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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

课程名称:Law102法理学Jurisprudence

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它学院选修或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

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李俊副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

电话:64493701 电子邮件:BaoLu@https://www.wendangku.net/doc/7010121426.html,

教学对象:本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随堂进行。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

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一、课程简介

(略)

二、教学内容

第一讲法学学科与法理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法理学在法学中

的位置和功用有所认知,对法理学本身有一个概观性的了解。

2、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有一个初步的认

识,并引导学生注意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方法的应用。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1、法学释义

2、法学的体系

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列举

三、法学教育与法学学习

1、法学教育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式

2、法学学习与法理学的学习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和它的作用

2、如何将法理学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

第二讲法学的学科历史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概观的了解,从而加

深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认识。

2、同时,提示学生注意到法学理论当中那些对学术发展和历史演进有着重大影

响和作用的学术观点和方法论,更深层地理解法学理论的价值。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引言

1、了解法学学科历史的必要性

2、法学学科历史所涉及的内容

3、整个学科历史与法理学的关系

二、西方法学的历史

1、古希腊法学思想的历史地位

2、古罗马法学的繁荣

3、中世纪法学及罗马法复兴运动

4、近代西方法学

5、当代西方法学

三、中国法学的历史

1、夏、商和西周时期的法学思想

2、春秋战国时期法学思想的繁荣

3、西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学思想

4、近代的中国法学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的历史和现状

五、中国法学与西方法学发展的比较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一章。

3、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王笑红译、汪庆华校,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作业与思考题】

1、西方法学与中国法学的不同发展脉络,它们对法学和现实法律制度的发展各

有什么样的影响

2、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怎样发展、创新的,对不同的方法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应

如何评价

第三讲两大法系的比较分析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建立法系的范畴,并且,从法系的角度和层面,帮助学生

对当今世界上的两大法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引导学生初步体会到比较法学的认识和分析方法,对这种法学研究方法的运

用有所体会。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系

1、法系概念的由来与定义

2、比较法学简介

3、历史上和当今世界上的主要法系

二、民法法系的历史

1、古代罗马法

2、中世纪后期罗马法的复兴

3、17-18世纪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4、19-20世纪的完善与发展

三、普通法法系的历史

1、普通法的形成

2、衡平法的兴起

3、光荣革命

4、司法改革

四、两个法系的比较

1、比较方面的确定

2、法的渊源

3、法律制度

4、法律思维

5、相同方面的分析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四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法系与国家法是什么关系、法系是如何构成的

2、当今世界上的两大法系之间,是相同的成分多、还是相异的成分多

3、比较法学与法理学是什么关系

第四讲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法的概念在法理学以至整个法学中的重要位

置,以及建立法的概念的学科意义。

2、对在我国现行教科书中通用的法的概念进行讲解和分析,使学生能够把握。

3、拓展思维,引导学生已发展的眼光和开阔的视野观察法律,审视法的概念。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定义

1、古汉语中的刑、法、律

2、西方主要语言文字中法的语义

3、法学史上对法的各种界说

二、法的特征

1、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法——特别是国内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国家一直

对各类行为的评价

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

4、法是以程序性为重要标志的社会规范

5、法——特别是国内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规范

三、法的本质

1、法的本质理论在法理学中的地位。

2、有关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3、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学说及其分析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五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五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在建立法的概念、分析法的本质的时候,有必要区分国内法与国际法吗

2、法的概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还是基本固定的

3、对教科书上法的概念有何思考或评价

第五讲法的要素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和把握法律的构成要素,对其中的各个

法学概念要求准确无误地掌握。

2、体会法学中的规范分析的方法。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要素释义

1、法的要素是法的基本组成成分或因素

2、国内外关于法的要素的各种重要学说

二、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概念。

2、关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各种重要学说

3、法律规则的种类

4、授权性规则、义务规则与权义复合规则

5、规范性规则与标准型规则

6、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7、强行性规则与指导性规则

三、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概念

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3、法律原则的种类

4、基本法律原则与具体法律原则

5、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

6、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

7、法律原则的功能。

四、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界说

2、法律概念的分类

3、法律概念的功能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七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

2、对法学中规范分析方法的认识和体会

第六讲法的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能够结合现实的法律现象,对法的形势与效力、法

律体系这两个主题中的各个具体概念和范畴有清晰的认识。

2、要求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各个法学概念。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的概念

2、中外法律史上法的渊源的主要形态

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化

1、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概念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系统化的涵义及其意义

3、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三、法的分类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实体法与程序法

3、根本法与普通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

5、国内法与国际法与“超国家法”

6、公法与私法

四、法律效力的层次

1、法律效力的概念

2、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与非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3、法律效力层次与法律效力位阶的涵义

