普采工艺适宜煤层厚度不小于0.4m、煤层倾角不大于30°,综采工艺适宜煤层厚度不小于0.6m、煤层倾角不大于55°(特殊情况除外)。煤层倾角大于55°,受现有装备、管理水平所限,不能实施机械化开采的矿井,可采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但采高不应低于

1m。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机械化开采应保证抽采达标,防突有效。

第十二条采用刨煤机开采工艺的机械化改造应根据矿井地质情况从安全保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面进行充分论证。

(二)掘进机械化

第十三条根据煤岩性条件,岩坚固性系数(普氏系数)<7且煤岩层赋存稳定的矿井应实现机械化掘进,鼓励企业采用综掘工艺。不具备机械化掘进条件的矿井,应实现机械装载(自溜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从其规定。

(三)运输机械化

第十四条矿井应实现运输机械化。采用机械化采煤工艺的,应实现采区煤炭连续运输; 鼓励有条件的矿井实现运煤、运矸系统连续运输。

三、矿井机械化改造案设计编制的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矿井机械化改造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进行,从首次建井投产之日起已累计生产三年以上的矿井还应提供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第十六条矿井瓦斯、水文、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委托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或煤炭甲级安全评价资质单位对矿井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第十七条矿井应“三量”平衡,安全煤量满足要求。

第十八条案中应对矿井地质(含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表述清楚,分析明确;对矿井改造前生产现状、各系统情况介绍完整清晰;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从业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和评述,对企业是否具备对矿井机械化改造后的运营、管理能力做出明确的评价。

第十九条机械化改造应有设备配套的比较案,设备选型必须与矿井条件相适应。

第二十条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运行可靠的机电设备。

第二十一条除对改造系统的能力计算外,还应对矿井其它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进行计算,并对矿井机械化改造后矿井实际具备的生产能力做出明确的结论。

第二十二条应对矿井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专项阐述、评价。灾害预防及安全技术措施明确,矿井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控制、机电运输、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消防防尘、压气自救、紧急避险等能否满足或保证矿井机械化改造后的安全要求必须有验算或计算过程,并有明确的结论。安全设施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情况应有专项概算。

第二十三条矿井机械化改造案设计的编制容及深度、附图、附件详见本办法附录A。

四、机械化改造项目的审批

第二十四条现有主干系统条件下的矿井机械化改造项目不涉及提升矿井生产能力的,按川安监〔2015〕124号文精神由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局不得将接受下放事权再次下放。

机械化改造后生产能力提升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含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灾害升级(冲击地压,低瓦斯或高瓦斯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由简单、中等、复杂水文地质升级为极复杂水文地质类型)矿井、原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由省局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井口变化、开采水平变化、水平延伸、开采围等资源条件变化或改造后实际生产能力提升两个及以上能级的机械化改造项目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执

行,具体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项目改造案设计审查采用专家组负责制,专家原则上在省安委会办公室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专业构成必须包含地质、采矿、通风、机电、职业健康等主体专业,专家组人数小型矿井不得少于5人,中型及以上矿井为7~11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少于9人),审查专家必须具备本专业高级职称或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资格,专家组中来自煤炭矿井设计单位的专家数不得少于40%。企业可自行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也可委托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实施,均应报政府审批部门备案,审批部门对专家资格、评审过程进行监督。评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评审专家签字表中应写明其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身份证。专家组对审查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专家审查时企业应提供的资料:改造案设计说明书及相应附图、附件一式5份,相同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属地监管部门同意上报审批的上行文2份,省局负责审查的项目应提供市局同意的上行文2份。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称地质等资料一份于会议审查时提供备查。

第二十七条审批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企业递交完整资料后45个工作日管理部门出具审批文件。

五、开工备案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工应向县级(市属及国有重点煤矿向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开工备案手续抄送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驻地煤监分局(国有重点煤矿建设项目、省局审批项目须同时报省局备案)。

六、项目验收与核查

第二十九条机械化改造项目完工后,企业应组织联合试运转,实际有效试运转时间为1~6个月。联合试运转开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联合试运转

案,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省局或市局审查备案。

第三十条改造项目联合试运转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组织,按批准的改造案设计容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其验收意见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向项目审批单位报批备案,市局审批的项目还应向省局备案。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可证》、生产能力变更的从其规定。项目审批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结果监督核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应向原审批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明确验收时间,专家组成,并将试运转报告作为附件同时提交。

第三十二条项目验收专家由企业聘请,原则上在省安委会办公室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专业构成必须包含采矿、通风、机电、职业健康等主体专业,专家组一般由5~11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少于9人)组成,专家组长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组中来自煤炭生产矿井(企业)的专家数不得少于50%。验收结束后,验收专家组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字表中应写明其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身份证。专家组对审查或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的重点既包括实施改造的系统是否与批准的案设计一致、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相符,同时也包括矿井其他系统的匹配性、合法性、有效性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必须对其现状进行表述和评价,系统各环节的生产能力应按现场核实情况进行验算,并附“矿井各主要生产系统能力核实情况汇总表”。项目验收必须坚持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