4、区分法律效力层次、明确法律效力位阶的意义

5、区分法律效力层次的原则

6、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

7、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8、新法优于旧法

五、法律效力的范围

1、法律效力的范围的概念

2、法律对象效力(对人效力)

3、法律的空间效力

4、法律的时间效力

六、法律体系与部门法

1、法律体系的概念

2、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立法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等概念的区分

3、法律部门的概念

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七、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1、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概述

2、国内法体系与国际法体系的关系

3、一国两制状态下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六章、第八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

2、对我国“一国两制”及相关的法律体系课题的发现与思考

第七讲权利与义务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权利与义务这一对法学中的重要范畴有一个全面、

深入认识、理解。

2、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3、知晓权利义务范畴在法理学中的理论价值,了解所引发出的理论话题和相关

的主要论点。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1、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代表性界说

2、权利的定义

3、义务的定义

4、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二、法与权利义务

1、法是客观的权利

2、权利是主观的法

三、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1、应有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与现实权利和义务

2、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普通权利和义务

3、绝对权利和义务(对世权和对世义务)与相对权利和义务(对人权、对人

义务)

4、作为权利和义务与不作为权利和义务

5、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条件

2、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在社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中,两者总量相等;在

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两者相互包含,互为界限

4、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提供不确定指引,是一种激励机制;义务提供确

定指引,是一种约束机制

5、价值意义上的主辅关系,在现代法制中,为保障平等的权利而设定平等的

义务,义务约束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而服务的

五、权利义务的历史演进

1、从权利义务角度观察法的历史演进

2、不同社会形态中权利义务的存在和运行状况: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

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3、商品(市场)经济交往模式与法的权利义务结构

六、人权

1、人权的概念。

2、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3、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4、人权的国内法保护

5、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九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六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2、法与权利义务是不是同义语

3、人权有没有全球标准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清楚、准确地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理解法律行为

的理论。

2、要求学生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1、法律行为界定

2、法律行为的特征

3、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与非法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1、法律行为的客观要件

2、法律行为的主观要件

3、法律行为的确认

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3、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4、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5、主行为与从行为

6、(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7、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8、完全行为与不完全行为

9、不同分类的综合认识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清楚区分不同的分类

2、结合已经学习过的民法学知识,巩固提高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学生清楚、准确地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理解法律关系的

理论

2、要求学生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律关系释义

1、法律关系概念和理论的发展

2、法律关系的定义

3、法律关系的本质和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

1、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自然人与法人的权

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种类

3、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三、法律关系的种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3、单向(单边、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

律关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四、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1、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2、法律事实的种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一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清楚区分不同的分类

2、结合已经学习过的民法学知识,巩固提高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学生清楚、准确地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理解法律责任的

构成理论

2、要求学生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1、法律责任的定义

2、法律责任与义务的联系和区别

3、法律责任的特点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1、责任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3、损害结果

4、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

三、法律责任的类型

1、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不同标准

2、民事法律责任

3、行政法律责任

4、刑事责任

5、违宪责任;违宪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四、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1、惩罚

2、补偿(赔偿)

3、强制

五、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1、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涵义

2、归责: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当原则;责任自负原则

3、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免责的具体条件和方式:时效免责;不诉免责;

自首、立功免责;补救免责;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自助免责;人道主义免责

六、法律责任的逻辑分析

法、违法、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关系

2、结合已经学习过的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的知识,巩固提高

第十一讲法的作用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清楚、准确地认识法的规范作用于法的社会作用之

间的关系,从法的规范分析过渡到法的现实、社会分析。

2、要求学生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3、探讨法的局限性问题。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作用释义

1、法的作用的概念和实质

2、法的作用的分类: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预期作用

和实际作用;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二、法的规范作用

1、告示作用

2、指引作用

3、评价作用

4、预测作用

5、教育作用

6、强制作用

三、法的社会作用

1、法的社会作用释义

2、阶级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维护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

4、正确认识法的局限性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八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在本讲中列举出来的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是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分析出来的,

而在本讲中阐述的法的社会作用又主要是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分析出来的2、如何认识和描述法的局限性

第十二讲法的价值、法与正义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本讲的教学,在前几讲以规范分析的基础上,重新转移到比较抽象的法学理

论,使学生注意到法理学中这不同的内容是第一要点。

2、对法的价值分析进行一个总体的分析和阐述,使学生可以做到总体的把握。

3、提示学生注意法学问题与其他非法学问题的界限和关联性。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价值释义

1、价值的一般涵义以及不同的价值概念和价值体系

2、法的价值所探讨的问题

二、法的价值体系

1、法的价值体系的概念

2、法的目的价值系统

3、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4、法的形式价值系统

三、法与正义

1、正义的涵义

2、正义的种类:分配的正义与校正的正义

3、法与正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九章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二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八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法的价值考察或者研究有无必要

2、法的价值考察或者研究的难点与困境

第十三讲法制与法治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理学当中这个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的话题,有全面、细致和深入了解。

2、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就此课题展开符合逻辑的,同时也是面对现实的思考和讨论。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制现代化

1、法制的概念

2、法制现代化释义。

3、世界法治现代化的基本模式: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外发型法制现代化

模式;混合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二、法治国家

1、法制与法治

2、法治的概念:中式的法治与西式的法治

3、法治国家的涵义

三、观念的法治

1、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

2、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

3、法的统治

4、权利文化人文基础的建立

四、结构的法治

1、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

2、国家责任的无可逃避和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制度的建立

3、权利受到制度保障和社会自由原则的确立

4、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

五、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2、依法治国释义

3、近、现代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历史

5、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6、建设中国法治国家的路径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七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在我国建成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准或者标志

2、以什么样的路径在我国建成法治国家

第十四讲法的运行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教学,使学生认识法的运行及相关的概念、范畴。

2、为其后几讲作总体意义上的铺垫和准备。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的运行释义

二、法的生成

1、法的生成的不同方式

2、法的生成的特征

三、法的实现

1、法的实现的概念分析

2、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四、法的实效

1、法的实效的概念

2、法的实效产生的条件

五、法的运行的展开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十五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九章。

【作业与思考题】

1、从法的生成、法的实现和法的实效的角度理解法的运行的范畴

2、在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法的运行有何不同

第十五讲立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结合我国(大陆)的情况,通过本讲教学,使学生对立法的各个方面和基本流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同时,对我国(大陆)的立法体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立法与立法权

1、立法的概念

2、立法权的概念

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1、立法权限划分所涉及的问题

2、当今中国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四、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1、立法过程: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立法完善

2、立法程序: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公布法

五、违宪审查制度对于立法的意义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十六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清楚、准确地掌握我国(大陆)立法程序和立法权限的知识。

2、结合已经学习过的宪法学的知识,巩固本讲内容

第十六讲执法与司法、法制监督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结合我国(大陆)的情况,通过本讲教学,使学生对执法、司法和法制监督这三个环节的各个方面和基本流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其中,围绕着司法独立这一既是理论、也是实际的课题,重点认识、分析和探讨司法环节的各个方面。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执法

1、执法的概念(广义与狭义)

2、执法的特征

3、执法的种类

4、我国的执法体系

5、执法的原则

二、司法

1、司法的概念

2、司法的功能和特征

3、我国的司法体系及其特点

4、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5、司法独立

四、法制监督

1、法制监督的概念

2、法制监督的构成和分类

3、法制监督的功能

4、我国法制监督的体系:国家监督;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十八章至三十章。

【作业与思考题】

1、了解、掌握我国(大陆)的执法、司法、法制监督的构成、运行等的各个方

面与环节知识。

2、认真思考、探讨司法独立这一课题,发现和集纳研究这一课题的各个角度、

各个方面。

3、针对司法独立的课题,既要进行理论性研究,也要注意进行现实性探讨.

第十七讲守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提示学生注意社会学法学方法在这一讲内容中的应用。

【教学时数】1课时

【教学内容】

一、守法的涵义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1、守法主体

2、守法范围

3、守法内容

4、守法状态

四、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1、守法是法的要求

2、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3、守法是由于惧怕法律的制裁

4、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

5、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

6、守法是道德要求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十七章。

【作业与思考题】

1、了解这一讲分析、研究法学课题并得出结论所主要应用的法学方法。

2、如何提高社会普遍守法的程度。

第十八讲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认识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在法的运行中的位置和所

起的作用。

2、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是基本的学习要求。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1、法律解释释义

2、法定解释与非法定解释

3、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4、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

5、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法制统一原则

4、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三、解释的方法

1、一般解释方法: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

当然解释

2、特殊解释方法:字面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狭义解释;广义解释

四、法律推理

1、法律推理的概念。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法律推理。

3、形势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4、辩证推理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三十一章。

【作业与思考题】

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关系。

2、如何准确、恰当地定位法律解释在法的运行中的作用。

2017版《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刑法学》课程是按照本科专业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要求开设。主要讲授刑法绪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罪刑各论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学习,力求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理解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刑法主要条文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形塑一定的认知方法,具备一定的法理分析能力和法律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 《刑法学》课程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案例讨论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公安特色。 《刑法学》教学大纲是本课程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由刘玉江执笔,经征求×××意见,×××审阅后,于××××年××月××日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知识准备 本课程学习应当预先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方法认知、价值选择等基本技能、理念。 三、理论教学 第一章刑法绪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体系,理解刑法的分类、基本原则,掌握刑法的适用范围,熟练掌握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教学内容:本章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是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学习难点:本章学习难点是刑法的解释方法,罪刑法定原则。