第三十四条现有系统、资源条件下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矿井,按批准的案设计涉及能力提升的,可具备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条

件。

七、支持与鼓励

第三十五条优化资源配置。对符合资源配置政策的零星资源,优先配置给机械化开采矿井;对资源储量暂时不能满足服务年限要求、又可以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矿井,在后续资源储量有保障的条件下,可先行实施改造再补充后续煤炭资源。对不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或具备条件而未进行机械化改造的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不再配置煤炭资源。

第三十六条政府引导,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在煤炭工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煤矿机械化改造奖补,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引导支持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

第三十七条鼓励机械化改造矿井配套建设洗煤厂,或引入社会力量对矿井集中区域建立矿区洗煤厂,对出井原煤分级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八条支持煤矿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采取招商引资、收购、参股、控股以及煤、电、铝企业之间合资合作等式拓宽煤矿企业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煤矿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煤矿企业对小煤矿通过兼并、重组等式解决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技术力量弱和资金缺乏的难题。

八、格考核、强化监管,确保煤矿机械化改造强力推进

第三十九条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文件精神,对确因煤层赋存、当前技术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不能实施机械化改造矿井,引导关闭退出;对因资金困难、技术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导致的未实

现机械化改造矿井协调兼并重组或引导关闭退出。

第四十条省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机械化改造进度,通报机械化工作动态情况。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从考核、格把关,督促企业真正实现煤矿机械化生产。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和修改权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录A:矿井机械化改造案设计编制容及深度

A.1 案设计说明书构成

A.1.1 说明书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加部分构成。各部分的构成应包括下列容:

1 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证书;

4)人员;

5)目录;

6)附图目录。

2 正文部分:

3 附加部分:

1)附录;

2)附件。

A.1.2 封面格式应符合图A.1.2的规定。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煤矿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程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车载起重机除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不包括煤矿专用特种设备。 2.术语 ⑴起重设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年检周期:2年。 ⑵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年检周期:1年。 ⑶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年检周期:1年;压力表、减压阀等安全附件半年检测一次。 ⑷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道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年检周期:1年;压力表、减压阀等安全附件半年检测一次。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煤矿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在特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特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特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机电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全矿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相关业务部门(业务科室)与责任单位按照下列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机电科: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主要负责落实特种设备购置和改造计划的完成,配合采购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设备的过程监督控制工作;参与购置、大修合同做好技术协议的签订;负责到货特种设备的验收;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机电科设有分管特种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各单位有分管特种设备领导(机电区队长、班长)和兼职特种设备管理员。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

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摘自公司QP/C—003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三、接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或损坏;(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不进行处理;(4)设备与场所不整洁。以上情况直接搞清楚或处理后,才能进行交接班。 四、交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不得交班。(1)接班人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状和精神失常;(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告。以上情况,等到解决后,才可交班。

老桥煤矿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

老桥煤矿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的抗灾能力,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锅炉的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的司炉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2、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种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检修记录、查岗记录等。 3、锅炉装设两个独立的水位表,并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 4、必须定期对锅炉、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检验或校验。 5、必须定期手动安全阀,定期排污、除尘除灰。 6、压力表显示模糊不清时,必须更换。 7、水处理必须达到水质要求。 8、水压试验为工作压力的2倍。 9、水位计漏气时必须及时更换。 10、安全阀动作不可靠时,必须及时更换。 11、锅炉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 二、主扇风机的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以及操作规程,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 4、主通风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①、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②、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③、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④、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⑤、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⑥、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 ⑦、开、闭、封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⑧、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⑨、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卫生。 ⑩、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5、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有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6、主通风机每月至少检查1次,每年必须对风机各部件及输电线路全面检查。 7、主通风机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按相关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9、风机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 三、主排水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

煤矿瓦斯抽放奖罚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88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瓦斯抽放奖罚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煤矿瓦斯抽放奖罚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 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开展瓦斯抽放工作,从源头 上治理瓦斯,提高抽放效果,消除采煤工作面回采过 程中瓦斯超限问题,防止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根据第145条之规定,参照《国 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 条》、《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并结合我矿 250101工作面瓦斯抽放实际制定,矿属有关单位均