第一节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和分类 二、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三)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犯罪概述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犯罪的概念,理解犯罪的分类、罪名与罪状,掌握犯罪的特征,熟练掌握犯罪的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犯分类。 教学内容:本章主要讲授犯罪的特征,犯罪的分类,罪名。 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是犯罪的特征,犯罪的法定分类,罪名。 学习难点:本章学习难点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特征,亲告罪与非亲告犯分类的依据,司法罪名。 第一节犯罪的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 二、刑事违法性 三、刑罚当罚性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一、犯罪的理论分类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2008-01-20 摘要:法理学这门课程具有三种基本的属性:法律性、理论性和学术性。相应的要求同学们掌握法律思维的特点,学会法律思维,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较高的学术素养。学习途径主要包括学习西方法学理论,扎根本土资源,学习法律史以及关注现实等。 关键词: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律史;现实生活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不少同学感到法理学这门课比较抽象,难懂,不容易理解和掌握,从而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了畏难情绪。同时,在同学们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部门法学课程,而相对轻视法理学课程的倾向。这也许是由于法理学与社会现实距离比较远,对同学们毕业以后找工作关系不大的缘故。这两种情况对法理学的学习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长远来看势必会影响同学们法学整体素质的提高。 有不少同学曾向我请教“法理学这门课到底应该如何学习”的问题。我感到自己有责任整理自己的思路,与同学们进行交流,给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如何学习法理学,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下面我主要根据个人多年来在法理学的学习、研究及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同学们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特点要搞好法理学的学习,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知识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具体讲是法理学所特有的思维能力。这首先要清楚法理学这门课程本身的属性特征,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学习方法。我个人认为法理学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基本属性:“法”性、“理”性和“学”性,也就是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理学是这三种基本属性的有机结合。这就要求同学们对何谓“法律思维”,何谓“理论思维”、何谓“学术思维”,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法理学的法律性从课程分类上来讲,法理学首先是一门法学课程,具有法律性。这一属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现代汉语、计算机、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课程区别开来。这里的法律性,主要是指法律学习需要具有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的'方式,象西方国家通常所说的那样,法科学生要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即象律师那样思维。同学们训练自己法律思维的过程并不象在一张白纸上绘画一样,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清理”或“颠覆”自己已有的科学思维、道德思维以及政治思维的过程。 1、法律思维不同于科学思维尽管也有不少人称法律为科学,如我国西北政法学院的刊物的名称就是《法律科学》,但严格来讲,法律这门学问,法

08011102x《生理学》教学大纲学分3学时48

08011102x 《生理学》教学大纲学分:3 学时:48 一.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1、目的: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是重要的医学基础理论课之一。通 过学习生理学,使学生掌握和了解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学习医学专业的其他后继课程奠定基础。 2、要求: (1)第一章《绪论》要求了解生理学研究的内容。掌握机体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 掌握人体功能活动的主要调节方式。了解人体功能自动调控中反馈调节机制的 重要意义。 (2)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要求掌握细胞膜物质转运的方式和原理;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形成;兴奋传导和传递的原理;兴奋-收缩耦联和收缩的机制。 了解细胞膜的构成:细胞膜的跨膜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机制;肌肉收缩的力学分 析。 (3)第三章《血液》要求掌握血液的组成和理化特性;生理性止血。掌握血细胞生理。了解血型和输血原则。 (4)第四章《血液循环》要求掌握心肌生物电、心肌特性与心脏的射血功能。了解各类血管的功能特点以及血流动力学的概念。掌握动脉血压形成的原理及影响 因素;掌握心血管活动的调节。了解微循环的生理功能。 (5)第五章《呼吸》要求了解呼吸的概念,呼吸的三个环节,肺通气的结构和功能; 气体在血液中运输的形式。掌握肺通气、肺换气的原理;呼气节律的产生和呼 吸运动的调节。 (6)第六章《消化和吸收》要求了解消化和吸收的概念,消化的两种形式,消化道平滑肌的电生理特性。掌握食物在胃内和肠内的消化过程。了解消化道的神经 支配;唾液的分泌及作用。 (7)第七章《能量代谢和体温》要求了解机体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掌握影响能量代谢的主要因素,机体的产热和散热过程,掌握基础代谢的概念。掌握体温的 概念及其正常变动,了解体温相对稳定的机制。 (8)第八章《尿的生成和排出》要求掌握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肾小管和集合管的物质转运功能;尿生成的调节。了解肾脏的功能解剖和肾血流量;尿液的浓缩和 稀释;清除率;排尿反射。 (9)第九章《感觉器官》要求了解感受器的概念。掌握感受器的一般生理特性。掌握视觉和听觉的感受原理。了解前庭器官的感受功能节其他感受器的功能。 (10)第十章《神经系统》了解中枢神经元联系的方式;兴奋在反射弧中枢部分传布的特性;中枢神经系统的感觉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对内脏活动的调节功能。掌 握突触传递的原理;中枢神经系统对躯体运动的调节功能。 (11)第十一章《内分泌》要求掌握激素的作用原理;生长素、甲状腺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胰岛素与甲状旁腺激素等的生理作用;甲状腺激素的合成、 释放及分泌调节;下丘脑的内分泌机能及下丘脑与垂体的功能联系。了解肾上 腺髓质激素、降钙素与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 二.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理论课讲授48学时 实验全部安排在《医学机能实验学》课程内。 1.绪论(2学时) 生理学的研究的任务及其与医学的关系,生理学研究的不同水平。内环境与稳态的概念。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 (分数:2.00) A.判例√ B.制定法 C.判例法 D.国际条约 解析:解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 (分数:2.00) A.法律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4.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 ) (分数:2.00) A.成文法和不成为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此外,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还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 )提出的。 (分数:2.00) A.马克思 B.黑格尔 C.乌尔比安√ D.奥古斯丁 解析:解析: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6.关于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B.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的真正来源,是法产生的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理学讲义大纲

第一讲何为法律 视频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 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 视频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视频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

第四讲法律的起源( 视频7、8 一、前提条件 1.劳动分工 2.剩余劳动 3.国家分工? 二、新问题 1.代理问题 2.信息问题 3.意识形态问题 第五讲法系问题 视频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中国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 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

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3、14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 第八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中国的社群主义问题 第九讲利维坦法理学 视频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利维坦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利维坦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中国的经验

第十讲利维坦问题 视频19、20 三、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利维坦问题 四、利维坦之后(从人治到法治) 魅力型政治 传统型政治 法理型政治 五、经验总结(利维坦法理学) 第十一讲职业主义法理学 视频21、22 一、职业 二、职业主义及其发生 三、核心主张 1.法律的治理 2.司法独立 3.法律形式主义 4.法律论证及推理 第十二讲法律与经济(以传统农业社会为例)视频23、24 一、概述 二、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与社会组织 三、制度需求 四、法律制度供给

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

法理学1教学大纲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教学目的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和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二)教学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实践。 2、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6、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的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法的特征;法律要素;法律部门;法律关系;人权;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法律责任;法的效力;法的实施。 教学难点:法的渊源;法的效力层次;法系;法律解释;法的继承和移植。三、本课程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 本课程教学以启发式的课堂讲授为主,并注意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以讨论、辩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和分配方案 本课程教学计划学时为42学时。具体分配见计划学时分配表。 五、参考书目 1、《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孙笑侠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法学基础理论》,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法理学》,孙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生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生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生理学 课程类型: 必选课 总学时: 36 讲课学时:36 学分:2学分 适用对象: 生物技术专业 先修课程:生物化学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生理学是生物科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生物机体正常生命活动现象及机体组成部分正常功能的科学。 人体生理学是研究正常人体生命活动规律和生理功能的科学,研究机体多种系统在正常条件下的功能以及它们受到哪些因素的调节和控制等问题 通过生理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生理学基本理论,了解生命科学发展方向,为以后其它相关学科和临床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教学要求分三个层次:掌握、熟悉、了解。考核内容对应三个相应的层次,要求掌握的内容占80%,熟悉的内容占15%,了解的内容占5%。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绪论 重点: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研究方法及与医药科学的关系 难点: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研究方法及与医药科学的关系 第二章细胞和基本组织 重点:1.掌握细胞的基本形态结构 2.掌握上皮组织的一般特点、分类及功能; 3.掌握骨骼肌、心肌形态结构特点; 4.掌握神经元的形态结构、化学性突触的光、电镜下结构; 难点:神经元的形态结构、化学性突触的光、电镜下结构; 第四章人体的基本生理功能 重点:1.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产生机制 2.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 3.内环境理化性质相对恒定的重要意义 难点:1. 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产生机制 2.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 第五章血液 重点:血液凝固、体内抗凝血作用、体外延缓或促进凝血过程、纤维蛋白溶解系统。难点:血液凝固、体内抗凝血作用、体外延缓或促进凝血过程、纤维蛋白溶解系统第六章循环系统生理

南京大学考研法理学真题(96-13全)