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瓦斯抽放系统的建立 第3条、当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 5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抽放。 第4条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时,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报股份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5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 1、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设备管理 基本设备管理 一、机电部是煤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担负着煤矿设备技能选型的管理职责。 二、设备的选型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选型的总原则应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 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1)、设备的生产效率;(2)、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3)、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4)、设备的使用寿命;(5)、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发生重大事故;(6)、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3、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部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机电副总、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4、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产品。 三、设备和购置 1、在购置设备时,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合同上必须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条件、供货数量、及应随机带的备品备件、完整详细的技术档案(易损件明细表)、供货单位与交货方式、到货地点、产品价格、结算银行帐号、索赔等内容。 2、签订合同要注意择优选厂,在性能、质量、价格、备件供应、交货期限、供货方式、售后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4、设备随机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煤矿安全标志、MA标志、许可证号、易损件明细表、易损件、图纸、专用工具、装箱清单等),不齐全拒绝验收。验收后随机资料、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统一保管,(主要设备资料应复制三份,原件存矿档案室,一份存机电部档案室,一份随机归使用单位保管)。 四、设备安装验收 1、新安装工程需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在安装前20天内将设备安装计划(包括:安装用具、材料备件计划)报机电部,由机电部签署意见,报矿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落实材料供应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开工前15天到达供应部,开工前两天材料必须备齐,否则影响安装工期,各自负责。 2、主要机电设备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经机电部及矿领导批准的安装设计方案; (2)、随机运行的各种技术资料; (3)、审批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4)、工期在48h以上的项目必须有施工进度安排表,以便考核。 3、安装标准执行《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保证设备台台完好,硐室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4、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由安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组织验收并填写报告。 5、所有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具备投运条件,必须有矿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必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51-40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 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 “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 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 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 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 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煤矿瓦斯抽放停采方案及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瓦斯抽放停采方案及 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瓦斯抽放停采方案及风排瓦斯 安全技术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根据山西焦煤函【2012】372号文件《关于抓好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安全的工作安排》及霍煤电通字【2013 1 10号 文件《关于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工作》通知的安排,我矿特制定瓦斯抽采停运方案及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方案及措施制定如下: 一、矿井瓦斯涌出情况 1、20xx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的晋煤瓦发【2012 1 68号文件《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度矿井瓦斯等级 鉴定结果的批复》,我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99m3/min , 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53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4.86 m3/min ,相对涌出量为0.85m3/t,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2、目前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情况: 目前我矿井下共布置有一个综采工作面,七个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有一个炮掘工作面,六个综掘工作面。目前2-112回采工作面回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 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 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 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 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 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 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8、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 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9、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 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10、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0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

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忻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矿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 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 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7) 第六章瓦斯利用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2) 第九章附则 (13) 附录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

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各定义 (1)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 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 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 7 瓦斯抽放方法 (7) 8 瓦斯抽放管理 (8) 9 瓦斯利用 (10) 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 附录 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 附录 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 附录 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 附录 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 附录 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 AQ 1027—2006

前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 (MT/T 692 一 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增加: ——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 ——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 ——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 ——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 ——增由 B 了瓦斯刺用: ——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永山、王魁军.邱宝杓、张兴华、高坤、曹垚林、富向。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浅谈煤矿机电运输及设备管理论文 摘要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遍布矿井的每个角落,同时也是矿井发展的因素之一。通过对煤矿机电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进行分析和提出防治措施,将会大大降低煤矿机电运输事故,为煤矿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随着采掘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运输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一旦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发生事故,不仅影响煤矿生产,而且会严重威胁矿井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探讨在新的用工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措施、防排水装置、风机装置、设施管理。

一、煤矿机电运事故的原因剖析与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一)、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 1、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的确很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2、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惩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待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5、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据统计,17起机运事故中当事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了40%。对技术工

煤矿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设备强检 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的抗灾能力,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主扇风机的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以及操作规程,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 4、主通风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①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②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③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④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⑤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⑥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 ⑦开、闭、封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⑧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⑨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卫生。

⑩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5、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有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6、主通风机每月至少检查1次,每年必须对风机各部件及输电线路全面检查。 7、主通风机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按相关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9、风机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 二、主排水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2、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4、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②、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性。 ③、操作高压电器时: A、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B、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C、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金坡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先抽后掘(采)”、“应抽尽抽”的原则,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钻孔的设计及审查 1.瓦斯抽采钻孔设计由技术科技术员负责,设计必须严格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毕安委,【2015】1号》进行,设计须经矿通风、生产、地测、安检部门和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瓦斯抽采设计必须图文清晰、科学规范、符合规定、切合实际,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抽采工作面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采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 (2)钻孔数量、位置、方位、倾角、终孔间距、孔深。 (3)封孔方法、封孔材料、封孔长度等。 3.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设计要求 (1)采用顶(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道施工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回采区域(同时控制整个掘进巷道轮廓线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2)采用本煤层巷道施工顺层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工作面回采区域。 (3)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其钻孔必须控制到掘进工作面前方和巷道轮廓线外的距离符合《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要求。 (4) 石门揭煤前采取预抽瓦斯防突区域措施时,钻孔控制范围(沿煤层层面距离)为煤层上山方向、走向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0m,煤层下山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2m。揭开煤层后在煤巷内再向煤层走向和倾向的上方30m、下方20m范围进行预抽。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 距20m 。 (5)抽采设计要根据开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并达到《防突规定》和《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确定煤层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抽采时间等参数。 二、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 1.抽探队对钻孔的开孔位置、方位、倾角,对钻孔深度、 封孔长度、封孔质量,对钻孔施工过程负责。 2.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否则 不得施工,发现一次未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进行施 工,罚款抽探队50元。 3.每打完一个钻孔,钻孔参数必须认真填写在现场抽放钻孔管理牌上,且钻孔编号必须和设计对应。如不填写或者胡乱填写,罚抽探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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