法理学1996 一.名词解释: 法律意识. 法律文化. 法的价值. 法律调整机制.调整性法律关系 二.问答题: 1.简述法产生的几种具体形式 2.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如何 3.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如何 4.简述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理学1997 一名词解释 1一般法2法的社会性3法的渊源4法律心理 5法的继承 6法的现代化 7法律规范的结 8法的部门 9法的适用 10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二简答题 1简述法的自由价值 2法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简述法律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三论述题 1试论社会主义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 2试论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 3试论法律监督的意义及实现途径 法理学1998 一.名词解释 立法体制 .法的实现. 法的历史类型. 特别法. 法的概括性法律文化的结构法系 二.论述题 1.如何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保障机制 2.划分法的部门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3.简述法的自由价值 4.试熟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 5.原始习惯转变为法有哪几种主要方式或途径 6.简要说明法律意识的分类 法理学1999 一.名词解释 法律草案. 无效解释. 法的价值. 法的继承. 法律文化. 不成文法.强行性规范 二.论述题

1.简述法的使用的特征 2.试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3.什么是法的强制作用,它通常包括那几方面的内容 4.试述关于法的起源的不同学说 5.简述大陆法系的形成.法律分类.法源及其特征 6.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法理学2000 一.名词解释 法的起源. 成文法. 职业法律意识.法的实现. 部门法体系.法律责任.立法原则 二.论述题 1.简述法律文化的结构 2.为什么说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略论法的正义价值观 4.试述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及适用规则 5.试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法律原则中"事实"和"法律"的含义 6.简述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 法理学2001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8分) 1,法的渊源 2,一般法 3,法的预测作用 4,立法程序 5,法的规范性 6,法的移植 7,授权性规范 二、论述题(每题12分,共72分)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2,略论法的秩序价值 3,简述法的分类 4,简述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方式 5,谈谈你如何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理解。 6,试述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法理学2002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8分) 1,法治 2,法律文化 3,权义复合规则 4,现代型法律意识

法理学(朱苏力)修正版

xx 教学大纲《法理学》 第一讲何为法律视频 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视频 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 视频 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第四讲法律的起源(视频 7、8 一、前提条件 1. 劳动分工 2. 剩余劳动 3. 国家统一? 二、新问题 1. 代理问题 2. 信息问题 3. 意识形态问题第五讲法系问题视频 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xx 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 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3、14 六、自由的责任 七、个人主义 八、自由主义的发生九、自由主义对法律的贡献 十、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难题第八讲社群主义法理学视频 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xx 的社群主义问题第九讲xx 法理学视频 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xx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xx 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xx 的经验第十讲xx 问题视频 19、20 一、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 xx 问题二、xx 之后(从人治到法 治) 1. 魅力型政治(人治) 2. 传统型政治(法治) 3. 法理型政治(法治)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一、名家名著导读课程的缘由 1、司考是一门考试,考试必须有标准答案。而纷繁复杂的法 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中,几千年鲜有定论,如法律与道德 的关系问题就争论了三千多年。矛盾解决方案是法学名家 (出题人)的观点就是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 2、名家名著的导读还有利于关注热点时事和法治趋势,能让 法律人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3、《法理学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中的重要观点 法理学体系图:

一、法律是什么? 1、法律的定义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0年卷一第91题)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万国答案】 B 2、法律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制定、认可、解释形成的。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调整机制。 3、法律的本质 (1)法律的意志本质: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法律的社会经济属性:法的物质制约性。 (3

二、法律有什么用?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指引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2011年可能考点】根据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其中,义务模式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是确定的指引,而权利模式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有选择的指引即不确定的指引。 (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律其他规范作用的保证。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2)管理公共事务的作用 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人的因素 ①从社会调整的手段上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 ②从调整的范围上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 ③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因此,人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 (2)社会因素 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需要去“创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的创制形成依赖于客观经济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 ②同样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3)法律的自身因素 合法而不合理。漏洞或“滞后性”。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4、法律的价值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年大纲修订过程中已经被删除,但是由2010年真题进行了考察,2010年超纲考点。) (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它是立法者从自己的价

生理学教学大纲第五版

四年制医学工程专业生理学教学大纲 (第七版) 说明: 1.本大纲根据《生理学》统编教材(第七版)内容改编。适用于四年制医学工程专业的教 学需要,其它年制临床医学和非临床医学专业可作参考。 2.本专业生理课总学时105,其中理论课教学时数为90 学时,实验课教学时数15 学时。 授课章节包括绪论、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与吸收、能量代谢与体温、尿的生成与排出、感觉器官的功能、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和生殖等章节。 3.本大纲所列内容与三级分类要求,是教师组织教学实施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进行自学、复习考试的指导和依据。课程内容虽有重点与一般之分,但学习内容应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内容往往是相互联系的,不能截然分开。学生应该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 第一章绪论(2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内环境 稳态 正、负反馈的定义和意义 熟悉要求: 人体生理活动的调节方式和特点 反射和反射弧

旁分泌、神经分泌 体液的组成 生理学研究的三种水平 前馈 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10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细胞膜的单纯扩散、经通道易化扩散、经载体易化扩散、主动转运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功能: 钠泵的生理意义; 第二信使的概念和几种常见第二信使; 静息电位的定义、产生机制; 动作电位的定义、特点、神经动作电位形成的机制; 1 动作电位传播的机制; 阈电位的概念; 兴奋和兴奋性的概念; 刺激和兴奋的关系,及组织兴奋性的变化神经肌接头兴奋传递的过程 兴奋-收缩耦联的概念和过程 熟悉要求:

细胞膜的组成; 出胞和入胞式物质转运; 离子通道型受体、G 蛋白耦联受体和酶联型受体介导的信号传导系统的基本过程局部电位的特点; 骨骼肌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 了解要求: 横纹肌收缩的基本过程和影响横纹肌收缩效能的因素 平滑肌的收缩机制和神经支配。 第三章血液(5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血液的组成 血细胞的生理功能 生理性止血的基本过程 熟悉要求: 血型和输血原则 了解要求: 血液凝固 纤维蛋白溶解 第四章血液循环(15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考研法理学试题库

法理学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 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 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 4、属地原则是指()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 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 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 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 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 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 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 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 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 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 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17、法律编纂是一种() 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 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法的关系根源于() 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 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法理学 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学时:3学时/周 学分: 3 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 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法理学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 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英文简介 Jurisprudence is the leading discipline in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i t belongs to the subject of thought and thinking, and it is relative to the department law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Specific issues of jurisprudence is not the answer to the legal practice, such as how case hearing, how to carry out the program, citing, what kind of legal sanctions and so on, for which, i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of legal principle,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i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thinking of.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但是也与实践有关。教学目的如下: 第一,提供系统、全面的关于法学和法律的概括性知识,特别是有关当代中国法学和法制的基本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学教育的布局以及我国法制建设的概括情况,为学生今后继续全面、深入地学习其它法律知识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起一个引导性的法律知识入门课程的作用;

《法理学》课程简介

《法理学》课程简介 课程代码 课程简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掌握法的概念、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学方法论、法的运行、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等法理学的基本论题和问题;初步掌握通贯整个法学体系的法学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基本概念。本课程安排四次课堂专题讨论,安排五次课堂作业,以帮助学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前沿问题有比较全面、深刻的掌握。 Jurisprudence,which means the philosophy of law,or legal theory,or Methodology of legal theroy, is a study of the nature and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law. This course will apply the concepts and techniques of philosophical analysis to an examination of the nature of law and issues surrounding legal reasoning, and the relationship among law, morals and theories of justice. It is our main aim that students have an initial command of basic concepts of mordern jursiprudence, such as law, rights and obligation, legal relationships, legal procedure, Legal values,and so on. There are four seminars and five homeworks in this course in order to help students have a good command of the fundermental knowledge and 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

生理学 教学大纲

生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生理学(physiology) 学分:理论5+实验1.5 总学时:130 理论学时:80 实验学时:50 先修课程要求: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 适应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卫生 参考教材: 1.朱大年,王庭槐主编. 生理学第八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2.姚泰主编. 生理学(长学制规划教材),第二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3.罗自强等主编. 机能实验学,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4.Kim E. Barrett. Ganong's Review of Medical Physiology,24th Ed,Lange Medical Publications,2012 5.John E. Hall. Guyton and Hall Textbook of Medical Physiology ,12th Ed,W. B. Saunders Company, 2010 一、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目的和任务 生理学是研究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其任务是研究人体及其细胞、组织、器官等组成部分所表现的各种生命现象的活动规律和生理功能,阐明其产生机制,以及机体内、外环境变化对这些活动的影响。生理学是医学科学的重要主干基础课之一,与其他医学基础课和临床课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了解和掌握了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规律,才能理解和掌握机体异常的生命活动及其规律,所以生理学为后继医学学科及以后的医疗工作奠定了基础,因而,生理学的目标应该使学生

掌握正常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由于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相关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极大地推动了生理学研究向微观的细胞分子水平深入发展和向宏观的整体水平加快扩展。在教学中,也要及时向学生介绍生理学的重大进展,使学生对生理学的发展动态有所了解。教学内容的选择,应根据学习医学的需要,参照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和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着重强调生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思维模式、科学态度、科学的实验方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的医学模式的转变,重视从心理、社会的角度观察和理解人体的生命活动。此外,要求学生掌握一些常用的生理学英语专业名词,以加强学生专业英语的学习。 生理学教学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两部分。 二、课程基本要求 1.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 (1)了解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人体生理学与医学的关系,掌握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及其生理功能调节的三种方式,熟悉机体内的控制系统。 (2)掌握细胞膜的跨膜物质转运功能,生物电现象及其产生机制,组织的兴奋和兴奋性,信息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和细胞间的传递方式与原理,肌肉收缩的原理。熟悉肌肉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了解细胞膜的结构,骨骼肌的超微结构。 (3)熟悉血液的理化特性、生理功能和血量正常值。掌握内环境的概念、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纤维蛋白溶解、人类血型及输血原则。掌握红细胞的生理,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抗凝以及纤维蛋白溶解与抗纤溶,ABO血型系统, Rh血型系统,输血的原则。熟悉血小板的生理特性和功能。了解血液的组成,造血过程的调节。 (4)掌握心脏的泵血功能及调节,各类心肌细胞的生物电现象及形成机制,

党校研究生考试法理学复习材料

法理学 第二章 1、法的含义和特征 P29 P38-41容易出论述题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也可以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2)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则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第四章 1、法的规范作用 P59-62 考点:对作用的概念出选择题 (1)指引作用。是指法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功用和效能。 (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能够衡量、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功用和效用。 (3)预测作用。是指由于法律的存在,且对人们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以及由此而必然导致的法律后果,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或他人将如何安排自己的行为,从而决定自己的行为的取舍和方向的一种功用和效能。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积极依法行为的功用和效能。 (5)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的功用和效能。 2、法的局限性 P66 易出论述题 第一,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第二,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第三,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第四,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第五章 1、法与社会的关系 P70-72 法以社会为基础,法作用于社会 2、法与政党政策的区别 P80-81 比较名词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政党政策是政党为实现一定政治目标、完成一定任务而作出的政治决策。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 (1)意志属性不同。(2)规范形式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 3、法与道德的区别 P81-82 (出比较名词或论述或案例)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一般是指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荣辱、正义与非正义、诚实与虚伪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 法与道德的区别是: (1)形成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的,道德是自然演进生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以规范性法律文件表现出来,道德存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 (3)存在形态不同。法律存在形态是一元化,具有统一性和普适性,道德是多元化,自由的,多层次的。 (4)强制的侧重点不同,法律强制外在行为,道德强制内在行为,社会舆论、谴责。 (5)内容不完全相同,道德比法律调整的领域更宽。 (6)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道德是靠人们的觉悟,社会舆论、谴责人们的行为实施的。 第六章 1、法的分类(选择题)P95-98 (1)依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依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依法的适用范围不同,法可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依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分为国内法、国际法与超国家法。 第七章 1、法律概念的含义和种类 P102-103(选择题) 所谓法律概念,是指人们在不断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或术语。 根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概念可分为: (1)主体概念。如公民、法人、代理人、原告人、诉讼第三人 (2)客体概念。如物、动产、标的、作品等 (3)内容概念。表现法律关系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一部分是表现权利的,如所有权、专利权、立法权、请求权等,另一部分是表现义务的,如债、赔偿责任等。 (4)事实概念。表现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即法律事实的概念。如出生、死亡、违约、侵权等概念。 例题:下列属于法律关系主体概念的是(A B C D) A合伙人 B 中止犯 C 代理人 D诉讼第三人

生理学教学大纲

生理学教学大纲 (供临床、护理、口腔专业本科学生用) 一、前言 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是重要的医学基础理论课之一。通过学习生理学,使学生掌握和了解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学习医学专业的其他后继课程奠定基础。生理学共128学时,其中理论课72学时,实验课56学时。 二、课程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绪论 目的要求: 1.了解生理学研究的内容。掌握机体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 2.掌握人体功能活动的主要调节方式。 3.了解人体功能自动调控中反馈调节机制的重要意义。 教学内容: 生理学的研究的任务,生理学研究的三个水平。机体内环境与稳态。机体生理功能的调节,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体内的控制系统。 学时:2 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 目的要求: 1.掌握细胞膜物质转运的方式和原理;细胞膜的跨膜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机制;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形成;兴奋传导和传递的原理;兴奋-收缩耦联和收缩的机制。 2.了解细胞膜的构成;肌肉收缩的力学分析。 教学内容: 细胞膜的结构概述,物质的跨膜转运。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其产生机制。兴奋的引起和兴奋的传导机制。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骨骼肌细胞的微细结构。骨骼肌的收缩机制和兴奋-收缩耦联。骨骼肌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平滑肌的结构和生理特性。 学时:8 第三章血液 目的要求: 1.掌握血液的组成和理化特性;生理性止血。 2.掌握血细胞生理。 3.了解血型和输血原则 教学内容: 血液与内环境的演化。血液与内环境稳态。血量。血液的组成及其理化性质。红细胞的数量形态和功能。血细胞比容。红细胞生成的调节。白细胞生理。血小板生理。血细胞的破坏。血液凝固。抗凝系统的作用。纤维蛋白溶解。表面激活与血液的其他防御功能。血小板的止血功能。 学时:4 第四章血液循环 目的要求: 1.掌握心肌生物电、心肌特性与心脏的射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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